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城市设计范例(3篇)
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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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是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的重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的重要措施,是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住房建设规划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20*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领导,认真制定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住房建设规划是对未来几年住房建设进行调控和指导的主要依据,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以及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是城市(包括县城,下同)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落实部门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编制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做好前期调研、专题研究、规划编制等工作。
制定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一是要以国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二是要立足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重点发展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三是要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相衔接。
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应在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城市人民政府要在进一步总结20*年住房建设计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在6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的住房建设规划(计划)报建设部备案,其他城市的住房建设规划(计划)报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深入调查,科学确定住房建设发展目标
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统计与分析任务重。做好这项工作,要加强全面调查,建立城市居民住房现状及动态管理档案,加强科学分析和预测。各地要充分利用住房现状调查的既有成果,参考城市住宅的保有量、成套情况、空间分布、产权状况、户均人口、户籍家庭数、流动人口居住情况、居民收入、居住需求意愿等情况,结合本地资源与环境等约束条件,人口和住房需求结构变化趋势,以及旧住宅改造、城市拆迁、市场需求和政策因素等,统筹研究确定住房结构、居住用地空间布局、设施配套和建设规模。
三、突出重点,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及要求
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要根据本地住宅需求情况,落实逐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合理确定居住用地供应规模、土地开发强度和住宅供应规模。要把普通住房供应作为主要内容,突出强调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06]37号)要求,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即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要明确提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及其他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的建设目标、建设项目、住房结构比例、土地供应保障措施等,并提出包括新建、存量住房利用等多种渠道的综合解决方案。
住房建设规划的成果由规划文本、图册与附件组成。规划文本应包括总则、住房发展目标、住房用地供应目标与空间布局、住房政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附件应包括规划说明、研究报告与基础资料。
关键词:旧城更新;自然环境;城市设计;改造
Abstract:Thenaturalenvironmentused,theregionalfeaturesconstructed,andthemeticulouslyurbandesignsareimportantintheprocessofoldcityrenewal.SoacaseofJieFangsouthroadremobilizationwasintroduced.Basedondeliberationurbandesign,takingadvantageofthenaturalenvironment,theroadhadberemoldedintoagracefulcityspacewhichharmonizedtogetherthecitybuildingandspace,mountainsandwater.
Keywords:oldcityrenewal;naturalenvironment;urbandesign;remobilization
1990年代以来,伴随经济和社会的快速持续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推进迅速,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旧城更新的速度、规模、尺度和再开发强度在历史上是无与伦比的,旧城更新对迅速改善城市环境,加速城市与经济发展,改善群众生活具有诸多益处。
