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范例(3篇)

时间:2024-05-14

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1

编制说明

我公司运用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方法,运行于安全生产工作之中。为了在事故发生时,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迅速控制事故发展,保护环境,保护现场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员、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和《北京xxx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等文件编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成员:xxx

编制单位:北京xxx有限公司

预案版本:预案01(版)

编写: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签发人(签名):xxx

修订实施日期:2011年6月1日

目录

1.概况

2.术语

3.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4.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6.报警及通迅联络

7.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8.人员紧急疏散和撤离

9.危险区的隔离

10.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11.受伤人员的救治

12.现场保护和洗消

13.应急通讯系统

14.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15.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16.应急培训计划

17.演练计划

18.附加说明

19外部联系

1.概况

1.1基本情况北京xxx有限公司创办于1991年,以生产经营油漆涂料产品为主,属民营企业,目前在册职工有53人,工厂位于xxx中路北侧,距离高速公路0.5公里,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生产能力为6000吨/年,拥有1套生产装置,间歇式生产方式,仓储能力为2000平方米。

1.2主要产品有醇酸清漆和色漆、硝基清漆和色漆、聚氨酯清漆和色漆。

1.3主要原材料有200#、150#、丁醇、丁酯、乙酯、等原料,为中高闪点易燃易爆液体物料等。原料通过供应商送货到岸。

1.4交通、消防情况交通便利,xxx城内有消防支队,厂内有25人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厂区有150立方水池,半自动化消防系统,可以满足消防用水。同时,配备有监控系统和火灾预警系统。

2.术语

2.1、危险化学品

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2、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用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3、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4、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2.5、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6、易燃液体

指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3.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3.1危险目标的确定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要求,北京xxx有限公司储存过程涉及的松香水、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等溶剂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表二所列易燃物质。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如下表。

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表

危险物质名称

场所

物质临界量Q(吨)

最大物质量(吨)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原料溶剂库

20

6.3

松香水(200#溶剂油)

100

15.4

乙酸乙酯

20

6.48

乙酸丁酯

20

6.34

醇酸树脂

中间品罐区

20

17.92

乙醇

溶剂库

20

0.8

丁醇

20

0.8

硝化棉溶液

地库

100

0.8

说明

计算过程如下:液体原料库储存方式为200升铁通,每桶0.16吨。松香油最大量时不超过15.4吨;乙酸乙酯最大限量时不超过6.48吨;乙酸丁酯最大限量时不超过6.34吨;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最大量时不超过6.3吨。则:6.3/20+15.4/100+6.48/20+6.34/20=0.315+0.154+0.324+0.317=1.111构成重大危险源。

中间品树脂储罐区7个储罐,总容积28立方米,17.92吨。中间品单个储罐品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地库硝化棉液5桶,每桶0.16吨。5x0.16=0.8吨,单品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溶剂库桶装多品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公司溶剂库桶装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

通过安全标法评价分析,本公司储存条件基本合格;溶剂库桶装储存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但本企业单品种为桶装储存方式,且安全设施、建筑、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处理方案及应急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

评价结论: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评价人员

总经理xxx、各部门主管

3.2具体危险特性

3.2.1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3.2.2健康危害:溶剂油蒸汽可刺激眼及上呼吸道,如浓度过高,可引起呼吸困难、出现紫绀等缺氧症状。

3.2.3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空气、环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

3.2.4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其气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有燃烧爆炸危险。

3.3对周边的影响。

相邻重点防火单位:xxx虽然公司有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安装有监控施设,发生事故的几率很小,但一旦发生大规模泄漏,有发生火灾和污染环境的可能。厂区东南角低向开挖的防渗防护池,容量约400立方米可防泄漏。故一般情况下可将泄漏事故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内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另四周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紧急情况下人员可顺利疏散,故对周边社区一般不会造成大的伤亡事故。

4.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4.1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不同备好相关的灭火器材和设施,现有消防栓系统一套,消防栓17套及配套水带、水枪。

4.2现有灭火器35公斤和8公斤45具,做到每月查一次,发现压力不足及时更换,并做好检查记录;热炼炉位置同时备有砂土,以防万一。同时保证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维护、保管、检查工作由xxx负责。通过人员培训确保每个职工都会使用灭会器材和设施。

