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义的概念范例(3篇)

时间:2024-05-29

人文主义的概念范文篇1

论文关键词:概念隐喻;词汇教学;隐喻性词义

一、引言

目前高职英语词汇教学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许多教师的教学方法过于传统,方式单一枯燥;教师不厌其烦地带领学生朗读单词,了解词性,对与课文相对应的义项进行造句释义。这种孤立讲解词汇的结果是学生每节课虽然学习了大量的词汇,但对所学词汇的理解缺乏具体感,在实际写作和阅读中往往不能活学活用;而且对词汇的记忆也不牢固。加之,高职生的英语基础相对较薄弱,水平参差不齐,所以他们的词汇量往往不能达到要求。

学习者词汇量的大小及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其英语水平的高低。高职英语教学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词汇量的提高可极大地促进学生的听、说、读、写技能的发展和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可见词汇教学是高职英语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长期以来既是重点又是难点。

语言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作为语言诸要素之一的词汇变化尤其显著。对于每一种事物、每种感觉和经验,人们不可能创造出完全独立于其他词汇的单词。大量的词义演变都是通过隐喻方式进行的;隐喻在词义演变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把概念隐喻理论应用于高职英语词汇教学,可以使词汇教学方法更加符合认知规律,并提高教学效率。Www.133229.Com本文拟从高职英语词汇教学现存的问题出发,结合概念隐喻理论,探讨其对高职英语词汇教学的启示。

二、概念隐喻理论

概念隐喻理论首先出现在《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metaphorsweliveby,lakoff&johnson1980)一书中,而后在“thecontemporarytheoryofmetaphor”(lakoff1993)一文中得到系统的阐述。该理论认为:人类的思维过程主要是以隐喻为特征,所以人类的认知系统是隐喻构造的。概念隐喻是从日常表达式中归纳出来具有典型性的认知机制,可反映客观事物,尤其是反映一些抽象事物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概念隐喻在一定的文化中又成为一个系统的、一致的整体,即概念隐喻体系。在隐喻结构中,人们利用对两种毫无关联的事物进行感知的交融,实现从源模型向目标模型的映射。

(一)概念隐喻类型

根据lakoff&johnson的分析,以认知功能为依据,概念隐喻大致可分为三类:结构隐喻(structuralmetaphor)、方位隐喻(orientationalmetaphor)和实体隐喻(ontologicalmetaphor)。

结构隐喻指以一种概念的结构来构造另一种概念,使两种概念相叠加,将谈论一种概念的各方面的词语用于谈论另一种概念。例如,基于概念隐喻timeismoney,“money”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一个概念,所有用于谈论money的词语都可以用于time这个概念。于是产生了“节约时间”,“花费时间”和“浪费时间”等说法,时间被视为象金钱一样宝贵。

方位隐喻是参照空间方位而建立的一系列隐喻概念。空间方位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概念,包括前—后,上—下,中心—边缘,里—外,深—浅等。通过方位隐喻,人们可以利用日常熟悉的空间方位来理解其他如情绪、身体状况、数量及社会地位等抽象概念。英语中,用表示方位的词语来表达抽象概念较为常见的概念隐喻有:happyisup;sadisdown,moreisup;lessisdown,highstatusisup;lowstatusisdown等。

在实体隐喻概念中,人们把抽象、模糊的思想、感情、心理活动、事件、状态等一些无形的概念看作是具体而有形的实体。在这类概念隐喻基础上,无形的概念可以被量化,分类,识别其特征和原因等,从而达到便于理解的目的。例如,现实生活中的“inflation(通货膨胀)”是个无形的抽象实体,可被看作是具体的物质(entity),于是就产生了概念隐喻inflationisanentity,也使以下表达方式不难理解:howcanwedealwithinflation?;inflationisbackingusintoacorner[1]等。实体隐喻最具代表性的是容器隐喻(containermetaphor)。

(二)跨域映射

跨域映射是理解概念隐喻的关键,是源域向目标域的映射,在源域和目标域之间形成一系列本体或认识上的对应,用源域的结构和知识体验去谈论和思考目标域的概念。简而言之,就是将源域内的概念特征投射到目标域上,使目标域内的大量实体具备源域内概念的特征从而达到认识理解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概念隐喻中,源域内的概念为人们所熟悉且便于理解,而目标域概念较抽象、难理解。跨域映射关键在于确定两个不同概念域的相似性。

