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精选8篇)
时间:2023-07-01
时间:2023-07-01
关键词:普通高校;人才流失;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2-0064-02
一、普通高校人才流失的特征及其影响
梅贻琦曾指出:“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乃有大师之谓也。”教师是学校的兴校之本,人力资源是学校发展的重要财富和战略资源。一所优秀大学依赖于一流的师资,衡量高校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其拥有的人才数量和质量。高校人才是指高校师资队伍中拥有新知识、具有知识创新潜能的教师和具有管理创新、体制创新能力的干 部[1]。随着全球人才流动的大趋势,我国高校人才已呈现出不同单位、不同地域频繁流动的态势。人才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由于各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不均衡,高校人才流动呈现出失衡的发展态势。首先,人才流失呈现出高学历、高职称性。普通地方高校中人才流失中以高校学科中的带头人,“双高”即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者最为普遍。人才的大量流失使得学校的学术队伍难以形成科学合理的梯队,呈现出断档趋势。其次,人才流失渠道呈现多样化趋势。或从偏远地区调动至南方发达地区;或跳出教师队伍而转向公务员队伍以及大型国企。
人才是确保高校正常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人才的严重流失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转。首先,高校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高校为培养教师往往支付大量成本,如对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的支出、为其支付安家的费用、拨付工作项目启动资金、支付学费为教师提供进修深造的费用等等。其次,人才的大量流失打乱了学校的人才规划,影响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制约教学水平的提高。再次,人才流失不利于人心稳定。人才的流失将起到不良的示范效应,对其他安守本分工作的教师起到心理的冲击作用,会产生人才流失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进而导致功利主义盛行。
二、普通高校人才流失的原因
1、部分普通高校管理理念及管理方式因循守旧
许多普通高校内部管理呈现出严重的“行政化”特点,教师对高校资源的占有不如高校行政工作人员,导致普通教师情感需求无法满足,缺乏应有的归属感,普通教师很难真正以主体身份参与到学校发展决策之中。普通高校常常没有充足的资金购买科研必备的先进仪器设备,制约着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除此之外,普通高校的教师参加国际性会议的机会较少,很难站在理论前沿进行研究。许多优秀人才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往往选择调动至重点学校,以获得更好的个人发展的机会。
2、诚信体系缺失
在高校人才流动的过程中,由于学校和教师的诚信缺失也加速了普通高校人才的流失。高校为了学校的发展引进人才无可厚非,但是许多学校为了引进人才而不遵守诚信原则,以票子、房子、车子等条件对学校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诱惑,千方百计从其他高校“挖”人才。再者,有的学校引进人才的政策变动频繁,原本许诺给人才的住房福利或科研经费无法落实,使得一些人才被迫重新择业。不仅是学校诚信缺失,教师自身也存在诚信缺失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漫天要价型”“不辞而别型”“四处谋利型”[3]。许多地方高校为教师深造提供优惠待遇,在教师学习期间保留其工资,待遇,并报销路费、学费,但一部分教师在学成后未遵守诚信原则,而是另谋高就,或者要求学校给与其更高的待遇。
3、人才自身因素
导致高校人才流动的个人因素很多,除了物质待遇、配偶工作、住房等原因外,由于社会价值观念取向决定的实现自身价值,寻找更能适合自己专业发展的单位应是最主要的、不可忽视的原因[2]。高校教师属于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对于自身的职业生涯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划。当单位无法在科技研究环境、管理环境、发展前景等方面满足他们的期望时,教师往往会产生新的职业期望,从而选择去待遇更高、发展空间更大的地域寻求自身价值的实现。
三、普通高校人才流失的对策研究
1、转变高校管理理念,突出教师主体地位
传统高校管理理念强调等级、职位和身份,强调行政性,缺少对于教师情感需求的关注。现代的科学的高校管理理念要重点突出教师主体的地位,以教师为中心,减少和避免“官本位”的影响。学校要树立服务于教师的理念,通过多种途径对教师激励,充分激发和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在普通高校中,教师这个职业由于教学工作的相对独立性,教师之间平时联络松散,很难形成团队意识和归属感。学校可以通过加强学科组建设等方式增强教师的归属感。此外,要营造良好的情感环境。要使教师在学校中能够感受到团队的力量,集体的温暖,感受到领导对其的尊重和关怀,那么教师的心就会稳定,就很少会萌生调离之意。因此,学校的各级领导要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情感环境。学校应为教师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提供条件和途径。要积极推行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师绩效评估机制
目前,大部分高校采取的通常是年度总结、民主评议等传统方式进行考核。这些方式缺少量化、客观的指标,不能充分体现考核应有的激励价值。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应当具有很强和针对性和实践性,针对不同的教师级别、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出不同的考核方法和绩效目标,防止“一刀切”。高校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应当全面而具体,应包括素质考查、科研能力考查和教学成果考查三个方面。教学是高校培育人才的关键和核心环节。许多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定的量化指标中,过分强调教师的科研能力,而对教学环节缺乏相应的重视,致使许多教师失去教学的动力。高校应当设立公平合理的教学评价指标。教学评价指标应该体现教学目标的明晰性,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教学方法的恰当性、师生的互动性。高校管理者应当将以上内容予以量化并逐项进行考评,并依据绩效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
3、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人才流失的策略
高校管理层在得知优秀人才辞职的信息后,应当在第一时间介入,要了解其真实的想法。如果辞职者是因为其所面临的困难而辞职,要积极解决其所面临的困难,真诚地对其进行挽留。经过真诚的劝导后,如果仍坚持辞职,这时候要予以理解,并且在其辞职后依然要和其保持良好的关系和联络。对于一些特别优秀的人才和一些紧俏专业的人才要想尽办法禁止其流失,对于一些不合格者或者替换成本较低的人员,则可以不作为重点进行挽留。
4、树立普通高校良好的组织形象
高校的组织形象是学校的名片。高校要留住人才就必须努力提升自己的组织形象,营造良好的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首先,要为教师营造民主活泼的学术环境。高校教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热爱研究工作,需要学校为其搭建平台,促进相互间的学术交流。教师在民主活泼的学术环境下,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掌握理论前沿动态,提升其科研和教学能力。不同的教师具有不同的特长和不同的内在要求。因此,就需要对他们采取不同的激励手段。比如,对于一些科研骨干,学校应该在科研奖励、科研课题、科研交流、科研转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鼓励他们出更多的精品成果;对于教学骨干,学校应该在教材编著、教学设施、教学经费上给予帮助,鼓励并支持他们申报省级乃至部级精品课程,成为省级乃至部级优秀教 师[4]。其次,学校要积极为教师营造良好的职务升迁环境。根据麦克莱兰的激励需求理论,人们除了具有对成就的需求和社交的需求外,还有对权力的需求[5]。经过调查,许多人才再次择业时选择了比自己原来工作单位规模小但是给与其充分重视的学校。因此,学校要尽量为高层次人次提供职务岗位,给予他们以相应的荣誉以及职务,如有的学校采取给予高层次人才以处级干部待遇的做法以吸引“双高”人才。
5、加强诚信机制建设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认为,在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之外,还有一种很重要的调节方式,即道德力量调节。高校中只有建立道德型心理契约,才能创造出道德性的参与,使教师自觉地投身到教学和科研中去,发挥出最大潜能和创造性[6]。普通高校要减少人才流失,必须加强学校的诚信建设。首先,要加强诚信教育,营造校园诚信文化。学校要采取各种方式,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比如网络、媒体等工具营造学校诚信文化氛围。要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到诚信的价值,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观念,使得诚信观念深入到教师内心,成为其固有的行为准则;学校本身首先要遵守诚实守信原则,高校诚实守信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高校之间应当建立守信联盟,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在引进人才时遵循程序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人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再引进。其次,建立法律约束机制。要规范合同协议并建立完善的争议解决途径。如果教师与高校之间因为调离辞职而产生纠纷,在双方调解、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应当诉诸法律手段,可以约定提交劳动仲裁或者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维护教师与高校的双方权益。再次,增加失信成本,实行社会监督。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完全依赖道德约束将很难解决诚信缺失问题。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教师诚信档案,并在高校间建立共享档案。高校在引进人才时,对存在不良记录的教师不予引进;在国外,失信者将会受到惩罚,支付高额成本,背信弃义的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惩罚,将会加速人才的流失。因此,学校应当建立一系列的惩罚制度,比如经济惩罚制度,增加失信者的成本,从而对其形成制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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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术不端;奖学金;研究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7)02004004
研究生作为高校知识传承和拓展的生力军,其教育和培养一直备受世界各国的关注。为激励研究生参与科研,创造优秀成果,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设置和评定政策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近年来关于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方面的反面报道呈不断上升趋势,为获得高额奖学金而不惜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购买他人专利产品弄虚作假等。为更好地了解学业奖学金评选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加强学术诚信培养,我们设计了专题调研报告,内容包括:(1)主动的学术失信问题,如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请人论文、购买论文或专利,伪造、窜改实验数据和参考文献等;(2)非主动的学术失信问题,如未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学术成果中挂名,成果不按贡献率大小排名等。为此,我们设计了专题调研问卷,并在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范围内随机展开无记名调研,发放问卷共计260份,收回有效问卷222份。
