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态环境的建议(6篇)
时间:2024-06-01
时间:2024-06-01
关键词:绿色生态布局;公共建筑群体;白云国际会议中心
Abstract:Fromtheperspectiveofprojectsiteselection,functionlayoutandsystemdesign,thisthesisdiscussestheecologicaldistributionoflargepublicbuildingsonthebasesofthoughtsonthecompetitionprojectofGuangzhouBaiyuninternationalconferencecentre.Itholdsthatplanningstrategiesanddesigntechniquesappliedtolargepublicbuildingsshouldincludethefollowingaspects:agreeingwithandpromotingthedevelopmentofthisarea;protecting、continuingandmoldingtheenvironmentandculture;facilitatingtheconvenienceandefficiencyofsystemorganizationandoperation.
Keywords:greenecologicallayout;publicbuildings;Baiyuninternationalconferencecentre
中图分类号:TU985.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07-0120-03
1引言
公共建筑是人们集中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场所。近来的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呈综合化、系统化、群体化发展,它在功能布局、交通组织和空间环境处理等方面具有自身特殊要求,在方案构思和整体布局中绿色生态思维的介入显得尤为重要。广州的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包含有2500座、1000座、500座等各种规模的会议中心主体,涵盖行政会议、新闻、商务信息、影视娱乐等多功能要求,并辅以商务办公、展览、餐饮配套服务设施和星级酒店、休闲旅游度假设施等不同功能部分构成,是一个综合性的公共建筑群体集合,其建设选址、功能组合以及竞赛过程中各方案针对具体生态布局所折射出的规划策略和设计处理手法,对于公共建筑群体的绿色生态布局这一课题具有积极的探讨意义。
2地域发展的契合和促进
2.1大型公共建筑与地域发展的作用关系
公共建筑是人们进行各种集中性社会活动的场所。大型公共建筑的实际运营和良好效用的发挥,往往需要周边地域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对公共建筑各种社会活动的发生提供支撑并相互促进,所以公共建筑在选址和整体布局方面必须综合考虑该城市地段的整体发展定位需求及其环境设施影响,这些都是大型公共建筑功能布局的潜在制约因素。反过来,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与运营也会给周边地块或建筑带来相关社会活动的发生,其产生的外部效应对于该周边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产生聚集和削减作用。积极的外部效应刺激该城市地段的社会及经济等活动,带动该地块的开发和更新。因此,大型公共建筑的布局也需要从整体地域的综合效应进行考虑。同时,由于近来的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呈综合化、群体化发展,它的占地已突破传统规划的单个街坊地块划分,所以建筑群体内部不同功能构成也需要考虑用地不同方位上的外部作用与联系。
2.2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选址布局的意义与作用
就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来看,其用地选址于白云新城白云大道西侧的原东方乐园地块及其北侧规划地块①。东隔白云大道与白云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对望,西与规划的白云新城核心区中心绿地接壤。在功能定位上,白云新城将成为“云山西麓的宜居新城,主城区北部商业文化服务中心”。在2005年针对白云新城开发建设的城市设计论坛上,不少专家学者也进一步强调其在广州地域中文化中心的地位。所以,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选址于白云新城符合城市地段的整体发展定位,其一方面可利用基地西、南向地铁2、14号线,与广州火车站、白云国际机场取得便捷联系,以充分利用城市的重要交通设施,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利用周边环境设施和贸易批发产业集聚发展的良好基础。