概念隐喻的认知机制可作为探析大学英语词汇教学新视角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加客观地了解其认知机制,下面用实例来具体说明。在英语国家,人们谈论抽象概念“life”时,不自觉地会运用概念隐喻lifeisajourney。根据上文所述的认知机制,源域(journey)的基本结构包含travelers,destination,changes,impediments等实体;而目标域(life)的基本结构则包含peoplelivingalife,lifegoals,movements,difficulties等实体。

两个概念域之间的实体可以构成系统的对应关系。源域中的认知结构可以粗略地描述成:一些旅行者跋山涉水前往目的地,途中经过了一些不同的地方也遇到一些困难,有时难免会失去方向。通过跨域映射,我们就不难理解:he’sgonethroughalotinlife.(生活中他饱经风霜。)旅途中,地点不停地变更意示着生活中的变化经历。通过概念隐喻lifeisajourney的认知映射,类似的表达可得到较好的理解,如givehimagoodstartinlife.i’matacrossroadsinmylife.he’soverthehill.she’swithoutdirectioninherlife.iwasindead-endjob.

三、对高职英语词汇教学的启示

概念隐喻理论从认知语义学角度为高职英语词汇教学提供了一个新纬度。该理论对高职英语词汇教学提供了一些启示。

(一)重视基本词汇隐喻意义的教学

英语中基本词汇使用频率高,义项丰富,并且与其它词汇搭配数量众多。它们用于指代那些与人们有最直接接触的基本范畴事物。人们的思维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就不再满足于对具体事物的认识与表达,而是不断地认知、思考、表达一些抽象的概念和思想。为了完成这一过程,人们并不是无止境地创造新的词语,而是将新认识的抽象概念与已认知的具体事物相联系,找出它们的相似性,利用已知事物来思考、表达新概念,于是产生了两个认知域之间的投射,这种隐喻性思维发展了词汇的语义。大部分隐喻性思维是由基本范畴等级发展而来。词汇语义的变化使一个词具有了多义性。sweetser(1990:19)曾指出,在词义的变化过程中,隐喻起着主要的构建作用。它直接导致语言新颖性的产生,间接导致一词多义现象的产生。[2]多义现象是一个词的中心意义或基本意义通过隐喻手段向其他意义延伸的过程。

如上所述,大量的词义演变都是通过隐喻的方式来实现。词义的这种演变方式非常普遍。概念隐喻将词义的扩展加以认知化、系统化。词义的一系列隐喻性扩展是由两个认知域的相似性所产生,根据其相关性由一个个概念隐喻统辖。[3]表示人体部位的词语都有隐喻含义,部分隐喻含义可以由概念隐喻peopleareobjects衍生而来。例如“head”在人的身体部位中位于最上端,通过隐喻引申为表示空间的词语如headofstairs(楼梯顶端)、headofpage(页面顶部);再进一步通过概念隐喻延伸出蕴涵“重要、领头”的意思,于是就有了以下表达:headofgovernment(政府首脑)、headofthefamily(家长)。除了人体部位的词语,常见的动物名称(老虎、狮子、狼、狗等)、颜色的词语(红、黄、蓝、绿等)及花草树木等也具有丰富的隐喻意义。

高职学生的英语基础相对薄弱,能积极使用的词汇量仅停留在高中水平。因此在英语词汇教学过程中,教师有必要向学生灌输一种理念:词汇不是任意获得新的意义,而是通过人们的认知建构获取;建构方式主要是概念隐喻。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对基本词汇意义理解所蕴涵的概念隐喻进行分析,找出两个概念域之间的联系,培养学生的隐喻意识,使其提高词汇水平。

(二)重视英汉概念隐喻文化内涵的分析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其意义与社会文化息息相关。隐喻是世界上所有语言的共同属性,所以隐喻与文化也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隐喻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认知方式,是文化的反映。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中概念隐喻的普遍运用一方面说明了隐喻认知的普遍性和不同民族认知间存在的共性;英汉两种语言中有很多表示抽象思维的隐喻表达法都是相同的。比如:人类在幼儿时期就形成了方位意识,在语言输入中,表达方位的词语很多也容易被理解,其中不乏隐喻的方位表达,这已经形成了定势思维。例如英语国家人们形成了这样的概念隐喻“goodisup;badisdown”,汉语中也不乏此类表达如“情绪低落、视力下降、身体每况愈下、地位提高”等。

