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课题资金管理(精选8篇)
时间:2023-07-08
时间:2023-07-08
为保证公益应用类课题的全程规范化管理,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等课题管理规定,制定了《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公益应用类课题申报与管理办法》、《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公益应用类课题评审规则》、《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自选课题财务管理要求》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编制了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公益应用类课题申报书、任务书、中期进度表、结题报告等相关表格。
2组织机构与管理工作流程
2、1组织机构由中心科研教学管理办公室牵头实施,联合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器材物资供应科等共同负责,形成了科学、严谨、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保障了科研课题的顺利开展。同时中心学术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负责对课题的科学性和涉及人体的伦理学问题进行审批。2、2课题管理工作流程课题管理包括申报、中期、结题、成果追踪四部分。申报时间为每年年底至次年年初,经格式审核、专家评审及财务评审通过的课题予以立项;根据课题进度安排,按时开展中期及结题检查;对已完成结题验收的课题开展研究成果及转化情况追踪调查(图1)。
3申报与资助情况
2013、2014年公益应用类课题资助率分别为32、8%、34、1%,资助额度为1~10万元。与2013年相比,2014年申报及资助课题数分别减少31、2%、28、6%(表1)。公益应用类课题申报及获资助人员年龄跨度较大,2013、2014年申报人员年龄分别为27~50岁、25~50岁。申报及获资助人员中级职称、硕士学历者所占比例较大(表2)。申报及受资助课题涉及传染病地方病防控、营养与食品卫生、消毒与有害生物防制、免疫预防、健康教育等多个领域。2013年受资助课题中检验技术类、公共卫生类分别占61、9%(13/21)、33、3%(7/21),1项为管理类课题;2014年受资助课题中检验技术类、公共卫生类分别占60、0%(9/15)、33、3%(5/15),1项为管理类课题。其中,2013年,对内容相似、研究方法相同的不同学科领域课题进行合并,由不同科室共同承担,如“北京市医源性和食源性金黄色葡萄球菌抗生素和消毒剂耐药及分子分型研究”课题将食品卫生与消毒专业融合,加强了专业间的沟通与互补,使研究团队更具竞争力。
4初步成果
目前,2013年度公益应用类课题已全部结题,中心正在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结题报告的初步审查结果显示,公益应用课题已取得了初步成果。一方面,依托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平台,公益应用类课题获得的科研数据及成果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得到了及时应用和推广,并对制定人群健康策略提供了科学依据,如《臭虫防治策略的研究》课题所获成果—《臭虫防控知识要点》已印刷为宣传折页,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新浪等30余家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帮助市民答疑解惑;《北京流行性腮腺炎病毒基因特征与抗原结构对疫苗效果的影响》课题结果成功揭示了自2006年北京普遍接种MMR后,出现大量有免疫史、症状不典型的病例以及导致实验室病毒分离率低、IgM抗体检测阳性率低等现象的原因,对北京市腮腺炎疫苗使用和免疫策略的制定将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另一方面,作为中心孵育课题,公益应用类课题为申报者申请较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和培养科研人才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有4位课题负责人在公益应用类课题研究成果基础上,分别申请并获批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项、中华预防医学会消毒科研创新专项课题1项。
5经验与总结
[论文摘 要]我国科研院所现有的各项资产基本上是国家科研经费拨款积累形成的,属于国有资产,这些资产是科研院所开展正常的科研活动的物质基础。由于科研院所的国有资产在管理中没有保值增值的具体要求,且在形式上具有“无偿性”,因此在管理中存在诸多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必须站在保障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立场上重新审视这些问题,这也是科研院所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顺
国有科研院所的国家投入(包括项目经费)大都是财政部门通过科研院所的行政主管部门拨付的,省属科研院所承担国家项目的科研活动由省科技厅管理。财政部令第36号(2006年5月30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2003年5月27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负责监督管理。科研院所转制(改制)以后,对于进行了实质性的产权制度改革,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以及整体进入企业的科研院所应当按企业对待,其中的国有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而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产权制度改革,或仅仅进行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只是简单地“翻牌”,没有进行实质性产权改革的机构,改制后的科研院所与主管部门的关系、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没有得到实质性转变,这类科研院所究竟属于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尚不明确。
甘肃化工研究院,占地面积300余亩,从资产规模和所占比重看,属纯粹国有科研院所。该院前身为兵器工业部二一四所,曾获得部级以上科研成果185项,为国家的国防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1984年该所的一部分迁至西安,留兰部分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甘政发[1984]171号),按原正地级建制组建为甘肃省化工研究院,事业单位编制,其后,几经改变隶属关系:先由省石化厅主管,1988年,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科研设计单位进入大中型企业的规定》,征得省政府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同意,甘肃省科委、甘肃省石化厅联合批复甘肃省化工研究院进入玉门石油管理局,由石化厅和玉门石油管理局双重领导,原事业单位级别和性质不变。1992年底,甘肃省化工研究院与西北油漆厂达成紧密联合协议,根据甘肃省计划委员会和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建西北永新涂料集团公司的批复》(甘计改[1992]1256号),组建了西北永新涂料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都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均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分灶吃饭、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该院几经改变隶属关系的过程看,独立的事业科研单位的性质从未发生变化。2006年,西北永新涂料集团为了帮助其他成员公司摆脱资金困境,决定处置甘肃省化工研究院280亩国有科研用地,为了使该项决定得以顺利实施,减少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阻力”,集团公司决策层对甘肃化工研究院的领导班子进行大幅度调整,研究院有的负责人承担任重要课题项目研究,也逼迫离开了研究岗位,致使化工研究院的职工对其前途和合法权益的安全产生了恐慌,引起员工集体上访,要求明确产权管理体制,理顺隶属关系。这一事件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关于西北永新集团省化工研究院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甘政办纪[2007]3号)对于此事做出了专门的决定。要求对于“西北永新集团和省化工研究院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要实‘行阳光操作’”。“改革方案要提交职工代表讨论,方案未通过前,甘肃省化工研究院的土地等资产不宜作处理”。决定表达了对于科技体制改革坚定而审慎的态度,以及对科研院所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处置和对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这一事件所反映出问题的实质是科研院所的产权关系问题,从法律程序上看,在相互独立的不同法律主体的联合体中,一个法律主体处置另一个法律主体资产的行为是否合法,谁有权力代表国家处置科研院所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科研院所国有资产管理的途径和形式需要进一步明确。另外,在人才资源作为生产力核心的科研院所,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关系到科研院所改革的成功与否,以及科研院所改制后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二、有的科研院所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缩水”严重
有的科研院所在改制过程中,模仿某些国有企业改制的做法,过分强调加快全面市场化的进程和管理层控制权,按照所谓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设置股权,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不适当地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倾斜。整个改制过程都在现任领导人的掌控制下,为了成为改制后股份制科研院所的大股东,根据既定目标的需要确定国有资产的规模和结构,故意压低国有资产的规模。虽然也履行了改制所要求的必要程序,改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了评估确认,但由于缺乏相应地监督措施,使资产评估工作流于形式。有的中介机构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投其所好,低估和少估国有资产的现象比较普遍,使国有资产大量“缩水”,规模不大的院所,个人只需投入少量的资金就会成为从国有科研院所脱胎出来的股份制科研院所的主人,“缩水”的收益自然也就归所有者。
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补偿严重不足
目前,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消耗补偿倘若再按照原有国家拨款实现已难以维持,尤其那些资源、技术、资金等都相对落后的财政穷省。但现行计提折旧尚存在一定的困难,致使固定资产的补偿严重不足。据对甘肃省属某些科研院所的调查统计,截至2007年底,有的科研院所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反映的成新率为80-95%,但实际情况是房屋建筑物的平均成新率低于60%,仪器设备的平均成新率不足30%。根据《甘肃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规划》的统计资料,10年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占全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72%。这种状况如不能得到有效地转变将会严重地制约科研院所的可持续发展。
