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治理范例(12篇)

时间:2024-03-04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篇1

数日前,面对迟迟无法消散的雾霾,北京市环保局前副局长、前新闻发言人杜少中曾在微博中感叹:环保基本靠风?这个问题看似戏谑,实则严肃。人们真的只能把清洁空气寄望于老天爷吗?

只有“风”才立竿见影

纵观工业革命后的环境活动发展史,“经济发展—污染—治理”的路径似乎从未有过改变。著名的雾都伦敦,曾经因为1952年的烟雾事件而导致多达12000人丧生,其罪魁祸首是燃煤取暖排放的二氧化硫和粉尘。洛杉矶的“光化学烟雾事件”也是世界经典的环境公害事件之一,即使是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治理,洛杉矶依然背负着美国人民心目中“污染最严重城市”的恶名。

环境经济学研究中有一条经典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即随着GDP的增长,环境问题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型趋势。不论是伦敦还是洛杉矶,其环境变化均符合这样一个趋势。这一方面是由于工业化初期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初期很难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将环保作为一项必需的事业。“边污染边治理”的美梦极易被经济利益的诱惑打碎。

相对于伦敦和洛杉矶的惨痛过往,我国的环境问题更为复杂。最近十余年来,学者们在中国大城市进行了大量PM2.5来源的研究。以北京为例,虽然不同的研究中各种污染源所占比例不同,但毫无疑问的一点是:燃煤、汽车尾气、二次气溶胶(光化学反应)、其他地区的污染传输,都是北京大气PM2.5的来源。同样,在广州,汽车尾气和燃烧排放两个污染源对于PM2.5的贡献也是难分高下。

正因为来源复杂,PM2.5的治理空前困难。因为经费、技术力量等局限,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治理污染最重、影响最大的污染源,即抓主要矛盾,治理好一项再进行下一项。但要治理PM2.5,只抓单独排放源是“按下葫芦起了瓢”,付出很大力气也未必见效果。所以说,快速的经济发展是环境污染的催化剂,快速经济发展带来的复合污染加重了大气PM2.5的排放并增强了治理的技术难度。在我们享受高速发展带来的生活质量提升的同时,也必须接受环境污染这个副产物。

“环保基本靠风”并非一句调侃,在目前无法有效控制污染排放的前提下,要想在短期内立竿见影地吹走阴霾,只能靠大风。

北京80年代空气呛人

风只能起到短期效果,长期而言,还是要靠对污染排放的治理。曾饱受空气污染侵害的西方发达国家对此有丰富经验。

洛杉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光化学污染事件是美国环境管理的转折点,不仅催生了著名的《清洁空气法》,也始终起到了环境管理的示范作用。

在洛杉矶,环境管理措施的核心包括:设立空气质量管理区,加大区域环境管理部门的自,使环境政策有效落地;设立排放许可证制度,严控排放源;为交通污染源(从内燃机、汽油到排放)设立严格标准;开放环境交易市场,引入市场化手段;投入强有力的科研及管理力量,开发通用的环评软件及有效的污染控制技术。经过近40年治理,尽管洛杉矶的人口增长了3倍,机动车增长了4倍多,但该地区健康警告的天数却从1977年的184天下降到了2004年的4天。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除环境法律法规渐成体系外,还在逐渐消化吸收美国的环境管理经验。北京与洛杉矶有很多可比性,两者不仅在人口规模和发展趋势上相似,而且都毗邻高大山系,污染物不易扩散。

首先,京津冀地区的空气污染治理联合防控机制,有些类似于洛杉矶所在的加州地区的空气质量管理区模式。细心的人已经注意到,雾霾天气中,北京南部PM2.5的采样点浓度更高,这与北京周边更大强度的排放不无关系。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进行区域联防,有利于污染源治理的深化。

其次,北京环境交易所自2008年开始运行,尽管目前主要是进行碳交易,相信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排污权交易也会提上日程。

此外,就污染源控制而言,北京(甚至说全国)的策略与洛杉矶也不谋而合,都经历了“控制烟筒冒黑烟—禁止居民露天焚烧垃圾—淘汰低标汽油(如使用京V标准)—制定更严格的尾气排放标准—督促能源企业使用更为清洁的能源”等过程。这些手段已取得效果。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学者研究发现,从1985年到1999年,北京的空气质量出现了符合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发展趋势,空气质量的拐点出现在21世纪的前10年。尽管大家都在诟病北京不时出现的雾霾天气,但比起上世纪80年代的呛人空气,北京空气质量还是处于提升状态的。这与北京市在环保方面逐年增大的投入不无关系。

总之,尽管现状并不算理想,以洛杉矶为镜,我们能看到希望。

但洛杉矶依然存在不少问题。空气质量控制是艰难之旅,环境目标很难按时达成,即使已经进行了40年治理,洛杉矶目前的空气质量依然没有完全达到联邦政府《清洁空气法》的标准要求。同时,环境管理手段具有边际效益递减的规律,再加上人口数量和密度逐年增加,已经处于顶峰的环境管理手段愈发难以发挥作用。而且,随着传统污染物排放逐年下降,曾被忽视的微量污染物的毒性凸显,美国在原来监测7种污染物的基础上,又筛选出了189种空气有毒物质,对于这些物质的监测和控制,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和物力。

我国同样面临上述问题。巨大的人口基数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大量人口涌入发达地区,给这些地区的减排带来更大压力;而欠发达地区又由于技术、资金、当地重视程度等原因,成为减排工作遗忘的角落。二者叠加,环保形势严峻。

另外,污染物筛选仍然滞后,这将是未来环保部门工作的难点。

更需人人参与之风

对于环保,没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差别,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不受污染侵害的权利,也都有保护环境不被侵害的义务。

同样以美国为例。在美国,公众参与促进了《清洁空气法》的诞生,也督促了联邦和地方政府不断提出环境污染的解决方案,促进了环境政策的执行,同时民众直接参与减排活动,为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等作出贡献。

我国的PM2.5事件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正是由于公众的广泛参与、新闻媒体和网络一波又一波的炒作,才使得在美国经历了二三十年研究才进入环境标准的PM2.5,在我国只经历了环保部门不到十年的调研,就被纳入环境质量标准。积极参与环境问题的讨论,本身就是保护自己利益的一种方式。

当然,也不能只喊抓贼却不帮忙。就PM2.5而言,除了用口罩等物品保护自己外(保护好自己,减轻城市医疗系统的负担,也是一种环保),我们还有很多小事可以做:及时检查自己的汽车尾气排放,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吸烟和吃烤串,减少使用电力和天然气过程中的浪费。

虽然这样的节约很微小,但中国是人口大国,每个人注意一点点,乘以人口基数,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

关键词:行政法学防治雾霾思考

当前,中国的快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的焦点,而伴随着经济大幅增长,近几年国内特别是北京的雾霾问题也愈发凸显,可谓世界热议,民众焦心。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付出巨大的环境代价,政府作为防治雾霾的主导力量,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入手研究雾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北京市防治雾霾的行政法制建设现状

北京是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前来务工求学的外地人口众多,城市可承载容量和日常运行的压力越来越大,再加之北京当地和周边省份都以传统工业生产为主,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近几年,北京的大气污染问题逐年加重。据统计,2013年北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合计为176天,严重污染13天,全年总天数中优良天数不到一半。2014年的北京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47.1%,除了6月、8月和9月没有发生严重污染外,其他各月均有重污染发生,严重污染日数累积达到15天,比2013年多出2天。在2015年12月7日晚,北京市首发了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在北京雾霾天气频现,对民众身体健康、交通出行、城市形象等各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大,“PM2.5”成为了人们口中的高频词,“APEC蓝”、“阅兵蓝”成为民众的期盼,每日的天气状况时刻牵动着北京乃至全国人民的心。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推动雾霾问题的防治工作,中国目前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环境保护部门为了应对当前新的城市空气污染问题,也全面提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的目标、思路和方法,如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与计划》,2014年7月更是了有史上最严之称的空气污染治理考核规定。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区域合作步步推进,污染监管层层加码,环保法律与时俱进。随着国家的大气污染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政策文件,北京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单双号限行、停产、督查等治霾举措都已经开始实施,如2013年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除此之外,北京还了与天津市、河北省的合作框架协议,努力探索联防联控治理区域雾霾的新思路。

二、北京防治雾霾过程中存在的行政法问题

近几年,北京在防治雾霾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相关行政法规较之以前也有所进步,但是还缺乏独立和完善的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也存在一系列问题,目前北京雾霾问题的治理效果仍不够理想。

1.行政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机制僵化。空气污染所造成的首要危害是对人体健康的损害,这一系列危害所直接侵害的就是公民的环境权。现阶段,在防治城市空气污染中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主要法律依据,但仍缺乏一部更具有针对性、专门性的全国立法来推动空气污染问题的有效解决,其中,新的《环境保护法》对于公民的环境权利也缺乏更加全面而权威的保障。另一方面,北京现有的行政法规主要是针对传统的煤烟型城市空气污染,并没有涉及当下对城市公民健康危害最大的新型污染物PM2.5,并且對作为空气污染重要来源之一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规定也不能满足当前治理的需要,于当前愈发复杂的空气污染问题而言,相关法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

