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学德育工作的思考范例(3篇)

时间:2024-04-07

对小学德育工作的思考范文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对小学德育工作的思考范文

一、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目标

1、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目标

幼儿园和小学(义务教育阶段1~6年级)德育工作主要通过生动活泼的校内外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社会常识教育和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其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初中(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除了继续进行“五爱”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外,侧重于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他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社会公德及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高中阶段,注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目标要加强整体衔接,防止简单重复或脱节。

2、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

二、进一步突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1、民族精神教育。每年9月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各校要结合新学年开学、新生入学教育、庆祝教师节、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和迎接国庆等活动,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介、渠道和阵地,采取参观、演讲、主题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2、诚信教育。培养中小学生诚实待人、守时守信的优良品质。在小学开展“好孩子要诚信”教育,在初中开展“社会公德讲诚信”教育,在高中开展“我愿做个诚实人”教育。大力倡导诚信作业、诚信考试,坚决杜绝中小学生考试作弊、作业抄袭等不诚信现象。

3、养成教育。认真执行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4、心理健康教育。根据中小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他们处理好在学习、成长、择业、交友、生活等方面的矛盾和困惑,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他们正确认知自我、调控自我、承受挫折、与人交往、适应环境的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活动。

5、法制教育。加强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教育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教育,坚决防止、进校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后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严格控制在校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6、安全教育。完善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健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和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重大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意外伤害等重大责任事故。探索建立学校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7、网络文明教育。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文明上网和网络安全的教育,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积极创建并管理好校园网站、德育网站,探索利用网络实施德育的途径和方法,营造绿色网上空间。

三、广泛拓展中小学德育工作途径

1、加强德育课程建设。要精心组织好小学阶段《品德和社会》、《品德与生活》,中学阶段《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职业高中的《职业道德》和浙江省地方课程《人·自然·社会》及*市地方课程等系列教材的课堂教学工作,确保教学人员、教学时间、教学内容的落实,充分利用和挖掘本地本校的道德教育资源。各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结合国内外的重大事件举办一次时事政策和形势报告会,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强化各类课程的德育功能。认真落实各学科“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结合学科知识教学,关注学生良好学习品质和高尚道德情操的培养,将教学与德育有机融合。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要注重对学生进行祖国的历史文化、基本国情、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等学科要注重对学生进行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和辨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教育;音乐和美术要充分发挥其学科的美育作用,提高学生对人类艺术美的感受力,陶冶其情操,培养学生健康积极的审美情趣;体育要培养学生不怕困难、奋力拼搏的顽强意志以及遵守纪律、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3、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将主题教育活动和德育实践活动列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实践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做到时间、地点、内容、范围落实,主题突出,注重实效。各校要利用综合实践课时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每学年至少看一场电影、观摩一场艺术演出、参观一次教育场馆。严格执行初中学生一般每学年不少于20天,高中学生一般每学年不少于30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让青少年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增长才干,锻炼成长。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做到“三化一性”即净化、绿化、美化,突出教育性。要充分挖掘学校的文化资源,努力形成校本文化特色。要结合区教育局举办的读书节、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开展各种主题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创办校刊、校报、校园广播站、电视台,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培育校园精神。

四、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1、建立中小学德育全员负责制。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应按照“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承担育人职责,学校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开展中学德育导师制试点工作,完善实施、考核机制,对优秀德育导师经教育局审核可按一定比例计入班主任年限。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班主任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要重点围绕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师德教育、研究能力等方面,全力抓好班主任,尤其是青年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校本培训。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和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进一步改善班主任工作待遇,提高班主任工作津贴发放标准。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形成“人人争当班主任,年年当好班主任”的良好氛围。建立班主任档案制度,对每学年的在职班主任进行统一登记,作为审定班主任任职年限和业绩的重要依据。各中小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研讨会,专题研究班主任队伍建设。

3、加强学校团队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少先队员、共青团员、青年党员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做好学校团队工作。认真办好中学生业余团校和高中业余党校,积极开展党、团基本知识教育,在高中学生中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

4、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中小学德育工作网络建设。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和设立家长接待日等形式,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开展现代家庭教育指导行动,促进家长由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家访,三年要达到100%。要利用社区的各种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寓教于乐、富有吸引力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使社区成为未成年人课余活动的乐园。切实抓好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

五、不断完善德育工作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中小学德育工作实行学校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指导思想,负责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区教育局将突出学校德育工作成效在考核校长工作业绩、评估办学水平等工作中的权重,并实施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校长问责制。

2、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机制和德育专题会议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由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参加的“三结合”德育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区教育局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德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交流、部署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

3、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理论研究。针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特殊家庭子女教育问题、网吧对青少年学生的不良影响问题和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等,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德育理论对德育实践的指导作用。区教师发展中心(筹)要有专人负责德育科研工作。

4、不断加大德育工作投入力度,完善培养激励机制。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都要落实德育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德育活动、培训德育队伍、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及表彰奖励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区教育局将建立每学年一次的区级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德育课教师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制度,并进一步完善评选条件。要适时组织德育名师评选,潜心培养我区中小学德育专家。定期组织中小学德育优秀论文评选。学校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享受学校中层待遇。校长、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班主任,可参加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系列评审。在专业职务评审时,校长、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任职时间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对小学德育工作的思考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德育大纲》、《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以社会要求与学生发展需要为契机,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和生理、心理素质。加强学校德育的科学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中学德育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而努力。

二、德育内容、形式与实施途径

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必须坚持德育首位的思想,把德育当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常规教育、专题教育、系列教育相结合,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心理健康教育为保证,社会实践教育为辅助,开辟多种德育途径,使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㈠常规教育

1、认真贯彻和落实《国旗法》,坚持每周星期一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结合形势教育、传统节日、纪念日及学校大事等,安排好国旗下爱国主义教育系列讲话内容。

