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开二胎政策(6篇)
时间: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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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二胎政策;妇幼保健院;SWOT分析
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为了进行人口数量的控制,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随着政策的发展,独生子女式的家庭结构为家庭养老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尤其是近些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的加强,2014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人数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预测,到2050年,中国将有35%的人口超过60岁。为了解决当下老龄化日益严重和劳动力短缺的问题,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并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会带来孕妇和婴幼儿的数量增多,随着二胎带来很多的社会需求,例如,医疗服务需求和护理服务的需求。妇幼保健院是专门提供妇幼医疗护理的单位,二胎政策的放开,对妇幼保健院的需求量也增多,对于妇幼保健院而言既是一种机遇,也是挑战。
一、相关理论概述
(一)人口老龄化概述
所谓的人口老龄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而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超过了14%就被称为“老龄社会”。
(二)SWOT分析法
SWOT的首次提出是在1971年,肯尼斯・安德鲁斯(KennethR.Andrews)在《公司战略概念》中提出这个SWOT分析框架的雏形,20世纪80年代初由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海因茨・韦里克(HeinzWeihrich)系统提出SWOT分析法。SWOT分析法是根据分析对象自身的既定内在条件进行分析,找出分析对象的优势、劣势及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其中,S代表strength(优势),W代表weakness(弱势),O代表opportunity(机会),T代表threat(威胁),其中,S、W属于内部因素,O、T属于外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环境。使一个分析对象“能够做的”(即组织的强项和弱项)和“可能做的”(即环境的机会和威胁)两者之间的达到最优组合,实现分析对象发展的科学化。
二、二胎政策的开放依据
(一)一胎政策导致性别比例失衡
计划生育政策的开展,只允许生育一胎,然而部分地区受到传统影响较大,重男轻女的情况一直存在,喜男不喜女,生育多为男孩为主,导致我的男女比例出现失衡。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宁可罚钱超生也要生男孩,更有甚者出现弃婴的情况,归根到底是受到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而这样带来的问题就是男女比例的失衡。
(二)人口老龄化严重
我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社会的出现,养老压力的增多,生产力的减少,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退休年龄的延后便是老龄化背景下的无奈之举,而且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养老压力较大,而且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公立妇幼保健院的优势分析
公立医院是我国的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公立妇幼保健院作为公立医院的一个部分,是提供与生育相关的医疗服务的主力军。而且国内公立妇幼保健院大多是高等医科院校的附属医院,不仅拥有先进的医疗水平,还在社会大众中拥有较高的声望和较好的口碑。公立妇幼保健院作为非盈利性的医院,由政府开办并享受税收减免及政府补贴的政策扶持,公立妇幼保健院具有规模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医疗设备先进、医疗环境好等优势。在人才培养上,大批的医疗专家坐诊,加上公立妇幼保健院的知名度较高,更容易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医疗人才,通过对医疗人才进行培养,提升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
四、公立妇幼保健院的弱势分析
公立妇幼保健院做为公立医院的一种,主要是由政府财政进行拨款,属于非盈利性的医疗机构,由于公立医院的规模较大,人口较多,政府给予的财政资金十分有限,无法满足妇幼保健院的发展需求,加上公立医院属于非盈利性机构,公立医院在经营上无法同民办医院比较,公立医院的经营意识和经营水平较差,更多的是依靠财政资金进行运营。此外,庞大的组织结构还会面临一些问题,例如,就诊人员过多,需要提前排队预约,就诊等待时间过长;医院规模大必然带来组织框架的复杂,医院挂号、就诊、缴费、住院等多方面流程过于复杂。在医疗服务水平方面,医院具有良好的知名度以及丰富的医疗资源,然而这些医疗资源还是难以满足人们对于医疗服务的高要求。例如,专家门诊成为人们预约的热门,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才是关键。
五、公立妇幼保健院的机遇分析
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鼓励人们进行二胎生育,二胎生育的推广,必然会带来大批的孕妇,这对于妇幼保健医院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于医疗服务的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医院开办VIP服务,为患者提供最为优质的医疗服务,虽然收费较高,但是也有不少人员选择。二胎政策放开后,对医疗服务需求量的增加,促使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发展,医院规模需要扩大,孕妇的增多,住院需求、护理人员、医疗服务水平都需要进行扩充来满足顾客的需求,这需要医院做好医疗硬件的投资改善医疗环境,储备医疗服务人员,提升工作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等。
六、公立妇幼保健院的挑战分析
公立妇幼保健院的挑战主要是指民办医院和医疗机构的竞争,公立妇幼保健院规模和组织大,虽然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资源丰富,但是同民办医院和机构来比缺乏灵活性。首先,民办医院知名度较低,为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必然会进行宣传和提升自己的医疗服务水平来吸引客户;其次,民办医院的收费标准要低于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会通过降低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来提升吸引力;最后,民办医院属于盈利性机构,经营能力强,薪资水平会优于民办医院,会吸引大批优秀的医务人员,缩短民办医院和公立医院之间医疗资源的差距。二胎政策放开后,对于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七、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难以适应养老需求,二胎政策的放开,对妇幼保健的需求增加,对于公立医院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公立医院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因此,公立妇幼保健医院应该抓住二胎政策带来的机遇,扬长避短,做好医院发展的规划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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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璐.放开“二胎”政策的利弊比较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14.