2.行政执法理念比较落后,效力低下。在北京,部分环境行政主体执法理念过于陈旧,使得环境执法活动冲突不断,执法效果不尽理想。在日常执法活动中,部分政府环境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行政执法的错位、缺位现象屡现。现阶段北京相关环境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多采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强制性执法方式,这还造成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冲突不断,执法效果也大打折扣,执法效力较低。

3.行政法律监管力度欠缺,责任模糊。北京当前的雾霾治理模式仍属于政府主导型,政府承揽了很大一部分的雾霾防治工作。而随着政府简政放权,环境保护市场的关系又越发复杂,传统的雾霾监管模式已经失灵,出现了行政监管视野不足,现场监督非连续性等问题。政府在雾霾防治中的责任分工仍不够明确,职责界定比较模糊,实践执法过程中,因行政机关的环境行政不作为而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也屡屡发生,由此可见,运用行政法对行政主体进行有效规制,建立统一、协调的雾霾监管机制迫在眉睫。

三、推动北京市雾霾问题更好解决的行政法学路径

鉴于当前北京雾霾问题的复杂性、特殊性及紧迫性,应尽快构建起一套完整的有针对性的城市空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加强行政监管和公众参与,从而为今后的防治雾霾工作提供更加可靠有力的保障。

1.完善行政立法,构建雾霾防治法律体系。当前我国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传统民法及刑法对于雾霾问题的解决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除了要对公民环境权进行立法确认,还应不断完善保护公民环境权得以顺利行使的行政法制。在立法层面,要制定出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以构建起一套完整的、全面的、系统的城市空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而在此基础上,北京市还要尽快出台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从而不断完善雾霾防治的法律体系。

2.转变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执法理念。法律赋予了相关行政机关在环境领域一定的管理权,但此项权力的行使是以环境保护的义务为基础的,究其本质,环境保护乃行政机关特别是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因此,北京市环境行政主体尤其是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自身环境保护的职责与义务,明确自身在环境保护过程中不仅仅是环境的“管理者”,也是环境的“服务者”,同时也要转变传统的行政执法方式,注重非强制环境行政执法方式的广泛运用。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1篇3

北京城里,天气灰蒙蒙的。

上午10时,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网站显示:位于西二环的“车公庄”监测站PM2.5小时浓度数为:163微克/立方米。

PM2.5,这个环境科学专业术语、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可入肺颗粒物,近半年迅速成为“热词”。

这引起了出席今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派的高度关注。

大家纷纷建言献策。

及时公布,指引健康出行

2月29日,一则消息引人关注,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同意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把PM2.5监测纳入国标,与国际接轨。

网络评议认为,在两会召开前公布这个标准,除了出于改善环境的目的之外,还有及时回应民意,听取意见的意义。

一段时间以来,北京的天经常被雾霾笼罩。情况严重时飞机无法顺利起降、高速公路关闭,网友戏称北京为“雾都”。PM2.5往往就是雾霾的“元凶”。

较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在空气中停留时间长,能穿过鼻腔中的鼻纤毛,直接进入肺部,因此对健康的危害更大。

北京公布了PM2.5的有关数据,在此之前,有些省市也公布了PM2.5监测的数据。环保部对提前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问题已经做出全面部署。

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及时公布PM2.5监测数据,有利于更好地指引公众健康出行。针对不同的空气质量状态,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危害。”

吴晓青说,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出来后,还配套一个新的AQI评价方法,这个方法是和国际接轨的,会说明应该怎样来自我保护。

同时,致公党中央也提案建议,“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在新国标生效前实现全国各地都有能力开展PM2.5等新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反映问题,环境保护新要求

“蓝天”为什么不蓝?PM2.5引发的广泛关注,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年2月7日,国务院总理在听取基层群众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时说,PM2.5的问题反映了群众对环境质量、蓝天白云的新要求。我们的监测标准要逐步与国际相接轨,监测的结果也要与群众的感受相一致。

坦言:去年我们各项工作指标完成得都比较好,但是在节能减排这个重要指标上完成得不够好。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是相当艰巨的,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第七届全国环保工作大会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公布了PM2.5监测的时间表: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将率先开展PM2.5监测,到2016年将推广到全国,也就是说,在“十二五”末,我国将全面铺开对PM2.5的监测。

有人质疑,灰霾天气这么严重,为什么还要等到4年之后才实施新标准呢?

周生贤给出解释:“2016年1月1日是新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而不是指新标准要推迟到那时候才开始实施。”

专家指出,从PM10标准过渡到实施PM2.5标准,是各国综合平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污染现状情况下的产物,均经历了长期的准备阶段。

事实上,相比于PM2.5的监测和公布,排放控制和综合治理是一个更为艰巨的任务。

全国政协委员贾康指出,PM2.5污染主要源于扬尘和燃烧后物质,如燃煤、汽车尾气等。在大力扶持汽车工业的产业政策下,实现控制排放的目标涉及调整产业结构甚至经济结构,艰难而复杂,发达国家的治理基本上也用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在这方面,我们有后发优势。

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煤炭消耗从22亿吨增加到33亿吨,2011年增加到35亿多吨。这几年,钢铁、水泥等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产能增加了30%以上;2011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增长了1800万辆……

“我们燃烧的东西太多了。”全国政协委员黄维义说,“这样的燃烧,怎么能不产生巨大的排放?我国亟须加紧治理,别让我们的肺成为‘吸尘器’。”

常规监测,节能减排为根本

“人们关注PM2.5的焦点集中在标准和监测上。其实PM2.5的监测仅仅是第一步,比监测更重要的是PM2.5的排放控制和综合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纪戎认为,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指标,不仅是环境保护的一大进步,也将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消费模式转变。

致公党中央提案指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是一项艰巨的、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环境质量的关键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只有污染物浓度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了,环境空气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生态环境才能改善。”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

2011年汽车产销量超过1800万辆,连续三年成为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为群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监测表明,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

全国政协委员李书福说:“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对于推进污染减排,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汪纪戎建议,降低PM2.5浓度,治理空气污染,必须大幅度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深度治理、严格监管。

同时,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对于降低PM2.5浓度也同样必不可少,如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引导群众绿色出行等等。

“这是一个多环节密切咬合的链条,只要有一个环节掉链子,效果就会打折扣。”

汪纪戎建议,“十二五”期间应在普遍提高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在PM2.5的重污染区实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以此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由于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性、复杂化等污染特征,治理PM2.5需要采取综合手段,既要实现多项污染物协同减排,也要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PM2.5是一个区域特征污染物,不是单靠某地区的环境治理就能达到理想指标。”全国政协常委、民建甘肃省委主委宁崇瑞说,在世界范围内PM2.5的防治都是难点和热点,需要协同控制。

致公党中央建议加强联防联控,建立灰霾天气与大气污染源监测、预报互动机制应重视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跨越。

“PM2.5看上去是个环境问题,实际上同时也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宁崇瑞表示。

随着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更多的代表委员就这个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30的小微粒治理积极建言,努力为百姓的肺腑“涤清尘埃”。

延伸

据统计,1979年对全国798座城镇的调查,全国日污水排放量为258万吨。1989年对全国代表大会854个城镇进行调查,每天的排放量达365.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达成协议5.5亿吨。这些废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污染了江河湖海。

据调查,73.3%网民认为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程度非常严重;对于我国监测并公布PM2.5数据,58.9%的网民希望所有地区全部进行监测并公布。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篇4

关键词:雾霾;污染;治理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A

2012年11月以来,中国中东部大部分省区陷入了严重的雾霾天气之中,空气质量严重下降,特别是2013年1月,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共发生了5次强霾污染。PM2.5成为了公众严重非常熟悉的词语,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等于2.5m细小颗粒物,它是气象部分用来监控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的指标,他的大小大概相当于人体头发直径的1/20,PM2.5是空气中非常不容易被发现的一种有害物质,所以需要我们去认识并且有意识的去防范。PM2.5在大气中也聚集体的最常见的非恒定的化学组合物,其可制作成的污染空气是有害的颗粒或污染物,可以向增强的毒性及太阳光的散射,导致大气的能见度减少。所以,天气环境对我们生存和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健康,这是我们需要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特别是雾霾中的有害物质必须要值得我们重点防范。

1、雾霾含义

雾霾顾名思义为雾和霾的统称,两者有很大区别。雾是由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大量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它是一种空气中的水汽产生凝结的自然天气现象;霾是空气中的灰尘、硝酸、硫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颗粒物形成的造成视觉障碍的气溶胶系统,即灰霾,它是由大气污染导致的;霾在水汽凝结、空气湿度变大的情况下就转化成了雾,通常可从空气湿度上对两者判断,当相对湿度大于90%时称为雾,80%--90%之间为雾霾混合物,小于80%时称为霾。

