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管理(6篇)

时间:2024-03-16

废物管理篇1

第二章出口申请与核准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四章罚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出口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尽量在境内进行无害化处置,减少出口量,降低危险废物出口转移的环境风险。

禁止向《巴塞尔公约》非缔约方出口危险废物。

第三条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单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出口危险废物,必须取得危险废物出口核准。

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巴塞尔公约》规定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以及进口缔约方或者过境缔约方立法确定的“危险废物”,其出口核准管理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准危险废物出口申请,并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出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出口申请与核准

第五条申请出口危险废物,应当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越境转移通知书(中、英文)。

(三)出口者与进口国(地区)的处置者或者利用者签订的书面协议。

(四)危险废物的基本情况数据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

(五)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的说明文件,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过程、地点、工艺和设备的说明。

(六)危险废物在进口国(地区)处置或者利用情况的说明文件,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处置或者利用设施的地点、类型、处理能力以及处置或者利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方法等。

(七)处置者或者利用者在进口国(地区)获得的有关危险废物处置或者利用的授权或者许可的有效凭证。

(八)危险废物运输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九)危险废物运输的路线说明文件,主要包括境内运输路线(包括途经的省、市、县)、离境地点、过境国(地区)过境地点、进口国(地区)入境地点以及进口国(地区)和过境国(地区)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等。

(十)出口者的书面承诺文件或者有效的保险文件。出具书面承诺文件的,应当承诺在因故未完成出动或者由于意外事故引发环境污染时,承担危险废物退运、处置、污染消除和损失赔偿等有关费用。

(十一)出口者的营业执照。出口者为危险废物收集者、贮存者、处置者或者利用者的,还需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十二)危险废物国内运输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书及承运合同。

前款所列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核准出口决定:

(一)进口国(地区)的利用者需要将该危险废物作为再循环或者回收工业的原材料,且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必要设施、设备和场所,能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利用该危险废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置该危险废物所需的足够的技术能力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或者适当的处置场所,且进口国(地区)的处置者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必要设施、设备和场所,并能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置该危险废物。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核准出口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八条对已作出初步核准决定的危险废物出口申请,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进口国(地区)和过境国(地区)主管部门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函,并自收到同意进口和同意过境的书面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出口决定。

对进口国(地区)主管部门或者过境国(地区)主管部门不同意危险废物出口或者过境的,不予核准出口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第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签发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出口者提供的境内运输路线说明文件,将核准结果通知危险废物所在地和境内运输途经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核准结果通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一)改变或者增加出口危险废物类别或者数量的;

(二)改变出口者、进口国(地区)的处置者或者利用者的;

(三)改变进口国(地区)、过境国(地区)的;

(四)改变出口目的的;

(五)改变出口时限的。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的有效期限不超过1年。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出口者应当对每一批出口的危险废物,填写《危险废物越境转移—转移单据》,一式二份。

转移单据应当随出口的危险废物从转移起点直至处置或者利用地点,并由危险废物出口者、承运人和进口国(地区)的进口者、处置者或者利用者及有关国家(地区)海关部门填写相关信息。

危险废物出口者应当将信息填写完整的转移单据,一份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份自留存档。

危险废物出口者应当妥善保存自留存档的转移单据,不得擅自损毁。转移单据的保存期应不少于5年。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延长转移单据保存期限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长转移单据的保存期限。

第十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转移单据的运行情况,也可以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转移单据的运行情况。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如实汇报情况。