关键词渐进决策模型计划生育二孩政策
一、问题背景
自20世纪70年代末始,中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的人口控制和经济社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我国创造了较大时期的“人口红利期”,也在教育、卫生领域营造了较好的社会公共环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计划生育政策的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如生育率太低、人口老龄化、劳动适龄人口下降等问题开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论。诸多统计、研究机构证实当前中国的生育水平低于官方公布的数字,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甚至出现了人口的零增长和小范围区域内的负增长。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当前各方面在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在飞速发展,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国策将长期认真地坚持下去。启动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数量变化,及时、审慎、灵活、稳健地调整和不断修正生育政策,促进人口的平稳发展。所以说,推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有了一定的改变。此后各地具体政策陆续落地,但“单独二孩”的政策效果却未达到预期。据多项全国摸底调查预测结果显示,单独二孩政策能够覆盖的目标人群数量在1100万对左右。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106.9万对单独夫妇申请了再生育。与公众低迷的生育意愿相对的是由于我国人口结构的快速变化引发的老龄化的加剧与人口红利的消失。在此背景下,现行生育政策加速调整已迫在眉睫,不少专家都认为全面放开二胎生育已十分必要。
二、理论模型
渐进决策模型是由美国政治学家、经济学家查尔斯・林德布洛姆提出的。所谓渐进决策,就是指决策者在既有的合法政策的基础上,采用渐进方式对现行政策加以修改,通过一连串小小的改变,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逐渐实现决策目标。渐进决策模型需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按部就班原则。决策过程是决策者基于现行政策的稍加修改。他把决策过程视为一个按部就班的过程,也就是强调决策过程的连续性。
第二,积小变为大原则。渐进决策对现实的变革是通过一点点的积累,逐步实现根本变革。所实施的决策方案也不是全新的方案,而是对现行政策所做的小修改或稍大规模的调整。
第三,稳中求变原则。政策上的大起大落无助于决策过程的稳定性,且势必会危害到社会的稳定。为了保证决策过程的稳定性,就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小变达到大变的目的。
三、分析论证
(一)用按部就班原则分析“二孩政策”
我国现行生育政策是在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形成的。事实上,尽管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政策实施的过程中,除了人口大省的河南以外,其他的省、市、自治区均规定了“双独夫妇”可以生育第二胎的有关政策方针。只是在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之初,“双独夫妇”远没有成为社会现实,因而在上世纪末人们似乎将“双独夫妇”可以生育二胎的政策遗忘。整体上看,我国的生育政策前后是保持连续性的,是按照“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双独”,再到“单独二孩”再到考虑放开“全面二孩”的路径发展的,是决策者基于过去的经验,结合现有的政策环境,对其稍加以修改形成的最终政策。
(二)用积小变为大原则分析“二孩政策”
为确保一项政策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就必须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不断修正,从而实现一项政策能够真正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生育政策不断地经历着决策、执行、评估、调整的过程。2011年我国出台了计划生育新政策,就“可申请生育二胎”给出了新的标准,增加了农村居民、少数民族、烈士、再婚家庭等特殊条件的夫妻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地方政策上,2003年前后,吉林、江苏、海南、上海成为第一批取消二胎生育间隔的省(市),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区、市)取消了二胎生育间隔。2014年,我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也采用各省份相继启动的方式,浙江省、江西省、安徽省在2014年1月成为第一批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省份。2014年3月以来,全国出现了“单独二孩”新政启动的小高潮。从中可以发现,我国在推广“二孩政策”坚持了积小变为大的原则,在执行中不断评估、调整,逐步完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政策执行。
(三)用稳中求变原则分析“二孩政策”
人口政策是百年大计,着手改革生育政策的同时,忌“大起大落”,“稳”是最关键的。政府在2011年酝酿“单独二孩”政策时遭到很多学者反对,有些学者担心一旦放开会导致人口井喷式增长,反而不利于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等问题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2015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在国新办新闻会上针对关于2016年全部放开二胎问题,其表示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一致,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单独两孩”的政策,逐步完善调整生育政策,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5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针对记者提问的关于全面放开二胎问题表示目前正在推进,也正在进行全面的评估,会根据评估的结果,依法调整和完善人口政策。在制定推广“普遍二孩”的政策上,政策制定者遵守了稳中求变原则,在调整过“单独两孩”的政策后需要再评估社会公众反应,再逐步完善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以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四、结论
“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在人口持续发展上有着重要意义。但从政策效果上看,公众的生育意愿远低于预期。从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趋势看,“单独二孩”这一项政策还不足以满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人口的需求,逐步地、有针对性地全面放开二孩是计划生育政策发展的一个必然方向。但是应考虑到,要避免全面放开二胎造成人口堆积现象,仍需要适当控制放开“普遍二孩”政策的节奏。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将始终贯穿于整个21世纪,“人口红利”将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消失。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根本举措并不应该是依赖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而应该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同样,应对劳动力资源优势消失对经济持续发展的影响,其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加快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增长方式转变。
(作者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作者简介:王玮(1988―),女,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14级MPA研究生2班。]
参考文献
[1]郑丙浩.科学发展观视角下的我国生育政策调整研究[D].福建:华侨大学,2012.
[2]丁煌.林德布洛姆的渐进主义决策理论[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1993(03).
