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门工作经验总结(6篇)

时间:2024-05-27

人防门工作经验总结篇1

关键词森林病虫害;防治;策略;河南三门峡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是我国林业安全中一项重大工程,森林病虫害的危害程度之大、范围之广,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林业部门和相关林业安全研究专家重视的问题,如何有效、快速地降低森林病虫害,最大程度地减少林业损失,已成为各省市林业部门的共识[1]。笔者通过对河南省三门峡市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策略的研究,总结出防治森林病虫害的相关经验,以为林业地区的病虫害防治工作提供参考。

1森林病虫害防治现状

近年来,随着生态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与各级林业部门的科学防治和统筹安全是密不可分的。森林病虫害覆盖率降低、无虫害面积大幅度的增加,生态科技和生物科技在防治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这些都是我国在防治森林林业灾害方面取得的成绩[2]。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防治工作中,缺少人工释放的天敌生物种群持续存在和活动的生态学动态证据;生物科技防治的研究者考虑更多的是食物链而不是食物网络的关系;在森林病虫害的生物防治方面现有的办法还不多,与国外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和经验上还有较大差距。因此,要做好病虫害防治的工作,就必须加强国际间合作,推广防治经验。

2森林病虫害防治策略

2.1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我国森林病虫害防治中的准则,预防是关键,治理是手段[3]。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平衡,三门峡市制定了合理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相应的病虫害防治的应急预案,通过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除虫和预防相结合、防治与营造生态林相结合的原则,获得了很好的效果。2009年三门峡市共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5753.33hm2,挽回各类经济损失逾亿元。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针,三门峡市林业部门加强了对其区域内的林业安全体系的监测。该市所有林区分片分区进行有效的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针对不同林区的特点,政府还进行了指导性的区分和政策引导工作,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对该区的森林治理工作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结合三门峡市的防治经验可以看出,只有加强政府组织,群众参与,做到群防群治,分清治理重点,划清防治和治理的责任区域,才能保证林业安全,更好地将预防和治理结合起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林业之路,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甚至消除森林病虫害的危害。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是一项持久、长期的工作,其政策性强、工作面大,还涉及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是一项集政府行为、社会行为和林业部门行为于一体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要求各个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走群防群治的道路。

2.2突出防治重点,做好定点、定时监测

森林病虫害防治的重点是加强实时监测、实地监测[4]。结合三门峡市的防治策略,在防治病虫害的过程中,市林业部门切实做到了重点布控、分布实施、科学监测3项工作。为了切实加强森林危险性病虫害的防范工作,三门峡市及时组织实施疫情监测调查,全市所有林区设立监测点,对松林和旅游林区虫害进行了全面普查和取样分析,同时各级林业部门加强对三门峡市各旅游景点的常年定点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定点林业监测员在监测中发现林木枯死的情况时,应立即取样送上级林业科技部门检验,发现重大的危险性病害后,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组织的调查培训,并立即对全区松林进行危险性病虫害普查。根据松树危险性病害除治与预防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危险性病虫的监测普查工作,实行定点监测、定期巡查与全面普查相结合,做到及时发现疫情、及时彻底除治。同时,结合全市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形势,三门峡市林业部门定期举行林业专家进行会商,调整和优化防治方案,通过汇总全市不同监测区域的统计数据,确定防治的区域重点和措施。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把握科学的防治和监测重点,全区森林病虫害覆盖率逐年大幅地下降,有效防治林面积上升,林业生态安全得到了有力的保障。科学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除了正确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外,还要充分把握防治重点,掌握生物病虫害防治规律,才能充分解决防治中的各类难题,做好林业安全工作。