一、调研结果分析
按照调研中发现的学术不端现象对调研结果进行罗列,如表1所示。
调查过程中,16、9%的学生反映有研究生为在学业奖学金评选中获得好名次,而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其中主动学术不端为9、7%,非主动学术不端占比7、2%。调研发现,3、1%的学生忘记标注或某参考文献多次引用时只作了部分标注,从而造成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现象。非主动学术失信主要表现在部分导师为吸引新招收的研究生参与自己的科研项目,将其名字写入已基本完成的成果中,或者没有体现参加项目研究但已毕业学生的贡献率。
2010年底,“我国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现状研究”课题组针对5 450名
全国高校研究生调研了学风与学术道德状况,结果发现[1]:分别有 46、9%、43、8%的被调查者认为“将他人论文拼凑改造成自己的论文”“引用他人研究成果而未加标注”现象“经常”或“有时”发生,1/4以上的人认为伪造或窜改实验数据、一稿多投等行为时有发生。文献[2]也进行了类似的调查,发现研究生学术不端主要表现在:引用不注明出处,论文署名不按学术贡献度排序,抄袭、剽窃,一稿多发,伪造、窜改实验数据和参考文献,论文和购买论文,伪造文章发表接收函。
二、研究生学术不端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造成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社会上的负面诱惑、学校管理上的漏洞、导师的责任心不强、学生的急功近利思想等。
1、社会上的负面信息诱惑
在网络信息资源发达的现代社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或电话一系列充满诱惑力的信息,如期刊论文、代申请专利,甚至毕业论文。而且,社会上的确存在一些收取高额版面费,出版不符规范的期刊,吸引了不少研究生投稿。由于缺少严格的审查机制,论文的质量很难保证。学生每天都会接触到这些信息,被铺天盖地的宣传尤其是身边朋友的“成功经历”所吸引,逐渐迷失自我,忘记了研究生学习的目的和意义,对各类网络或电话诱惑深信不疑[3]。
2、学校管理上的漏洞
一些高校在研究生管理制度上存在一定的漏洞[4-6],培养机制和学术评价体系单一,鼓励研究生,但不严格审查的期刊层次和论文的学术水平。虽然出台了关于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方面的文件,但落实不到位。此外,一些学校对于研究生学术诚信问题缺乏惩戒措施或惩罚措施偏轻,不足以对学生起到警戒作用。
3、部分导师不负责任
研究生导师对课程教学的责任心不强是造成学风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7-8]。部分导师刚从博士身份转为教师,对于学术道德的重视程度不够,甚至自身在攻读学位期间就存在学术诚信问题。部分指导研究生多年的导师,或忙于科研项目,或只侧重传授专业知识,忽略了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此外,研究生扩招也是造成导师指导精力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从以前的精英化教育逐渐转变为“批量生产”[9]。
4、部分学生急功近利思想
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学制一般为2~3年,其中第1年是理论学习,后面1~2年是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和完成毕业论文。许多研究生希望在上学期间能自力更生,奖学金评定不仅可以解决学生承受的经济负担,还给学生带来了荣誉,因此学生都希望获得高等级的奖学金。为此,部分学生不惜铤而走险,钻评定政策的空子或请“”代劳从而获得不当收益。
就业单位都希望招聘到优秀人才,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则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相比而言,学生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则需要在学生入职之后逐渐考评,因而,学生努力在上学期间多出成果。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部分学生却急功近利,从而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三、研究生学术不端的规避方法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个人发展、国家建设的根本。学术不端是研究生最主要的诚信问题,既涉及个人的品格问题,也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因而规避方法的选用也应从社会、学校、导师和学生自身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从而达到治标又治本的目的。
1、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
国家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和评估机制、引导学术诚信建设规范化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诚信体系的有效实施和监督管理是保障学术风气的关键,美国一些高校设立学术伦理监控仲裁机构,引入“工作坊”理念的做法可以为我们提供参考[10]。此外,国家和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社会诚信的舆论引导和政策导向,净化社会风气,弘扬正能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加强研究生的诚信教育[11]。通过树立标杆形象,加强诚信宣传,正面引导W生加强学术道德修养,自觉摒弃和制止有悖学术诚信的思想和行为。
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论文等中介机构的整治力度,加强网络监管,一经核实,坚决予以治理,对于一些不规范的期刊应坚决予以停刊,从而保障学术论文写作的纯净性。对于虚假宣传或担任“”的相关责任人,应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罚。
2、建立研究生学业和学术评价机制
高校作为学生培养的重要主体,有责任和义务落实好教书和育人两项工作。不能只注重学术成果的产出数量,而忽略了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学业和学术评价机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1)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强化诚信教育。研究生诚信教育应从高校学风建设入手,努力营造脚踏实地、乐于探索的学习环境和勇于创新的学术氛围。将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开设研究生学术道德课程,开展讲座,或将学术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类课程。
(2)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学术评估体系,加强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考核。考虑研究过程中学生的综合能力以及对学术成果的贡献度,不能仅依据成果产出情况。专业类型、创新程度以及
时间需求等均会影响学术成果的产出,高校应鼓励学生自主创新或在导师科研工作中多作贡献,这也是培养研究生的根本目的。
(3)制定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方面的相关文件,实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一票否决制”[12]。组织专家对本学科学术期刊进行筛选,对收取高额版面费、无固定出版量的期刊不予认可,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和导师予以严肃处理。
3、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因素,其学术作风、治学态度、道德素养、创新意识等会对研究生潜移默化地产生
影响[13]。教师是学生的榜样,高校在研究生导师遴选时,除考评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外,还应考察其学术道德素养,对存在学术诚信问题的教师应坚决取缔其指导研究生资格。此外,应当严格控制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重视培养质量。毕竟每位导师精力有限,学生数量增加,其获得的指导时间势必减少。
研究生导师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首先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自身严格遵守科学原则和学术道德规范,严格做到律人先律己,给学生提供正面的榜样作用。其次,应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过程和学术成果的指导、监督和审核,不因指导学生人数多或科研任务重而忽略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加强人文素质教育,认真审核其学术成果的含金量。
4、培养研究生全面发展
国家、学校和导师都是研究生诚信教育的外部因素,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学生自身的素质和品德。倡导学术诚信,首要的克制力是每个人的学术自律[14]。学生应加强自身修养,加强专业知识和学术道德方面的学习。第一,正确认识研究生学术风气的重要性是首要因素。态度决定一切,只有思想上重视,才能将学术道德摆在正确的位置,避免学术诚信问题[15]。在此基础上,研究生应加强自我约束,加强自律。而自律养成行为的关键在于“自我观察、自我评价和自我强化”等素质的提高[16]。第二,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是关键,学富五车自然不需投机取巧。研究生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完成专业培养方案需求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第三,自觉遵守学术道德相关政策法规是核心。道德自律就是道德自觉,是道德观念、态度的形成过程 [17]。研究生应当主动学习学术道德建设方面的知识和政策法规,提高学术诚信素质,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学术道德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从思想和行动上充分重视学术道德建设,并不断加强自身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才能真正贯彻和落实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
四、结语
研究生学术不端问题已引起国内高校的高度重视,只有社会、高校、研究生导师及学生本人积极应对才能规避。如果研究生学术不端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会让学生产生侥幸心理,甚至对整个专业或学校的学风产生恶劣的影响,一个人的问题将会影响一群人,最终甚至影响整个学科或学校甚至整个社会。研究生本人也应主动加强自身学术道德修养,做一个诚实守信、对社会有用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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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科技期刊;世界一流;内容品质;差异化;科研诚信;公众监督