另一方面,由于受不同文化的影响,隐喻概念也存在一定的文化差异。理解隐喻不能脱离社会文化背景,在英语学习中对概念隐喻的正确理解必须要了解目的语社会文化知识。例如对句子“shespokewithatouchofvinegar.”的理解关键在于vinegar的隐喻含义。汉语中“醋”的隐含意义是“忌妒”;而英语中vinegar的隐含意义却不同,表示“尖酸刻薄”或“不高兴”。另外,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英汉中有关颜色的隐喻理解也不一样。汉语中嫉妒别人常表达为“得了红眼病”,而英语中则说green-eyed。

处于英汉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有着不同的概念系统、认知结构、认知方式和认知习惯,不同的价值观和民俗心理,因此在隐喻的生成和理解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隐喻的理解文化背景尤其重要,它影响着对词汇隐喻的理解,因而在日常英语教学中应把跨文化知识传授融入到词汇教学的方方面面,只有学生掌握一定程度的跨文化知识,才能正确推断词汇的隐喻意义。

(三)培养学生在阅读中自主地构建概念隐喻

由于概念隐喻是系统的跨域映射,具有系统性,所以可对其进行分析和构建。它的系统性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从语言层面上看,系统性是指由于源域和目标域之间存在着系统的部分对应关系,一个概念隐喻会衍生出大量的、彼此和谐的语言表达(如timeismoney可衍生出wasteyourtime、spendyourtime、saveyouhours等表达);从概念层面上分析,不同的概念隐喻又共同构成了一个协调一致的网络体系,影响着人们的言语和思维。[4]它包括内部和外部系统性。首先,概念隐喻之间的蕴涵关系(如timeismoney,timeisaresource,timeisavaluablecommodity)或同一目标域通过不同的源域实现(如loveiswar,loveismagic,loveisajourney,loveismadness等),从而构建起一个协调一致的概念隐喻体系。其次,对于由相同源域来实现的概念隐喻形成了系统的概念隐喻表达体系。最常见的例子是方位隐喻(如happyisup,highstatusisup,rationalisup,consciousisup等构成了一个以up为中心语义网络)。

学生日常阅读中自主地构建概念隐喻,形成丰富的积累,使单词记忆趋向形象化,有助于提高词汇习得能力。

人文主义的概念范文

论文摘要:意义建构是语言使用的本质所在。虽然有关意义的研究在语言学诸多领域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但意义这一问题长期以来颇具争议。从合成理论的视角来看,意义建构系人类心智作用与客观世界而生成的概念表征,这一概念表征承载了特定的意义。

语言的意义自古以来是语言学领域各方论争的焦点。真值条件学者眼中的意义强调语言与客观世界的对应关联,而内省主义学者笔下的意义突显概念在连接语言和客观世界之间的重要作用。作为语言科学的一个分支,认知语言学试图对语言的意义给予新的解读。为此,框架、心理空间、概念合成等理论构念相继出现。本文拟以认知语言学的最新发展成果一概念合成理论一为视角,探讨在该理论框架下语言使用中意义建构的特征和过程,进而对合成理论之于意义建构的阐释进行一定的审视。

一、合成理论简述

合成理论也称为概念整合或概念合成理论,其重要创见在于明确提出,语言使用中的意义建构不是各构成单位的累加,而是各构成空间的跨域合成,并据此产生语境条件下的特定语义。合成理论与认知语义学中的概念隐喻理论和心理空间理论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尤其是心理空间理论更是直接给合成理论注入了思想构念的精髓,以至于部分语义学者将合成理论视为心理空间理论的扩充和延续。

合成理论的首创者是引领当代认知语言学学科思潮的两位重要学者Fauconnier和Turner。Fauconnie创建心理空间理论,试图依据对心理空间中概念化的阐释来解决意义建构中的诸多久而未决的问题。Turner研究领域的重点是文学文本中的概念隐喻,他旨在揭示语言隐喻在人类概念认知中的过程和特征。两位学者致力于语言研究的认知导向,探寻人类认知在语言使用中的具体表征和体现。然而,在具体实践中,Fau-connier和Turner都感到心理空间和概念隐喻的理论框架在阐释意义建构中的问题和不足,在所谓的输入空间语义引发的新增意义面前无能为力。例如:

例(1)Thatsurgeonisabutcher

例(1)展现给受话人的是一幅充满隐喻意义的意象。该意象表征出surgeon和butcher两个概念空间,其中,每一个概念空间类似于一个集合体,分别由下属的多个子集构成。根据概念隐喻理论,例(1)反映上述两个概念空间之间的映射(mapping),其整个语句的意义为surgeon和butcher两个概念构成(conceptualstruc-ture)的相加之和。可是,例(1)的意义远不是其构成概念空间的简单映射。无论是心理空间理论还是概念隐喻理论,对于该例所隐含的“那位外科医生的技术像屠夫一样的粗劣”这一层意义都没有办法给出解释。

鉴于上述问题,Fauconnier和Turner于2002年发表论著,提出概念整合或概念合成理论,简称合成理论,意在对例(1)中出现的及其他心理空间和概念隐喻理论无法解决的语义问题予以阐释。

合成理论构建的是整个语句的整合网络,这一整合网络建立起解释新增意义的机制。合成理论认为,整合网络由下列空间构成:类空间、多个输入空间和合成空间。类空间对输入空间起着连接和制约作用,具有抽象属性。多个输入空间与生成的语句直接发生关系,决定整合网络的概念构成。合成空间是整个整合网络的关键所在,标志着合成过程的完结及新增意义的产生。"

合成理论综合了认知语言学的主要思想,成为该学科领域的新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这一理论对语言使用中隐喻、反事实句等现象的新增概念构成,即意义建构,提出了新的解释。

二、意义建构的概念性

在认知心理学中,对“概念”一词的解读具有典型的抽象特征。概念的抽象性体现为客观世界的人、事、物经人类的感知系统,在其心智中生成特定的感知表征单位,并最终内化为具有意义的概念构成。作为抽象的客体存在,概念看不见,摸不着。可是,它却在人类的思维和语言之间搭起了桥梁,成为语言使用的意义单位。从语言学的角度看,概念一般表征为特定语言中的词汇、短语和语句。例如,现实生活中,“狗”这一客观世界中的客体存在与人类发生关系,对其感知系统造成刺激,形成感知表征单位。该感知表征单位在人类的心智中固化为一个有关“狗”的概念,具有原型(prototype)属性,产生典型差异效果(typicalityeffect),指导人类对于不同种属的“狗”的认知。现实中,有的狗距离原型较近,狗的特征明显;而有的狗离原型较远,所具有的狗的特征模糊。但是,无论距离原型近或远,特征明显或特征模糊的狗都归于“狗”的种属。人类所取得的“狗”的认知原型,即有关“狗”的概念,因人类使用的不同的语言,分别为汉语中的“狗”、英语中“dog”和德语中的“hund”等语言表现形式。鉴于上述讨论,概念,作为客观世界作用于人类心智而产生的抽象客体存在,具有两个根本属性:

首先,概念是认知的,人类之于客观世界形成的概念离不开心智这个认知系统。所谓心智,从神经语言学和心理语言学的观点看,指的就是人类的头脑,即支配和制约人类一切思维和行动的身体器官。常言道,“头脑主宰人的一切”,就从一个侧面道出了头脑在人体中的重要功能和作用。研究发现,人的头脑共有五个部分组成:大脑、小脑、脑干、脑下垂体和视丘下部。这五个部分中,大脑占据头脑总重量的约85%,在整个人脑构造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它控制着人的各种思维、语言等活动的能力。因此,如若大脑丧失了功能,人脑将失去工作的可能,人类也就不再具有认知意义上的思维、语言等能力。在人脑中,主导大脑认知能力的是构成其内部结构的神经系统,即人脑内的脊椎和众多的神经组织。大脑的神经系统包括许多盘根错节的神经元,其主要功能是在人脑和身体之间传导信息,支配、引导人类的行动。

以上论点揭示出这样一个事实:人类的心智认知能力具体体现为人脑对客观世界的感知、概念能力,换句话说,人类在认知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所产生、内化的概念是人脑中的大脑组织与客观世界具体的人、事、物发生某种关系,进而由神经系统的神经元构成特定的表征意象。这一意象反映出表征对象的典型特征,形成人对于该对象的认知和认识。所以,概念是人类认知客观世界的心智表征单位,它的根本属性无疑是其所具有的认知性。

