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政策规划(精选8篇)

时间:2023-07-15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1

[关键词] 政策;国策;基本国策

abstract:basic national policy is a general policy which paratively lasts a long periodand it is also a major policy that takes effects in a certain fundamental area、 it runs as the highest level in the politic system and plays a key role in national economy and social development、 but no agreement has been reached as to its contents, forms and origins, which results in chaos in theoretical study and practical use、 relevant information verifies that the origins and the forms of china’s basic national policy are mainly determined by law, the work reports of party’s congress and the government, the government’s plans and white paper and regulations, and leaders’ speeches, etc、、 its main contents cover family planning,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protection of arable land, long-term stabili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peaceful reunification), genders equality, natural resources protectio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s,etc、、

key words: policy; national policy; basic national policy

基本国策即国家的基本政策,是党和国家对关系全局利益的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工作所规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它通常是国家管理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政策,是国家规范全国范围内较长时期行为的总政策和在某一基本领域所实行的主要政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

但对于这样重要的问题,却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基本国策的内容和渊源问题。我们从公开的资料上,好像找不到这个问题的完整和权威答案,对于我国目前到底有多少基本国策,这些基本国策是哪些部门制定的或是以什么形式体现的,众说纷纭。理论界对我国基本国策相关问题的研究也很不够。笔者拟就我国基本国策的内容及渊源作一探析。

一、我国基本国策在认定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虽然在很多方面使用了“基本国策”这一概念,但对于我国目前究竟有多少项基本国策,在认定和认识上并不统一,有关部门也未就其内容及内涵进行统一的、权威的规定、表述和诠释,使用范围也很随便,因而众说纷纭。

人民日报社评论部副主任、高级编辑林治波认为:“说法五花八门,具有共识的只有计划生育一项。涉及的其他说法,还有保护耕地、保护环境、对外开放、男女平等、科教兴国、节约资源、水土保持、依法治国、推广普通话、保护知识产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民族团结、多党合作、一国两制、共同富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国防现代化、禁毒等等,但其中哪些属于基本国策,至今没有完整准确的说法。”[1]

中共中央党校刘应杰在其《中国的发展战略和基本国策读本》一书中,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四大发展战略,将计划生育、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外开放、男女平等作为五项基本国策,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2]。该校苏杨等人则认为有“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对外开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约资源”七大基本国策,科教兴国、一国两制、保护知识产权等不是基本国策[3]。

宁夏大学李斌在其自编教材《当代中国国策综述》一书中,认为:“当代中国的基本国策有很多,譬如:一国两制,对外开放,民族区域自治,科教兴国,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依法治国,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实行男女平等,信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4]

国家义务教育九年级《政治》课本第四课《了解基本国策与发展战略》中,所列基本国策是对外开放、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三个,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战略提出,未列入基本国策[5]。

除此之外,还有“计划生育、合理用地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说[6];“人口、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对外开放、男女平等”五大基本国策说[7]等等。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认为,保护知识产权也是基本国策[8];也有一些将某些问题作为基本国策的建议或提议,如2005年3月9日,中共云南省委等四大家联名向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国民营养工作列为基本国策的议案》的建议[9],还有的建议将低房价作为基本国策[10]等等。

从网上搜索“我国的基本国策有哪些”这一问题,得到的答案也五花八门。某网站给出的最优答案是“改革开放和科教兴国、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一国两制等”,给出的其他意思相近的有对外开放、计划生育、保护环境。提高人口素质、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依法治国、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实行男女平等,其他的答案还有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认真执行控制人口增长和加强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等等[11]。

从上述对基本国策内容的表述上,可以看出,人们对基本国策的认识非常不一致,不仅在内容上差异较大,即使是同一问题,在表述上也不尽相同,如人口、计划生育、人口增长、控制人口增长、人口素质问题;国土资源、耕地保护、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问题等等。

1998年,山东省东阿县环境保护局曾致函中央有关部门,询问我国基本国策的明确表述。该部门答复说:关于我国的基本国策,目前在中央文件及中央领导同志讲话中已作出明确表述的有:(1)计划生育。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2)保护环境。十五大报告在讲到这一基本国策时指出,要“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土地管理属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的一项内容;(3)对外开放。十五大报告指出:“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4)男女平等。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江泽民主席在致词中提出:“我们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1]。 这一答复对四项基本国策作了扼要说明,有助于人们解疑释惑。但据笔者查证,这一答复很不准确,也很不全面。

二、我国目前基本国策的内容及渊源

笔者通过对目前称之为“基本国策”的各项内容进行查证和研究,发现虽同属“基本国策”,但其制定(或界定、认定)部门、渊源或体现形式却有着很大的不同。经笔者查证,我国基本国策的渊源主要有以法律形式确定、以党代会报告或文件的形式确定、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确定、以国家计划纲要形式确定、以政府白皮书的形式确定、以政府规章形式确定和以领导人讲话形式确定等多种形式。

(一)以法律形式确定的

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目前主要有耕地保护(1998年)、计划生育(2001年)、男女平等(2005年)和节约资源(2007年)四项。

关于耕地保护问题。在199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确定“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前,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逐步发展完善的。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三条规定:“节约土地是我国的国策”。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2],首次以立法形式确认了土地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这不仅表明土地管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而且还表明作为基本国策的土地管理方针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关于计划生育问题。1978年3月,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首次明确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修订的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还没有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表述。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13]。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第6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虽然1978年《宪法》确定了推行计划生育的政策,但却没有明确将其界定为“基本国策”。因此,法律规定其为“基本国策”的时间应该为2001年。

关于男女平等问题。建国后国家颁布的宪法就体现了这一立宪原则。1949年9月颁布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家庭的、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1954年颁布的《宪法》也有类似的表述。1982年颁布的《宪法》除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外,同时还对妇女的特殊权利和利益进行保护。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权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14]

关于节约资源问题。我国一直非常重视资源的利用与节约问题,经过长时期的努力,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其中第四条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15]。

(二)以党代会报告或文件的形式确定

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计划生育(十二大、十四大至十七大)、对外开放(十二届三中全会、十三大、十五大、十七大)、环境保护(十四大至十七大)和保护资源(十六大、十七大)等四项。

党的“十一大”以前,党的工作报告还没有提及基本国策问题,党的相关理论也还没有关于“基本国策”的论述。提出基本国策并具体指出其内容,是在党的“十二大”以后才开始的。现将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基本国策”列示如下:

1982年9月1日,胡耀邦在“十二大”报告中首次以党的报告的形式提出了基本国策问题。他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6]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讲话中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17],我们平时也常常说“改革开放30年”,但这并不意味着将“改革开放”作为基本国策有30年的时间。1984年4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把对外开放作为长期的基本国策,作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在实践中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今后必须继续放宽政策,按照既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实行统一对外的原则改革外贸体制,积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的规模,努力办好经济特区,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18]。这是首次在党的文件中将“对外开放”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1978年12月18日到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19]。因此,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虽然提出了改革开放,但并未将其作为基本国策。1987年10月25日,赵紫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报告的第三部分“关于经济发展战略”中指出:“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我们已经在实行对外开放这个基本国策中取得了重大成就”[20],这句话应该是针对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而言的。

1991年11月29日,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其第一部分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农村,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严格控制非农占地,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切不可脱离国情,违反基本国策”[21]。这一段话虽然提到基本国策,但并未从正面直接将“计划生育、保护耕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定为基本国情,尽管有这一层意思,但因不是明确表述的,因而不能作为确定时间。

1992年10月12日,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 认真执行控制人口增长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22]

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23]

2001年3月12日,江泽民在中央人口、资源和环境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24]。2002年11月14日,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25],首次提出将“保护资源”作为基本国策。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的三个基本国策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26],全面概括了过去历次党的大会中所提出的四项基本国策。

从上述可以看出,党的报告中提出的“基本国策”在内容是逐步增加的,“十二大”开始提出“计划生育”(除十三大未提外,其后历次均有),“十二届三中全会”开始提出“对外开放”(但是间断的,十四、十六大未提及),“十四大”开始提出“环境保护”(以后历次均有),“十六大”开始提出“保护资源”(此后历次均有)。因此,截至目前,以党的报告的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有“计划生育”、“对外开放”、“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等四项。

(三)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确定

从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简称“一届一次”,以下表述方式相同)到2008年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共召开了42次全国代表大会。其中,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前和2004年十届二次会议以后的历次政府工作报告均没有提及基本国策问题,1987年到2003年之间,七届三次(1990年)、八届一次(1993年)和九届三次(2000年)三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提及基本国策问题,其余11次“人代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到基本国策问题。所提基本国策分别为:“长治久安”1次(1987年)、“计划生育”10次(1988年、1989年、1992年、1994年、1995年、1997年、1998年、2001年、2002年、2003年)、“环境保护”8次(1988年、1989年、1992年、1994年、1995年、1997年、1998年、2003年)、“对外开放”3次(1987年、1998年、1999年)、“保护资源”1次(2003年)。

其中,首次提及基本国策的政府工作报告分别为:

1987年3月25日,赵紫阳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经过继续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经过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以及对各种不正之风的认真纠正,我国社会秩序安定,社会风气正在好转。实现长治久安是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国家的基本国策,我们坚信这个目的必定能够达到”,“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27]

1988年3月25日,李鹏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既立足现实又面向未来,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和加强环境保护这两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强环境保护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8]

2003年3月5日,朱镕基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行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29]

(四)以国家计划纲要形式确定

将“基本国策”列入国家计划发展纲要是从1991年的第八个“五年计划”(简称“八五计划”或“八五”,其他表述方式相同)开始的,也就是说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才开始提出的。此前多用方针或基本方针,“七五计划”中,有16处提到“方针”,一处提到“基本方针”,但还没有提及“基本国策”问题。

历次国家发展计划中提出的“基本国策”分别为: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30]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三部分“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中提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认真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31]