四、科学仪器的利用水平不高
类似甘肃的省属科研院所由于客观环境条件所限,很难得到中央财政的照顾和支持,作为接受财政支付转移的穷省,地方财政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支持科研院所的发展,导致人均仪器设备的占有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省属科研院所的仪器设备利用率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根据2006年《甘肃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规划》调查资料显示,省属院所科学仪器设备的平均利用率只有36%。这其中的原因一是缺乏可充分利用现有科学仪器设备的事业任务;二是缺乏事业任务可充分利用的科学仪器设备;三是有的科学仪器设备已丧失其使用价值,但其价值仍留在账面。
五、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后产权归属不清、且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有的科研院所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时,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转移手续,致使一部分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的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有经营业务的科研院所,大部分的固定资产科研活动和经营活动同时使用,这部分资产在经营使用中,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使产权所有者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的资产其固定资产的运行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确保其在生产过程中得以正常运行,应和国民经济中其它经营性资产同样对待,即其经营消耗的补偿应通过生产经营过程计提折旧来实现。但目前为数不少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某些单位甚至在已具备计提折旧条件的情况下仍没有提或少提折旧。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是固定资产的磨损不能得到有效的补偿,造成技术装备整体水平下降;另一方面会虚增经营活动财务成果,加重所得税支出。
六、对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监督管理
非经营性资产转换为经营性资产,其运营目的应是追求最大效益。科研院所运用非经营性资产创收是科技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目前还没有相应的资产增值保值的考核指标,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管理,加之某些经营者经营管理经验不足,致使一些企业未按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经营,也有的企业由于决策不当或经营不善而效益低下,甚至严重亏损,难以保护所有者(国家)的权益。
七、科研院所国有资产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失
(一)资产损失比较严重。以甘肃省属科研院所为例,2007甘肃科技对所属34个科研院所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审计,确认的各项资产损失为2875万元,甘肃省的86个县区中,近半数县区的财政收入低于这个数字。
(二)科研院所在技术转让与人员流动中,在与有关单位进行合资、合作和联营时,投入的资产特别是无形资产,如科技成果、专利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等,未进行资产评估,也没有保护技术权益的相关措施,造成国有无形资产流失。甘肃某研究院开发并生产的一种系列产品,随着科研人员的流失(调出和提前退休),技术成果也一同流出,在国内的其他地方也生产相同的产品,成为他们强劲的竞争对手,大大地减少了该研究院的产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份额。
(三)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机制。甘肃某研究院财务部门,由于缺乏内部牵制制度,全部财务结算印签以及现金支票由出纳一人保管,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出纳采用同一支票大头小尾和现金支票不登记入账等手段,先后61次从该研究院的基本存款账户内提取现金227、9 万元,其中被认定为贪污款项207、3 万元,出纳用此款购买个人住房以及房屋装修、外出旅游、购买高档生活用品等。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构成贪污罪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有的单位未经报批擅自出售、转让或报废国有资产;转让出售的收入不入帐,转出资产不及时消帐;有的单位对于增加的资产,不及时入帐;有的供专人使用的手提电脑、移动电话等国有资产,当人员离开时不予以收回;有些单位的某些项目的收入账外循环,脱离财务监督等。
(四)有的科研院所的企业内部管理不严格,简化低值易耗品的核算,致使帐实不符;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某些低值易耗品购入频繁;成本效益意识淡薄,以致高成本、高费用而效益低;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出入库制度不严,有跑冒滴漏现象。
八、有的财政资助的课题项目经费使用效果不佳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财政科技投入,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加大了对财政科技资金的管理监督力度,制定了加强对科技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实行了课题制,将国家对科研机构的财政投入转变为主要以课题经费资助为主的竞争性资助,从制度上规范财政科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科研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但在实践中,财政科技资金在投入使用、管理监督和效率公平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目前一些管理部门对科研计划从申报、审核、立项到评估验收等全过程,都由一个部门完成,“项目路线图”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项目计划在立项和管理过程中也未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项目计划下达后,缺乏严格有效的跟踪问效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使财政科技经费得不到公开透明的分配和合理有效的使用。封闭式管理影响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了科技资金的综合效益。不少部门和科研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部门所有制”、“单位所有制”或“个人所有制”的管理方式,“谁争取的项目谁用钱”,这种自我封闭式的管理模式,影响了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共享,降低了财政科技投入的综合效益。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未能完全对全社会科技资金起到引导、集成的作用。
(二)经费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部分制度规定不够健全。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应该如何配合课题制的实施,管好用好科技经费的规定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管理办法;对科研课题经费游离于单位财务管理之外,科研的组织活动游离于单位的科研组织之外,目前还缺乏具体的标准和规范;对人员经费的安排和对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等问题,有些项目的管理办法也规定得不够明确,缺乏操作性。
(三)重课题项目的立项论证,轻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在课题立项过程中,有关部门往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前期调研,确立支持方向,对课题立项报告要求非常具体,程序也非常复杂严密,对申报单位的要求也非常严格。但对课题的预算编制重视不够,项目预算的编报随意性较大,预算内容不够细化,预算分类不够规范。在课题立项后,又缺乏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跟踪管理,对课题的预算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
(四)科技资金的分配过程透明度不高。主要反映在立项的审批和经费的分配环节,如有的项目预算的分配,透明度不高;项目及预算没有公示或公示的时间比较短,公示的范围也不宽,公示的效果不明显;项目及预算安排和论证准备不足;没有按要求建立项目库,预算分配缺乏刚性,预算指标分配到位率低,资金拨付执行缓慢。缺乏专门对科研经费分配进行监督的法规制度,分配环节缺乏必要的制衡机制。
(五)在使用环节,普遍存在挤占挪用或截留课题经费、超比例提取管理费现象。一些课题承担单位没有把课题经费全部用于课题的研究开发,甚至虚设课题套取财政资金,争取到项目资金后而是挪作他用。
(六)预算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真实。有的单位执行预算时,随意调整或改变资金用途,在编制决算时不是按照资金的实际用途列报,而是根据要求和需要列报,会计信息不真实。
大多数地方科研院所投入不足和资金利用效果有待改进同时存在,科研装备水平不高和现有资产管理不够理想同时存在。有客观原因,有主观原因,发现并探索科研院所的国有资产管理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关键词:事业单位 专项课题资金 管理
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一般为政府部门直属或管理的、主要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其业务虽部分来源于市场,但是大部分来源于政府委托的研究课题。专项课题资金则主要来源于财政,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是财政为确保研究课题完成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财政对专项课题资金的管理一般有几个特点:一是专款专用、单独做账;二是规范运作、需要审计;三是强调效益、考核绩效。因此,加强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专项课题资金管理,对于规范专项资金财务核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课题研究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专项课题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课题资金拨付滞后
由于受年度部门预算审批的影响,财政部门对课题资金的拨付往往滞后于课题研究。且部分课题研究是根据政府的需求临时委托给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承担,由于课题资金的申请需要一定的时间,其资金拨付就更加滞后。有时会出现课题已经完成,经费尚未到位,甚至不确定是否会有资金拨付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财务科目的混乱,致使一些专项课题经费未能单独核算,而是与本单位其它收入的正常经费一起核算,支出时也与本单位经常性公用经费支出记在一起,无法真实反映专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二)财务与业务部门工作脱节