但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在一些旧城更新中,由于缺乏精心的设计,忽视城市自然环境、地方特色,大拆大改,出现“千城一面”的倾向,致使城市失去原来的特色。因此,在旧城更新过程中,在妥善合理地解决诸如地方历史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拆迁安置等问题基础上,如何利用自然环境,进行精心的城市设计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为此,本文结合台州解放南路改造规划进行了探索。
台州市解放南路改造规划在解决拆迁安置的基础上,通过精心的城市设计,充分利用地块优越的自然环境,协调处理了商业与街道的关系、商业和山体的关系、创造了宜人的休闲购物环境,建设了区级商业服务中心,营造了城市形象;通过规划和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和环艺设计的配合,创造了优美的城市空间,还在商业功能的体现上做了有益的探索。
1项目设计背景
台州市是一个组合式城市,地处浙江中部沿海,其综合实力在浙江省排第五位,其主城区由椒江、黄岩、路桥三区组成,其中椒江区为台州市人民政府驻地。
“台州地阔海溟溟,云水长和岛屿青。”是唐代诗人杜甫的对古代台州山海风光的描绘。现代的台州市是一个开放、生态型的滨海城市,台州的城市空间形态特色为环绿心组团式城市,生态环境特色为山水型生态城市。(图1)
改造地块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椒江区东临东海,北靠椒江,城区内有枫山、凤凰山、白云山、太和山等自然山体,拥有山、江、城、海等独特的城市景观风貌,充分体现了“山在城中,景在山上,江穿城过,海临城东”的山水型生态城市空间特色。(图2)
2改造基地现状
基地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凤凰山东侧,西起凤凰山麓,东、南至海门河,北至凤凰新村,解放南路从地块中间穿过,基地东西宽约350m,南北长约960m,总用地为16.5hm2。规划区原为城市建成区,区内有长途汽车客运站、工厂、医院、旅社及居住,中部向西是一个四星级宾馆凤凰山庄的入口,基地东、西、南均为山体环抱,东侧有现状海门河形成天然界限,整体自然条件优越,但现状城市景观未经整治,城市空间较为杂乱,凤凰山东麓、南麓均为工厂占据,海门河西侧沿线被城市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占据,优越的自然条件未被利用。(图3)
3旧城更新面临的问题
3.1拆迁安置的压力
基地建筑密度高,除了部分工厂的工业厂房外迁,大量的居住、商业、办公、医疗、金融机构均要求就地安置,安置压力很大。
地块内原来的商业面积要就地安置,需要安置的商业类型较多,要求各异。地块内的住宅安置面积大,居民对居住环境要求较高。
3.2自然环境的利用
地块沿山、临河,在这一轮规划之前,该地块还有一个规划改造方案,由于规划方案沿街建筑后退道路较少,对山体景观遮挡严重,被否决。如何利用地块内优越的自然环境,实现“显山露水”,是该改造规划面临的又一挑战。
3.3商业功能的体现
地块沿街长度较长,既有大型商业,又有小型零售商业;既有综合商场,也有休闲购物的商业业态,各种类型商业要求各异,且要体现在综合服务功能上。如何处理商业与街道界面的关系?如何协调大体量商业建筑和山体的关系?如何创造宜人的休闲购物环境?这些都是规划要解决的问题。
4项目的定位
4.1环境优美的居住区
基地内需要安置的建筑数量和类型较多,其中有大量的住宅安置。依山沿河的地段位置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本次改造规划的目标之一就是建设一个环境优美的居住区,同时,妥善安置各种类型的商业、办公建筑,改善市民的居住、工作、购物休闲环境。
4.2城市形象标志区
解放南路作为椒江城区南北向的主要交通干道,是联系椒江区和台州城市中心区的纽带,是体现城市形象的重点区域,且改造地块位于凤凰山和枫山两座城市山体之间,城市河流在地块南侧和东侧通过,自然条件优越,有利于营造城市形象。
4.3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解放南路位于椒江区城市中心,是椒江区规划中的重点商业区,也是台州市的次级商业中心,地块商业价值较高。城市更新中应通过系统的规划,结合城市设计,协调各种类型商业之间的关系,创造业态丰富、功能完善、形象优美的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5城市设计的策略
5.1规划布局和城市设计
解放南路改造规划在路西侧沿山势布置低、多层结合的建筑,沿街退让出商业广场,形成较浓的商业氛围,也为突显山体形成了必要条件。(图4)
根据视距三角法,分析道路、广场的视线,要显出山体,必须将多层住宅尽量退后道路,靠近山体布置。住宅退让后,有利于避开城市道路的喧闹,同时在山体的环抱中,居住环境宁静,优雅。在山体和住宅区之间设置宽度7m左右的环山道路,道路随山体蜿蜒曲折,设置人行道,引导市民亲近山体;居住组团和沿街低层商业建筑之间设置道路分隔,道路也是商业后勤出入的通道。居住区用通透围墙分隔,实现封闭式物业管理。商业和住宅的地下车库及地下车库出入口均各自分开,互不干扰。高层住宅根据地形通过视线分析,布置在地块西侧,不影响在道路上观察山体。(图5)
西侧商业采用2~3层的低层建筑,建筑风格为现代中式,局部配合山体坡度,设置坡屋顶。在规划布局中,加大沿街后退,且建筑布置时沿道路设计了弧线型的休闲商业广场,流畅的曲线将整个地块分成四个不同的区域,根据商业类型的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的功能。由建筑后退形成的商业广场同时也是完整的一个步行系统,使人们在购物时可以在南北向600m的范围内免受城市交通的干扰。在南侧即06、07地块还设置了一条商业步行内街,即使雨天购物也不受影响。
解放南路东侧的高层建筑高低起伏,轮廓线变化丰富,序列感强烈,并与东侧的山体形成呼应,同时结合裙房设置临街商业,造型现代通透,与西侧的商业广场形成对比,具有强烈的现代新城市形象。改善解放南路两侧的环境景观,对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解放南路东侧住宅区人、车流由东侧庭院进入,沿河设置临水休闲区,居住氛围浓郁。(图6)
5.2建筑设计
西侧沿街商业建筑以2~3层为主,屋顶采用坡顶形式。建筑色彩采用和山体协调的浅灰色系,局部选用仿木构架,点缀较为鲜亮的色彩,突出商业氛围。建筑内部根据需要设置步行内街,顶部设置中庭,配自动扶梯。商业建筑低层均设置骑楼,通过内街、中庭、骑楼等灰空间的处理,增加了商业系统的活力和趣味性,协调了各种不同类型商业建筑的不同需求,使建筑内部空间和城市公共空间有机结合,丰富了空间的层次。
沿西侧凤凰山的住宅采用多层,坡屋顶,建筑风格现代,中式。同时和沿街商业采用了相近的色系,通过浅灰色系的色彩处理,协调了与山体的关系。
路东高层建筑(18~26层),下设两层商业裙楼,风格现代,立面采用部分构架和玻璃等的组合,轻盈、通透。建筑色彩采用浅色系,局部采用较为鲜亮的色块,建筑风格典雅,轻巧、明快,具有滨海城市特色,建筑界面连续、完整,与周围环境协调。塔楼均采用点式,尽量减少沿街建筑面宽,减少对东侧枫山山体的影响。高层住宅楼外立面基本相同,有利于形成序列空间。(图7、图8、图9)