第十四条在危险废物运输开始10个工作日之前,危险废物出口者应当填写《运输前信息报告单》,并将其连同填写的转移单据复印件,一并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危险废物移出地和境内运输途经地区的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自危险废物离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危险废物出口者应当填写《离境信息报告单》,并将其连同危险废物出口者和相关承运人填写的转移单据复印件和危险废物出口报关单复印件,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自危险废物进口者接收危险废物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危险废物出口者应当填写《抵达进口国(地区)信息报告单》,并将其连同危险废物出口者、相关承运人、危险废物进口者及过境国(地区)海关、进口国(地区)海关填写完毕的转移单据复印件,一并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自危险废物处置或者利用完毕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危险废物出口者应当填写《处置或者利用完毕信息报告单》,并将其连同危险废物出口者、相关承运人、危险废物进口者、进口国(地区)的危险废物处置者或者利用者及过境国(地区)海关、进口国(地区)海关填写完毕的转移单据原件,一并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自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有效期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危险废物出口者应当填写《危险废物出口总结信息报告单》,并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出口者应当将按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同时抄送危险废物移出地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出口危险废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出口危险废物,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申请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的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其申请或者不予核准其申请,给予警告,并记载其不良记录。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填写转移单据的;

(二)未按规定运行转移单据的;

(三)未按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转移单据的;

(四)拒绝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转移单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将有关信息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未抄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载危险废物出口者的不良记录。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废物管理篇2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有效控制医疗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行为,切实解决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医疗废物回收加工等非法行为。排查和取缔医疗废物回收加工点,对清理出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反规定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防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二)切实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大检查,重点查纠不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规定、不认真落实集中暂存设施管理制度、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监管。严格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行为,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落实集中处置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年5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自查整改阶段。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本单位贯彻实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情况,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建章立制阶段。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内部转运安全制度、安全防护制度、交接登记制度、意外事故紧急处置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集中处置制度、监督考评制度、经常性培训制度和应急预案体系。按《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和警示标识。在医疗机构内设置临时贮存设施、设备要符合卫生要求。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要进行毁形消毒,如没有毁形消毒,直接收集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内集中处置,针头、刀片等锐器收集在防锐器穿透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再集中处置。

3.组织检查阶段。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进一步完善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台帐资料,迎接省市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对于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废物管理篇3

摘要:医疗废弃物的正确处理,不仅关乎着环境问题,还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由于以前环保意识的薄弱和对医院废弃物认识不深入,导致我国在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导致当前我国在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上要下很大的功夫,来改正之前不正确的管理模式。

关键词:医院;废弃物;管理

前言:我国当前医疗事业快速发展,医院的社会任务越来越重,但我们不能只关注医院的治疗成果而忽略了其他细节,例如医院对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合理有效的处理医院废弃物是极其重要的工作,但目前我国存在较多的医院废弃物不合理处理现象,不利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开展。下面我们就对这一现象提出一些管理方案。

1.我国目前医院废弃物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1.1对医院废弃物了解较少

医院废弃物种类众多,包括生物性的和非生物性的,其中大部分都含有有毒物质,并不能归于普通垃圾中。而我国目前许多医院尤其是一些乡镇医院对医院废弃物的了解较少,常常与不同垃圾一起处理,并没有意识到这样所产生的危害。而院方对此也不重视,很少会对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医院废弃物相关知识的普及,更是促使了医院废弃物不合理处理现象的发生。

1.2处理人员不专业

我国目前医院大多数医院废弃物的处理人员都是非专业的,他们并没有相关的对医院废弃物处理的相关知识。还有一部分的处理人员是外聘的,专业技能薄弱素质较低,对医院废弃物的认识不全面,基本都当做普通垃圾处理了,而医院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对待此现象的放任态度,更是助长了相关处理人员的不良风气,导致许多处理人员只是敷衍的将医院废弃物直接丢弃到室外,不做任何其他处理,这一行为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将废弃物中的细菌带到了室外,很容易引起相关疾病的产生。极其不利于我国卫生事业的开展,和疾病预防工作进行,对人们的工作生活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1.3处理流程不完善

由于认识的不完善,人们对医院废弃物的危害认识不深,也不知道不同的医院废弃物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缺乏分类处理观念。许多人都是用完器械就随手丢弃,并未意识到医院废物并不能按照普通垃圾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导致在我国大多数的医院中废弃物的处理流程都不完善。这一现象导致医院废弃物的处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废弃物中的细菌,导致许多医院废弃物在外流过程中发生细菌传染现象,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所以目前我国完善医院废弃物处理流程迫在眉睫。