部分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与课题研究人员的工作配合不够。研究人员负责课题开展工作,对资金的管理制度不甚了解;而财务人员一般不参与课题的立项申请、预算编制和合同签订,只负责记账做账和会计核算,对专项课题知之甚少。以至于在专项课题资金已经到账的情况下,财务人员仍不清楚专项资金属于哪个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同研究课题支出上的混淆,甚至专项课题经费与单位的经常性经费之间的相互挤占、挪用,未能做到专款专用。
(三)开支结构不合理
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课题研究的投入存在重物轻人的现象,课题经费中相当一部分是采购费,人头费支出偏低。除了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外,专项课题经费中对人员的绩效支出控制得很严,多数在5%左右。而目前相当一部分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补助,为了弥补人员经费不足,往往需要为社会提供创收服务。由于单位内部考核上的原因,容易造成研究人员承担社会任务的积极性相对较高,而完成政府委托的课题研究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四)单位内控监管制度有待完善
近年来,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接受政府委托的研究课题不断增多,但单位内部的专项课题资金管理制度较为滞后,尤其是对专项课题资金支出的监管存在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违法乱纪现象的产生。比如,部分课题研究人员利用各种票据充抵支出,变换名目套取课题经费;有些通过虚构人员名单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有些单位通过编造虚假合同的形式,将部分课题经费外包给其它研究机构等。
(五)存在突击花钱现象
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在完成专项研究课题后,都需要对课题进行验收,或申报相关评奖。结题和评奖的前提是需要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在实际工作中,研究课题预算执行的进度往往滞后,课题资金开支存在前松后紧的现象,有时课题已经完成,资金尚未花完。按照相关规定,一旦课题完成而专项资金尚有结余,就必须上缴财政。加上有些专项课题委托部门对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不够明确,对专项资金支出缺乏硬约束,因此,不少单位在年底或课题完成之前通过虚列支出转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目进行核算;或突击花钱,在专项课题经费中大量列支办公设备购置费、招待费、车燃费,违背了专款专用的原则,无形中造成了浪费。
(六)绩效评估尚未同步跟进
尽管专项课题经费管理已实施多年,但是对课题研究的绩效评估制度尚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目前,课题研究工作绩效评估存在一些不足:评估内容缺乏关联关系,财政部门主要评估资金使用情况,业务主管部门侧重于评估成果质量,两者缺乏联系;评估范围不够广,没有将全部的研究课题纳入绩效评估范围;重视事后评估、轻视事前事中评估,致使绩效评估对预算编制的校正作用和预算执行的监督作用发挥较弱;与绩效评估相配套的奖惩制度不健全,既不能调动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的主动性,也难以对未完成绩效目标者形成压力。
二、加强专项课题资金管理的对策建议
可从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内部,以及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两个角度,来加强对专项课题经费的管理。
(一)强化单位财务部门参与课题专项资金管理
改变财务人员资金收支、会计核算的角色定位,使其全面参与课题专项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一是加强预算申报合作。财务人员要掌握本单位全年课题研究计划,参与合同签订,了解课题经费支出结构。按照本单位以往同类课题实施情况,帮助业务部门科学合理申报课题经费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加强课题执行情况的沟通。财务人员一方面要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另一方面要及时将课题经费支出情况反馈个课题人员,严格专项资金预算执行,避免突击花钱现象,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二)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
要严格制定课题管理与财务管理等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是要规范支出支付方式。对于课题研究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要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对于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研究人员的绩效支出等,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二是落实责任,强化三级管理。明确课题专项资金管理中单位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和课题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明确课题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完善课题经费支出的授权审批制度,从各个层次规范课题专项资金的使用行为,防止违规现象产生。
(三)加强对课题研究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
要逐渐扩大课题研究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范围,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注重过程评估。要将课题研究绩效管理贯穿于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做到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估。二是注重效果评估。既要评估课题研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更要评估课题研究的质量,真正体现财政专项资金的效率、效果和效用。三是注重评估结果运用。要创新资金拨付办法,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估结果与后续资金拨付挂钩机制。例如,可尝试先拨付80%的课题研究专项经费,然后再根据绩效评估的优劣,决定剩余20%部分的拨付;另外,对于信誉较好、完成课题研究质量较高的研究单位,可允许结余资金不上缴,由单位统筹安排课题的后续深化研究,用于课题研究活动的直接支出,以真正发挥专项课题资金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四)加强对专项课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主管单位要加强对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专项课题资金预算编制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源头监管。上级单位要加强课题项目立项和预算环节的审查管理,提高选题和预算的准确性。二是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核实其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及时防止和杜绝使用过程中的违规现象。三是能使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的一律使用该支付方式,以零余额账户进行预算管理和资金支付管理,增强课题研究资金支付的公开透明。四是实行在部门预算批复前课题资金预拨制度,保证课题研究任务顺利实施。对于资金拨付确实滞后的研究课题,允许研究单位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并在基本账户中预设科目挂账,等到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可将垫付的已经发生的支出转移到专户上。
(五)适当调整专项课题研究经费支出结构
课题研究是高度智力活动,人的因素至关重要。人员经费过低,不仅难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而且也不符合课题研究工作实际。从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来看,现在大多数课题研究经费中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两项开支合计的比例一般都在20%左右,但是绩效支出的比例较低。考虑到综合研究类事业单位大多属于公益二类、人员经费相对不足的实际情况,建议适当增加绩效支出的比重,降低设备采购经费比例,以体现课题研究人员的价值,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杜绝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Z]、 2014
摘要 文章介绍了综合性医院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验。提出加强科研管理机构建设,做好服务宣传工作是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管理的前提;营造科学创新环境,加强前期申报管理力度是提高资助率的关键;抓好科学基金的中、后期管理是提高科学基金的整体效益,促进医院学科全面发展的核心。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funds for natural sciences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specialties]
Abstract In this paper experience is passed on as to the management of national funds for projects of natural sciences in general hospitals、It is pointed out that the precondition for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such funds lies in improving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ce-managing institutions and providing good services and sound propaganda、The key to raising the subsidizing rate is to create suitable circumstances for scientific innovations and enhancing the management for the earlier-stage applications、 The core of improving the overall oute of the use of the funds and promoting the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a hospital’s specialties consists in tightening the middle -stage and later-stage management of the funds、
Key Words Hospital
Funds for scientific projects,Natural
Management
