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范例(3篇)
时间:2024-04-02
时间:2024-04-0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高效便捷、整洁有序、美丽宜居城市为目标,着力改善城市功能品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强各种“城市病”治理。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科学谋划、对标先进、试点先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城市治理、生态修复、功能修补和街区整治提升,防止生搬硬套、大拆大建,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力戒形式主义、。
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将“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注重城市内涵发展,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强规划和建设统筹、地上和地下统筹、管理和服务统筹,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创新发展、共建共享。积极推动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遵循群众意愿,动员群众参与,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宜居宜业宜游城市。
(三)工作目标
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管理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到2022年底,城市功能与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与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与魅力进一步彰显,中心城区承载力进一步增强。长期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完善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补短板,完善城市功能
(四)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新区、太平经济开发区等区域道路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打通各类“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堵点,城区率先消灭“断头路”、全面完成“白改黑”。到2022年底,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面积率达到15%以上。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加强城乡郊野绿道建设。坚持“新建配建停车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为辅助、道路临时停车为补充”原则,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新建北海南路北海市场地块等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鼓励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五)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施区供水系统续建工程、谭家桥镇天然气工程、新华乡天然气工程,推动城市道路、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向城中村、老旧小区、重点乡镇延伸覆盖,到2022年底,新建改造市政道路3公里、供水管网42公里、燃气管道90公里,消除市政设施空白点;加快既有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和瓶组供气设施改造。加强6座城市桥梁监管,完善桥梁相关信息,实行“一桥一档”管理,消除危旧桥梁安全隐患。
(六)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到2022年底,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网4公里以上、新建市政污水管网1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建成区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健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管机制。
(七)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满足分类处理需求。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可回收物有序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城乡生活垃圾全部运输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处理。城区配套建设仙源西路垃圾中转站。加快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2022年6月底前建成并运行。启动建设建筑垃圾调配(处理)厂,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监管。
(八)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遵循群众意愿,以补齐小区功能短板为切入点,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通信、停车等需求,实行基本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和配套建设停车场、活动室、物业用房等提升型改造;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环境,实施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便民设施等完善型改造。到2022年底,完成改造11个老旧小区、惠及3504户。
(九)加快城市各类专业市场配套。根据《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加快城市物流、建材、废品收购、二手车、蔬果批发、水产、花卉等专业市场和商业网点、社区便利店规划建设,促进商业发展与人口规模结构、土地使用和自然环境容量协调发展。各类农贸市场及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规范设置龙井西路再就业一条街便民摊点,规范管理平湖广场夜市摊点,引导早餐、夜市等流动摊贩规范经营。
三、强弱项,优化管理服务
(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政府高位推动、城市社区具体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专业公司提供服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依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并实施《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到2022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底,实现非公共机构全覆盖,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