2.3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切实做好检疫检查工作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需要充足的资金投入和科技投入,由于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密度大,工作要求高,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客观上都对资金和技术提出了要求[5-6]。在深入了解森林病虫害的发生与发展的内在规律基础上,三门峡市通过不断研究,总结出先进的除治、预防手段,这些宝贵的经验正是基于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有效整合,科技手段的运用提升了预治水平和成效。三门峡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大对防治体系的投入和防治科技的引进,采取国际先进的防治灭虫措施。2006年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引进飞机进行大片林区的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在资金和科技稳步投入的基础上,林木的检疫检查工作也是防治重点,三门峡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其辖区范围内所有的松林进行严格封锁,规定不准调运。为了杜绝危险性病虫害人为传入,加强森林植物检疫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严格的检疫检查,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或可疑问题应及时处理和上报。同时,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贯彻林业检疫检查条例,加强定期的林木检查,检疫人员到义务植树基地开展造林苗木检疫与复检,截至2009年,全市共检疫、复检苗木20余万株。检疫检查工作是森林病虫害防治的首要环节,三门峡市林业部门对此十分重视,除了落实林区检疫检查各项方针和举措,还致力于加强全市森防检疫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疫防范能力。坚持措施得力、政策指导相结合的方针,三门峡市的检疫检查工作取得了进步,良好的检疫检查系统确保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阶段性成功。

3参考文献

[1]武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策略[J].科技资讯,2007(25):145.

[2]连永喆.谈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措施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34):202.

[3]张淑萍,才奇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措施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18):164.

[4]李贺,麻雪楠.森林病虫害产生的原因及其可持续控制对策[J].民营科技,2009(1):90.

人防门工作经验总结篇2

法制宣传员的“三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爱岗敬业精神,创造性地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据《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20__年安达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员”工作职责

(一)预防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职人员含预防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其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

1、指导。根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体部署安排,指导本单位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防范措施。

2、协调。协调本单位各股办工作。

3、综合。负责起草预防工作意见、总结报告、阶段性计划安排和情况通报、信息、情况反映等综合材料。

4、研究。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发现新情况、

新问题,积极研究职务犯罪内在规律和特点,科学预测发展趋势,通过科学量化分析对比,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详实材料和依据,对预防理论进行探讨研究。

(二)预防工作信息员职责

预防工作信息员在本单位、本部门领导下和预防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1、采集。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善于采集本单位和本部门预防工作好的做法、经验和体会,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典型个案总结,新的预防办法和举措,有借鉴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等反应预防工作的情况和数据。

2、整理。善于归纳整理预防工作相关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突出鲜活经验、做法。

3、传送。对采集到的各种预防信息,要采取邮寄、传真、微机网络、送达等方法,及时进行传送。

(三)预防工作法制宣传员职责

预防工作法制宣传员在本单位、本部门领导下和预防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熟悉预防工作重点,掌握预防工作原则;

2、根据预防工作宣传计划安排,精心备课,撰写宣讲教案,保证宣讲效果;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经常听取各方反应,善于发现新问题,能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突出新观点,提高宣讲能力水平;

4、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理基础和专业工作能力,热情接待法律咨询,做好服务工作。

二、“三员”工作任务

(一)预防工作专职人员任务

1、以务实创新精神,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及时传达上级预防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保证配合畅通,落实到位;

3、及时、准确、快速传送信息,保证领导决策的实现和运作;

4、指导、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态度积极,讲究实效,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5、认真做好本岗位预防专业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

(二)预防工作信息员任务

1、及时、准确传递预防信息,保证信息传送顺畅、安全;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预防工作情况,保证信息质量;

3、主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预防工作动态,充分发挥信息触角灵敏作用;

4、善于总结预防信息工作,经常提出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意见和建议;

5、信息员要随时传递信息。

(三)预防工作法制宣传员任务

1、大力宣传预防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举措和重要意义。

2、认真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扩展法律宣传教育内容;

3、对典型个案、类案进行解剖,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公职人员法律意识;

4、突出系统、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

5、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的接待单位和个人的法律咨询。

三、“三员”工作管理制度

1、备案制度。“三员”因工作需要变动,需向预防部门备案,说明变动理由,填报补充人员登记表和名册;

2、审批制度。网络单位确定信息员、法制宣传员,须填报审批表,由预防工作部门审批;