2001年3月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保持低生育水平。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2]

2006年3月1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二章中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更好地促进国内发展与改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33]

因此,截至目前,以国家计划纲要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计划生育(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对外开放(八五、十一五)、保护耕地(十五、十一五)、节约资源(十一五)、保护环境(十一五)、男女平等(十一五)。与同时期以党的报告的形式提到基本国策内容相比,多了“保护耕地”和“男女平等”两项。

(五)以政府白皮书的形式确定

自1991年我国第一部白皮书开始,截至2008年2月,中国已发表了56部白皮书,涉及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政党制度、人权状况、军控、国防、防扩散、宗教问题、人口问题、能源、环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食品安全以及西藏等广泛问题,其中只有9部白皮书提及基本国策问题。它们分别是:

1993年8月31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了《台湾问题与中国统一》白皮书。在第三部分“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中,认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包括一个中国、两制并存、高度自治、和平谈判四个方面的内容[34]。

1995年8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的计划生育》白皮书,其中三次提到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问题[35]。200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21世纪人口与发展》白皮书。其中两次提到基本国策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确立了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健全人口与发展法律法规。将人口问题作为制定经济和社会法律法规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为贯彻实施基本国策提供法律保障。”[36]

1996年6月5日,中国政府批准了《中国的环境保护》白皮书。其中前言中的第一句话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从国情出发,中国在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中国在80年代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措施。 确立环境保护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关系到国家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37]

1996年10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其中说到:“总之,中国政府将正视困难,在经济布局和工作指导上,继续严格执行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两大战略,推动农业经济体制和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38]

2005年8月24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书中四次提到基本国策问题:“促进男女平等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坚持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晚婚晚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政府将从国情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权益,落实妇女发展纲要的目标要求,努力促进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39]这比2005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确定的“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还要早几天。

2005年12月22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其中提到:“中国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中国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不断加大保护生态环境力度,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中国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40]

2006年6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白皮书。其中提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环境,认为保护环境关系到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事业。多年来,中国政府将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中国政府把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41]

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其中六处提到基本国策问题:“中国政府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努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环境保护取得进展。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基本国策,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中国能源发展坚持立足国内的基本方针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以国内能源的稳定增长,保证能源的稳定供应,促进世界能源的共同发展”,“中国把资源节约作为基本国策,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为继续深入推进能源节约,中国政府进一步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变化。中国政府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提交了《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建立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办法》,制订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采取了一系列与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42]。

综上所述,以政府白皮书形式确定或提及的基本国策目前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1993年)、计划生育(1995年)、环境保护(1996年)、保护耕地(1996年)、男女平等(2005年)节约能源(2005年)和对外开放(2005年)共七项。

(六)以政府规章形式体现

以政府规章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保护耕地(1986年)和水土保持(1993年)两项。

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正式确定将保护耕地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前,很长一段时间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是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定的。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我国人多地少,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们的国策”

[43] (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公布后,该条例废止)。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指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44]

1993年1月19日,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其第一条即明确指出:“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45]这是唯一一次将水土保持作为基本国策的表述。

(七)以领导人讲话形式体现

以政府专题会议或领导人讲话形式确定或体现的基本国策因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查证难度较大。但从笔者查证情况来看,最早以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形式体现的基本国策主要有环境保护(1983年),男女平等(1995年)、保护资源(或节约资源,1999年),虽然它们最终都以其他形式确定为基本国策,但最早却是以讲话的形式提出的。

关于环境保护问题。从1973年8月到2006年 4月,国务院召开了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198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7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转折点,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作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当时担任副总理的李鹏代表国务院宣布:环境保护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是一项基本国策[46],从而确定了环境保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这也是最早关于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的表述。

关于男女平等问题。1995年以前,尽管各相关法律对妇女权益保障问题有许多专门规定,但并未将其列入基本国策。1995年9月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时任中国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向全世界宣告:“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47]这在世界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联合国及国际社会的支持,被誉为推进妇女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2003年8月27日,胡锦涛在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妇女九大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48]这比2005年8月28日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将“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要早近10年。因此,“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最早是以领导人讲话的形式确定的。

关于保护或节约资源问题。1999年3月14日,江泽民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是根据我国国情和长远的战略目标而确定的基本国策。”[49]这一讲话,可将其理解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有计划生育(人口问题)、保护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其中,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在此前已以不同形式确定为基本国策,但将“保护或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是第一次以领导人讲话的形式体现,可算是最早的表述。3年后,2002年11月14日,十六大才提出:“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

(八)以其他形式出现

还有些以其他各种形式出现的基本国策,如有关学者在专著和论文中表述的个人观点,有关部门或个人的建议,各种宣传材料的不恰当引用等等。不过以这些形式出现的基本国策,人们的认同度虽一般较低,但却能造成认识上和使用上的较大混乱。

除上述各种基本国策的渊源之外,使用者的主观臆断或将发展战略、基本方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理解为基本国策,也容易造成认识上的混乱。

三、结论

(一)我国基本国策的内容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除去表述相同的内容,我国以各种形式提出的基本国策主要有耕地保护、计划生育、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男女平等、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保护资源(或节约资源)、长治久安和水土保持等九项内容,它散见于各种不同的文件,以各种不同的形式体现出来。相对说来,国家发展和计划纲要对基本国策的表述相对完整些。其中:

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目前主要有耕地保护(1998年)、计划生育(2001年)、男女平等(2005年)和节约资源(2007年)(括号中的时间为最早提出时间,下同)等四项。

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计划生育(1982年,“十二大”)、对外开放(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环境保护(1992年,“十四大”)和保护资源(2002年,“十六大”)等四项。

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长治久安”(1987年)、“计划生育”(1988年)、“环境保护”(1988年)、“对外开放”(1987年)和“保护资源”(2003年)等五项。

以国家计划纲要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计划生育(1991年“八五计划”)、对外开放(1991年“八五计划”)、保护耕地(2001年,“十五计划”)、节约资源(2006年,“十一五计划”)、保护环境(2006年,“十一五计划”)、男女平等(2006年,“十一五计划”)等六项。

以政府白皮书形式确定或提及的基本国策目前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1993年)、计划生育(1995年)、环境保护(1996年)、保护耕地(1996年)、男女平等(2005年)节约能源(2005年)和对外开放(2005年)等七项内容。

以政府规章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保护耕地(1986年)和水土保持(1993年)等两项。

最早以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形式体现的基本国策主要有环境保护(1983年),男女平等(1995年)和保护资源(或节约资源,1999年)等三项。

(二)以各种形式最早提出的基本国策

从上述可以看出,我国以各种形式最早提出的基本国策分别是:

最早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是耕地保护(1998年)。

最早以党的报告或文件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1982年)。

最早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是长治久安(1987年)。

最早以计划纲要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和对外开放(1991年)。

最早以政府白皮书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1993年)。

最早以政府规章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是保护耕地(1986年)。

最早以领导人讲话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是环境保护(1983年)。

因此,我国最早提出的基本国策,是1982年9月1日胡耀邦在十二大报告中以党的报告的形式提出的“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若按时间顺序,我国确立基本国策的内容及时间依次为:计划生育(1982年)、对外开放(1984年)、保护耕地(1986年)、长治久安(1987年)、环境保护(1988年)、一国两制(和平统一)(1993年)、水土保持(1993年)、男女平等(1995年)和保护资源(1999年)。

(三)应该确定为基本国策的内容

在上述基本国策的各种渊源及表现形式中,笔者认为只有以法律形式、以党的报告或文件形式、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和以计划纲要等四种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才能作为真正的基本国策。对这四种形式中的基本国策进行归并后,主要有耕地保护、计划生育、男女平等、节约资源、对外开放、环境保护、长治久安等七项基本国策。考虑到现在的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我国已经融入了世界,“对外开放”只是当时特殊时代提出的一种转型性政策,现在已失去了意义,因此它不能再作为基本国策。“长治久安”是任何社会和时代都具有的共性和追求,将其作为基本国策也只在很早以前提出过一次,缺乏认同性,因此它也不应作为基本国策。所以,笔者认为,真正能作为基本国策的只有耕地保护、计划生育、男女平等、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等五项内容。

[参考文献]

[1] 林治波、 究竟什么是基本国策[j]、人民论坛,2007,(9):29、

[2] 刘应杰、 中国的发展战略和基本国策读本[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8:83-297、

[3] 苏 杨,杨文庄、 基本国策:问题与建议[eb/ol]、/dxrd、php?col=161&file=4588,2008-04-25、

[4] 李 斌、 当代中国国策综述[eb/ol]、jpkc、nxu、edu、cn/kcinfodemo、asp?kcid=1349,2008-04-29、

[5] 人民教育出版社政治室、 思想品德(九年级)[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38、

[6] 江阴市国土资源局、 我国三大基本国策[eb/ol]、/dt_mx、asp?id=154&sh=y,2008-03-25、

[7] 黄桂芳、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两性和谐发展[eb/ol]、/onews、asp?id=168,2008-03-25、

[8] 王秀真、 保护知识产权是基本国策——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eb/ol]、 /jrzg/2006-04/25/content_263437、htm,2008-04-24、

[9]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将国民营养工作列为基本国策的议案[eb/ol]、/yunnan,china/72630448185933824/20050309/22249、html,2008-03-25、

[10] 牛 刀、 低房价应成为当今中国的基本国策[eb/ol]、cq、focus、cn/newshtml/269558、html,2008-04-24、

[11] 佚 名、 我国的基本国策有哪些[eb/ol]、ks、cn、yahoo、/question/1306050503441、html,2007-07-10、

[12]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n]、人民日报,1998-09-02(8)、

[13]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n]、人民日报,2001-12-30(6)、

[14]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n]、人民日报,2005-08-29(2)、

[15]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n]、法制日报,1997-11-03(3)、

[16] 胡耀邦、 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n]、人民日报,1982-09-01(1-2)、