(十一)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可机械化清扫区域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常态化、拉网式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源头控制,强化末端治理,全面推进油烟净化设施安全使用,着力解决油烟扰民问题。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渣土运输车严格实行源头化、密闭化、公司化管理,强化日常联管联控,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处罚。持续推进城镇公厕提升行动,力争到2022年底,城镇公厕达到每平方公里3座以上,人流集中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小于2:1。
(十二)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积极开展“无违建区”创建活动,依法治理违法建设,努力实现“存量治理到位、新增管控有效、防控机制健全、社会平安稳定”的目标。到2022年底,全区城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得到全面治理,治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十三)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净化人行道,清除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各类废弃杆桩、线缆等障碍,改造配电箱、变压器、信号柜等设施设备,探索实施路灯杆与其他各类杆线并杆减量、多杆合一,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通畅性。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和背街小巷严管要求,清理和取缔违规接坡、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擅自占用、损毁无障碍通道,清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停车泊位,整治私设地锁、路锥等路障行为,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控。
(十四)加强城市立面安全整治。严格执行《市城市容貌标准》,规范建筑物的晾衣架、遮阳棚、卷帘门等设施,建筑外立面不宜设置防盗网、防盗格栅、花架、花台等设施,确需设置的应当采用内置方式。对各类架空管线进行整治,统一纳入地下综合管廊或共同管沟,暂时不具备纳入条件的进行统一规整。开展“清爽街道”整治工作,对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耳朵”广告、LED显示屏、门牌店招等广告设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准入、设置、监管等环节,创新广告形式,提升广告档次,建立健全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
(十五)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严格对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手册及《中共区委办公室关于完善文明创建包保机制的通知》(函〔2019〕17号)要求,加强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力求通过有效治标,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以各单位与社区共驻共建为契机,要求党员干部带头交纳物业服务费,由社区将党员干部交纳物业服务费纳入共驻共建范围,并积极引导居民按时交纳物业费,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公约,为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保障;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卫生保洁常态化、绿化维护常态化、牛皮癣清理常态化、公共照明维护常态化、行业规范管理常态化、物业公开栏设置常态化、小区基础设施维护常态化、日夜巡常态化等八项常态管理机制形成;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健全投诉、回访等相关档案登记工作,继续以创建电子档案、规范表格记录为工作重点,做到全面、详实,有证可查;加强物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积极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参加各项技能培训。
四、提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十六)完善公共配套服务。按照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等于一体的要求,规划建设邻里中心,构建“15分钟生活圈”,为百姓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
(十七)提升城市水环境及绿化品质。全面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到2022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目标要求,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进一步完善城市绿色开放空间体系,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打造一批街头游园,建设蒋家山遗址公园。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山体、水系、湿地、绿地的生态修复,系统开展小微生态功能空间建设,合理划定城市蓝线、绿线,完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切实保护古树名木。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严控“大树进城”。做好城区苗木、绿化带日常养护工作,对城区主要地段的6万平方米草坪混播实施定期修剪和补播,达到四季常绿。
(十八)展现城市文化风貌。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充分体现城市地域文化、特色、底蕴、特质和时代风貌,提升城市景观品质。积极谋划甘棠老街整治修复行动,创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模式,整治提升街区历史风貌特色,加强不同时期的城区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档、挂牌保护工作。注重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从品质、环境、文化、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增强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宜居性、宜游性。
五、抓长效,提升治理能力
(十九)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职责。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行政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一要求,适时调整和明确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职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