雾霾主要由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以及可吸入颗粒物组成。其中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是气态污染物,而可吸入颗粒物才是加剧雾霾大气的元凶。近几年PM2.5,PM10等专业名词成为了热点词汇、PM为颗粒物的英文缩写、PM2.5,即为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污染物颗粒,它是雾霾大气的主要控制指标。它既是一种污染物质,也是许多有毒物质如重金属、多环芳烃等的载体、

2、雾霎的危害

雾霾带来的危害有很多、第一,雾霾天气时,天空灰蒙蒙,能见度低,易引起交通事故。第二,雾霾天气会导致近地层紫外线辐射减弱,使得空气中传染性的病菌活性增强,增多患传染病的可能性性。第三,雾霾由数百种大气颗粒物组成,其中危害比较大的则是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2.5微米的颗粒,即PM10和PM2.5。它们能直接进入并吸附在人体呼吸道和肺叶中,从而引起支气管炎、鼻炎等疾病,若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会诱发肺癌。PM2.5还可以进入血液,损害血红蛋白的输氧能力从而引发心脏病、动脉硬化等各种疾病。第四,雾霾天气时气压比较低,空气中含氧量下降易让人感到胸闷。同时,阴沉沉的雾霾天气会影响人的心情,易产生悲观情绪甚至失控。第五,雾霾会对太阳光进行吸收和散射,从而会减弱太阳辐射强度和减少日照时间,进而影响到植物的呼吸和光合作用。这将对农业的产量、生态系统造成影响、可见,雾霾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3、雾霾产生的原因分析

3.1、污染物的排放

导致雾霾天气的污染物主要来自工矿企业和汽车尾气。天津重工业并不发达,但为了弥补旅游季节性的缺点,同时促进就业,像水泥、玻璃、石化、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企业,近些年在原有基础上也有了快速发展,尽管国家出台了节能减排政策,粗放型经营的模式有所改善,但短期之内这些企业的污染贡献值仍不容忽视。近年来,天津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而交通道路条件发展相对滞后,早晚交通高峰时道路大范围拥堵,有资料表明,机动车频繁熄火起步和低速行驶时,PM2.5排放量远高于持续高速行驶。可见,机动车尾气也是导致天津雾霾天气的主要根源之一。

3.2、地表形貌的改变

随着近些年来城市人口的增长、城镇化的建设和旅游立市目标的确立,在房地产开发中兴起一股海景高层建设浪潮,大量靠近海岸的高楼拔地而起。这些高楼阻挡了几乎是每日的陆地和海洋之间的空气流动,减弱了海风对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和稀释作用,加剧了城市雾霾天气发生的频率和强度。

3.3、气象条件

雾霾原本是一种自然现象,气象参数中的气温、风速、湿度、大气稳定度等均会影响雾霾天气的出现。在一些典型的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的城市,雾霾天气原本多会出现在昼夜温差明显、湿度较大的季节,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污染物的排放和地表形貌的改变,使得雾霾天气在全年均可发生,只是在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和扩散时,雾霾天气的危害性更加严重团。

4、欧美等发达国家雾霾治理的有效措施与经验

4.1、法律手段

欧美各国均制定法律保障大气污染治理。1956年英国国会就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规定在伦敦城内的电厂都必须关闭,只能在大伦敦区重建。为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扩散,要求工业企业建造高大的烟囱,大规模改造城市居民的传统炉灶,减少煤炭使用量,冬季采取集中供暖,逐步实现居民生活天然气化。之后,英国又出台一系列空气污染防治法案,对各种废弃排放制定严格的限值及明确的处罚措施,1976年英国烟尘控制区的范围达到90%,空气污染和黑烟浓度在不到10年时间降幅超过80%,整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明显改观。美国在1955年至1970年,陆续出台四部与空气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确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原则。如:联邦政府制定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原则、州政府独立实施原则、新建项目污染源控制原则等。美国《清洁空气法》还为法律的有效实施设定了一些保障措施。例如:行政保障措施、民事诉讼和刑事保障措施等。

4.2、政治手段

首先,实施综合治理。在对主要污染源分类的基础上,日本政府采取制定标准、严格监管、技术防控、信息公开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并依据社会发展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标准,成效比较显著。其次,跨区域实施治理。美国南加州是全美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为实现跨区域协作应对空气污染,1977年由位于南加州的部分地区联合成立了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制定区域空气质量管理规划和政策,成为区域联防联控的典范。1979年欧洲多个国家签署长距离跨国界空气污染条约。2001年,欧盟还通过了国家排放限额指令,限定各成员国在2010年几种重要空气污染物排放的限额。欧盟要求其成员国2012年空气不达标的天数必须少于35天,不然将面临1.5亿美元的巨额罚款。

4.3、经济手段

多数研究表明,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排污权交易是实现不同目标污染物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经美国环保署批准,1993年,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世界上首个区域空气污染排放交易计划,允许企业买卖排放配额,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减排。此外,美国州政府还利用财政与税收政策治理空气污染,取得显著效果。1978年,美国国家环保局就开始根据不同的情况对设置各种废气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州政府大都还要求优先购买使用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并设立专项基金,对治理空气污染产业提供优惠贷款,以促使该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为治理空气污染,美国对税制进行多次调整,许多有利于治理空气污染的收费项目改革为规范的税收。例如:新鲜材料税、生态税及税收优惠等政策。

4.4、科技手段

在环境监测通报方面,英国充分利用现代利一技手段加强公众对环境治理信息的了解。英国政府开设的“英国空气质量档案”网站,民间组织与研究机构成立的“空气检测网络”,可以伦敦地区的空气质量数据,政府对此不能以任何理由指责民间检测的“非法”、“违规”,而应该对这种正当行为给予保护。为方便公众了解空气质量最新情况,开发环境治理信息专业系统软件,如:通过3S技术应用,用户可以方便地浏览伦敦所有监测点各种污染物的污染指数和趋势变化图。2010年,伦敦国工学院通过多个手机操作平台,推出“伦敦空气”手机软件,定期向每个用户免费发送伦敦空气质量状况,让城市居民对整个城市空气质量有进一步了解,随时掌握每小时环境污染的浓度和一周曲线图。

4.5、环境措施

欧美发达国家治理空气污染采取的环境措施,一方面是加强城市绿化。英国伦敦虽人口稠密,但人均绿化面积却高达21万平方米,1131平力公里的大型环形绿地面积环绕城市,几乎是伦敦城市面积的3倍。如今,伦敦的大雾天气己经从100余年前的每年90天,减少为不到10天。另一方面,严控机动车尾气的排放,推动新能源汽车、公共交通和绿色交通。2003年伦敦推出交通拥堵费,限制私家车进入市区。计划到2023年把伦敦私车流量减少9%,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网络,鼓励市民选择地铁或公交系统出行,伦敦市市长鲍里斯就坚持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美国采取了分类管理移动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源,设置轻型、重型管理项目和非陆上交通使用发动机管理项目。联邦环境保护总署立足从源头上防止超标排放车辆的生产,制定了认证制度、检测制度、减排配件应用制度等多项制度,保证各类管理项目的落实,较好地控制了移动空气污染物质的排放,标志着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管理进入到较高层次。

5、雾霾防治未来展望

5.1、从法律入手

大量现实表明,雾霾污染的根源是“人祸”,因此需要制定健全的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等,应当基于生态利益优先的理念,对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使各级政府树立绿色GDP的发展思路,从而在源头上控制雾霾的产生。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使法律法规能够执行到位。

5.2、从技术入手

从国外治理雾霾的经验来看,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染物的监测预警都离不开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司长马燕合认为,在更加严格有效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现代科技支撑下,雾霾可治,且需时短于欧美国家他认为近年来,973计划支持取得了一系列研究结果,使科技界对雾霾的主要成因有了基本定论环境监测方面,科技部支持研制了批在线与现场大气环境监测设各,应用于对雾霾的监测排放控制技术方面,针对燃煤、机动车、扬尘等污染源,实现了除尘、脱硫、脱硝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应用。

5.3、从公众意识入手

公众是工业产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者,他们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影响着工业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发展方向,而这些消费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可能会成为雾霾污染源,比如豪华大排量汽车等。因而公众树立绿色的消费意识并践行低碳消费方式,对雾霾防治的实现具有决定作用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是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的长远举措要鼓励年轻人走出校园,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参与到社会公众事务中,倡导低碳减排生活理念,引领全社会关注环境保护、参与环境保护,传递环保正能量。

总言之,雾霾的形成机理比较复杂,难以在短期内取得治理成效。治理雾霾既是迫切的也是长期的重大任务,必须要同城市发展、经济转型和能源变革、环境治理统一考虑,作为一项重大国家任务,纳入总体规划之中。其中转变就地平衡的电力发展方式和过度依赖煤炭的能源利用方式是解决雾霾问题的关键。而要治雾霾,先治思想。思想雾霾不除,环境雾霾也难消除,需要改变的,不仅是官员、企业,也包括一般的民众。如果没有从思想深处刮起一场风暴,雾霾还将继续停留在“等风靠雨”中。实践充分证明,在治理大气污染问题上,法治并非唯一的良药,综合利用政治、经济、财税、法律等多种杠杆,才能更好地赶走拦路虎。伴随着中国的发展,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我们已实现不了过去20年所讲的“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了,现实告诉我们,要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任重而道远,面对雾霾,我们再也不能束手无策地等待北风救驾了,要重视它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相信不需要太久,我国必将成为一个山清水秀的“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1]尤晓彤.秦皇岛市雾霾天气成因及治理对策刍议[J].科技与企业,2014,13:154.