科技期刊作为展示科研成果、推动学术交流、传播科学文化、传承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国家的科技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中国科技期刊总量虽已居世界第三位,但是其学术组织力、人才凝聚力、创新引领力以及国际影响力依旧不足,在全球科技竞争中存在明显劣势。2019年7月,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我国科技期刊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实现世界一流期刊建设目标的途径和措施。高校主办、主管的科技期刊(简称“高校科技期刊”)是中国科技期刊重要的群体之一。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途径和措施也为高校科技期刊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高校科技期刊如何抓住机遇,突破发展瓶颈,是高校科技期刊冲刺世界一流期刊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1坚守内容品质,履行期刊职责
建设世界一流期刊,最主要的是能发表一流的科研成果。高校的科研评价体系导致大量的优质稿源流向被国外重要检索系统、数据库收录的期刊。同时,高校科技期刊同质化问题导致同类期刊竞争激烈,失去对优秀稿源的吸引力。争取优质稿源、提高学术质量,是高校科技期刊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1、1强化政策引导,改变高校科研评价体系
《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中外科技期刊同质等效,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学术指挥棒作用,吸引高水平论文在中国科技期刊首发。SCI概念自198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已成为科研成果评价、科技创新的重要指标之一。目前很多高校以SCI收录来评价论文的学术水平,尤其在近年来各高校力争优势学科进入ESI(EssentialScienceIndicator)全球前1%的目标要求下,高校科研工作者追求SCI论文数量的风气愈演愈烈。高校作为科研成果的重要产出基地,大量优质稿源外流给期刊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要从制度改革出发,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科研工作者将在优秀的高校科技期刊上:一是对在SCI收录期刊发表文章的作者不宜一概给予高额奖励,应衡量其对我国产业升级、科技进度带来的贡献,在充分考虑科研创新质量和影响力的基础上给予奖励;二是对发表在高校科技期刊中的高被引论文作者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鼓励其继续投稿;三是制定政策要求基金项目结题、职称评定以及博士研究生毕业要在高校科技期刊上以第一作者。
1、2拓展选题策划的视野
选题策划是期刊的中心和灵魂。高校科技期刊编辑要拓展选题策划视野,围绕当前学术热点、焦点和难点,在筛选论证所在学科内的重大理论问题、技术性问题和前瞻性问题基础上进行选题策划,提升刊物的学术引领力和对高水平作者的吸引力。高校科技期刊应充分利用挖掘高校的学术资源,跟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通过走访学科、实验室,与一线科研人员交流,了解重点科研团队的最新研究热点,在选题策划上充分听取一线科研人员的意见。另外高校科技期刊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与作者(学者)的互动与交流,筛选出有价值的选题。例如Nature,Cell和PNAS(美国科学院院刊)在网站开设“开放创新”平台、在线研讨会平台以及“前沿问题”专栏,为学者提供了参与创新课题研发、讨论前沿和广泛受到关注的热点话题的机会,并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选题,从单纯报道一流的科研成果转变到组织、引导一流的学术交流上,真正起到了学术示范和学术导向作用。
1、3学者和出版单位联合办刊
要孵化出世界一流、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须尝试科学家主抓学术质量、期刊社经营出版相结合的国际化办刊之路[1]。高校科技期刊要充分挖掘高校的人才优势,打破校域界限,聘请能够调动学术资源的主编和编委,采取学者办刊的模式。清华大学出版社的《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英文版)》(《TsinghuaScienceandTechnology》)、《先进陶瓷(英文)》(《JournalofAdvancedCeramics》)、《纳米研究》(《NanoResearch》)和《摩擦》(《Friction》)为了适应新的办刊方向,聘请清华大学院士以及海外知名学者担任期刊主编、副主编,邀请全球学术顶尖专家共同办刊,并发动全球校友进行组稿约稿,使得期刊的学术质量和国际影响力得到大幅提升。浙江大学出版社通过校学术委员会与出版社合作的形式,由专业学科带头人牵头或者担任主编,出版单位负责期刊编辑出版;此外由主编统筹组建和管理编委会,切实发挥编委会的作用,由编委会完成选题、组稿、约稿等工作,编辑部负责后续出版工作,大大提升了期刊的学术影响力。
2实行差异化建设,提高期刊竞争力
《意见》指出要“优化科技期刊和出版结构布局,分类施策”,要“推动差异化特色发展”,这对于解决目前很多高校科技期刊办刊定位不清晰、内容重复、个性特色不鲜明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思路。差异化发展是指期刊集中各种资源,获得最适合自身生存发展又避免和其他期刊同质化的比较优势,在与同类期刊相互依存和制约过程中协同发展[2]。高校科技期刊应找准定位,根据自身优势,找到适合自己期刊发展的方向,形成自身刊物特色,实行差异化办刊。
2、1依托学科优势
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因其雄厚的科研实力为其主办的刊物提供了优质的学术资源,而高校科技期刊也为科研工作者搭建了学术交流的平台,促进了学科的发展。这类高水平大学主办的科技期刊应依托本校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做精做深,并借助主办单位的平台和品牌效应,增加对高水平论文的吸引力,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3]。比如,清华大学依托摩擦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创办国内首个摩擦学领域的国际期刊《摩擦》(《Friction》);同济大学以土木学院为核心创办《结构与土木工程前沿》(《FrontiersofStructuralandCivilEngineering》);浙江大学借助高水平优势学科创办《食品品质与安全研究》(《FoodQualityandSafety》)以及《生物设计与制造》(《Bio-designandManufacturing》)等刊物。
2、2依托地域优势
普通地方性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科技期刊在稿源质量和办刊资源上无法与高水平大学期刊相比。这类高校的科技期刊要考虑地域特色、应用型特色等因素,偏重于学术理论普及、技术应用、人才培养等,通过设立特色栏目和品牌栏目,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比如《莆田学院学报》的“生物技术”栏目,对当地经济支柱之一枇杷从品种引进、改良、果园管理、品质分析、果实保鲜盒深加工等进行一系列跟踪报导[4],在形成莆田市枇杷完整产业链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利用所属高校与知名企业的深度合作,打造“建筑技术”特色栏目,促进产学研融合,成为校企合作的展示平台[5]。
2、3搭建学科交叉创新平台
我国科技创新已进入倡导问题导向,鼓励学科交叉的新阶段。《意见》提出科技期刊要“引领发展、创新突破”“抢抓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机遇”“突出前瞻引领布局新兴交叉领域”。高校拥有众多的学科门类,具有发展交叉学科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高校科技期刊要服务问题导向的研究,依托高校的学科资源和人才优势,以问题为导向设置栏目,组织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进行对话交流,搭建学科交叉的创新平台[6-7],以拓展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提升在同类期刊中的竞争优势。比如《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依托生物医学、基础学科和技术学科优势以及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的独特优势,成立《学科交叉》栏目,展示交叉学科的研究成果,推动跨学科交流。
3关注科研诚信,建立期刊信誉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期刊出版是科研诚信全方位建设的重要环节。世界一流期刊建设前提是要有纯净的学术环境,高校科技期刊应充分发挥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作用,提高自身信誉度。
3、1加强科研诚信教育
教育是加强科研诚信不可或缺的一环,袁子晗等调研发现,目前大部分高校更加关注对研究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对教师尤其是科研管理人员的诚信教育重视不足[8]。Springer出版集团《肿瘤生物学》撤销的来自中国学者的107篇论文中,来自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的教师、医生和科研工作者的论文占了很大比例。因此建议科研诚信的施教对象要从研究生扩大至教师和科研管理人员,以开设公共课、选修课、讲座、报告会、网络教学平台以及慕课等多元方式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同时要拓宽诚信教育的思路,通过征文比赛等形式宣传科研诚信。比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了营造风清气正、致真唯实的学术科研环境,举办“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案例分析征文大赛。高校科技期刊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高校的科研诚信建设中去,通过期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讲座等多种途径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及时转发国家制定的政策,关于科研诚信课题研究的成果以及加强学术诚信案例宣传,使广大师生能够持续接受科研诚信教育,时刻绷紧科研诚信这根弦。
3、2制定学术伦理规范政策
科技期刊在出版伦理防控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2010年开始,制定专门的学术伦理规范政策已成为国际一流期刊的趋势,高校科技期刊应借鉴一流期刊的做法,尽快制订刊物的出版伦理规范政策,细化和落实可操作性流程。作为国内首家被SCI收录的大学学报,《浙江大学学报(英文版)》在诚信规范方面走在了国际前沿。《浙江大学学报(英文版)》根据办刊以来应对论文投稿和发表中剽窃问题的实践经验,在充分考虑自2008年以来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出台的一系列伦理政策和反剽窃流程基础上,结合自身刊物特色,于2015年自身的《防剽窃政策》(Anti-plagiarismpolicy),主要界定了九种剽窃现象及相应的防剽窃规范指南,并制定了投稿期和发表前利用Crosscheck进行二次查重的流程和分析标准,为编辑处理不同类型的问题提供对策。这些举措赢得了国内外学者和出版同行的关注和赞许,也为刊物获得了良好的学术信誉度。
4完善审稿机制,重视公众监督
编辑的初审以及同行专家的外审是保障科技期刊学术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环节。编辑应严格筛选符合期刊定位的稿件,并应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剔除存在重复性研究或学术不端的稿件;组织同行专家评审,重视建立完善的审稿专家库,精准遴选小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同时建立审稿披露和回避机制,明确评审细节等。完善后的公众监督机制,以促进科研环境的良性发展。
4、1加强编辑部的初审把关