人防门工作经验总结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部、省政府、市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以降低火灾总量、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切实改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公共娱乐场所数量彻底澄清;无证经营场所全部取缔;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全部关闭;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杜绝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治理范围

1、影剧院、放映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酒吧、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游艺游乐场所;

5、洗浴、按摩、保龄球馆、旱冰场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四、必查项目

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场所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2、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做末端试水试验、自动启泵试验,室内消火栓必须做出水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进行主备电源切换及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测试。

3、安全疏散设施及管理情况。场所疏散总宽度、每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宽度、最远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4、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情况。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阻燃制品及阻燃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使用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进行装修。

5、技术防范措施应用情况。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是否按照*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装置;需要实施出入控制的安全出口是否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是否联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中心。

6、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在位并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整治措施

1、凡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开业的,一律予以关闭,并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工商、文化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

2、凡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居民楼、图书馆和危险化学品仓库毗邻建筑内以及建筑地下二层(含二层)以下的,一律责令停业、限期搬迁。

3、凡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一律对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4、凡公共娱乐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5、凡公共娱乐场所消费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的,坚决予以清理,并责令停业整顿。

6、凡公共娱乐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7、凡公共娱乐场所内燃放烟花、动用明火的,一律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28日至10月15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通过媒体公告专项治理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动员社会各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自查整改(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公共娱乐场所要逐一张贴《河南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河南省*厅、工商局、文化厅关于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照相关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向辖区*派出所或*消防部门呈报《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报告表》。

(三)排查整治(10月16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派出所、安监、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全面排查,澄清底数,逐一发放《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对“必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并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从严整治。行动期间,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验收(12月11日至31日)。市政府将于12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紧密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统筹安排,在完成“百日会战”期间各个阶段工作目标的同时,时刻不放松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致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同志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消防、安监、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要联合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处理,联查联办。文化、工商等部门要把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条件,对未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坚决不予审批;对决定取缔、关闭的场所,*、消防、文化、工商等部门必须吊销其核发的有关证照;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当地政府要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严格执法,重拳整治。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取缔的必须取缔,该拘留的必须拘留。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划清责任,严格倒查,严肃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人防门工作经验总结篇4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结建范围

在本县城市规划区内,除军事设施、厂房及构筑物、集体土地上的农民建房以外的城市民用建筑都应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二、结建标准

在结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其建设标准如下:

⑴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⑵新建除(1)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物面积的2-3%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⑶城东新区、七星新区、高新技术园区除(1)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一律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建筑面积的2-3%结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⑷新建和危房翻新除(1)款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农民建房以及农改居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⑸对8月1日前企业因产业调整需要(政府要求限期搬迁),并通过政策性置换取得的土地,在该土地权属、地类、使用权面积等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新建民用建筑不结建人防地下室而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项目,可暂按县府办3月21日第83号抄告单确定标准的50%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⑹新建民用建筑结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县人防部门确定。

三、结建审批

⑴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须先办理人民防空“结建”政策审批手续。未经县人防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

⑵县人防部门要依据《*县人防建设总体规划》,向建设单位提出该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具体意见,及时抄送县规划部门,县规划部门在该项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中写明“按照人防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⑶建设单位应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签章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报告等资料报县人防部门审查。对防空地下室设计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项目,县人防部门要及时办理“结建”手续;对因地质条件限制等原因造成防空地下室设计不符合规范的项目,县人防部门要在建设单位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后,及时办理“结建”手续,县人防部门将《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情况表》抄送县规划、房产登记部门。房产登记部门对未收到《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情况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发给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证》。

四、结建验收

⑴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人防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⑵结建人防地下室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县人防部门要及时组织人防专项验收,未通过人防专项验收的项目不得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人防专项验收合格的,县人防部门发给《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经限期整改达到规范要求的,县人防部门发给《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合格证》;无法整改的,在建设单位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后,县人防部门出具人防易地建设费补缴手续。

新建民用建筑结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由县人防部门确定。

⑶未结建人防地下室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县人防部门应参加规划部门组织的规划验收。因建设项目实际建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超过规划部门允许的合理误差,造成应建人防面积增加的,以及建筑实际用途与审批情况不相符的,建设单位都要根椐人防结建政策要求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未经县人防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不能通过规划验收。