[17] 温家宝、 政府工作报告——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2008-03-20、

[18]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n]、人民日报,1984-10-20、

[19]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67、

[20] 赵紫阳、 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光明日报,1987-11-04(1-4)、

[21] 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eb/ol]、、cn/gb/shizheng/252/5089/5105/5191/20010429/455924、html,2008-05-16、

[22] 江泽民、 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1992-10-21(1-3)、

[23] 江泽民、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1997-09-22(1-3)、

[24] 江泽民、 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上讲话[n]、人民日报,2001-03-12(1)、

[25] 江泽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2-11-18(1-4)、

[26] 胡锦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15(1-3)、

[27] 赵紫阳、 政府工作报告——1987年3月25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1987-04-13(1-3)、

[28] 李 鹏、 政府工作报告——1988年3月25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1988-04-15(1-3)、

[29] 朱镕基、 政府工作报告——2003年3月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2003-03-20(1-3)、

[30]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n]、人民日报,1991-04-16(1-5)、

[31]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n]、人民日报,1996-03-20(1-3)、

[32]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n]、人民日报,2001-03-18(1-4)、

[33]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n]、人民日报,2006-03-17(1-7)、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台湾问题与中国统一[eb/ol]、 /bps/bps_zgty、html,2008-04-27、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的计划生育[eb/ol]、 、cn/gb/channel2/10/20000908/224683、html,2008-05-18、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21世纪人口与发展[n]、人民日报,2000-12-20(5)、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的环境保护[n]、人民日报,1996-06-05(1-5)、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的粮食问题[n]、人民日报,1996-10-25(2)、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n]、人民日报,2005-08-25(7-8)、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n]、人民日报,2005-12-23(15)、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n]、人民日报,2006-06-06(14-15)、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n]、人民日报,2007-12-27(10-11)、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eb/ol]、/law/law_view、asp?id=44894,2008-05-10、

[44]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eb/ol]、law、chinalawinfo、/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2734,2008-05-10、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eb/ol]、/law/law_view、asp?id=55651,2008-06-25、

[46] 刘 毅 ,孙秀艳、 周生贤:我国环境与发展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n]、人民日报,2006-04-20(8)、

[47] 江泽民、 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欢迎仪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5-09-05:(1-2)、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2

关键词:区域政策;主体功能区

一、关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考虑

(一)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的背景。一是我国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在四大区域差异很大。东部沿海地区既有非常高的可以与国际相媲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同时也有和西部地区相差不多的较低的生产力水平。西部地区即使从整体来讲是国家相对落后的地区,但也有像成都、重庆、西安等较高生产力水平的城市。二是国家支持的重点产业或支柱产业在四个区域都同样存在,不局限于某一区域。三是四大区域发展都面临资源浪费、资源不足、环境容量有限和生态的破坏等危机,也都面临着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国际竞争力较低等问题。以上三方面原因的存在促使我们制定了有区别的分类指导的区域政策,但很多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变化。比如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农业是被放在第一位的,但中部和西部也都一样,也都是三农问题,最后导致了区域政策的导向变得很含糊。所以,这些都是为什么要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的重要背景。

(二)我国主体功能区与日本功能区的比较。首先,日本的功能区进行的比较早,分为五大功能区,分别是城市地区、农村地区、森林地区、园林地区和自然保护地区,划分的方式和我国现在的主体功能区的做法顺序是相反的,是先确定五大功能区,然后再确定每个功能区里面是以工业化为主还是以农业化为主,是以限制为主还是以禁止为主。其次,日本每个规划区(五个)是有交叉重叠的,五个规划区的面积总和相加有五十多万平方公里,远大于国土面积,超出的部分是因为农业、森林、园林等重合较多。日本的森林、农业和园林区内可以进行适度的开发。而自然保护区内则几乎没有其他辅助功能,是被完全被限制的,比如湿地、江河的源头、水源的保护区还有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都被列为了自然保护区。另外,日本有强有力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但我国如果要真正实现国发21号文件里面制定的目标,即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的格局,在没有强大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或公共财政体系的支撑下是非常困难的。关键看能否有配套的政策来支持,配套政策主要指的是国家的财政政策,因为财政手段是重中之重。

通过和日本的比较,说明根据我国已有五十多年的发展经验和我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体功能区这条路必须义无反顾地走下去,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认识到这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二、对中国现行区域政策的总体评价

中国的区域政策与国际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历史、辩证地看待这一特点,有利于全面理解和把握中国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明确主体功能区的政策体系。

第一,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并没有制定和实施专门的、系统的国家区域政策体系。但从我国的特点出发,中央调控区域经济发展的时候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制定不同的区域发展战略,也相应地制定一些不同的区域规划,所以我国很多的区域政策都散见于不同的文本文件之中,比如分散在不同时期的发展战略、区域规划和重大区域发展任务之中。

第二,与国际比较,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区域发展问题进行立法(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涉及到的区域政策从理论上讲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但只属于比较特殊的区域发展法规)。但是,在全国存在着“准法规”的现象,比如由全国人大批准的“五年计划”或“五年规划”,也包括每年批准的年度计划,都涉及到了区域政策方面的问题。换句话说,在我国人大作为一个立法机构,对五年计划、年度计划的批复,带有准法规性质,这也是我们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地方。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国外不一样,相应地我们法规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掌握这一点有利于把握现在区域政策的法律地位问题。比如就当前来说,就可以把“十七大”报告和“十一五”规划里明确的部分作为一个准法规的依据,以此来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工作。

第三,总体上讲,我国在国家层面上并没有设立统一的、专项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区域政策的职能部门。但是,与国家提出的重大区域发展任务相配套,也设置过专门的机构,也有政策制定部门,只不过是由分散在不同部门里的机构共同组成而已。如国家发改委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综合部门,专门设有国土司,但国土司只是作为一个部门存在,其他部门设立的也有类似机构,像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但每个部门都有各自区域方面的考虑,并不完全统一。

以上三方面与国际相比独特性比较明显,这当然与我国本身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执政能力、包括思想认识水平等是紧密相关的,但通过这种国际比较,总体上可以认识到以下几点:

一是我国现在需要建立一个较完整的国家区域政策体系,这恰恰也是主体功能区要涉及到的问题。十七大报告中总书记讲得很清楚:“围绕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区域政策体系”,这是过去从没提过的话题。

二是要加快推进立法。中国的区域发展,特别是主体功能区的发展问题,不是一两届政府的事情,是需要通过几代人的努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形成很清晰的主体功能区,使各地人口经济布局和自然环境都很协调。所以必须要有立法,只有立法才能保证主体功能区的划定以及相应政策的配套,也才能使大家无论在思想意识上还是在实际行动上,都能够支持国家的主体功能区政策,支持国家关于区域发展的根本性改革。

三是需要有一个统一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因为类似政策如果出自不同部门,会影响国家的公信力。这些年来也经常是一个部门刚刚讲完一件事情,而另外的部门又针对同样的问题再发表另一套看法,致使政府运行的整体效率不能充分发挥。

三、关于中国区域发展战略及其政策的演化

(一)讨论此问题的目的。一是为了尊重历史选择,也就是需要承认在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执政水平下,国家的区域发展战略及其政策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为了找出内在不足,就是过去过于重视产业政策和强调总量平衡问题,而忽视了区域政策和结构调整问题。国家在进行宏观调控时,有时候会发生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或者是中央制定的政策很好,但是在下面执行的时候就会走样。客观地说,走样不能完全怪地方,虽然中央政策是好的,但是没有兼顾到不同地区的差异性,所以可能会走样的。比如有些产品是需要有一定的合理运输半径的,对这些产品来说运输半径很重要,超过这个半径即使再大的规模化布局也都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只有在宝钢、鞍山这些地方生产钢铁,然后供应全国需求,即使做得再大再强,实际上也就没有太多的经济意义了。所以如果仅仅从总量虑产品是否过剩,大家很容易达成共识,如果不考虑结构问题,不考虑区域布局问题,很可能政策是好政策,但最后落实的时候就很难,当然这里面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三是为了改善和创新,这就要提高对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认识,特别是提高对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全面构建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区域政策体系。

(二)三个主要阶段的演变。各阶段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政策手段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不同。

第一阶段:1949~1978年。该阶段追求区域平衡发展。工作重点:一是尽快解决内陆地区的极端贫困现象,通过焕发农民的积极性;二是尽快改变国家生产力过于偏重沿海的布局,通过建立国防工业体系来改变生产力布局。通过中央集中统一的进行人财物的调配扭转了我国生产力过分偏重沿海地区的格局,使近代工业在很落后的地方都有了分布,同时区域(东中西部)发展差距处于缩小的过程。

第二阶段:1978~2000年。该阶段强调区域优先发展,效率优先。鼓励和支持东部沿海有条件的地区先发展起来,再逐渐延伸到沿江发展、沿边发展,总原则是想办法让所有有条件的地区先富起来。以市场化为导向,国家在不同时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办法,比如加强了财政手段,进行了几项大的扶贫任务。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发展,另一方面实行农民工计划,支持中西部优先发展,要求沿海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对西部实施对口支援。国家的大量投资带来了超额利润,提升了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内陆大中城市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也使在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地区发展得更快,而在其他难以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地区则发展较慢,造成区域间的差距越来越明显。第三阶段:2000年以后。该阶段的指导思想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推进和形成四大经济区,即2000年开始的西部大开发,2002年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2004年的中部崛起和现在的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这一阶段政策的特色化已经表现出来,它和四大战略区的推进紧密相关,开始针对不同区域进行分类指导,实施有差别性的政策。可以简单地归纳为:西部是增量投入型、东北是减少负担型、中部是两个比照、东部则是创新型。具体是西部大开发进行的是增量投入型的政策措施,主要靠增加投入,特别是中央投资、转移支付等;东北进行的是减少支出型或叫减轻负担型的政策体系,整个东北政策的主线是减轻发展负担,无论是充实社保资金试点、增值税转型、减少国有大中型企业历史经营债务还是沉陷矿区生态恢复等,实际上都是在减少当地发展的债务负担,这和西部战略政策的立足点有所不同。如果把西部和东北进行比较,东北的政策可能会更加受人欢迎,因为涉及到了企业层面。而西部的政策很多只是涉及到政府层面,政府项目占了大多数,企业和老百姓得到的实惠没有东北那么明显;中部的政策没有很多标新立异的地方,核心是两个比照,也就是老工业基地比照东北政策,贫困地区比照西部政策;东部沿海地区则有独特的政策体系,国家也给予了更多的创新权,使得他们在体制改革方面能够继续创新,率先发展。每一个特定区域和过去相比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西部地区的生态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和资源开发迈进了一大步;东北地区减少了企业发展历史上遗留的债务、包袱,无论是吉林、辽宁,还是黑龙江都有了很明显的变化,过去非常困难的老工业企业改革问题有了很大突破;中部、东部发展也都呈现出新气象。

