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投资理财规划(6篇)

时间:2024-05-26

线下投资理财规划篇1

内容摘要:在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建设资金需求旺盛而供给相对不足,为此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吸收民间资本。信托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具有显著的优势,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具有可行性,创新多样的模式可以充分吸引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步伐。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信托融资模式案例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采取信托融资方式的优势

筹资灵活性可满足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多样性的需要。依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意愿、信托财产的种类以及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各种类型的城市轨道交融建设信托产品。

筹资能力强。首先,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可以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特别是信托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可以积少成多汇聚大规模的信托资金,满足了城市轨道建设项目资金的需求。其次,信托投资具有较高和稳定的投资回报,吸引大量投资者。由于信托投资范围的广泛、灵活以及低成本运作,使得信托投资能取得较高的收益。再经过信托投资公司专业的投资管理运作,可预期实现高于同期国债及银行存款的投资收益。

安全性相对较高。首先,信托投资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信托公司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凭借在资本运作方面的经验,能够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出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方案,能对项目的筹资、偿债和取得资本回报负责,确保了信托资金的安全运用。其次,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关系到一个地区甚至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运用信托融资必然得到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有力支持,增强了信托融资的安全性。

信托资金的进入壁垒相对较低且报批程序与后续管理便捷。如凡经批准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均可以开展资金信托业务,信托公司设立资金信托产品无须审批,只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即可。而企业债券由国家发改委审批,规模有限制,可持续融资能力较弱;股票上市的程序复杂、环节较多,并受到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信托融资的可行性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信托融资方式除具有以上优势外,在法律保障、投资需求空间、资金压力方面也体现了信托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中的可行性。

运用信托融资具有法律保障。我国信托业的发展经历了近30年,其中经过六次清理整顿,使信托业走上了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并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信托产品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全国人大于2001年起草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银监会于2007年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3月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与修改。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完善,为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使信托业成为金融业的第四个支柱产业,也为在城市轨道建设项目融资过程中开展信托融资奠定了法律基础。

信托产品的投资需求空间较大。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储蓄率较高,除去生活开支与保障、教育资金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剩余可用于投资。但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投资渠道狭窄,居民拥有的储蓄主要是存入银行或进行股票、房地产投资。相比之下,随着人民银行对存款利率的多次下调,银行存款收益降低,而投资股票和房地产则风险较大,普通投资者难以把握。而信托产品通常具有政府信用和银行信用,一般情况下风险低,收益相对较高,能够吸引广大投资者。所以通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信托计划可以吸纳到充足的社会资金。

信托融资可缓解巨大的财政压力。2000年之前,内地仅有北京、上海、广州3个城市拥有轨道交通线路。进入21世纪后,城市轨道交通进入大发展时期,截至2008年底,内地城市轨道开通运营的城市增加至10座,共30条线路,运营总里程达813.7公里。到目前为止,另外还有27个城市正在筹建城市轨道,总规划里程将超过5000公里,总投资约8820.03亿元。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将造成巨大的财政压力。信托凭借自身优势,能够筹集社会资金,缓解巨大的融资压力。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存在的问题

融资渠道单一,过于依赖政府投资与银行贷款。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入和银行贷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通常采用政府投入部分资本金,其余部分资金由政府向项目提供信用担保,由企业向国内银行和国外贷款的融资模式获得。如广州轨道交通三号线总投资157.93亿元,政府投入92.93亿元,银团贷款65亿元;深圳轨道交通一期财政拨款5715亿元,由政府担保银行贷款17106亿元,外汇贷款0.94亿美元。近几年在我国金融市场虽然出现了项目融资、债券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但其筹集的资金占轨道建设资金的比例仍非常有限。

运营管理机制不合理,导致轨道交通项目偿付能力不足,融资受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入资金大、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周期长、运营成本较高、盈利能力弱,所以目前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大部分由国家承担或由国家对运营企业进行补贴。在这种经营体制下,政府与轨道交通经营企业产权不够明晰,经营者不重视其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使得城市轨道交通难以通过运营解决自身的债务负担,造成融资主体陷入财务困境,吸引投资能力减弱,融资受阻。

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方式过于单一,阻碍轨道交通外部效益的内部化。在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综合开发的观念刚具雏形,还不完善。轨道交通具有明显的外部效益,能够给沿线物业带来显著的增值效益,但目前城市轨道建设沿线物业很少被列入投资开发范围,轨道交通项目的立项、设计、规划等没有与轨道交通设施的商业化经营和沿线物业的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这使得轨道交通带来的外部效益很难转化为轨道交通企业自身的效益。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信托融资运作模式

债权融资信托。主要指信托资金贷款,信托机构通过发行信托产品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定量资金,分账管理,并集合运用,然后按照约定将信托资金以贷款形式投资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到期收回信托贷款本息。在项目融资中,项目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项目主办人的名义借款;信托公司以信托人的身份作为贷款方,着眼于该项目的收益向项目公司贷款。投资者最终成为资金供给方;信托机构作为贷款主体则成为将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功能载体;项目公司作为向信托公司申请贷款的法律主体和信托资金使用者,承担相应的偿债义务;与此同时,政府对城市轨道建设项目发起并发挥协调监督职能。原本由项目发起人承担的还债义务,部分地在贷款人、政府和项目发起人之间得到了分散。