关键词:生育政策;调整;一胎化;生育意愿
中图分类号:C923文献标识码:A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降低我国人口数量,缓解人口膨胀压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负面影响也逐渐凸显出来,一些新矛盾、新问题应运而生,有悖于我国制定计划生育政策的初衷,对国家的和谐长远稳定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如何破解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出现的系列问题,意义重大。面对生育率的持续降低,应考虑选择恰当时机改革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本文拟就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历程及关于调整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的原因分析、对策思考进行探讨和研究。
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制定调整的历史演变过程
在建国后至今的半个多世纪中,由于历史背景、领导决策等不同,我国不同历史阶段的人口控制政策不同,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建国初到前的“从限制节育到节制生育”人口政策(1950~1965年)
建国后,出生率在摆脱了战乱、疾病、动荡、贫穷等抑制后迅速增长,1950年卫生部《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的出台等,又严格限定了女性的流产行为,从而形成"限制避孕、限制节育"的政策特色。但在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之后,当时的中国领导人认识到了人口增长所带来的压力,政府先后颁布出台了《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关于人工流产及绝育手术的通知》、《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等法例,要求各地一方面要改变那种不作公开宣传的做法,设立避孕指导门诊,另一方面则要训练技术人员和宣传骨干,做好药具供应。这时起,“节制生育、宣传为主”的人口控制政策,正在逐渐向国家调控的“计划生育”政策演变。
(二)时期“从节育到计划生育”的人口控制政策(1966~1976年)
“”10年,我国计生工作虽受到干扰和冲击,人口生育数量控制工作仍然有较大进展。这一时期,人口数量控制措施由宣传教育和节育转变为国家计划,成为历次"五年计划"进行指标限制的重要内容。1971年由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这预示着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式开始。此后,国家制订指标,层层控制落实并限定育龄妇女的生育数量。在那个政治至上的年代,为推广计划生育,甚至于搞出了“计划生育领域的阶级斗争”,对于不响应计划生育政策者实施政治攻击和打击。有效推动了“晚、稀、少”(晚:晚结婚,男不得早于25周岁,女不得早于23周岁,城市可略高;稀:两胎间隔4年左右;少:最多生两个孩子),并将人口节制任务由城市、镇等推广到了农村。
(三)过激指标与随后的政策波动(1977~1988年)
“”后我国进一步加强了“晚、稀、少”政策执行力度,并把重点转移到“少”上,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比较激进的做法。中央政府明确了要在2000年将总人口控制在12亿之内的总目标,准备坚定不移地推行一对夫妇只能要一个孩子的政策,并认为只生一个孩子是第一位的工作,至于由此产生的问题,则是属于第二位的。为落实上述目标,1983年开展了规模浩大的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提倡生了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上环,生了两个以上孩子的夫妇一方结扎”,各地向农村派出了宣传队和避孕节育手术队。但是,这些急于求成的做法不同程度地激化了干群矛盾,形成了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过程中政府与群众家庭组织之间的冲突和紧张,影响了社会稳定。1984年党中央在随后几年的计生政策有了很大程度的调整:适当放宽生育政策,在农村全面纠正“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强制性做法,推行的政策是“开小口子、堵大口子”,即适当放宽农村群众生育第二胎的政策(开小口),减轻计划生育工作的压力,但严防超计划的二胎和三胎及以上生育行为(堵大口)。
(四)“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多元化计划生育政策(1988年至今)
1988年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开始稳定和成熟,中共中央和政府逐渐放宽的总量控制目标,进一步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计划控制压力,使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过程中的矛盾充分缓解。2001年12月29日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将原有的政策性规定法律化为:“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然而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进一步实施,人口老龄化加剧、性别比失调严重、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问题也接踵而至。面对这种态势,人口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界的知识分子也发出了是否要改革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两种不同的声音。
二、调整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必要性
(一)满足大多数公民生育意愿和呼声的要求
1.调查统计,大多数公民希望生育两胎
笔者在对天涯论坛关于“你认为生育几胎最符合你的愿望”的生育意愿调查中,118个回帖,有70%以上的回帖者表示希望生育两胎,20%以上的回帖者表示只愿生育一胎或者不生育,而不到10%的回帖者意愿生育三胎或者以上;四川省2010年进行的生育意愿调查中,希望生两个及两个孩子以上者占75%;这表明我国公民的生育意愿与以往相比已经有很大的降低,放开二胎是符合大多数公民意愿的良好选择,也不会带来放开后的生育失控。
2.多数公民偏好“一男一女”的子女组合
在天涯论坛关于“你希望生育的子女组合是什么”的调查中,65%左右的公民选择了“一男一女”的子女组合,表明多数公民偏好“一男一女,男女双全”的子女搭配组合。放开二胎尽量满足多数家庭“一男一女”的子女组合意愿要求,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需要也是满足多数家庭意愿的选择,更是调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重要措施。
3.社会各界要求改革人口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
除普通民众外,近几年的“两会”中,也有不少代表、委员提出人口政策改革的建议。2013年两会中,“允许生二胎”这个话题持续升温,全国人大代表、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说:“我的意见是,提倡生一胎、允许生二胎、坚决控制第三胎。”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指出,现在当务之急是政府信守30年为期的承诺,并审时度势,立即取消独生子女政策。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提议国家放开计划生育政策,不分地域、不分民族、不分城市与农村,一律允许生二胎。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建议无条件全面放开生育。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建议:快速完善计生国策,终止一对夫妇一个孩。民间和两会上“放开二胎管制”的呼声日渐高涨。
(二)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
1.计划生育部门行政执法高压政策带来的官民、党群矛盾