[2]江洁妮.关于我国雾霾天气防治措施之探讨[J].河南科技,2014,15:172-173.

[3]季鸣童,张春迎.秦皇岛市雾霾成因及应对措施研究[J].办公自动化,2014,13:32-33+47.

[4]巩倩汝.北京市雾霾治理政策措施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2:128-129.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1篇5

关键词:环境保护严峻形势解决措施共同发展

一、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问题分析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做好环保工作,要“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因此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是当务之急。搞环保的都知道,水、大气、土壤是生态环境最基本的要素,对这三者的污染治理是当前我国生态环境建设最紧迫的任务。

首先是水,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之本。水质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的生活和健康。实行流域统筹治理,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其次大气,大气是一切生命赖以生存繁育,须臾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近年来,我国部分城市的大气质量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还是不容乐观。今后,要抓紧完成大气容量测算,制定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改善目标;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依法否决高污染项目;加快老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关停不能稳定达标的重污染企业。通过达标排放、关停企业、综合治理,不断提高空气环境质量。

最后土壤,土壤是万物生长之基。土壤污染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食物安全,这些年,我国土壤污染物含量和面积不断增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今后,要进行土壤污染源调查,尽快摸清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有效的政策措施,形成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机制和体系。加大壤污染治理力度,减少农药、化肥、地膜等污染,使受污染土壤得到改善和恢复。

三、具体措施与建议

(一)加快城市绿化,促进节能减排,创造低碳生活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剧增以及人类对资源和能源的过度开发使用,造成城市环境日益恶化,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因此,防治城市环境污染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是摆在园林绿化事业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针对上述一系列问题我们要制止生活恶习,最终实现减少碳排放,让城市回归新鲜空气和尽可能的自然生态。但这些只是被动的治理行为,只有绿化才是最有效的低碳治理办法。城市绿化可以增加城市绿量和绿化覆盖率,提高公共绿地的质量。

1.科学规划,减缓气候变化

在城市规划中,老城区受传统因素限制,没有足够的空间和条件发展城市绿化,它主要受老城区拆迁房屋、交通拥挤、影响生产生活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但是在新开发街道发展绿化却受益匪浅,它不受上述种种因素的困扰,相反他形成的绿化效果大大提升了新开发街道的地价和房产价,另外也使政府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旧城改造中来。这是城市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2.发展垂直绿化环境人居改善

垂直绿化能充分利用土地和空间,在短期内形成绿化效果,美化了环境,还可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3.增加乔、灌木层绿化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草坪发展越来越快,甚至大有以草代树之势,这是很不科学的,因为草坪和乔、灌木相比,草坪层厚度非常小,其绿量少,生态功能弱、种植及维护费用高,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而茂密森林层厚度非常高,绿量差别明显。在进行城市绿地规划时,只在很有必要的地方如广场等才单独种植草坪,其他地方应多造乔木混交林和乔、灌、草混交复层林,改善植物空间结构,向立体空间要绿量和效益。

4.绿化大环境,发展城郊森林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篇6

关键词:噪音污染河流污染城市环境保护污染治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严峻,为了保证城市的水源干净、空气清新,必须采取一些治理措施,从而实现对城市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这不仅要求相P工作人员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还必须根据本国的国情出发,立足于城市环境污染的形成原因,探讨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从而保证城市整体环境的生态效益性。

一、城市环境污染的成因

(一)城市能源结构长期不合理

我国长期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决定了我国能源结构的不合理性,相比国外发达国家,我国的一次性能源的占有比重过大,不仅不利于维持城市空气环境,还有可能造成雾霾污染,燃煤是造成城市雾霾污染的主要原因。此外,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第二产业,产业结构偏重,而化工行业和石油行业是工业废气的主要来源,由于化工行业的工业废气的种类较多,成分复杂,因此一定程度上给工业废气的治理工作提出较高的要求。同时,化工行业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的总量相当大,会给周边的环境造成破坏性的影响。一般来说,将工业废气按照成分的不同,分为固体颗粒粉尘污染物以及气体污染物两种。污染大气的颗粒物质按照来源性质的不同,还分为一次气溶胶性污染物与二次气溶胶性污染物。这两种气体污染物主要漂浮在空气中,如果含量超标,会引起严重的空气污染,从而影响城市的发展环境。

(二)城市水污染的成因

中国水资源总量位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占有量却位居世界第109位。水资源匮乏在我国城市中也很常见,造成城市河流水污染的原因一般分为两类,第一,工业废水造成的城市河流水污染。第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造成的城市河流水污染。不管是哪种原因,城市河流水污染都与城市人口的增加有不可分离的直接联系。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一批外来人口涌入城市,不但造成了工业废水的增加,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活废水的增加。工业废水对城市河流的水质量能够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尤其对冶金、造纸行业来说,会给城市河流的自净化能力造成沉重的负担。雨后污染也是导致我国城市河流水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我国的空气质量标准较低,因此常常出现重金属超标的现象,这种现象也严重的影响我国城市河流水污染的防治工作。

二、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改善城市能源结构

为了实现对城市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首先要调整城市能源结构,降低一次性能源的比重,提高天然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从根源上杜绝城市雾霾污染的产生。同时,还要对城市能源消费主体进行调整,对于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如济南、北京、石家庄等雾霾严重区域的应该逐渐退出城市核心区,从而提高能源的清洁化程度。此外,结合空气污染治理技术,也能在短时间内达到净化城市空气,改善人们生活环境的目的。微生物分解法是未来工业废气污染治理的发展趋势,在目前的空气污染治理技术当中,微生物分解法是最为环保的一种,通过讲解污染颗粒的介质,从而达到对工业废气科学管控的效果。催化燃烧法是治理空气污染工作最常见的防治技术,具有价格低廉,可操作性强等特点,尤其对未完全燃烧造成的有机气体污染,有良好的治理效果。催化燃烧法的原理是通过将空气中的碳氢有机气体污染以及含硫有机气体污染进行化学分解,从而把影响城市环境的有害气体,分解为对自然无害的二氧化碳与水汽。

(二)噪音污染的治理措施

可在城市的居民区附近,设置绿化隔离带,从而消减噪声,减少噪音污染对城市居民的影响。此外,针对工业噪音污染,可在工厂机房的进风、排风通道加装消音片,分散噪音源,从而达到降噪的目的。针对交通噪声,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交通噪声的传播特点,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可以在公路的周边设置屏障,也可以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区域附近实施交通管制,从而减少噪音污染对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影响。

(三)水源污染的处理方案

水源污染的治理工作,需要按照每一个城市不同的污染状况,选择水源污染的治理模式。首先,要找出水源污染的源头,并建立水污染情况监测点,有规律的进行水污染情况的检测。对排污超标的企业,政府要严肃的予以惩罚,并且制定政策,促进城市水循环系统的健康发展。其次,还要进行水源污染检测方案的优化工作,针对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开展差异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地方政府也要加强环境管理部门的建设,从而对水污染严重的区域,开展持续的监控及管理,加快城市污染治理工作的进程。[3]

三、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环境污染具有差异性,不同的城市所呈现的污染情况也截然不同,因此要求环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体系,能够针对不同的污染,选择合适的环境治理措施,促进城市的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兵,刘艳君,包丽艳.吉林省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现状分析及治理措施[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12).