我院集医疗、科研、保健、教学于一体,是全军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医院。科研工作是我院的重要工作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已成为我院基础医学研究的主体和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九五”以来我院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48项,经费666万元。1998年度受资助20项含有联合主持重点课题1项,经费254万元,居全国医院前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有效支持,使我院的基础性研究充满活力,保持和发展了我院的特色和优势,提高了我院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促进了我院的学科建设。医院每年数量连续8年列全国医院之首。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实践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2]:
一、加强科研管理机构建设,做好服务宣传工作
我国实行科学基金制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12年,我院许多人仍然不了解有关政策和科学基金制的内涵。原因是科学基金委员会面向全国,但与任何单位都没有隶属关系,每年通过项目指南、申请公告,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编写各种汇编材料等方法组织项目的申请实施工作,因此,管理人员的服务宣传工作要贯穿于申请立项和项目实施全过程之中。为此,我院专门设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咨询办公室”,长年为大家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并采取多种形式,对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各项管理业务,以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我们还注重了对我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带全局性、政策性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加强管理的新政策、新办法,不断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
二、营造科学创新环境以加强前期申报管理力度和提高资助率
创新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灵魂,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3]。国家自然科学项目学术水平高、难度大、评审严格、竞争激烈,能否获得资助、资助率高低,选题是关键,只有创新性的工作才有竞争力。我院每年的申请项目数基本稳定在70~80项左右,要获得尽可能多的资助项目,必须提高资助率。为此,我们在“九五”期间,增加了人才引进力度,设立了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专门设立科研处,加强了科研管理的力度;在原有院长科研基金基础上设立了“解放军总医院东亚青年医学研究基金”和“解放军总医院优秀人才基金”,资助有创新性学术思想的课题研究,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打基础;同时还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更新,医院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国际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联系,每年派出2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学习、考察和参加学术会议。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的选题上,我们注意发现、选择、组织有创新性研究前景的课题申请国家科学基金,结合自身和我院的优势,选准研究方向,瞄准国际前沿,提出有新的学术见解和独到之处的申请项目,并采取情报检索查询、同行专家及学术委员会把关等措施,力求申请项目能以新取胜,以优取胜,从而增强了申请项目的竞争力。
三、抓好科学基金的中、后期管理,提高科学基金的整体效益以促进学科发展
科学、规范的管理是提高管理工作效益质量关键,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是加强科学基金管理的保证。我们重点抓好基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管理,注重强化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采取措施,提高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学术论文的标注率;选择取得高水平成果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此外,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全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会议,分析总结本年度国家科学基金申请、执行、结题的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动员下一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从而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管理办法为大家所了解、接受,密切了管理部门与科学基金申请者受资助者的相互沟通和配合,加强了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做到了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对保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的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课题实施阶段,不仅提出严格要求,而且从人员和物质上为完成研究任务创造良好条件。各级领导将课题的实施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保证了课题计划的顺利实施。我院从紧缺的经费中拨出专款,购买一些科研急需的大型设备,以确保课题按期完成。实行了科室主任领导下的课(专)题负责人责任制。课题负责人向主管部门负责,专题负责人向课题负责人负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费到位。全院同志把国家自然基金课题当做全院的任务,相互支持,协力攻关。实验仪器中心、医学动物中心、科研试剂供应中心等科研服务部门积极主动提供服务,优先保证国家科研基金课(专)题研究工作的需要。医学情报中心优先为中标课题组进行追踪查新,《军医进修学院学报》对基金课题实行倾斜政策,以确保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时发表。在管理规定中强调了保持课题负责人的相对稳定,凡承担国家研究课题的主要人员,在课题研究期间原则上不予办理长期出国手续,与国外共同研究或协作的课题例外。
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持续稳定的资助,促使了我院原有优势学科得以充实和发展。目前我院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全军重点建设学科1个,全军医学专科中心10个,全军重点实验室4个;医院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70多名,中国工程院院士4名;有耳鼻咽喉、骨科、基础医学、老年医学、老年心血管病、神经病学、普通外科 7个研究所。在人工关节、传导性耳聋、周围神经损伤、多器官功能衰竭、肾移植、眼外伤、骨髓移植治疗白血病、脑肿瘤、口腔外科修复、旋磨术治疗冠脉斑块、肿瘤内辐射治疗肝癌、激光心肌再血管化的研究和诊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回顾过去,我院科研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较大差距。我院将不断强化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竞争和国家基金课题招标,争取多渠道获得科研经费资助;进一步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组织、指导,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协作攻关,确保受资助课题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对重点研究方向,特别是能形成特色和优势的课题,在学科间协作的基础上,选准结合点与突破口,争取在一些领域内取得重大进展。同时要充分发挥研究生、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回国人员在我院科学技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努力改善科研支撑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提高医学科学技术整体水平做出新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新时,吴述尧,许忠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1~2、
一、课题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对课题经费监管情况审计
审查课题执行各方能否做到高度重视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课题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接受依托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保证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核算的准确规范。课题负责人行使经费使用自必须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和依托单位的日常监督下进行。严禁课题经费脱离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监管。
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科研人员自行编制财务决算报表,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监督不严,导致账表不符、财务数据虚假等问题。被审计单位是否避免了在课题管理中重视项目执行、轻视经费监管,重视预算、轻视决算的情况。
二、课题依托单位编制虚假预算套取课题经费情况审计
被审单位是否存在课题预算虚假问题如虚列人员费、考察调研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对外协作费等,造成课题完成后形成课题资金大量结余,长期挂账用于课题以外的支出,造成科技资金的极大浪费。科技部规定严禁编制虚假预算套取课题经费。
三、课题依托单位挤占挪用课题经费情况审计
被审单位课题经费能否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支出。科技部规定严禁挤占挪用课题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的行为。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将课题经费用于旅游、福利劳保、娱乐等活动和与课题研究活动无关的宴请,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变相谋取私利,用课题经费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审计查出此类问题,应严肃财经纪律,按规定处理,确保合理有效使用科技经费。
四、课题依托单位截留课题经费情况审计
被审单位是否存在从课题经费中直接提取管理费计入课题成本的问题。课题管理费是指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课题依托单位为课题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房屋占用费和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或折旧费等。严禁从课题经费中直接提取管理费计入课题成本。按规定,课题管理费应按照财务制度允许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课题成本,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列支。严禁课题依托单位直接从课题经费中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的变相截留课题经费的行为。
