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所得的税收筹划(精选8篇)
时间:2023-07-02
时间:2023-07-02
(一)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树立税收筹划风险意识
实际工作中,由于国家政策发生了变化,产品市价波动、利率、汇率变动,这些客观环境的变化必然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或者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运用不合理,存在税收筹划的结果偏离预期目标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企业应加强学习,尽力熟悉并准确把握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掌握自身生产经营的相关信息,并将二者结合起来仔细研究,企业才能预测出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并对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收法规规定的筹划方案。
(二)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的联系与沟通
在实践中,由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对具体的税收事项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加之税务机关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由裁量权,由于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从而给企业的纳税筹划带来风险,这些原因需要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需要得到税务行政部门的确认。因此,企业需要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同时,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业务上争取取得税务机关的指导与认可,达到节税的目的。
(三)提高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素质
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决定企业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因此企业税收筹划人员需具备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能够透彻的了解,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业务素质,才会对税收筹划提出更多的要求,同时也会减少税收筹划风险。
(四)聘用专业的税收筹划专家
税收筹划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的财务管理活动,筹划人员应当是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对于企业自身不能胜任的筹划项目,纳税人需聘请税收筹划专家进行税收筹划,以提高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五)正确区分违法与合法的界限,树立正确的筹划观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而合理、合法地筹划涉税问题、科学安排收支,这也是纳税人的权力。纳税人应树立正确的筹划观:税收筹划可以节税,但税收筹划不是万能的,其筹划空间和弹性是有限的。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案
(一)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选取推迟应税收入确认时间的
会计处理方法和设法缩小应税收入来进行税收筹划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同的结算方式其收入的确认时间有不同的标准。在收入确定过程中,企业可根据产品销售策略选择适当的销售结算方式,如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等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以及推迟获利年度、合理分摊汇兑收益以及通过企业的兼并、合并,使成员之间的利润和亏损相互冲抵等,使收入控制在有利于降低纳税额的范围内。例1:某物流企业将其闲置的库房出租,与承租方签订库房出租合同中约定:租期为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间;租金100万元,承租方应于2013年12月25日和2014年6月25日各支付租金50万元。如果按照此合同,企业应于2013年12月25日将50万元的租金确认为收入,并在2014年6月25日也将50万元的租金确认为收入,并在2014年7月15日前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纳税人修改一下租金支付时间或者方法,其一,将支付时间分别改为2014年1月及7月,就可以将与租金相关的两笔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延迟了一年和一个季度;其二,不修改房租的支付时间,只将“支付”房租改为“预付”,同时约定承租期末进行结算,相关的租金收入可以得到更大时间的延长。2、缩小应税收入主要考虑及剔除不该认定为应税收入的项目,或设法增加免税收入。在实际中具体采取的筹划方法是:
(1)对销货退回及折让,应及时取得有关凭证并作冲减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以免虚增收入;
(2)多余的周转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其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或者将多余的周转资金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可免交企业所得税。
(二)设备提前更新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这样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减缓已回收折旧成本的贬值,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企业可达到筹划节税的目的。
(三)调整折旧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电子设备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由5年改为3年,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由5年改为4年。新税法实施后,对继续使用的上述固定资产,可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调整折旧方法缩短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对企业筹划节税更有利。
(四)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不再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在目前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存货计价宜采用加权平均法,而非先进先出法。因为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销售成本中包含后期进货的部分成本,数额较高,就可以将利润递延到以后年度,进而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五)通过安置残疾人员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可以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多雇用一些《残疾人保障法》所规定的残疾人员,不但可以解决残疾人员的就业,提高企业的声誉,而且可以享受税收上的优惠,减少纳税额。
(六)合理选择捐赠对象及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企业在捐赠时,应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进行捐赠。另外,可抵扣捐赠的计算基础是年度利润总额,由于年度利润总额计算受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影响,所以企业可以根据年度利润总额,计算可抵扣捐赠数额。例2:某物流企业,2012年实现会计利润100万元(已扣除捐赠款),企业为了提高其知名度,决定向社会相关单位捐赠30万元,并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该企业所适用的税率为25%。方案一: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该项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企业所得税=(100+30)×25%=32、5(万元)方案二:通过政府部门进行捐赠,则该项支出准予税前扣除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100×12%=12(万元)因为实际捐赠额30万元超过捐赠扣除限额12万元,因此12万元可全额税前扣除。应纳企业所得税=(100+30-12)×25%=29、5(万元)方案三:通过政府部门对“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进行捐赠,则该项支出准予全额税前扣除。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因此,选择方案三比方案一少缴企业所得税7、5万元(32、5-25=7、5),比方案二少缴企业所得税4、5万元(29、5-25=4、5),企业在进行捐赠时,应尽量选择公益性捐赠。
(七)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比例的部分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的60%控制在当年销售收入的0、5%以内,以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同时又可以减少纳税调整事项。这一般可以通过调低业务招待费的同时调高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来筹划。例3:某物流企业预计2014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预计广告费为50万元、业务宣传费为40万元、业务招待费为100万元,其他可税前扣除的支出为800万元,该企业所适用的税率为25%,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方案一:维持原状。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限额=1000×15%=1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实际发生额=50+40=90(万元),可据实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000×0、5%=5(万元)业务招待费60%的扣除额=100×60%=6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为100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95万元(100-5=95)应交企业所得税=(1000-50-40-100-800+95)×25%=26、25万元方案二:在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调减业务招待费至20万元,同时调增广告费至100万元。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限额=1000×15%=1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实际发生额=100+40=140(万元),可据实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000×0、5%=5(万元)业务招待费60%的扣除额=20×60%=12(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为20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20-5=15)应交企业所得税=(1000-100-40-20-800+15)×25%=13、75万元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少交企业所得税12、5万元(26、25-13、75=12、5),所以应采取方案二。