1.4相关制度不完善

医院废物的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十分不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有效进行。当然医院废弃物管理的不规范,不能仅仅归因榇理人员的不专业处理流程的不完善等因素,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医院关于医院废弃物管理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医院并不重视医院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认为怎样处理都无关紧要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因此并没有就医院废弃物这一工作制定什么相关的处理制度。而没有制度的约束,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相关的工作人员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医院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甚至是懈怠工作。制度的不严密造成工作人员责任感低,对医院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并不重视。这一现象对医院完善医院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十分不利。

2.如何完善医院废弃物管理工作

2.1普及废弃物相关知识

由于对医院废弃物相关知识及其危害的不了解,导致一系列的医院废弃物管理工作不能有效的开展,甚至是危害到了环境和人们的健康。因此普及医院废弃物的相关知识极其重要。随着医院废弃物相关知识的普及,能够使人们意识到医院废弃物的危害性以及如果不认真处理医院废弃物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加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使命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所做的工作对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的重要性。使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医院废弃物处理工作时更加的细心专心,因此普及医院废弃物的相关知识对医院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开展十分重要。

2.2配备专业废弃物管理人员

由于医院废弃物相关处理人员基本都不具备专业的废弃物处理知识,在医院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总是不能做到完善,造成了大量的医院废弃物不能正确处理,对我国卫生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因此在医院配备专业的废弃物管理人员,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分层次的医院废弃物管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于医务人员来讲,积极参与有关于医院废弃物管理的培训,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关键。对医院废弃物的有效处理特别重要,同时还能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完善。

2.3完善处理流程

医院废弃物处理流程的完善,在医院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医院废弃物应该先按照不同的种类进行废物分类,将可以一起集中处理的医院废物集中处理,将不能集中处理的医院废物按照专业处理方式进行处理。为了区分种类,不同的垃圾使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存放;为避免污染,医院规定在每次运送完垃圾后,工作人员都要对使用过的工具进行彻底的消毒,完善医院废物的处理流程。医院废弃物的分类处理、销毁方式和对使用过的工具进行彻底的消毒的行为有利于医院废弃物有效处理,能够彻底的将医院废弃物中的细菌消灭,避免传染疾病的发生。

2.4完善相关制度

在以往的医院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很多工作开展中缺乏可靠依据,导致执行阻力较大。因此只有建立并完善了关于医院废弃物管理的相关制度,才能减少执行时的阻力促使医院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相关制度完善了可以提高人们对医院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视感,有效制约相关工作人员的懒散性,让他们认真积极的投入到医院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当中去。还可以使人们看到医院对医院废弃物处理的重视成都,有利于人们了解医院废弃物若不正确处理所带来的危害。

结语: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院废弃物管理的漏洞已完全显现出来了。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垃圾分类不清、工作人员不负责、制度不完善等。而随着医院废弃物相关知的普及,医院废弃物不正确处理将带来的危害已完全暴露在人们的视野中了,所以人们开始关注并重视医院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在此大环境下目前我国已经对医院废弃物的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措施,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目的在于推动我国医院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完善,杜绝有垃圾分类不清、工作人员不负责的现象出现。而普及相关知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处理流程和相关制度,也是完善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有效手段。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坚不可摧的环节。

参考文献

[1]贺政纲.城市医疗废弃物回收路径优化研究-以成都市金牛区为例[J].物流技术.2015,34(01):117-119.