五、超出预算范围从课题经费提成用于人员奖励支出的情况审计
被审单位是否存在超出预算范围从课题经费提成用于人员奖励等支出的的问题。科技部规定严禁从课题经费提成用于人员奖励支出。有的单位为鼓励科研人员争取课题经费,自行制定内部政策,从获得的课题经费中提成用作科研人员奖励支出。按规定,人员费应按照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和国家相关标准在课题预算人员费科目据实列支。人员费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避免课题经费的浪费、流失。
六、违反规定自行调整课题经费预算的情况审计
被审单位是否存在自行调整课题经费预算问题。课题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调整课题经费预算。因课题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课题经费总预算造成较大影响的,可以进行调整,但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对于课题经费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课题经费预算,维护科技资源分配合理性。
七、拒付、不及时足额提供配套资金和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的情况审计
被审计单位承诺提供配套资金应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提供配套资金,不应以任何理由拒付,并将配套资金和专项经费纳入课题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拒付、不及时足额提供配套资金和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的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在课题申请时,有无为争取课题经费,提供虚假配套承诺或将课题占用的房屋、仪器设备原值等列入配套,加大配套资金额度套取科技资金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在课题执行中,否存存在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到位率低甚至不提供配套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课题研究活动的正常进行,降低科技经费地使用效果,严重影响科技经费地使用效益。
【关键词】 高校;科研经费;问题;对策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高校的科研工作愈加重要, 用于科研的经费大幅增长, 高校科研经费在高校总经费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由于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化,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如何堵塞各种漏洞,进一步科学、规范地管理科研经费, 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能,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科研管理体制、会计制度不完善
由于高校科研是高校发展的重要指标,许多高校只重视课题的申报和立项,以到位的课题经费衡量学校的科研发展情况,作为科研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促使许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立项方面“各显神通”,千方百计为“跑项目”而“拉关系”,造成了“钱权交易”的腐败现象。目前高校对科研工作一般采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管理的方式。实际工作中, 科研管理部门侧重于项目技术层面的管理, 常常忽视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 财务人员不掌握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 无法判断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加之两个部门之间沟通不够, 往往造成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脱节、实际支出与经费预算“两张皮”的现象。
(二)预算不够科学合理、成本核算不准确
目前,科研经费预算普遍存在预算编制依据不足、编制方法不统一、指标论证不充分等问题。具体而言,有些项目预算在项目申报时是估算出来的,甚至是拍脑袋拍出来的。因部门间沟通不够,有的科研预算与财务规章制度冲突,可支出的范围与预算内容不符,报销时产生矛盾。
高校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法不能准确核算科研成本;很多项目负责人同时负责几个科研课题,有的同时担任教学、行政或科研人员的角色,发生的间接费用难以分摊;人员成本从工资中列支,有些间接和期间费用在学校的运行经费中支出,很大程度挤占学校的运行经费。以上因素都造成科研成本核算不准确。
(三)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的认识存在误区,日常报销有违规现象
科研人员主要的精力集中在研究过程和取得成果,以及撰写研究报告和结题报告上,对经费报销和经费管理了解很少,一部分项目负责人不懂得财经纪律和会计法规,认为是自己费力拉来的课题,想怎么花都可以。有些科研人员甚至弄虚作假, 将与科研无关的个人消费也纳入经费列支, 挤占、挪用、套取课题经费, 将科研经费变相转化为私有财产,致使科研经费支出混乱的现象屡禁不止。
由于科研支出的合理性难以界定,科研经费报销的有关规定脱离科研实际。有些文科类项目,可用于科研的实际支出,如参与科研的学生劳务费, 看似合理支出, 若从有关的管理规定看是不允许报销或报销比例较小。实际上, 这部分支出, 科研人员常常用其他票据顶替报销,引发会计信息失真。科研经费尤其是横向课题经费的报销,管理存在过松或过紧的问题,对一些高校来说, 仅仅是履行简单的财务核算手续,有的学校则按科研经费统一管理,过于死板。
(四)科研课题的资产管理不严格,利用率低
在科研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时,虽然登记入账,但事实上这些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和日常管理都不够严格,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大多由课题负责人自行保管使用,虽然登记入账但不要求办理严格的资产交接手续,而且科研项目结题后也不上交,从而使得很大一部分国有资产滞留在私人手中,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流失现象较为普遍,科研资源共享难,设备利用率低。
高校现行的财务制度中没有针对无形资产管理的具体内容,大部分院校专利申请费由项目经费支出,但一些高校对科研项目所形成的专利权、版权、软件等无形资产未及时进行知识产权登记保护,有些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虽然对部分专利权进行登记、管理,但由于缺少资产入账价值的管理,致使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形成的无形资产浪费严重,被侵权的事件也屡有发生。
(五)结余资金处理不及时
各高校结余资金未按时清理问题严重, 大多数科研部门对此也无明确的规定,有的即使有规定也很少严格执行。有的横向课题早就在科研部门结题,但结余资金还一直挂账,有的还在报销,导致成本核算不实;北京财政拨款的纵向课题,一般使用两年,因拨款时间和项目实施、完成时间有时间差,往往项目未完成,就要求支出进度,为了不让好容易争取来的项目经费被收回,项目负责人只好想办法报销,减少结余,致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校内课题一般要求当年完成,但财务和管理部门经常沟通不够,不能及时结题、收回结余资金;其他部委、政府部门的纵向课题,因未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核算,管理较松,但也存在结余资金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一)财务管理观念要改变、加强部门间的沟通
高校财务只是简单的核算已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财务管理要产生价值、要出效益就应在观念上创新,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在教学和科研上发挥最大效益,这要求财务人员改变观念,参与到科研管理中,与科研部门多沟通,两部门的政策要互相了解。通过培训项目负责人,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真正做到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 从而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在遵循国家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 高校要制订出一套切实可行、方便操作的支出管理办法。根据以往的财务工作经验, 不同类型的科研课题, 其费用支出类型、支出结构与数额要有差别, 如应用理工科类, 材料、资产购置支出较多;社科类, 调研性质的支出较多;文科类, 资料支出较多等等。高校在制订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时, 应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 组织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及有关财务、管理人员, 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 根据学科性质不同对课题经费支出划分不同的种类, 并设定相应的控制指标, 实行差别管理。对硬性支出, 如购置科研仪器、材料等支出, 采用定性管理, 所有支出均允许报销, 保证支出到位; 对软性支出, 如必要的招待、交通、劳务等费用, 采用弹性管理, 规定不能突破经费总额的一定比例。这样制订出的经费管理办法, 既保证了科学规范性, 又较好地听取了各方意见,尤其是科研一线工作者的呼声, 有利于推进高校的科研工作。
(三)合理科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在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 应严格要求课题申报人员编制细化、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对科研项目经费的分配, 应该建立科学的定额分配制度,根据科研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分期拨款金额。因为经费预算合理,不仅能够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而且降低了经费管理的难度。执行过程中,在不超过核定预算10%或调整金额较小时,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调整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或金额较大的,按资金来源渠道报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课题经费。同时,可以利用校园网络技术,将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网,项目负责人和科研部门能及时查询项目经费执行情况,项目考核要按财务部门出具的项目支出明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加强成本核算
科研成本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和水、电、人工费、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应在批复预算范围内按照财务制度允许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课题成本,据实列支,减少科研项目支出挤占高校日益紧张的事业经费现象。高校具有教学和科研双重职能,有些成本很难分摊,所以实行全成本核算有很大难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可以在预算时根据项目任务、大小、参与人员多少、占用资源多少等因素计算人工费用、水电费、设备资源占用费,确定科研成本,列入总预算中,学校作为配套资金资助。通过电算化手段,用电脑控制预算指标, 既允许合理开支, 又限制乱花乱支。