(八)合理安排工资及三项费用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2%、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针对上述规定,企业从节税角度考虑,可以采取以下的税收筹划措施:
1、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标准,超支福利以工资形式发放。但企业一定要注意工资的合理性。
2、加大教育投入,增加职工教育、培训的费用。
3、兼任企业董事或监事职务的内部职工,可将其报酬计入工资薪金。
4、持有本企业股票的内部职工,可将其应获股利改为以绩效工资或年终奖金形式予以发放。
(九)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企业目前的固定资产因种种考虑,几乎全是购买,企业可以在专门的租赁公司租赁设备,仍旧可以提取折旧、获得税收上的好处,还可以马上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很快获得收益。
(十)住房公积金的税收筹划
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 纳税筹划已经从过去传统的偷税、漏税的投机取巧, 发展成为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 对居民自身的收入进行合理分析, 以减少个人的纳税压力。在这种背景下, 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居民纳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以及我国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 一方面, 为了少缴税款或缓缴税款, 纳税人在采取各种合法手段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规划的同时, 不仅合理利用了国家财政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 而且必然会学到各种财政税收的知识。另一方面, 想要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 纳税人避免不了要学习钻研各种财税政策、法规, 可以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财税政策学习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二) 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税收征收额度
纳税筹划的原理是通过几种税收方案的比较, 选择纳税最少的方案。通过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是减少其当期现金的流出 (即延长纳税时间) , 增加当期可支配的资金, 达到纳税人资金使用的效果, 同时可以避免纳税人因没有合理对税收进行筹划而多缴纳当期税款, 而增加当期资金使用的压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税法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 税法的健全伴随着其相关实务处理的日益复杂, 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够透彻, 不仅有可能因偷税、漏税而面临法律制裁, 也有可能因多缴税影响纳税人的生活质量。
(三) 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实施税收法律法规
纳税筹划人员为了帮助纳税人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支出, 会随时、密切地关注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一旦税收法律发生变化时, 纳税筹划人员就会从追求纳税人的最大利益出发, 立即采取相应的方案措施, 趋利避害, 把节税的宗旨合理利用到纳税人所在企业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从这方面来说, 纳税筹划在客观上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贯彻税收法律法规的作用。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
(一) 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各国为了实现税收的调节功能, 在设计税种时, 一般都会设有各种税收优惠条款, 具体包括减税、免税、设定纳税起征点、税率差异和特殊规定等。所以, 纳税人可以利用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条款, 合理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 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企业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救济金、安家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 企业可以通过转移或变相福利结合等多种方法给予职工各种补贴, 这样可降低员工基本工资, 减小计税基数, 减少职工的应纳税额, 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例如:税法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同一项目取得连续收入的,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定额扣减800元费用。因此, 应尽可能将劳务报酬分解为若干次, 从而降低应纳税额。同时, 根据规定, 如果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 应当分别按不同的项目所得定额或定率扣除费用, 因此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避免将不同的项目合并计算。
(二) 注重转换纳税人身份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 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 而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纳税人身份界定的差异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纳税人可以根据税法对不同身份纳税个体征税规定的不同, 有意识地转换纳税人身份, 使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纳税最少。
(三) 合理利用纳税延期
我国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 (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 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 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 均应合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实践中, 将纳税义务履行的时间适当推后, 充分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 可以使纳税相对减少。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 还有许多细节的地方需要注意, 才能获得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对纳税筹划理解存在偏差和侥幸心理
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对纳税筹划问题重视不够, 在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中, 纳税筹划就是偷税、避税。并且的确存在一些企业为减轻税负采取了违法手段进行筹划的现象, 由于这些筹划不是真正意义的纳税筹划, 结果不仅节税不成, 而且使自身陷入偷逃税款的泥潭, 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二) 纳税筹划自身存在一定风险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 甚至包括税务服务机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筹划服务时, 都会过分看重节税的效果而忽略税收筹划本身存在的风险, 也就会出现这样的误解:只要进行纳税筹划就可以减轻纳税负担, 增加自身收益。从纳税筹划的实际情况看, 纳税筹划结果只能是作为一种对个人税收计划和决策的方法, 并不是实际执行的合理合法结果, 所以纳税筹划本身是具有风险的。
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因素决定:首先, 纳税筹划的方式方法的选择具有主观性。主观性判断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与实施, 错误的纳税筹划将会给纳税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其次, 由于征税方和纳税方对税法理解的差异会产生认定的差异直接影响了纳税筹划的实施过程的合理合法性, 严格意义上的纳税筹划应当是合法的, 符合立法者的意图, 但这种合法性还必须得到税务行政部门的认可, 也就是说, 即使是合法的纳税筹划行为, 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纳税筹划方案在实践中根本行不通, 从而使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者被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行为而加以查处。
(三) 纳税筹划政策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只以个人收入为标尺, 没有像发达国家那样考虑家庭总体收入水平, 没有充分考虑医疗、住房、赡养等实际支出及下岗、失业等现实情况, 因此, 造成部分低收入家庭税负过重。对隐瞒收入、转移财产、以财产代收入等偷逃税行为和高收入阶层通过税前列支收入、股息、红利和股份的再分配、公款负担个人高消费和买保险、现金交易等多种手段合理避税的行为, 没有相应的征管措施。税法界定模糊, 没有规定民营企业家必须在自己的企业中为自己开工资, 因此他们也就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 纳税筹划对象错位
社会财富较多的人, 应是个税的主力纳税人。而目前纳税筹划对象的规范程度不高, 而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的工薪阶层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占个税征收总额的45%;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 (包括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 ,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税征收总额的5%左右。对隐形收入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使得税务部门应当重点监控的纳税人不在监控的重点, 不仅出现了征管漏洞, 而且使个税征收显失公平。另外, 纳税征管部门专业水平不高, 税务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征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 对纳税征纳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理解不够。
四、提升我国个人所得税筹划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 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
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 使纳税筹划与税收政策导向相一致。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税务专家的帮助, 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 即纳税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二) 应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风险
1、 从纳税筹划的方法来进行合理规避