初审是保障科技期刊质量的第一道关。一是充分利用学术不端检测工具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考虑到从收稿到录用,一般的期刊均有数月的出版时滞,编辑部一定要重视前的再次检测,避免在退修过程中再次发生抄袭、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因检测数据库更新带来的数据缺失。二是要特别留意稿件中存在的隐性学术不端问题,这就要求编辑要具备一定的学术鉴别能力,主动了解学科发展的脉络和前沿,熟悉一般的科研手段和研究方法,对文章的观点、论证等有全面的了解。此外针对图片和公式较多而检测系统存在检测局限的文章,要加强信息检索,花精力查找比对相应文献。三是对论文作者署名进行把关。署名不当也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之一,很多科技期刊编辑部会碰到论文署名纠纷,比如署名太多、署名次序混乱、随意增删作者等。编辑部应把好论文署名关,通过投稿指南明确规定署名的条件和形式,投稿时就要求每个作者签名已示知情权,并且不允许随意更改。充分运用技术手段,要求每位作者提供ORCID(开放研究者与贡献者身份识别码),并提供作者具体贡献列表,以保护作者权益并且作为作者问责的保障。四是保留论文的原始数据。数据造假比较隐蔽,一般很难被发现,很多SCI期刊为了防止论文数据造假,要求投稿人提供原始数据甚至数据处理过程,同时会找相应的专家对数据进行核实以确保研究结论的准确可靠。未来高校可以考虑建立联合的数据保存分享平台,鼓励作者将原始数据和实验方案上传至公开数据库中,供编辑和审稿专家审核稿件时核查,确保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减少学术不端对期刊的影响,同时还可实现科研资源的共享。
4、2完善同行评议制度
与编辑初审相比,同行专家可从更专业细致的角度判断稿件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9],建立完善的同行评议制度首先要健全审稿专家的遴选制度,尤其是针对部分综合性的高校科技期刊,根据稿件的学科分布,强化“小同行”专家评审制度,以提高审稿的质量和效率。其次是在同行评议过程中建立利益回避机制,设置披露和回避程序,编辑应要求审稿人回应审稿邀请或者提交审稿意见时,披露任何存在的利益冲突。再次是以核对清单的方式为审稿人提供明确的指导,因为相比期刊编辑,外审专家对论文学术不端审查的意识要薄弱[10],因此在要求评审专家审查文章学术质量的同时,在审稿意见单中单独列出对学术不端的评价项目,最大限度地把学术不端行为纳入审查范围;第四是注意同行评议中信息的保密性,除了允许被期刊公开的内容之外,评审专家在同行评议过程中或之后不得披露关于稿件的任何细节。
一、工作目标
整合全市各部门的企业信息资源,以企业生产经营当中涉及的诚信环节为纲,以企业实际表现为依据,制订企业诚信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备案查询和信用评估制度,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在资格认定、市场准入、融资授信、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不同待遇,以信用监管推动企业发展,使每个企业、每个行业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序经营,争当诚信建设的表率。
二、评价标准
立足企业实际,依据各级法律政策规定,将以下10个方面作为评价企业市场信誉度的基本标准:
1、遵章守纪、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2、诚实守信、有诺必践。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在金融信贷、履行合同、兑现承诺等方面讲究诚信,不出现合同违约、商业欺诈、恶意透支等失信行为,尤其是在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和时限要求推进。
3、以质取胜、争创品牌。把产品质量作为企业诚信建设的重中之重,自觉执行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开展名牌创建,不以次充好、非法使用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4、崇尚科技、尊重人才。企业科研经费达到规定标准,积极参与产学研对接,真心实意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真诚对待各类科技人才,创造条件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不出现单纯为争取资金而申报项目的现象。
5、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注重诚信合作,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接纳外来投资者,以甘当配角的心态参与产业整合,带动全市产业链条扩张,提升企业发展层次,实现融合互动发展。
6、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自觉遵守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加强污染治理,注重生态保护,积极完成各级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目标。
7、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赔偿金制度,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8、员工至上,共建和谐。从改善生产环境、强化劳动保障、建立工资集体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维护职工权益,和谐劳动关系,不出现拖欠工资、保险金等问题。
9、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参与包村扶贫、捐资助学等慈善活动,在关键时刻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10、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创新企业综治管理,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注重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无重大案件。
三、主要措施
围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标准,结合各部门实际,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把企业诚信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企业诚信倡议活动。3月底前,由工业企业工委、对外经贸合作工委、建设工委和“两新”组织工委联合向各企业发起诚信建设倡议,并组织企业根据诚信建设标准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其承诺内容作为考核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市经信局、商务局、城建局、市委组织部、中小企业局)
二是开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主题活动。以向全市企业发出一封公开信,在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组织“诚信会计”征文活动等方式,健全完善诚信纳税的机制和制度,在全市企业中营造“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氛围。(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三是开展“诚信金融、银企互信”活动。3月底前组织各金融机构发出诚信倡议,进一步倡树银企互信理念,加强对各驻荣金融机构的监管,打造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坚决打击各种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牵头部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
四是开展争创“科技创新型”企业活动。围绕重大创新项目实施、科研经费投入、创新活动开展、创新载体运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有效解决企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创新平台运作不规范、产学研合作不诚信的问题,形成崇尚科技、注重创新、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批行业领军型科技创新企业群体。(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五是开展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通过健全企业“经济户口”信息,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及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加强对企业信用的考核管理,切实帮助企业树立起公平竞争、依法经营、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六是开展“标准化生产”企业争创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培训,切实树立质量为本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抓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优质产品取信于客户和消费者。(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工商局)
七是开展“百企千店无假货”活动。以诚信、维权为主题,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组织打假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集中查处制假售假案件,在全社会营造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氛围,建立规范有序、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药监局)
八是开展“绿色环保企业行”活动。加强节能减排法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重点督促食品冷藏、鱼粉生产、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九是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限定整改标准及时间,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十是开展争创“用工规范诚信”企业活动。加大企业用工行为规范检查力度,督导企业改善生产环境、强化劳动保障、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十一是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向企业发出爱心倡议,鼓励企业通过认捐慈善基金,捐赠1天利润等方式回报社会,切实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牵头部门:市民政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企业诚信建设指导组下设企业诚信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具体负责组织落实企业诚信建设任务。涉及多个部门共同组织的活动,列在第一位的部门承担牵头责任,其他部门要全力予以配合。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订出各自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实施。
一、倡导品德教育中的诚信文化
“诚信”是现代道德体系的基石。学校可以探索将“诚信”纳入校训的思想体系,将“诚实做人、守信做事”作为育人目标和做人的原则,倡导“理必求真、事必求是、言必守信、行必踏实”的道德精神。探索以石刻、版画等为主要载体的物质文化形式,着力营造“诚信”文化的校园氛围,努力使学校的一草一木一桥一碑都发出诚信的呼唤。“诚信文化”在教师文化中的体现就在于“用真诚的目光审视教育,用求真的态度追寻教育”;“诚信文化”在学生文化中的重点研究应放在德育工作的课程化、课程形式的体验化,分年级分阶段开发以“诚信”为教育目标的德育校本活动课程,努力使德育工作课程化、制度化,如开辟“诚信超市”、“诚信考场”,开展“真诚待人、诚实做人”系列活动,评选“感动校园诚信模范”等。同时,研究和确立师生诚信评价体系,让师生在自评、互评、他评的过程中,加强自主自尊自律,使学生“敢说真话,学做真人”。
二、创造课程教学中的生活文化
课程原本就是基于教育过程的一种“文化创造”,而教材不是师生的世界,世界才是师生的教材,因此应牢固树立“课程因生活而生动、生活因课程而精彩”的课程观和教学观,让课程和教学回归生活,努力创造课堂教学中的生活文化,创造教学中的生活之美。用生活的钥匙开启师生心灵和智慧,用生活的情境为师生自主发展提供现实的支点,用生活的需要为师生追求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不论是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还是课程建设和实施,都应走进生活、追求生活。学科的教学实施和校本课程的开发都应立足于学生生活和社会生活,将生活作为课程创新的源泉。在生活文化中建设对话文化、探究文化,努力实现课程文化的重建。从情景预设到活动设计,从研究型学习到校本课程的开发,都应来源于生活,使教学的每个环节都洋溢着时代的旋律和生活的气息,让学生带着先前生活的感悟和未来生活的渴望投身学习。在各科课堂教学中应重拾“STS教育”的话题,加强“生态课堂”建设,研制国家课标下各学科校本教学要求,使“STS教育”和“生态课堂”建设和评价都能有据可依。