5.3环艺设计
提出“严谨与自由”的概念,运用对比的设计手法来表达震撼人心的景观效果。解放路的西侧部分将场地划分成与建筑造型呼应的几何形式,其中穿插进水景、绿地等要素。东侧部分运用了自由顺滑的曲线,来弱化城市道路的单调感。整条道路地面铺装柔美流畅,之间穿插不同大小的圆形广场、绿地或灯柱,与建筑中的圆形及弧形元素结合,给人“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
解放南路西侧的南起点,是一个标志性雕塑。雕塑南面是一处集中绿地景观,点缀其中的树阵恰如其分地强化了空间效果。在通往凤凰山庄的入口处规划有充分间距的树阵,既营造出林的效果,又不至于阻挡商业街的人流。继续往北是一处木甲板的舞台,其后方边缘有一处水幕,舞台的前方有一组座椅,供行人休息和观赏节目。西侧部分的北终点是整条解放南路景观的重要节点——音乐喷水广场,该广场的主体为十一根喷水景观柱,数量上与道路东侧的十一座高层建筑相对应,景观柱为砂岩饰面,上有镂空的图案,内嵌有灯头。十一根柱子全部从一侧喷出水柱,落在下方的水槽中,伴随音乐的起伏,水柱有长短的变化,在多彩灯光的照射下,似音符在跳跃,景观更加绚丽多彩。
解放南路的东侧沿街路面较窄,不宜做过多的景观元素,只设置适量的灌木、盆栽树、花坛,配上序列景观灯柱和座椅。在地面犹如星河铺装的牵引下,使人畅游其中却不乏味。同时通过设置一定数量的雕塑来提高品位,在每一个细处都做到点题,使设计具有灵魂。
居住小区内可以做景观的场地并不多,因此不宜做过多的硬质景观,只能通过丰富的植物来营造出宜人的氛围,使之既与山体景观相和谐,又与商业临街景观的喧闹形成一定的对比。在河道边设计了绿化带,较宽的地方设置一些步道、木平台和座椅,相应配置丰富的花灌植物,比较窄的地方则以草地和行道树为主。(图10)
6结语
解放南路改造规划在解决拆迁安置的基础上,通过规划和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和环艺设计的配合,充分利用地块优越的自然环境,创造了优美的城市空间,同时在商业功能的体现上做了有益的探索,协调处理了商业与街道的关系、商业和山体的关系、创造了宜人的休闲购物环境,建设了区级商业服务中心,营造了城市形象。
目前,该项目西侧地块已竣工投入使用。东侧地块正在建设,部分高层建筑已封顶。从西侧看,沿街的商业建筑体量和高度和山体结合较好,灰色的建筑构架和山体的色彩关系协调,其宜人的购物环境、休闲的商业建筑风格,吸引了大量的购物人流。大面积的室外休闲广场,也给人们购物休闲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图11、图12)
参考文献:
[1]方益萍,何晓军译.凯文·林奇.城市意象.华夏出版社,2001.
[2]王建国.现代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本规定所称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是指附属于住宅建筑主体并具有安全防范功能的防盗门、防盗锁、防踹板、防护墙、监控和报警装置,以及居民住宅或住宅区内附设的治安值班室。
第四条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必须具备防撬、防踹、防攀缘、防跨越、防爬入等安全防范功能。
第五条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适用、安全、经济、美观;
(二)符合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和城市容貌规定;
(三)符合当地居民习俗;
(四)因地制宜。
第六条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住宅建设的规划,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与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有关的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的有关住宅建筑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部分。对不符合安全防范设施规范、标准、规定的的设计文件,应责成原设计单位修改。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防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必须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相应的图纸并报设计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所用产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未经鉴定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采用。
第十一条城市居民住宅竣工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住宅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所需费用,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承担。
第十三条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由具体管理住宅的单位实施。
公安机关负责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居民住宅区的防护墙、治安值班室等公共安全防范设施应由产权人和使用人妥善使用与保护,不得破坏或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公民和单位有责任保护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对破坏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增补、修改、停工、返工、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的;
(二)擅自改动设计文件中安全防范设施内容的;
(三)使用未经鉴定和鉴定不合格的产品、材料、设备的;
(四)安全防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有(三)、(四)行为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者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破坏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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