4.3遇特热天气时,备有2支水枪供平时喷淋降温和消防使用。

4.4防毒面具30套,有防尘口罩若干。

4.5抢修器材:公司配备有电、气焊、堵漏木及其它维修设施。

5.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5.1组织指挥机构:

5.1.1消防安全负责人:xxx

5.1.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xxx

5.1.3从业人员构成xxx

A、灭火救援组(21)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灭火、人员及物资的救援工作。

B、设备维护组(4)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水、电、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火场现场设备操作等。

C、疏散演练组(12)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被困人员疏散、警戒、救护工作。

D、检查巡查组(8)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工作以及协助疏散组检查火场被困人员有无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传培训组(7)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火场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残火复燃,为调查火灾原因提供情况等工作。

5.2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在岗人员担任。

5.2.1任务:根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指令主要完成;

5.2.2启动灭火设施进行扑救;

5.2.3通知有关领导前往火场进行组织指挥;

5.2.4通知其他人员带来灭火器材、用具等前往火灾现场请领任务;

5.2.5向着起火点和其他范围疏散命令;

5.2.6通知场内值班电工及时切断相关电源;

5.2.7向社会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协助和支援。

5.3厂内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开通手机,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6.报警及通迅联络

6.1报警装置

6.1.124小时有效报警的固定电话。

6.1.2防爆对讲机(必要时配备)

6.1.3紧急报警电铃

6.2通讯联络流程:

首先发现人高声呼叫示警,报告领导或电话通知门卫联系

门卫按动电铃报警

同时电话报告领导

通讯联络组通知公司有关领导

并根据情况报告消防、环保、安监、公安、医疗、当地政府等单位

办公室负责人电话报告

总指挥和通讯联络组

7.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7.1报警

无论何人何时发现发生泄漏、着火、爆炸事故,应立即通知门卫和车间操作室,门卫和车间操作室立即按动报警电铃,当班的安全和生产人员立即开展应急处理。同时按报警程序报告,由指挥部成员通知各应急救援队成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7.2.泄漏处理

7.2.1发生泄漏时,由技检部及公司义务消防队员立即做好防护后进入现场。首先察看现场有无受伤人员,若有人员受伤,应以最快速度将受伤者脱离现场,其次切断火源、泄漏源,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7.2.2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溢漏液体收集在密闭容器内,同时判断泄漏的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立即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

7.2.3大量泄漏:在消防堤内,如有泄出,引流入防护河床。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7.3.着火处理

7.3.1发生着火时,由公司义务消防队员立即做好防护后,首先察看现场有无受伤人员,若有人员受伤应以最快速度将受伤者脱离现场,其次切断泄漏源,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7.3.2小量着火:立即组织消防队采用灭火器灭火,灭火后,确认不再复燃,立即采取小量泄漏处理方法处理。

7.3.3大量着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起动消防系统喷淋喷洒大量清水,让其冷却,灭火后,确认不复燃立即采取大量泄漏处理方法处理。

7.3.4现场指挥人员要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若遇到火势难以熄灭,着火处火焰变亮耀眼,伴有尖叫、罐体发生变色、罐体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8.人员紧急疏散和撤离

8.1当事故可能对企业内、外人员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安全警戒队负责治安和交通指挥,对事故救援无关人员及可能威胁到附近居民以及相邻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紧急疏散和撤离,向上风向疏散到500米外的安全地点。

8.2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疏散组通知各岗位人员迅速撤离,撤离时应对人员进行清点,若有未撤离的人员,应由义务消防队员做好防护后到现场作搜寻。

8.3非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由应急指挥部下达疏散撤离的指令,按指定的路线进行撤离。

8.4周边区域单位、居民人员疏散,由公司应急救援疏散组人员通知周边区域各单位、各村庄及公司生活区居民按指示的路线进行疏散。

8.5应急救援人员的撤离,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在发现事故现场出现危险状况时(如危化物将要爆炸等),应由现场指挥部下达紧急撤离命令,撤离到指定的区域,同时要将撤离的报告马上报告到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8.6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8.6.1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8.6.2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8.6.3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8.6.4疏散时,被疏散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及骑摩托车。

9.危险区的隔离

硝化棉液为重大危险源,当此危险源可能对企业周边人员和环境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定危险区。

危险区内与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应当及时疏散,所涉及的公路应当通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断路,使其改道行驶,直到指挥部下达撤消危险区的命令后,方可使其恢复正常状态。