三、倡导校本课程中的博雅文化
“雅”与“博”乃是一种人生境界和人生态度,“雅”即向内的修身养性,依靠儒雅自尊的品格,获得奉献社会的人生价值;“博”即向外的登高望远,依靠好学攀登的作风,追求天人合一的人生境界。面对当今教育现状,建设校园博雅文化,应着重追求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广博的知识视野,二是儒雅的人文素养,三是务实的攀登精神,而博雅文化的建设重点主要在课程研发和实施上。
通过校本课程布设台阶,引领学生登高望远,步入广“博”境界。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科学、人文、艺术”三大主题的校本课程体系,提供丰富广博的知识空间,同时要积极探索以社团文化为载体的活动课程,倡导“自由”、“自主”的文化精神,学校定期举办学生社团活动成果交流和汇演,尝试“社团进社区”的活动机制,努力促进学生社团活动上规模、上台阶,使之如春笋萌生、生机勃发,使之成为学校一道亮丽的校园文化风景。重新规划和建构社会实践基地,使之形成门类齐全、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合理的课程实践体系,重视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综合实践课程设计,使之成为学生走进生活、走向时代的桥梁,让学生与社会、与民族同呼吸、共命运;“探究实验室”、“创新设计室”和“机器人工作室”等,应该成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阵地;建设开放型图书馆、开放型实验室、开放型校园网,为培养开放型思维、开放型人才提供开放型的知识窗口;开辟国际国内教育交流平台,加强构建与国内外等友好学校的交流活动机制,为培养学生的博学多才、拓展学生的视野和技能,提供必备的渠道。
通过艺术教育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塑造儒“雅”品格。艺术教育可以陶冶情操、净化灵魂、完善品格、发展心智以及提高审美素质,通过艺术教育可以以美育德、以美立美,因此要巩固和发展学校的艺美教育特色。特别是江苏省艺术教育试点学校,要充分利用艺术教育的雄厚基础和良好传统,进一步加强学校艺美中心建设,壮大艺术师资队伍,拓展艺术教育的空间,注重学科之间的综合,增设艺术选修科目的门类,如健美操、舞蹈、器乐、书法、素描、烙画、剪纸等。积极推进“名著、名曲、名画、名家”的“四名工程”,让学生与古今经典对话交流,让学生与中外名家为友为伴,使学生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敞亮的国际视野、强烈的民族情怀、创新的时代精神。对于寄宿制学校,要结合寄宿制校园亲情文化建设,构建“‘模拟家庭’才艺展评大舞台”活动体系,继承和光大学校的文化艺术节、纪念“12・9”合唱比赛等多年的传统项目,歌唱艺术之美,抒发儒雅之兴,奏响时代强音,展示精彩技能。
四、创建校园生活中的亲情文化
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的疏远,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大,留守儿童的增加,一大批寄宿制学校的兴办,学校怎样真正成为学生的“家园”,这是一个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更有必要冷静客观地分析学校的优势和不足,扬长补短,为学生营造精神乐园。寄宿制学校的优势在于拓展了教育的时空,拓宽了课程的范围,增强了教育的影响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精神和生活技能。而寄宿制学校的不足在于家庭教育的缺失,亲情文化的弱化,人际间发自灵魂深处的人性关怀减少,因此如何扬长补短,实施全时空、全方位的优质教育?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对当前中国科学发展来说,科研诚信教育,尤其是科研人员在入门阶段所接受的科研诚信教育至关重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学部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说,目前科研诚信教育仍然是非常薄弱的环节。 7月2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等6部委的科研道德建设相关负责人及专家100余人共同参加了在京举行的科研诚信教育座谈会。 陈宜瑜表示,目前科研诚信教育仍然是非常薄弱的环节。目前,中国大部分高等院校还没有开设科研诚信、科研行为规范的课程,也缺乏适合的教材和读本。 许多年轻人甚至有一定研究经历的科研工作者也不很清楚‘什么该为’与‘什么不该为’。;陈宜瑜说,我不赞成科研腐败;的提法,但是科研不端行为到底是什么、产生科研诚信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则是需要认真分析的问题。 与会代表们谈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对加强中国科研诚信建设提出迫切要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和监督惩处机制。但更需要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行为规范的教育。
关键词:高校; 大学生; 诚信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2)02-0118-03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以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为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建设文化强国,对高校文化建设提出了更新更严更高的要求,文化强校以培养高校大学生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我国高校今后很长时期内一项重大任务、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文化体制改革中,有关文化强校与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的研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持续探讨,近年来已经产生了诸多理论成果,对于进一步深化这一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研究意义重大。
一、关于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的内涵与功能
一般认为,大学生诚信文化是大学生关于诚信的理论观点、价值信仰、道德规范、知识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态度、行为方式和社会评价的总和,是大学生诚信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体现和反映。大学生诚信文化直接源自社会诚信文化,特别是中国传统道德诚信对于大学生诚信文化的生成具有重要影响,此外,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对大学生诚信文化的养成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是以提高大学生诚信意识、诚信素质和诚信能力为目标的教育实践,是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诚信作为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要内容,对于构筑契合时代精神的信用社会十分重要。[1]个人事业成功、社会和谐发展、经济有序竞争皆需要以诚信为基础和起点,诚信既是一种价值观念也是一种社会关系。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对于整个社会诚信文化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与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总之,推进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是改革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结构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大学生核心竞争力的治本之策和固本之道。
第一,有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诚信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部分,涉及大学生的信仰体系与知识体系等范围和领域,为树立和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了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第二,有助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储备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在国家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2]科技兴国战略与人才强国战略需要一代又一代、一批又一批的大学生人才,人无信则不立,诚信素质是衡量大学生人才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
第三,有助于引领和带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持续和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过程中,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处于基础地位和关键环节的链条之上,此基础如果不牢、链条不稳,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校培养和输入的大学毕业生是各类人才队伍中的新鲜血液和后发力量,其诚信意识、诚信素质与诚信能力是干好本职工作的先决条件和必要基础,只有诚信素质合格的大学生才是国家、社会、单位和企业所需要的有用人才。
第四,有助于为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和环境提供舆论支持和形象示范。行业与部门的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领域,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能部门,进行诚信文化建设对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推进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形成诚实守信、诚恳有信、诚挚笃信的高校诚信文化风尚和诚信建设氛围有助于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强大的引领力和推动力。
二、关于高校大学生在诚信文化建设中诚信缺失的表现与成因
1、关于大学生诚信状况的分析首先集中于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表现
归纳和综合起来主要表现为个人本位、利益本位及关系本位:
一是在个人本位上以自我为中心,沉醉于满足个人的偏好和兴趣,热衷于追求表现形象的光鲜亮丽。一些大学生学习缺乏目标和动力,理想信念淡薄,无故旷课、论文造假、作业抄袭、考试作弊,严重影响和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氛围。[3]
二是在利益本位上以自我利益为核心,过于追逐不应该、不应得的利益。一些学生在求职时不讲信誉而身签数家单位,找到待遇更好的单位就与前者毁约。一些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往往恶意拖欠学费而挪作他用,一些贫困学生在毕业工作数年后仍故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不偿还。
三是在关系本位上以关系为重心,忙于拉关系、讲关系、攀关系。在干部竞选、争先创优、奖励评优、保送就业等问题中,一些大学生不认规则认实惠、不讲原则讲关系,想方设法请客送礼、投机取巧和弄虚作假,以多项荣誉包装门面以捞取更多好处。
2、从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四个方面对高校大学生诚信缺失成因进行分析
第一,从大学生个体来看,当代大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生活条件比较优越,成长环境比较舒适,生活经历比较丰富,但是缺少应有的社会磨砺,因而艰苦奋斗的作风与吃苦耐劳的精神比较缺乏,责任意识淡薄、心理素质脆弱,在行为表现上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存在自私自利的心态,容易将消极和负面的社会现象视为社会常态和社会本质,进而放弃诚信原则,产生失信行为。
