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哲学范例(3篇)

时间:2024-03-21

科学与哲学范文篇1

以上的文字我只想表述中医的有效性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千百年的历史记录都不能说明这个问题,那么实验室里的区区数据又怎么能让人信服?但是,随着近现代以来现代医学逐渐成为中国的主流医学,我们并没有看到中西医和谐相融的情况,反而更多的看到其观念上的斗争,继而向下医术上的互诘、对“信众”的争夺。我在这里不想对中西医之争这种无结论的矛盾进行评判,无必要抬高中医贬低西医也无必要抬高西医贬低中医,只想为一直针对中医是否“科学”的问题稍作辩解,同时对何为科学进行一些思考。

自19世纪以来,在西学东渐的背景下,西医通过不同渠道进入中国,也是自此为中西医之争埋下了种子。前辈医学家期待的中西医融合并没有出现,斗争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核心的问题就出现在唯科学论占据了大部分中国人民的思想,“科学”被当作标签推到了至高的位置。生活中方方面面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用“不科学”来解释,人们追求把所有的事都做“科学”了。纵观历史,现代中国人之所以对“科学”如此狂热,其根源就在近现代中国被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国门饱受欺凌而产生的屈辱感,进而现代工业又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这才导致了我们生活中无处不“科学”的局面。所以,抨击中医最好用的就是“不科学”三个字,因为“不科学”就等同于愚昧。

近现代反对中医的虽然只是少数,但其中也不乏名人,要研究的是其一脉相承的观念。他们依靠什么反中医?通过分析其中一些著作我们不难发现,归根结底的原因是:中医的阴阳五行体系是一套玄而又玄的理论,而非客观的事物或者现象,无法界定和证明。正如何祚庥院士所言:中医学的阴阳五行理论“博大精深”,但很遗憾,可我们这些能读懂相对论、量子力学的物理学工作者,就是读不懂玄而又玄的“阴阳五行”。多数人将“读不懂”归咎为中医理论太过抽象只能用比喻来形容,无法看见摸到。如《内经?生气通天论》所述: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一眼看上去好像说了又好像没说“阳气”是个什么东西,这就是中医理论中惯用的取象比类,但这绝不是中医多独有,在现代科学中也充斥着比类、比喻、隐喻。

黑格尔在论述语言与隐喻的关系时指出“每种语言本身就已包含无数隐喻。它们本义是涉及感性事物的,后来引申到精神事物上去……但是这种字用久了,就逐渐失去了隐喻的性质,用成习惯,引申义就变成了本义意义和意象在娴熟的运用中就不再划分开来,意象就不再使人想起一个具体的感性关照对象而直接想到它们的抽象意义”。英国著名科学哲学家玛丽?海信(MaryHesse)也提出了类似的著名论断“一切语言都是隐喻”。之所以人们认为科学的语言全是是在,只是因为已经建立起适合科学的语言体系,而中医的概念却超出了这个体系,所以产生了理解障碍。

要明确一个观点――理论并非对客观的真实描述,而是基于事实的主观总结出的规律,是解决问题的工具。弗洛伊德的弟子荣格在《寻求灵魂的现代人》一书中写道“事实上,古代人既不比我们更具有逻辑性,也不比我们更缺乏逻辑性。它们的预定观念与我们不同,这就是他们与我们的区别。”这正如一直在折磨哲学家们的“休谟问题”中的思考,我们之所以创造理论,是因为从理性上我们坚信“一切开始存在的东西必然有一个存在的原因”于是凭借逻辑将现象联系起来,制造成为理论。但是这联系的恒常感是经验带给我们的,只能假设却永不能证明。现代科学的理论也是如此只是便捷解决问题的工具。认为某一理论永远正确或是荒谬也不过是感情上的需要,事实上我们无法做出评论超出我们经验的存在。

造成理论体系更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思维方式变革下引发的价值体系和世界观的变革,而思维方式则是心理层面内在的。正如库恩在研究力学体系时所发现的一般“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力学理论体系,在他们的历史时期都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是他们对相同的观察事实的解释竟没有相似之处。”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明确的用范式这种动态结构批判了把知识增长看成直线似积累或不断推翻的增长观点。所以用“千年前的理论一定是落后的”这种观点来反对中医才是真正的缺乏对客观事物认知。