⑷未取得县人防部门出具《建设项目人防验收证明》的建设项目,房产登记部门不得发给产权证,建筑业管理部门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设部门不能出具档案认可文件。

五、有关要求

⑴提高认识。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依法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增强城市人民防空能力,有利于增加城市人员与物资掩蔽面积,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⑵加强协调。对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县人防部门要会同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切实抓好防空地下室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建设、规划、建筑业管理等部门要认真按照政策规定,各司其职,加强配合,把好建设项目结建工程的审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

⑶严格实施。县人防部门要按本意见规定,切实抓好结建工作;建设、规划、建筑业管理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本意见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结建工作,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县人防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人防门工作经验总结篇5

建筑消防工程合同范文1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项目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1.1建筑名称:

1.2安装施工范围:

1.2.1消防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紧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电话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室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所含消防项目

1.2.2消防水系统(喷淋、消火栓、消防水炮、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人防平时项目和消防室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所含消防项目;

1.3开工日期:年月日(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如延期,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4竣工日期:年月日配合精装修安装施工及验收日期另行确定。

二、合同价款、付款和结算

2.1工程价款结算按《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版,工程取费类别按Ⅲ类安装工程取费。人工工日单价按:省价人工工日单价36元/工日,市价安装人日单价36元/工日,在此基础上安装费再优惠5%(不含主材、设备费);设备、主材价格按甲乙双方最终认定价计入结算(品牌及单价详见本合同附表),定价有效期至年月日,期间主材、设备价格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二次改造及增减项目以现场签证、审计结算为准(计价依据同上)。

2.2消防招标文件(合同附件1)、消防答疑(合同附件2)、消防招标工作联系单(合同附件

3)、消防投标预算确认单(合同附件4)、主材设备最终品牌及单价确认表(合同附件5)均作为合同附件共同构成本次消防合同内容。消防优化设计经甲方同意的,所节约主材和设备费用甲、乙双方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分成。

2.3合同价款:估算合同价款万元整(人民币;)

2.4合同签订一个月内乙方须提供详细完整的预算书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乙方须在每月28日之前提报实际完成工程量报监理及甲方现场工程师审核完毕后,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毕后,作为付款考核依据。付款方式如下:

2.4.1工程进度达到40%,经甲方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60%;

2.4.2工程进度达到60%,经甲方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60%;

2.4.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证书及备案后,一个月内付至估算工程造价的80%;

2.4.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工程款累计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为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两年。保修期满后在一个月内支付保修金。

三、设备、材料供应:

3.1乙方所采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按照合同附件所列型号、品牌执行,并经建设监督部门、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设备、材料根据合同附表中设备、材料的单价为准,附表中未列的设备、材料价格以甲方参考市场价格的批价为准,由乙方进行采购,进场按有关规定验货。

3.2乙方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材料、设备须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因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乙方施工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全面负责赔偿。

四、双方责任

4.1甲方:

4.1.1为乙方有偿提供用水、用电和办公用房一处(与总包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时组织验收;

4.1.2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肆套(其中三套设计院盖章图纸为消防竣工资料用)、电子版图纸一套;

4.1.3督促检查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审核每月所完成工程量;

4.2乙方:

4.2.1应及时采购设备,科学合理安排人员、材料配置,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每月提报所完成工程量清单。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并保证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须缴纳2%的总包协调费(主材、设备费除外)。

4.2.2乙方应负责所有消防项目的消防材料检测。非乙方施工的消防项目(如防火卷帘、防火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挡烟垂壁等)的检测费由各专业安装队伍自负。最终的消防综合验收资料报验由乙方全面负责。

4.2.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2.4质保期内发生因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如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4.2.5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能查明原因的由相关责任方赔偿,否则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4.2.6乙方须确保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拖期一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万元/天的罚款;

4.2.7乙方于完工后15日内上报全套工程结算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工程签证、材料批价等),逾期不报,每拖一天扣罚乙方1000元;