(三)“九五”、“十五”及“十一五”政策演化。简要比较最近三个五年计划中涉及到的区域发展及政策,可以发现三个五年规划略有不同,但大的区别没有。只是“十一五”中围绕主体功能区提到的政策体系才开始具有革命性意义。

“九五”规划中专门有一章涉及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把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划分为七大经济区,涉及的政策是“优先在中西部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年前通过的规划和现在我们经常看到的政策一样;“理顺资源产品的价格”,这是我们还没有解决的事情,还正在理顺;还有“逐步增加对中西部的财政支持”,“提高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中西部的比重,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各级政府要增加对扶贫开发的投入,搞好以工代赈,加强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的支援,巩固和发展对口扶持”等内容。“十五”计划纲要在第八章提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比“九五”多了西部大开发这项战略。其中涉及到的政策是“国家实行重点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增加对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资金投入,在对外开放、土地资源、人员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多方位增加资金投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对返贫地区的人口给予扶持”。在“十五”计划里感受到的还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十一五”规划才开始有了变化。第五篇是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说明,设了三章:第一章是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多了东北部分,其他方面则没什么变化;第二十章是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这个变化很大,就是对四大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专门列了四节,然后又单列一节——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第二十一章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这一章则和在“九五”、“十五”里对城镇发展的表述大体一致了。总之,“十一五”纲要最大的新意就在于单列的第二十章——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这是和主体功能区紧密配套的,也是以后要继续思索的问题。

四、主体功能区政策体系与现行区域政策的主要区别

主体功能区政策体系包括七大类,一是财政政策,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二是投资政策,目前看,国家还有必要掌握部分中央投资,省里也要掌握一部分省财政投资,这样可以通过政府调控,使按主体功能区和按领域安排的投资政策,更好地进行结合;三是产业政策,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定位进行分类管理的产业政策;四是土地政策;五是人口管理政策;六是环境保护政策;七是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七大类的政策将会共同构成符合中国特色的国家区域政策体系,这个政策体系和现行的针对不同区域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政策、东北政策、中部政策和东部政策是不太一样的,尽管在他们里面都有所体现,但还是有其独特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政策制定目的不同。现行政策主要是促进区域协调,也就是指四大经济区域的协调,这从理论上讲是对经济发展问题的侧重;新政策主要是推进人地和谐,即在一定区域里追求人口、自然环境和经济的空间均衡,不去考虑太大区域的均衡,比如像东北和西北如何均衡等,它着重落实到一个点上,设置的目的是追求在一个特定的主体功能区空间里的均衡,不考虑全国幅度的协调发展。

(二)政策实施对象的不同。现行政策主要是针对四大经济区域及所辖省级行政区,新政策主要是针对主体功能区及所辖的县级行政区,当然对于禁止开发区可以不受县级区域划分的影响。

(三)政策设计思路的不同。现行政策主要是市场行为与政府行为相结合,但在当前地方利益驱动和中央调控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在操作层面上往往相互混淆,使政策设计的初衷与政策实施的效果也相差甚大。新政策主要强调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明显划分,这次思路的一个明显变化就是政府基本上只承担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和扶持弱势地区发展的公共责任。实际上对中央政府、省级政府而言,只要把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手段用好用足,其他市场导向性的东西就是市场的事情,即使设计的再多、写的再好也没有太多意义,因为市场力量会把很多事情改变的。主体功能区发展规划已经走向了一个不错的层面,现在的规划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进行限制的,限制之外的就让市场本身去决定。

(四)政策操作层面的不同。现行政策主要是通过实施区域规划加上地方和中央的博弈来落实的。博弈是必须的,如果不进行博弈,那么规划里规定的有些内容是不能落实的,比如为了支持西部大开发,国家明文规定“国家项目在同等条件下,西部地区优先”,但是中央和地方没有博弈过程是做不到同等优先的,因为立项的条件是不等同的,就像在沿海建钢厂和在西部建钢厂是不可能一样的,所以必须加上博弈的过程才能实现。这种特点很难评论是好还是坏,这只是由我国目前的国情决定的,如果继续按照现行的调控思路去走,那就永远也摆脱不了中央和地方的博弈过程,政策实施的不稳定性和不规范性也就永远成为一个难题。新政策则有效避免了此类问题的再发生,通过分级划定主体功能区和分级明确责任权利的落实方式,可以明显提高政策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五、制定与主体功能区相衔接、相配套的区域政策体系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需要处理好与国家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关系。这在国发21号文件中被明确提到,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主体功能区的发展问题。因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在十七大刚刚形成,最早的西部大开发才进行了七八年,振兴东北也不过四五年,中部从现在才开始全面推动,也就是说,区域总体发展战略的执行需要有一个过程,不能轻易地动摇;二是只有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四大总体战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才真正能保证全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也才能从根本上促进东北、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协调发展;三是在制定主体功能区的同时还要重点考虑中西部地区的特殊功能,比如社会稳定功能、生态环境保护功能、边疆安全功能、民族团结功能等。在十七大文件里,中央明确提到了三点原则:即重大项目布局要充分考虑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也就是说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基础上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同时制定和实施与此相关的区域政策的时候,都要依据中央提出的三个基本原则才能制定好与主体功能区相衔接、相配套的区域政策体系。

(二)需要将设计区域政策体系的重点落在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上。主体功能区政策导向的核心是:按照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目标为基准。为此,必须理解“基本公共服务”这六个字有三个层面的意思:第一个就是首先要确保一个地区所赡养的财政人口的基本工资、福利和支出,这是最基本的,如果这个不能保证,主体功能区政策就没法实施;第二是基本满足地方政府行使公共管理的最低行政管理成本,其中也包括一些特殊运行成本和运行成本较高的地区,比如在东北应该考虑到冬天的取暖成本,在少数民族地区要考虑双语(多语)管理成本,还要考虑在偏远地区的管理和公共支出成本等;第三是保证当地老百姓能够享受到最低基本公共服务,比如按全国人口计算,用于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保健、社会救助、民族文化等方面的费用,还要保证当地人口的基本口粮等,只有这些事情都解决了,政策措施才能顺利实施。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3

十四五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那么发展和改革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怎么写呢?一起和小编来看看吧。

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根据本次座谈交流会议程安排,现将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的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筹备启动编制工作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规划〔2019〕227号)文件和市发改委工作安排,县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和省、市安排的前期工作配合落实会议,正式启动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落实意见征求征集,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县政府安排,县发改局立即启动规划编制的前期重大课题和行业规划意见征求征集工作,向全县各部门、县级领导干部征集征求意见。及时召开班子会,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三、确定编制内容,印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参考全市规划编制前期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内容,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内容已全面确认,县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10月10日印发了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特别明确了本次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室)、全县主要经济指标部门和重点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同时,根据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编制工作专班,落实十四五;规划编制协调服务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了工作的开展。

四、珙县十四五;规划重大前期课题和专项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县政府确定了12个重大前期课题和19个专项规划。重大前期课题涵盖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产业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思路研究,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通道经济发展研究,重大项目谋划包装、高效推进研究,深化区域合作、协调联动发展机制研究,县域副中心建设研究,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课题研究等方面;专项规划包括:能源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建设,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信息化发展,科技发展,文化旅游发展,水利发展,林竹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交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应急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

12个重大前期课题计划采取分类打包方式,以竞争性磋商或直接委托等方式招标落实,目前,具体招标方案正在起草中。计划在2019年底前重大前期课题拿出成果,指导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同步在2019年年底形成。2020年,将全面铺开十四五;规划编制,2021年两会时印发。19个专项规划,在县十四五;规划印发后一年内完成编制印发。

五、存在问题

从前期的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意见征集情况看,存在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4

(一)抓好政治学习。每一名计划工作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学会运用辨证、唯物的观点去分析问题、解决矛盾,更要密切结合当前形势,研究分析党和国家出台的各项新政策、新法规,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遵守和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为我们做好经济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强化业务学习。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知识更新日新月异,因此工作中要注意把握本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动态,有的放矢的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现代金融等业务知识,开阔眼界,拓宽思路,提高综合素质,树立新思维,适应市场经济对计划干部的新要求,为做好经济工作提供坚实的业务保障。

三完善规章制度。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学习、卫生、财务、纪律、奖惩等各项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做到规范从政、制度理政,为做好经济工作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四)创建和谐机关。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形成团结、和谐、协作的有机整体。科室之间、同志之间,按照分工要求,既要各司其责,又不能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遇事多通气、多商量、多汇报,确保全局一盘棋,切实发挥好综合部门的整体功能,为全面做好工作提供具有整体合力的力量保障。

(五)提高服务水平。一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二要努力掌握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克服三盲(法盲、科盲、外盲)现象,提高服务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要自觉遵守廉洁勤政制度,规范个人行为,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二、献计献策当好参谋,调查研究用活政策。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结合县情、围绕领导、盯紧基层,发挥综合部门的参谋辅助作用,为领导和部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一)做好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的制订工作。