学界普遍认为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科学的,因为科学是舶来品。进而社会大众在被不断地熏陶下逐渐将这个观点奉为了事实。可事实真的如此吗?简略而言,中国古代有算学(其代表作如《周髀算经》)、有天文学(其代表作如《仪象法式》)、有物理学(其代表作如《论衡》)等等。如果把这些全都否认,非要认定中国古代是没有科学的,那只能说问题出在人的观念上而不是科学上。简而言之,“科学”这个词在中国是被滥用的。Science的本意是指知识的积累和系统化,我们现在却有意无意中将“科学”真理化,将其等同于合理,但代表的范畴并没有扩大,依然是物理化学生物等已知的学科。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当我们用“不科学”来否定一件事物的同时,有时意义为不合理,有时意义为不符合学科知识,这就造成了逻辑上的混乱,暗含了将不符合学科知识等同于不合理。换言之当我们认为事物不符合现有学科知识时,无论其是否合理都会被认为“不科学”。所以中医之所以“不科学”从根本上来讲,并非其无效也并非其不合理,乃至并非其一定不符合现有科学知识体系,而是逻辑混乱导致“科学”一词的滥用。

科学与哲学范文

对哲学与科学矛盾两重性的辩证理解

哲学和科学具有矛盾两重性关系,全部问题都在于对这种关系做出辩证理解与界说。从一般或笼统的意义上说,即从哲学和科学的一般特征与联系上说,哲学当然也是科学的一个部类,也是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部门。然而,这种认识还属于一般认识,它只表明二者所具有的某种普遍的共同特征,而没有深入体现二者的不同本质及其区别。如果从哲学和科学的特定含义或不同的特殊本质来看,哲学和科学的确定区别就显示出来,哲学就不再是科学的一个部类。也就是说,哲学并不是实证性的科学系统即“实证科学”系统的一个部门,而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实证科学的具有思辨性与超验性特征的特殊的逻辑思维体系。在一般或笼统的意义上说,哲学也是科学,但在特定或严格的意义上说,哲学就不是科学。由于哲学和科学分别具有自身的特殊本质,二者之间也就具有确定的本质区别。由此,在严格的意义上,我们也只能说,哲学不是科学,哲学就是哲学,而科学也不是哲学,科学就是科学。当然,这样的界说又有“同义反复”之嫌。因此,我们又需考虑如何在界说二者关系时能把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个既反映二者的一般联系又体现二者本质区别的界说。在这种“矛盾”的意义上,我们就只能“辩证”地说:“哲学既是一门科学,又不是一门科学。”在这里,“辩证思维”真正体现出一种“矛盾的两重性”,即体现出一种对矛盾双方的复杂关系及其具体含义进行全面性认识的特征。这种辩证综合的全面性认识在于: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哲学就是科学”。在这里,“科学”的含义就是指“知识体系”而不是指“实证科学”。这一界说,主要是就“哲学”与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的一般关系而言。在这种一般性认识中,哲学作为一门“学科”还被包含在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之中,由此哲学也就成为“科学”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说“哲学又不是科学”。在这里,“科学”的含义就不再是指一般“知识体系”而是指“实证科学”。因此,这一界说主要是着眼于“哲学”与作为“实证科学”的“科学”的本质区别。在这一界说或认识中,哲学作为“思辨的”学科或学说已不再等同于“实证性”科学而被包含在“科学”之中,由此,哲学也就不再是“科学”的一部分。