首先, 将居民个人收入均匀发放以降低适用税率。这种方式是针对每月工资薪酬收入不均衡的纳税人进行的纳税筹划, 其目的是将个人收入均匀发放, 就可以使用低税率纳税, 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纳税总数。其次, 将个人应获得的收益转化为对企业的再投资。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和再投资, 规定对企业的留存未分配收益不再课征所得税, 所以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购买企业股票、债券等方式向企业进行投资, 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分红等收益再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如果想使自己的投资所得不被征税, 可以把自己的投资所得留存到企业账上, 作为对企业的再投资, 而企业则可以把这笔投资以债券或配股的形式记入个人的名下, 这样, 既避免了被课征个人所得税, 又保障了个人收入及财产的完整与保值增值。但是, 这种做法必须以居民个人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比较乐观为前提, 同时对企业制度也有比较高的要求。第三, 转换居民个人收入方式。增加职工的工资薪酬可以增加个人的收入, 满足其消费的需求, 但是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规定, 当个人的工资薪酬累进到一定程度, 新增的薪酬会使个人的可支配现金逐步减少。这时可以选择以转换个人收入的方式, 同样满足居民消费的需求, 却可以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企业可以为其员工提供住宿条件、提供差旅津贴、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等, 这样企业承担的成本总额不变, 而职工的纯收入也没有下降。
2、 从纳税筹划的时间范围界定来进行合理规避
这种方法主要适合于居民个人的年终奖的纳税筹划。年终奖几乎成为每个企业激励职工的最主要手段, 个人对这部分收入的纳税筹划也越来越重视。想要合理分配奖金数额, 就要选择最佳时间范围界定,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与普通奖金的数额, 通过全年12个月的时间分摊, 能够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在不考虑工资收入的情况下, 具体方法:预测出职工个人全年奖金总额;在奖金总额中先确定年终一次性奖金额;在奖金总额中扣除年终一次性奖后的余额, 在12个月平均后作为职工月度奖, 则职工奖金纳税最少。
3、 从政策方面进行合理规避
首先, 进一步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级次及税率。之前我国对工资薪金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最高税率为45%, 与世界各国相比, 这一税率偏高。2011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行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45%的最高税率仍然适用。应结合我国现实个人收入状况, 重新设计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 实行以少档次、低税率的累进税率模式。其次, 制定强制性规定并监督企业对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障性福利。五险一金是国家要求企业向职工发放或代其缴纳的应有福利, 有些单位和企业并没有按照规定提取, 使原本可以扣除的收入项目不能得到扣除, 由此导致职工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和个人分别将其中的一部分收入通过缴纳社会保障性款项或转为发放免税补贴, 不仅符合国家社会保障要求, 还可以减少所缴纳的税款, 使职工个人利益得到保障。第三, 充分利用国家税法优惠政策进行筹划。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一些减税、免税政策及额外的扣除标准。是否能有效地利用这些政策, 直接关系到个人缴纳税收的多少。
(三) 建立健全个税纳税筹划的相关法律政策
一是制定有效的征管措施, 进一步堵塞个人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漏洞, 对隐瞒收入、财产转移等行为采取有效的征管措施;二是加快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的征管档案和监控体系, 将真正的高收入者纳入重点监控对象;三是强化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的征管, 加强对演出、广告市场演职人员和投资参股者的个税征管力度, 对影视、演出等文艺团体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全面监查;四是对以财产代收入者, 要对其投资企业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严加管理, 形成对高收入者各税种征管的合力。
(四) 大力培养高素质的纳税筹划管理人才
纳税筹划的合理合法性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别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客观环境的动态性和外部条件的制约性, 也要求纳税筹划人员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 我国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一方面。在高校开设纳税筹划相关专业, 尽快满足高层次纳税筹划活动的要求;另一方面, 对在职的会计人员、筹划人员进行培训, 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同时, 组织国内的权威筹划专家编写一套部级筹划教材, 为近几年的理论探讨作出科学和系统总结, 也为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EB/OL]、china、、cn/policy/txt/2011-07/27/content_23082377、htm、
据统计可知,我国较多的施工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中曾经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较多的企业在境外市场不断拼搏,很多建筑企业的业务已经扩大到上百个发展中或者是欠发达的国家中,不断参与国外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去。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政府对企业实施支持“走出去”的战略,并在此过程中给予企业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在走出去战略中给予企业有效的引导,帮助企业积极拓展境外市场。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我国企业的发展实力在竞争中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参与国际竞争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施工企业更加有信心,更加有实力去参与国际竞争。但是,由于国内人工成本不断提高,国际市场发展不均衡,直接导致我国施工企业境外承包业务的利润率大幅度下降。曾经的低成本劳务输出方式已经不能再为企业创造足够的收益和利润,再加上金融危机的爆发,这对企业的发展无疑是雪上加霜,世界各国都遭受着不同程度的冲击和伤害。通货膨胀,物价不断上涨,经济低迷,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境外施工企业的生产成本,缩小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再者,由于国内国外的经济发展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是不同的,财政法规和社会环境等差异因素对境外施工企业的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境外施工企业要想获得进一步的稳定发展,实现企业的利润增长,就要加强对境外工程所在国家进行税收政策研究,分析当地国家的税收筹划工作内容,建立健全税收筹划管理体制,对企业的业务和管理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要积极研究外汇资金的流动方式,降低外汇变动给境外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和风险。
二、税收筹划的定义和内容
企业要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要提高自身的利润率并降低税收风险,就要做好相应的税收筹划工作。而做好税收筹划工作的前提是要充分了解税收筹划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一)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规定,在不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选择相应的纳税方案来筹划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以便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税收筹划工作首先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遵守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指导,不能一味的按照自身的主观意识来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同时,税收筹划工作要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施工企业要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开展前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税后利润,以便施工企业能够真正实现税收利润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税收筹划的内容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分别是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和实现涉税零风险。税收筹划工作主要是从这四个方面入手,从而有效实现税收收益最大化目标。避税筹划是指企业可以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用相应的避税手段,利用税收法律法规条文中的漏洞或者是空白来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以便实现合理合法避税。避税筹划工作不是违法行为,避税筹划行为与偷税漏税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国家只能采取相应的反避税措施,例如国家只能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来限制避税行为,而不能采取强制性的手段制止或惩罚避税行为。节税筹划是指纳税企业在不违法国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法规定的条例或者是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企业在进行节税筹划工作时,可以利用税法规定的起征点的不同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指导生产经营活动和筹资投资活动,巧妙安排,合理节税,这样就可以在符合国家税收法律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节税。转嫁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不违法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相应有效的措施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以便转嫁企业的税收负担。境外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或者是降低价格等手段将利润或者收益转移到税负较低的国家,或者是通过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上游的企业以及下游的消费者,这样就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实现施工企业税负的转移。实现涉税零风险是指施工企业要全面了解自身的账务,及时核算并交纳税款,及时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这样就可以减少施工企业遭受税收处罚的可能性,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这种税收筹划方式不是直接降低企业的税负,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间接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使得施工企业可以间接获得税收收益,也可以为施工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进而可以为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提供基础。