⒈年度计划的制订一要立足实际去编制,二要正确分析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三要搞好方方面面的结合和沟通,四要研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五要搞好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保障经济的健康运行。

⒉中长期规划。目前即“十一五”规划,是关系到全县今后几年乃至更更长时间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要全力以赴投入该项工作,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准备、工作方案、人员部署、资料收集等,二要正确分析“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绩、经验和问题,三要正确预测今后的形势、发展环境、有利和不利因素,四要科学制订指标体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五要科学推断经济结构的构成和区域经济布局,引导经济结构向合理化、优质化、健康化、有序化发展,六要搞好关于经济发展强力支撑的重点行业规划,特别是围绕支柱产业和基地建设,作好项目策划和包装,七要拿出保障规划目标实现的工作保障措施和建议,八要组织好专家、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征求和集思广益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化和周密化。

(二)认真研究和利用好国家政策。当前我国正处在政策适时调整和体制转轨期,对此必须予以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以便更好的指导经济工作。一是土地政策。要关注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内容,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建设用地政策,做好以地生财、以地养城的文章。二是环保政策。上项目,没有环保部门的认可不行,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人与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去研究、应用环保政策。三是财税政策。尤其对于税收的分成、税种、税负等事关地方经济利益的财税政策和知识一定要研究深、研究透,利用好财税政策实现地方利益的最大化,利用好财税经济杠杆引导好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四是金融政策。引导企业如何建立信用等级、如何利用好融资主渠道,在当前的紧缩政策下突破瓶项把资金贷过来。五是产业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的产业目录,熟练掌握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产业,限制发展的产业,禁止发展的产业,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培植支柱和朝阳产业,促进优势企业的迅速膨胀。六是改革政策。包括投资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建立起适应体制改革需要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做好上情下达、外情内达、下情上达的文章。一是注意研究政策、把握政策,做好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相结合的文章。二是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外地信息,做好为我所用的文章。三是积极发现、挖掘和反映东明的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做好与上沟通、争取政策的文章。四是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增强调研的实效性,做好整改和提高的文章。三、综合协调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发展计划局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搞好综合协调是我们必须行使好的基本职能。(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利用上级业务部门工作面宽、项目管理的优势,及时把握信息,有的放矢的寻求支持。

(二)要搞好与产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协同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基础产业等部门,共同搞好规划,共同论证项目,共同争取资金。

(三)要搞好与投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财政、建设、环保、土地、水利、审计、监察等部门都有投资的相关职能,要密切配合,确保投资工作顺利进行和善始善终。

(四)搞好内部沟通、协调与信任,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共同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与障碍,显示出计划部门的团队精神和良好风貌。

四、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争取项目和资金是发展计划部门的一大职能优势,在当前国家“有保有压、有促有限”的宏观政策下,尽可能争取项目和资金,为我县经济发展注如入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必须在项目策划和建设、资金筹措和管理等方面做好工作。

(一)搞好项目策划和建设。项目策划要结合东明实际,要与国家、省市的十一五规划相衔接,要和招商引资相吻合,搞好对接,力争策划的项目进盘子、进笼子能引资,同时要结合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积极搞好大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落实好政策、项目、责任、措施和目标。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5

[关键词]政策;国策;基本国策

Abstract:Basicnationalpolicyisageneralpolicywhichparativelylastsalongperiodanditisalsoamajorpolicythattakeseffectsinacertainfundamentalarea、Itrunsasthehighestlevelinthepoliticsystemandplaysakeyroleinnationaleconomyandsocialdevelopment、Butnoagreementhasbeenreachedastoitscontents,formsandorigins,whichresultsinchaosintheoreticalstudyandpracticaluse、RelevantinformationverifiesthattheoriginsandtheformsofChina’sbasicnationalpolicyaremainlydeterminedbylaw,theworkreportsofParty’scongressandthegovernment,thegovernment’splansandWhitePaperandregulations,andleaders’speeches,etc、、Itsmaincontentscoverfamilyplanning,openingtotheoutsideworld,protectionofarableland,long-termstability,environmentalprotection,“onecountry,twosystems”(peacefulreunification),gendersequality,naturalresourcesprotection,soilandwaterconservations,etc、、

Keywords:policy;nationalpolicy;basicnationalpolicy

基本国策即国家的基本政策,是党和国家对关系全局利益的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工作所规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它通常是国家管理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政策,是国家规范全国范围内较长时期行为的总政策和在某一基本领域所实行的主要政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

但对于这样重要的问题,却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基本国策的内容和渊源问题。我们从公开的资料上,好像找不到这个问题的完整和权威答案,对于我国目前到底有多少基本国策,这些基本国策是哪些部门制定的或是以什么形式体现的,众说纷纭。理论界对我国基本国策相关问题的研究也很不够。笔者拟就我国基本国策的内容及渊源作一探析。

一、我国基本国策在认定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虽然在很多方面使用了“基本国策”这一概念,但对于我国目前究竟有多少项基本国策,在认定和认识上并不统一,有关部门也未就其内容及内涵进行统一的、权威的规定、表述和诠释,使用范围也很随便,因而众说纷纭。

人民日报社评论部副主任、高级编辑林治波认为:“说法五花八门,具有共识的只有计划生育一项。涉及的其他说法,还有保护耕地、保护环境、对外开放、男女平等、科教兴国、节约资源、水土保持、依法治国、推广普通话、保护知识产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民族团结、多党合作、一国两制、共同富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国防现代化、禁毒等等,但其中哪些属于基本国策,至今没有完整准确的说法。”[1]

中共中央党校刘应杰在其《中国的发展战略和基本国策读本》一书中,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四大发展战略,将计划生育、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外开放、男女平等作为五项基本国策,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2]。该校苏杨等人则认为有“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对外开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约资源”七大基本国策,科教兴国、一国两制、保护知识产权等不是基本国策[3]。

宁夏大学李斌在其自编教材《当代中国国策综述》一书中,认为:“当代中国的基本国策有很多,譬如:一国两制,对外开放,民族区域自治,科教兴国,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依法治国,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实行男女平等,信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4]

国家义务教育九年级《政治》课本第四课《了解基本国策与发展战略》中,所列基本国策是对外开放、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三个,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战略提出,未列入基本国策[5]。

除此之外,还有“计划生育、合理用地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说[6];“人口、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对外开放、男女平等”五大基本国策说[7]等等。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认为,保护知识产权也是基本国策[8];也有一些将某些问题作为基本国策的建议或提议,如2005年3月9日,中共云南省委等四大家联名向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国民营养工作列为基本国策的议案》的建议[9],还有的建议将低房价作为基本国策[10]等等。

从网上搜索“我国的基本国策有哪些”这一问题,得到的答案也五花八门。某网站给出的最优答案是“改革开放和科教兴国、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一国两制等”,给出的其他意思相近的有对外开放、计划生育、保护环境。提高人口素质、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依法治国、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实行男女平等,其他的答案还有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认真执行控制人口增长和加强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等等[11]。

从上述对基本国策内容的表述上,可以看出,人们对基本国策的认识非常不一致,不仅在内容上差异较大,即使是同一问题,在表述上也不尽相同,如人口、计划生育、人口增长、控制人口增长、人口素质问题;国土资源、耕地保护、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问题等等。

1998年,山东省东阿县环境保护局曾致函中央有关部门,询问我国基本国策的明确表述。该部门答复说:关于我国的基本国策,目前在中央文件及中央领导同志讲话中已作出明确表述的有:(1)计划生育。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2)保护环境。十五大报告在讲到这一基本国策时指出,要“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土地管理属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的一项内容;(3)对外开放。十五大报告指出:“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4)男女平等。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主席在致词中提出:“我们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1]。这一答复对四项基本国策作了扼要说明,有助于人们解疑释惑。但据笔者查证,这一答复很不准确,也很不全面。

二、我国目前基本国策的内容及渊源

笔者通过对目前称之为“基本国策”的各项内容进行查证和研究,发现虽同属“基本国策”,但其制定(或界定、认定)部门、渊源或体现形式却有着很大的不同。经笔者查证,我国基本国策的渊源主要有以法律形式确定、以党代会报告或文件的形式确定、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确定、以国家计划纲要形式确定、以政府白皮书的形式确定、以政府规章形式确定和以领导人讲话形式确定等多种形式。

(一)以法律形式确定的

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目前主要有耕地保护(1998年)、计划生育(2001年)、男女平等(2005年)和节约资源(2007年)四项。

关于耕地保护问题。在199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确定“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前,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逐步发展完善的。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三条规定:“节约土地是我国的国策”。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2],首次以立法形式确认了土地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这不仅表明土地管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而且还表明作为基本国策的土地管理方针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关于计划生育问题。1978年3月,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首次明确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修订的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还没有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表述。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13]。同日,国家主席第6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虽然1978年《宪法》确定了推行计划生育的政策,但却没有明确将其界定为“基本国策”。因此,法律规定其为“基本国策”的时间应该为2001年。

关于男女平等问题。建国后国家颁布的宪法就体现了这一立宪原则。1949年9月颁布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家庭的、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1954年颁布的《宪法》也有类似的表述。1982年颁布的《宪法》除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外,同时还对妇女的特殊权利和利益进行保护。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权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14]

关于节约资源问题。我国一直非常重视资源的利用与节约问题,经过长时期的努力,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其中第四条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15]。

(二)以党代会报告或文件的形式确定

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计划生育(十二大、十四大至十七大)、对外开放(十二届三中全会、十三大、十五大、十七大)、环境保护(十四大至十七大)和保护资源(十六大、十七大)等四项。

党的“十一大”以前,党的工作报告还没有提及基本国策问题,党的相关理论也还没有关于“基本国策”的论述。提出基本国策并具体指出其内容,是在党的“十二大”以后才开始的。现将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基本国策”列示如下:

1982年9月1日,在“十二大”报告中首次以党的报告的形式提出了基本国策问题。他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6]

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讲话中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17],我们平时也常常说“改革开放30年”,但这并不意味着将“改革开放”作为基本国策有30年的时间。1984年4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把对外开放作为长期的基本国策,作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在实践中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今后必须继续放宽政策,按照既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实行统一对外的原则改革外贸体制,积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的规模,努力办好经济特区,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18]。这是首次在党的文件中将“对外开放”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1978年12月18日到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19]。因此,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虽然提出了改革开放,但并未将其作为基本国策。1987年10月25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报告的第三部分“关于经济发展战略”中指出:“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我们已经在实行对外开放这个基本国策中取得了重大成就”[20],这句话应该是针对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而言的。

1991年11月29日,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其第一部分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农村,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严格控制非农占地,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切不可脱离国情,违反基本国策”[21]。这一段话虽然提到基本国策,但并未从正面直接将“计划生育、保护耕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定为基本国情,尽管有这一层意思,但因不是明确表述的,因而不能作为确定时间。

1992年10月12日,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认真执行控制人口增长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22]

1997年9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23]

2001年3月12日,在中央人口、资源和环境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24]。2002年11月14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25],首次提出将“保护资源”作为基本国策。

2007年10月15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的三个基本国策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26],全面概括了过去历次党的大会中所提出的四项基本国策。

从上述可以看出,党的报告中提出的“基本国策”在内容是逐步增加的,“十二大”开始提出“计划生育”(除十三大未提外,其后历次均有),“十二届三中全会”开始提出“对外开放”(但是间断的,十四、十六大未提及),“十四大”开始提出“环境保护”(以后历次均有),“十六大”开始提出“保护资源”(此后历次均有)。因此,截至目前,以党的报告的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有“计划生育”、“对外开放”、“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等四项。

(三)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确定

从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简称“一届一次”,以下表述方式相同)到年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共召开了42次全国代表大会。其中,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前和2004年十届二次会议以后的历次政府工作报告均没有提及基本国策问题,1987年到2003年之间,七届三次(1990年)、八届一次(1993年)和九届三次(2000年)三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提及基本国策问题,其余11次“人代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到基本国策问题。所提基本国策分别为:“长治久安”1次(1987年)、“计划生育”10次(1988年、1989年、1992年、1994年、1995年、1997年、1998年、2001年、2002年、2003年)、“环境保护”8次(1988年、1989年、1992年、1994年、1995年、1997年、1998年、2003年)、“对外开放”3次(1987年、1998年、1999年)、“保护资源”1次(2003年)。

其中,首次提及基本国策的政府工作报告分别为:

1987年3月25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经过继续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经过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以及对各种不正之风的认真纠正,我国社会秩序安定,社会风气正在好转。实现长治久安是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国家的基本国策,我们坚信这个目的必定能够达到”,“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27]

1988年3月25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既立足现实又面向未来,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和加强环境保护这两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强环境保护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8]

2003年3月5日,朱镕基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行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29]

(四)以国家计划纲要形式确定

将“基本国策”列入国家计划发展纲要是从1991年的第八个“五年计划”(简称“八五计划”或“八五”,其他表述方式相同)开始的,也就是说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才开始提出的。此前多用方针或基本方针,“七五计划”中,有16处提到“方针”,一处提到“基本方针”,但还没有提及“基本国策”问题。

历次国家发展计划中提出的“基本国策”分别为: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30]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三部分“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中提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认真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31]

2001年3月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保持低生育水平。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2]

2006年3月1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二章中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更好地促进国内发展与改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33]

因此,截至目前,以国家计划纲要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计划生育(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对外开放(八五、十一五)、保护耕地(十五、十一五)、节约资源(十一五)、保护环境(十一五)、男女平等(十一五)。与同时期以党的报告的形式提到基本国策内容相比,多了“保护耕地”和“男女平等”两项。

(五)以政府白皮书的形式确定

自1991年我国第一部白皮书开始,截至年2月,中国已发表了56部白皮书,涉及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政党制度、人权状况、军控、国防、防扩散、宗教问题、人口问题、能源、环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食品安全以及等广泛问题,其中只有9部白皮书提及基本国策问题。它们分别是:

1993年8月31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了《与中国统一》白皮书。在第三部分“中国政府解决的基本方针”中,认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包括一个中国、两制并存、高度自治、和平谈判四个方面的内容[34]。

1995年8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的计划生育》白皮书,其中三次提到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问题[35]。200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21世纪人口与发展》白皮书。其中两次提到基本国策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确立了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健全人口与发展法律法规。将人口问题作为制定经济和社会法律法规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为贯彻实施基本国策提供法律保障。”[36]

1996年6月5日,中国政府批准了《中国的环境保护》白皮书。其中前言中的第一句话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从国情出发,中国在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中国在80年代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措施。确立环境保护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关系到国家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37]

1996年10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其中说到:“总之,中国政府将正视困难,在经济布局和工作指导上,继续严格执行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两大战略,推动农业经济体制和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38]

2005年8月24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书中四次提到基本国策问题:“促进男女平等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坚持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晚婚晚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政府将从国情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权益,落实妇女发展纲要的目标要求,努力促进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39]这比2005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确定的“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还要早几天。

2005年12月22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其中提到:“中国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中国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不断加大保护生态环境力度,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中国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40]

2006年6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白皮书。其中提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环境,认为保护环境关系到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事业。多年来,中国政府将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中国政府把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41]

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了《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其中六处提到基本国策问题:“中国政府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努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环境保护取得进展。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基本国策,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中国能源发展坚持立足国内的基本方针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以国内能源的稳定增长,保证能源的稳定供应,促进世界能源的共同发展”,“中国把资源节约作为基本国策,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为继续深入推进能源节约,中国政府进一步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变化。中国政府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提交了《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建立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办法》,制订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采取了一系列与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42]。

综上所述,以政府白皮书形式确定或提及的基本国策目前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1993年)、计划生育(1995年)、环境保护(1996年)、保护耕地(1996年)、男女平等(2005年)节约能源(2005年)和对外开放(2005年)共七项。

(六)以政府规章形式体现

以政府规章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保护耕地(1986年)和水土保持(1993年)两项。

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正式确定将保护耕地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前,很长一段时间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是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定的。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我国人多地少,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们的国策”

[43](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公布后,该条例废止)。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指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44]

1993年1月19日,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其第一条即明确指出:“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45]这是唯一一次将水土保持作为基本国策的表述。

(七)以领导人讲话形式体现

以政府专题会议或领导人讲话形式确定或体现的基本国策因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查证难度较大。但从笔者查证情况来看,最早以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形式体现的基本国策主要有环境保护(1983年),男女平等(1995年)、保护资源(或节约资源,1999年),虽然它们最终都以其他形式确定为基本国策,但最早却是以讲话的形式提出的。

关于环境保护问题。从1973年8月到2006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198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7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转折点,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作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当时担任副总理的代表国务院宣布:环境保护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是一项基本国策[46],从而确定了环境保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这也是最早关于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的表述。

关于男女平等问题。1995年以前,尽管各相关法律对妇女权益保障问题有许多专门规定,但并未将其列入基本国策。1995年9月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时任中国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向全世界宣告:“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47]这在世界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联合国及国际社会的支持,被誉为推进妇女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2003年8月27日,在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妇女九大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48]这比2005年8月28日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将“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要早近10年。因此,“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最早是以领导人讲话的形式确定的。

关于保护或节约资源问题。1999年3月14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是根据我国国情和长远的战略目标而确定的基本国策。”[49]这一讲话,可将其理解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有计划生育(人口问题)、保护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其中,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在此前已以不同形式确定为基本国策,但将“保护或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是第一次以领导人讲话的形式体现,可算是最早的表述。3年后,2002年11月14日,十六大才提出:“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

(八)以其他形式出现

还有些以其他各种形式出现的基本国策,如有关学者在专著和论文中表述的个人观点,有关部门或个人的建议,各种宣传材料的不恰当引用等等。不过以这些形式出现的基本国策,人们的认同度虽一般较低,但却能造成认识上和使用上的较大混乱。

除上述各种基本国策的渊源之外,使用者的主观臆断或将发展战略、基本方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理解为基本国策,也容易造成认识上的混乱。

三、结论

(一)我国基本国策的内容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除去表述相同的内容,我国以各种形式提出的基本国策主要有耕地保护、计划生育、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男女平等、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保护资源(或节约资源)、长治久安和水土保持等九项内容,它散见于各种不同的文件,以各种不同的形式体现出来。相对说来,国家发展和计划纲要对基本国策的表述相对完整些。其中:

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目前主要有耕地保护(1998年)、计划生育(2001年)、男女平等(2005年)和节约资源(2007年)(括号中的时间为最早提出时间,下同)等四项。

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计划生育(1982年,“十二大”)、对外开放(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环境保护(1992年,“十四大”)和保护资源(2002年,“十六大”)等四项。

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长治久安”(1987年)、“计划生育”(1988年)、“环境保护”(1988年)、“对外开放”(1987年)和“保护资源”(2003年)等五项。

以国家计划纲要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计划生育(1991年“八五计划”)、对外开放(1991年“八五计划”)、保护耕地(2001年,“十五计划”)、节约资源(2006年,“十一五计划”)、保护环境(2006年,“十一五计划”)、男女平等(2006年,“十一五计划”)等六项。

以政府白皮书形式确定或提及的基本国策目前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1993年)、计划生育(1995年)、环境保护(1996年)、保护耕地(1996年)、男女平等(2005年)节约能源(2005年)和对外开放(2005年)等七项内容。

以政府规章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有保护耕地(1986年)和水土保持(1993年)等两项。

最早以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形式体现的基本国策主要有环境保护(1983年),男女平等(1995年)和保护资源(或节约资源,1999年)等三项。