(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
首先要加强票据的审查,对票据的真实性严格审查,严格控制招待费、劳务费支出;其次,对通用类设备的采购要经过资产部门统一采购或授权,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户。严格按预算报销,如有预算调整要经过必要的调整程序进行。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从事业支出中分离出来,通过科研收入和科研支出科目单独核算更有利于成本核算。
纵向课题经费的监督是根据预算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重点规范人员费、管理费、协作研究费等支出的管理,这三项经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人员费应按照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和国家相关标准在批复的预算内据实列支,严禁从课题经费中提成用于人员奖励支出。
考虑要适应高校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横向课题经费的监督管理,须做到既不能管得过严,影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又不能疏于管理,避免经费支出的无序性和随意性。学校在制定横向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时,要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结合横向科研合同的规定,给予课题负责人更大的自。通过强化横向课题经费的市场化管理,逐渐形成良性循环,促进科技成果和科技创新,不断增强学校科研的综合实力。在科研经费管理过程,良好的服务以提高科研人员工作满意度,人性化的关怀以激发他们的研究热情。对于经费数额较大的横向课题,应该加强课题的成本核算。
(六)加强科研经费购置资产的管理
无论是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还是通过科研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除了横向课题在科研合同中明确规定使用用途以外,其所有权均属于国家,都应当纳入学校统一的资产管理。因而,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应实行预算、申报、审批、购置、验收制度,同时也要严格科研业务使用材料的采购与验收手续,科研管理部门要建立科研仪器设备、低值易耗材料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当科研人员变动以及项目结题后,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资产清理,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对于横向经费合同中属委托方设备,报销时应出具委托方收到该设备的清单,并按合同规定属委托方设备的金额上账时单设项目编码进行控制。
科研经费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为科研支出, 但很多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科研成果应被纳入高校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对科研经费所形成的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充分认识无形资产的价值,高校必须对广大教职工通过科研形成的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评估和规范管理,推进科技成果转换。对其价值构成、收益等信息纳入科研经费的核算体系,为无形资产转让和综合测评高校的科研教学实力提供可靠的依据。高校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按照规定执行。
三、加强项目结余经费管理
对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 尽早摸底调查, 并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上级拨款单位有规定的, 按其规定执行; 没有规定的, 学校要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明确课题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兼顾学校和项目负责人的利益,制定分配和使用办法。
【参考文献】
[1] 吴秀梅,翟慧霞、高校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08(4):27、
[2] 胡伟栋、部分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及监管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2):59、
(一)部级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
其管理机构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隶属于。内设规划处、基金处、成果处、调研处和综合处等5大部门。其学科设置目前有23个学科,几乎涉及到所有的哲学、社会学的学科。但其中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是单独列项的,这三个学科的立项、经费资助都是国家社科基金单独列项管理的,它的规划、申报、评审、管理以及鉴定结题等,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规划办公室和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受理。与我们最为相关的教育学类课题管理机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隶属于中央教科所。除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学科之外,其他学科都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办公室统一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设立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年评审一次。就申请资格来说,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是部级专题性的教育发展研究课题。该课题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研究方向,以理论研究为支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着重“小、精、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和课题指南每5年一次,通常在每个5年计划实施的第一年第一季度向全国公布;规划执行期间,每1-2年组织进行一次申报和评审,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申请公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和除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外其他单位直接报送的申请书。就申请资格来说,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是教育部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总称。主要包括:(1)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3年开始设立,是教育部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在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重要内容。该项目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攻关项目的运作实行的是首席专家制,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的研究,特别鼓励项目研究工作中吸收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攻关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是贯穿全年的,每年年初征集选题出项目指南,4-5月份公开招标,7-9月份评审。重大攻关项目评审分初审和答辩两个阶段,初审阶段一般采用通讯评审的方式,通过初审的投标项目才能获取答辩资格,答辩阶段则采用会议评审方式,通过答辩的即中标。(2)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1999年设立的,到目前大约有150余个,教育部每年对每个基地设2个重大项目。现行的评审方式分为一般模式和招标模式两种。一般模式,各基地在“十二五”规划中,根据基地自身发展目标提出需要研究的问题和任务,经过基地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选项,和安排校内外专家按申报程序每年向教育部申请设立1-2个重大项目,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批准立项。招标模式,个别基地用自行制定的、经过教育部批准的“十二五”重大项目改革试点方案进行。(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是从2004年启动的。设置这类项目是为鼓励高校教师坚持在某一领域、方向做系列化的潜心研究,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出精品力作。后期资助项目通常是研究者先选定一个题目自行研究,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发现很有深入研究价值且需要资金支持,可以向课题管理部门申请后支持。后期资助项目的评审立项周期与重大攻关项目是同步的。(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项目。这类研究项目应用最为广泛,它由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组成,其中前三个项目归为一类,专项任务单列。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4月份,评审在5-6月份,申报、评审方式全部采用网络平台系统专项。任务项目,包涵了若干子项目,其申报、评审时间、方式、程序则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5)应急性质的项目。这是教育部为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切实发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界作为国家智库为有关部门提供建议而设置的项目。这类课题的特点是研究周期较短,成果针对性、实用性强。它的评审、立项也是根据现实社会的实际需要而随时进行的,具有不确定性。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的部分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部分项目是文、理交叉的,如管理学、信息科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也是可以申报的。
(二)省(市)级
各省(市)都有省(市)一级的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都有各省(市)自己的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下面以北京市为例,简述省(市)级科研机构设置。
