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范例(3篇)
时间: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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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入世;证券市场;证券监管
人世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逐步对外开放,外资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人我国证券业,这必将对我国证券业产生巨大的影响,为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证券监管。
一、入世对我国证券业的影响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人世贸组织,按照WTO有关金融服务业的基本原则及我国在双边及多边协议中所作的承诺,我国将有步骤、分阶段地对外开放金融业。其中证券业的开放步骤如下:到2004年,外国公司可以直接投资国内的证券公司,到2006年,外国投资者将直接投资我国的国内市场。因此,今后五年是我国人世后证券业从保护到开放的过渡期另外,其他行业逐步对外开放的承诺也将通过作用于证券业的监管对象和与证券业紧密相关的其他金融企业而对我国证券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一)入世对证券监管对象的影响
l、入世对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影响
人世后,国际资本可以直接在中国进行投资因此在我目的上市公司中将出现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这些企业由于管理科学,经营业绩良好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将在投资者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信誉。从而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使公司的股票价格能够长期稳定在其价值以上、有利于该公司降低筹资成本和进行资本运营。相对而言.国内许多上市公司由于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及股利分配等方面都不如外商投资的企业,因而使企业在筹资与资本运营时处于劣势国内的上市公司在外国企业的竞争压力下和广大公众投资者的约束下会出现两极分化现象。那些在国内市场能站稳脚跟、并能借助人世的契机在国际市场上大展宏图的公司的股票将成为真正的蓝筹股和热门股;而另一些缺乏竞争力.经营不善的公司将成为重组和淘汰的对象。对投资者来讲.由于到2006年,外国投资者可以直接向我国国内市场进行投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届时将会出现很大的变化,机构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所占的比重将增加;并且,由于外国投资者的加入将给国内投资者带来更加成熟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技能,提高投资者的素质;拥有巨额资金的投资者或投机者的数量也将增加.
2、入世对证券投资中介机拘的影响
(1)入世对证券投资经营机构的影响首先,加人WTO后,证券业的开放有助于打破国内证券市场的垄断,加剧证券市场的竞争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其次,人才争夺更加激烈;最后,由于竞争的加剧会使成本高、业务单一、规模小、信用差及效率低的证券商淘汰出局,最终幸存的券商将具有规模太、业务多样化、业务成本低和效率高的特点。
(2)入世对证券投资服务中介机构的影响。
在证券服务中介机构方面,我国已批准了几家外资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在我国一定的区域开展一定的业务活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将有更多的外资服务中介机构在我国从事更多的业务活动。实力雄厚、资信度高的外国服务机构或外商投资服务机构的加入,将给国内的服务机构带来较大的冲击。
3、入世对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影响
首先,入世后外资证券中介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将给国内证券市场带来增量资金,有利于证券市场的扩容和证券品种的增加:其次,通过外资证券中介机构可以加快国内公司到国外上市筹资的步伐;再次,由于外国财团的资本雄厚、在进入我国股市后如果我国没有完善的证券监管措施,这些资本可以轻易地操纵某支甚至某些股票的股价走势,造成股市价格的大幅波动.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产生威胁;最后,随着嘲络技术的发展.交易方式会趋向于信息化。
(二)人世对金融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
在现代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世界金融正在进入一个大变革和大变迁的时期。具体表现为:金融服务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场外交易和衍生产品的交易规模越来越大,全球金融产品不断形成电子网络化的趋势:国际投资急剧增加,资本流动更加频繁,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愈演愈烈;银行、证券、保险业的界线出现模糊趋势,金融机构业务交叉并走向多元化综合化。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我匡加入WTO后,随着金融业的全面开放,西方国家全方位的一揽子服务制度将对我国金融业现行单一的服务方式产生强烈冲击,为了与国外同行竞争.我国金融业也必将走向混业经营。
二、改善我国证券监管的几点措施
由于人世后证券市场将呈显出新的特点,为了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持续稳定及整个金磁业的健康运行,我国的证券监管工作应该进一步完善。
(一)确定合理的证券监管体制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发展趋势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概念及意义
所谓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证券市场监管是一国宏观经济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一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的需要。二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三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四是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为了尽快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著的滞后性和弱效性。
滞后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
2.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作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起诉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
3.投资者赔偿机制。国外的证券市场通常设有赔偿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构建防范系统风险的缓冲机制,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刚刚起步,投资者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建议
第一,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问题必须具备一个基本的外部环境,即已上市的或将要上市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必须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主体,它们不能仅仅将证券市场作为融资的工具。由于证券监管机构没有合法的理由介入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因此依靠证券监管机构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不现实。
第二,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回归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立场。证券监管机构发展市场的职能应该限于宏观层面,而微观层面的职能必须剥离,这样才能使投资者保护职能真正得以发挥。其发展市场的微观层面职能则交由证券交易所通过合约和自律规则行使。
