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年度工作总结,民办非企业的年度总结(整理6篇 )

时间:2024-05-02

最新民办非企业年度工作总结篇1

民办学校用工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养老)_____号码: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1.甲方实行每天____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至周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

每周周____为休息日。

2.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班运转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在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_____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学校商店营业等工作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相关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条款: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的校办企业如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办学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为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_____、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

六、社会_____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_____,按时缴纳各项社会_____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交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_____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_____的缴纳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条约定条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二)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_____(年金)和补充医疗_____情况,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学校福利待遇:

;

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满的;……

十、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提出_____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_____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_____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签名日期:________

最新民办非企业年度工作总结篇2

九江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二、举办者概况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

四、培养目标

五、办学规模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层次: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普通专科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形式:全日日制、业余等)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范围:本市;对象:适龄儿童、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其他人员←按行业、领域、身份等具体划分)

八、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和计划配置的办学软、硬件设施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经费的来源渠道、数量,学校财务及管理制度以及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最新民办非企业年度工作总结篇3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幼儿教师。

第三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乙方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四、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及奖金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工资全额发放。寒暑假乙方不享受工资。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二年后可以享受寒暑假的生活补助。寒暑假的生活补助金?500?元/月。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该寒暑假的生活补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第九条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条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第十一条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后,甲方拥有续约与否的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甲方因办学模式、形式、结构、规模等情况发生变化,或经考核乙方不适合相应的工作岗位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书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则扣除其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赔偿乙方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甲乙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

第十九条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双方商议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应办妥相关手续并交接好各项工作,乙方方能离校。

第二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6、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甲方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犯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7、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七、其它事宜:

第二十二条甲方若对乙方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劳动工作期限至少不低于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培训协议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但乙方可自由选择是否接受培训。若乙方违反本条款,除赔偿甲方培训乙方所有费用外,还要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的30%,乙方承担70%。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本校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聘期被甲方解聘或经甲方允许主动辞职,此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第二十六条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

乙方姓名:年___月___日

最新民办非企业年度工作总结篇4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全日制民办学校审批管理事权的意见》《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推行民办学校审批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等规定,现将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辖区内民办学校审批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及时调处有关问题。

2.纳入当地统筹。要将民办学校审批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审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

3.增强审批规范。要加强审批窗口建设,规范窗口受理、咨询、协助查询、提供办事指南、表单下载、协助在线申报等事项,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要按照《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全日制民办学校审批管理事权的意见》确定的权限,做好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1.基本权限。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民办学校。具有高中办学权限的区县(市)审批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须事先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同意后再行审批。

2.涉省事项。对涉及省教育厅审批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高中、学前教育及非学历教育机构和项目,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批,严禁越权审批。涉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上述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变更事项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办理变更手续。

3.冠名审批。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批冠名“宁波”的学校,应经商相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同意后,向市教育局提出冠名申请,并提交财政扶持、属地管理书面承诺,经同意后由属地办理审批。市教育局一般不再受理、审批冠名“宁波市”的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置标准执行,具体依照下列规定标准办理。

1.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依照《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执行。

2.民办普通中小学校。民办普通中小学校设立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校舍建设及设施配置分别执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建科发〔2005〕58号)》《浙江省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建设发〔2006〕108号)》《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浙教办〔2011〕63号)》。

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1.举办者。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正式注册登记满两年,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办学资金。举办者应有合法、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或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举办者为同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的,一般允许设立1所民办学校;申请举办2所以上民办学校的,应严格审查资金来源。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学校筹设(正式设立)时应当向学校的专门账户拨付足够的开办资金,并有银行的资金到位证明。营利性民办学校注册资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批准筹设时,举办者实缴资金到位比例应当不低于注册资金的60%,正式设立时,注册资金应当缴足。

3.校舍。学校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固定的符合条件的办学场所,校舍必须符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筑标准,并取得消防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合格证明。

举办民办学校应有自有校舍。通过租赁校舍办学的学校,小学租期不少于12年,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租期不少于6年,并有相应的资产(资金)作为办学保证。在租期届满3年前,应提前做好租赁合同续签。

