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4-03-13

学校卫生工作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健康教育领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县教育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工、职责明确,确保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县教育局将学校卫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

2.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学校要将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疾病防控及宣传教育工作。要健全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等管理制度,完善卫生、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使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学校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学生寝舍和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卫生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卫生工作措施的落实,保证校园清洁卫生。要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考评工作,对照标准找差距,抓改进。认真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登记追踪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登记追踪记录,对疫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患传染病的学生返校需提供医院慷复证明。

(二)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学校要按上级教育部门课时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教师、有教材、有备课笔记、有测试,健康教育普及率达100%。要通过主题课、宣传画、黑板报、校广播站、电子屏、播放宣传影片等渠道加强健康教育和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促进学生健康知识与常见传染病预防能力的提高。小学、幼儿园学年初开展接证查验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幼儿疫苗的补种工作。

(三)做好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

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推进学校保健室的建设,600人以下的学校可设立保健室,600人以上及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合理安排卫生室、保健室场地,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老师,按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制定卫生室保健室的管理制度和保健老师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学校卫生、保健室在学校卫生防疫工作中的功能。

(四)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爱国卫生运动是为学生创建健康、清洁、卫生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有效举措,要通过倡导“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等形式,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和习惯。做到勤开窗、勤打扫、勤洒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教室内和走廊无掉尘,校园内无卫生死角。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在校园内广泛持久开展,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卫生工作。

2.各校要积极参与“卫生先进单位”、“健康学校”等创建工作,已获“卫生先进单位”、“健康学校”的学校要对照要求,做好复审准备工作。

(五)认真开展健康体检,完善健康档案

各校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体检。学年初,各校要主动与当地卫生院联系体检相关工作。体检结束后,做好体检结果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监护人,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

(六)强化卫生防疫及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通过专题讲座、个别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卫生保健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队伍的素质。

(七)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法人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不得给“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承包,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功能间及设施符合相关要求,各项制度上墙,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职;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食品采购要有索证、建立台帐、验收环节,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和过期霉变的食品;食品加工要煮熟煮透,严禁使用添加剂,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出售的.食品要按要求留样,并做好记录;做好餐具、厨具和备餐间的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工作人员工作时需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严禁佩戴各类首饰;操作区和就餐区要保持清洁、卫生等。

(八)学校提供的饮用水要符合安全标准,饮水机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消毒,保证饮用水的安全。

学校卫生工作方案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安县中小学校20xx年度清洁工程试点方案》,不断提高我校的爱卫质量、增强学生爱卫意识,推动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以“齐抓共管,创文明卫生学校”为主题的校园卫生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校园卫生活动,以县试点方案为指针,以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为主线,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改善卫生条件,预防控制传染病,遏制陋习,禁止乱扔、乱涂、乱画活动,侧重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提高我校的整体水平,使学校的大环境、小环境保持同样整洁,师生的卫生行为与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兰恭生

副组长:刘键生

成员:习桃喜曾昭林肖登奇肖晓春胡春山陈文忠梁仁贵

三、卫生宣传

认真贯彻有关卫生及保健保洁的法规,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洁意识,共同努力把学校建设为一个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的工作和学习场所。制定卫生宣传工作以少先队为主,各班要做好各自的卫生宣传工作。

由少先队设立卫生宣传栏,每学期至少出二期主要内容为:健康教育、学校卫生、个人卫生、疾病防治、卫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等。学校广播室广播中每周必须有卫生与健康教育的内容。各班主任应根据不同季节和疾病防御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题卫生讲座。发动师生共同参与,使整个大环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总务处加强食品卫生宣传工作,经常到食堂,边检查食品边讲解有关食品的卫生知识,认真做好食品监督工作;做好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环境卫生要求

少先队成立卫生检查小组,由每班推荐较为负责的队员组成。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不定期的对教室及包干区卫生进行测评,记录卫生状况。

班级教室及包干区卫生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清扫保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日组织人员彻底清扫包干区,平时安排人员巡视保洁。教室室内环境清洁、宁静,黑板、讲台、课桌椅清洁、无灰尘。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卫生。班委会要负责教室定时开关门窗,更换空气,保持空气清新。

卫生要求:

1、门窗干净明亮。

2、地面无纸屑、痰迹等污染物。

3、物品摆放干净整齐。

4、室内用具干净整齐,工作场所无杂物。

5、墙壁无随意张贴、乱画现象。

6、各班垃圾要分类处理。

7、各班级所属卫生包干区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杂草、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

8、寝室卫生做到四线二清(即被子毛巾杯子桶成一线,每日早晨地面垃圾扫清尿桶洗净)。

五,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校内实行垃圾入池,由总务后勤处定时清扫垃圾,并组织车辆将其运至垃圾场。

2、垃圾池每两周清理一次;厕所化粪池,每月清除一次,杜绝粪便积存、外漏等现象的发生。

六、奖评

校园是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所。保持校园安静、整齐,设备设施完好是每个教职员工、学生应尽的职责。学校对在校园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破坏校园卫生状况的要给予以批评教育,并将卫生状况纳入评选先进集体、先进班级的条件之一。

学校卫生工作方案篇3

一、工作目标

为做好我县学校卫生工作,通过开展对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促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全面掌握我县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重点开展对作为学生饮用水源的二次供水、学生直接饮用的各类饮水和各类饮水设施设备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和落实各项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防范介水传染病和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结合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发病季节特点,科学有效地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报告、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校内公共活动区域及物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等各项防治措施,预防校园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对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学校校舍、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建筑、采光照明、微小气候、课桌椅、黑板、宿舍、厕所等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状况开展监测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四)对学校医务室的监督检查。

校医室的设置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中小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配置相关资料及卫生专业人员或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记录以及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校医室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处置记录。

(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预案、制度的建立和事件报告人员的配备以及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结合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监督工作,督促学校排查风险隐患,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1月1日-3月1日)。

制定2015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并进行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6年3月1日-7月31日)。

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予以纠正,对学校进行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5年11月)。

总结分析2015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系统整理、分析和总结,为下一步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长效监管机制提供依据,针对问题和存在问题严重的学校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报送上级有关单位。

学校卫生工作方案篇4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各类学校的饮用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学校的饮水卫生状况,排查卫生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学校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的饮水卫生安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供水方式。摸清学校食堂、公共浴室、学生宿舍、公共区域洗手设施等不同场所、不同用途饮用水(包括饮水和用水,下同)供水方式,完善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信息资料。

(二)供水设施。对于饮用水采用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摸清供水设施基本情况(含备用设施),包括水箱、蓄水池、无负压供水设备、水处理设施以及自备井的位置和数量。

(三)饮水方式。摸清学校提供的各种饮水方式,包括饮水机、电开水器、安装水质处理器或水处理组件的饮水设备等。

(四)卫生管理。对于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重点检查供水设施卫生防护、设施清洗消毒、水质消毒措施落实(采用何种消毒方式、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涉水产品索证、水质检测和水质状况、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

对于采用自建设施供水或分质供水的学校,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水源及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措施落实(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贮水设施清洗消毒、涉水产品索证、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水质和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

对使用管道分质供水和带有水处理功能的饮水设备(应取得水质处理器类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还应重点检查所使用水质处理器的产品名称、型号、部件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使用原水是否符合批件要求、水处理材料定期维护更换以及管道和接水口的清洗消毒情况(尤其是开学季或长期不用重新启用时应清洗消毒)。

对采用桶装饮用水的学校,重点检查饮水机是否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定期清洗消毒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要求,并协调区教体局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生活饮用水(包括涉水产品)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督执法水平。

(二)监督检查、核查整改阶段(5-10月);联合教体局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并结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做好水质检测工作。摸清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全面梳理存在的卫生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顽固问题,做好相关记录,完善学校卫生监督信息档案。对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卫生安全隐患的情况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卫生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应加大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核查力度,做到核查全覆盖,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全面消除学校饮用水风险隐患。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各综合监督科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要求汇总分析监督检查信息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将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综合监督二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到位。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综合监督科要高度重视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的饮用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对涉水产品和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有关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强化问题整改。

(二)严格执法,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学校所使用的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分质供水卫生管理和供水水质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以及供学生直接饮用水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规范且整改不力的,要依照《传染病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强化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主动消除水质卫生隐患,保障饮水安全。

(三)加强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各综合监督科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有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并加强与辖区内学校的沟通配合,通过分解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互通学校饮用水相关信息等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杜绝因饮用水引发健康危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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