另一方面,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的建成和运营,将发展该地段主导的会议产业,有利于刺激周边大学、度假山庄等公共服务设施及相关社会经济活动的发生。就更大的城市地域范围而言,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也将带动会议组织机构、旅行社、展览、餐饮、宾馆、交通、航空、翻译、印刷、媒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在此过程中,不仅吸收餐饮、宾馆和展览等服务业较多的劳动力,还需要高智力人才的翻译、媒体等新兴行业,对缓解就业压力、创造就业机会、完善就业结构都能提供帮助。同时,国际会议对各种服务都要求较高水准,这也可以直接刺激从业人员提升专业技能,达到产业升级的目的。所以,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的选址布局将有利于形成一个集商贸、文化、办公为一体的动力强劲的综合功能配套区,起到优化城市结构的催化作用,从而带动白云新城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推动广州市“东进西联、南拓北优”城市发展战略中“北优”格局的优化。
3地域环境文化的保护与延续
由于大型公共建筑往往是城市的标志名片,展现城市独特的性格魅力,所以在规划建设中十分注重环境的塑造。就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用地选址来看,其位于白云大道西侧的原东方乐园及其北侧规划地块,东隔白云大道与白云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对望,西与规划的白云新城核心区中心绿地接壤,南隔东方明珠花苑与造型优美的广州新体育馆为邻,具有十分优美的内外部自然环境和浓厚的文化氛围。所以,在方案构思中保护与延续地域环境文化是绿色生态布局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3.1建筑群体布局与地域绿地系统的契合关系
从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的11个竞赛方案来看,其建筑群体布局方式大致可以归结为3种,竖向布局、组团式布局和横向分割式布局,各布局方式和城市绿地及开放空间系统产生相应的契合关系。
竖向布局如方案4、方案6、方案7,建筑功能区由纵向廊道或屋顶串联成南北向的统一体量,东西方向上留出大片绿地和开放空间,以拉进白云山和白云新城中央公园在空间意向上的绿意相通。
组团式布局如方案2、方案8,各个建筑体之间围绕主体建筑展开布局,有着构图关系方面的自在形态组织逻辑,基地内的绿地空间较为散落,仅在门户空间及建筑基底的图底空间与城市绿地系统有所呼应。
方案1、方案3、方案11可以看作是横向分割式布局,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方案1,其建筑采用分离的体块,保持开放的姿态,建筑单体呈条状东西向伸展,建筑体量和绿地景观廊道南北平行布置,将基地分割成条带交错的肌理。
由基地周边绿地系统分析,白云山公园和白云新城中央公园呈南北向在基地两侧纵向展开,并且建筑基地的用地形态呈南北向长方形,所以东西向的绿色生态连接显得十分重要。综合上述三种布局,横向分割式布局对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的东西向联系显得较为有力,有助于形成自然与城市编织交融的纵横整体性网络,将建筑群体结合到一个位于未来城市中心和白云山公园之间的、具有开放的视觉和生态联系的整体系统之中。
3.2与周边环境要素的空间协调关系
保护与延续地域环境文化,一个需要着重处理的方面是与处理与周边环境要素的空间协调关系,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的各参赛方案都以其独特的思考对白云山、体育馆等进行了环境分析和形态布局方面的研究,在这一点上做出了探讨。由于基地位处白云山和白云新城中央公园之间,在空间关系上,竞赛方案大都采取了建筑群体的空间退让处理。一方面是将建筑群体的高度区布局趋近于建筑基地中央位置,另一方面,是在相邻绿地公园的空间界面上远远退后布局,以取得空间关系上对白云山及白云新城中央公园的尊从。此外,是寻求建筑群体在体量形态上与周边环境要素的呼应与延续。如方案7,建筑整体的形象取自于“白云”,会议中心建筑呈弧线在型体上和体育馆建筑群相互呼应,形成一个完整的反“S”形有机体,并以明确的轴线奠定同基地东侧的鸣泉居、白云山的空间关系。再如方案3,建筑和中心绿地环境呈“山丘”形态布局,延续白云山自东向西的脉络,方案利用不同高度的屋顶折板构建绵延起伏的建筑形态,暗喻“山”的意象,力求形成与用地环境紧密结合的空间协调关系。