[2]姜立杰.美国工业城市环境污染及其治理的历史考察(19世纪70年代―20世纪40年代)[D].东北师范大学,2012.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篇7

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年我区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和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专项行动。一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区统一要求,强化责任,协调配合,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按照《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破薄弱环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新建脱硫除尘设施和安装在线监控设施115套。加大建陶行业粉尘污染治理力度,全区11家建陶企业8家完成整改,2家停产治理,1家未完成治理企业被关闭。加强直燃煤炉整治,完成直燃煤餐饮灶、洗浴小锅炉清洁燃料置换107家,职业学院空气监测点周围直燃煤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加强化工异味防治,治理污染企业81家,其中59家通过验收,13家停产治理,9家关闭。加强重点区块环境治理,镇焦宝石窑炉和镇煤焦油治理力度大、效果好,得到上级领导和环保部门的充分肯定。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对2处物流园区地面进行硬化,完成城区道路两侧绿化面积8万平方米,整修路面10000平方米、维修人行道8000平方米,投资100万元购买道路冲洗洒水车2台。

通过治理,一些长期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我区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129天,处于全市各区前列。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下降10.17%,可吸入物颗粒(PM10)浓度下降3.03%,群众对环境改善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一是思想重视,组织得力。全区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动员会议召开后,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充分调查摸底、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辖区本单位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措施办法,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是重点突出,推进有力。我区严格按照市政府“6个30”工程治理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采取部门联动、重心下移、考核问责等综合措施,克服了污染点源多、工程数量多、技术要求高等一系列困难,各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镇组织关停了382支焦宝石窑炉;镇取缔66家煤焦油经营业户,恢复土地100余亩;北郊镇新建小区全部采取集中供暖、供气,10吨/小时以下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全面清理,烟尘、二氧化硫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镇建陶企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污染得到有效防治。

三是宣传有效,督导到位。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的宣传,广泛进行社会发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146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500余条,设置宣传栏184个,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6个,营造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工作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协调督导例会、工作情况通报、挂牌督办、跟踪督查等工作机制,成立3个督导组和6个工作组,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推动了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重心下移,责任到位。强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责任主体意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挖掘基层环保工作潜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强化大局观念,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各类资源,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在取缔“土小”企业、道路场地硬化、实施日常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绝大多数企业自觉强化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污染治理工作,承担了应尽的社会责任。

五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环保部门依法加强环境监管,搞好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发挥了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交警与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道路运输改善空气质量专项行动,突出加强对大型货车穿城运行和物料运输篷盖的监管;建设部门切实强化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查、监察部门切实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城管执法、供电等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整治油烟污染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环保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一是少数单位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部分企业脱硫除尘设施不够完善,超标排放现象仍有发生。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篇8

关键词美国;《清洁空气法》;空气有毒物质;风险

文/陈刚

2014年8月21日,美国环保局《国家空气有毒物质计划:第二份向国会提交的城市空气有毒物质综合报告》,对1990年以来开展的空气有毒物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报告由美国环保局空气与辐射办公室下设的空气质量规划与标准办公室,联合北卡罗来纳州三角研究院起草。根据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美国环保局应向国会提交两份报告,综述其针对空气有毒物质所采取的行动。2000年美国环保局了第一份报告,总结了排放清单的制定方法和部分风险评估结论,探讨了实现减排目标的工作要求。此次的第二份报告,重点关注空气有毒物质重大源、场地源、移动源等排放和监测的变化情况;分析减排的实际成效;分享国家、区域和社区层面的行动倡议;提供环保部门宣传教育的详情;同时也识别影响项目的数据差异和局限。美国空气有毒物质防治经验表明,环保部门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制定技术型标准,实行专项管理,通过上下联动、宣传推广,能够将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从而保护公众的环境与健康权益。我国的空气有毒物质管理尚处在探索起步阶段,更应充分吸收借鉴美国经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挥发性有机物的标准制定与管控,通过大气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环境标准制度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多元共治的防治格局。

美国空气有毒物质的防治战略要点

1990年美国《清洁空气法修正案》新增第112条款,用19项法律条文确定了“空气有毒物质”环境管理的内容。其中k项授权美国环保局针对城市地区因空气有毒物质排放而引发的单一或累积的严重健康风险,制定专门的战略降低风险。为此,美国环保局于1999年《城市空气有毒物质综合战略》,调集所有可能的力量,减少城市地区的累积公众健康风险。这一综合战略包括四项战术,一是制定标准;二是上下联动;三是风险评价;四是宣传教育。其中制定标准是核心,上下联动是保障,风险评价是主要手段,宣传教育是辅助工具。这四项重点任务的内容及特点分述如下:

制定标准,技术优先

美国空气有毒物质减排的重点是固定源,固定源的重点是重大源。为了对污染源实行技术控制标准,而非排放限值标准,《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引入了最大可达控制技术(MACT)标准的理念。

MACT标准主要针对重大源,它的“底限”是将所有大气污染源的最低排放至少控制在174类重大源对应污染源已采取的较好控制水平和低排放水准,从而达到最低排放控制水平。由此,MACT规定在全国范围的同类污染源达到或超过30家时,排放标准必须不低于现有排放源类别中减排效果最好的12%的排放源的平均水平;如果排放源少于30家,则以5家最优排放控制技术平均水平作为其标准。新排放源必须从严要求,采用标准须高于底限。美国环保局无需考虑采用该标准成本。对于场地源,则可采用一般可行控制技术(GACT)标准或MACT标准。自1990年起,美国环保局已经颁布了97套MACT标准,覆盖了174类重大源排放,包括加油站、化工厂、炼油厂和钢厂等,最新的标准是《2012年汞和空气有毒物质标准》。针对68个场地源,美国环保局颁布了56套技术标准,覆盖了30种城市空气有毒物质近90%的排放。这些标准包括针对干洗店、有毒垃圾燃烧室、医疗废物焚烧炉、钢铁铸造厂、脱漆作业等。

针对移动源,美国环保局于2007年颁布《控制移动源空气有毒物质》规定,减少汽油载客机动车、汽油和便携式油罐的空气有毒物质排放。同时,了一系列规定,减少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包括路上或路下汽油、柴油机车和设备排放的汽油空气有毒物质和柴油颗粒物。通过牵头“国家清洁柴油活动”,以及资助国家和州执行柴油减排技术,美国环保局估计至少实现了1.25万吨柴油颗粒物的减排。

美国环保局针对《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列出的7种持久和生物累积型污染物排放标准。这7种物质包括烷基铅化合物;多环有机物(POM);汞;六氯苯;多氯联苯(PCB);2,3,7,8一四氯二苯并呋喃(TCDF);2,3,7,8-四氯二苯并对二嗯英(TCDD)。对于固废垃圾焚烧设备的空气排放,美国环保局制定了专门的排放标准,限定镉、一氧化碳、二嗯英、铅、汞等排放。

此外,为确保这些技术标准的有效性,美国环保局需要定期对标准本身和使用标准后的遗留问题进行评估,即每8年审议相关技术标准,并在8年内评估残余的空气有毒物质健康风险是否可控等问题。

上下联动,形成多元共治机制

美国环保局意识到,与州、部落和当地政府结成合作伙伴,将极大推动信息共享、经验借鉴,有利于宣传教育落到实处。这些伙伴关系中具有代表性的包括:

全国清洁空气管理机构协会(NACAA),由53个州和地区165个主要大城市负责空气污染控制的机构组成。这一协会鼓励环保官员之间交流信息,提高联邦、州和当地的沟通,从而提升管理质量。

全国部落空气协会(NTAA),2002年由美国环保局资助,由国家部落环境委员会(NTEC)负责,所有联邦认可的部落均为协会成员,在尊重各部落需求、利益和法律地位的前提下,推进与空气质量管理相关的政策与项目。

全国环境正义咨询委员会(NEJAC),1993年由美国环保局设立,包括社区、学术界、工业界、环保、部落、各级政府部门等代表,以期创建一个对话平台,解决环境正义问题。

美国环保局也进一步加强与州、部落、地方政府和社区的联系,建立伙伴关系,合作减排。2001年以来,美国环保局先后通过“社会空气风险降低行动”(CARRI)和“环境重生的社区行动”(CARE)项目,提供了接近2000万美元,资助社区评估空气有毒物质影响,寻求本土化的解决之道。2008年以来,美国环保局通过国家清洁能源行动,提供了5亿美元资金来支持柴油发动机的污染减排。

针对社区减排的合规与厉行,2004年美国环保局加大减排落实工作,带来近5000吨空气有毒物质减排。此外,联邦空气有毒物质落实行动带动工厂安装近4200万美元的污染控制设备。

国家、州与地区各个层面也组织了一系列的行动倡议,包括木柴烟雾减排倡议、汽车修理行动、国家清洁柴油行动、清洁校车计划等,通过强制或自愿的方式减少空气有毒物质的排放。

加强风险评估,预防健康风险

美国环保局开展“国家空气有毒物质评估”(NATA)项目,从致癌风险、非致癌的慢性毒性风险和非致癌的急性毒性风险三个方面评估污染物的暴露和健康风险。美国环保局基于1996年、1999年、2002年和2005年四次排放数据,完成了四次全国空气有毒物质评估。

2005年评估报告认为,美国有近1380万人、全美人口的5%,暴露在空气有毒物质影响区域内,罹患癌症的风险接近100人/百万人或更高。全美2.85亿人罹患癌症的风险,初步估算为10人/百万人,城市平均癌症风险是54人/百万人,而农村地区是31人/百万人,而居住在较大城市的居民,罹患癌症的风险高达80~100人/百万人。这也是美国环保局优先治理城市空气有毒物质问题的原因。

