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五一期间安全防范方案(精选2篇)

时间:2023-11-30

社区五一期间安全防范方案篇1

为确保“五一”期间场所安全稳定,防止发生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根据省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安全意识,牢筑确保节日期间场所安全的思想防线。

全体民警职工务必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促发展”的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做好五一期间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就是服从和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场所”的高度上来,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统一到省厅、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做到常备不懈,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敌情观念,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部门要组织好本部门的民警职工学习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做到入脑入心,强化安全首位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全体民警职工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履行场所安全工作任务的具体实践中,牢筑思想防线,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制度措施,狠抓五一期间场所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

根据省局《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六项重点内容,按照责任区划,分为管理、生产、生卫、行政办公四个小组进行,坚持“重点明确,责任到位,资料齐全,整改有效”的方针,对查出的问题或违禁品要追要溯源,采取措施,彻查到底,绝不放过。

(二)强化门卫管理和警戒巡逻制度。

针对节日期间警力相对薄弱的状况,警戒护卫要增派警力,加强门卫管理,做好人员进出大门、车辆进出所区的安全检查,严防违禁品流入场所。同时,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警戒护卫和场所监控设施的作用,全天候做好安全工作。

(三)严格备勤制度和所领导带班制度。

要落实好节日备勤制度,保持足够的节日备勤警力,做到随传随到。明确所领导带班和各岗位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值班所领导要深入到三大现场,靠前指挥,检查、监督民警履职情况,做好安全督察。同时要亲自组织劳教人员节日文体活动,做好劳教人员节日膳食安排。

(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交班交情况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五)加强重危人员管理,做好包夹布控措施。

各中队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全部纳入视线,落实包教民警、包控人员和包夹措施,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和教育转化工作。

(六)安排好节日期间劳教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教育科要积极引导中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生卫科要科学安排节日膳食,保证劳教人员吃的卫生,吃的健康。

(七)建立应急处置小组。

以新修订完善的《劳教所应急突发性预案》为依托,遇到工作险情立即启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快速处置。

(八)搞好后勤保障工作。

对节日期间值班、备勤的民警,办公室提前按照好节日伙食。同时要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以及供水、供电的畅通,保证全所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按照省局提出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班子成员挂点抓”的要求,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所领导在节日期间要深入三大现场,靠前指挥,确保一线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秩序;值班科长要坚守岗位,并协助所领导做好当天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警务督察人员在节日期间要利用值班的机会,全面介入场所各项工作,进行警务督察活动,杜绝脱岗、睡岗和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值班民警包括机关值班、医生、警驾、机要员要认真履职,做好值班记录,保持车辆、通讯传真设备完好,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社区五一期间安全防范方案篇2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市20xx-20xx年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4月20日至5月7日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餐饮业,旅游景区、农村市尝城乡结合部是重点区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方便食品、熟食(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是重点品种。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22日)

1、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根据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要落实到具体品种、市场和景区),明确整治的步骤、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23日—25日)

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

(三)检查阶段(4月26日—30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统一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按照各自的监管环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巩固阶段(5月1日—7日)

对整治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确保监管到位,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巩固整治成果。

四、部门分工

(一)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主要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古迹,特别是乡村假日游周边的宾馆、饭店、旅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的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我市的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广大商业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的商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清仓查库工作。重点查进货渠道,查货源,查保质期。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要一律封存,经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对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妥善处理。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的肉食安全。要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净化酒类市常

(五)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的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节日市常

(六)食安办要发挥统一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总责,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环节的监管到位。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在重点整治餐饮业、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做好对其他环节、产品和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工作出现漏洞。为预防万一,相关部门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处理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对口指导、抽查,并配合各区县政府做好整治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事故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当地的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县食安办要将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整治工作的总结材料于5月12日前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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