三、境外施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面临的风险类型和内容
境外施工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财务风险、税收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和社会环境差异风险等等,这些风险的存在无疑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了企业发展的不稳定性,不利于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平稳健康的外部发展环境。
(一)汇率风险
近年来,我国人民币币值被迫升值,且升值一直有着上升趋势,这对我国境外施工企业的境外收益、资产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人民币增值,因施工企业的外币债权总是大于债务,使得产生汇兑损失,直接增加财务费用金额降低企业利润,增加了企业的外汇风险。
1、使得企业的营业收入降低。我国境外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合同大多数是以美元为计价货币,由于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利润表所有项目都应当按照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成作为记账本位币,即要将利润表中的项目收益换算成人民币。在直接标价法下,人民币升值,汇率下降,使得同量的美元换算成人民币的数量减少,导致境外企业的营业收入降低。
2、企业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外汇缩水。众所周知,通货膨胀会使得债务人受益,债权人亏损,而汇率下降也具有类似的效应。汇率下降,人民币升值,使得以美元表示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价值下降,境外施工企业的债权权益受到损害,不利于境外施工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使得企业以美元表示的资产价值降低。同时,由于境外项目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外汇管理程序,境外项目所在国通常会限制项目建设资金大量回流等现象的发生,因此导致境外施工企业未结余资金数量较多,这一方面使得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不利于资金的优化配置,同时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使得外汇价值下降,直接影响项目的收益和价值。
3、生产和营业成本增加。境外施工企业在开展境外项目时要外派本国工作人员到项目所在国家进行项目指导和监督,而外派人员的薪酬是按照美元计价,在人民币升值情况下,企业要留住人才,就要相应调整外派人员薪酬,保证外派人员工资换成人民币后不缩水,这样就无疑加大了企业的成本。其次,由于境外项目建设资金大多数是从本国的银行中借贷获取,企业要获取美元计价的收益时要将其转换成人民币归还给银行,这样就加大了企业的资金成本,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二)税收风险
由于国内外的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的不一致,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时面临的程序和税收负担也不一致,使得境外施工企业在开展境外施工项目时获取经济效益面临的税收风险增大。税收政策和国内差别主要有所得税、增值税、财产税和利润税等税率的不同,而且这些税收种类的征收范围也与国内税种征收范围不一致,加大了境外施工企业计算应缴税收的工作量,提高了税收计算工作的复杂程度,从而间接的加大了企业的纳税成本,增加纳税风险。同时,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发展,设置了相对较高的关税以限制境外施工企业进入,这样就在更大的程度上加大了境外施工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了境外企业的税收风险。
(三)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境外施工企业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资金风险、审计风险和核算风险等内容。资金风险是指境外施工企业由于资金短缺和资金拨付手段复杂等因素给企业带来的风险,资金拨付会有一定的时滞性,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的拨付和资金预付款资金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样就会给境外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不利于保障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审计风险是境外施工企业在开展境外施工项目时,由于地域差别和审计制度的差别的存在使得未来项目的决算财务审计工作要受到不同国家和组织的多方审计,只要未来项目没有通过其中一方的审计,项目工程就难以通过,境外企业面临的审计风险压力巨大。核算风险是由于中外财务核算工作难以同步进行而带来的风险。境外施工项目在国内或者国外发生的费用,在国外或者国内不被认可,因此不能被纳入财务核算范围之内,使得中外财务核算的结果不同,从而影响境外施工企业的纳税额不同,这样就使得境外施工企业的财务信息不一致,项目效益难以准确计算,财务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加大,不利于境外施工企业财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境外施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工作的措施
境外施工企业要想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就要从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入手,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
(一)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的具体措施
1、要熟悉了解境外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企业要开展相关的税收筹划工作,首先就要了解境外工作所在地的税收法律法规。施工企业开展境外工程建设的前期,其财务人员就应该对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了解,要收集有关的法律法规信息,制定相应的税收筹划操作方法。境外企业同时也可以聘请专业的翻译机构或者团队,对工程项目所在地或者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准确无误的翻译和解析,以便帮助施工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制定有效的对策,为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
2、成立税收筹划领导小组。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具有系统性和协作性,税收筹划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境外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相互配合。因此境外施工企业在开展项目时,可以成立税收筹划领导小组,以便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而统筹税收筹划工作,为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和组织保障。成立税收筹划小组,应该要注意税收筹划小组的组织构成,要注重提高税收筹划小组的工作效率,避免设置重复的岗位造成小组机构臃肿。再者,要注意防止税收筹划小组的权利过分扩大化,境外施工企业在机构设置中要注意权责分配,明确权利和责任,领导小组在税收筹划工作中应付首要责任。
3、确定境外项目实施的法律形式。境外工程企业内部的财务工作人员应该要理解工程所在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从而确定适合施工企业的项目法律形式。比如,境外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所在地的税收法律特点,可以将项目设置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者是分公司,这样就可以将项目所需的生产性材料或者物资进行转移定价,从而将利润和收益转移或者留在税率较低的国家,以便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再者,施工企业可以预测工程的利润率,从而为制定项目的税收筹划目标提供理论基础。4、制定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税收领导小组要充分了解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熟悉项目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将项目的利润率水平和税收筹划目标结合起来,充分分析项目实施环境的利弊,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方案可以指导税收筹划工作的具体实施,可以给税收筹划工作指明方向,从而提高税收筹划工作的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手段
1、从企业所得税入手控制税收筹划过程中的风险。境外施工企业可以结合项目施工的成本构成来降低企业应缴纳所得额,从而实现企业所得税筹划。境外施工企业可以将境外发放的工资计入项目外帐成本,同时,在项目所在国购买生产性物资或者是生活性物资时,应该索要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并妥善保管。再者,对进口的施工物资和生活物资,境外施工企业要向当地的国税机关提供相关的清单和价目表,以便这些类似的开支和费用可以归为税前法定扣除项目,从而获得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对于为开展境外施工项目而采购的施工设备,采购人员要妥善保管设备采购发票,要注意发票的合法性和可被认可性,要确保发票的抬头和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名称的一致性,无论是境内购买的设备还是境外购买的设备,都要保证发票可以被税务机关认可,以便为后期的设备折旧抵扣相关费用成本提供依据,进一步为降低企业的所得税风险提供保证。
关键词:电力企业 税收筹划 税收 探究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9(b)-0203-02
我国的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如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不少于两个的纳税方案时,通过运筹和设计,以实现最小的合理纳税[1]。”税收筹划简而言之就是依法合理纳税,并最大程度的降低纳税风险。我国很多大型企业都设有专门的税收筹划岗位,通过研究税法、合理纳税,为公司降低成本,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的不断加深,税收筹划也越来越得到企业的关注。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纳税人经常有多于一个的纳税方案。不同纳税方案的税务负担往往相差较大。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的理财工作重点。根据电力行业的特殊性,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高达72%,电力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将对其降低成本有重要意义。
1 税收筹划的相关理论概述
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投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的安排与筹划,从而尽可能地节约纳税额,为企业降低成本[2]。税收筹划有以下几点特征:(1)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一种指导性、预见性很强的管理活动,属于企业管理计划的一种;(2)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寻求降低成本的一种方式;(3)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它以企业的涉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与企业的财务决策、财务预测、财务分析都密不可分[3]。