股权信托。信托公司可以发起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信托投资基金,同时受托对基金进行投资管理。信托投资基金以私募的形式集中社会闲散资金,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直接提供股权支持,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具体操作流程见案例分析)。信托机构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派驻财务总监等手段,具体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实时监控资金投向和项目公司运营状况,可以更加全面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风险,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

资产证券化信托。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地位实现了资产证券化所要求的破产隔离功能,所以资产证券化采取信托模式可以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模式之一。基本操作流程是:原始权益人将资产转让给SPV(特别目的载体),成立信托关系,由SPV作为证券发行人,发行代表对基础资产享有按份权利的信托产品。其中信托法律关系的委托人为原始权益人,受托人为SPV,信托财产为资产池中的资产集合,即证券化资产的集合,受益人为信托产品的投资者。操作中基础资产在实质上属于信托财产,并不属于SPV的固有财产,所以此模式可以避免双重征税,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融资租赁信托。融资租赁信托指以融资租赁方式运用信托资金为动产设备使用者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资金信托业务。此类信托是以财产信托的方式对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机器设备的购置可以大量运用融资租赁手段,设备购置是一种外购行为,采购方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又由于信托投资公司可用自有资金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致使中间环节减少,降低了融资贷款的成本和租赁贷款的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信托融资案例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中运用信托产品融资的案例还很少,其中比较完善与成功的是重庆市轻轨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文以此作为案例来说明信托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融资中的应用方法。重庆市轻轨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式为股权信托,项目筹集到的资金将全部用于重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该项目运作方法是:由中信银行理财计划向全国公开发行规模20亿元、期限3年的集合资金信托理财产品,预期年收益率为5.8%-6%,每年付息,到期还本。银行系统将筹集到的资金交付受托人中信信托,再由中信信托成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将信托资金投资于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的股权,用于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的增资。到期后由重庆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溢价回购信托计划项下的项目股权(上述股权)所形成的股权转让价款本金与溢价收益,溢价部分即作为投资者的信托受益。重庆市财政局发函明确规定,还款资金来源为重庆市财政局安排给重庆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轨道建设财政性资金及轨道交通专项土地储备出让收益等。本理财计划分为优先受益权和一般受益权,理财计划的优先受益权向个人客户发售,一般受益权由重庆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以对优先受益权的收益和本金提供部分保障。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操作流程见图1。

重庆市轻轨项目资金信托计划成功地解决了项目的建设资金与投资回报问题,成为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的新模式。

总之,运用信托方式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具有可行性和较大优势,在不断的探索中可以肯定,信托融资方式会随着信托模式的创新和法律环境的完善,在融资成本控制、发行规模、交易效率等方面得到更大的发展,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卉彤.城市基础设施信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新模式[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

线下投资理财规划篇2

关键词:理财策略;理财工具;理财目标

随着大众对理财的愈加重视和对理财方式、方法理解的加深,投资理财已经成功地掀起了当今社会中的理财热潮。居民个人应如何进行投资理财规划在当今社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探讨价值。

一、居民个人投资理财现状

物质生活丰富之后,人们的视线开始转向可支配资产增加的问题上,投资理财的理念与方法走进人们的视线,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一)居民对投资理财的需求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手中可支配资产不断增加,居民产生了如何支配可以在保持自身经济地位的同时增加经济收入,居民把剩余资金投入到流通当中,促进了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

(二)投资理财中,并不是每笔投资都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认知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实际的投资理财的领域中,投资理财观念和行为出现偏差,并不是每位居民都能够保护好自身的经济收益和相关权益。这个问题急需解决,使社会经济回复平稳发展。

(三)居民投资理财观念没有达到理性化状态。部分居民现在仍然存在将投资理财与银行储蓄相混淆的状态,只是对投资理财有了基本的认识,知道一些投资理财的特例,并没有对投资理财形成系统的、全面的认识,对理财的观念也没有整体的深刻了解。

二、对居民个人投资理财的见解

(一)充分了解投资理财的含义和模式。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注入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黄金等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加。投资理财的模式选择取决于对投资理财工具的选择。所以居民在具体的投资行为实施之前,要充分了解投资理财的知识,进而选择风险小的投资工具,避免风险,减少损失,实现资金的有效增值。

(二)形成合理的投资理财计划,拒绝盲目投资。居民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投资理财的含义和模式,形成正确的投资理财理念以指导投资行为。在形成正确的理念后,投资中要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这也是居民个人进行投资理财要谨记的首要信息。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投资的增值。并且居民个人要确定投资理财的流动性,即变现性,居民的个人理财与其他方面的投资行为不同,要保证自己需要资金时,这笔钱能够变现。了解了投资理财的知识体系,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单一投资工具或是组合投资,按照风险的大小不同,制定投资理财计划,尽量避免盲目投资和资金的损失。

(三)进行理性化的个人投资理财行为。在投资理财的整体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的支配下,冷静地选择投资理财工具和进行投资理财的种种操作,在投资收益或是失利时,都不能盲目的跟进或是退出,要分析情况,整理数据,总结经验。才能真正地以正确地途径和方式实现个人资金的增值,积累人生的财富。

