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方案(精选2篇)

时间:2024-03-12

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鼓励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创新文化氛围,激励广大职工立足于本职岗位开展技术改进、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和技术发明,提高职工素质和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关于成立创新工作室、深入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科技创新的工作要求,以一线职工和基层班组为主体,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搭建创新平台,丰富创新内容,构建创新机制,推动公司职工队伍建设和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二、主要目标

解决一批生产现场实际问题,产生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培育一批职工成长人才,促进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形成一种职工创新文化。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劳模(技术能手)工作室领导小组。

组长:陈琼生

成员:江金霞、林盾、詹昕、李邦峰、周民华

张振壁、陈志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司工会。

主任:江金霞(兼)

成员:黄小榕、翁运凯、苏宁、朱伟荣、翁昌优占丽影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工作,组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工作室的奖励设置及优秀成果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公司劳模、技术能手(专家)创新工作室、QC攻关小组的筹建及申报、审批和命名;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室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总结申报宣传推广优秀成果。

四、工作室命名

(一)命名程序

1.基层单位班组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电网公司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工作室申报表》(见附录A)和其他申报材料(与命名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料)一并报本单位工会。

2.各基层工会初审。各基层工会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察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

3.公司工会审批和命名。通过公司工会审批,获得命名的工作室由公司授予牌匾。“工作室”牌匾应悬挂于工作室所在的场所。

(二)命名条件

1.有带头人。至少由一名在其工作领域有技术专长、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的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领衔,原则上以其名字命名,也可采用个性化名称命名。

2.有成员。明确工作室成员职责,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对成员进、出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

3.有场所。具备开展活动的场所,拥有必需的电脑、网络接入、打印机、工器具等设施设备。

4.有经费。工作室项目经费有保障。

5.有计划。每年1月31日前制定该年工作计划,确定项目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

6.有制度。制定工作室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记录和资料档案的管理;

(2)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

(3)活动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所在基层单位的财务规定使用,确保用于工作室项目的支出;

(4)活动场所“三上墙”:制度上墙、项目上墙、愿景上墙;

(5)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五、工作室经费

成立的课题统一纳入同级科技项目管理。额度较大的课题可按公司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专项经费。工作室的年度项目经费原则上在各基层单位“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项目中列支。经费不超过5万元的课题可由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经费专项列支。基层单位应保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符合相关财务制度。

工作室项目鼓励自主实施,原则上不能外委(实施单位将研究工作部分委托其他单位)。确需外委的外委费用不能超过项目总费用的30%。

六、工作室考核

(一)考核标准

实行评分考核、星级认定。评分项共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公司劳模(技术能手)工作室考核评分表》(见附录B)。星级最高为5星,通过命名的工作室最初没有星级。根据每年总评分,排名前十位的工作室加一颗星,以后每年排名后五位的工作室减一颗星(减到零为止)。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1年。每年12月前工作室所在基层单位进行自评,公司工会组织初审,并将结果于12月1日前上报网公司工会。

七、表彰奖励

(一)工作室表彰奖励

每年排名前十位的工作室获得“优秀工作室”称号,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申报网公司劳模(技术能手)工作室。

(二)成果表彰奖励

1.成果定义

工作室成果评比的主要依据是工作室在“项目效益”和“人才培养”两方面的贡献。

2.成果申报

工作室成果由基层工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由下至上,逐级遴选”的方式完成成果的评选和申报,并建立工作室成果库,同时于2xxx年12月1日前将单位遴选的优秀成果报公司工会,由公司工会会同科技部、设备部、企管部等部门对上报优秀成果进行评选和表彰。

3.奖项设置

公司工会设立“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优秀成果奖”。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如有突出贡献的,增设特等奖。

4.表彰奖励

(1)公司工会为获得“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成果奖”的工作室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成果突出的项目负责人将被授予荣誉称号。该称号的评比细则另行制定。

(3)根据成果评比结果,各基层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给予优秀工作室集体和个人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并将工作室活动成效以鼓励积分的形式用于员工的工资薪金岗级晋升。

(4)各单位要大力选树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优先推荐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的评选。

(三)工会表彰奖励

公司工会设立“优秀组织奖”。每年年底,公司工会组织对各基层单位工会进行评比,获奖工会将获得一定物质奖励。

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方案篇2

为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展示工人阶级的精神风貌,激发全市广大职工参与xx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xx市总工会决定于4月中旬至5月中旬组织开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我市工人阶级的劳动业绩和创造精神,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质;宣传广大职工在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中做出的贡献。

(二)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努力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大力宣传劳动模范是体现“劳动美”的丰富内涵,用劳模“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漠名利、无私奉献”的劳模精神,启迪职工、鼓舞职工、凝聚职工,倡树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时代精神。

(四)大力宣传我市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推进和谐xx建设的新举措、新实践、新经验。

二、宣传策略

各级工会要以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表彰大会为契机,将整个宣传活动贯穿推荐、评选、表彰等过程。

第一阶段:宣传造势阶段。4月中旬通过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宣传各级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及评选推荐工作的推进情况。

第二阶段:宣传推进阶段。4月下旬在媒体和宣传阵地上重点推出历届省、部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报道。

第三阶段:集中宣传阶段。5月突出宣传全国、省表彰大会盛况和大会精神,重点宣传本地本部门今年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

宣传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以一线职工、基层单位为重点宣传对象;关注技能型产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技能人才和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秀员工,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中的先进典型。

三、工作举措

(一)各级工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重点围绕宣传看点、亮点、要点,尽早部署宣传报道工作。主动向媒体提供宣传报道内容、线索及采访素材,力争“五一”前后,报纸上有文,电台中有声,电视里有影,网络面有信,努力形成劳动伟大、劳动光荣、劳动神圣的浓郁氛围。

(二)各级工会要以本地本单位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新媒体、网络、微博、微信、企业报等渠道,以专栏、专题、专版等载体,以新闻、通讯、消息等形式,以约稿、专访、征稿等方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一批具有突出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先进模范人物,形成较大宣传声势。宣传中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新媒体作用。

(三)各级工会要把举办报告会、演讲、座谈会、展览、征文作为劳模宣传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宣传弘扬劳动模范的先进思想以及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显著成果;举办职工志愿服务、劳模创新成果、劳模风采摄影等展览,充分展示最具时代特点的劳模形象,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工会宣传阵地,通过开展文艺演出、读书演讲、板报展览等活动,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有条件的文化宫、俱乐部要发挥文艺骨干队伍的作用,创作主题节目,在“五一”期间深入企业、工地,开展送节目、送电影、送文化下基层活动。

(五)各级工会要结合职工志愿服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走访慰问劳模活动,千方百计做好服务劳模工作,努力为劳模办实事、办好事。要重点走访慰问长期坚守在工作生产一线的劳模、生活困难劳模和离退休老劳模。

(六)各级工会要在城镇社区、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物、工会文化活动阵地悬挂、张贴鼓舞职工干劲、斗志的宣传标语和口号。有条件的可制作本地、本企业的劳模专题宣传片、微电影等,在本地电视台、城市街头大屏幕等媒介播放展示。

各级工会要注意收集活动的有关图片、音像资料,全面反映活动的全过程,并于5月17日前将宣传月情况上报市总工会组宣部。举办各种宣传活动要按有关规定务实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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