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5篇)
时间:2024-04-29
时间:2024-04-29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常熟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企业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三)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二、企业复工后防控规范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属地政府报告。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5.企业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企业要督促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接触野生动物。
7.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8.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属地政府。
9.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具备条件的企业尽量采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由企业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报属地政府,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鉴于当前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热为患者的主要突出症状之一,体温测量是防控疫情的关键步骤和重要手段。为切实落实防控工作,做好防疫期间厂区员工的体温测量,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确保体温计数量充足,质量精良。
(一)体温计包括额温枪、水银体温计,必要时为红外体温探测器等。
(二)由采购部主导,因应需求,通过多种途径采购。
(三)在厂区员工以部门为单位,约30人左右配备一支。
二、严格测温操作规范,保证数据准确。
(一)操作人员在进行体温测量前,应详细阅读说明书,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二)做好体温计消毒、清洁、归零,水银体温计应将汞柱甩到36度以下。
(三)测量者清洗好双手,测量人数较多时应配戴口罩、穿戴手套,防止交叉感染。
(四)水银体温计使用后,需用75%酒精进行浸泡消毒。
(五)如显示体温异常,应使用不少于三支不同的测温仪重新测量,以确保数据准确。
三、严格实行“双测温”制度,做到守土尽责。
(一)进入厂区大门的员工及外部来访人员,由保安负责测温,无异常(即小于37.3℃)后方可进入;
(三)进入工作区域后,以部门为单位每日一次测温,本部门自行安排工作负责人。
(四)在进行隔离观察的员工,由其本人每日两次自行测量并上报给部门负责人。
(五)测温结果由测量者造册记录,存档备案。
四、发现发热情况及时上报,做好后续工作。
(一)发现发热大于等于37.3℃病例,由测温者马上向其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安排员工立刻离开厂区,各部门做好记录汇总并报行政部跟进。
(二)发现发热情况,按下述指引执行:
1.发热大于等于37.3℃,且有湖北经停、居留史或与湖北人员接触史的,马上致电120安排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医院诊治。
2.发热大于等于37.3℃,且无湖北经停、居留史或与湖北人员接触史,同时具有以下症状其中之一:明显全身酸痛、非常乏力疲倦、气促或呼吸困难者,马上致电120安排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医院诊治。
3.发热大于等于37.3℃,但无湖北经停、居留史或与湖
北人员接触史,且无上述不适者,建议其自行到三甲医院发
热门诊就诊。
(三)发热患者离开现场后,测温者应及时通知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其安排防疫消毒清洁小组对原逗留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消毒工作。
为切实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切实做好我公司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认真做好监测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适用范围
xx公司内所有的复工员工。
三、应对措施
1.隔离。发现员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企业应嘱其停工,并与其他人员隔离。
2.报告。同步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3.流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
4.送诊。如疑似“新冠肺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送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5.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出现疑似病人。企业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7.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
8.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并视情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发生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估情况,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9.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车间、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电梯、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
一同乘坐通勤车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
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者条件的人员。
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者,交由属地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
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预案管理及实施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公司复工后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职工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落实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职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应急处置流程图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员工企业暂时单独隔离报告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属地乡镇(街道)有无现场开展调查,询问流行病学史救护车转运戴好口罩,由企业专车送诊
1.协助疾控机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2.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
3.调取发病员工行为轨迹,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
4.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
医疗机构企业启动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排除诊断疑似病人1.发生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并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
2.发生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根据情况实施局部临时停工或全面停工。
确诊新冠病人
1.与病人共同居住、同工作等“6同”人员,就地减少流动。涉及到的场所消毒后启用。
2.密切接触者由属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
分类管理处置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加强疫点管理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环境消杀、专家评估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隔离方案根据省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控能力,现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隔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则,切实做好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公司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隔离对象
疫区返回人员、外地来(返)人员,尚未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
三、隔离办法
居家隔离人员:
1、上述人员应立即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同时主动自行居家隔离14天,由指定医疗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
2.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需经隔离管理人员批准后,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方可。
3.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隔离观察管理人员应每天掌握其健康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4.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居家隔离者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常临床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负责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治或送发热门诊。
5.居家隔离者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要通风2—3次,每次15—20分钟),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
6.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时,如居家隔离者无异常情况,指定医疗机构人员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
公司宿舍隔离人员:
1、住在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各自宿舍中进行14的天隔离。
2、公司提供床位、楼层设置洗衣机x台、开水机x台。其他个人物品由职工自行准备。
3、隔离观察人员就餐: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由宿舍管理员送至楼层楼梯口,观察人员自行到楼梯口领用。
4、隔离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由观察人员自行放置到楼梯口,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再由保洁人员投放到垃圾桶。
5、公司派专人每天对隔离观察楼层区域消毒2次。
6、在隔离观察期14天未满前,隔离观察人员不得离开观察区楼层。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疑似)人员安排
一旦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疑似)人员,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由相关部门接管处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新要求,本着确保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冠病毒在单位发生和传播,尤其在当前疫情防控阶段,使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及发生新冠病毒疑似病例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高效地实施管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重点防控部位
机关本部办公区、前后家属楼,各办公区、职工宿舍、食堂、浴池等。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工作,组织疫情事件的`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室、公司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组长xx负责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五、防控措施
⒈做好在岗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本单位是否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xx人员及其亲属子女,并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和公司疫情防控办(24小时值班联系人:xx),并做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各公司要做好隔离人员后勤保障和监督保卫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症状人员,就地隔离,及时联系定点医院,采取专业救治。
⒉统一信息上报。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并由公司疫情防控办统一信息,统一上报,做好疫情防控资料管理工作。
⒊加强消杀防疫工作。各公司开展大面积消毒工作,对办公楼、“两堂一舍”、门卫等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每日全面消毒。
⒋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要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要通过网站、微信、LED屏等途径广泛宣传,并做好温馨提示,将疫情防范措施张贴在职工出行醒目位置。各部室、公司要教育职工正确认识疫情,科学防范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⒌积极做好疫情预防工作。取消各种大型集会和聚众活动,关闭各类公共活动场所。日常学习训练时确保单人单桌、保持安全距离,劝导职工不擅自离xx,不走亲访友,不参与聚众活动。
⒍引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科学佩戴口罩、少流动、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使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设置就近隔离点
公司设置专门的临时观察隔离点,隔离点应配备消毒设施等符合医学观察点的设置要求。
七、应急物资准备
各部室、公司根据职工人数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护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如因市场原因无法采购的,各部室、公司统一报送至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经同意后统一采购和调配。
八、培训与演练
各部室、公司定期针对制定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职工进行演练,使职工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及疫情后复产复工方案模板的有关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以上的文章内容能够给大家一个实质性的参考意见。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产复工时间规定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_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二、企业复产复工条件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月18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2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84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5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三、复产复工报批流程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要求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五、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指导和服务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一)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2月10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三)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