10.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10.1抢险、救援,为确保事故伤害不扩大化,所有抢险救援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毒口罩,在抢险救援时,不得独自行动,作业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并高度警觉,服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令。

10.2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由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

10.3为防止事故扩大,应加大喷洒水量,增大沙土、等吸收入残液的物质使用量,同时将情况上报县主管部门请求增援,事故扩大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危险浓度区,并相应调整疏散人员的范围。

11.受伤人员的救治

11.1受伤人员从事故现场救出后,由公司医疗救护组人员按受伤情况进行分类抢救,现场抢救后,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11.2现场救治方法

11.2.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着,用肥皂水及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11.2.2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

11.2.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就医。

11.4苯对人体的危害

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轻度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状态;严重者发生昏迷、抽搐、血压下降、以致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慢性中毒:主要表现有神经衰弱综合症;造血系统改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重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少数病例在慢性中毒后可发生白血病(以急性粒细胞性为多见)。皮肤损害有脱脂、干燥、皱裂、皮炎、可致月经量增多与经期延长。

12.现场保护和洗消

12.1现场保护

由公司应急救援的义务消防队到达现场后,负责现场的保护工作,以便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为预防和制定防护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

12.2现场洗消

事故现场的洗消由技检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洗消由车间及义务消防人员负责,做好防护后进入现场,用雾状水稀释蒸汽、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或用防爆泵移至槽车或者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13.应急通讯系统

办公室、生产车间安装有固定电话。

13.1应急电源

公司有柴油发电机组一台,能够保证全公司在出现停电时作为应急电源使用。

13.2应急照明

车间及各处重点部位都配有应急照明灯,以备在紧急停电时使用。

13.3应急救援器材

13.3.1灭火器材:35公斤的有6具,8公斤的有49具,做到每月查一次,发现压力不足或有丢失的及时更换。

13.3.2防护器材:防毒口罩30套,防尘口罩若干。

13.4保障制度

13.4.1责任制度

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情制定有安全责任制。

13.4.2值班制度

公司建立了公司领导、安全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

13.4.3培训制度

公司建立了新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转岗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3.4.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了承包和监控。

13.4.5安全检查制度

包括现场检查及消防物资、应急救援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13.4.6演练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题演练演练。

13.4.7外部救援

13.4.8单位互助的方式

通过公司办公室联系城南街道政府进行救援。

13.4.9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昌平消防支队。

13.4.10应急救援信息咨询,可向国家应急救援中心咨询,必要时请求救援抢险。

13.4.11专家信息(暂空)

14.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14.1危化品出现渗漏、滴漏,启动义务消防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救援。

14.2危化品出现较大渗漏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救援。

14.3危化品容器开裂燃烧,厂区以外有可能受到危害时,在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启动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

15.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15.1发生的泄漏、着火得到控制后,在通过倒槽、稀释、吸收、回收后,全部将危化溶剂处理完毕,且用不燃性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周边地区大气中油气浓度小于0.2%时,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15.2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由指挥部通知各相关部门事故危险已解除,由应急疏散队负责通知周边村庄及公司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可以返回居住区和返回岗位。

16.应急培训计划

为便于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和人员的疏散撤离,定期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公司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教育。

16.1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公司的应急救援人员应选择身体状况良好,具有较高文化素质,便于通讯联系,以及具有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为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救援能力和水平,由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每年对其队员进行不低于两次的培训。

16.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公司的员工每季度参加由技检部组织应急响应的培训。

16.3周边企业有培训要求时,公司协助周边企业搞好相应的知识宣传教育。

17.演练计划

为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组织应急救援,每年都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7.1演练准备,演练分为三个层次,即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根据演练的方式和内容,准备演练所需器材,对人员进行演练教育培训,并制定演练的方案和安全措施。

17.2演练范围,公司级应急救援演练的范围为全公司的应急救援演练,相关部门和领导要参加演练。

17.3演练时间,每年至少演练一至二次,每年的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必须进行一次演练。

17.4演练组织,由公司生产部组织演练,办公室做好记录。

18.附加说明

18.1预案编写依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8.2预案指导原则和救援方针

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优先保护人的安全。作为岗位人员,救援人员必须做到处事不乱,应按预案要求尽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扩大,应采取正常的逃生方法进行撤离,并迅速将险情上报,等待救援。

预案作为应急救援的计划方案,采取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的方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持续改进,使之更符合救援要求。