(二十)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实施数字城管功能拓展和智慧化升级,实现市容环卫、市政公用等专项业务应用。积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项目智慧城管建设,逐步实现对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排放指标等关键数据的实时监测和互联共享。提升城市管理类事件处置精准率,强化事件流转、交办、督办,提高事件处置准确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实现对城区的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充分发动网格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类问题事件数据采集。
(二十一)推进城市管理专业化。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城市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入专业化城市管理和服务运营商提供专业化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完善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实行精细化管理的监管和考核。
(二十二)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加大城区市容市貌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发挥街道社区社会基层组织的宣传作用,大力培养市民参与意识、责任意识。深化执法引导,加强城区市容市貌整治规范力度,严格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提高市民自觉规范意识。实行失礼曝光,加强市民行为规范劝导,发挥新闻媒体视频曝光作用,开展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失礼曝光”。完善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微信公众服务号功能,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和监督城市环境秩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六、健全保障制度,完善政策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有关乡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健全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效能综合评价机制、网格化责任机制、社会公众参与机制等工作推进机制建设。
(二十四)拓宽融资渠道。有关乡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停车场、特色街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全面开放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等市场,推行政府向社会企业、公共机构购买服务和PPP模式。
(一)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文明执法。在执法业务、政治学习方面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抓好作风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廉政勤政、廉洁自律;服务于群众,做好投诉受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打造一流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深化城市容貌精细管理,力促市容环境上水平。继续深入实行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突出精抓细管”,在防反弹、求巩固、促提高、出亮点”上狠下功夫,提高管理标准,细化管理环节,大力推行高效、精细和长效的城市管理方式,突出城市容貌管理的特色化,创造整治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打造广告牌匾精品工程,力争达到全国一流。淘汰低档次的广告,对每条街路的广告牌匾实行统一规划设计,达到规格小型化、制作高档化、形式美观化,主要路段的广告牌匾样式达到全国一流标准,打造全国一流水平。
(四)小城镇城管执法全面托管,提高小城镇的管理水平。小城镇城管执法实现全面托管,加大对小城镇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小城镇容貌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小城镇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小城镇执法中队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快城管城乡一体化进程。
(五)加大市政管理、绿化管理领域的执法力度。严查城市道路挖掘、践踏绿地、毁坏绿化苗木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车辆超重、乱停乱放、泄漏遗撒、沾泥上路、乱倒垃圾和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维护城市建设绿化成果。
(六)严查违法建设,规范各类市场。加大对违法建设、影响市容市貌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查处和拆除力度,扩大规划执法的覆盖面,严控新的违法建设出现。积极参与旧城拆迁改造以及政府安排的其它拆迁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城区内的旧货市场、煤炭市场、建材市场、钢材市场、废品收购站点以及几处农贸市场等进行规范治理。
(七)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依法行政。针对执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进一步完善权力公开、阳光执法运行机制,推动城管执法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八)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督查,奖惩分明,在全局形成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
实施“精细管理”之前必须明确什么是“精细管理”。精细管理从概念上说,是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是通过规则的系统化和细化,运用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手段,使各组成单元精确、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精细管理要求在管理中突出细节、数据、流程和工具,避免权力、经验和感觉的干扰。
基于精细管理的概念,从环境建设领域深入理解精细管理应从以下九个方面入手:
一是精细管理应是一种管理方法。管理是将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能的过程。实现精细管理必须建立科学量化的标准和可操作、易执行的作业程序,以及基于作业程序的管理工具。
二是精细管理是一种管理理念。它体现了对完美管理的追求,是严谨、认真、精益求精思想的具体贯彻。