税收具有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是国家职能的体现[4]。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有多种纳税支出项目,纳税额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切身利益。税收筹划的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关系密切。当有多种纳税方案时,需同时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和税务的轻重。可通过税收筹划来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对企业的涉税活动进行分析研究,事先计划纳税方案,以实现企业的成本降低。
2 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概述
2、1 电力企业的税收体系分析
随着我国“厂网分离、竞价上网”的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电力企业的竞争意识逐渐加强。电力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机制创新以及管理创新来提高效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进行税收筹划作为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方法,越来越得到电力企业的重视。电力企业的税收体系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而进行调整。现今,电力企业逐渐形成了一套现行的电力市场税收体系。
在我国,电力企业的主要纳税种类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教育附加税等。电力企业的纳税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电力公司与其子公司、电力转供企业、独立于国电的发电公司等。国电的各省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纳税主体。增值税以企业的进项税抵扣后的销售收入作为税基。小规模纳税人的电力企业增值税税率为6%,其他电力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均以增值税为税基,税率一般分别为7%和3%。所得税是以企业的实现利润为税基,所得税的税率为25%。营业税以非注营业的业务所得的销售收入作为税基,税率为5%。房产税的税基是房产余值,税率一般是1、2%。在电力企业的税收结构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主要纳税项目。具体的税收结构如表1所示。
2、2 电力企业税收体系的问题
我国电力企业的税收随着实行着与其他行业相同的税率,但电力企业的实际税负明显高于其他企业。我国实现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投资性的支出不能用作进项税抵扣。电力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固定资产的比重高达70%,在投资性支出的重复纳税上看,电力企业的增值税高于工业平均水平40%以上。另外,我国的发电企业中,火电企业处于主体地位,其原材料是煤炭,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率是13%的低税率,这使得电力企业的进项税抵扣率偏低。
我国的宏观政策支持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鼓励水力发电、风力发电,但是在税负方面,国家的政策并没有为水力、风力发电的建设提供政策优势。我国目前的风电、水电的增值税征税率大大高于火电。大中型的风电、水电、火电的增值税率都是17%,但纳税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却有很大差距。一般,火电纳税额占销售收入的10%,而风电高达16、8%,水电约为14%。这是由于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的投资成本远大于火力发电。除此之外,水电的隐性税负较大。水电工程从建设到运营都要为防洪、旅游、水产养殖等功能支付成本。风电与水电是有利于环境的清洁能源,一旦实现电价市场化改革,风电与水电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非常不利的地位。
2、3 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
电力企业的涉税种类众多,对于涉税金额较低的税种,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等,进行税收筹划的弹性较小。因此,我们将税收筹划的重点放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大数额税种上。针对电力企业近年来的降薪现状,该文将薪酬激励与税收筹划相结合,以提高电力企业的人力资源水平。
(1)充分利用电力企业的税收优惠。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国家为鼓励电力企业的发展,给出了许多的电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是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的重要筹划空间。
(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电力企业的员工降薪将不利于员工激励,如何通过税收筹划来最低限度地降低员工的利益损失,这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工作。
(3)并购中的税收筹划。自电力体制的改革方案出台后,上市电力企业的并购、重组事件频发。如何在合理筹划并购中的涉税问题,降低税收成本将是税收筹划的关键工作之一。
(4)针对固定资产的筹划。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占比偏大,而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固定资产从购置、使用到处理的各个阶段都涉及税收问题,对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税收筹划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利润。
3 电力企业的涉税税种的筹划方案
3、1 电力企业增值税的筹划
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占比较大,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就非常少,要降低电力企业的税负金额,需对其增值税进行合理的筹划。
(1)扩大进项税额抵扣。电力行业的原材料由煤、油、气等构成,这些原料的进项税额抵扣相比于企业行业偏低。为了尽量扩大进项税额的抵扣,通常可采用如下几种方法:①购买原材料时,不仅要索要专用增值税发票,还要取得专用发票上所明确说明的增值税额;②价格相同时,购买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③委托加工货物或进口货物时,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④采用兼营的方式,降低不可抵扣的比例。
(2)充分利用国家对电力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发电企业主要以火力发电为主,对煤炭的依赖性高。煤炭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并且燃烧煤炭对环境的污染严重。国家在增值税方面提出许多优惠政策,鼓励发电企业采用其他的清洁能源。电力企业在进行建厂选址时,可考虑国家有关的增值税优惠办法,如《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等。电力企业可通过合理选择建厂地址,进而避免部分的税务成本。
(3)有关运输费用的税收筹划。企业的运输费进项税额根据现行的税收制度可抵扣7%。但如果客户一票结算,将运输费用并入价格而开具增值税发票,则无形中增加税负。对运输费用的筹划方法有:①将运费收入转化为代垫运费,但该方法要受销售对象的制约;②通过将自营的运费转化为外购运费,从而降低增值税的税负金额。
3、2 电力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筹划
我国在2007年3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关键在于税率。统一后的国内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由于电力企业中的外资企业占比较少,新税法的实施使得整个行业的实际纳税额有所下降。新企业所得税的颁布,在税率、税基、扣除办法、优惠政策等方面对电力企业均有较大的影响作用。面对新的企业所得税办法,电力企业可继续加大技术开发费的投入,以提升电力企业的创新水平;引进节能环保的设备来进行技术改造;适当地加大电力企业的品牌维护费用等。
针对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占比巨大,在取得固定资产时,电力企业的筹资方式的税收额由高到低的排序如下:企业的自我积累资产、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向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或者是同业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企业的内部集资。在合理范围内,电力企业可尽可能选取较低纳税额的筹资方式。
3、3 电力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薪酬激励是员工激励的重要手段,随着电力行业的整体降薪趋势,可通过将薪酬激励与税收筹划相结合,以达到员工激励的作用。对电力企业的高管人员和普通员工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非常必要。对于高管人员的年薪收入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高管人员的董事费收入则按照劳务报酬缴纳其个人所得税。另外,可通过运用股权激励的办法来降低高管人员的个税税额。对电力企业的高管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年薪制、提高工资福利等方法。而电力企业的普通职工的工资一般由项目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等构成。对普通员工的激励包括职位的升迁、工资奖金、职业培训等方面。为了增强对普通员工的激励,一方面可以提高工资;另一方面可以采用非货币性的支付方式来为员工服务,如:交通费、购房支付、培训支出、购车支出等。通过从工资中扣除这些必要支出,来降低员工的个税缴纳税负。电力企业可以在费用支出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增加非货币性支出的比例,来降低员工的纳税成本,从而提高个人的实际收入。企业常选择的非货币性支出方式有为员工提供住房、统一为员工提供旅游机会、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等。
4 结语
电力企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通过合理地税收筹划能够为企业节约较多的成本,为提升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有重要的可借鉴价值。该文分析电力企业的税收体系,挖掘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通过适当的筹划方法来降低企业的纳税税负,并详细分析了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筹划方案,对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唐腾翔,唐向、税收筹划[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
[2] 艾华、税收筹划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工资薪金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5209
1筹划的必要性
据统计,个人所得税收入的65%来自工薪收入阶层,工薪收入阶层承担了大部分个人所得税负担。虽然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不断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达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对于高薪族,每月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经越来越高,有些情况可在合法前提下通过税收筹划节税。