就贡献率而言,2005年评估报告显示,大约49%的致癌风险源自固定源排放,其中重大源贡献15%,场地源贡献34%;45%的致癌风险来自于移动源,其中道路移动源贡献29%,非道路移动源贡献16%;其余6%的致癌风险源自于背景源。

风险评估本身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美国环保局将加大力度研究空气有毒物质的机理和对健康的影响;改进数据的质量和数量,增加更为有效的分析工具和计算模型。同时,评估过程也存在一些研究需求和知识差距,包括对测量数据和人类活动方式的理解,美国环保局也在不断完善,以期更好地模拟暴露的微环境。

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美国环保局主要通过网站、视频、网络会议、研讨会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空气有毒物质的宣传教育,并与国家清洁空气机构联盟培训委员会密切合作,为州和地方环保官员制定年度“国家培训战略”。2012年11月启动学习管理系统(LMS),实现资源共享;教育者、学生和公众可通过在线AIRNow学习中心接受培训和了解;而专业人士则可以到空气污染培训机构(APTI)培训、进修。

为加强对部落的宣传教育,1992年创建“部落环境职业者”(ITEP)项目,通过部落政府与北亚利桑那大学科研资源合作,支持印第安人的环境保护。有关合作项目包括空气和废物项目技术支持,项目开发支持,网络培训等。举办“国家部落论坛”,加强能力建设、培训教育等。

美国环保局为知识传播和信息共享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平台,包括空气质量系统(AQS)、数据市场、排放清单系统、空气在线(AIRNow)、环境响应(Enviroflash)、部落空气网站等大型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为各类人群了解和掌握空气有毒物质信息提供了重要支撑。

通过多年不懈努力,自1990年通过《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后,美国空气有毒物质的排放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其中固定源每年减排超过150万吨,协同减排近300万吨污染物;移动源排放的空气有毒物质减少了近50%,约150万吨,考虑到车辆的更新换代,预计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80%。与2003年相比,2010年城市空气有毒物质的平均浓度呈现下降趋势,浓度降低最多的是砷、苯、1,3-丁二烯、铅、镍和全氯乙烯。其中苯的环境浓度自1994年起下降了66%,铅的浓度比1990年降低了84%,防治工作获得积极成效。

美国空气有毒物质风险管理模式

总体来看,美国空气有毒物质的核心是风险管理,这一模式首先需要开展大量病理学研究、人体暴露试验、动物试验、模型模拟等科学研究,根据研究结论对毒性、剂量反应关系和暴露结果开展风险评估,再按照评估结果和风险特征,结合法律、经济、社会要素,最终形成风险管理的决策体系。对于风险的识别和评价,直接决定了这一管理体系是否能够运转良好。而排放数据不全、监测数据有限、毒理数据不确定、模型模拟有局限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风险评价的准确性,从而为决策过程带来不确定性。

鉴于此,美国环保局在第一份报告中,针对暴露结果评估、健康效应评估、风险特征与评价、风险管理等4个方面提出了13点改进需求。美国环保局已经围绕这些方面从数据采集、模型工具、特征分析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改进了场地源排放和空间分布的计算方法,完善了移动源污染排放的计算模型,提高了空气浓度监测方法,增加了源解析的精度,更新了“社区多尺度空气质量模型”,利用风险信息集成系统(IRIS)项目更新了污染物的毒性和剂量反应评估等。未来将围绕可持续性和系统思维,立足美国环保局的重点工作,通过推进下一代风险评估(NexGen)项目,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空气、气候与能源(ACE)研究项目,更好地理解空气质量、气候变化和能源格局的内在关系,重视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协同效应,同时改善空气质量。

调整(SHC)研究项目,改进决策分析和支持,增加社区的参与力度,支持环境正义;

通过人类健康风险评价(HHRA)研究项目,提高对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丰富认知手段,提高对单一或混合化学品的识别、评价和整合,创新风险评价方法。

对我国空气有毒物质风险与管理的启示

当前,我国正加大力度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取得了良好效果,《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也提上议事日程。美国《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实施的评估与分析,对进一步加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有借鉴意义。

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为契机,将空气有毒物质的概念、分类和管理思路全面纳入,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

2014年9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由环保部门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并实行风险管理的职责。这实际是对美国经验的充分吸收和积极借鉴。环保部门应抓住这一契机,从企业风险管控和应急预案等基础信息抓起,辅以污染源普查的行业信息,调动产、学、研等各方力量,丰富对空气有毒物质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构筑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整体战略。

在全面强化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要做好挥发性有毒物质的的标准制定与管控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表明中国政府已经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虽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只能代表一部分空气有毒物质,但它的来源和防治重点已经比较明晰,下一步可重点研究其对环境健康的损害程度,以及如何通过强制的法律手段与自愿的行业标准,在实现常规污染物减排的同时实现协同减排,为整体解决空气污染物问题积累经验。

强化大气污染管理体制机制,统管各种大气污染物质

美国能够在管控好常规大气污染物的同时兼顾空气有毒物质的管理,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美国环保局依照环境介质设置专职办公室的制度安排。美国环保局设立大气与辐射办公室,通过四个二级办公室,即空气质量规划与标准办公室、大气项目办公室、运输与空气质量办公室、室内空气质量与辐射办公室,统筹管理室内与室外、固定源与移动源的全部空气污染问题,以科学事实为基础和依据,制定战略、长期推进。为此,建议环保部在未来加强空气管理时,以环境介质为中心成立专门的大气污染防治机构,让减排手段服务于环境质量,建立常规防治与风险管控相结合、一般污染物与特殊污染物相协同的环境治理体制。

高度重视环境标准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中的约束作用,由单一的排放限值向动态更新的技术型标准转变

美国经验表明,通过对行业或产业污染防治技术的跟进与推动,技术标准有利于空气有毒物质的减排和产业的更新换代。我国防治空气有毒物质具备后发优势,更应在充分研究美国已有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不同于常规空气污染物的空气有毒物质控制的行业技术标准,跟随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形成经济发展与环保要求相适应的环境标准体系。

增强空气有毒物质管理的科学研究与信息平台建设,为“向污染宣战”提供有力支撑

空气有毒物质管理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支撑,这就需要深化在健康风险、毒理病理、剂量一反应关系、模型模拟等跨学科多领域的科学认知,从而实现“排放数据客观,监测数据准确,毒理数据有代表性,模型模拟有可行性”。这些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公众的健康,为此,要把空气质量“大数据”和研究成果作为向公众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参与的有效途径,让空气有毒物质的防治工作依靠公众、服务公众、造福公众,打一场消灭空气有毒物质污染的持久战。

主要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3(9):20-24;

[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J].中国环保产业,2013(10):4-9.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篇9

1、坚定信心狠抓源头重拳出击坚决打赢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2、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造福子孙

3、决战雾霾保护环境

4、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攻坚战

5、治雾霾全行动少开车多骑行

6、还原清新空气扫霾齐心协力

7、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8、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9、加强环境治理赶走雾霾天气

10、防治雾霾人人有责绿色生活人人共享

11、每天少开一次车清新空气再回来

12、同呼吸共奋斗治污减霾我们在行动

13、防治雾霾从我做起

14、发现环境污染请及时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

15、共呼吸共担当齐行动

16、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7、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18、节能减排防治雾霾你我同行共享蓝天

19、保卫蓝天同呼吸治理雾霾在行动

20、加强环境保护远离雾霾困扰

21、违法排污可耻保护环境光荣

22、大力实施蓝天工程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23、强力推进蓝天工程建设美丽生态安阳

24、赶走雾霾天气还我蓝天白云

25、战雾霾保健康

蓝天工程十条措施:

一、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

(一)我国大气质量现状

最新的2014年的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61个按新标准进行监测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45个城市空气质量不同程度超标,占90.1%。从各污染物指标看,SO2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14.6%;NO2年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总体持平;PM10年均浓度1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PM2.5年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①从达标城市比例看,SO2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为88.2%,同比上升3.1%;NO2年均浓度达标率为62.7%,同比上升5.6%;PM10年均浓度达标率为21.7%,同比上升2.4%;PM2.5年均浓度达标率为11.2%由此可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但环境污染严峻的现状仍未根本改变。②我国城市大气污染还具有总悬浮颗粒物(TSP)和可吸入颗粒物含量高、煤烟型污染占主要地位、北方比南方严重、冬季严重于夏季、产煤区重于非产煤区、部分城市污染转型等特点。③

(二)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现状

我国大气污染控制工作在不同时期经历了很大发展。1973年开始,我国开展了以工业点源治理为主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世纪80年代国家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国将大气污染防治从点源治理进入了综合防治阶段;上个世纪90年代至2000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始从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转变,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向区域污染控制转变;进入21世纪,大气污染控制全面进入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新时期。