(二)以各种形式最早提出的基本国策

从上述可以看出,我国以各种形式最早提出的基本国策分别是:

最早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是耕地保护(1998年)。

最早以党的报告或文件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1982年)。

最早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是长治久安(1987年)。

最早以计划纲要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和对外开放(1991年)。

最早以政府白皮书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1993年)。

最早以政府规章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是保护耕地(1986年)。

最早以领导人讲话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主要是环境保护(1983年)。

因此,我国最早提出的基本国策,是1982年9月1日在十二大报告中以党的报告的形式提出的“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若按时间顺序,我国确立基本国策的内容及时间依次为:计划生育(1982年)、对外开放(1984年)、保护耕地(1986年)、长治久安(1987年)、环境保护(1988年)、一国两制(和平统一)(1993年)、水土保持(1993年)、男女平等(1995年)和保护资源(1999年)。

(三)应该确定为基本国策的内容

在上述基本国策的各种渊源及表现形式中,笔者认为只有以法律形式、以党的报告或文件形式、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和以计划纲要等四种形式确定的基本国策才能作为真正的基本国策。对这四种形式中的基本国策进行归并后,主要有耕地保护、计划生育、男女平等、节约资源、对外开放、环境保护、长治久安等七项基本国策。考虑到现在的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我国已经融入了世界,“对外开放”只是当时特殊时代提出的一种转型性政策,现在已失去了意义,因此它不能再作为基本国策。“长治久安”是任何社会和时代都具有的共性和追求,将其作为基本国策也只在很早以前提出过一次,缺乏认同性,因此它也不应作为基本国策。所以,笔者认为,真正能作为基本国策的只有耕地保护、计划生育、男女平等、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等五项内容。

[参考文献]

[1]林治波、究竟什么是基本国策[J]、人民论坛,2007,(9):29、

[2]刘应杰、中国的发展战略和基本国策读本[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83-297、

[3]苏杨,杨文庄、基本国策:问题与建议[EB/OL]、/dxrd、php?col=161&file=4588,-04-25、

[4]李斌、当代中国国策综述[EB/OL]、/kcInfoDemo、asp?kcid=1349,-04-29、

[5]人民教育出版社政治室、思想品德(九年级)[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38、

[6]江阴市国土资源局、我国三大基本国策[EB/OL]、/dt_mx、asp?id=154&sh=Y,-03-25、

[7]黄桂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两性和谐发展[EB/OL]、/onews、asp?id=168,-03-25、

[8]王秀真、保护知识产权是基本国策——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EB/OL]、/jrzg/2006-04/25/content_263437、htm,-04-24、

[9]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将国民营养工作列为基本国策的议案[EB/OL]、/yunnan,china/72630448185933824/20050309/22249、html,-03-25、

[10]牛刀、低房价应成为当今中国的基本国策[EB/OL]、/newshtml/269558、html,-04-24、

[11]佚名、我国的基本国策有哪些[EB/OL]、/question/1306050503441、html,2007-07-10、

[12]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N]、人民日报,1998-09-02(8)、

[13]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N]、人民日报,2001-12-30(6)、

[1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N]、人民日报,2005-08-29(2)、

[15]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N]、法制日报,1997-11-03(3)、

[16]、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N]、人民日报,1982-09-01(1-2)、

[17]、政府工作报告——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03-20、

[18]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N]、人民日报,1984-10-20、

[19]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67、

[20]、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光明日报,1987-11-04(1-4)、

[21]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EB/OL]、/GB/shizheng/252/5089/5105/5191/20010429/455924、html,-05-16、

[22]、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1992-10-21(1-3)、

[23]、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1997-09-22(1-3)、

[24]、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上讲话[N]、人民日报,2001-03-12(1)、

[25]、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2-11-18(1-4)、

[26]、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15(1-3)、

[27]、政府工作报告——1987年3月25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1987-04-13(1-3)、

[28]、政府工作报告——1988年3月25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1988-04-15(1-3)、

[29]朱镕基、政府工作报告——2003年3月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2003-03-20(1-3)、

[30]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N]、人民日报,1991-04-16(1-5)、

[31]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N]、人民日报,1996-03-20(1-3)、

[32]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N]、人民日报,2001-03-18(1-4)、

[3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N]、人民日报,2006-03-17(1-7)、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国统一[EB/OL]、/bps/bps_zgty、html,-04-27、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计划生育[EB/OL]、/GB/channel2/10/20000908/224683、html,-05-18、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21世纪人口与发展[N]、人民日报,2000-12-20(5)、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环境保护[N]、人民日报,1996-06-05(1-5)、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粮食问题[N]、人民日报,1996-10-25(2)、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N]、人民日报,2005-08-25(7-8)、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N]、人民日报,2005-12-23(15)、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N]、人民日报,2006-06-06(14-15)、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N]、人民日报,2007-12-27(10-11)、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EB/OL

[4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EB/OL],-05-10、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EB/OL]、law-/law/law_view、asp?id=55651,-06-25、

[46]刘毅,孙秀艳、周生贤:我国环境与发展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N]、人民日报,2006-04-20(8)、

[47]、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欢迎仪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5-09-05:(1-2)、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6

浙江省计生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本省户籍或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公民。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民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六条 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执行本条例,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第二章 综合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人口发展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考核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部门工作责任制,并进行考核奖惩。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经费对贫困地区、海岛、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第十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经费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二条 省、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备计划生育服务员,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可以采用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当实行政务公开,安排再生育前应当公示,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保障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前款第五项具体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因子女死亡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九条 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公民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

第二十条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再生育情形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再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生育管理所在地一般为女方户籍所在地。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生育管理所在地为男方户籍地。

女方离开户籍地,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经女方户籍地向现居住地履行委托手续后,可由现居住地进行生育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严禁弃婴、溺婴、非法收养。弃婴、溺婴、非法收养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第四章 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二十七条 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生殖健康服务制度,定期为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等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和保健服务。

第二十八条 对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因配偶接受绝育手术需要照顾的,经手术单位证明,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七天的假期,工资照发。对接受节育手术的农村居民,应当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九条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经县(市、区)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组织确诊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给予免费治疗,治疗费用由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予以保证。经治疗仍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的,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妥善安排,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对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给予社会救助。

第五章 奖励与保障

第三十条 20xx年 1月 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已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项待遇:

(一)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第三十三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者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

第三十四条 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

第三十五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

第三十六条 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照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第三十七条 农村居民、失业人员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社会资助、财政投入等方面组成。计划生育公益金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夫妻不再生育等对象和对其他特殊情况进行扶持。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降级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第四十五条 介绍、参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由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所在单位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十七条 有关单位不履行本条例规定做好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其改正。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2月29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和 1990年 9月 10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规定》同时废止。

计划生育的弊端计划生育政策也带来了很大的社会问题:如人口老龄化, 男女比例失调等等。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年龄超过60岁的人口为十分之一,2030年将为四分之一,而到2050年,每三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超过60岁!专家认为,即使中国的经济仍能保持增长势头,到那时也难以养活这么多老年人。就是说,中国人老得比富得快。另外 中国8%的少数民族不受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因此,很多中国人并不认为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获得了预期的效果。男女比例失调也是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大问题。北京人口发展研究中心的刘宏源指出,由于中国人传统上喜欢男孩儿,许多孕妇将女胎流产。男女婴的比例是 120:100。20xx年以后,男性公民将多出五到六千万。这将给社会造成很大的隐患。

执行过程中的错误政策

少数民族增长快于汉族,从1953年占全国人口6、1%,到1990的8、04%,20xx年的8、41%,20xx年的9、44%。

20xx年全国抽样普查中,与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 增加2355万人,增长了2、03%;少数民族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少数民族增长速度为7倍以上。由于汉族人口占 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也是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最大的。因此,有人认为这有背于《宪法》中各 民族平等的原则,并担心中国的民族人口比例的变更, 会导致中国这个多民族 国家内部 出现不稳定的因素。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7

副县长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下面,我先就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讲几点意见。等会,雷县长还将作重要指示,请大家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一、关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有关精神3月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会上,廖炎秋常务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市发改委康强主任传达了全国、全省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强调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通过规划引导,积极适应国家发展环境新变化。百年罕见的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孕育深刻转型,原有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全球主要国家的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面临深度调整;在世界政治格局中,不同利益集团重新分化组合,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后危机;时期引领全球经济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低碳经济等高新技术产业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国际金融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以及气候变化等全球治理问题凸显。这些新变化、新特点,要求我们树立全球眼光,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与重塑国家竞争新优势结合起来,对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认真研究和规划,在新的国际分工中不断提升我国地位。二是通过规划引导,妥善应对国内发展新挑战。未来五年,我国将面临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体制改革、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诸多压力。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把充实完善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同长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和规划。三是通过规划引导,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党的十七大在十六大的基础上,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面对这些新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十二五;期间的新变化,全方位规划提出更具针对性和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四是通过规划引导,全力推进一化三基;和富民强省、强市战略。就我省和衡阳市来说,当前面临着国家实施中部崛起等战略机遇,承担着深入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和两型;社会建设等重要任务。这些机遇和任务,要求我们通过编制好十二五;规划,为湖南领先中部崛起提供路线图,为推进一化三基;、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供行动纲领。(二)明确了十二五;规划编制重点。国家、省、市发改委要求规划编制要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强调在指导方针和重要原则上,要体现统筹兼顾、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共建共享;;在主要目标上,要重点突出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调整、社会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等四大类指标的量化研究;在战略重点上,要着重研究八个方面的问题,即:如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如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如何调整优化城乡结构,如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如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推动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省里提出,全省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着重搞好发展动力、产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区域协调发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开放等6个方面的研究。(三)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做到高、新、深、实;,即把握全局、高屋建瓴;开拓进取、耳目一新;深谋远虑、体现全球战略思维;增强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要加强协调、强化支撑。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好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三是要规范程序、依法决策。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以程序的规范来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推进。四是要民主参与、集思广益。通过开展建言献策、专家咨询论证等活动,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五是要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得力的规划编制工作队伍,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二、关于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根据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县政府起草下发了《**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各阶段的具体任务。(一)关于规划编制的重点任务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任务包括:重大课题研究、思路提炼、文本编制三个环节。课题研究。重点