2筹划方式
21降低名义工资
211以福利替代工资
公司为职工提供福利设施,可以降低职员的名义工资、增加他们的实际收入和幸福感。筹划办法有:在夏季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冬季发放取暖补贴;除此以外,还有独生子女费、托儿费、教育补贴费;为职工建设游泳馆、图书馆等;为职工配备笔记本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第一,交通补贴筹划:适用于因业务要求需经常外出以及住所离单位很远的职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将公司车辆提供给其使用。
第二,通信补贴筹划:适用于因工作要求需经常用电话洽谈业务的职工。公司可购买以公司为户主的通信设备。
第三,住房补贴筹划:公司可帮助租房居住的员工在公寓整体租赁作为宿舍。案例:小王月工资8000元。在外租房支出1000元/月,通勤车费200元/月。
筹划前:小王每月应交税(8000-3500)×10%-105=345元
实际收入=8000-1000-200-345=6455元
筹划后:公司提供职工宿舍、班车,将这部分花费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使工资减少到6800元(8000-1000-200)
则应纳税(6800-3500)×10%-105=225元
与未筹划时相比每月节约345-225=120元。
212以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对于尚无条件为职工提供上述福利设施的企业,可让职工将相关发票分类(交通费、餐饮费、通信费等)收集整理后到财务处报销。注意不同地税局规定的可报销额度不同,应结合当地税务局规定筹划。
案例:某公司员工去外地出差,该月工资5200元,其中办公通信补贴200元。
筹划前:该员工应纳税(5200-3500)×10%-105=65元
筹划后:该员工收集出差时的办公通信发票,向公司申请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报销,而不是做到工资表中通薪金一同发放。
则应纳税(5000-3500)×3%=45元,比较筹划前节约20元。
213充分利用税前扣除
“五险一金”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税前扣除,因此可提高U存金额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较高的职工可据实合理安排月薪及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比例。
案例:某公司营销职工月薪7000元
筹划前:应纳税(7000-3500)×10%-105=245元
筹划后: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000元,其中个人支付1000元
此时应纳税(7000-1000-3500)×10%-105=145元,节税100元。
22均衡工资
在工资不均衡的行业,若不对工资进行筹划,会使工资高的月份适用高税率,工资低的月份费用扣除限额被浪费。筹划办法:均衡月收入,充分利用扣除标准和低税率。
案例:由于行业性质,某羽绒服厂家营销人员小张在每年10月到来年2月可获得提成4000元/月;除了这几个月之外,只取得基本工资4000元。
筹划前:小张10月到来年2月每月应纳税4000+4000-3500)×10%-105=345元
除上述月份外每月应纳税(4000-3500)×3%=15元
小张一年共纳税345×5+15×7=1830元。
筹划后:将5个月的提成均分到每月工资中,使每月提成为20000/12=166667元
则应纳税(4000+166667-3500)×10%-105=11167元
一年共纳税11167×12=134004元,相比筹划前共节约48996元。
23工资与劳务报酬进行应税项目转化/合并/拆分
231税基较小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可将劳务报酬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案例:某公司职工的工资2500元/月,同时兼职,收入6000元/月。
筹划前,该职工收入小于3500元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6000×(1-20%)×20%=960元
筹划后: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务报酬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两项收入合并纳税
应纳税额=(2500+6000-3500)×20%-555=445元
一年共节税(960-445)×12=6180元
232税基较大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较高税率,可将其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案例:某公司职工每月取得工资50000元。
筹划前:应纳税额=(50000-3500)×30%-2755=11195元
筹划后:不签订劳动雇佣合同,按照劳务报酬税目纳税
应纳税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比之前节约1195元。
24筹划全年一次性奖金
241均衡奖金,降低税率
全年一次性奖金作为单独所得一次性缴纳,税基大,适用税率高,筹划时可把这部分收入分摊至全年,与月薪合并纳税。
242避开无效区间
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只要纳税额高一个档次,全额都要乘以对应的高一档的税率,其相当于采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这将导致税前多却税后少的倒挂现象。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的通知存在六个不合理区间(扣除合理费用后的所得额):(18000,1928333]、(54000,601875]、(108000,114600]、(420000,447500]、(660000,70653847]、(960000,1120000]。因此,在筹划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应避开这些税收盲区。筹划方法:将奖金拆分至临近点,其余部分并入工资交税。
案例:小李12月获得年终奖金18500元,月工资5000元。
筹划前:奖金纳税18500×10%-105=1745元
工资纳税(5000-3500)×3%=45元
本月共纳1745+45=1790元税费。
筹划后:⒔苯鸩鸱郑其中18000元作为年终奖,500元作为全勤奖(或其他奖项)并入工资共同计税
18000元年终奖纳税18000×3%=540元
工资部分纳税(5000+500-3500)×10%-105=95元
共纳税540+95=635元,相比筹划前节约1290-635=655元。
参考文献:
[1]高国超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商业会计,2016(1):97-98
[2]张晓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与实践[J]、中国农业会计,2016(1):13-15
[3]赵梅雅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与分析[J]、中国农业会计,2016(2):22-24
[4]张智星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筹划案例浅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2):55-56
[5]姜静,侯尚法薪酬类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浅析[J]、商业会计,2016(4):52-53
[6]刘静凤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注册税务师,2016(1):49-51
[7]葛歆琦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方法[J]、经营与管理,2016(5):69-71
[8]王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分析[J]、低碳世界,2016(13):233-234
[9]赵晓林浅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J]、财经界:学术版,2016(13):322-325
[10]蒲凌,钟伟萍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J]、财会通讯,2016(20):124-126
[11]李长春浅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财经界:学术版,2016(18):326
[关键词]集团公司 税收筹划 探计
集团公司是介于股东与行业性企业之间的中间性组织,是企业集团的核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子公司而且具有投资中心的功能。集团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意义
税收筹划概念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而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进行非违法的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和转税筹划等行为。广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权利。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或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而进行的一切筹划和策划活动。本文所称税收筹划特指广义的概念,主要从集团公司发展的全局出发,为减轻集团公司总体税收负担,增加集团公司税后利润而作出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
税收筹划的意义:第一。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围绕资金活动展开的。目的是为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企业在进行各项财务决策之前,进行细致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其行为,制定正确的财务决策,实现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筹划有利于促使企业精打细算、节省开支,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所以,开展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
第二,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以营利为目标,追求税后利润成为企业财务管理所追求的目标。企业税收筹划是在减轻税负、追求税后利润的动机下产生的。通过企业成功的税收筹划。可以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为企业带来不少“节税”效果,更好地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合理避税的联系
偷税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法,通过对已经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进行隐瞒、虚报等欺骗手段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①合理避税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纳税前采取各种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有意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的行为。联系:相同之处都可以使企业纳税额减少。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以财务管理战略目标为指导,同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相结合,为企业带来收益最大化。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离不开企业领导的推动和全员的参与。而税收筹划工作和企业每一项经济业务息息相关,因此,企业应通过宣传、培训等各种手段增强企业全员参与税收筹划的意识,为实现企业纳税成本降低的目标奠定基础。