4.2.8乙方应保证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工(精装修日期待定)。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每拖期一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罚款。

4.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须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节点做出合理的工期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对乙方每月工程进度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当月工程进度计划的扣工程总造价的0.1%;

4.3.1如果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为施工质量、材料、工期进度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面负责赔偿并应根据甲方的决定无条件退场;

五、图纸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对方。实际须变更内容以甲方最终核定为准。

六、工程质量和验收

6.1乙方在须于年月日之前完工并于10日内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确保年月日综合验收完工日期,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则工期顺延;竣工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竣工技术档案,甲方在30日内组织验收;

6.2如果发现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之内进行修复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的,甲方可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完善工作,工程造价按规定计算外,另增加25%的管理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质保要求

7.1质保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7.2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交付招标方使用之日起保修贰年;

7.3质保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7.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同时与甲方签订三年的维修保养合同。

7.5维保费暂定为每年万元。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质保期满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消防工程合同范文2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及防火卷帘

四、工程造价:万元整(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协助乙方安排现场施工的用水、用电等合理要求,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乙方协助甲方火灾自动报警项目的消防建审工作,乙方应提供所需资料。组织好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具进场。

三、乙方必须注意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工程期限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甲方使用需要。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现场实际施工;

二、乙方保证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通过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验收;

三、工程用消防设备产品需具有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合同签定之日甲方预付工程款元整(元),材料进场后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时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工程通过省消防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留%作为质保金。

第六条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整理有关报验收资料。

工程在一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保服务(人为因素除外),质保期满后乙方可以对本系统工程进行有偿维保服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负责赔偿修理或返工,费用自理;

二、甲方的责任: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消防工程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凯办公楼

工程地点:贞丰县永丰大道

承包范围:消防栓系统及管道安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开、竣工日期:本合同签订的3天内进场施工,竣工日期为进场施工后的15天内(即2010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干包制,共计人民币:玖万肆仟元(94000.00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文件使用语言和选用标准及法律。合同语言:汉语选用标准、规范:建筑安装行业标准和消防工程施工规范。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三条:甲方工作

甲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水、电给乙方施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1)严禁材料乱堆乱放;(2)严禁在工地上大小便;(3)严禁垃圾乱倒;(4)严禁违章操作;(5)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违反或经教育不改的人员进行处罚或开除。乙方必须注意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要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设施,不准在施工中乱打洞和开槽,必须先作出可行的保护和防范措施。

第五条:检查和返工

若因材质、设备、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原因不合格,乙方负全责。

第六条:质量评定部门名称: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材料进场当天甲方支付乙方伍万元整,剩余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合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后一次性付清(本合同不含税金)。

第八条:违约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违约的处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须共同遵守,若出现违约,受损方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实际受损程度向违约方索赔一切经济损失和追讨违约金,若工程验收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直至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

第九条: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全格止和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时,本合同终止。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人防门工作经验总结篇6

为了解我市2015年度性病防治、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下称VCT门诊)及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市性病综合及麻风病防控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市2015年度皮肤性病综合防治工作考核的通知》(三卫[2016]1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6年1月中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综合考核。现就有关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单位

(一)性病皮肤病综合防治工作

9家市级医疗单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农垦医院、总医院分院、425医院、华侨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17家基层医疗单位:田独卫生院、荔枝沟卫生院、育才卫生院、马岭卫生院、崖城卫生院、保港卫生院、梅山卫生院、林旺卫生院、藤桥卫生院、凤凰卫生院、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滨农场医院、南田农场医院、南岛农场医院、南新农场医院、立才农场医院;4家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二)麻风病防治工作

4家综合性医院;11家基层卫生院;5家农场医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一)性病综合防治工作

1.性病疫情监测;2.性病临床干预与健康教育;3.性病实验室建设;4.性病试验项目;5.性病监测

(二)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1.组织措施;2.咨询室建设;3.咨询服务一资料管理;4.HIV检测能力;5.工作任务完成及效果。