其次,概念具有意义的根本属性,且概念的意义性是通过语言等符号来予以表述的。从交际角度看,语言是人类赖以相互沟通思想、传递情感、施为行事的工具。而且,语言使用的核心在于意义的建构,也就是说,语言使用的根本特征是其所具有和传递的意义。

概念与语言体现出相互依托的关系。概念,作为人类思维的形式和表征的单位,需要语言予以承载、表达和传播。相反,语言也离不开概念的充实和丰富。没有了概念,语言将成为空洞的、没有任何意义的语音和文字等符号,无异于人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随口发出的声音或涂写的符号。语言使用过程中,真正使概念和语言发生内在关系的是两者所具有的意义,也就是说,语言使用实现了概念的意义性向语言的意义性的对接和转化。在语言研究中,意义是一个传统的课题。对于该课题,各方学者争论不断,各执己见。Chapman指出,以真值条件论者来看,意义体现为语言和客观世界的指称对应,只有对应,意义才能够产生。因此,如果说出Zebrashavewings这个包含“zebra”和“wing”两个概念的语句,那么,人们就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长有翅膀的斑马”和该句所陈述的命题相一致。如此,整个语句所表达的意义才能够成立。认知语言学认为,意义建构是语言对复杂的意义进行编码和表征的过程,意义建构的本质是其认知层面上的概念性而不是对意义进行编码和表征的语言性。这一论点引出的结论无疑是,意义产生的根源是人类认知系统所形成的概念,而不是交际层面上所使用的语言。意义是概念的内涵,而语言则是概念的载体。鉴于意义和概念之间的这种内在关系,意义建构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概念化的过程。从这一点上讲,意义体现为概念的根本属性。

三、合成理论对意义建构的范式建构

在认知语言学中,框架、域和心理空间等术语相继出现。这些术语虽然出处不一,但互相十分相似。框架是框架理论中的重要概念,指的是人们心智对客观世界建构的知识构成。"根据Fillmore的观点,框架是人类图式化的经验,这些经验具体表征为概念并储存于人的长期记忆中。人类现实经验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概念构成,而这些概念构成分别在人的心智中形成不同的框架,支配并影响着人的思维和活动。Fillmore指出,语言中的词汇和语法结构相对于人们心智中的框架而存在。因此,具体语境中,如要理解词汇和语法结构的意义就不能脱离与其相联系的框架。Langacker的域理论,如同框架理论一样,目的在于对语言的意义问题进行阐释。他提出“域”这一术语,用来指称人类心智中建构的知识构成。Langacker指出,域指的是人类的认知实体,具体为心理经验、表征空间、概念或概念复合体。另外,Langacker把概念的域分为基础域和抽象域,认为概念的构成不只涉及某一个域,而往往包括多个域。这些多个域组成特定的关于该概念的域矩阵,制约着人们对该概念的应用和理解。心理空间始于Fauconnier创建的心理空间理论。该理论是概念合成理论的前身,主要研究意义构建这一语言使用中的核心问题。根据心理空间理论,意义建构涉及两个过程:心理空间的建立和各心理空间之间的映射。Fau-connier指出,所谓心理空间是指“我们思维和说话时不断延伸、扩展的概念构成,这种构成不具有全面性,允许话语和知识构成分成不同的部分”。心理空间构成包含特定信息的概念空间区域,在语言使用形成特定的语义单位。另外,各个心理空间之间在具体的语境中发生映射关系,其映射关系便决定着语言使用的意义建构。在认知语言学中,真正的意义建构指的是词汇层面之上的语句和语篇的意义构成。

认知语言学强调概念在意义建构中的重要地位,认为意义建构的表征单位是概念,并且概念的形成,或称概念化,与人类的亲身经验有着密切关系。语言使用是人类运用语言进行的一种意向性活动,体现为人的一种具体亲身经验。故此,以认知的观点看,概念化来自于特定语境下的语言使用。

概念合成理论是Fauconnier和Turner在心理空间理论和概念隐喻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旨在阐释意义建构的语言学理论。这一理论反映认知语言学的发展所取得的最新成果。下面,本文依据该理论对意义建构这个语言使用中的根本问题作一简要探讨。参见下例:

(2)InFrance,theLewinskyaffairwouldn'thavehurtClinton

例(2)中的虚拟句法结构表明该句命题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反事实性,而整个语句命题的意义建构绝非该句各个组成部分的简单相加。合成理论认为,语句的意义建构是其组成部分(心理空间)的概念表达经过合成,产生新增意义的过程。这一过程的本质是认知的,意义建构的关键在于其概念的形成,语言仅仅是表达概念意义的符号载体。例(2)中,介词短语InFrance在合成空间的建构中起着重要作用,建立起整个空间的概念构成。"因此,Fauconnier的Turner称之为空间建立成分(spacebuild-er)。例(2)的整个语句分别包括Americanpolitics和Frenchpolitics两个域,组成整合网络的两个输入空间。两个输入空间之间发生映射关系,并最终促成合成空间的形成。合成空间的成立标志着语句意义建构的完成和实现,含有输入空间并不具有的新增概念构成信息,也就是语句表达和传递的意义。

四、从语用学角度看合成理论的不足

合成理论是认知语言学的最新发展,对多个输入空间中的概念构成经过映射形成诸如类比、隐喻、虚拟等意义建构的问题提出了概括性解释。根据合成理论,如要理解语言使用的意义,就必须建构起类空间、输入空间的概念构成所组成的整合网络的认知模型,以及合成过程所衍生的新增意义。自提出以来,合成理论在语言研究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主导了当今认知语言学的发展方向。但与此同时,合成理论也受到一定的质疑和批评。例如,Brandt就明确指出,合成理论未能对新增推理信息的过程给出详尽的阐释。Sper-ber和Wilson指出,语言使用中的意义分别由显义和隐义)组成。显义独立于语境而存在,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语义意义,而隐义却依赖于语境而存在,与所谓的语用意义相一致。根据Sperber和Wilson,语言使用中对显义的解码须先于对隐义的解读。尽管认知语言学强调语境在意义建构中的作用,但合成理论做出的例证分析仅限于Sperber和Wilson所说的显义,也就是语义意义。对于语用意义层面上的隐义,合成理论并未给予阐释。从文中例(2)看,合成理论解决了"IfClintonisthePresidentofFrance.hewillnotbehurtforhisextra-maritalrelationshipwithLewinsky"这一显义的解读,但对于该句诸如"Extra-maritalaffairsneenotallowedinpoliticsintheUnitedStates"."Extra-maritalaffairsneeallowedinpoliticsinFrance"."Extra-maritalaffairsare,actually,nots0terrible"以及"Clintonhittheskidsforhisextra-maritalrelationshipswithLewinsky"等特定语境中可能传递的隐义歧义现象,无论是Fauconnier还是Turner都没有给予解答。综上所述,合成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语义层面上意义建构的静态解读问题,但是,由于这一理论尚存在一定的不足,其对于语言使用中具有动态性质的语用意义,即言语交际的特定语境意义,尚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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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方学者对经典宪法概念的阐述及评价

西方普遍认为18世纪后期,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殖民统治而独立,建立美利坚合众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宪法这个词的现代意义才最后完全普遍地确立。西方对近代宪法概念的表述很多,现在只挑选较为代表的观点进行进一步的阐述,纯粹法学派创始人凯尔森认为:“国家的宪法,即通常将它的特征说成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内法律秩序的基础。”《美国百科全书》认为:“宪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和基本原则下的总体。”德国学者格奥尔格·耶林内克认为,宪法是规定最高国家机关及其履行职能的程序,规定最高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的相关关系和职权,以及个人对国家政权的原则地位的个中原则的总和。瑞士学者波果德说:“宪法是规定政府组织,以及决定个人或法人对于国家的关系的根本法律。它也许是由主权机关一次制定后的一种或数种的详细成文文书,也许是出于各种制定法、行政命令、法院判决、先例及其他来源不同、价值重要程度不等的各种风俗习惯集合而成的多少带有确定性的结果。”

上述学者对宪法概念的阐述,都把宪法视为根本法上具有共识,但其中还是有不少的差异性。凯尔森作为实证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主要从规范角度进行阐述,宪法首先表现为其他法律的根本,进而成为国家根本法。耶林主要从国家机关的职权及个人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角度论述,而波果德认为宪法个人、组织与国家关系上确定性后果进行论证。西方学者对宪法概念的表述,注重宪法的外在基本特征的描述、概括。