三是精细管理也是一种管理要求。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手段,对作业流程的实施严谨、精确的管理,是实现资源发挥最大效能的重要方面。
四是精细管理应突出服务意识。要求管理者从监督、控制为主的角色向服务、指导为主的角色转变,要更多地关注和满足被服务者的需求。
五是精细管理应是在已有管理手段上的提高。精细管理应关注运行管理的各单元和各连接环节,更多的是基于原有管理基础上的改进、提升和优化。
六是精细管理应体现优化和便捷。精细管理不是无限放大管理细节,突出细节才能保障整体流程的顺畅和高效,应通过精细管理实现流程和运行的快速便捷,而不是更加繁琐。
七是精细管理应突出责任意识。精细管理流程的顺畅高效是各环节高度明确责任的体现,落实责任就必须有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进行约束。
八是精细管理应宏观微观并重。在管理细节方面需突出精细管理的意识、方法和手段,但不能仅限于细节的精细。在宏观管理方面,在大的统筹协调方面,也应突出精细管理的要求。
九是精细管理应是持续的过程。精细管理不是运动,内外环境的变化和被服务者的要求都需要精细管理进行持续的自我完善,我们需要建立一种自上而下积极引导和自下而上自觉响应的、具有自我适应能力的常态化精细管理模式。
基于以上几点认识,应该明确首都环境建设领域的精细管理应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环境的规划、建设以及运行服务和保障,需要有效整合首都环境建设资源,全面推动环境建设体制机制的创新,在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责任落实、考核评价、信息共享等方面大胆突破,才能理顺各种管理资源,实现城市环境精细管理的常态化的转变。
二、环境建设精细管理需突破的问题
在目前的情况下,实施环境建设精细管理面临的问题有很多,如着眼取得根本性的突破,最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建轻管的思想与模式。城市建设固然重要,科学的规划和高标准的建设为城市管理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条件,没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建设,必定给城市管理带来事倍功半的难度。但对于首都北京来说,大规模的大拆大建时期已经走过,目前需要的是城市环境和管理的相对稳定,这样才有利于城市和经济的稳步发展,才有利于首都北京风貌特色的保护,才能满足群众对环境相对稳定的需求,才能有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长期以来,我们经常提到“三分建、七分管”,但实际情况是重建轻管的思想依然顽固,首先从财政体制上就没有根本扭转。因为建设项目资金有保障、资金量大,一些管理部门也争着上项目、搞建设,但在管理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维护和管理的费用标准偏低、人员队伍短缺、技术手段落后等相关保障缺乏,导致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部门疲于奔命,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长此以往导致管理动力不足和管理效果不佳。因此,基于“重建轻管”下的各种管理体制、机制和模式,必须向“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方向转变,加大管理资金投入、提高经费标准、壮大人员队伍或进行相关部门及队伍的整合等,才能真正推动精细管理的落实。纽约、东京、伦敦等世界城市的建设历程已经证明,管理出效率、出效益、出财富,只有城市管理得好,才能巩固和发展城市建设成果。
第二,部门行政的分散与低效。城市环境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城市环境问题也多为综合性问题,但目前部门分工越来越细,部门利益的驱动导致在环境管理方面难以形成合力。很多法规政策也是从部门行政角度订立的,带有部门利益色彩,规避了管理风险,在实施中遇到了很多难以协调的问题,尤其在处理综合性问题上显现出部门行政的低效。在城市环境方面,部门分工的精细并不能体现精细管理的要求,它导致了综合管理的困难,这是强化细节、忽视整体的显著体现。专业管理的视野局限、责任局限形成了环境建设整体格局的短板,妨碍了整体流程和城市运行的顺畅高效。因此,实施精细管理必须打破部门壁垒,在目前的形势下,必须强化全面统筹协调部门的权威地位,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办法改善部门各自为政的情况,将部门分工细化,从精细管理的障碍变为精细管理的优势,充分调动专业部门的积极性,同时又服从于整体城市环境精细管理的需求,这是我们精细管理需要努力的目标。
第三,环境责任的模糊与漠视。在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成立时,郭金龙市长提出首都环境建设委员会要在管理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形成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为统筹协调主体,各部门为管理主体,各区县为责任主体和各街乡为实施主体的环境建设格局。但长期以来,个别部门单位和少数人漠视环境责任,导致环境问题频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市管理重心下移问题。城市管理在基层的责任较为模糊,尽管多次提管理重心下移,但依然有很多环境管理责任不在属地管理范畴,划分责任非常困难也难以实施。第二,个别规划建设单位漠视环境责任。有的问题是规划建设部门和单位在规划建设时没有为后期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有的问题是部分开发商、道路建设单位不履行规划职责,遗留很多诸如拆迁不到位、公共设施设置不合理、停车设施不足、商业网点分布不合理等多种问题,导致后期环境问题频发,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规划建设短视和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完全由后期末端管理部门承担,这种情况十分不合理,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这就是规划、建设、管理流程没有统筹好,管理标准与规划建设标准有冲突的表现,在这方面就要严格追究相关建设单位的违规责任。第三,有的专业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惰于执法,以人员不足、经费有限成为不履责的借口,但又不愿将执法权限划入综合执法范畴,导致很多问题发展成为痼疾顽症。第四,群众的认识问题。少数群众和社会单位都认为环境是政府的事,因此品头论足的多,参与其中的少,应该明确城市环境建设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更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主动参与到环境维护和管理中来,在这方面还要加大宣传动员,注重宣传角度,形成全社会维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和舆论氛围。
三、环境建设精细管理的基本原则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认为环境建设精细管理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全面统筹。不仅要统筹相关部门形成管理合力,更要用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和建设流程,参与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核,为后期管理打下基础。
二是资源集约。精细化管理要立足减少行政成本,要公开相关部门公共管理信息,充分利用已有的视频监控、网格化管理、交通监控等资源,做到部门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