二、行政法视角下大气污染防治之立法层面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及其背景

1987年我国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之后1995以及2000年两次修改,在整个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施行过程中,其对整个期间的大气污染的防治尤其是煤烟型大气污染的治理起到了卓着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大气污染的种类也日益增加,我国的大气污染已经由煤烟型转变为复杂型,为了对雾霾的有效治理,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空气质量,2015年8月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运而生。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几大方面

1.明确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民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法通篇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主线展开的,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体现了环境质量要与老百姓切身感受相符的立法思路,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2.提出联防联控,避免各自为战,各行业各区域共同控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的最新规定,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内的相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共同协商配合,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共同进行规划,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责任,由国务院环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督督促。设立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专章,规定了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协同控制目标。3.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对政府的职责要求,取消了公安、交通、铁道、雨夜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职责要求,从中央来说,国务院环保部门对地方政府部门的环保部门起到指导、监督的作用,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从地方来说,地方政府实行区域负责制,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4.新增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加强标准控制。新法专门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标准以及限期达标计划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了标准的制定、公布、修订的条件及要求,另外明确了限期达标规划的执行、公示、备案、修订的要求,使得大气污染防治的标准落到实处和细节,使得大气污染的防治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依。5.坚持源头控制治理雾霾。明确了污染的类型及源头,确立了具体的控污方向及措施。另外,新增了大量的篇幅和章节重点强调对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扬尘以及农业和其他污染的防治,确立了具体的标准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加大处罚力度及责任强度。新发规定了大量的具体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措施,并有相应的处罚责任,细化了相关处罚措施,明确了各种行为的处罚单位,确立了责任主体,实行处罚上不封顶的政策,使得大气污染的防治真正的具有操作性和可实施性。7.充分体现了行政公开与公众参与。秉承了新《环保法》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立法思路,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更加强调了群众对于企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的监督检举,新法中涉及到信息公开就达11处之多,使得大气污染防治为民、利民,真正使得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民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得以有力实现。总体来说,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了政府责任,理顺了防治思路,实行精细管理,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了违法成本,督促了企业责任承担,使得完善法律衔接,上下达成统一。

三、行政法视角下大气污染防治之实践层面

(一)欧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机制的构建

欧洲国家曾是工业革命之重镇,也因此引发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但是经过长期的努力,欧洲的大气污染治理已经取得显着成效。欧洲的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主要可分为立法保障、制定战略和计划、分阶段治理这三个具体步骤。④1.立法保障大气污染治理1956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首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空气法》,在立法上严格限定了以烟煤为主的污染物排放。美国于1963年和1967年先后通过了《清洁空气法》和《空气质量法》,并于1971年颁布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6种污染物进行管制。法国于2010年颁布空气质量法令,对PM2.5和PM10值浓度上限进行限定2.大气污染防治的战略和计划英国于1997年开始实施《国家空气质量战略》,逐步形成了英国空气质量政策的基本战略框架。法国于2011年出台“颗粒减排计划”,旨在减少可吸入颗粒物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和对环境的污染。2013年又出台“空气质量紧急计划”,又增加了一系列的紧急措施。3.分阶段、跨区域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大气污染治理具有长期性和跨区域的特点,英国政府的国家空气质量战略经历了烟煤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以及PM2.5检测这三个阶段。美国南加州于1977年成立了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统一负责南加州地区的空气污染治理。欧洲多个国家在1979年签署了长距离跨国界空气污染条约(LRTAP)。2001年,欧盟通过了国家排放限额指令,限定了各成员国在2010年几种重要空气污染物排放的限额。至今,欧美国家已经形成了包括总量控制、许可证管理、环境标准体系、环境监测、煤炭总量控制、预警及应急管理等制度的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体制。⑤国外大气污染治理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莫过于“政府下定决心,寻找科学方法”。只有保障充足的政府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寻找科学办法才能解决具体问题。(二)兰州大气污染治理模式

兰州曾是全球十大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近几年,兰州市通过不断探索和努力,摘掉了大气污染的“黑帽子”,创造了兰州大气污染治理新模式。国家环保部将“兰州模式”作为治污经验在全国推广供其他城市借鉴。在2013年的全国环保局长会议上,兰州市长袁占亭介绍了“兰州模式”治理经验。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十个方面:(1)省市联动,建立区域统筹、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2)规划先行,科学治污;(3)减煤为主,全面治理;(4)工业减排,疏堵结合;(5)五位一体,除尘抑尘;(6)限车控车,发展多样化公共交通;(7)鼓励全民参与;(8)铁腕治霾,督查问效;(9)立法先行,依法治污;(10)生态增容,治本之策。⑥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积极承担责任,坚持立法先行,做到治污工作有法可依,以强硬的态度厉行政策措施;贯彻铁腕治霾,切实执行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成建设节约资源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须要完成的阶段性目标。

四、行政法视角下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建议与完善

(一)坚持立法先行

大气污染防治必须要坚持立法先行,逐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建构与法律体系,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保障。在依法治国战略的指导下,贯彻实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地方立法,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以解决区域和地方的大气污染的具体问题。

(二)完善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第五十八条也对环境公益诉讼做出了具体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由此可见,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是必然趋势,在立法中应当完善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大气污染监督,拓宽受害者的救济渠道。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篇11

作者简介:许可,邵阳学院,研究方向:法学。

引入法制化路径是治理雾霾污染的有效措施,但是因为执法不严、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的影响,使得利用法律方式管理雾霾污染的难度加大。雾霾治理的立法不够完善,造成法律实行成效偏低。在立法体系以及法律实施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使得雾霾一再威胁人们的健康,损害了我国的部分城市的形象。所以,我们要加大雾霾治理法制化路径的研究力度,以合理的法制方式对雾霾污染进行科学管理。

一、雾霾法制治理现状

柴静自费拍摄纪录片《柴静雾霾调查:穹顶之下》,针对城市雾霾进行深入调查。在纪录片中,不难发现,雾霾污染作为空气污染的另一表现方式,随着国家工业的发展而产生。又因为雾霾的出现,使得人们出行高度依赖高科技雾霾口罩,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针对空气污染的治理,国家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但是本法的颁布和实行,并没有得到相应的立法效果,并没有起到预防空气人污染的作用。相反,国家空气污染日益严重,尤其是近年来,雾霾污染成为了威胁人们健康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我国立法实际情况

(二)法律法规的实行效果实际情况

二、雾霾法制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立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雾霾治理法制化路径

雾霾治理要求强化法律责任,采取法制化路径,以此防止大气环境成为排污的“公用地区”。现阶段,发生雾霾污染和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关。笔者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加强空气污染违法成本,完善相关法律,贯彻落实雾霾治理向法律法规,提高空气质量。

(一)立法责任

合理调升处罚的标准。国家要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修改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在修订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参照其他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全兴的法律制度,适当调升空气污染的法律处罚力度,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物价的不断上涨,对该处理力度进行动态调整,以此完善立法体系,为处罚企业非法排放污染物提供法律依据。此外,和美国颁布施行的《清洁空气法》相比,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已有立法中的政府宣示型条款较多,但是可操作的条款偏少,使得我国的法律责任机制不够完善。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强化立法责任,履行立法义务,推动立法进程。

(二)法律责任

第一,全面加大企业违法排污处罚力度。城市出现雾霾,威胁人们的健康,要求我国政府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笔者针对我国空气污染违法成本偏低这一问题,建议国家要加大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处罚力度,以此强化保护大气环境。

其一,采取按日处罚方式,提升企业违法成本,有效抑制企业污染物的排放。其二,国家要加强查处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大气污染问题和水污染问题并不相同,大气污染问题较为隐蔽。因此国家要加强执法机制的建设,督促企业无法进行违法操作。其三,政府要充分利用新设定的“污染环境罪”,充分关注行政执法和法律责任追究这两者间的衔接。笔者建议我国环境执法部门要强化空气环境的检察与检测力度,遵循人民群众参与的治理原则,全面打压违法行为。同时还需要强化管理空气环境污染案件移交工作,由国家环境执法部门将严重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加强政府的雾霾治理责任。城市雾霾的出现和该地区城府的治理责任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所以在强化治理雾霾的过程中,政府要加强自身的环境治理责任。笔者建议从行政责任这个角度入手。

中国政府做好“加强环境保护”与“推动经济发展”这两项工作。但是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治业绩,片面强调“唯GDP论”,在发展本地区经济的同时,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使得行政不作为、执法松懈以及权力寻租等各种问题的出现。国家政府在雾霾治理中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这就要求国家要从建立完整的执法责任评价体系,从中央到地方,都要贯彻实行该体系,以此达到政府内部的责任追究目的。此外,公民督促环境保护执法部门,这也是一种有效的措施。在利用这项措施的过程中,公民要充分注意手段与策略的运营,切不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近两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遭受雾霾污染问题的严重影响。国家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政府还可以采取激励机制,利用:激励低碳经济手段、激励绿色国内生产总值等手段方式,鼓励企业发展绿色经济。雾霾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空气污染治理中的经济激励措施的实行成效偏低。且城市出现雾霾和国家产业的落后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因此政府要鼓励企业发展低碳经济,创新能源技术,改革环保制度,转变生产观念,降低碳排放量。政府要尽快修订《循环经济法》,提高本法的可操作性。协调好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经济发展不得以片面牺牲大气环境为代价。