(三)麻风病防治工作

1.组织管理;2.现场管理;3.宣传教育。

三、考核方法

(一)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访谈、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

(二)反馈:现场考核完成后,考核组对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汇报,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

四、考核结果

(一)皮肤病性病综合防治工作考核情况

1.性病综合防治工作

2.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工作

(二)麻风病防治工作考核情况

五、主要存在问题

(一)皮肤病性病综合防治工作

1.性病疫情监测工作

一是性病疫情管理。性病现场准确性复核,要求梅毒、淋病病例报告准确率不得低于85%。此项考核发现:农垦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425医院、华侨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梅毒准确性低于85%。淋病病例报告准确率低于85%的是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中国人民总医院分院、425医院、华侨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二是定期开展漏报自查。要求每年开展两次漏报调查,有通知、小结、自查报告、覆盖主要报病科室等,漏报率小于5%,自查报告应向上级及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此次考核发现:425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未完全开展此项工作;三是性病知识培训。要求举办二级性病专业培训,资料齐全,培训内容包括“性病诊断与报病标准”。此项考核发现:425医院、华侨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有开展培训,但资料不全。

2.性病临床干预与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性病咨询与检测服务。要求向性病门诊就诊者主动提供咨询检测服务,首诊者梅毒检测率不低于80%。此项考核发现:425医院、总医院分院、农垦医院、市中医院、华侨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首诊者梅毒检测率均低于80%;农垦医院现场被发现性病门诊医生未主动向性病就诊者提供咨询检测服务1例;二是干预包服务发放。要求向性病门诊就诊者发放“性病干预服务包”,登记发放情况并上报。此次考核发现:425医院存在发放率较低且登记不完整。

3.性病实验室建设

一是华侨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人员2015年度未派专职实验室人员参加省级及以上性病实验室诊断技术培训,无培训证书;二是市人民医院、华侨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无专项经费投入实验室;三是425医院、华侨医院仪器设备,实验室缺乏规定应有的仪器设备。

4.性病试验项目

一是425医院、总医院分院、市人民医院、华侨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未开展暗视野检查梅毒螺旋体;二是华侨医院未开展淋球菌培养或涂片革兰氏染色镜检。

5.实验室管理工作

一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未制定实验室制度文件;二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无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三是市慢性病防治中心、425医院、市人民医院、农垦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检验项目分类有登记不全(缺乏临床诊断)现象;四是总医院分院、华侨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实验室室内质控工作未开展或开展不完善。

6.性病监测工作(基层医疗机构)

一是藤桥卫生院、林旺卫生院、南新农场医院、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崖城卫生院、梅山卫生院、立才农场医院、南岛农场医院对市级下传文件存档不完整;二是荔枝沟卫生院、南滨农场医院、立才农场医院、南岛农场医院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总结及年终总结不全;三是凤凰卫生院、保港卫生院二级专业培训资料不全;四是性病健康教育促进方面。南岛农场医院、凤凰卫生院、马岭卫生院、保港卫生院、南田农场医院、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宣传栏、宣传海报、折页或小册子等宣传资料不全。

7.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工作

一是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HIV实验室检测资料未设独立保存;二是市人民医院对艾滋病自愿咨询者抗体检测后提供咨询的比例未达到100%标准要求。

(二)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是凤凰卫生院、南滨农场医院未能及时开展并协助完善麻风防治随访现症或愈后病人及其家属检查资料情况;二是农垦医院、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新农场医院、凤凰卫生院未能及时上报可疑病例、现症及愈后病人的资料管理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继续加大对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的投入力度,科学认识通有过性病疫情监测、临床干预、健康教育促进,对遏制性病传播、降低艾滋病感染机率的重要意义。

2.加强对麻风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配合麻风病防治中心开展麻风病人的防治工作,健全麻风防治工作管理小组,确保各项防治措施有效落实。

(二)加强培训,完善队伍建设

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与否直接影响性病及麻风病防治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区卫计局要加强各辖区基层医疗单位开展性病及麻风病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完善队伍的能力建设,提升基层队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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