第二,从家庭环境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父母忙于生活与生计的重担无心顾及学生的学业状况及思想成长,放牧式地让学生在校接受教育,将育人的重任交付给学校和教师。[4]部分家长则基于应试教育的功利取向,更多地专注于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主要关注理论知识的灌输和专业心智的培育,而轻视和忽略了子女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甚至将一些社会交往的不良行为与不当习气掺杂进子女教育中来,造成了诸多负面和消极的影响。
第三,从社会环境来看,在体制改革与社会转型阶段,国内外社会中各种负面事件与问题严重冲击和侵蚀着人们包括大学生的诚信观念与诚信行为,权力寻租、制假贩假、商业贿赂、学术造假等腐化现象和问题大量存在于市场社会的各个领域和角落,进而严重败坏了社会的诚信风尚和良善风气,导致整个社会信用危机四伏、信用状况落势下滑,不利于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诚信观念和诚信文化。[5]
第四,从高校德育实践来看,高校德育实践整体上无法完全适应和满足学生个体、家庭状况与社会环境不断演变的实际,造成高校德育解决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的能力不足、效果不佳的现实困境与难题。[6]高校德育在德育内容上缺乏诚信理论的系统性研究和教育,造成德育教育简单化、形式化、空泛化和空洞化;在德育方式上缺乏反思性教学,注重灌输轻视启发,过于追求教师主导性而忽略学生主体性,造成德育脱离学生的实际、社会的实际和学校的实际。
三、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的途径
诚信文化建设是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既要突出大学生自我建设的主体性,又要强调高校教师诚信教育的主导性,还要融合高校管理人员的参与性与积极性,以此构建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的教育系统与监控体系。
1、坚持以人为本,进行复合性教育,加强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
复合性教育是以全面增强和重点提升大学生诚信意识、诚信素质和诚信能力为目标所进行的多专业、多学科的综合教育,复合性教育重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和宽领域的专题教育形成教育合力,从整体上推进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
第一,以诚信文化教育引领和驱动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7]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文化教育是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将先进诚信文化进行提炼、概括和输导是广大理论工作者的职责,高校教师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创作出优秀的诚信文化理论产品对学生实行输导。
第二,以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和深化到诚信文化建设中。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竞争型社会,高校大学生在面临着学业竞争、评选竞争、考试竞争与就业竞争时往往容易产生过度与失衡的心理压力,导致对社会消极现象评价片面化和极端化,进而出现行为失信的问题。所以,进行系统、专业与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对于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是非常必要和不可或缺的。
第三,以职业规划教育促进和强化诚信文化建设。高校大学生终将要进入社会,实现就业、创业与立业的梦想,如何根据大学生的个性特点、性格特征、专业特长与职业追求合理设计职业规划,需要专业教师进行系统教育和培训,以增强大学生就业能力,防止大学生出现出格失范行为。
2、以校园文化建设为突破口,加强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建设是凝炼高校大学精神,提升高校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和主体工程,依托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大学生诚信文化教育和建设是高校德育的战略抉择。
第一,以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为龙头,整合各方力量统筹规划诚信文化建设。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主要包括高校学工处(部)、团委等工作部门,是高校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诚信文化建设的主管机构,主要承担诚信文化建设的规划、设计、组织与实施重任。
第二,以高校学生社团组织为中坚力量,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诚信文化建设。高校学生社团是具体的执行和运作组织,在诚信文化建设中能够有效地联结、联系和联络广大学生参与到建设活动中来,及时反映和反馈大学生的需求和建议。
第三,以高校工会妇联组织为纽带,联系和团结广大群众协力进行诚信文化建设。高校工会妇联组织是联系和沟通高校系统共同进行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在联系和鼓动妇女群众与退休职工进行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时具有独特的优势。
3、以制度为重点,加强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
在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体系中,制度建设是具有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建设内容,通过制度完善和巩固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手段形式、内定主题、载体途径、程序进路、经验教训,对于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第一,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制度,增加守信收益,提高失信成本。[8]诚信档案制度建设是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的关键之举,对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诚信意识极具约束性,也是用人单位增强录用毕业生决心的有力凭据。
第二,健全大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增强诚信观念,提升诚信意识。大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建设是完善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指标体系,在德智体美、能勤绩廉的评价指标中,品德是决定性作用的优先指标,增加和突出诚信在品德评价中的权重对于大学生更加注重诚信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指引作用。
第三,完善大学生能力考核机制,增长诚信能力,增强诚信才干。大学生能力考核机制应将诚信素质作为一项基本项目进行考核,比如以建立《大学生诚信等级证书》方式记载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等级状况,以此作为诚信档案供相关单位查阅和评议。
高校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是高校文化强校战略的重中之重,培养适合和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人才评价体系、人才考核制度和人才激励机制方面进行大胆改革和不断创新,将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和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与此同时,基于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的实践,高校应不断摸索和丰富提升大学生诚信意识、诚信素质与诚信能力的途径和做法,为大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奠定坚实的诚信道德基础。
参考文献
[1] 周兆德、弘扬诚信文化,构建大学生道德建设体系[J]、高等农业教育,2003(8):12-15、
[2] 、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7、
[3] 余修日,刘剑斌、关于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诚信问题的研究[J]、教育与职业,2007(17):85-86、
[4] 林兴岚、当代诚信文化建设的实践性思考[J]、社会主义研究,2007(6):44-46、
[5] 王 维、大学生的诚信缺失和诚信社会建设[J]、教育探索,2006(10):108-109、
[6] 黄曙林、试析当代大学生诚信文化建设[J]、中国电力教育,2008(8):211-212、
关键词:科研诚信;科研不端行为;法制建设;法律规制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3)03-0082-07
科研诚信建设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高度重视科研诚信,促进“负责任的研究”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和呼声。国内有关科研诚信建设和科研不端行为的既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哲学、伦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而从法学的角度探讨科研诚信问题则起步较晚,研究成果相对薄弱。近年来,国内科研诚信法律问题的研究取得了初步进展,学术界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科研诚信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学术界一致认为,科研诚信法制建设非常必要。加强科研诚信法制建设,让法律介入科研失范行为,将科研不端行为法律化等理念已经成为共识。他们主要是从以下三个视角来阐释科研诚信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视角。有学者认为,道德标准具有抽象性、模糊性,难以在判断人的思想和行为上形成具体而可操作的标准规范,而规范意义上的科研不端行为的判断标准具有规范性、法定性,相对具体而可操作。与法律相比,道德的强制力较弱。与法律规制相比,道德约束是多元的、模糊的、软性的。科研不端行为大量发生,仅靠传统道德调整手段难以抑制。道德已不能承担起规制严重科研失范行为的重任。在道德谴责不具有强势效果的情况下,科学研究活动显然更需要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的介入与规范。
二是科学研究的社会化和职业化特征视角。有学者提出,科学研究的社会化使科研活动的发展需要更权威的法律来规范。还有的学者提出,科学研究已经成为一种普通的谋生职业,对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法律调控就显得理所当然。
三是科研不诚信行为的危害视角。科研不诚信行为的危害主要包括学术危害和社会危害两个方面。从学术危害来看,任何科研不端行为都将破坏正常的科研秩序,均是对科学尊严和学术正义的伤害。科研不端行为败坏科学道德风气,影响科学的纯洁形象和科技界的崇高社会信誉。科学不端行为对科学研究活动的开展具有误导和干扰作用,使科研的失败风险加大,导致科研结果的无效或低效,造成科研资源的巨大浪费,阻碍科技进步。从社会危害来看,科研不诚信行为将“给公共生活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损害多种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损害科研经费分配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科研合同关系,危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和社会诚信关系”。它会“从根本上危及‘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实施”,严重损害国家荣誉。