4.章程。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应当合法合规,内容完整,表述规范。

5.决策机构。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的组成应当符合法定条件,禁止举办者以其公司或者集团的权力机构代替学校的决策机构。

6.学校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1.受理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收到举办者提交的民办学校正式设立(筹设)申请报告等材料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审核评估。受理办学申请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对举办者提供的办学申请材料以及实际办学条件、办学场地、办学能力等进行审核评议或评估论证,由专家组或评估机构出具审核评估意见。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举办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由专家组或评估机构进行二次审核评估。评估、整改期限不计入审批期限内。

3.批准设立。教育行政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规定,结合专家组或评估机构出具的审核评估意见,复核后作出“同意筹设”“批准正式设立”或“不同意筹设”“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审批决定,并将审批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申请人。对于“不同意筹设”或“不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举办者说明理由,并告之享有行政复议、诉讼等有关权利。

4.审批期限。受理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踏勘和专家会审)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同意筹设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放筹设批准书。筹设期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受理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踏勘和专家会审)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新设立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到期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民办学校设立审批网上办、即时办,努力提高审批效率。

5.备案公告。对民办学校作出“同意筹设”或“批准正式设立”的决定后,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筹设批准书或批准设立决定书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将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名称、举办者、办学地址、办学条件、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办学形式、法定代表人、校长等主要信息,通过宁波市民办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

6.及时颁证。对通过审批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举办者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督促学校及时办理法人登记、印章刻制、收费报备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办学活动。

7.档案归卷。完成所有审批程序后,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档案归档。要及时将线下举办者提交的申请文书资料,现场踏勘记录、专家评议报告、审批批准文件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形成纸质案卷归档。要做好案卷备案和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

有关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园审批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答:《幼儿园工作规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的规章,也是基础教育领域比较早的一部管理规章,下发20多年来对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学前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全国幼儿园数量已从2009年的13.8万所,增加到2014年的21万所,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了70.5%。在推进学前教育基本普及的新形势下,修订《规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修订《规程》是新形势下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的需要。《规程》是基于当时幼儿园主要由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和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的人财物管理由举办单位负责,教育部门主要是提供业务指导的实际而制定的。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推进,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已从过去单一的以公办为主转为多元化办园的格局,民办幼儿园数量激增,占比已超过幼儿园总数的2/3。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已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业务指导转向办园资质审批和全面监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

第二,修订《规程》是推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由于长期资源不足,目前一些幼儿园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教育教学、教职工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亟待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引导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

第三,修订《规程》是落实依法治教的需要。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涉及幼儿园规范管理的新规定,《规程》作为一部重要的学前教育规章,需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修订和调整,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答: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规范幼儿园管理,我们在修订《规程》时主要做了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组织专家深入东、中、西部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的幼儿园,全面总结了《规程》实施20年来的经验,梳理了当前幼儿园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北京等8个省(市、区)召开16场专题座谈会,并通过问卷、访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学前教育战线、基层幼儿园园长和一线教师的意见。

二是国际比较研究。组织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日本等10多个国家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幼儿园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比较研究,梳理了有关政策条款,学习借鉴相关经验。

三是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初稿完成后,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有关专家、幼教干部、教研人员和园长、教师的意见。以函件形式书面征求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师范院校的意见。通过中国政府法制网和教育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规程》做了全面修改完善。

答:一是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强调幼儿园要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二是强化安全管理。专设“幼儿园的安全”一章,明确要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食品药品以及与幼儿活动相关的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在“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一章中,对建立与幼儿身心健康相关的一系列卫生保健制度做了明确规定。

三是规范办园行为。新修订的《规程》对幼儿园的学制、办园规模、经费、资产、信息等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是注重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衔接。一方面是做好与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衔接,如:近年下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对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内容、教育活动组织等提出了清晰而具体的要求,修订《规程》时将这些方面的要求改为一些原则性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很多新要求,《规程》与之做了相应衔接;根据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增加了幼儿园应当进行反家庭暴力教育和发现家暴情况及时报案的规定。另一方面,《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一些具体办学行为做了明确规定的,《规程》不再重复提出要求。

五是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要求幼儿园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管理,强化了家长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家长委员会应参与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事项的管理。强调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研究解决教师在保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答:修订《规程》对于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推进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程》作为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和规范本地学前教育管理的有效手段,作为推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规程》的贯彻落实。