事实上,说“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无非是说,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学科也被一般包含在“知识体系”中,因而哲学即是“科学”,但同时,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学科又与作为“实证科学”的“科学”具有本质区别,因而哲学又不是“科学”,而是超越于“科学”体系之上。显然,当我们说哲学“既是科学”时,这里的“科学”是指“知识体系”(可将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界定为“大科学”),而当我们说哲学“又不是科学”时,这里的“科学”则是指“实证科学”(也可将作为“实证科学”的科学界定为“小科学”)。由此,“哲学”就是一种“大科学”意义上的科学而并不是“小科学”意义上的科学。换言之,也只有在“科学”的广义即非严格意义上,哲学才可被视为一门科学,而在“科学”的狭义即严格意义上,哲学就不是科学或不应被视为一门科学。因此,“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的命题就包含着理性思维的辩证矛盾,并体现出“辩证逻辑”的本质特征。在这一命题中,第一个“科学”概念和第二个“科学”概念具有不同含义,前者是指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即“知识体系”),而后者是指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即“实证科学”)。如果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命题或界说就有偷换概念之嫌,或者有违反“不矛盾律”、“同一律”之嫌。然而,若从辩证逻辑的角度来考察,上述命题就完全合理,并且也不违反逻辑思维的规律或理性推论的规则。显然,由于“科学”本身具有两重含义或意义,因而说科学是“知识体系”与说科学是“实证科学”就都没有错,也因此,在上述命题中同时引入“科学”的两重含义或意义而加以综合的辩证界说也就没有错,相反,这种界说或界定恰好能揭示概念的矛盾本性,从而体现出辩证思维的本质特征。在这里,如果固守“形式逻辑”的“非思辨”的形式化思维规则(如“同一律”、“不矛盾律”及“排中律”等),那就只能是在“哲学”自身的本质上界定哲学,从而只能得出“哲学就是哲学”的命题,这显然属于“同义反复”。此外,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科学”的狭义上界定二者关系而得出“哲学不是科学”的命题,二是在“科学”的广义上界定二者关系而得出“哲学就是科学”的命题。然而,“哲学不是科学”或“哲学就是科学”的命题显然都有简单化的“片面界定”的缺陷,同时,两个命题也形成外在对立。由此,上述三种界定都没有真实地、全面地反映哲学和科学的辩证关系。因此,也只有提出“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的命题并加以辩证的解说,才能真实地、全面地揭示与把握二者关系。还应看到,在辩证逻辑的概念、判断与推理中,包含辩证矛盾不仅无法避免,而且还完全必要,矛盾的两重性思维也正是“思辨的”哲学思维亦即“辩证逻辑”的一种形式、一种方法、一种规则。上述“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以及“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的命题,也同样具有思维的确定性,不过这种确定性已扬弃了单纯的形式规定性而表现为具有真实内容的辩证的矛盾性。在这里,“辩证思维”或“思辨”已把一般和特殊、属和种、相同和相异、相对和绝对、广义和狭义等等事物的区别或矛盾揭示出来,从而也就在一般联系中深入揭示出研究对象的本质区别。事实上,也只有辩证逻辑的这种矛盾性思维才能真实地、全面地反映哲学和科学的真实关系,进而深入认识二者关系的历史演变。辩证思维所揭示的哲学和科学的“辩证关系”的“逻辑”也必然与二者关系“实际演进”的“历史”具有统一性。由此,在二者关系上体现的“逻辑”与“历史”的矛盾也就可望在辩证思维中达到统一。