(四)建立健全自己的金融档案。当今的社会是多样化、信息化的社会,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中,充斥的信息量非常的巨大。在金融领域,随着个人的金融活动的增多,大脑难以处理纷繁复杂的数据,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决策,可以建立金融档案,可以明显地解决这个问题,解放大脑的工作量。

(五)加强投资理财行业的规范化。现行的投资理财讲解宣传活动大多夸大了对理财产品的介绍,为客户所制定的投资理财规划缺乏理性的思考,没有充分地分析投资理财工具的风险,霸王条款过多,致使居民对投资理财的误解,严重者造成居民投资理财的巨大财产损失,导致居民与投资理财公司的摩擦。加强投资理财行业的规范化迫在眉睫。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措施,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管理的作用,引导投资理财行业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采取相应措施,加大理财公司业务的透明度,规范理财公司的工作方式、方法,严肃理财活动中的宣传讲解内容,要对投资理财的含义和整体知识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讲解,不能因投资效率高就采取夸大宣的方式,对风险大的投资工具避而不谈,造成投资理财稳赚不赔的虚假现象,误导居民个人的投资理财观念和行为。要严令明确理财公司对投资过程中双方责任,对用户进行细致的讲解,不能有意忽视理财公司的责任细则。从具体的投资工具和居民的投资理财疑惑出发,制定相应措施,使理财活动及业务更加透明化,减少盲目投资的现象和经济纠纷,从根本解决百姓投资理财活动的后顾之忧。我国的投资理财行业起步晚,发展慢,出现的问题多,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之下,急需确定理财投资行业的发展规范标准,借鉴国际上的监管运营体系,循序渐进地建立健全我国的投资理财的运营机制和行业发展与执行标准。

结语

总而言之,要解决社会现在的居民投资理财中出现的问题,就要帮助居民充分了解投资理财的含义和模式,形成合理的投资理财计划,拒绝盲目投资,在理性化的投资理财观念的指导下,进行个人投资理财行为,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自己的金融档案。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投资理财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实现投资理财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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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云,李秀珍.理财策划:投资规划要素与实践运作[J].金融管理与研究,2006(05)

[3]叶蓓.个人理财业务:现状、问题与发展建议[J].特区经济,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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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柯静.个人投资理财ABC[J].时代金融,2004(11)

线下投资理财规划篇3

据普益财富统计,6月26日至7月2日期间,21家银行共发行96款理财产品,其中20家中资银行发行了95款,1家外资银行发行了1款。理财产品发行数回落,环比下降近40款。

在理财产品风险特征方面,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发行数为64款,市场占比达到三分之二,仍然主要为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

6月26日至7月2日期间,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发行数为51款,市场占比为53.1%,今年以来首次超过50%。债券和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发行数为27款,发行数和市场占比继续走低,市场占比不足30%。人民币债券和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发行数为22款,外币债券和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仅为5款。

近来信托类理财产品无疑比较热,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发行的3款股权投资类理财产品集中面市。建行发行利得盈基础设施建设型(定)09年第3期理财产品,期限为3年,预期年收益率为5%。理财资金用于马鞍山市工投(被投资公司)增资扩股。该理财产品到期前,股权收购方马鞍山市国资办将按约定的条件收购合肥兴泰信托所持有的被投资公司股权。中行发行的中银智富理财2009第4期计划,期限为1年,预期年收益率为5%。理财资金用于信托公司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认购济南万达商业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中信银行发行的中信理财信托计划0901期14号产品,期限为>>工商银行“灵通快线”遭遇巨额赎回。2年,预期年收益率为4.2%。这是由中信信托设立的中信资产快车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中冶股份推荐的项目公司股权。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人民币理财产品市场占比仍然保持着高位,6月26日至7月2日期间。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数为88款,市场占比超过90%。外币理财产品只有8款,其中美元理财产品有6款,港币理财产品有2款。欧元和澳元理财产品暂时未出现在银行理财市场中。

从流动性来看,高流动性依然是市场主打。3个月期(含)以下理财产品发行数为43款,市场占比为44.8%。3个月至6个月期(含)理财产品发行数为23款,市场占比为24.0%。6个月至1年期(含)理财产品发行数为22款,市场占比为22.9%。1年期以上理财产品发行数为8款,市场占比为8.3%。有趣的是,中行上海分行推出一款名为“周末理财”的产品,顾名思义就是针对“周末”这段投资收益的相对空白期而设计的,投资期为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至下周第一个工作日,正常情况下投资期限为3天。如何让周末闲置资金同样为投资者创造价值,有待于观察。

这一期间,主打“高流动性”的超短期理财产品其实很受挫。面对IPO的重启,个人投资者纷纷赎回资金,触发了超短期理财产品巨额赎回的条件。工行的超短期产品“灵通快线”遭遇巨额赎回,很多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被工行驳回。

线下投资理财规划篇4

关键词: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基础设施;土地开发;

