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范例(3篇)

时间:2024-05-08

保密工作范文篇1

一、准确界定工作秘密的必要性

有利于防止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当前,我国的保密工作存在着“乱定密”等定密随意性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工作秘密概念不清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工作秘密概念界定不清,把本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工作秘密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从而导致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既管不了又管不好,致使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威胁。准确界定工作秘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降低保密成本,使真正的国家秘密保得住,保得好。

有利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实施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由于对工作秘密的概念不清,造成了一部分本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因保密顾虑而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使一些有利于机关单位工作开展的信息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公众对此不理解、有怨言。准确界定工作秘密,一方面能使有关部门解除顾虑,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另一方面也能使公众明确哪些事项属于工作秘密、不宜公开,自觉限制自己的知情权,从而有利于积极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有利于保障机关单位正当行使职权。工作秘密是有机关单位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公开或泄露将直接导致妨碍本单位相关职权的正常行使,损害公共利益,降低或减损其治理社会的效果,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机关单位有义务、有责任严加保护。同时,工作秘密的确定是一项行政自由裁量权,这项权力的滥用将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因此,机关单位应当谨慎地行使这项权力。所以说,准确界定工作保密,就能使机关单位明确工作秘密的确定与保守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既是权力又是职责,保障其正当行使职权。

二、工作秘密的概念分析

工作秘密作为秘密的一个重要分类,其内涵外延到底是什么,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权威部门、地方法规和学界对工作秘密的界定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务员法》起草部门的界定,其含义为:(1)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开扩散的事项。(2)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的。二是《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在各级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依照规定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三是学界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中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

这三种界定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工作秘密的内在和外在特征,但它们又分别存在以下的缺陷:一是把工作秘密的主体仅限于各级国家机关,把某些事实上拥有工作秘密并需要准确界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排除在外;二是没有指明工作秘密的本质特征在于保障各级国家机关、授权单位正当行使职权;三是没有归纳出工作秘密的程序特征,从而导致实践中确定工作秘密的随意性;四是运用“否定式”来界定工作秘密并没有说清工作秘密是什么,包含什么,工作秘密的界定必须是一个肯定命题。基于此,笔者认为,从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视角来看,所谓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授权单位为了保障其职权的正当行使,依据简易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

三、工作秘密的特征分析

(一)主体的广泛性

毋庸置疑,各级国家机关是产生工作秘密最多并需要严加规范的最重要的主体,但是,除了各级国家机关以外,某些得到授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也是产生工作秘密并需要严加规范的主体。实践中,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某些企事业单位获得委托授权以从事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活动,这些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的工作秘密存在着与公共利益和公民知情权发生冲突的可能,所以,对此类主体的工作秘密也必须予以重视并准确界定。

(二)职权的正当性

行政机关、授权单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单位的内部管理事项和外部管理事项,无论是内部事项还是外部事项都和机关单位的正当行使职权有关。根据现代国家发展民主政治的要求,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行使职权的过程应当公开,以便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是,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在其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有些事项的确不宜公开。对这些事项,世界各国都把它作为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的一项行政特权予以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项特权只

能仅限于保障行政职权和授权职权的正当行使,而不能试图掩盖行政违法或行政错误。与此不同,国家秘密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如果泄露将会直接导致国家整体安全和利益的损害,是宪法赋予的最重要的行政特权。

(三)程序的简易性

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过多、过滥的工作秘密就意味着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实现程度的降低。因此,除了对工作秘密进行实体上的限制外,还必须对其进行程序上的限制。也就是说,工作秘密的确定、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标示、、解密等具体程序必须有明确规定。但是,基于保密成本的考虑,工作秘密的确定与保护程序不宜等同于国家秘密的确定与保护程序,而应突出其简易性的特点。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省略、简化或合并国家秘密确定与保护程序的某些步骤和环节,在较短时间之内确定与保护工作秘密的程序。简易性不是随意性,而是相对于国家秘密确定与保护程序的法定性、严格性而言,适当降低其标准。

(四)内容的保密性

一个事项被确定为工作秘密后,相关行政机关或授权单位应参照关于国家秘密保护措施的管理规定,对工作秘密载体的产生、保存、流转和销毁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并根据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划定接触范围。但是,保守工作秘密与保守国家秘密稍有不同,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是最高目标、最高原则,对此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而工作秘密则涉及到利益平衡或损害衡量原则,即当保密与公开的边界出现模糊,不容易确定时,通过利益平衡原则,根据对社会的损害与效益分析,决定是否应该保密和公开。:

保密工作范文

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一)我局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它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保密工作做到了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且能熟练掌握保密法规和保密技术基础知识,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况。并按照保密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了保密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从而使各岗位人员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为我单位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强组织基础。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保密制度汇编》,具体包括《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网络管理制度》、《互联网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修订完善了文件传阅、管理、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既保办公系统正常运行,又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和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我单位把保密工作作为内部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严格执行上级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自身保密工作建设,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规。经常性的进行保密教育使干部职工增强了保密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树立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觉悟,为我局保密工作顺利展开奠定了可靠的思想基础。档案工作人员查、借、阅档案手续齐备,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三、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保密工作范文

一、不断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

要将保密工作纳入本单位全年工作目标计划,将保密工作与本单位重要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抓落实。二要强化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保密工作的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组织保密工作的责任,其他领导要担负起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把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年终述职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进行问责,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泄密事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三要充分发挥各单位保密机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作用,积极开展工作,大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本单位保密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泄密隐患,定期向局保密委员会书面报告本单位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及保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大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保密意识

一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多看保密教育片,多听保密形势讲座。二是加强对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给时间、给经费,合理安排人员的工作与学习。针对行业和岗位特点,局保密办将在适当时间举办一期人员保密知识培训班,届时将邀请保密局领导或专家授课,增强和提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增强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他们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的能力,为全局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增强防范能力

一要进一步完善局保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规定,明确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签订保密责任书,切实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结合全局实际制定有关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细则,落实管理要求,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二要认真抓好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搞好局内、外网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技术标准,做好局网络的安全保密配备。三要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局电子政务信息上网的保密审查及台账管理。四要做好“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工作。文件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复制、借用要办理有关保密手续;载体销毁必须到保密机构指导的部门进行处理。五要加强上互联网计算机的管理。严格禁止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和存储载体上处理信息;要加大对笔记本电脑、移动通信工作的新技术产品使用的保密管理,严禁通过普通移动通信谈论、发送国家秘密信息。六是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正确处理保密与科学发展的关系,不断健全测绘成果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以满足保密审查和密级鉴定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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