由于现行的“一胎制”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定程度上不符合群众的意愿,造成群众抵触情绪较大,社会上超生偷生现象仍大量存在,而计划生育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操之过急,加之部分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素质偏低,采用暴力执法,引发了大量官民冲突事件,激化了党群矛盾。例如在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一些地方打出了各种“触目惊心”的口号:“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一人超生,全村结扎!”、“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谁不实行计划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等等,这种类似强盗的行径,麻木不仁的宣传标语,是对法律和生命的亵渎,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办案行为。高压政策反而让官民矛盾不断激化,更加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实施的难度。
2.强制堕胎、强制结扎带来的人权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中的“强制堕胎、强制结扎”的行为,不同程度地激化了干群矛盾,形成了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过程中政府与群众家庭组织之间的冲突和紧张,影响了社会稳定。在有些地方,那种强迫命令和强制妇女做绝育手术的做法,影响了群众对计生工作的看法。
3.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带来的冲突
不少群众尤其是农民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存在不满和不理解,在与执法的计划生育部门征收高额社会抚养费中,容易引起语言冲突甚至肢体冲突,严重者导致的爆发。基层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中,为有效吓阻违法生育的家庭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或者对已有身孕的妇女实行强制流产堕胎,经常会集结上百口人登门,而同村一些群众认为不进行帮助就是软弱的表现,经常也会纠结村中人口围堵执法人员,以致冲突产生。另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把计划外超生等的收费和罚款作为机关日常经费,存在着“自费执法”的现象,据统计,每年全国针对生二胎的夫妇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估计超过200亿元,且流向不明。这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的严重背离,并衍生出了腐败、不公平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近两年,虽然中央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但仍未得到完全遏制,基层在执法过程中打法律球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控制社会发展风险,促进国家稳定进步的要求
1.人口老龄化问题
独生子女政策推行至今,导致了严重的人口结构问题,造成了空前的人口老龄化危机,超低生育率导致老龄化程度不断上升。2013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将再增加约1000万人,首次突破2亿大关,全国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中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将在2030年到来,届时需要抚养的老人将占总人口的40-50%。与此同时,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可能比我们想象的快很多。新生人口严重不足,很多农村中小学的生源已经严重短缺,初级劳动力市场短缺现象已很突出。
2.新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问题
因独生子女政策的强力挤压和农村“一孩半”政策的误导,加上受“重男轻女”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部分群众尤其在农村家庭中,通过各种方式如中医偏方、生前进行性别鉴定,造成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据东北某乡镇的调查,该乡镇2000-2004年新生1206人,性别差值286个,其中“计划内二胎”出生人口占总新生人口的32.26%,而性别差值却达191个,占总差值的66.78%。“计划内二胎”基本上是已生育一个女孩的农民家庭自动获得的二胎指标,这正说明“一孩半”政策的误导作用极其强大!而从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2012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0,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仍高出警戒线10多个百分点。再过十多年,中国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几千万光棍。
3.独生子女风险问题
由于独生子女比例高和适龄青年逐渐减少,国防方面,近年全国很多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征兵难”,而且情况急剧恶化。如果这种趋势得不到控制,几年之后,中国的军人数量和军人素质必将危及到国防安全。再者,很多独生子女家庭也面临着严峻的养育风险。独生子女一旦遇到夭折、伤残等意外,对于父母特别是年岁较大不能再生育的父母,将构成毁灭性打击。另外,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加大,又累加放大了政府养老风险。政府对于未来数量庞大的老龄人口,无论从计划上、资金上、还是服务上,还都没有做好充分准备。把这种本来分散的风险全部集中压到政府肩上,也是极不科学,极不明智的。最后,“一胎化”造成人性的变异和人伦的缺失,这也使儿童在兄弟姐妹陪伴中自然成长的天性受到压抑,有损身心健康。
4.生育政策中不平等现象
现行生育政策中,公民因民族、地域、职业的不同,其生育权是不平等的。这是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在生育上,农村优于城市,富人优于穷人,少数民族优于汉族等等不平等的现象激化了民众与政府的矛盾,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潜在隐患,例如,少数民族数量的增多不利于中华民族的稳定,农村人数量的增多不利于城市化的建设和人口素质的提高等等。
5.偷生超生现象的存在导致的“黑人”增多
由于部分群众生育二胎的意愿得不到满足,他们开始想法设法进行偷生超生,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孩子,不给落户口,从而导致了“黑人”的增多,孩子的上学工作等都会受到影响,极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儿童的成长。
(四)避免国际不利舆论,实现民族振兴的必然
1.国际舆论关于我国人权的态度
一胎制的政策,加上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许多地方存在强迫上环、强迫结扎和强迫孕检的做法,美国等国家就我国人权问题多次提交联合国审议,虽然有嫌干涉我国内政,但也深刻影响了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成为部分国家攻击我国人权的借口和例子。
2.“一胎制”不利于中华民族的持续发展
各民族的博弈归根到底是生育文化的博弈,正是由于中国传统的生育文化成功延续了我们的民族的文明和人口(而其他很多文明却相继消亡)。健全的人口结构是经济起飞、国家崛起、合理养老金制度的建立等的必要条件,而畸形的人口结构却是经济衰退的充分条件。比较资源丰富和资源贫乏的国家,发现经济水平并不完全由人均自然资源决定的,因为人口资源才是第一资源,是中国最大的优势资源。“一胎制”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急剧压缩人口规模、催生畸形人口结构为代价提高生活水平,不利于中华民族的持续发展。
(五)放开二胎并不会带来失控