18.3夜间预案的启用

夜间发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人员在到达现场之前,临时由公司义务消防队值班人员和生产车间当班人员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和落实抢险救援任务。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后,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18.4若发生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到公司安全时,应同样启动应急预案。

18.5预案打印

18.5.1使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18.5.2正文采用仿宋4号字

18.5.3打印装订成文本

18.5.4存盘电子版本一套

18.6预案版本

本预案为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第01版。

19、外部联系

1、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xxx

2、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企业安全值班):xxx

3、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1)消防:119

(2)巡警:110

(3)医疗:120

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危险化学品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害只要分类理化危险、健康危险、环境危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熟悉本单位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寸报表;定期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定期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6.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流失;

7.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指导进入仓库的职工正确佩带劳保用品;

9.定期对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

10.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四)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四条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本规定附件2列示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

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重大危险源出现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加强资料归档。

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2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二十七条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销。

申请核销重大危险源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载明核销理由的申请书;

(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

第二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核销的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销并出具证明文书;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核销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一级重大危险源的核销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登记建档、备案、监测监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核销和安全管理工作。

首次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演练情况;

(六)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七)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八)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情况;

(九)预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化工)园区等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的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周边单位、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之间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测监控的;

(四)未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

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

第三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销的;

(五)未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

(七)未按照本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第三十五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危险化学品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自2005年以来,广东石化物流领域安全事故频发,不断给石化物流行业敲响警钟。鉴于其行业货物的特殊性,一旦发生事故,极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有些甚至是不可逆的。所以,石化物流行业一直对事故应急反应与救援方案要求极高,特别是交通事故救援一直处于常态化。

“石化物流企业必须具备应急预案,且经当地政府机关备案。企业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组织员工集中培训。”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员张双喜先生最近接受《物流》杂志记者采访时强调,广东石化物流行业亟需规范化操作。

应急预案必不可少

石化物流企业必须具备应急预案,且需按照标准的文本样式。“应急预案必须经过拟订计划、制定备案、进行演练等过程。”缺少了应急预案,企业就无法实现良性运作。

张双喜向我们展示了广东利丰石化物流公司的应急预案,这是一份非常完整、详细的预案。同时,他介绍道:“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预案制订、预案实施、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演练等部分。”。

张双喜强调:“预案的制订要结合实际情况,要视产品的种类差异区别对待,不同的产品要求有不同的应急预案。然后要到相关部门备案,应急预案的备案涉及到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及医疗系统等。广州市目前规定所有石化物流企业必须到所在辖区的交通局备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9·10”事故货物属于一类危险品,即爆炸品,按照国家法规,没有核准一类危险品承运资格的石化物流公司是不能承接此类货物运输业务的,一类危险品承运企业属于公安部门直接核准、监管的民用爆炸品运输公司。而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八类危险品之承运物流企业则属于交通部门如道路运输局监管,二者的应急预案会有差异。

另外,张双喜认为石化物流行业一定要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石化产品货物的特点,包括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危险品泄漏、中毒、窒息、触电、高空坠落等等风险,都要纳入应急预案当中。

“目前,相关部门对石化物流企业的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还在进一步完善中,大部分还处在企业的自主行为阶段,还没有形成区域性的应急联动机制。所以,暂时无法判断一个企业的应急方案是否可行、有没有效果等。”谈到广东石化物流行业应急预案的现状时张双喜非常担忧。

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在企业的应急预案里,应急演练是非常关键的一环。应急演练有固定的流程,利丰公司每年固定于5月份、11月份分别进行一次演练。“作为东莞市石化物流行业的优秀代表,利丰的应急演练被视为行业的范本。”张双喜面露微笑。

以今年5月17日利丰公司举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为例。此次演练历时近一小时,吸引了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队、安监分局、消防大队各级领导现场观摩,此外,东莞市危险货物运输协会各会员单位、东莞市100多家危险品物流企业代表亦到场观摩。

此次演练包括四个场景:一是车辆在途自燃应急处理(司押人员);二是危化品在途泄漏应急处理及现场转移救护(司押人员);三是危化品泄漏堵漏及转移救护(应急救援队伍);四是事故槽罐车的物料转驳运输。

演练旨在提高全体员工的危化品安全意识,加强员工的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强化员工抵御灾害的心理素质,防止危机发生时因错误的处理方式而使事故扩大化;通过对设定事故场景的应急演练,检验利丰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持续完善公司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检查意识以及碰到此类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规范处理。