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筹资、投资、运营等。税收筹划也应贯穿于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包括企业的筹资、投资、运营等环节的税收筹划。四、集团公司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我国集团公司最常用的筹资方式主要有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信用和吸收投资等六种。在筹资方式的选择上。重点是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难易程度、筹资和使用成本以及筹资方式对母公司、子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一般分为负债型筹资、权益性筹资、租赁等方式。
(1)负债型筹资。负债是企业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负债筹资与其他筹资方式最大的一个区别是其利息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所以集团公司凭借集团的资源和信誉优势。弱化权益性资本筹资,整体对外借款,然后层层分贷,一方面可以解决筹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税负降低的目标。但是负债筹资在使资本结构优化的同时、也会带来较大财务风险甚至给企业带来破产的风险,因此,适度、慎重的负债筹资至关重要。
(2)权益性筹资。像发行股票等,优点是:风险小,无固定利息负担;缺点:成本高。股息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支付,而且股息还要征个人所得税。
[3)租赁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由于我们重购买轻租赁,在我国仍处于发展阶段。从税收的角度来看,选择不同的租赁方式,同样也可以实现减轻集团公司税收负担的效用。至于具体的租赁方式是采用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以及售后租回交易。集团公司可根据投资期限、利率水平等因素再结合税收利益及自身特点。从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资金成本、风险价值等方面着手,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做出最有利于企业的选择。在集团公司资金短缺、流动性弱及市场利率高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在考虑降低纳税负担、筹资成本的同时还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即每种租赁方式下节税的现金流入量。
各种筹资方式的选择并无定规,必须就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税收和收益后,以税后利润最大为目标进行选择。
五、集团公司运营阶段的税收筹划
1、销售收入方面税收筹划
销售活动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果的最终体现,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在销售阶段,税收筹划的内容主要是从销售收入的确认、结算方式的选择上进行筹划。税收的重点是流转税和所得税。而流转税的计税依据是收入;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从推迟税款缴纳的角度考虑,收入确认总是越晚越好。销售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与税负的大小有着密切关系。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应尽量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最理想的销售方式是预售货款和直接收欹方式。可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除此之外。集团公司还可采用折扣销售、出借包装物和正确归集进项税额等方法进行税收筹划。集团公司企业在选择销售方式时,应慎重考虑税收因素,选择纳税成本最低、适合企业最佳的销售方式。
2、存货方面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各种存货可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
企业期末存货的大小与销售成本的高低成反比。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利润的确定,主要是期初存货计价过高或者期末存货计价过低。缴纳的所得税就少。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产生的结果对企业成本多少及利润多少和当期实缴税款的多少是不同的。
在对存货计价从长期看,实际缴纳的税收相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还是值得筹划的。
3、个人所得税方面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注意收入量的标准、支付方式和均衡收入,降低名义收入,保持实得收入不变,进而降低税率档次。
(1)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取得高薪是提高一个人消费水平的主要手段,但是因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纳税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所以。把纳税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福利,照样可以增加其消费满足,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①企业提供住所。即住房是由服务的企业免费提供或收取部分租金提供的。因此,由雇主支付在工作期间的寓所租金,而薪金则在原有基础上作适当的调整。这样,雇主的负担不变,而个人却因此降低了个人所得税中工薪应负担的税收。
②企业提供职工福利设施。企业通过提高职工福利,增加其物质满足,也可少纳所得税。比如:企业提供免费伙食费或由企业直接支付伙食费、企业提供家具及住宅、设施,由职工租赁或由企业支付租金、由企业提供车辆供职工使用、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由企业提供给职工的公用设施,如水、电、气、电话等。
③一次性奖金分摊法。如果奖金一次性发放,要按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要大,税率要高。所以应采取分摊筹划法,就可以节省税款。
【关键词】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 工业企业
众所周知,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使企业成本因税收成本降低而降低,实现收益增加。而所得税税收筹划是税收筹划的重中之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危机此起彼伏,机遇与危机并存,国内市场经济条件与环境也在完善成熟、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重视所得税税收筹划。而工业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特别是新的所得税税法实施后、工业企业的所得税税收筹划问题早已成为学者与企业研究热点。
目前,我国税收制度尚不完善,所得税的体系建设也并不完备,所得税税法在执行的时存在诸多问题、加之企业管理者误以为所得税税收筹划就是少缴税或者不缴税、因而很多工业企业并没有进行实质的所得税税收筹划。即便有些工业企业理解了所得税税收筹划,但因现阶段的工业企业大多缺乏科学的管理体系、更多重视生产和销售、并且相关环节并没有按照财务管理严格实施预算或其他跟税收筹划相关的工作,使得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更无法开展。除此外,尽管工业企业重视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并且学者研究的各种相关方法普遍存在,但在工业企业实际的财务管理中,大多数财务管理与税法工作人员更多的停留在模仿方法阶段、并没有从工业企业整体角度形成一个完善的所得税税收筹划体系。
而所谓的工业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从企业全局出发,对不同的所得税纳税方案进行比较、选择与优化,最大程度的降低与所得税相关的税收,纳税金额减少,效益增值,实现工业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那么关于工业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对策与方法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法制体系
要想在国内工业产业全范围内实施科学的所得税税收筹划、首先就要为他们建立一个良好的实施法制环境。我国相关部门应该调查了解在新的所得税税法实施过程中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目前的所得税法制度与体系,并提高相关执法人员的从业道德、严惩在执法过程中收受贿赂或者故意刁难企业的人员、为工业企业构建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所得税法制体系,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所得税纳税环境、引导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科学合理的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活动。
二、提高工业企业全员的所得税税收筹划意识
近来媒体频频爆出大型工业企业偷税漏税的丑闻、国内工业企业此种行为较为普遍,这与企业自身的意识有很大的关系。而管理层是一个企业的风向标,那么要想在国内工业企业顺利推广普及健康的所得税纳税筹划,那么首先要强化工业企业管理层的意识,在企业全范围内通过培训、会议等其他形式提高全员的税收筹划意识;其次、财务管理者应该带领相关税务人员一方面学习成功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一般面针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可行性高的实务性的所得税税收筹划,加强科学管理,降低税收成本,为企业合理的理财,实现企业的效益增值。
三、工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从投资角度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工业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跟其他企业一样通常会追求投资净收益最大化。我国在不同地区、行业实行差异化的所得税纳税政策、所得税税法明确规定了不同的地区、企业规模有不同的所得税税率。那么在享受税收优惠即低税率和其他变量一定的条件下企业降低了投资成本而增加了投资净收益、因而企业所得税是工业企业在做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就地点而言,部分地区的所得税税率则是24%、15%、10%,如果在西部地区那享受到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更多;就企业规模而言,针对中小企业,国家针对利润较低的企业允许将所得税税率降低至27%(即所得税纳税额为3至10万),甚至18%(即所得税纳税额小于3万)。综合各种因素,工业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可以充分了解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投资不同的地区不同规模企业的投资回报进行对比、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方案、一方面追求了自身投资净收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还响应了国家税收政策,实现双赢。
(2)从筹资角度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工业企业对外筹资通常采用负债和股本两种形式,即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两种方式。因为筹资方式的不同带来了不同的工业企业税收处理方式:采用发行债券方式筹资的工业企业,可以将因负债而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在企业税前利润里作为成本扣除:采用发行股票方式筹资的工业企业,其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和分红是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出来的。显然意见,筹资形式的差异性会对工业企业的税收成本造成差异、那么工业企业在对外筹资时,应该对比两种形式最终取得的投资净收益,进而进行筹资方式的选择。
案例1:因扩大生产规模须引进新的生产线、某工业企业要对外筹集2000万。企业可采用的筹资方式有:发行2000万的债券,年利率为20%;发行2000万的股票,投资者可获得20%的净利润。假设扩张后企业年末新增利润为100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33%。那么该企业应该采用哪种方式进行筹资?