尽管政策允许,但目前城市育龄夫妇的生育愿望并不见得强烈。有调查显示,双独生子女家庭中,六成以上不愿生二胎。很多育龄夫妇面对高生育成本和抚养压力,宁可选择少生、晚生甚至不生。而在江苏省常熟市计生委对800多个家庭进行了生育意愿的调查中,其中有效问卷731份,调查对象认为家庭理想子女数为1个的,达到了432人,占52.81%;理想子女数为2个的,只有119人,占14.55%。另外,随着老年人口的堆积,死亡人口将急剧增加,中国人口已经接近负增长,继续现行人口政策,中国人口高峰连13亿都难以达到,更不会达到计生委和主流人口学家所宣称的16亿。
发达国家鼓励人口增长政策的失灵史、东亚儒家文化圈富裕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日本和我国港台地区)鼓励出生率上升政策的无力状况说明,在工业化后期或后工业社会,国家或政府调控人口生育政策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中国即使停止计划生育也将达不到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在中国目前发展水平时的生育率,多次生育意愿调查也证实这一点。人们观念改变了,即使政策放开一些年轻人也不愿多生,而且丁克家庭越来越多,据媒体报道,上海已100万家庭没有孩子。人口问题已经是火烧眉毛,容不得继续延误时机,中国人口政策需要方向性的改变。
三、调整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对策分析
(一)基本生育政策:在未来三到五年内逐步全面放开二胎
根据新生人口统计显示,最近几年为生育高峰年,所以“一胎制”的计划生育政策暂时不进行改变,但是在未来三至五年后,随着生育人口的减少,可以逐步全面放开二胎。即在“奖一、放二、禁三”的六字方针的范围内,由夫妇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家庭状况,自愿对生育孩子的数量、频度等进行规划。
实行“奖一、放二、禁三”。即奖励自愿生育一胎的家庭,精神奖励上,给予独生子女家庭以上学、工作等政策上的某些优惠,并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节日进行慰问等;物质奖励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补助,养老上补助一定的保障金。对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或者特殊情况的家庭放开二胎,在三到五年内全面放开二胎,生育二胎者不予罚款等限制条件,意愿“一男一女”生育组合的,可以通过医院进行性别鉴定,自愿取舍,满足家庭儿女双全的要求。放开二胎一方面是满足人们生育意愿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性别比失调和党群矛盾。严格禁止三胎,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形成“少生光荣,多生违法”的舆论氛围,给予超生户以引导和思想教育,让其认识到多生育的弊端;另一方面可以对三胎及以上家庭根据其家庭条件给予严罚(处以财产30%以上的罚款),吓阻其三胎及以上生育。
(二)注重优生优育,晚婚晚育
1.把力度放在优生优育上
由于多数家庭对“独苗”的过度关注,从而对孕妇饮食起居做出了有违自然的安排,也使出生缺陷率上升。据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全国每年先天畸形儿和出生缺陷儿童总数高达80万—120万,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我国目前累计约有3000万个家庭曾经生育过出生缺陷患儿,占到全国家庭总数的1/10。而妇女生育数量过少,也使人们过多选择剖腹产等非正常分娩方式,造成婴儿体质和智力水平的下降。这些现象也说明,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上做的过多,而在“提高人口素质”上做的又过少,亟需做出必要调整。计划生育部门应把力度放在优生优育上,重点进行婴儿缺陷防治,加大“优生”干涉力度,大力提高婴儿质量和孩童素质。
2.把方向放在控制晚婚晚育上
据调查,在农村,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青年男女结婚年龄普遍较早,或者刚到法定结婚年龄,马上就结婚生子,或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通过各种手段早婚早育,从而间接地增加了生育量。而如果青年妇女推迟5年生育,100年内就可以少生一代人。青年时期是一个人体力、智力、精力的旺盛时期,适当晚婚晚育,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如果青年男女过早结婚生育,影响了学习和工作,在自身学识、经验、精力不足,经济自主能力不强,缺乏教育子女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另外,如果女青年过早结婚生育,虽具备了生育能力,怀孕势必增加身体负担,容易引起身体虚弱。如果晚婚晚育,男女青年在各方面都较成熟,有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对孩子的培养教育。当然,提倡晚婚晚育,不是越晚越好,而是提倡适当的年龄的晚婚晚育。只有把握方向,积极转变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思想,才可以通过晚婚晚育拉长两代人的间隔,使生育人口量相对大幅度减少。
(三)推行差异化、多元化生育政策
我国是一个经济文化发展极度不平衡的人口大国,各地的工作基础不同,人口形势严峻的程度也不同。因此,在生育政策上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而要根据本地区人口控制的状况,分类实行不同的生育政策。例如西部人稀地区可以适度放宽生育数量,城市居民或者高素质群体一般较为富裕,有足够的财力和智力,有利于高质量人才的诞生,所以对城市居民、高学历者也应放宽限制,甚至可以鼓励其生育二胎。但是,推行差异化、多元化生育政策的前提是不违背公平原则,对全民一视同仁。
(四)调整计划生育工作作风:从以“罚”为主转变为以“奖”为主
1.推进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建设
提高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是保证其依法执法的重要基础。因为业务素质低下,势必导致盲目执法,随意执法等。而提高其业务素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一是把好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关。二是对在岗执法人员强化法律基础知识、依法行政知识等学习。三是创造条件选送执法人员进行知识进修,以适应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更新。四是举办执法人员政策、法制理论研讨会,交流执法经验,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只有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计生行政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公正、公平地贯彻执行好计生行政法律、法规。
2.推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加大奖励扶助工作力度,全力提高全区60周岁以上无业的独女户补贴标准,同时,要下大力解决部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拖欠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城镇下岗、失业、提前离岗人员退休时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问题,并认真兑现计划生育各种奖励。降低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和标准,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认真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入千家万户,营造出“生育关怀行动”的浓厚氛围,从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党的生育政策越来越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3.搭建新型生育文化的宣传平台
政策宣传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大重点,始终将群众满意作为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组织、宣传、引导、帮助等措施,使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积极争做计划生育的主人,成为新生活的创造者。