哲学只能是一门“思辨的科学”而不可能是一门实证科学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把哲学看做一门科学的意义仅是指哲学本身也构成一门学科亦即“思辨的科学”,因而也可被包括在科学的“知识体系”中。然而,哲学作为“思辨的科学”(亦即“思辨哲学”)仍与“实证科学”具有本质区别。从“科学”本身的角度来看,“科学”也呈现出两种形态:一种是在科学的严格意义上存在的“实证科学”,另一种是在科学与哲学关系上呈现的“思辨科学”。在这里,也应注意把“科学”的这两种形态区别开来,即把“科学”的严格意义(“实证科学”意义,这是科学的一种内在本质)与“科学”的非严格意义(“思辨科学”意义,这是科学与哲学的一种外在关联)区别开来。事实上,“思辨科学”概念中的“科学”也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而只是指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亦即“哲学”本身)。因此,界定“哲学”是一门“思辨的科学”的最终意义也仍在于把握哲学的本质特征及其与科学的区别。因此,对哲学本性及其与科学区别的辩证认识就可深化为下述命题:“哲学只能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而不可能是一门实证的科学。”这一命题主要包含下述含义:首先,“思辨”是哲学的本质特征或特殊本质,亦即是哲学(作为一个“种”概念)的特定本质。在这里,“科学”概念也是在一般广义上使用,即指一种“知识体系”,在此意义上,“科学”(作为一个“属”概念)就可包含“哲学”。因此,说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不过是说,“哲学”作为一门思辨的学科是可以被包括在广义的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系统中的。即使这样把哲学界定为一门“思辨的科学”,也并没有把“哲学”和严格意义的“科学”混同起来,“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仍具有与一般狭义的“科学”亦即“实证科学”的本质区别。事实上,要把哲学与科学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开来,除了说“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之外,并没有别的方法。在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也都把哲学视为一门特殊的从事概念推演的纯粹思辨性的科学或学科,而他们界定哲学的本意或要旨也正在于要把哲学同一切经验科学或实证科学区别开来。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最初的科学分类思想,其中哲学(他称为神学或第一哲学)就已具有研究“存在”的超验、思辨的特性,哲学作为“本体之学”或“形而上学”就已和数学、物理学等专门的科学区别开来。[2](P57、P222)康德则更明确地认定哲学应是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或一种“纯粹理性的思辨科学”[3](P168)。其后,黑格尔进一步把哲学界定为“思辨哲学”或“思辨的科学”而与具有认识的相对性与局限性的“实证科学”或“经验科学”[4](P9、P58)区别开来。依据这些哲学家对哲学本质的理解与界说,我们也完全可以把哲学界定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或“思辨哲学”。其次,“实证”是科学的本质特征并由此与哲学区别开来。诚然,科学活动也要运用一定的理性思维或逻辑推论,也要对经验材料进行一定的理论概括或总结,然而,科学研究的根本方法却并非思辨或纯粹的逻辑推论,而是必须依靠经验观察与实验,而科学的理性思维或推论也要以现实事物为对象,要以对现实世界的经验观察为基础。因此,科学也就总是具有一定的“对象性”、“经验性”,或者说,科学最终还是以经验观察为基础或依据,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经验性与实证性的基本特征。诚如黑格尔所说:“一切科学方法总是基于直接的事实,给予的材料,或权宜的假设。在这两种情形之下,都不能满足必然性的形式。所以,凡是志在弥补这种缺陷以达到真正必然性的知识的反思,就是思辨的思维,亦即真正的哲学思维。”[4](P48)由于哲学和科学在研究方法或认识方式上的特征恰好相反,因而二者在推进人类认识上也就具有“互异互补”的性质。再次,认识哲学与科学关系的要旨还在于把二者区别开来,而此种区别的本质又在于哲学具有“超科学性”。诚然,哲学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哲学的“科学性”也仅是哲学的一种属性,哲学还具有一定的“人学性”乃至“神学性”(历史上的哲学总具有与宗教的密切联系),然而,哲学的根本特性却并非“科学性”或“人学性”,或者说,哲学既非“科学”亦非“人学”,哲学就是哲学,哲学的根本特性是“思辨性”,哲学乃是一门特殊的从事理性思维与逻辑论证的思辨的学科。哲学的思辨性或其理性批判与反思的形上本质,构成了哲学的“超科学性”,并最终将自身与科学区别开来。

科学与哲学范文

关系学等一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所提出的大量新课题,并向传统理论提出的新挑

战,以及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走势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internet/哲学社会科学/网上文献

【正文】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一场由信息革命带来的深刻的社会变革。以internet为核心

的这场信息革命,将极大地改变着人类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intern

et作为信息时代的标志,它的出现,涉及到广泛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尤其和哲学、社

会学、法学、经济学、新闻学、国际问题研究等诸多学科关系密切,引起社会科学研究

工作者的极大关注和兴趣。它不仅提出了大量新课题,也向一些传统理论提出了挑战,

并将不同程度地对社会科学研究的走势产生影响。

1internet向传统的社会科学理论提出挑战

在经济学领域,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造成冲击。在传统经济概念中,生产取决

于所用生产要素的数量,特别是劳动、资本、设备和资源(物质的),信息或知识只被

视为外部因素,不是生产函数的完整组成部分,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核心是资本积累;