第三,必须对我国政府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合理确认证券市场监管机构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使证券监管机构切实履行公共管理职责。
第四,必须确立合理的证券监管机构内部组织架构。我国受制于宪法,无法赋予证券监管机构更大的独立性。但是,证券监管机构实行真正意义的委员会制是可行的,而不是名义上的委员会制。
第五,明确证券监管机构与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等的法律关系。新《证券法》对于证券监管机构与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划分仍然是不合理的,没有对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给予合理的确认。应当把交易所定位为法人企业性质或者第三部门,并推动证券交易所之间展开竞争。
第六,推动立法和司法的发展。完善的法律、相对“积极”的司法有助于证券市场纠纷的解决,减轻证券监管机构的压力。
总之,中国证券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国家为实现其效用最大化,比较该制度安排的收益与成本后,从制度安排集合中挑选出来的,其实质是解决渐进改革中出现的新的制度不平衡。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较,中国证券市场具有外生性,这种外生性证券市场存在制度缺陷。中国证券市场是渐进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存在的问题是改革过程中不断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反映。加之,证券市场“泡沫”机制所产生的风险,使得中国的证券市场极为复杂,实施监管的难度很大。中国证券市场主要功能是“为国有经济融资”服务,并进一步分析得出“为国有经济融资”与“证券市场风险控制”间的矛盾具有不可克服性,从而得出证券市场的监管困境根源在于其制度缺陷,所谓的监管失措只是监管当局的无奈之举。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不能单纯的依靠“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水平”来解决。在转轨经济中,监管当局是有所作为的,可以在证券市场的制度重建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戴圆晨.股市泡沫生成机理以及大辩论引发的深层思考——兼论股市运行扭曲及庄股情结.经济研究,2001.
[2]黄少安.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假说及其对中国制度变革的解释——兼评杨瑞龙的“中间扩散型假说”和“三阶段论”.经济研究,1999.
[3]青木昌彦,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和银行的作用.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一、我国金融证券业的发展特点
2.市场竞争激烈,竞争的原则,使得经济市场也面临着优胜劣汰的局面,金融证券业的部分业务也出现向大型证券公司集中的趋势。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国内证券公司竞争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批存在较大风险的证券公司退出竞争舞台,而一批风险控制能力强、资产质量优良的证券公司则得到迅速成长,在经纪、投资银行等业务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领先优势
3.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渐强烈,随着国际证券公司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国内证券公司开始直接面对拥有雄厚实力的国际证券公司的正面竞争,未来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国内证券公司将面对来自境外同业更为激烈的竞争。随着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将有更多国际证券公司进入中国资本市场,这意味着今后我国证券公司面临的外资证券公司的业务冲击也将越来越激烈。
二、中国金融证券业发展现状
国内金融证券业近年来的发展前景较为客观,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困扰着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
1.国内证券业发展市场波动较大,致使研究方法失效,估值体系紊乱,投资者无所适从,整个市场处于非理性的状态。中国证券投资者只有在指数和股价上涨时才能盈利,在只能做多的交易制度下,市场参与主体无法回避系统性风险,券商的业务也具有明显的牛熊周期特征,市场下跌,交易清淡,投资收入减少甚至亏损,业绩波动性较大,证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2.中国证券业积极推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和壮大,希冀其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然而实证表明,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当前的基金行为没有起到稳定股票市场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市场的波动。“靠天吃饭”的传统观念,造成了券商业务单一,收入结构失衡
3.“有标识”性的金融证劵业的发展,也是国内证劵业未来的发展防线之一。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基本处于经营模式单一、盈利模式同质化竞争阶段,还没有形成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证劵企业需要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渠道创新,做出自己的特色,做大做强,形成独特的竞争力
三、我国金融证券业发展趋势
1.我国《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指出:“证券公司经营各类业务的资格条件与其净资本规模挂钩,如证券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并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不同业务类型按照不同比例计算风险准备。”金融证劵公司的发展规范化,势在必行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建立,正是为了加强证券公司的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未来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
2.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美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5%,其中经纪、自营与承销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9%、5.9%和10%,而资产管理业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则达到18.7%,其增长速度超过了经纪、自营、承销等传统业务”。与此相比,我国的金融证券业虽然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其主要推动力仍然来自于传统的经纪、承销和自营三大业务,受市场和政策环境制约,创新类业务只在集合理财和权证创设等局部领域获得突破。我国证券业的发展,需要实现多元化的趋势,随着证券市场制度变革和产品创新的加速,酝酿多时的一些创新业务都将可能进行试点(如: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资产管理收入及其他可能推出的创新业务带来的收入,提升传统业务的收入规模,改善公司收入结构等)。
3.增强国际化趋势,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进一步推动国内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是我国金融证券业发展的又一重大趋势
外资证券公司在产品创新能力、数据积累加工能力、自身风险控制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将向国内证券公司发起强有力的挑战。国内证券公司原有的传统业务将直接受到威胁;同时,国内证券公司在诸多产品创新领域也将面对外资证券公司的激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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