3.3对基地原有环境的处理与利用
基地原有的自然和人文环境要素与历史事件相关,在其基础上建构的空间意象会成为传达某种场所意义的手段之一,延续历史记忆。在规划布局中,常用的是采用分类分区的手法,针对划定的生态敏感区、绝对控制区、文化保护区等特定区域,采取不同的设计策略。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基地中绿树成荫,仅竞赛组织者测量提请参赛设计师注意采取措施的大树就有近4000棵,各参赛方案针对基地原有水塘、树木植被的生态区域,采取了相应的设计策略和处理手法。部分方案以保留利用原有绿化为出发点,将建筑组合成不同的院落,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绿化景观。方案2在布局上采用了组团围合的方式,将基地内绿化分划不同的组团,建筑围绕绿化进行布局,形成“七星伴月”的布局形态。方案8运用平台高架的处理手法,设置云盘式的平台抬高建筑基地,留出地面层以保留绿化。方案7通过建筑避让的方式,建筑布局偏向西侧,围合保留中心的树林和水体,并通过造景的手法将保留的自然要素融入新的环境设计中。方案3在避让中心林地进行布局的同时,将部分树木覆盖于建筑体量之中,形成独特的室内庭院。
值得一提的,在会议中心基地中存在有不少原东方乐园的建筑和构筑物,有着浓郁的历史气息,如能在布局的景观系统中加以整合利用,将形成颇富文化氛围的外部观赏环境。笔者认为,这也是公共建筑群体环境塑造中生态价值观的具体实现途径之一。
4系统组织的便捷与高效
绿色生态布局中不仅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塑造,还包括了系统组织的便捷与高效。这里的系统组织是指车流、物流、人流等内外交通流和能量流的组织,在规划布局中促使各物质流快速、便利、通畅的运转,达到整体系统的便捷和高效,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
4.1交通流的高效组织
公共建筑群体具有大量的车流、物流、人流等内外交通流,有时具有快速到达、进入、离开以及疏散的要求。合理布局交通出入口、组织流线将影响到公共建筑群体日常使用的效率,以及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的空间布局中,首先是针对临近地铁、毗邻高速路出入口、周边发达的公交系统、与大型交通枢纽设施联系便捷等外部条件,进行与区域交通的联系组织,体现在出入口选择及交通组织方面。其次,是分别确定合理的车流、人流和物流线路的系统组织。同时建立各功能区的联系组织方式。
竞赛各方案均对以上方面做出了相应的内容。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方面,大部分方案选择在机场东路,并在白云大道等其他道路上设置了次要出入口。这样使场地西侧的城市广场成为会议中心开敞空间的一部分,有利于交通疏散组织;同时使得场地的主要交通流线与城市的地铁线有机联系,有利于缓解白云大道的交通压力。
与周边地块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与东侧白云山风景区、大金钟水库、鸣泉居等配套功能的联系。各方案在车行交通的联系上基本沿用了白云大道的下穿通道。步行联系方面,各方案采用了不同的方式。方案1、2、3、6、10设置了隧道或天桥;方案11则是利用大广场连接。
在会议中心的内部功能布局方面,可分为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集中式布局可有效地减少功能体间交通流线的距离,整合交通面积和设施。但分散布局的方案也可运用不同的方式加强各部分的联系,如方案8,运用平台将各个分散部分联成整体。方案3、4、5、7、10,运用建筑内的交通廊将不同的建筑功能联系起来,再利用整体屋顶覆盖等方式将建筑形式予以统一。分散与集中的布局形式各有优劣,分散布局使得各功能部分的交通流线增大,但集中布局也会带来诸如流线混杂、各功能区互相干扰以及高能耗等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4.2能量流的组织