而在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知识成为可再生的重要资源,经济增长更直接地

取决于知识的投资,知识创新、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其次

,劳动价值论需要发展。实践证明价值规律虽然是正确的,但是信息产品与传统意义上

的商品有所区别,它使商品的质发生了某种改变,其目的不仅是为了交换,而且还有分

享的含义。那么,信息产品的属性是什么,当度量信息产品的价值时,知识和创新在信

息产品价值的构成上占有多大的比重,怎样测定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需要进一

步探讨。此外,经济稀缺理论、保护贸易理论等也受到挑战。

在哲学领域,internet突破了传统哲学的理论思维和逻辑框架,改变了传统的时空

观,同时赋予哲学一些基本概念——“实在”等以新的内涵。如“虚拟实在”也是“实

在”,在信息网络空间是人类生活空间的延伸这个意义上,它是实在的,同时它不仅超

越了物理的四维时空,而且造成了更多维数的可能性空间。internet还向传统认识论中

的二元对立模式,特别是认识和实践的对立提出挑战,提倡智慧型思维,创造了新的思

维方式。

在社会学领域,对internet给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带来的影响和变化,用

传统的社会学观点和概念难以解释或不能涵盖。如社区概念、社会成员互动模式、社会

分层理论等等,都面临着挑战。

在法学领域,internet将改变传统的法律思维方式,即习惯于对与错的非此即彼式

的思维。同时,internet对现行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传统的法律制度是按照地理界

限划分,以国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国界是法律规范有效的界限,如民商法、刑法、知

识产权法等都有着明确的地域概念。而internet超越了国界和时间,网络形成了新的时

空,这对传统上习惯以地缘界限建立的法律制度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新闻学领域,internet冲击大众传播理论。在大众传播理论中,职业传播者、媒

介和受众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从网络传媒来看,这三个要素均已发生重大变化。一是in

ternet不仅改变了职业传播者获取信息的方式,也改变了传递和信息的方式;二是

大众媒介与网络融合形成新的媒体,网络上各种新闻组或信息站点也成为一种新的媒体

;三是internet改变了“受众”的概念和关于“受众”的理论,每个网民不仅是信息的

接收者,也可能是信息的创造者、者或交流者,它改变了传统媒介的“传—受”关

系,建立的是新型、平等的交互关系。大众传播理论的基本问题是大众传播的性质、过

程和影响,特别是它是如何在心理上、社会上和文化上影响人们的。面对网络传媒的迅

速发展,这些基本问题都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化,需要对原有理论进行扬弃或重构。

在国际问题研究领域,internet的发展将会影响思维方式,进而引起研究国际政治

、国家安全模式的变化;同时,对一系列在信息时代产生的国际政治与经济问题,需要

作出预测,进行理论概括,这是目前面临的理论问题。

2internet向哲学社会科学提出了大量新课题

internet代表着一个正在到来的新时代,伴随着大量还未被认识、有待认识的新问

题,引起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关注。哲学工作者在探讨:internet的出现,对人们的观

念与思维方式带来了哪些改变,我们应以什么样的观念迎接信息社会;它给予社会生产

方式、人们的交往方式带来了那些变化,并对已经发生、可能发生的社会变化进行探讨

;研究从工业化社会进入信息化社会的文明的转型。

经济学工作者在研究:宏观上,世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

的转变,知识经济的特征、主要内容和运行规律,知识产品、信息产品的价值度量问题

,知识经济的现状、未来以及我们的对策等等。微观上,研究电子商务带来的新变化。

开展网上贸易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体现,如何进行金融结算?网上贸易超越了国界,如

何保证国家行使主权,进行国家监管?在研究网上贸易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易手续等

优越性的同时,怎样推动它的健康发展?另外,网上贸易除了传统的商品贸易外,服务

贸易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交易的科技含量加大,如何搞好网上的服务贸易?