一、引言

国家高新区一直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主要目标,将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等国家技术战略的落脚石,也是科技与经济结合最佳载体(于维栋,2011)。在王德禄(2011)归纳的中国城市化中,与经开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结合以及小城镇的一般城镇化不同,高新区强调的是新经济和城市化结合。因此,高新区强调新兴产业所形成的新经济与由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构成的城市化有效结合,城市化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应当双管齐下,互为支撑。

资金支持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因素,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是一个漫长而又充满风险的过程,其生命周期从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扩张期到成熟期都离不开相关的金融支持。与此同时,城市化中基础设施和土地开发的投融资问题也是园区开发的核心问题之一。陈光亚(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理事长)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投融资规划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把统筹兼顾这个理念在城市科学发展实践中进行有益探索,解决城市科学发展中的全面统筹问题,这应该说是一种创举。”

对此,本文主要关注高新区政府投融资规划问题,采用资金核算、线性规划等方法深入研究高新区政府投融资。首先构建以财政预算为基点和由园区和产业预算、基础设施和土地开发构成的政府资金现金流量核算体系,同时在此基础之上,本文第二部分采用线性规划方法构建园区开发的投融资线性规划模型(LP)以建立科学的园区建设投融资规划体系。

二、基于线性规划的高新区园区开发投融资规划模型

(一)基本思路

高新区园区开发工作主要在于基础设施和土地开发,其投融资目标有:投资需求,高新区园区建设需要从基础设施贷款、BT和土地储备贷款等融资方式为提供资金保障;并且要求筹资的偿还方式在贵阳高新区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之内,这体现的是融资基础。因此,高新区园区开发投融资实际是一个关于融资的线性规划(LinearProgramming,简称LP)问题:一是以园区开发融资成本最小化作为目标函数;二是以规划期内基础设施贷款、BT和土地储备贷款作为控制变量;三是以投资需求和融资基础作为约束条件。

(二)参数设定

1.控制变量

园区开发由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组成,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要通过基建贷款和BT方式融资,土地开发依赖土地储备贷款融资,因此,规划期内基建贷款、BT和土储贷款三个控制变量分别为X、Y和Z,其中,X=(x1,x2,x3,x4,x5)表示规划期内每年基础建设项目新增贷款,Y=(y1,y2,y3,y4,y5)表示规划期内每年基础建设项目BT融资额,Z=(z1,z2,z3,z4,z5)表示规划期内每年土地储备项目的新增贷款,下标1-5表示规划期的年份2011-2015。

2.约束条件

其一,投资需求约束。依据银行关于基础设施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的20%资金本和审贷要求,基础设施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都需要有项目投资作为支撑,因此,贷款金额不能超过投资的80%,这是投资约束:基础设施贷款≤(基础建设投资-BT)×80%,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成本×80%。

A=(a1,a2,a3,a4,a5)表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11-2015年),B=(b1,b2,b3,b4,b5)表示土地储备成本(2011-2015年)。

所以,约束条件为

X≤(A-Z)×80%;Y≤B×80%

其二,融资基础约束。融资基础约束。融资基础约束实际是在贵阳高新区财政预算基础上的投融资现金流约束,其中财政的基础建设支出预算为现金流入,存量负债、基础设施投资和土地储备为现金流出,BT融资、基础设施和土地储备贷款为现金流入和流出平衡工具。同时,贵阳市高新区不能保证在可预见的期限(2011-2022年)内所有区间都满足净现金流为正,但必须保证累计净现金流必须大于或者等于0。

C=(c1,c2,c3,c4,d5)表示政府基础建设支出预算(2011-2022年),D=(d1,d2,d3,d4,d5)表示存量债务还本付息(2011-2022年)。

基础建设贷款采用利率为基准利率r1、贷款期限10年、宽限期一年、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方案;BT项目采用r2=10%的利润率,终期付息还本的方案,依据园区《2011年-2015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测算表》,按照建设投资额进行加权对各项目建设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期为2.3,因此BT项目的平均投资回收期约为3年;土地储备贷款利率为r3。

按照基础设施贷款X、BT融资Y和土地储备贷款Z的期限和利息率,三者2011至2022年的现金流为X×Mx,Y×My和Z×Mz,其中:

Mx1-r■-r■-r■-r■-r■-r■-r■-r■-r■01-r■-r■-r■-r■-r■-r■-r■-r■001-r■-r■-r■-r■-r■-r■-r■0001-r■-r■-r■-r■-r■-r■00001-r■-r■-r■-r■-r■

My=100-(1+r■)■0000000100-(1+r■)■0000000100-(1+r■)■0000000100-(1+r■)■0000000100-(1+r■)■00

Mz=1-r■-r■-100000001-r■-r■-100000001-r■-r■-100000001-r■-r■-100000001-r■-r■-100

三个矩阵的计算依据:一是基础建设贷款加宽限期,贷款实际期限为11年,2011年的贷款最早还款时间为2022年,超过2022年财政预算期,因此矩阵中无需考虑还本;二是BT融资为投资方投资建设,完工后财政按照投资本金和合理的利润(复利)进行回购;三是土地储备贷款期限短,规划期内贷款都在预算期(2011-2022)内,因此还本付息完整。

综上,按照净现金流核算流程高新区园区开发的净现金流为:

NI=-A-B+C-D+X×Mx+Y×My+Z×Mz

所以,约束条件为累计净现金流规划期内大于或者等于0

ANI=NI×1111101111001110001100001≥0

Mz表示土地储备贷款现金流的修正矩阵(贷款期限暂定为3年)。

(三)线性规划模型及预期结果

根据三种不同融资方式的期限和还本付息方式,融资成本的目标函数:

c0(X,Y,Z)=11year×rx×X×IT+[(1+rx)3year-1]×Y×IT+3year×rxZ+IT

(2)规划模型

minco(X,Y,Z)

s.tX≤(A-Z)×80%

Y≤B×80%

ANI(X,Y,Z)≥0

规划模型可以运用excel规划工具测算,得到由基础设施贷款、BT和土地储备贷款高新区园区开发融资规划方案,进而由此可得相应的融资成本、开发进度等经济技术指标。

三、结论

本文构建由财政资金核算、园区开发投融资线性规划的投融资规划体系:

读一,政府资金现金流量核算体系是园区开发投融资线性规划和产业投融资规划的统筹点。核算体系以财政预算基点,由园区预算、产业预算、基础设施和土地开发所构成,其中净现金流量体现当年财政赤字状况,累计净现金流则体现财政资金库存状况。

第二,园区开发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的硬件条件,其投融资规划是政府投融资的核心和重点。园区开发投融资线性规划以园区开发融资成本最小化为目标,以基础设施贷款、BT和土地储备贷款作为控制变量,以投资需求和融资基础作为约束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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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邹定斌,邹晓峰.贵州屯堡文化旅游地产的投融资博弈与金融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2010(22).

线下投资理财规划篇5

国家发改委的原定思路是,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出台后,将陆续推出与之配套的数个专项规划,资金专项规划是其中之一,而如今这一设想遭遇变数,规划出台面临难产。一位发改委司长对《财经》记者透露:“虽然方向很明确,但是要真正出一个全局性的规划,还是有困难。”

他进一步解释说,新型城镇化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的投资领域包括金融、财政、社会资本、外资等各类投资。具体到市场化融资方式,包括债券、股票和银行贷款等,因此只能提方向,而无法很具体,不过建设有效的市政债市场是各方公认的重点推进方向。

正因为如此,至今没有一家权威机构给出城镇化投资的总规模,可供参考的测算来自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该机构预计,到2022年,城镇化带来的投资需求约42万亿元。对此,一位财政部权威人士认为,如果将此拆分为经济基础设施(供水、交通、能源等)和社会基础设施(社保、养老、户籍等),两者约各占50%

对于市场和地方政府而言,他们更关心能够从哪些渠道获得资金,以解燃眉之急。

《财经》记者从发改委、财政部等多个权威渠道了解到的信息显示,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和构建多层次的债券市场,这两大领域正在酝酿重大变革,相关改革有望陆继出台,双轮驱动的融资格局,将引领未来新型城镇化融资的创新。

虽然方向已经清晰明确,但是具体相关制度框架构建并非一蹴而就,还需时日。

更为严峻的现实是,中国经济增长正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今年一季度的GDP增速已经下滑至7.4%,各项经济增长先行指标均显示,经济运行的潜在风险在增加,政策需要平衡长远的结构性改革和短期稳增长的目标。据悉,有关“微刺激”政策正在酝酿出台。

前述财政部权威人士表示,融资领域的创新不是“开一扇门,关一扇门”的问题,而是需要逐步替代,在过渡阶段,将主要依赖于原有的投融资机制和渠道。上述发改委司长补充道,“微刺激”意味着是几个点,要避免采取扩张性金融、财政政策的刺激方式。“16号线”样本

尽管尚未出台相关制度框架,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融资模式创新已在实践中。

继北京地铁“4号线”、“14号线”采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地铁投资建设运营后,北京地铁“16号线”再度引入这一合作模式,与此前投资建设不同的是,16号线首次在轨道交通项目中引入保险股权投资,资金规模和模式都开创国内之先。

北京地铁16号线,计划总投资约500亿元,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京司”)承担项目规划和建设。京司将16号线的总投资按一定的原则和比例,分为投资建设(A部分)和运营管理(B部分)。A部分拟引入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再资产),投资金额约120亿元股权投资,B部分有望再次引入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作为特许经营权的合作方,计划引入初始投资150亿元。

据悉,该项目有三家保险公司参与A部分的竞标,耗时近三年,最终中再资产胜出。中再资产采取“10年+10年”的投资模式,分为两期,分别投资为70亿元、50亿元,占16号线项目公司近80%的股权,目前中再资产已经启动第一轮募资。

从股权结构看,中再资产是16号线项目公司绝对大股东,但实质上仅为财务投资人,该项投资预计年化收益率约7%。双方承诺,前十年只付息,不偿还本金。据悉,16号线保险股权计划项目第一期已获保监会批准。这笔交易的达成,成为国内保险公司投资轨道交通领域首单股权投资计划。