废物管理篇4

1危险废物实现物业化管理的可行性讨论

危险废物实现物业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就是要通过物业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活动,实现单个企业所无法完成或者很难实现的要求。

1.1有利于保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获得较好的处置效果危险废物物业化的处置设施一般都拥有较完备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管理力量,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独立运作的管理体系,才能保证其正常运转、发挥作用。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和处置条件,认定和扶植一些专业化的集中处置企业,才能使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有强大的技术和设施保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环保部门创新工作机制,由环保部门牵线搭桥,引导处置企业进入废物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实行物业化管理,针对不同的危险废物进行现场处置。这种做法不仅避免了废物产生企业因找不到合适的处置企业而使危险废物外流,而且明确了处置责任,确保了处置质量,也便于环保部门随时进行监管,值得借鉴。

1.2有利于准确定位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服务对象,明确服务范围与很多废物产生企业找不到合适的处置企业一样,很多处置企业也常常处在“吃不饱”的状态。这种状况一方面容易导致危险废物外流,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环保产业的发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积极探索这方面工作,尝试在不同行业的企业中进行危险废物的物业化管理试点,明确由不同处置能力的企业分别进行危险废物处置,由持有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全程为企业服务。处置单位除负责填单、处置、转移等工作外,还承担了产生危险废物单位的现场清理、清扫工作,有效地控制了这些污染物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提高综合利用率,从而减少进入环境或需要处理的废物量[3]。实行危险废物物业化管理,不仅是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模效益的具体要求,也是危险废物科学化管理的需要。产生量小的危险废物产生者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仅存在规模效益的问题,也会因为处置设施的增加、技术管理人员的增加导致企业运行成本的增加,同时,危险废物产生者自己处置也增加了管理部门的管理难度和社会管理成本。黑龙江省产生危险废物来源主要集中在废矿物油、有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医药废物、精(蒸)馏残渣等五类重度危险废物,总量占危险废物总产生量的75%。对于辖区内生活、科研、教学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以及产生量较少的企业的危险废物,以及产生量较少或没有能力自己处置危险废物的中小企业考虑较少,离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废物全部处置和零排放的规定相差甚远。通过实行危险废物物业化管理,可以掌握和控制危险废物的流向,从而便于监督管理。

1.3有利于危险废物营运企业实现专业化和市场化危险废物处置实行物业化管理,有利于向专业化、产业化发展,从而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与传统的产品制造业有很大区别,在其发展与运营过程中没有产品产生,更重要的是担负着对社会和环境的重大责任。只有使废弃物处置企业走产业化经营之路,也就是发挥各企业现有的处置设施的作用,使各企业自建的处置设施在处置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同时,鼓励和允许各企业依规定条件将自己剩余的处置能力和设施向其他单位开放,接受并处置其他单位的与自己的处置条件和能力相配的危险废物,即开展委托处置、有偿服务,市场机制直接贯穿危险废物收运、处理、处置和再生利用的全过程,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才能不断地创造社会价值,调动它的积极性,使其走上良性的发展道路。

2危险废物实现物业化管理的建议

2.1全面推行管理制度,制定法规,加强监督管理我们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当前关键问题是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各项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完善和及时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由于危险废物的特殊性,实行危险废物物业化管理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实施需要值得信赖、具有知识与经验以及能力的政府部门执行。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落实政府职责,积极引导。国家、地方部门都应有不同的职责,分别代表国家、省或地方相关层次执行规划与管理计划,同时不同部门应配备相当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实行危险废物物业化管理,会涉及到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行政代处置、排污收费、经营许可、转移联单、排污权交易、委托运营费用,以及其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置费用的收取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同步考虑。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监督管理,防范非法倾倒、遗弃危险废物,避免污染事件的发生。

废物管理篇5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六、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感科。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废物管理篇6

如何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审计

废旧物资是指已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后待处理的,以及停用、拆除和闲置的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和工程物资等实物资产。

目前废旧物资管理是企业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1、对废旧物资管理重视不够。废旧物资管理作为资产管理的终端环节,产生的经济效益较为间接,容易被忽视。2、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没有对废旧物资管理建章立制,废旧物资管理权、责、利不清,机制尚不健全。3、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沟通和协调不够。作为企业的生产部门、使用部门、财务、物资管理部门没有进行有效沟通。生产部门、使用不了解废旧物资管理的程序,财务、物资管理部门不了解废旧物资产生的情况等。4、没有建立台帐。没有对废旧物资做好相关的统计和建账,记录不清。5、废旧物资处置不及时。废旧物资大量积压造成浪费损失,废旧物资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情况屡见。5、废旧物资处理收入截留。企业将废旧物资收入作为账外账,自收自支,甚至出现将废旧物资私自处理的情况。