积极宣传人口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例”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例如,在电视台开办“人口与计生”栏目,在交通干道和镇、村宣传点建设醒目的计生宣传标语牌走廊,搭建政策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科学文化知识平台,进行新型生育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漫画、宣传栏,成立计划生育办、计生论坛、茶话会等提供咨询服务活动,实行阳光计生。
总之,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但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势在必行,面对新问题、新矛盾,我们须积极应对,适度调整,促进人口政策良性和谐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因此,如何调整政策,既总体控制人口数量,又考虑到未来的适度放宽,需要决策者的勇气和智慧。未来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时俱进地进行改革和完善,继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参考文献:
[1]张翼.中国人口控制政策的历史变化与改革趋势[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
[2]包蕾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50年评估及未来方向[J].社会科学,2009(6).
[3]杜世勋.关于调整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的思考[J].江苏社会科学,2008(2).
计生政策实行逾30年,中国亦深受老龄化社会之痛,中国人口政策的拐点是否已经到来?
“二胎”能解决什么问题
新加坡政府内阁资政李光耀在他的《出生率下降为发达国家敲响警钟》一文中说,低生育率和老龄化的人口是新加坡的两个最大隐忧。
在中国,人们的传统生育观念也因之改变。早在1997年国家计生委所作的一项调查就显示,城市和农村妇女的生育意愿已分别降至1.56和1.8。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行生育政策的负面效应也越来越突出。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人口素质下降等问题,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困扰中国。
一个担忧则来自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明显加快的趋势。据国家计生委预测,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3.55亿,成为不折不扣的“银发社会”。
从2011年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中国已经走上老龄化的快车道。
上海自1979年起即迈入了老龄化城市行列。更为严重的是,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老年人的健康和保障问题面临着严峻挑战。
但在中国人口科学的学术带头人翟振武看来,“假定放开了二胎政策,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龄化的问题,只可以缓解一些老龄化的过程和速度,所以,靠多生孩子来解决中国的老龄化问题,我觉得作用不大。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根本之策还是要建立完善的、广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这才是根本”。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在进入老龄化的同时也进入少子化阶段。少子化意味着未来的劳动力年龄人口在持续减少。
另一个担忧是,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持续升高,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已达117(即每出生100个女婴,相应平均有117个男婴),远远高于103~107的正常值。“这说明人口群体在性别比例上失去了调整的空间,按照婚龄差距在5岁之间测算,中国婚姻市场将有2000万~3000万男性面临婚姻压力,这无异于一个定时炸弹。”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李建民不无忧虑地说。
谁会生“二胎”
据联合国及各国人口学者的统计,中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仅在1.4到1.5之间。而2.0左右的生育率则被人口专家认为是人口世代更替水平,即人口增减的分水岭,他们据此认为,应放开二胎。
婚姻家庭专家徐安琪早在2004年年初所做的一项调查就发现,目前上海的青年男女中,教育程度高和经济收入高的“双高”人士,对生育第二个小孩的兴趣最大。
刚刚生了一个女儿的一位江苏企业老板则表示:“希望能够再生一个孩子,或者到国外生,或者缴纳社会抚养费。”二孩早已落地的一位上海父亲也说:“以往的说法是‘越穷越生、越生越穷’,但现在,能生两个孩子的基本上是有经济基础、学历也较高的人群,他们希望让后代有个更好的环境,而很少考虑到经济成本。”
相比富人、名人生“备胎”,事业和生活压力已使得许多普通市民不想生,甚至恐惧生。生育权利的不平等,被搁上台面,这亦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个艰难命题。
计生与超生的困局
作为一项国策的计划生育工作,始于1982年。之前,中国已经连续多年出现了生育高峰,到上世纪70年代,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已相当尖锐。
中国实行的是多元化的生育政策。简言之,城市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农村夫妇生一个半(即第一胎如果是女孩,还允许再生一个),少数民族夫妇生三个,个别地区如则不设限。但这一严格的强制性调节政策,几乎自推行之初便遭到了普遍抵制,在中国农村地区尤其如此。
为控制急剧增长的人口,中央明确规定,计划生育要由各省、地、县、乡、村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在农村地区,最强有力的执行者是乡政府及村委会,计划生育指标完成与否,成为衡量乡村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标准。
“为推行计划生育,我抓过人,牵过牛,扒过房子,干过许许多多违法乱纪的事。按法律要判我20年徒刑,也不算过分。”在社会学家曹锦清所著的《黄河边的中国》一书中,一个在乡政府干了8年的计生干部坦言道。
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城乡各个角落的计划生育干部们,都或多或少有过这样的经历。但是,不会有人发自内心地愿意终生从事这样的职业。
2001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出台后,国务院接着颁布实施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三部配套法规。在此期间,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修订或制定出台了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速度大大高于其他领域的地方立法。而2003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口发展已成为国家计划生育工作延伸的重要领域。
试点之路和难点之处
“目前有几种放开二胎的方式:有的人赞成‘单独’放开二胎;有的人赞成‘双独’放开二胎。问题的关键是,怎么去放开二胎?计划生育政策不会永远存在,问题是怎么逐步做到这一步?我觉得,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翟振武表示。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在去年的一次受访中称,广东省已正式向国家提出“单独”可生二胎试点的申请,“但能否得到批准,要由国家决定”。
广东的计生政策此前就曾进行多次微调,比如在2009年取消“双独”夫妇的“二胎生育间隔期”,依法生育第二胎不用再等4年;同时广东也调整了已生育残疾儿的夫妇再生育、再婚夫妇中生育一方的生育权等问题。
放开“二胎”,难处究竟在哪儿?