系统组织也包括了能量流的组织,由于大型公共建筑对于电、气、水等基础能量具有较高的负荷,且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在会议期间具有时效的优先性,所以在规划布局时应充分单项考虑能量流组织,避免对周围地段的建筑运营和市民生活带来过多的消极影响。此外,在节能方面,除了太阳能板、建筑智能系统调节等众多的生态建筑技术的利用,在先期谋划中能够发挥较大效用的是建筑群体布局中对自然通风的利用。
自然通风是建筑实现节能、生态、舒适、健康等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建筑楼群的布局方式影响了建筑单体前后表面的压力分布,对建筑单体内部的通风、降温、除湿具有重要影响,也关系到建筑群体间风环境的速度场、压力场的分布,进而影响人在室外活动区域的舒适度。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节能中心的研究,在广州地区,行列式(包括并列式、斜列式、错列式)的布局和自由式的楼群布局方式有利于获得较好的风速场,而集中式和周边围合式则对形成良好的通风环境较为不利。就本次竞赛的基地环境而言,除了考虑城市主导风向的影响,还要在布局中注意适宜的建筑间距,基地与东面白云山、西面白云新城在用地上的起伏关系以及整体空间的错落变化,从而给予风速和流向以引导。在这方面,方案1的平面布局较为突出,它较好地结合了地形气候的特点,地面上建筑体并列布置,形成了能够联系基地、白云山以及白云新城通透视线的布局形态,有利于建筑的节能。
5结语
“绿色”和“生态”作为设计理念,是时下规划师、建筑师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背景下积极探索的主题之一。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是一个综合性的公共建筑群体集合,总结其建设选址、功能组合以及竞赛过程中各方案针对生态布局所折射出的规划策略和设计处理手法,对于公共建筑群体的绿色生态布局这一课题具有以下几点积极的探讨意义——大型公共建筑的布局需要立足于整体地域的综合效应进行考虑,对地域的发展起到契合和促进作用;建筑群体布局应与地域生态系统相契合形成整体,与周边环境要素空间协调,保护、延续地域环境文化;对公共建筑群体的车流、物流、人流等内外交通流和能量流应当进行系统组织,充分结合自然条件,一方面使之便捷、集约,另一方面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效用得以高效发挥。
参考文献
[1]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建筑设计方案国际邀请竞赛技术文件[R],2005.
[2]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建筑设计方案国际邀请竞赛方案[R].2006.
[3]杨明.微观城市设计层面中的生态布局与设计策略——以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城市地段为例[C].2009城市发展与规划国际论坛论文集.
关键词:环境新闻;天山网;议程设置;媒介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G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7)06-0071-02
一、研究背景和意x
1.相关文献。环境新闻起源于19世纪末的美国,内容是关于环境资源保护。而环境报道,1989年,德国社会学家尼可拉斯・卢曼指出“环境报道”是“旨在改变社会传播结构与话语系统的任何一种有关环境议题表达的传播实践与方式。[1]”学者亨丁认为“还有哪一个新闻不是环境新闻?当有人讨论环境新闻的时候,我猜想他是指关于生态关系恶化的新闻,这种曾经精细的生态平衡所遭受的破坏之消息”,但他的观点把“环境新闻”扩大化了[2]。
其实,西方国家对环境新闻报道的研究已经有了自己的科学体系。美国学者安德斯・汉森的《大众传媒与环境事件》,从媒体如何报道新闻事件的角度入手,分章讨论媒体如何构建环境议程、如何报道新闻事件、如何传播环境含义等问题。麦可・佛罗梅在《环境新闻学简介》中提出了比较完整的环境新闻学概念,认为“环境新闻学是一种有目的、为公众而写的、以严谨准确的数据为基础的反映环境问题的新闻。克瑞格・拉枚与埃瑞特・丹尼斯在《媒体与环境》一书中论述了媒体在报道环境事件、监督环境问题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3]。由此可见,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环境新闻研究主要是从媒体入手,分析媒体在环境事件报道中的作用,如何进行环境事件的报道和引导政府和公众的。