二、我国科研诚信立法现状
(一)已有科研诚信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已有的科研诚信法律法规主要是由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教育部、科技部、中科协、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组成。按照或修订的时间顺序,它们主要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教育部,200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05)、《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2006)、《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科技部,2006)、《科技工作者科技道德规范(试行)》(中科协,2007)、《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中科院,200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全国人大,2007)、《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技部,2008)、《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育部,2009)、《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科技部等,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国人大,2010)、《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等,2012)、《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育部,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2012)等16部法律法规。
(二)现有科研诚信立法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目前的科研诚信立法,无论是实体性规范还是程序性规范都没有形成统一的格局,对科研不诚信行为的处理制度不统一。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科研立法短缺,科研诚信立法及相关政策尚存在空白区域;2、科研立法缺乏严厉性,立法层次较低,立法技术有待加强,惩戒规则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有待提高;3、科研规范基本法缺位,各规范性文件调整的范围覆盖不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统一,各法律文件互不协调甚至冲突,处理结果上出现轻重不一。
第二,我国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法律规制还很不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法律规制程序不够公开透明;2、科研不端行为的民事法律规制针对性不强,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3、科研不端行为的刑事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工作机制还不够顺畅。司法、执法、检察部门积极参与科研不端行为的主动性不够;4、针对严重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处分力度远大于刑事责任的追究,科研领域内的严重不端行为违法犯罪的成本很低。
第三,现有科研诚信法律法规存在诸多难以操作之处。其主要表现为:1、在适用范围上,国家层面的科研不端行为治理具有一定的依据,而地方尤其是省级以下的科研不端行为没有明确的处理依据;2、在执行主体上,有权对科研不端行为作出处理的是省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行业科技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市、县一级的科技行政部门无独立处理权;3、在处理方法上,执行中往往采取处理而不是处罚,当事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单位也很少去执行处理决定。
三、科研诚信法制建设的国际经验
(一)国外科研诚信法制建设的现状
在对国外科研诚信法制建设现状的研究中,国内学者主要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国治理科研不端的法律规定。
就目前来看,美国是世界上最为重视科研不端法律治理的国家,其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法律体系最完善。在政策法规方面,2000年美国颁布了《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成为迄今为止效力层次最高、最权威的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美国联邦法规。它“对发现科研不端行为的要求、联邦机构和研究机构各自的责任、联邦机构行政措施、其他组织的作用做了具体的规定”。在机构设置方面,美国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大学都建立了专门负责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机构。1992年美国成立研究诚信办公室(ORI),它是最重要的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官方机构。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形成科学共同体并开展科研活动的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英国形成了良好的科研道德风尚和完备的关于研究行为的指南及对不端行为的处理规则。例如,英国最高的学术组织团体英国研究理事会及其下属的8个分会都有各自的关于防治不端行为的规定。在国家层面上,为规范科研道德管理,英国科技委员会2006年初公布了科学家通用伦理道德守则。该委员会总结出了科学家应负有两项主要的道德、职业和法律责任:一是培养和造就下一代科学家;二是研究和发展与各自学科领域相应的道德规范。2006年4月,英国成立了一个由多家机构共同支持、旨在促进学术诚信的督导小组――英国科研诚信小组,致力于消除大学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
德国比较强调学术自治这一宪法权利,没有成立专门的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行政机构,主要是由学术机构自行管理。德国在研究理事会、大学和研究机构层面已经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并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和措施。德国马普学会在2000年出版发行了《科学研究中的道德规范》的报告,其附录二《关于处理涉嫌学术不端的规定》为认定学术不端、具体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引。马普学会成立了常设委员会,专门负责调查科学不端行为。调查委员会对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采取怎样的惩罚措施。具体的惩罚办法包括警告、没收研究资金、开除和法律指控等。
瑞典研究委员会和瑞典全国高校联合会2007年联合向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要求政府设立一个全国性的权力机构,负责处理包括个人在内的各个方面提出的有关学术造假案件问题,并对相关案件展开独立的调查;制订一个全国高校都必须遵照执行的统一的处置学术造假的标准;各高校都必须设立在法律和学术上均具权威性的学术造假案件处置办公室。“在瑞典,知识产权严格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不仅要赔偿经济上的损失,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者难逃被判刑的命运。”
日本学术会议2005年发表《科学研究中不端行为的现状与对策报告》,此后日本政府和学术界开始重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防治。2006年日本学术会议制定并公布“科学工作者行为规范”;同年日本综合科学技术会议了《关于切实应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意见》;文部省在其科学技术与学术审议会中新设了“防止科研不端行为特别委员会”,并《关于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指南》。日本还在《著作权法》中设立了“不注明出处罪”,规定在必须注明作品出处时,违反规定不注明作品出处的行为构成犯罪,处1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澳大利亚近年来通过立法确立起了以科研单位为主导,用于倡导负责任研究行为及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基本制度,继而通过组织建设确立了对有关单位科研不端处理程序的监督机制,在以法律手段推进科研共同体道德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2007年,《澳大利亚负责任研究行为准则》公布。该《准则》是迄今为止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颁布的最重要的学术诚信法律规范,所有接受联邦政府教育及科研资助的机构或单位均须遵守该《准则》。2010年,澳大利亚研究诚信委员会(ARIC)成立,2011年联邦政府公布了作为ARIC组织及行动依据的《澳大利亚科研诚信委员会章程》。
(二)国外科研诚信法制建设的经验和启示
在国外科研诚信法制建设的经验和启示方面,学者们主要是以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科研诚信法制建设为例,一致认为,美国在治理科研不端行为上取得了良好的经验:第一,实现了从职业伦理道德到公共政策介入的转变;第二,制定了非常明确的研究不端行为调查程序;第三,加强科研诚信教育。美国在防治科研不端行为方面既有专门的机构、又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还有科研机构本身的自律监管措施,从而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防治科研不端行为的体系。英国、德国等国家注重培养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减少了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主观因素。
学者们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对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从主体来看,防治科研不端行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有中央政府层级的统一政策和法律制度的保障,也需要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专门机构的监管和执行,还需要科研机构、大学和科学研究人员自身的共同努力和遵循。各有关部门在科研不端处理体系中应有准确的角色定位。
从内容来看,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要明晰;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罚措施要清晰;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具体单位及其相应职责要明确;要有统一的具有上位意义的科研不端行为约束规范;应制定有约束力的、行之有效的具有下位意义的部门和行业规范。
从运行来看,在立法层面上,既要有中央政府层级的统一政策法规,又要有能执行法律制度的专门机构,还要有能灵活管理的各部门规章;在执法层面上,应依靠公共政策的强制执行力、采取行政措施确保科研不端行为调查的顺利进行;在守法层面上,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应积极遵守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层面上,针对严重科研不端行为,司法部门要寻找合适的途径和方法,进行制度化设计,采取必要的行动。