环境空气治理范文篇12

关键词:城市空气污染;环境史;雾霾;烟霾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2-0120-02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从环境史的角度分析,任何环境问题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各国的环境问题都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发展轨迹。城市空气污染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从横向比较中,可以发现其规律并寻找到一些解决之道。

一、国外城市空气污染案例

伦敦:维多利亚后期的伦敦以雾都著称于世,工业革命的迅速发展使得蒸汽机被广泛使用,煤炭是主要燃料。由于技术限制,没有充分燃烧和过滤的煤及烟雾使得伦敦变成雾都。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效率更高的内燃机的使用,提高了煤炭的使用效率,同时,大范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抵消了技术升级所带来的效率的提高,污染的范围呈扩大趋势,污染程度更深了。除了工业用煤,家庭煤炉也是伦敦空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但在最初的反污染的法案中,并未触及家用煤炉。1952年的伦敦大雾导致4000人死亡,也迫使公众和政府开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面对空气污染问题,于是有了1956年的空气法,不但规定了工业用煤和排烟标准,同时也限制了家用煤炉的排烟。这部法律直接推动了伦敦的能源换代,开始逐渐放弃煤炭而采用天然气和电力。由此伦敦烟雾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洛杉矶:人们最早意识到光化学反应形成烟霾是在20世纪40年代的洛杉矶。廉价的能源为重工业的繁荣发展创造了条件,而重工业的繁荣造就了城市的不断壮大。洛杉矶发展极为迅速,1900年只有10万人,到1960年已经发展到600万人口[1],汽车的数量随着城市的扩展急速增长,汽车成为美国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政府将烟霾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工业用煤,但烟霾并没有随着工业用煤的治理而得到解决,在经受烟霾困扰数年之后,终于有加州理工学院的教授对于烟霾成分进行了彻底的分析,最终发现烟霾的罪魁正是洛杉矶人视为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汽车。随后才出现了针对汽车的治理法案和立法,洛杉矶烟霾问题经历了近半个世纪才得到根本的缓解。

日本四日市:以环保闻名的日本也曾经经历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复苏,工业飞速发展,但由于当时没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和公害治理措施,致使工业污染和各种公害病随之泛滥成灾。明治维新时期,采矿与冶炼工业造成了地域性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但日本当时正全力实现工业化、军事化,环境污染问题并未受到重视。大阪与神户地区的人口在19世纪80年代达到了62万人,炼钢、水泥与化工工业使大阪与神户地区成为当时日本重工业集中的地区。工厂排放的煤烟与二氧化硫对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日本工业的奇迹伴随的是环境污染的沉重代价。四日市位于日本伊势湾西岸,1955―1963年间,相继兴建了三座石油化工联合企业,每年排出大量的硫氧化物、碳氢化物、氮氧化物和飘尘等污染物,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直到20世纪中后期日本的空气污染和广泛的环境污染才受到重视并得到控制。影响其环境治理进程的力量十分复杂,有学者认为,几股力量的合力使日本在改变环境进程时没有使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偏转。其中最重要的有:“负责地方利益的地方政府体制;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广泛的繁荣使国民有勇气质询污染的必然性以及超高的资本积累率,这使产业部门有可能花钱控制污染。”[2]98

二、城市空气污染的规律和特点

“哪里的重工业声名赫赫、政治风光,哪里的地价一文不值,哪里的黑煤最便宜,哪里出现了大规模的冶炼厂,哪里的地域性污染就日益严重。”[2]85虽然这一观点过于武断,但很多研究表明,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有着显著的规律。从以往的城市空气污染案例以及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来看,笔者认为城市污染的形成存在三点规律:

第一,从生产领域看,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推力。麦克尼尔谈到工业化对环境的影响时提出两点结论,一是工业化改变了能源和材料流动的结构和速度,每个地方和每个时代的工业化都会增加能源消耗和污染。二是能源效率虽然不断提高,但这一趋势被工业总体规模的迅猛扩张所阻碍。

公司企业在利润的驱动下从事采矿、冶炼行业,国家部门和政客则是在政治利益的驱动下推动工业化与现代化,普通居民也向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提高在现代化过程中突出表现为高耗能、高消费。在工业化过程中,空气污染的最主要的、也是最早的污染源是化石燃料,之后随着技术革新,还有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加入。每一项新技术的加入在短期内改变了能源结构,提高了能源使用效率,但长期来看,也必然产生新的污染。伦敦从煤烟污染到光化学污染就是极好的例证。

第二,从生活领域看,居民的生活方式在客观上加速了空气污染的过程。伦敦居民曾坚持认为使用家用煤炉是他们生而有的权利,洛杉矶居民也难以想象有85%的雾霾来自他们的汽车尾气。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带来了丰富的消费品和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这两个因素能够迅速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社会应运而生。当汽车的价格对大众不再那么遥不可及,购买汽车变成了体现身份的象征,开车所带来的便利也成为大众追求的现代化生活的一部分。其他的商品也有着类似的逻辑,人们使用空调调解温度,使用冰箱储存食物,人们在享受商品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改变了原来的生活方式,而商品所带来的负效应――如释放温室气体――往往被忽视,恰恰是这样的生活方式加剧了空气污染及其他环境污染。

第三,从公共领域看,政府与公众对空气污染的反映程度直接关系空气污染的走向。1943年洛杉矶第一次经历雾霾时,当地居民以为只是暂时的天气现象,没想到雾霾居然持续了50年。政府与公众对空气污染的认识程度、对待空气污染态度和治理的决心直接影响了洛杉矶空气污染治理的走向。治理空气污染将涉及众多部门和层面的利益,汽车产业、石油公司、私家车主等等都有可能成为治理空气污染的阻力。如何处理各个群体间的利益关系是关系空气污染治理成败的关键。

由环境污染所引发的集体行动就是各个利益群体在环境污染问题中所产生的博弈突出表现。比如2007年厦门PX事件,2009广州市民抗议垃圾焚烧厂项目等等,如果处理不好环境污染中各方利益关系,不但环境问题会愈演愈烈,而且还会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处理好、协调好各个利益群体的关系是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

三、治理城市空气污染的路径选择

治理空气污染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推动空气污染治理的绝不应当也不可能仅仅是政府机构,民间组织和公众参与也是这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以往的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经验,其路径选择也是全方位的。

第一,立法是对空气污染最有力的治理手段。根据国家环保部历年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以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96年、2006年的两份《中国环境保护白皮书》所公布的资料,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环保法律9部,自然资源保护法15部,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体系。但有学者指出,由于中国各地区资源环境存在巨大差异,强调基本原则的环保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容易被地方政府、工业企业等利益群体发现漏洞,出现“文本与实践相分离”的问题。因此,环保法律所面临的任务是:1)科学取证,使环保法律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区的主要污染物不同,甚至同一地区在采暖期与非采暖期的主要污染物也不相同,立法要限制哪些部门,工业企业与居民应当承担责任的比重如何,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判断,然后才能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2)坚决执行,使环保法律成为环境保护的有力保障。实践证明,在法律的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触碰到企业、公众的利益,切实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使环保法律发挥应有的作用。为空气立法既考验了立法者的智慧,又强化了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同时也是对公民环境意识的检验,只有三者同时努力才能促进目标的实现。

第二,防控结合治理空气污染。防控结合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在治理空气污染中,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理应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既要为公众提供最切实可靠的服务,又要引领治理工作。所谓防,就是要建立规则、提供资源,配套设施要跟上治理政策的脚步,发展公共交通满足居民的出行需要,减少使用私家车;为户外工作人员提供防护措施;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对采用清洁能源的工业企业及个人提供补贴。所谓控,就是要遏制源头、控制过程、防止扩散。一是对重工业与供暖设施定期检查,确保排污标准达标;二是提高炼油标准,提升油品质量,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程度;三是从技术手段继续寻找控制烟尘扩散的方法。

第三,建立绿色生活方式,追求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环境社会学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研究正在从生产领域转向生活领域;从控制型治理转向预防型治理。改革需要可替代的清洁能源,而清洁能源需要付出特别的经济和政治代价。长期来看,要改变高耗能的生活方式,一方面改变能源结构,降低对煤炭的依赖,开发并推广新能源;另一方面,建立绿色生活方式,“站在生活者的角度”,从家庭生活方式、消费方式、闲暇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及价值观等方面倡导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良性互动,才能最终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循环发展。正如英国人为之抗争却最终放弃的家用煤炉,我们也必须放弃某些事物和观念,才能赢得清洁的空气和纯净的天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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