方案一:采用债券形式
债权人所得利息为:2000*20%=400万
企业应缴所得税为:(1000-400)*33%=198万
企业投资净收益为:1000-400-198=402万
方案二:采用股票形式
企业应缴所得税为:1000*33%=330万
股东分得利润:(1000-330)。20%=134万
企业投资净收益为:1000-330-134=536万
很明显,该工业企业应该采用股票形式进行筹资。
(3)从经营角度进行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工业企业存在采购、生产、销售等不同的经营活动,对于经营活动的合理安排可以实现所得税税收筹划、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利用收入确认时间来进行所得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是按照收入的确认来进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则对应的结算方式不同,相应的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点不同。那么企业可以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来推迟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延迟应纳所得税。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的收款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对于现销的、采用的是直接收款、以拿到相关凭据并把提货单交给客户或者销货款的当天作为销售收入确认时间;对于赊账的客户,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款,收入确认时间为合同约定时间;对于订货客户是在货物交付给客户完毕的当天收款的,那该天即是收入确认时间。那么工业企业为实现合理的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可以通过采用不同的销售收款方式来确认收获时间,特别是针对临近年终发生的销售,可以在签订合同时选择能够实现递烟缴纳所得税的收款方式来降低该企业当年的纳税压力。
选择会计政策进行所得税筹划。在法律法规应允的范围为,企业对会计政策具备一定的选择性、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会产生不同的纳税效果。那么工业企业可以根据其自身的需求对同一生产业务活动选择一种最恰当的会计政策、采用该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将纳税延期,使工业企业获得最大的资金时间价值,最终实现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比如工业企业会遇到坏账损失情况,在进行处理时可以采用备抵法或者直接冲销法、不同的处理方法对该企业的所得税的缴纳额有不同的影响。
案例2:某兵工企业2009年销售了200万的产品,但货款到2011年底都未收到,可被确认为坏账。(单位:万元)
若采用备抵法(提取坏账准备率为0、3%):
2009年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0、6
贷:坏账准备0、6
2011年确认坏账:
借:坏账准备200
贷:应收帐款200
此时应缴纳所得税为:(200-0、6)*33%=65、802
若采用直接转销法:
2009年发生应收帐款时:
借:应收帐款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2011年确认为坏账时:
借:管理费用200
贷:应收账款200
此时应缴纳所得税为:200*0、33=66
关键词:施工企业;纳税筹划;营业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3-0141-02
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纳税筹划的意义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任何纳税筹划行为,其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即经济主体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的目的:合法性,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即纳税筹划活动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在合法的前提下作出多种纳税方案进行纳税筹划。前瞻性,纳税筹划的前瞻性指纳税筹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涉税事项所作的规划和安排。企业在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产生货物和劳务税纳税义务;在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产生所得税纳税义务,这就为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事先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目的性,纳税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降低税收支出。企业要降低税收支出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税收成本较低的方案;二是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方案中,尽量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但不管使用哪种方法,其目的都是节约税收成本,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综合性,综合性是指企业纳税筹划应着眼于自身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轻重。这是因为由于多种税基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缩减的同时,可能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增大;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可能会在另外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因此,纳税筹划还要综合考虑,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以达到总体收益最大的目的。
纳税筹划是随着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化、法治化以及公民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而出现的,并且随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将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建筑施工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筹资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合法或不违法地通过纳税筹划避税、节税、转税,规避或降低税负、增加收益和扩大市场竞争力,防范、降低纳税风险等高层次的活动已成为纳税人的共同需求。纳税筹划和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纳税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税收筹划过程就是不断发现并引入变量的过程。所谓变量,就是影响税收政策有差异化选择、能够引起税额变化的因素。影响应纳税额的两个最直接、最根本的因素是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越少,其他间接因素都通过这两个因素起作用。虽然这两个因素在不同税种中的内容不同,但采取的筹划方法都得从这两个方面下功夫。税收筹划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纳税人主动利用税收政策的特定条款来实现减轻纳税成本的目的,房地产企业应寻找在相关税收政策中的特定条款,并加以充分利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纳税筹划几种方式
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缩小应税收入。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要充分考虑收入总额中免税收入的规定,作出对企业自身有利的决策。多余的周转资金,用于购买政府公债,其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或者将多余的周转资金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可免交企业所得税。
2、延期纳税。在利润总额较高的年份,延期纳税可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延期纳税的方法有:(1)根据税法“在被投资方会计账务上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时,投资方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的规定,可以把实现的利润转入低税负的子公司内不予分配,同样可以降低母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2)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税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的规定,纳税人可事先预测企业的利润实现情况,如果预计今年的效益比上一年好,可选择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反之,则按实际数预缴。
3、技术开发的税收优惠。按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包括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方面发生的各项费用)可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技术开发费若比上年增长10%以上,还可额外抵扣该部分费用的50%。因此,企业只要合理使用技术开发费,使之呈波浪式增长,即每隔一年技术开发费就比上年增长10%以上,就增加了扣除额,缩小了税基,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另外,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内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关键设备可一次性摊销进成本,这一点应引起企业注意。
4、营业税的纳税筹划。营业税是施工企业纳税最大的税种,在整个工程核算过程中,有重要的影响,连同附加税一起,将近4%的比例。尽管营业税的比重较大,但是与收入关系紧密,似乎没有筹划可言。笔者在实际工作当中,也感到情况确实如此,但是,经过分析发现,也有一些方面的优惠可以利用。(1)施工产值的构成中,有时包含设备产值,而设备产值并不构成施工产值,只是作为一个名目列在施工合同清单中,如果在签订合同时与建设单位约定,该设备为甲供设备,那么这部分的产值就不用进行纳税,应从合同造价中分劈出去。(2)设备代办费、设备保管费、看管费用、倒运费用等,从建设单位取得这些费用后,应扣除发生的相应费用后的净值纳税,而不应是取得的全额费用纳税。(3)实行差额纳税,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与地方税务局商谈发票事宜,由于总包方须按总产值开具发票,但对外分包部分由分包方在施工地自行缴纳了税金,总包方应当按照总产值减去分包产值后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相关税金。(4)与建设单位签定零星合同时,可以采取其他不同的合同方式,例如,委托加工类合同,可以签定分包合同,降低纳税对象的税率。(5)营业税纳税项目比较多,有时很难划分清楚到底是那一类项目,那么在签定合同时,就要有意识地签定税率较低的项目。
5、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1)权益性资本与负债性资本筹资。施工企业无论通过债务筹资还是通过权益筹资,都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既要求筹资足额又要求资金成本最低。按照税法规定,负债性资本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而权益性资本只能作为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因此施工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尽量考虑债务筹资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息前税前盈余大于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息前税前盈余时,运用负债筹资可获得较高的每股收益;反之,当销售额低于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销售时,运用权益筹资可获得较高的每股收益。(2)融资租赁的税收筹划。大型工程项目一般需要专业化固定资产设备,如果施工企业直接购置,需要占用大量资金,并且大型设备往往具有专用性,本工程竣工后,其他工程项目的使用价值不大。因此,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迅速获得所需的施工设备,同时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更重要的是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税法允许折旧计入成本费用,减少了企业的纳税基数,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
6、利用集团优势进行筹划。施工企业可以通过组建集团公司的方法来平衡税负,适当地选择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组织形式,以此实现集团公司的内部各个纳税主体之间利益协调和平衡,进一步降低集团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同的施工合同其利润空间是不一样的,企业集团可以将施工利润高的任务分配给处于亏损的子公司施工,利用子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的政策,达到降低整个集团公司的税负。还可以通过合理分配总机构管理费方式平衡税负,税法规定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因此,集团公司可以给盈利多的子公司多分配管理费用,处于亏损的子公司少分配管理费用,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
7、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就折旧年限而言,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所得税税率稳定的情况下,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这样因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由于施工企业普遍采用项目管理,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工期质量、效益负责,项目经理出于自身项目效益的考虑,推迟固定资产的入账时间以降低固定资产及周转材料在本项目的提取摊销,从而虚增当期利润,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因此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项目财务管理的检查,确保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避免企业放弃折旧费用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效应。
8、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在包工包料方式下,材料物资成本是工程项目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采购材料时,施工企业应采用经济订货批量等方法降低材料物资的采购成本。存货的发出计价,包括按实际成本或按计划成本计价。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实际成本计价又有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先进先出和个别计价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会导致不同的会计利润和存货估价,通常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选择先进先出法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相对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反之,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加权平均法计价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下一篇:会计初级基础(精选8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