此外,在B部分地铁运营管理领域,京港地铁有望继地铁“4号线”、“14号线”后再度成为16号线的特许经营和合作方。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招商已经进入谈判阶段,京司正在跟京港地铁、中信建设和BTS(曼谷轻轨)联合体等两方潜在机构进行一对一谈判,京港地铁胜出的概率非常大,最快在5月初完成谈判并正式公布结果。

京司融资计划部负责人任宇航表示,16号线的融资模式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引入保险公司股权资金和特许经营投资后,京司有望仅仅使用32亿元资本金,撬动了各类社会资本270亿元,债务融资约200亿元,极大地缓解了资金压力。

京司身为一家AAA信用级别融资平台,与全国所有的融资平台一样,在过去几年间,切身体会到融资环境等的变化对公司带来的压力。

具体来看,融资渠道从原来的银行贷款逐渐转变为银行、债券、影子银行等多元化融资方式,股份制银行逐渐退出,合作银行出现寡头化趋势,随着资本市场利率水平的整体上升,京司的融资成本不断抬高。

据任宇航透露,公司融资成本由原来2009年最低的基准利率下浮20%到现在基本与基准利率持平。未来,继续社会资本和扩大境外融资规模,将成为公司融资领域探索的重点。

京司也将这种引入特许经营方的融资模式称之为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首字母缩写为PPP)模式。PPP在国际上是一种比较流行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模式,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银行和金融部门信用大幅收缩,PPP迎来快速发展高峰。

目前,发改委受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委托,正在推进特许经营法的立法工作。业内普遍的共识是,中国在PPP项目发展中的立法框架不足的问题突出,PPP法规的建设已经非常紧迫,法律制度的建全有助于市场参与者降低交易成本,为PPP发展提供制度性的土壤。

发改委正在制度设计上推广PPP的融资模式。对此,任宇航坦承,北京地铁PPP模式是比较特殊的案例,轨道交通本身公益性很强,无论是在海外,还是国内,同时具备财务能力和经营能力的投资主体寥寥无几。

世界银行中国和蒙古区交通部主任任斌认为,从国际通行的经验看,PPP项目有多种形式,有些PPP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只需通过使用者付费的方式来维持,是最适宜引入PPP模式的领域,一些PPP项目除了通过使用者付费,还需要有政府补贴,对社会资本参与的要求相对较高,特别是那些出于社会原因考虑,需要将收费标准保持在较低水平的项目,比如城市轨道交通。

以开通运营的北京地铁4号线为例,该项目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时,政府承诺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保证京港地铁合理的投资收益。但是,由于特许协议中对客流量预测偏低,4号线开通后,客流量迅速突破预测客流,京港地铁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回报。据悉近三年来,港铁集团的年化投资回报率超过10%。

据知情人士透露,4号线的收入结构分为三大部分,票款收入、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和政府财政补贴。经机关机构初步测算,4号线每年票款收入约为4亿元,商业经营收入近1亿元,政府每年的财政补贴达到6亿-7亿元。

16号线在定价方面,将引入客流上下限的指标,以弥补4号线客流量预估的失误。社会资本盛宴

2008年以来,国际上PPP模式快速发展,而在中国,由于政府推出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银行信用快速扩张,社会参与基础设施的规模一直在萎缩。

世界银行将所有社会资本参与公共设施建设运营都称为广义PPP。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中国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总额约为30亿美元。这一规模在1997年达到了最高值,约为200亿美元,而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内出台了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商业银行等市场化金融融资工具迅速膨胀,大幅度压缩了社会资本在这一领域的投资。

世界银行任斌认为,中国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规模与中国的经济体量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明显不符。值得欣喜的是,中国的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弊病,主动尝试推广PPP模式在中国的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通过改革让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改革方向,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及相关金融部门已经启动相关研究,推进和落地这项改革举措。其中,以财政部为例,其明确提出要把PPP模式实实在在地做起来。

据了解,过去这几年,中司在海外曾参与投资运营了大量国外类似项目,获得了比较好的投资收益和经验,这也是促成财政部推进力度空前的原因之一。

不过,在财政部看来,目前国内真正意义的PPP项目非常少,大多数不具备PPP模式本质特性,而他们更愿意将所推广的PPP模式定义为狭义的PPP更多强调的是一种机制制度的建设,而不仅是融资方式的更替。

近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接受《财经》记者采访,详细阐释了财政部推广PPP的内涵以及相关政策和思路(详见《财经》本期“详解PPP融资”一文)。据财政部金融司巡视员刘健透露,财政部已经进行了大范围调研,梳理了各地适合做PPP模式的项目,组织财政部系统培训班,下一步将按照试点先行的思路推进试点。同时,财政部还将推动机构建设,对工作机制进行研究,并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

据悉,财政部释放这一信号后,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积极性颇高。

按照国际上推动PPP模式的总体架构,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的财政部门都专门设立了PPP管理机构,履行研究设计、项目储备、融资安排、招投标管理、争议协调等职责。

目前财政部层面,由于国家对部委内部设立机构审批较为严格,难以成立中央层面专门的PPP机构,因此地方政府层面成立类似PPP中心,成为较为可行的路径。目前全国多个省份都在酝酿成立PPP中心,浙江省有望成为首个设立的省份。