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由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规划。课题内容要研究解决与北京有关的问题。项目类型分为:一般规划项目、重点规划项目。类别有:规划项目、研究基地项目、特别委托项目、青年项目、自筹资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等。一般来讲,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者,青年专项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通常在每个5年计划实施的第一年通知和指南,年度申报受理工作一般为每年3-4月。规划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由课题负责人通过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市社科规划办申报。
2、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由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和管理课题。本项课题以北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研究方向,突出应用研究。设立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包括校本研究专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1)关于课题经费来源重大课题:一般重大课题题目固定,申报者不得随意变更,每项课题有资助经费。申报者可根据题目自行设计研究方案,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评审采取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领导小组审批方式进行。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经费资助。一般课题:全部为单位资助的规划课题,其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负责,其申报选题与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资助课题的要求相同。(2)关于课题申请书填写课题申报者应根据各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重大课题除外)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3)关于课题研究周期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4)关于课题申报注意事项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正在承担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申报和评审。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报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教科研处是社会科学基金的管理机构。该项目主要用于资助该市属(市管)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单位或个人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市教委会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课题指南》,申报日期一般为每年5月。申请人根据项目指南和有关申报材料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由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市教委。
4、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是北京市教委面向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设立的项目。主要支持各类高等学校在教学管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人才培养模式等教育教学方面的改革和探索研究。市级教改项目分为经费资助项目和经费自筹项目。教改项目的申报时间为每年一次,具体时间以市教委的文件为准。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上述学校从业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有申报资格。
5、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支持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成长,推动各系统、地区人才工作,加强北京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资助对象为市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区域内各类优秀人才。按照A、B、C、D、E、F、G7个类别进行资助。资助类别内容简介:A类:用于资助赴国外有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研修或做高级访问学者,支持申请人学习先进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国际惯例、规则,锻炼提高外语应用和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B类:用于资助赴国内有关机构进行研修、开展合作研究,支持申请人系统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锻炼合作与交流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C类:用于资助参加国内外重要专业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D类:用于资助具有较高素质的青年人才承担研究项目。E类:用于资助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果的著作。G类:用于资助青年技能人才参加技能学习(培训、研修)或技能竞赛。F类:用于资助集体项目。其中,A、B、C、D、E、G类为个人培养项目的资助;F类资助集体项目。资助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发文通知。申请个人资助的人员应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或专业骨干。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申报方式。
(三)区级
1、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规划课题
由北京市西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和管理课题。(1)承载着西城区教委所属机关、学校等单位对国家、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组织、审核、上报工作,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本区域立项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部分代管工作。(2)“十•五”“十一•五”时期,每5年向辖区教育机关、学校等单位一次本区的规划和课题指南,通常在每个5年计划实施的第一年第一季度公布,规划执行期间,每1-2年组织进行一次申报和评审。在校从业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有申报资格,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十二•五”时期,每两年向辖区教育机关、学校等单位一次本区的规划和课题指南,每两年组织一次申报和评审。
2、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是区委、区政府为支持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成长,推动各系统、各部门人才工作,加强西城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A、B、C、D、E、F、G7个类别进行资助。资助对象为区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区域内各类优秀人才。资助项目类别、内容、申报方式与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基本相似。
二、与继续教育相关的课题与管理机构
在了解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体系基础上,应着重关注与独立设置成人高校相关的课题与管理机构。往往各级各类的课题申报通知下发到上交评审书时间都比较紧张,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了解、把握各类课题的申报周期、申报资格、申报方式,在工作中做有心人,要培养自己的科研意识,善于发现有研究价值的问题并注意搜集文献材料。
关键词:重大专项;存在问题;因素分析;完善措施
一、前言
党的十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我国科技事业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赋予科技创新重大历史责任。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事业单位作为承担科技重大专项的中坚力量,如何管理好项目,如何让项目结束后能顺利通过验收、结题和获得预期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产业或推广应用,是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因此探讨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对于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科研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特点
事业单位科技重大专项主要是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要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国家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纳入国库动态监控体系管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行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了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性的承诺机制。
三、科技重大专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
课题任务合同书是财政资金转拨给联合承担单位的唯一依据,未取得财政部批准,不得增加或减少联合承担单位。而有些课题单位未经程序报批,擅自增加联合承担单位并将财政资金予以转拨,或者擅自减少联合承担单位,不给任务书中规定的联合承担单位转拨财政资金,致使项目资金不能足额到位。
(二)未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为保证中央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财政部为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开立了特设账户,专门用于接收、使用和核算项目(课题)经费。而有些课题单位不按规定,将特设账户资金转入单位基本账户核算,脱离了国库动态监控;未经审核和批准,擅自通过特设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资金归垫。对科技重大专项实行单独核算,是保证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和财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基础。而有些课题单位将重大专项经费与单位的其他项目经费混在一起核算,未单独建账,不能独立地反映重大专项收支情况;未按规定的12个预算科目进行财务核算,而仅按现行的会计支出科目核算,不能直观地反映预算科目支出情况。