首先,落实《规程》的重心在幼儿园。《规程》是规范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每个幼儿园的举办者和管理者都应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组织和安排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规程》下发后,幼儿园要对照《规程》的要求,对幼儿园管理的各个方面、各项环节进行逐项检查,对自身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全方位整改,完善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工作,提高办园水平。

第二,落实《规程》的着力点是完善幼儿园制度建设。幼儿园要按照《规程》的要求,对幼儿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一要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幼儿园环境、园舍设施、卫生保健及幼儿园教职工素质等实际状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要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度不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更要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同时注重人性化管理,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三要结合管理实际和保教实践的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这些制度,使这些制度规定能变成每个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行动,切实落实到日常保教工作中去。

第三,落实《规程》的关键是要建立常态化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依照《规程》的要求,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督导检查,引导和规范各类幼儿园依法举办幼儿园,依规管理幼儿园,推动《规程》在幼儿园层面的落实常态化、长期化。

最新民办非企业年度工作总结篇5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伴随着农业生产由分散的、孤立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转变为分工细密、协作广泛的商品化社会生产而产生的,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县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构筑了一个服务平台。乡镇农业综合站划归农业局、水产局管理,按照32字基本思路,实现三权归县。全县12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共有130个编制,实际在编89人;乡镇基层动物防疫站共有24个编制,实际在编18人。同时,制定出台了乡镇综合站农技人员聘用制度,站长岗位职责,动物防疫员、水产员、农技员、农机员、植保员、农经员、种子员和农村能源环保员岗位职责,建立了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及其人员的考核制度和考勤制度,制定实行了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结对服务制、包村联户工作责任制,初步改变了以往无制散漫、推诿拖拉、办事不力和服务不到位现象。二是培育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截止20xx年,全县各类农业企业达282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3家(含国家级1家、省级7家、市级龙头企业15家),实现总产值65.22亿,其中农业龙头企业总产值61.11亿。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总销售收入达44.84亿元,其中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4家、7500万元的5家。三是组建了一批中介组织。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和农民自发组织相结合,放手发展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狠抓农村个体运销大户、农业协会建设。截止目前,我县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273家,其中种植业166家(粮食67个,蔬菜14个、雷竹与毛竹6个、苗木9个、吊瓜4个、水果14个、蚕桑2个、花生3个,板栗2个、棉花1个、其他种植44个)、养殖业87家(肉牛羊17个、生猪20个、水产17个、鸡19个、蜂业6个、其它养殖业9个),其它类合作社20家。成立了生猪协会、珍珠协会、板鸭协会、雷竹协会等各类专业协会11个,万年县山泉石蛙养殖研究所、万年县珍珠科学研究所等民间非企组织3个,其中万年县生猪协会被评为市级民间组织先进单位。四是涌现了一批种养大户。全县有各类种养销大户3000余户。其中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520户、千亩以上种粮大户7户;水产养殖大户324户;生猪等畜禽养殖大户243户,尤其是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达27家;登记农村经纪人680人、农产品经纪人872人。五是建立了一批农资、金融服务机构。在农资供应方面,以金丰bb肥农资有限公司为主渠道,以12个基层供销社原有的农资经营网络为依托,构筑了城乡批零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此外,我县还有其它单位从事肥料、农药总经销10家,从事兽药和饲料总经销6家,从事种子总经销10家,完全可以满足农民群众对农资的需求;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我县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发行、黄河村镇银行等三农服务金融机构,通过推广农户小额信贷、农户联保贷款、个体协会贷款等业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生产资金紧张的问题。