是解决为什么;论述性的问题,侧重于摸清情况、认清形势、找准症结、突出重点、寻求对策,为规划思路提炼、文本编制奠定良好基础。重大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紧扣科学发展、科学跨越;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对十二五;时期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统筹、科教文卫、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方面进行研究,重点要突出综合交通、城镇发展、优势产业、商贸物流、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等领域。具体内容要把握指标测算、项目筛选、政策对接三个关键:指标测算,相关单位要根据所编规划的性质,会同统计部门研究提出一套全面、系统的规划指标体系,并对十一五;期间指标完成情况和十二五;期间指标安排情况进行摸底、测算、论证和说明。项目筛选,相关单位要对十一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十二五;期间安排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形成十二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同时,对需要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的重大项目,要及早向上级部门衔接汇报,避免出现遗漏。政策对接,各单位要认真对十一五;期间相关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加强省市相关部门衔接联系,对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或可能新出台的政策进行梳理对接,形成十二五;规划政策推进体系。思路提炼。重点解决怎么做;方向性问题,侧重于提出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基本方向、工作重点和战略布局。全县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都要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提炼出准确鲜明、符合时代、号召力强的规划思路。文本编制。重点解决做什么;实施性的问题,综合汲取课题研究和思路提炼的成果,侧重于对主要工作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及综合保障措施等进行安排部署。文本编制要用精炼的语言、慎密的思维、科学的论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战略布局,阐述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主攻方向、目标和重点,标明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布局,提炼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二)关于规划编制进度安排。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大体分为动员准备、前期研究、纲要形成、报批四个阶段,各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同步推进,其程序可适当简化。1、动员准备。召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对各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指定、委托、招标等方式,落实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并积极开展基础调查、信息搜集、项目论证等工作;聘请十二五;规划决策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引导专家学者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2、前期研究(20xx年3月-5月)。4月中旬,完成全部课题研究任务,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形成最终研究报告;4月底前,县直有关部门召开行业座谈会后,提出专项规划思路;5月底前,县发改局综合提出全县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听取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后,报县政府审定,由县政府报县委,县委研究提出《关于编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3、纲要编制(20xx年6月-11月)。8月底前,县发改局根据国家、省、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县委《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完成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文本起草,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专项规划文本起草;20xx年9月-11月,各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开展征文、建言献策等活动,召开一系列座谈会、衔接会、论证会,基本完成十二五;重大项目库建设,并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草案。4、规划报批(20xx年11月-20xx年初)。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专项规划在总体规划批准后,进一步做好衔接工作,报县政府批准。经过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开。同时,对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三)关于规划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具体来说,做到四个结合;:内容上,要做到贯彻上情与体现县情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既要充分体现国家有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推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模式,又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继承十一五;期间好的经验和作法,提炼出指导性和号召力强的提法,充分体现**特色和时代特色。方法上,要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描述相结合。编制各类规划时,既要强化规划目标及指标研究,突出导向型、约束性,形成一套能检查、可评估量化指标;又要从突破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发展新兴经济入手,对战略重点、政策导向、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和科学论证,真正做到高、新、深、实;和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程序上,要做到依法决策与民主决策相结合。既要按照国家、省规划编制的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又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公众参与、规划听证等制度,开门编好规划,使规划更能反映群众意愿。体系上,做到上下对接与平行协调相结合。在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等方面,十二五;规划要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下级规划要与上级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要相互衔接,防止规划交叉重叠和撞车,形成一个上下衔接、左右协调、有机统一的规划体系。三、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几点要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必须聚全民之心、集全体之智、举全县之力,全力以赴,共同推进。各部门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编制出一部可操作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高质量的十二五;规划。一要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凡有调研任务和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安排充足的工作经费,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责任任务、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四;到位。尤其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财力保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二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县的一个黄金机遇期,这一时期将揭开我县全面建设大交通、突破发展大产业、财税实现大增长的崭新一页。所以,我们要更新规划编制理念,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时代背景,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趋势,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发展战略,准确把握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增强中长期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和操作性,严防规划与实际脱节、规划滞后于发展的问题。三要突出项目支撑。据测算,**十二五;期间经济增长要实现12%的目标,投资至少要保持25%以上的增速,五年内投资总规模将达到330亿元以上。这么大的投资必须要有项目作支撑,因此,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要以项目来定规模、定方向,各行业、各领域的规划发展都要落实到具体的投资项目上。同时,也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项目开发、策划、包装和推进的过程,努力争取**有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纳入到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划。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与规划文本相配套、与规划目标相适应、与争取支持相吻合的十二五;重大项目库。四要加快工作进度。现在已经是3月底了,离规划报批,不到10个月时间。全县上下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紧推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今天的会议后,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尽快制定和实施具体工作方案,组建得力的工作班子,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县政府将十二五;规划编制纳入到年度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县发改局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以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要求落实到位。五要形成工作合力。编制十二五;规划,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全县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发改局的衔接,县发改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衔接,有的项目还要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衔接,尽最大努力争取将我县规划的重大项目更多地纳入到国家、省和市里的规划。各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六要加大舆论宣传。十二五;规划编制,是今年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请**报社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关注,紧密结合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通过开设专版、专栏、专题,采取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准确、丰富、生动地宣传十二五;规划相关情况,公开透明规划编制全过程,并引导广大居民围绕难点和热点问题发表意见,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创造良好条件,为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营造良好氛围。同志们,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对于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绘制出我县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美好蓝图。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8

今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第四个年头。按照惯例,中共中央将在明年召开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已经在研究“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水利部也已开展了《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厅党组十分重视水利长远发展的研究,把研究提出我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报告作为今年重要的工作目标。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明确思路、统一认识、全面部署,正式启动我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规划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背景下编制的规划。与以往五年规划比较,“十二五”规划编制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也面临更多的挑战与困难。国家出台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提出要“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大范围实施调整振兴产业规划、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总体要求,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提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优势、推动科学发展”,这是“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所面临的大环境。要把握这些发展基础、动力等的变化,研究提出新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编制水利发展规划,研究解决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水利问题,是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转折阶段,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明确“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发挥水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我省水利各项事业发展和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规划依据,是我们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发展思路、目标、措施和各种保障条件进行肯定的最好载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思路、把握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贯穿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经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领会更加深刻。在“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

第一,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促进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妥善处理与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二,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保护。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继续把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节约利用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三,更加注重以改革促发展。改革和创新水利发展与管理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体制机制,克服水利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健全法制,依法治水,提高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全面增强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四,更加注重全面统筹协调。统筹考虑不同流域、区域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统筹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关系。

第五,更加注重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根据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坚持民生为先,结合新农村建设,优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保障问题。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好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蓝图

解决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水问题,需要在水利发展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围绕涉及规划思路和事关全局的重大水利问题,按照科学的发展观要求,编制好水利发展规划。要下大力气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科学确定水利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建设重点、改革措施和政策保障。

第一,要科学分析和正确把握形势。做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要围绕我省“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总体目标准确把 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深入分析产业结构状况、城市化进展情况、农业和农村发展状况、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格局等,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改善、民生水利以及水利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客观分析和评价江河防洪形势、水资源供求状况、水环境变化趋势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水利的新要求,找出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准确把握水利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确定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思路、目标和任务。

第二,要重视对重大水利问题的研究。在规划编制中,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前瞻研究,主要包括新时期水利发展方向及模式、水利发展目标、水利发展布局与重大工程问题研究、强化水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利改革与创新等方面。重大水利课题研究要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提高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能够为规划编制所采用。

第三,要认真研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制定规划思路和规划目标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前提。在开展调查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要从宏观上、战略上提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总体目标既要切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要在“十一五”的基础上体现浙江水利特色,在规划目标上发展创新。在制订水利工作各个领域的具体目标时,既要充分考虑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又要做到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四,要合理安排规划布局和发展重点。搞好规划布局和确定发展重点是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好城乡、区域水利发展,特别要注重解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突出水利问题。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要求迫切的突出问题,譬如沿海平原的洪涝灾害、杭嘉湖平原的圩区整治,要作为“十二五”期间要解决的问题,重点予以研究。

第五,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对策和保障措施。对策和措施是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内容。对策措施既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措施,也包括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对策措施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要避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弊端,从实际出发,把工作做深做实,力戒空话套话。一个好的发展规划,要深化到有论证充分的项目、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可以求绩问效的问责目标。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标准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

第一,要深入学习,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背景,有许多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做好水利“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认识,提高对新的发展观和发展内涵的认识,提高对规划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要学习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刻理解我省的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和发展布局。厅领导和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规划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和组织保障。这次会议上,成立厅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的规划编制工作由规划计划处负责归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单位,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专项规划由厅有关处室、单位参与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全省的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将在今后召开的全省水利规划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

第三,广泛沟通,加强协调。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涉及不同地区、行业和部门,因此,必须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调配合。在规划编制中,要及时了解水利部和省发改委的有关工作要求,了解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水利的要求和建议,了解各地水利发展的重点和需求。要做好水利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衔接,与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与已批准的相关水利规划相协调,特别要注重水利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引导、对农业农村的服务、对资源环境的保障。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中各层次、各专项规划也要相互衔接,做到“上(上位规划)下(下位规划)统一,左右(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协调”。

第四,社会参与,集思广益。要重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要采取开放式的规划编制办法,把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作为对水利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过程。厅里将组成由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专家咨询组,发挥专家在规划编制、论证、咨询、审查等方面的作用。

更多范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