于决策者而言,庞大的人口基数依然是一个难以回避的压力。此外从现实而言,二胎政策是否放开,需要考虑一个现实,即如果二胎放开,将有多少人被新政策所鼓励,从而释放压抑已久的生育意愿?
“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这是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的一句话。原文中这句话是用来打消“有些同志”对于“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会带来将来劳动力不足问题的忧虑,30年后,这句话成了中国众多学者和其他人士提倡放开第二胎、改变中国人口政策的凭据。
现状:“未富先老”
今年两会上,原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第五次提出调整我国生育政策的提议,更有多位民间学者持续呼吁放开第二胎。人们在关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同时,也观察到这一政策时期发生的众多社会问题:男女比例失调、民工荒、人口老龄化、独子的社会风险等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在中国大陆,0-14岁人口占了总人口数的16.60%,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了1.67亿,占总人口数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
按照国际惯例,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的人口结构就称作老龄化社会。人口年龄金字塔表现为塔尖变宽,塔底变窄,呈现出一种不稳定的“头重脚轻”形态。数据的背后暗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的危机。在中国的人均GDP只有4000多美元的情况下,有学者将中国的老龄化特征解释为“未富先老”。
同时,由于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的政策,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已降至3.10人,近几年的高考人数持续下降即为新生人口减少表现之一。两者结合带来的问题就是,长此以往,中国的家庭将会呈现“四二一”的结构形态,即一对独生子女夫妇赡养四位老人,同时抚养一个孩子。这样的经济压力和生活压力很可能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且由于中国未有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对于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硬件设施上都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如此快速的老龄化是30年前公开信中所始料未及的,“老化现象最快也得在40年以后才会出现。我们完全可以提前采取措施,防止这种现象发生”,这样的预言并没有完美兑现。不仅如此,中国在不得不面对“未富先老”的窘境同时,除了年轻一代人数锐减而很可能老无所依的困难外,还遇到了另一个阻碍:人口红利的即将消失。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曾经对人口红利作如下解释:“人口红利就是我们在一段时间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速度比较快,而且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增加比较快,这样就使得劳动力资源在一定时期内非常丰富,就使得发展经济有充足的劳动力供给,劳动力的成本也比较便宜。”
中国在实行计划生育前及计划生育初期,一定的高生育率为中国带来了持续了40年左右的人口红利期,客观上对中国经济的高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人口红利消减,我国现在依靠劳动力数量和价格优势的发展模式将会遇到极大挑战。伴随着上世纪80年代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中国的生育率连续30年下降,总和生育率由1971年的5.4下降至目前的1.8左右,甚至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根据六普数据做出的计算,这个数据可能在1.4和1.5之间,更是远低于2.1的正常生育更替水平。
关于人口红利还能持续多长时间,还存在不同的观点。国家人口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在去年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提到我国的人口红利期大概在2025年左右结束,中国劳动力的供应量在今后的15~20年左右内仍很丰沛。而另据一些专家估算,我国最早在2015年左右,人口红利将开始枯竭。甚至有人在去年声称从2012年起就将进入人口红利下降期。虽然时间不同,但是无外乎都证实了中国在经历了先高后低的人口增长率过山车后,即将迎来的很可能是劳动年龄人口不断下降,经济发展人口优势不再的处境。用原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的话通俗地说,就是“20~24岁青年劳动力10年后骤减一半”。
调整:从“急刹车”到“软着陆”
纵观中国建国以来的人口政策,可以说是起起伏伏。从五六十年代的对生育不加控制甚至鼓励生育,发展到70年代末,中国的人口已近十亿,到1980年,“晚稀少”的政策也紧缩为“只准生一胎”,导致人口控制能力大幅下滑。大力提倡一胎的政策转变为只能生一胎的过渡较为突兀,曾经参与讨论制定这一政策的原中国社科院人口所所长田雪原称它“就像一个急刹车,已经踩到底了”。这一刹车就刹了30年。中国的生育率降得过猛,也引发了近年来有学者和相关官员不断提出调整人口政策的各种建议。其中也有较为偏激的观点,但是最普遍的观点还是“逐步放开二胎”,实现软着陆。