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个性化。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服务受体的差异性与目标群体的复杂性,使传统的批量式的一般化的服务模式逐渐向个性化的服务模式转变,促使着我县在中介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方面也呈现出了个性化发展的格局。主要有以下几种显著的模式:第一种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强化龙头企业深度开发、开拓市场、品牌加工等功能,引导同类农民合作社向相关行业领域的龙头企业靠拢,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共进共荣联结机制。如贡米集团通过组建的粮食生产合作社总社和下属33家粮食专业合作社,采取了订单式农业发展模式,由公司统一供种,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并按高于市场价20%的合同价收购农户种植的优质稻。20xx年,集团共签订订单面积40万亩,带动农户1.7万户,先后在本县的裴梅山区建立绿色、无公害大米基地4万亩,在宜春的铜鼓县,建立了符合欧盟检测要求的有机大米基地0.85万亩。第二种是合作社+合作社模式。按照合作社自愿参加的原则,从纵、横两个方向,将相同产业,有着相同需求的基层合作社聚集起来,进行产业+资本产业+科技产业+服务等有效联结,优化市场信息、资金支持、技术服务、物资配备等现代农业要素配置。如万年县仙农雷竹种植农民合作社与浙江安吉雷竹合作社联合,进一步开拓了雷竹在浙江市场渠道,每年向浙江市场供应大量鲜笋,以此进一步带动了我县雷竹产业的发展。第三种是种植大户+三级理事会+农户模式。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社区理事会、乡民理事会的纽带联系作用,协助种植大户解决一些与农民合作之间难以解决的土地集约、标准化生产、农业生产环境整治等问题,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如湖云、梓埠两个乡镇多数村组除留有村民的口粮田外,将所有农田归村集体统一流转给种植大户,所得收入再按照村民田亩数实行分红,这既解决有田无人种、有人无田种以及广种薄收、闲田抛荒等问题,又充分提高了农民与种植大户的谈判能力,同时还创新了村集体收入实现形式,解决了村集体无钱办事的难题。第四种协会+集团+金融机构模式。万年生猪行业协会、生猪产业集团与万年农业银行合作,由47家生猪养殖企业为股东,共同出资3000万元,组建了生猪养殖行业自助型融资担保公司万年县金猪担保有限公司,按照封闭运行,行业整合,股东联保,捆绑发展的模式,为从事生猪养殖、加工的企业及养殖户提供融资担保,有力解决了资金紧缺的瓶颈,其运行模式及成效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的肯定,cctv-7、江西电视台、江西日报等媒体相继做了报道。

农业社会化服务手段现代化。日新月异的现代科技,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现代化手段。各种新兴技术开始快速应用到我县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之中。如,县植保局在成功实施《病虫电视预报》基础上推出了数字植保,通过引进田间小气候分析仪、电脑、成像等高科技设备,来制作万年县农作物病虫测报地形图,为病虫预报提供详实的分析数据,使全县中长期预测准确率达85%以上,短期预报准确率达95%以上。同时,大力推进病虫防治信息传递数字化,着力实现病虫预报可视化和提供服务有形化;县土肥站在《电视施肥预告》成功播出后推出了智能化施肥平台系统,利用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和电脑触摸屏技术,开发了触摸屏智能施肥咨询系统,供农民免费使用,专门用于测土配方施肥相关信息查询和施肥技术指导,大大增强了农民使用的直观感和服务水平;大源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把全镇的服务对象分成水产养殖、畜牧养殖、水稻种植、雷竹种植、果蔬种植等5种类型,输入他们的手机号码,根据需求发布服务短信,大大提高了科技入户率,提升了为农服务水平,此项服务举措已得到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高度肯定;县气象局以气象服务促农增收主体活动为切入点,紧扣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主题,在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安装了100多台led电子显示屏,通过气象信息发布系统时时地把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提前传递到各类经营主体手中,引导农民运用气象安排生产生活,减轻或避免灾害损失,实现了气象服务信息进企入户的新突破。

虽然,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发展,但从目前来看,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一是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够健全。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新特技术、复合型、加工贮鲜、企业管理、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人才少,这与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由于受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不够到位,更新知识难,存在与工作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象。

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虽然我县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但从目前来看,龙头企业整体规模不大,带动能力不强,创新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同质化现象严重,竞争力不强、辐射面不广,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也较弱。农产品加工初加工多,精深加工滞后,粮食加工能力相对较强,畜禽、水产、果蔬、油料加工能力弱,在当前农产品买方市场的形势下,已成为提升农产品档次,扩大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主要制约因素。同时,龙头企业贷款融资较难,外向度不够高。