在当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大环境下,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水平实为必要。由此,审计人员应将废旧物资管理审计纳入审计工作的重点。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审计,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助于国有资产的保全,有助于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于企业的增效有重大的经济效益。

如何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审计呢?下面从几个重要方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对企业废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评价

企业的所有管理工作都是在建立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下进行的。健全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的执行才能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所以要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审计首先要了解企业是否建立了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健全。一般情况下,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应对企业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分工、管理业务流程、物资分级权限审批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如规定物资使用部门对报废物资提出申请;技术部门对报废物资处置前市场调研、产品质量的第三方鉴定和物资回收单位资质审查及审核报废物资的集中变卖和处理等;仓管部门对报废物资进行出入库及分类储存保管等;财务部门对报废物资核算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监督等。审计人员也要查看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是否明确规定了废旧物资管理鉴定、回收、保管、评估、处置、再利用等各环节的流程;是否根据废旧物资管理的分类及金额等重要程度建立了分级审批。

了解了废旧物资管理内部控制以后,审计人员就可以对企业废旧物资管理做初步评估,如废旧物资管理体系本身就不健全,就可以对管理制度提出建议,修补其中的内控条款。如果企业内部控制比较完善,审计人员就可以根据其指定的内控制度检查其具体执行情况如何。这其实也是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的符合性测试。

二、企业是否对废旧物资归集分类管理

一般生产企业按照分类有金属、材料、轴承、电缆、工器具、油品、设备、配件、车辆、办公用品等类别,包括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等。企业对废旧物资进行归集分类有利于以后保管、处置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查看企业归集分类的相关台账,也可通过现场查看相关归集分类的存放标示。审计过程中发现某些企业没有将废旧物资分类,处置时只能打包出售,出售了什么也不清楚。某些企业甚至将可重新维修利用的设备按照废铁的价格出售,需要用设备时又重新采购,这样容易造成浪费。

三、废旧物资处置是否及时、保管是否妥善

审计人员主要查看企业是否有定期处理报废物资,是否有产生积压损失的现象。审计人员可以到现场查看废旧物资保管的地点。是否露天存放,某些金属设备、材料等露天存放容易锈损;对于危险废弃物有无单独存放;存放地点是否安全,出入库是否有人把关、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

四、废旧物资记录是否完整

废旧物资按照仓库管理标准有无建帐建卡。在审计过程中,可以通过抽查废旧物资申请到处置的相关单据。查看单据编号是否连续,单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申请的审批;报废申请签名是否齐全;移交人、时间和接收人、时间有无遗漏;废旧物资处置是否有过磅清单、记录等。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是否做好相关登记管理。

五、废旧物资程序是否完整

审计人员可以抽查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单,审核是否严格执行程序要求进行层级审批。对于大宗固定资产报废,是否有上报审批相关手续。财务人员有无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核销以及相关的会签审批。

六、回收单位如何确定

查看企业是否按照要求以招标、拍卖形式确定回收单位。以招标形式确定回收单位的,招标过程是否流于形式,评标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合理、评标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办法有无泄漏的情况,评标结果有无异常。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查看废旧物资处理的相关招投标资料对此进行评价,也可以直接参与到废旧物资处理的相关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工作中去。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回收单位的资质审核也很重要,查看回收单位的资质证明相关文件,资质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资质是否真实。查看回收单位的财务状况能力等相关资料,对于防范企业财务资金风险很重要。

七、回收价格是否合理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市场查询废旧物资价格作为参考,看废旧物资处置价格是否合理;某些废旧物资价格波动较大,可以查看企业是否存在协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对于大宗固定资产报废,是否经过市场评估、询价后进行处理,是否有大宗固定资产直接作为废料处理的情况。对于存在地域垄断性的废旧物资回收有无多方询价了解行情后确定回收价格。

八、帐务处理是否准确

更多范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