一位接近财政部权威人士透露,地方政府动力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目前地方融资依靠融资平台和土地收入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PPP模式被地方政府视为化解地方债务和解决城镇化融资的救命稻草。其次,地方政府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号召,改革热情空前高涨。

PPP模式不仅仅是微观层面的操作方式升级,更是一次宏观层面的体制、机制创新。社会资本更是直呼,PPP的春天即将来临。

光大国际总经理王天义认为,新一届政府在推广PPP模式方面力度空前,未来中国PPP将迎来大发展,他认为尤其是中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环保设施领域,BOT仍然是PPP的有效实现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首字母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具体是指政府通过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从国际经验看,在巴西和印度,PPP融资的规模占该国基础设施建设的30%甚至更高,而中国2013年末,这一占比仅为1%。相比而言,中国市场空间的确很大。

世界银行任斌还认为,当前条件下,中国推广PPP模式,还有助于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比如,中西部和小城市缺乏公共服务提供的能力,包括公共交通、水务,通过PPP模式,可以引入东部发达地区城市运营主体,有助于鼓励服务规模快速扩大。地方债务新敞口?

近几年,中国地方政府举债饱受诟病,融资方式不透明,举债不计成本,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只管借、不管还”的负债观,一直未能得到根本转变。

必须看到PPP模式在有效解决基础设施融资的同时,也潜藏着新的风险,其对政府的能力要求极高。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正面临大量债务到期,在巨大的城镇化融资压力之下,地方政府融资是否会再度陷入“一放就乱”的怪圈,各方都表示担忧。

具体看,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已经形成了比较成型的城司主导模式,而在国际上的其他新兴经济体巴西和印度,则采取PPP主导的模式,到底孰优孰劣,谁更有助于提供公共设施的服务效率和质量,并没有肯定的答案。

在任斌看来,中国在推广PPP模式的时候,不能简单地拿“PPP模式”替代“城投模式”主导的融资体系,而是应该认真分析、研究,PPP模式也会增加政府的或有负债,应该建立起与之匹配的监管机制,以避免不必要的项目和增加政府的或有债务。

中国财政部也正在展开全面细致的研究和梳理,并且再三权衡如何在中国推广PPP模式。

如果从广义的PPP模式角度出发,BT、BOT都可以视为PPP的实现方式,在过去这几年,中国地方政府在传统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大量采用BT、BOT模式融资,来缓解地方经济建设支出的压力。

中国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从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源看,BT融资规模已经达到1.5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超过1.2万亿元,BT模式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资金来源重要渠道。

BT的核心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而在中国地方政府操作过程中,BT已经完全沦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对此,财政部相关人士明确表示,PPP模式要避免重蹈BT的覆辙。

外界更大的担心在于,PPP模式在推广过程中,如果走歪,监管机制不到位,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新敞口。届时,旧的政府融资平台没有控制住,却又出现新的敞口,可能再次引发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的膨胀,带来新的风险和隐患。

财政部有关人表示,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到这一可能性,防止出现这种倾向的核心是管住政府承诺,制定相应的约束条款。国际通行做法是,政府要把未来的承诺折成现值,根据国债收益率,反映在当前,作为政府或有负债,此外,还需把具体的项目承诺资金报议会,提高透明度。

如果大量引入PPP模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这一中国特有产物将如何演变?其在地方政府融资过程中将发挥什么作用?这是外界关注的另一焦点。对此,前述财政部人士认为,融资平台公司目前的负债最终也是有政府承担,全体纳税人买单,最好的途径是把它透明化,放在桌面上。

因此,他建议,PPP推广初期,可以在现金流稳定,基本能实现使用者付费、成本覆盖的领域先试点,典型的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领域。一些公益性很强,经济型较弱的项目可以由原有的平台公司继续承担。等到PPP模式成熟并进一步扩大后,平台公司可以逐渐转向公益性很强的项目投资和运营。市政债之争

PPP模式的逐渐深入推广,必将带来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的再造。

在加拿大地方政府融资体系中,采取PPP优先的模式。所谓PPP优先,是指如果地方政府提出基础设施领域投资计划,在所有投资建设模式中,能够采纳PPP模式的,优先考虑,如果PPP做不了,再考虑引入发行债券等其他融资模式。

在中国,目前PPP模式的使用范围,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前述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公共设施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应该由政府承担,主要通过发行市政债的模式;对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和收益可以覆盖成本的项目,可以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如果优先市场选择,可以优先选择PPP模式。

与PPP同等重要,市政债也被各界视为中国未来化解地方债务和解决新型城镇化融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一思路已被讨论多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一直是市政债的极积倡导者和呼吁者,在他看来市政债是同时解决新型城镇化融资和地方政府债务改革的最优选择。

据《财经》记者多方了解,目前,虽然国务院层面有关市政债的构想已经比较成型,但是具体推进这项改革的项目部门。

去年以来,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债券监管部门也曾就如何推进市政债创新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但仍然没有达成共识,甚至连名称是否叫“市政债”,都还存在争议。

按照目前分工,财政部是推动市政债研究和设计的主要部门,财政部预算司是具体的执行部门。在财政部看来,市政债应该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包括一般责任债券和部分特殊目的的项目收益债。其雏形应该是目前财政部代地方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和完善即可。至于是否叫作“市政债”,并不重要。