通过演练,使整个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处理流程明晰、动作规范,培训并教育广大驾驶员、押运员等。

张双喜强调:“演练可以增强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应变能力,在发生事故的时候能够正确判断、迅速处理,将事故的损失最小化。”没有经历过演练的驾驶员、押运员,在面临事故时,可能会由于慌张而弃车逃跑,因为他们不清楚事故会发展到何种程度、有何种危险,更不知道应该怎样正确处理。

“2012年7月30日,广东地区发生一起‘追尾’性质的交通事故,被追尾的危化品槽罐车尾部被后面的车辆戳穿了,造成了溶剂油的泄漏。而且,事故地点就在高速公路加油站入口,一旦事故车辆发生燃烧爆炸,后果非常恐怖。当事驾驶员、押运员未经应急演练培训,两人第一时间就选择弃车跑离事故现场,后被加油站值班班长劝阻。”张双喜认为应急救援演练非常重要。

经过实战演练,可以使员工积累临阵应急经验。除演练外,员工的常态安全培训同样十分重要。利丰公司每个月对全体员工进行两次安全管理会议培训,每次会议培训时间不少于90分钟,总经理必须每次亲临会场,旨在使员工掌握安全管理要求、了解安全运营动态、熟悉每一种货物的特性、学习事故处理流程等。

事故现场处理是关键

在石化物流行业,一旦发生事故,“黄金时间”内的现场处理非常关键。处理妥当,就可实现危害最小化,万一处理不当将产生严重的次生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以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为例,“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现场没有做好首次处理,很容易出现次生灾害,尤其是在驾驶员、押运员都不了解正确的现场处理方法的情况下。比如有些人在事故现场使用手机或者非防爆的对讲机,就很容易引起火灾。”

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驾驶员第一时间在安全距离内打电话向公司的安全经理汇报情况,在安全经理的建议下进行适宜的现场处理。并及时拨打110、119等救援电话。“交通事故现场的押运员、驾驶员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向公司汇报情况和报警求援等任务都由押运员承担。”张双喜反复强调。

不同的石化产品,在发生泄漏后也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有些石化产品如汽柴油泄漏,就可以由驾驶员、押运员自行堵漏,但像液碱、苯酚、蚀刻液等腐蚀性极强的产品,事故现场人员必须慎重对待,一定要借助专业的堵漏工具。

在“以人为本”的今天,不再要求“用生命抢救国家财产”,不是所有的石化产品泄漏事故都必须救援的,例如汽柴油、LPG类运输槽罐车发生泄漏后,如果衍生起火燃烧等事故,在没有危及其他人员财产安全的情形下,建议采取不处理方式是最好的。“2008年11月19日,广州地区一辆LPG槽罐车从高速公路坠落,发生燃烧事故,当时采取的正确处理方法就是任其自行燃烧,33小时后燃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直接损失就是汽车、货物,是在可控范围内。如果现场强行进行救援处理的话,在操作的过程中很可能产生其他的次生灾害。”

当时,确实没有比让槽罐液化气自然燃烧完更好的办法,其实熄灭“火舌”很容易,只要喷上大量泡沫就可以,但是因为槽罐不是从进气口漏气的普通事故,而是槽罐爆裂漏气,所以气体泄漏很难快速堵住,液化气就会飘散到空气中,空气就会受到严重污染,危及现场救援人员的生命,而燃烧就不会有污染的问题。只要做好槽罐冷却工作,让液化气正常燃烧,危险就会暂时缓和。

危险品槽罐车交通事故现场,经常有救援人员使用吊车扶正侧翻、倒卧的槽罐车。“不能一开始就使用吊车。因为吊索是钢制的,而且是由很多细条钢丝绞合组成,在起吊操作的过程中,吊索中只要有一根钢丝断裂的话就很容易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者爆炸。安全正确的起吊方法是,在事故现场必须至少要有两辆消防水炮喷洒车,一辆负责对罐体洒水降温,一辆负责对吊索洒水杜绝火花产生。”