三是中介组织培育质量不高。近年来,我县农民合作社、农业协会等各类组织发展数量较快,但质量还有待加强,从目前来看,大多数合作社、协会管理松散、运作不规范,很多协会连办公场所、牌子都没有,甚至有的合作社办社目的主要是为了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套取项目资金和贷款支持,规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各种税收,因而出现了少数有组织无合作的空壳社家族社五户帮。

四是金融部门支农力度需加大。通过近几年的不断创新,金融部门给予我县农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扶持,但都存在金融部门只盯着实力强的大户和企业,而对小微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信贷扶持力度不够;信用贷款额度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融资需求;农村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多样性需求;抵押贷款等推进工作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五是社会化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配套。目前,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的内容侧重于农资供应、技术推广和指导、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服务方面找不到有效抓手,农民往往只能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滞后的市场需求信息来安排生产,导致农产品产销关系不顺畅。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为主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为骨干,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为补充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应把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强化扶持,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明确扶持重点,提高扶持效率。加大对服务组织的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补助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强技术指导,组织专家与服务组织结对,帮助解决技术难题。要进一步搭建平台,帮助服务组织引进、培养人才,对在组织中服务满一定年限的大中专毕业生,财政每年要给予相应补助。通过税收优惠、放宽审贷条件、项目融资、配套用地等方式,帮助服务组织做强做实。通过整合资源要素,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集聚发展。

稳定队伍,强化公共机构服务。一方面,完善考核制度。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实绩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把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将主管部门考核与服务对象考核相结合,将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职务职称评聘、工资奖金发放相结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同时,改革分配制度,将收入与绩效挂钩,充分调动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加强专业培训。加大对基层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加投入,通过专业培训、定期进修、继续教育、外出考察等多种途径,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引导支持大学生村官开展农技业务学习、从事农技服务,改善农技人员的文化、年龄结构,逐步实现农技队伍的知识化、年轻化。

创新体制,培养经营服务主体。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充分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区域特点,选准主导产业,如粮食、生猪、珍珠、雷竹、果蔬、油茶、苗木花卉等,下大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一定实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通过企业与农民签订生产销售合同,建立产加销一条龙服务体系。对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在起步阶段的龙头企业,要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实行扶持,促其发展壮大,增强实力,进而更好地发挥其为农业服务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要积极扶持创办各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各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的扶持和税收、用水、用电、土地流转、生产和附属设施用地、发展休闲旅游、加工销售用地方面的优惠和倾斜。同时,要大力开展以规范财务和民主控制为核心的辅导培训,加快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弘扬合作文化和合作精神,促进合作社做强做大、健康发展。

加强引导,拓展各类服务领域。一要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农产品物流发展规划,统筹农产品物流园区、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及仓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网上订单、拍卖、配送等物流方式。健全农产品绿色通道,大力推动农超对接。二要创新农村金融支持体系。进一步拓展现有投融资管理公司职能,放大财政投入效应。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业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开展支农业务。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试点,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继续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以集体建设用地、林权、大型农机具为贷款担保抵押物的试点工作。三要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要借着农村信息化建设契机,整合各类网络资源,加快农村服务网络建设,定期收集和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宣传的范围,做到上下信息畅通,确保将信息及时宣传到龙头企业和广大农民手中。同时,要加快农村服务信息点和农村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并逐步联网到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便更好地为农户生产提供系统的信息服务,指导农民尽量做到以需定产,帮助加工企业做到以求定供。

最新民办非企业年度工作总结篇6

一年来,我园在《纲要》精神的引领下,以“依法办学的示范园,早期教育的特色园,科学管理的先进园,教育科学的基地园”为目标,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促发展,不断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下,园所在不断的成长与进步,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根据夏教育局精神,针对《邻水县民办幼儿园年审评估指标》,对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把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园建立了园务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实行民主科学管理。在管理上我们充分调动每一位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她们的长处和优势,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检查措施落实,激励机制完善。与此同时,我园还把“质量为本,服务为宗,环境为先,价值为魂”作为园训,在教职工中积极提倡,做到热爱幼儿园、热爱孩子,树立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奉献精神。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建有房屋、设备、消防、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制定了相关的应急预案,并且建有食品、药品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大力做好安全月宣传工作,向家长发放《幼儿安全知识调查》,制作安全教育图版,全力提高着幼儿、家长、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我们一丝不苟的工作下,近1年来无一起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办园经费来源于家长缴费,坚持按规定收费,勤俭办园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账目清楚,手续齐备,专款专用,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备,办园条件不断改善。