三是科学高效。在各类工作标准和法规制定方面,要立足以人为本,引入相关领域权威研究机构参与制定工作;在机制方面要立足运转高效,杜绝部门利益的阻碍。
四是权责一致。根据权责对等原则,明确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环境管理职责,赋予基层管理部门相应的管理权力,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推行考核评价和行政问责。
五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实施各具特色的精细化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符合区域特色的各类标准和措施,实施各具特色的环境建设和管理。
六是科技应用。在建设方面通过新材料和新手段的应用,实现各类设施功能的有效发挥;在管理方面,加强卫星监控、数字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探索新的科技手段,完善精细化管理工作。
七是强化保障。城市管理方面,资金、技术、人员等相关保障必须落实,才能实施更加高效便捷的城市管理,才能从管理中体现服务的思想。
八是群众基础。很多环境问题必须发动群众、走群众监督的道路才能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群众在参与中受惠就会更加积极支持环境建设,必须在环境建设工作中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
四、环境建设精细管理的实施重点
完善的环境建设精细管理涉及内容繁多,大体来看大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明确环境建设精细管理的范畴。主要是开展对城乡环境建设总体状况的调查,重点是城市网格化管理部件基本情况,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状况,各市政、环境、服务设施的权属,问题处理流程存在的不足,法规政策的空白,各类管理办法、工作标准的框架和需求,考核评价的形式等,建立环境建设总体情况数据库。组织环境建设相关领域专家开展问题分析和研究,探讨环境建设精细管理的差距和办法,提出环境建设精细管理的总体架构。
第二,要从规划入手控制城市建设和管理。城市环境是有机的整体,绿地、水系、交通、环卫、管线、广告、市场、停车等都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而形成统一的、有秩序的城市环境容貌。在规划方面,应着手统筹制定环境建设相关领域的规划,通过规划指导和规定相关建设行为、管理行为。这就需要将环境建设相关领域统筹考虑,从统筹角度制定较为完善的规划指导体系,为建设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要制定形成环境建设精细管理标准规范体系。目前在专业技术标准、专业管理方面的标准较为完善,但在综合管理、城市运行、区域标准等方面的标准较为缺乏。因此,必须明确环境建设标准体系的框架,也就是明确标准体系的范畴,需要哪些标准,以及需要完善什么标准,需要制定什么标准,需要什么样的标准等等。这就需要进行相关研究,协调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根据专业标准提出相关需求,统筹协调部门提出流程管理标准,同时注重标准的量化、操作性和科学性。目前来看,“块”的标准和流程管理标准较为缺失,比如主要大街和地区管理标准、胡同街巷管理标准、问题处理流程规范、统筹协调的规范等,都需要组织专家、区县和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制定和审核评估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环境建设标准规范体系。
第四,要逐步实现环境建设领域的权责一致。按照“市区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权随责走、责随事转”的城市改革方向,环境建设精细管理必须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明确市与区、条与块的职责分工,做到责权统一。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落实街乡基层管理责任,对于辖区内的各类环境问题,街乡根据自身权责,切实落实管理和监督职责。制定措施严格落实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服务设施、道路管理等权属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环境管理责任,管辖权的行使必须与环境责任的落实同步进行,同时推进部分设施、区域环境、居住小区环境管辖权下放区县。在强化权责的同时,要完善配套的资金投入机制,保障责任的落实。
第五,要实现环境建设相关资源与信息共享。精细管理的实现依赖管理手段的进步。目前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已经覆盖城六区和昌平区,但在其他领域,如规划用地、建设项目、执法监督、公共安全、交通监控、市政监测、金融商业、医疗卫生、应急处理、群众举报、考核监察等均建设有信息化管理网络,这些网络也是城市运行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本着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原则,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应与上述网络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扩充建设为城市管理综合信息服务监督平台。这将极大地推进精细管理的手段进步,为精细管理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六,要建立健全环境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目前,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办已经出台了《首都城市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这一办法如配以有力的实施细则,将改善环境建设方面考核评价乏力的局面。考核评价应该是涵盖条块的考核评价,在手段方面不仅要进行严格的专业考核,更要逐步加大社会评价的比重,让群众从切身体会出发进行评价。城市环境的管理是城市的核心,也是为群众服务的重要体现,应把管理绩效作为政府考核评价的重中之重,应将城市环境的管理绩效纳入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评价之中,大力推动环境建设考核评价纳入组织人事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内容。考核评价体系最重要的是奖惩办法的落实,必须制定严格的奖惩办法,对于环境建设方面不作为、推诿和群众反映不佳的,要坚决依照相关人事规定和监察条例进行严格处理,逐步实现环境建设考核评价的一票否决制度。
第七,要建立适应环境建设精细管理的财政保障体系。首先要全面推动市、区、街三级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完善和量化,便于落实财政资金。其次是要制定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量化不同工作的标准,明确财政投入依据。根据事权、财权对应原则,必须明确日常管理维护项目和标准,有些项目需要提高经费标准,落实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的资金保障。第三,需根据环境建设临时性工作较多的特点,预留财政预算指标和机动资金,满足应急工作需要。还有,就是要以考核评价体系为依据,逐级建立精神和物质奖励制度,落实奖励资金,尝试以奖代补,加大激励作用。同时还要实现多元投入,在某些领域通过市场运作方式解决资金投入,打造社会资金投入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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