2、加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守则》、《规范》和《学生一日常规》。

3、继续推行校园文明礼仪监督岗值勤制度,让学生干部参与校园管理,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锻炼的能力。

4、组织“校园巡摄”活动,用影像真实记录校园内发生的好人好事和不良现象,并利用闭路电视、宣传画廊进行宣传和曝光,弘扬正气,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养成。

5、继续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文明班级、先进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制度,利用校会、表彰大会等形式,表彰先进典型,促进良好校风、班风和学风建,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设。

㈡专题教育

1、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如“五四”青年节,举行表彰大会、校园艺术节等,弘扬五四传统,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情感。“七一”举办“颂歌献给伟大的党”演唱会,激发学生对党的感情。国庆节开展“祖国巨变”、“家乡变化”等专题讲座,增强学生对改革的信心和责任感。“一二·九”举行专题报告会、革命历史歌曲演唱会,让学生了解历史,树立勤奋学习、振兴中华的志向。

2、结合集体主义教育,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每年3月5日学雷锋,9月10日“教师节”前后,团委、学生会围绕“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这个中心,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为学校、为教师做好事、办实事,让学生在活动中接受自我教育,学会关心他人,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3、结合“三五”普法,开展法制教育。根据“三五”普法要求和学校特点,对各年级学生进行校纪校规、交通安全、法制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努力使学生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㈢系列教育

1、按照《侨心学校十大教育系列》对学生进行系列教育,通过举办报告会、专题讨论、演讲会、主题班会、组织社会实践等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理想向往水平、基本道德水平和意志行动水平,塑造其健全的人格。

2、办好“业余团校”,组织优秀学生和进步青年定期上团课,开展专题讨论,组织参观访问、社会考察等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党团基本知识,认清当前改革形势和当代青年的历史责任,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的热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团委要指导各班团支部成立学小组,并定期开展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推荐优秀学生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推优”工作。

㈣主渠道教育

坚持德育为首,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是我校一贯做法,全体教师要进一步增强德育意识,坚持教书育人,在课堂教学中结合学科内容、特点,挖掘教育素材,各教研组、备课组在制订教研计划、教学计划时,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突出教材中显性教育因素,二是挖掘教材中的隐性教育因素,三是补充教材外的相关教育内容,四是结合社会热点进行渗透。各科教师要努力提高教学艺术,不断探讨渗透艺术,提高渗透教育效果,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与教学内容之间产生有机的、必然的、和谐的联系,努力在潜移默化中给学生以春风化雨式的教育。

政治学科教师要发挥思想政治课的优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地突出政治课的德育功能,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结合教材、时事政治和富有教育意义的录相、影片等,有的放矢地进行德育教育,解决学生思想上的一些实际问题,让青年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正确分析和解释一些社会现象,学会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辨别思维的能力。

㈤心理健康教育

1、举办专题讲座。

结合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过程中表现出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了解中学生心理特点及有关心理卫生知识,使其学会想事做人的方法,提高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2、设立心理咨询室

在普遍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对少数学生在学习、生活及人际交往中碰到的一般心理问题给予辅导和帮助,通过咨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情绪的自我控制能力,掌握对付挫折和不良情绪的应对策略,形成良好的人格。

3、成立家长学校

家庭教育是学校德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德育有效性的重要途径。我校将成立家长学校,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教育经验交流会等,较为系统地向家长传授心理教育的知识和方法,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㈥社会实践教育

利用班会、团会、业余团校或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敬老院、汽车站、社区、工厂、农村等地进行参观访问、社会调查或公益劳动等,帮助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和人生,把书本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增强为振兴中华而勤奋读书的社会责任感。

三、德育队伍建设与领导

德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起着导向、推动和保证作用。因而,全校教职员工、学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德育队伍,保证德育工作的全面落实。

1、调整、充实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校党支部书记、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干部、团委书记、班主任、政治课教师等组成,并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德育工作的领导,每学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和研讨活动,健全落实德育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认真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中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实行每周一次班主任例会制度和班会集体备课制,做到认真备好、上好每一堂班会课,保证团支部活动时间,逐步实现班会、团会活动规范化、系列化。加强对班主任的思想理论和工作方法的培训,通过培训、专题研讨、老带新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艺术和管理水平。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和进步。每位班主任都要主动承担德育研究任务,每学期每人至少确定一个德育研究专题,提高德育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

共青团要针对中学生的思想实际和身心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锻炼中培养优良的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校团委要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团总支、学生会和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发挥他们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4、积极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三结合”教育协调小组的领导,每学年调整、充实“三结合”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三结合小组会议,加强对德育的研究,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联系,努力形成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校园环境和社区教育环境。,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四、德育工作管理与考核

加强对德育的管理,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是保证和推动德育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各职能部门要注意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与途径,同时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过程(平时)考核与终结(期中或期末)考核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的考核评估机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针对当前我校德育工作实际情况,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抓计划的制定

首先各部门要结合学校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坚持德育首位,明确德育工作内容,寓德育于管理、教学、服务之中,并指导制定具体的德育活动计划。

2、抓计划的实施

校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制定的德育内容,按月制定德育活动安排表,并纳入学校月工作计划,每周公布,在全校执行,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月计划的落实,确保活动按时按质进行。

3、抓工作的检查

德育处、团委要加强对德育工作的检查与评比,实行量化管理,要把每日常规检查与临时抽查结合起来,常规检查由值日干部和老师进行检查,逐日公布检查结果。教导处、团委要不定期对班级管理、班会、团会、常规教育、宿舍管理等进行抽查,按时评讲,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4、抓工作总结

为提高德育工作的整体水平,每学期各部门、班级要进行德育工作专题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德育工作成果汇报会,交流德育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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