三、教育教学工作

1、一年来,我园认真贯彻执行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坚持保教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主动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监督检查。

2、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以孩子生活节律为依据,制定一日作息制度,合理安排游戏活动,户外活动和各生活环节活动的时间,充分体现动静交替,保教结合的原则。重视创设与保教相适应的教育环境,让孩子参与布置,体现孩子参与的痕迹。重视幼儿的情感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幼儿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情绪愉快。

3、立足本园实际,坚持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尊重幼儿的兴趣开展区域活动,为孩子提供可操作、可变化的开放性材料,给孩子提供积极探索的余地和欲望,体验活动的快乐。在组织活动过程中,教师注重观察幼儿,写观察笔记和跟踪笔记分析研究幼儿,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更多地通过启发性语言、环境的设置和材料帮助幼儿,促进幼儿主动学习。在开展主题活动中,我们先从孩子兴趣与需要产生主题,引导幼儿讨论,引起他们强烈的学习欲望和好奇心。其次收集资料、材料和相关的学习信息丰富学习内容。活动内容紧密结合幼儿生活及其兴趣点,使幼儿在认知、情感、技能等方面得到充分的发展。同时积极利用托幼一体的特色,开展各类形式的大带小活动。让孩子们体验到临时大家庭的稳馨与快乐。

4、重视家长工作的开展,促家园间的联系。认真做好家长访谈、家访、家园联系册以及邀请专家为家长进行“家教知识的讲座”和“儿童常见病预防的讲座”,为家长朋友们提供了学习与咨询的平台,开展各类亲子活动,增进亲子情、亲子乐;另外重视家园的互动性。在班级家长会我们在形式与内容上进行了调整,首先向家长征集他们比较困惑或关心,选出大家几个较共性的问题(如:如何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如何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如何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孩子发生矛盾冲突,家长如何处理等),然后在家长会中把问题抛给家长,发挥家委会成员的作用,与教师一起成为小组中的中心发言人,分别进行讨论与交谈,每一位家长在会中得到了发言权。在互动式交流中,家长们学习其他父母好的育儿经验,从中寻求合适的、有效的教育方法。总而言之,家长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有记录、有总结。

5、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教科研意识。园领导积极鼓励教师教科研活动的理论知识,鼓励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教科研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活动、有记录.

四、卫生保健

1、制定、完善与执行各项卫生保健制度

根据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的内容,我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如:消毒制度、清洗制度等。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作息时间,每天保证2小时的户外活动,充分利用阳光、空气等自然因素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师幼每年体检一次,受检率100%,预防接种率100%,建立了幼儿健康档案。

2、规范饮食管理,平衡膳食

我园厨房设施设备齐全,流程科学合理。幼儿园成立了膳食委员会,由园领导亲自参与,每学期定期召开膳食会议,商讨幼儿伙食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我园按要求两餐间隔3.5小时,每周提前为幼儿制定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在合理营养上由于我们依据托班孩子的消化能力,要求食堂人员把菜切细、切碎,软硬适度,烹饪上讲究色、香、味、形,米面搭配、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并且做到每学期都进行营养量的分析、统计。教职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食品由专人配送,做到即买即吃,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3、有目的有计划的对保育员进行培训。

我园认真贯彻保教并重的原则,随着办园质量的不断提高,对保育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园除定期参加保育员技能考核外,每学期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都制定培训内容,有理论学习、事例研讨、技能比赛、园内科研课题的学习及参与研究等等,优化保育员的整体素质。

4、积极做好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我园重视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工作,每学期,保健医生都会在宣传栏里向家长和全体教职工宣传卫生保健知识,除此之外,在季节性疾病高发期,突发性疾病时都会及时向家长发放通知,使家园同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在改革与发展的新世纪,在我园软硬环境已具备的今天,我园按照相关程序积极筹备申报工作,经自查,我园已达到标准,恳请教育局领导调查落实后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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