早在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就提出“应逐步过渡到每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不会造成人口失控”的提议。被称为计划生育政策“副总设计师”的田雪原,则在2009年12月4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特别提到“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者,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并建议城乡统一计划生育政策。2012年两会期间,纪宝成更是表示“一胎”政策已到了需要当机立断痛下决心进行调整的时候。
事实上,中国一些省市地区都已在尝试迈出软着陆的第一步。去年广东正式向国家提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试点的申请,紧随其后的省份则是河南。
全面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可以生育“二胎”。
二、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原因
(一)人口形势十分严峻。我国人口形势十分严峻。虽然这些年对两孩政策进行各种样式的开放,但是都没有办法改变生育政策需要改变的实情。
(二)劳动力短缺现象。在社会化的发展中,农村的年轻劳动力都在向城市转移,农村剩下老人和小孩儿,没有足够的劳动力,人口红利慢慢消失。出生率减少,适龄劳动力减少,导致人均GDP下降,严重阻碍经济发展。
(三)单独二孩实战遇冷。政府实施里单独二胎的政策,但是并没达到想要的效果,到2014年底为止,只有不到100万的夫妻申请生育二胎,和政府一年增加200万新生儿的预计相差很多。进展不明显,原因如下:
1.没有明确的法案。单独二孩政策并没有对一些法案进行改动,仅仅是对各地一些生育方面的条款作了修改。从而使每个地方和每个地方的情况不同。2.并不很想生育。生育二胎需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情况,也要从事业方面考虑,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夫妻对生育的观念也在转变,越来越多的夫妻并不是很想生育二胎。
(四)独生家庭问题。1.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需要赡养4个或者更多的老人,同时需要照顾自己的孩子,沉重的压力让人感到无力。近几年,我们国家的家庭规模越来越小,从20世纪80年代的4-5人减少到现在的3人左右,家里选择只生一个孩子的家庭越来越多,同时,家庭的养老和生育功能不断减弱。2.老人失去独生子女成为家里不能承受的伤痛,也是社会的一大问题。失去独生子女的夫妇所承担的内心痛苦,未来的经济压力,再生育能力,以后的养老问题也不是一般的家庭承受的痛苦所能相比的。
(五)男女比例失调。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而重男轻女的思想自古以来就在人们的心里根深蒂固,很多家庭希望生育男孩儿,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B超对所生幼儿的性别起到很大作用,人们都会在孕间去做B超检查,增加了生男孩的比例,使男女的比例失调严重。这也代表着也来越多的男孩在适龄期间无法找到结婚对象,同时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如果要使男女比例恢复正常,对生育政策的各种限制就要放宽或者全部取消才行。
三、全面二胎政策难以实施的原因
(一)家庭层面。1.生育成本高,面对压力大。现在从怀孕到生产,从生产到培养,再到儿女的成家,各种成本相当高昂,已经不是一个家庭轻易能承担的,况且就业压力大,再生一个孩子可能使夫妻的人生规划都改变,很多家庭很难做决定再生二胎。2.花费时间、精力多。随着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工作和社会上的地位不低于男性,越来越能在各个舞台展现自身风采。如果生育二胎,很可能使很多女性失去竞争的机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去抚养孩子,失去自己的事业。3.家里孩子阻力大。生二胎的另外一个阻力就是家里孩子不愿意父母再生二胎,认为生二胎父母对自己的爱就会转移,所以由于家里孩子阻挠的原因很多家庭放弃了生育二胎的念头。
(二)社会层面。虽然国家允许适龄的夫妇生育二胎,但是并没有根据生育政策针对一系列相关问题作相应更改。像女性的生育福利,产假福利,生育二胎妇女的就业政策,国家医疗卫生设施的优化,二胎子女教育成本的减免,完善的养老政策等等。1.医疗准备。全面二胎放开后,医疗资源需求是最为迫切的。同时,由于生二胎对家庭的经济负担压力大,政府需要增加优质妇产资源。2.女养育育成本。孩子的生养成本主要由分娩、养育、教育三大块组成。对于生养二孩家庭来说,家庭支出无疑是要增加,尤其对于城市家庭来说孩子的保姆费、教育费、换房费等增量将比较大。
四、全面二胎的好处
1.二胎政策可以增加劳动力。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如今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经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且出生率不到国际标准的二分之一,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将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二胎政策,为未来储备足够的人力资源,缓解老龄化社会所带来的压力。2.二胎政策可以调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男女比例影响了年轻一代人的正常婚姻和组建家庭,而二胎政策恰恰可以解决这个问题。3.二胎政策也有利于个体的发展。(1)二胎政策可以为孩子创造更健康的成长环境。在当今时代,我们不难看到计划生育政策的弊端。一般独生子女都有内向和性格孤僻的情况。生育二胎可以让两个孩子在一个家庭成长,有利于塑造健康的性格和能力。(2)生育二胎还可以避免家庭失去独生子女的问题,从另一方面讲也减轻了一个子女抚养老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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