除员工的自身素质外,应急救援装备同样重要。

“据我们了解,广东省整个石化物流行业只有利丰配备了企业自用应急救援专用车。应急救援专用车上配置了比较先进的堵漏设备(专业外封式堵漏袋)、接漏设备(1.5立方米大口接漏盆)转驳、消防战斗服、化学防护服、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化学品吸收棉等设施和设备。整体投入超过40万元。安全是需要成本的!”张双喜建议,广东省目前已经迈入石化大省,预计2015年炼油能力将达到1亿吨,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加工业每年约消耗1500万吨的化工原材料,像广州、东莞、大亚湾、深圳、佛山、顺德、中山、高栏港等地都应该高标准配备一辆这样的专用车辆。专用车辆委托各地石化物流企业管理。“这辆救援专用车现固定六个人轮值管理,平时不予使用,但每周须定期开动一次。一旦需要,由指定的专人将车辆迅速开拔到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城市的定时“炸弹”

自2005年以来,广东省范围内,特别是广州地区危险品相关安全事故频发,这与现在该行业的诸多乱象是密不可分的。

9月10日发生的白云区爆炸案,据张双喜分析,是由于肇事公司没有对操作员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要求进行内部培训,承运主管或托运货主可能隐瞒了货物正确信息所导致。“这个爆炸事故可能就是操作员工没有经过培训造成的后果,操作员工不知道装的是什么货物,也不清楚应该注意预防什么,所以酿成了这次悲剧。

危险品承运物流公司一定要让操作员工知道转载的是什么货物、该货物的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一定要随车随货携带,MSDS清楚说明货物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什么危险状况、应该怎么处理。对于首次承运操作的危险品,承运物流公司安全经理必须召集操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的培训、演练。安全培训记录必须有参与者签名留存。有严格安全管理规程的危险品承运物流公司的员工看到货物名称就能够分辨出不同种类产品的差异,清楚其特性及特殊的操作要求。”

广州鹅掌坦“9·10”爆炸事故案发生后,通报材料指出:承运货车老板称自己和货车驾驶员当时对装载的货物是危险品并不知情,否则不会接单,况且事发地仓库不是危险品的专用仓库。

广东地区因为物流市场竞争激烈,很多物流公司被迫把危险品货物当作普通货物承运操作来求生存,甚至不告知操作员工货物实情,这种自杀性低价竞争,凭借侥幸心理,货主也会选择低价违规物流服务。而合规的石化物流企业,在安全操作管理方面投入巨大,在报价方面就处于劣势。

“最近几年,整个广东石化物流行业都被这些玩命的普货运输公司搅浑了。”张双喜略显无奈。

“另外,广州辖区内所有物流中心在核准经营资质的时候,必须要明确这是普通货物中转接驳暂存操作中心,绝对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辖区安全管理监督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责任定期检查,禁绝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非法进入广州辖区物流中心的现象。”

2010年广州亚运会之前,进入广州辖区的所有石化产品都会统一进入地处天河区东圃镇吉山村的“209”仓库集中管理。

当时,该仓库处于偏僻的小山丘,比较便于安全管理。“亚运会举行期间,‘209’仓库被迫停业了。而广州地区的石化产品需求仍然存在,特别是广州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对精细石化原材料产品的需求总量反而在增加,这些石化原材料产品也就被迫化整为零,隐藏到城市的各个角落各个物流中心去了。这就给广州城市的石化原材料产品的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难度,也埋下了诸多祸根。”

“现在我们根本不知道广州的哪个角落非法储存着石化原材料产品。一般是在危险品发生事故后,大家才知道原来某个地方居然存放了危险品。”“凡是客户委托我们公司去广州区内接运危险品货物,我们一律拒绝,因为我们的车辆外厢都按照规定大大地醒目地标示‘危险品’字样,那样穿街过巷还不造成市民恐慌?”

鹅掌坦地区目前已经是白云区聚居20万以上居民的高端住宅区了,包括富力桃园、岭南湾畔、富力唐宁公寓、地铁小区,可是,物流业者居然在该地区转驳易爆危险品货物。

这次事故的肇事货物与2007年3月14日广州黄埔区南岗荔联街危险品爆炸事故中的“圆形塑料击发帽”(用于玩具枪)是同一种货物,与当年情形几乎完全一样。当时公安部门认定江西牌照的拖挂车在将货物(圆形塑料击发帽)转卸到湖南牌照的拖挂车过程中发生碰撞,引起爆炸。

如果操作公司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过内部培训,原则上就会向员工宣讲2007年“3·14”事故案例。相应的,区属安全管理机构、街道安全管理人员也应该将“3·14”事故作为预防重点,杜绝类似事故在广州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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