对网上“虚拟社会”的研究,正在成为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在虚拟社会中

,社会成员是怎样发生关系、进行互动的,它如何改变了社会结构,引起了社会认知和

价值观念的哪些变化?internet引起现代社会交友方式的变化,如何看待网上征友、网

络婚姻走进我们的生活,internet对现代人际关系、社会整合又将产生怎样的作用?另

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研究课题是当代信息技术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将导致整个社会结构改变

,形成新的社会分层。虽然目前对internet的研究,在社会学界尚属前沿性的课题,但

是不容忽视。

法学研究人员在密切关注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发展internet方面的政策法规

和基本思路,并着手研究与internet相关的立法问题。第一,对已有法律进行补充,如

新刑法,网络犯罪的界定与制裁;著作权法,增加著作权人享有“展示”(display)的

权利;出版法,增加网络出版物的内容;保护消费者权利法,享受网络服务是否列入消

费者的权利;针对电子商务发展所涉及到的有关法律如合同法、民商法等制定政策,等

等。第二,进行新的立法。对internet带来的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必须进行新的立法。

如网络域名管理,isp(服务商)的管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隐私保护法(针对网络既

是公开的、又是隐蔽的情况,凡属于个人在网上从事信息交流、发送活动过程都应受到

法律的保护)等等。

internet作为一种新兴的大众传播媒体,已经引起新闻学研究的关注。网络媒体同

以往传媒不同的特点、作用和功能,这些都是新闻学研究的新领域。值得注意的是,未

来信息传播的发展打破了新闻学传统的五“w”,即表现为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和其他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信息交流。当前新闻学对internet研究的热点问题有:

第一,网络出版物的管理。报纸、广播、电视及书本式出版物都有着严格的审批手续,

而网络出版物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涉及版权、法规等问题,网上什么是需要保护的,

怎样有效地保护等。第二,网上色情等不良信息问题。它们妨碍了网络的健康发展,应

该怎样克服。第三,网络传媒与传统传媒在特点、功能和作用等方面的比较研究。

internet对国际问题的研究增添了新内容。表现为研究观念在改变:如国家安全问

题,过去对边疆的认识,主要以地缘为界,扩展到领海、领空,而internet使时空观念

发生变化,安全边疆的观念也相应发生改变。研究领域在扩大:如国际安全领域中,信

息安全正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恐怖主义的内涵增加了黑客、信息犯罪的内容;国

际冲突除了战争、经济等形式外,信息战已经开始点起烽烟;信息战,也许最能体现冷

战后冲突的新特点,21世纪的战争,也许首先是信息的战争。这一点已成为很多专家的

共识。随着世界范围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信息安全将日益成为安全的主题,信息安

全将成为国际安全研究的重要内容。

3internet对学科发展产生的影响

目前对internet的研究,虽然还处于介绍、普及阶段,但是伴随着internet的发展

,对internet的研究将会逐步深入,产生一些新兴学科或新的研究领域。如internet经

济学、网络传播学、知识经济、网络立法、信息安全、网上贸易研究等等,这些研究有

些处于学科的前沿位置,有些尚处于学科的边缘。尽管研究的侧重点和内容不尽相同,

但有几个趋势是共同的:一是多学科、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研究趋势明显增强。intern

et的出现,对社会科学提出了跨学科研究的客观要求,由于它涉及到经济学、社会学、

政治学、法学、哲学、伦理学等许多领域,分散、孤立的研究都不足以作出合理的解

释或科学的分析,因此对internet的研究,呈现出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的走势

。二是对internet的研究,不仅是纯理论意义上的研究,而是更加侧重于应用性。当

前,学术界主要关注的并不是internet的一些抽象概念和原理,而是更注重它带来的变

化、影响和问题,使社会科学研究的应用性大大增强,与社会实际联系更加紧密。因此

,知识经济、创新理论、网络出版物的管理、网上不良信息及信息垃圾的治理、网络立

法、网上贸易等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三是对internet的研究,正在向着全面、纵深的

方向发展。学者们在研究中,既充分肯定、认识它的社会功能和积极影响,也不回避它

的负面效应和存在问题,特别是注意借鉴发达国家在信息化方面走过的弯路,以推动in

ternet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在本文的写作中,笔者先后访谈了中国社会科学院9个研究所的12位专家学者,

访谈笔记为本文提供了主要内容。

2朱葆伟,金吾伦.社会的信息化与观念变革.光明日报,1997,11,15、22

3卜卫.互联网挑战大众传播理论,“新闻研究工作座谈会”学术交流资料,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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