各国科研不端法律治理和科研诚信法制建设的实践表明,仅仅建立管理机构,或依靠学界和学者本身的自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科研不端问题。“预防和减少科研不端行为还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手段做后盾,而且,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得到严格实施。”
四、科研不端行为的法律规制
科研不端行为的法律规制是指通过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涉及科研活动的所有对象、所有环节的不端行为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干预,从而对责任人的科研行为产生作用和影响。学者们从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法、民法和刑法三个方面阐释了国外科研不端行为法律规制的特点,较为详细地考察了国内科研不端行为法律规制的现状和特点。
(一)国外科研不端行为法律规制的特点
国外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法律规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官方成立专门的防治科研不端行为管理机构的并不多,大多数国家由学术机构或基金会等设立科研不端行为的管理机构;二是许多国家已有专门的针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规范;三是大多数国家已有查处科研不端行为的程序规范和认定标准,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以行政处罚为主,重点在于防治,而不在于处罚。
国外科研不端行为的民法规制规定了“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科研不端行为,主要是抄袭、剽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此类行为因侵犯民事权利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类型、条件及提讼的条件都因各国知识产权制度价值取向的不同而呈现出较大的差异”。
国外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充分尊重本国法律传统,注重科学不端行为刑事治理制度与本国法制系统的兼容及契合;二是注重刑罚方式适应科学家与科研活动的特点;三是刑法在介入科研不端行为的治理时保持了其应有的谦抑性。
(二)国内科研不端行为法律规制的现状
1 国内科研不端行为行政法规制的现状。我国针对科研不端行为有若干行政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获得政府资助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追回资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国家基金项目和国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也依照此条款有若干行政规定。
我国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法规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有专门的官方行政机构管理科研不端行为;二是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处理由多级管理机构共同完成;三是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规制还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存在信息不够公开和透明。
在我国,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法规制是处理不端行为最常用和最有效的手段。从近年来的处理结果来看,即使是对事实十分明显、影响非常恶劣的科研不端行为案件,我国也基本上是到行政规制为止,如中止立项、追回部分资金、取消相应头衔、解除聘用合同。有学者提出,对于行政法不能处理的科研不端行为,需要通过民法或者刑法来规制。
2 国内科研不端行为民法规制的现状。我国针对科研不端行为有若干民事法律条文,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款中。《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公民、法人著作权(版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有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我国科研不端行为的民法规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科研不端行为的民法规制涉及调整性民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关系,前者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关系与合同关系,后者主要包括侵权关系、违约关系与缔约过失关系;二是“科研不端行为受到民事法律规制的程度十分有限,民事法律规制对科研不端行为尚不能形成有效的惩戒和阻吓作用”。
3 国内科研不端行为刑法规制的现状。学者们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做了较多的探讨,主要是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科研不端行为刑法规制的必要性。张九庆认为,无论是从政府资助资金的法律监管角度还是从科研工作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分析,刑法介入严重科研不端行为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胡志斌认为,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刑法作后盾,以保护良好的科研环境;同时,现行的科研政策和法律难以防治学术不端,刑法规制呼之欲出。
二是科研不端行为刑法规制的缺失。我国刑法对于科研诈骗等科研犯罪行为没有相应的罪名,很难追究当事人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同时,对于严重科研不端行为,其查处制度不健全、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不规范、各层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不明确,没有形成有效的刑事法律规制。
三是科研不端行为刑法规制的原则。第一,要树立司法行动理念。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最缺乏的不是法律规定,而是一种司法行动。第二,必须秉持慎重态度,坚持必要性原则。第三,对于科研不端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要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第四,要坚持刑法基本原则,做到平等适用刑法。第五,要坚持“严而不厉、宽严适度”的刑事原则。
四是科研不端行为刑法规制的实现。学者们认为,应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实现科研不端行为的入罪化:在立法时机成熟之前,走司法入罪化的路径;在立法时机成熟之际,走立法入罪化的路径;依托现有立法资源,加强刑法解释工作,是科研不端行为刑法规制的最现实途径;对于已有定论的那些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司法部门需要主动积极地介入;科学不端行为刑法规制应当在刑法典框架下进行,应完善资格刑,在刑种配置上应当在资格刑中增设“剥夺申请与参与国家科研活动××年”条款;应当慎重使用或少适用自由刑,而由罚金刑来替代,并且要杜绝死刑;可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增设“妨害科研秩序罪”,并在科技单行法律中细化。
总之,目前我国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法律规制正在逐步构建,但还很不健全和完善。具体表现为:科研不端行为的行政法律规制程序尚不够公开透明,民法规制针对性不强,刑法规制还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五、我国科研诚信法制建设的路径
在科研诚信法制建设的路径问题上,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各自的思路和建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视角。
第一种是制度体系建构的静态视角。张镧认为,应当建立我国科研不端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第一要加强科研不端行为的法律法规制定;第二要提高科研领域的行政法律规制的信息公开性和处罚透明性;第三要加强科研不端行为有关民事法律责任力度;第四要合理构建我国科研不端行为刑事治理制度;第五要加强治理科研不端行为上行政机构之间以及行政机构与司法、检察部门的联合与协调。李玉香也提出了我国规制科研不端行为的制度建议:一是建立专门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机构;二是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应共同出台《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准则》;三是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和署名人终身负责制等配套制度;四是在《科学技术进步法》中明确科研不端行为的定义,增加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种是法的运行的动态视角。崔彩贤认为,应当从立法、守法和司法三个层面来规制科研失范行为。第一,在立法建设方面,一方面要制定国家层面的政策或指南,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将它们上升到法律层次;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法在修订过程中应将科研失范行为的认定和法律责任明确规定进来,实现科研惩处机制的制度化、法律化。第二,在守法建设方面,一方面科研人员自身应积极遵守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科研机构要将守法的概念和重要性植根于科研人员脑海之中,要从思想意识上培养科研人员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第三,在司法建设方面,科研失范的大案要案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后果严重,因而不可避免地要走司法程序。这类案件的处理有它的特殊性,必须注意明确诉讼主体,分清举证责任。
第三种是国际比较的综合视角。黄军英认为,与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应对学术不端行为尚未形成系统的十分有效的机制,在许多方面还需要继续完善。第一是加强伦理教育,从预防人手;第二是尽快研究出台行为规范,以自律为主;第三是建立完善的学术不端行为监察网络,防微杜渐;第四是重视相关研究和经验借鉴,放眼世界。陈琼综合国内外情况,对我国防治学术不端行为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加强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法规建设;二是加强防治学术不端行为机构的联合与协调;三是加强对科教等领域的科学教育活动的管理;四是加强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宣传教育;五是加强对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六是加强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国内外交流。
六、研究的结论、不足与展望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将科研诚信问题纳入法学视野,以法学眼光进行梳理,以法律途径探讨治理,拓展了科研诚信问题的研究视野,对锻造和提升整个民族的科研品行与境界具有重要的意义。学术界对该新兴课题进行了多方位的思考,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也达成了初步共识。学术界一致认为应当加强科研诚信法制建设,主张让法律介入科研失范行为,对科学活动进行法律调控;普遍认为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一套有效防治科研不诚信行为的法律体系,妥善协调民法、行政法和刑法三方相关的规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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