按照财政部的这一政策逻辑,目前发改委主管的企业债,应该回归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

但是在国家发改委看来,目前的城投债也具备改造为市政债的特征。“有人认为市政债是新的券种,我倒觉得不一定。”一位发改委权威人士认为,现在的城投债具备市政债的特征,比如说一家地方城司发债,不能说它和地方财政没有一点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旗下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看来,中期票据可视为市政债的一种实现形式。为此,今年初以来,交易商协会将中期票据的发行范围大幅度拓宽,县域以上的融资平台公司,都可以通过发行中期票据融资。

此外,推进市政债市场的建设,还存在一些现实的难题和障碍,比如,法律制度层面尚存在障碍,市政债如何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体系如何构建,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和财政透明度公开的矛盾,这些操作性和体制性困难,显然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化解。与市政债配套的地方预算体制改革建设更是推进缓慢。

线下投资理财规划篇6

相对锁定中长线投资

一些银行推出短期高收益产品以吸引投资者资金搬家,但是,考虑到投资的起算时间等,产品的实际收益往往低出不少。

【案例】B银行的理财经理向A银行的客户王女士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投资期1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4.2%,“如果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的话,能有4.5%的收益率”。

【点评】对于银行资金搬家来说,可能涉及转账费用、交通成本、新开户费用等,可见为一些临时性的高收益产品动辄资金搬家并不明智。

招式二

识别“存款”式理财产品

一些理财产品或是投资工具冠以“存款”的名称,但它们并不是存款,有的还具有较高的风险。如一些银行推出的“投资存款”,是将普通的外汇存款与外汇期权合二为一。

【点评】事实上,这种“存款外汇期权”的双货币理财产品在2009年时就给投资者带来较大损失。目前,仍有一些同样的产品被冠以“存款”的名称,加上理财经理对风险揭示的缺漏,导致仍有投资者对此类产品产生误解并直接招致投资损失。

招式三

慎用银行房贷理财账户

并非所有存入“房贷理财账户”的资金都可以用来抵减房贷余额,而是采用按比例提取一部分资金的方式获得贷款利率与活期存款利率之间的息差收益。如果分摊到所有资金上,这一收益率并不具备优势。

【案例】前几年刘先生买入一套房产还有80万元的贷款余额。银行的理财经理为他推荐了“房贷理财账户”,50万元的资金不用提前还贷,却可以抵减房贷余额降低利息支出。结果,刘先生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点评】对于贷款客户来说,选择这样的产品需要了解的是理财账户收益的实际计算方式。不同的银行对于资金的分档、收益的计算各有其详细的规定。

招式四

提防高利率贷款陷阱

一些消费贷款、无抵押贷款的利率通常较高,为了吸引贷款人,理财经理通常会使用一些小花招,如选择“还款计划表”作为替代答案。贷款人不具有专业知识,很容易被不同的利率计算方式所混淆。

【案例】“我想申请20万元的贷款,两年还清,理财经理为我试算了一份还款计划,使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每个月还款9984元就可以了。”马女士说。

【点评】无论理财经理使用怎样的替代答案,我们必须要求理财经理准确告诉我们贷款的实际年化利率是多少,并把这一利率写入贷款合同中。

招式五

制定独特的理财计划

【案例】傅先生请银行的理财经理为自己做了一份理财建议,但他发现,很多理财经理的理财建议、理财规划雷同。

【点评】对于客户来说,在请理财经理为自己制订理财规划时也有一些诀窍。一是对自己的财务状况如实相告。二是与理财经理充分沟通,包括自己的投资经历、偏好、未来的需求等,让理财经理更加了解你。在理财经理的选择上,客户也可以多加观察,最好选择实战经验丰富、金融知识全面的理财经理,他们制订的理财规划往往更加实用、具备可操作性。

招式六

走出保险产品的误区

选择保险产品应以保障为先,保险产品在其功能上的一些特殊性和局限性需要我们有全面的认识。从这一点来说,许多所谓的保险产品并不适合我们。

【点评】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保险产品仍应以保障为先,保险产品在其功能上的一些特殊性、局限性需要我们有全面的认识。

招式七

不宜多参与金市短线博弈

对投资黄金而言,账户金更适合交易;溢价较低的金条适合作为实物投资的对象;工艺精美、溢价高的品牌金条并不算好的投资对象。

【点评】对个人投资者来说,缺乏较为可行的风险对冲机制。因此,除了在资产中配置一定比例的黄金外,不建议个人投资者过多地参与黄金的短线搏杀。

招式八

大额消费慎用分期付款

理财经理通常建议对于大额消费可分期付款,一般情况下分期付款总利率都会超过10%。

【案例】“关键是费用很低。”小苗就很喜欢用分期付款应对大额消费支出,小苗说,虽然信用卡中心会收取一些费用,但在他看来完全可以承受,“分期一个月的费率是0.6%,6个月也就3.6%”。

【点评】持卡人需要真正认识到信用卡分期付款、现金分期中产生的实际成本,并慎重作出选择。

招式九

卡消费用“密码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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