西方学者在对宪法下定义的中,继承了西方文化中的实证主义和定量分析的传统并受近代产生的实证主义哲学和实证主义法学思潮的影响。西方宪法概念从调控国家机构及其权力运行以及人民与政府关系的法律原则、根本法、等重要方面来界定宪法内涵,对人们认识宪法,尤其是认识西方宪法,无疑具有重要价值、然而,其局限性和缺欠也是比较明显的内涵过小,外延过大,不利于把握宪法的本质,缺乏应有的抽象。

2我国学者对经典宪法概念的阐述与评价

由吴家麟主编的《宪法学》中对宪法的定义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宪法是调整立政关系即人们在确立国家重要制度和决定国家重大事情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规范指导。”“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宪法是分配社会权利并规范其运用行为的根本法。”“所谓社会权利,是指社会内一切权利和权力的总和,它由社会成员的权利和国家权力两个基本方面构成”。

我国早期的宪法学者受前苏联意识形态的影响。马克思主义把宪法界定大概可以概括为以下的几个角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和总结,反映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宪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直对宪法从马克思主义角度出发去对宪法概念进行界定。从马克思主义角度去界定宪法能抓住宪法学的本质,但过于抽象性,没有从宪法外在特征、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对于法学界以外的人较不易理解,不利于宪法概念的推广。吴家麟学者对宪法的定义是较为典型的,他对宪法概念的表述中是有着内在的逻辑,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因为是国家民主制度的法律化,那么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归根结底是阶级力量的对比。许崇德学者则在此基础上提到了保障公民的权利,宪法的阶级性不容忽视,但如果不把公民权利的保护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则无法体现宪法的民主性。这已经比较和西方的价值取向相吻合,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一直是以国家本位、社会本位、家族本位,个人权利长期以来是被忽视的,许崇德学者提出的是很有意义的。学者俞德鹏、王磊对宪法概念的界定开始注重人于人、人与国家的关系与西方的主流思想比较相符。童之伟学者从法权角度出发,对宪法从新定义,颇有新意,体现了新时期的学者对经典宪法概念的超越的意图。

3中外学者对宪法概念的差异与超越

中外学者对宪法概念的理解存在着诸多的不同之处,一方面,传统文化和思想背景的差异性,每个学者都在自己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理解和阐述,另外一方面,每个学者看待同一个事物“宪法”的角度不同,也造成了在相同的文化背景下对宪法定义的各异。“宪法概念的混乱,有时构成宪法的危机,甚至影响宪法秩序的稳定”。对宪法概念的界定是宪法学研究的基础性和起始性问题之一,宪法概念的不明确很大程度上影响宪法研究的基石。不能很好地就宪法学进行中外学者的对话与交流,无法很好地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做出学界应有的贡献。

随着宪法学科的不断发展,不少学者在研究宪法概念的问题时,已开始不在采取简单定义的方式,而是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不同视觉进行分析,来揭示宪法概念的内涵,超越经典宪法概念。如莫继宏学者在其著作中,指出,在宪法学教科书或者宪法学术著作当中,当使用“宪法”一词时,经常是在两种意义上加以使用:一种是作为一个法学的概念,一种是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作为法学概念的宪法,不仅具体指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而且还包括宪法创制、宪法监督等具体运作宪法的制度,同时,还包括了与宪法制度相关的宪政思想和各种意识形态。它泛指宪法学所研究的作为独特的社会现象而存在的宪法本质和宪法现象的总和。韩大元学者则提出从动态的视角,通过对宪法概念成立的基本条件(立宪主义和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分析,来理解和评价宪法概念的意义与功能。刘茂林学者则指出经典宪法概念的缺点后进一步把宪法的概念向前推进了一步,表述如下:宪法乃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有意识地组织政治共同体的规则,以及由该规则所构建的社会秩序。此上都大大丰富了宪法概念的内涵,对丰富宪法学的研究有着深远的价值。

我们所要有的宪法的概念要具有普适性,一个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文化的中都能普遍被人们接受和认可,并且要对人类社会的稳定发展与进步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超越经典宪法概念是必然的。超越经典宪法概念,统一新时期宪法概念、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将会在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与交流、碰撞中不断进步并完善。社会要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提供多元交流的平台,为学者们不断的思索、论证与交流、推广提供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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