(三)超预算列支相关费用,经费支出佐证资料不齐全
预算执行的依据是批复的项目任务书和预算书,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超预算列支的情况。例如设备费存在购置预算外的设备,变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问题;材料费存在超预算购置大量材料没有履行报批手续,不合理的超量购置材料等问题;测试化验加工费存在变更预算规定的测试化验加工承担单位,未履行预算调整手续,测试化验加工次数、费用比预算增加较多等问题;会议费存在召开预算外会议,报销单夹杂大量的餐费、招待费和专家咨询费的问题;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存在出访目的地发生变更、人数和时间超出预算、接待来访人员的标准超预算等问题;劳务费存在将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记入本科目的问题;专家咨询费存在发给本单位管理人员和课题的参与人员专家咨询费的问题。课题专项资金支出要求能够取得直观的支出佐证材料,以充分证明该支出的真实性、可靠性。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支出佐证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例如材料费存在从材料库领用没有相关的出库明细单,无法佐证相关性的问题;测试化验加工费存在报销凭证后没有测试化验加工的报告、验收单等佐证材料的问题;差旅费存在没有具体出差事由、无出差审批单的问题;会议费存在没有会议通知和参会人员签到表的问题;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存在报销单后没有出国任务批件的问题;劳务费存在课题临时聘用人员没有相应的合同(或有合同,但没有明确在本课题工作),没有相应的参与本课题的佐证材料等问题;专家咨询费存在发放表没有事由、时间、金额和专家签名等问题。
四、影响科技重大专项财务管理的因素分析
(一)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差异的影响
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由于编制时间紧,往往主要由科研人员根据研究经验来编制完成,财务人员未参与预算编制、审核,势必造成预算编制的不合理、不准确。再者,由于项目预算执行周期较长,诸如预算设备出现型号停产、更新升级,材料费出现价格上涨等情况;技术路线调整、生产加工能力和市场变动等因素,造成预算中的项目(课题)合作以及加工测试单位不能接受业务而发生变更。上述原因,造成实际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存在较大差异,出现超预算范围支出、无预算支出的现象。
(二)资金管理不到位的影响
项目资金管理的主体是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对于项目支出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从原始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佐证资料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严把审核关,否则无法证明该支出的真实性、可靠性。再者,科研人员不注重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财务部门缺乏对课题预算的了解,势必造成不按预算使用资金、拨付资金的情况发生。最后,财务人员对科研业务不熟悉,也就无法保证按课题进展执行预算。
(三)会计核算不合规的影响
财务人员应加强日常会计核算,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落到实处,应建立独立账套或者在单位账套中按项目专门核算重大专项经费。另外,重大专项预算科目的设置借鉴了会计的科目体系,但在核算范围上又存在着很大差异,因此要注意财政预算与会计核算之间的无缝对接,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否则将无法发挥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职能,造成课题经费实际使用情况难以核实。
五、完善科技重大专项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围绕重大专项实施目标编制项目预算,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以满足实施重大专项的科研任务以及经费的合理需求。课题承担单位的课题负责人以及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协调合作,共同编制课题总经费预算和年度经费预算,作为实施计划的组成内容。在预算编制上报过程中,坚持执行专家论证制度和单位重点项目以及大额资金的集体研究审批制度。
1、预算编报要体现重大专项课题的重、大、专的特点,保证完成课题的核心任务。预算编制中应杜绝预算条目过于分散,导致资金分流过小过细,表现为小、散、全,难以完成课题的核心任务。减少或杜绝单位已经具备或应当具备的基础设施条件的预算。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完成专项课题任务,不是用于满足执行单位条件能力建设。因而对与课题任务关联度不高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仪器设备、大批量购买超出课题任务需求的仪器设备以及购置一般性办公用的设备等预算,应谨慎填报。
2、经费预算和研究任务应紧密结合,相互匹配,杜绝经费预算偏大与研究任务不匹配,或是研究任务过大与经费预算不匹配的现象。预算中,应明确工作任务,明细经费预算内容以及支付标准,杜绝粗放宽泛。经费支出应与具体的工作相匹配,预算说明应详细,经费支出理由应充分。
3、预算中,对材料费价格以及材料等消耗品用量的测算应基本准确,杜绝价格虚高以及与研究任务不匹配的预算用量。避免重复预算,如在材料费等相关费用中已编制,但在测试化验加工费中再次申报等现象应予以避免。按预算科目要求正确编制预算内容,如应在“测试化验加工费”中编制的需要拨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以及加工的费用,未在“测试化验加工费”科目中体现,而是在“材料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相关科目中体现,这些科目的费用不能外拨,导致预算无法执行。
4、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审批后的课题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财政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预算调整规定的补充通知》(财教〔2012〕277号)要求进行。
(二)加强经费管理
重大专项资金实行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财政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做好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性以及国有资产的安全。
1、统一思想,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人要统一思想,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费用的支出,严禁使用重大专项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资金管理责任意识,规范使用科技重大专项经费。
2、设立专户,独立核算。为确保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收付安全、规范、有效,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应按财政部的要求,设立专户进行重大专项资金独立核算与管理;子课题单位在单位基本账户中按项目以及预算科目进行项目资金的独立核算。
3、按制度要求支付费用,费用支出依据充分完整。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以及批准的项目预算,进行资金的支付。项目(课题)经费支出以审批的预算书和任务合同书为依据,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不得超预算范围支出、无预算支出和在预算支出科目之间混用;预算调整未批准前,不得随意超预算使用专项资金,以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类费用的支出必须依据有效的票据、合规的审批手续以及相关的佐证资料,严禁在依据不充分、审批不合规的情况下支付费用,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4、坚持正确的资金垫付和归垫程序。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垫付与归垫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10〕308号)要求进行项目资金的垫付和归垫,避免程序不对而导致项目(课题)验收时不予认可的事项发生。
(三)加强沟通,做到相互理解、信任和帮助
面对现实科研环境,科研人员、财务人员和单位法人责任很大、压力也很大。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单位法人目标一致,应该相互理解、信任和帮助。
1、科研人员作到知法、知规,认真学习重大专项相关文件,编制预算要符合与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相关性、与国家政策的相符性,以及经济的合理性等。
2、财务人员知法知规外,还要精通有关财务、税收、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资产管理等知识。应对本单位的主要科研业务(包括学科方向、任务目标、研究手段、实验过程、科研条件、资金需求等)有所了解。
3、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加强交流,如交流会、座谈会,或网上出简报、制定宣传册等。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深入科研现场了解科研情况、学习科研知识、体贴科研人员工作中的困难等。参与和帮助科研人员申请项目(课题)、编制预算、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定时沟通项目(课题)预算执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4、发挥财务专业特长,协助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和参与制定适合本单位科研业务有关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办法。适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项目(课题)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法、合规、合理的建议。
六、结论
总之,通过对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特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财务管理的因素分析,找到了完善科技重大专项财务管理的具体途径。“十三五”是全面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战略任务的最后五年,也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系列决策部署的关键五年。课题承担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科技重大专项财务管理,是推动科技重大专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保证,从而为实施科技兴国战略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李会玲、对加强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的几点思考[J]、财经界,2015(06)、
[2]李海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费财务风险及防范[J]、西部财会,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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