在我国,环境新闻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但基本以学术文章形式论述。主要以新闻学、传播学相关理论为基础,传统定性研究方法为主,量化统计使用不多。多数以某个环境新闻事件或某个报纸为例,而针对新媒体对环境新闻报道的分析则相对较少。如李景平《论21世纪环境新闻的走势》是从中国环境新闻的现状和趋势展现的;孙宇龙《西部媒体如何报道生态环境新闻》是从新闻业务的视角看大众传媒如何报道环境新闻的;吴荣娜《我国环境报道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分析》是从我国环境报道的产生在新闻媒体中的地位及我国环境报道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的;蒋永峰在《大众媒体对环境议题的建构》则是以“人们日报”为例,分析该报纸作为大众媒体是怎样对环境议题进行建构的。
2.相关背景。自党的十首次提出“美丽中国”,在各种场合涉及有关生态文明的讲话、阐述、批示超过60次。2016年10月30日,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中,陈全国强调要加强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家政治性议题,大众传媒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报道,能加强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我国关于环境问题的第一次报道是1979年3月3日新华社发表的《风沙紧逼北京城》,让生态环境恶化的概念进入普通百姓的视野;1987年,《中国青年报》上的《红色的警告》《黑色的咏叹》《绿色的悲哀》的报道唤起了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2003年,《人民日报》设立了专门负责生态环境报道的环境采访室;2009年,《南方周末》开办了关于生态环境的“绿版”;接着我国各大重要网站也都设立了“环保频道”或“绿色频道”[4]。新疆天山网于2001年12月18日正式成立,“环保新疆”频道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创建的。
近年来国家对新疆生态环境的保护虽有一些成效,但对破坏程度而言效果甚微,绿洲的恶化并没有得到改变或者遏制[5]。天山网作为新疆自治区唯一一家重点新闻的宣传网站,有一定的舆论导向作用,公众借助天山网能了解新疆生态环境的状况;通过对天山网关于新疆生态环境的报道来了解它在反映新疆生态环境面临的问题上是否具有真实性和全面性,以及是否起到了新媒体在传播中的舆论导向作用。
二、相关理论和抽样方法
美国传播学家M.E.麦库姆斯和D.L.肖认为“大众传播媒介在一定阶段内对某个事件和社会问题的突出报道,会引起公众的普遍关心和重视,进而成为社会舆论讨论的中心议题。[6]”受众对某些“议题”不能直接接触,他们更倾向于关注和思考传媒报道的“议题”,并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天山网作为新疆新媒体的代表,它要为受众设置“新疆生态环境”的议题,这样受众才能给予环境保护更高的关注度。1947年《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中提出社会责任论,认为媒体的社会责任既要坚持新闻自由又要担负社会责任和使命。20世纪90年代后,人们对新媒体的依赖逐渐增强,公众的“知之权利”也转向新媒体,并且在新媒体上也得到了满足。
本研究以天山网环保新疆频道的新闻报道为目标样本。从2015年12月1日~2016年12月1日天山网环保新疆的新闻报道一共有555篇,由于“惠聚访”版块的36篇报道内容中没有涉及新疆环境保护,所以研究对象是519篇有关环境报道的新闻。选新疆环保频道是因为它集合了天山网对新疆生态环境报道的所有新闻,内容比较有代表性。本文以定量研究为基础,借助内容分析法、“议程设置”理论和媒介“社会责任论”,从“议题”数量、报道主题、报道倾向和消息来源四方面分析天山网环保新疆频道对新疆生态环境的报道,从而总结出天山网在报道这类议题中的特点、媒介责任和存在的一些问题。
三、样本数据分析
1.报道数量分析。通过数据统计,天山网环保新疆频道关于环境的报道有519篇,占整个环保频道的93.51%。环境报道中,污染防治的报道有126篇,占环境报道的24.28%;位居第二的是执法监督,占20.23%。然后依次是有关环境的政策和法规报道占14.84%;单纯自然生态保护的报道占12.52%;关于环保科技的占11.59%;新疆生态美景介绍、环境与人们的生活的报道各占9.63%、6.55%。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天山网在新疆环境报道上以环境遭到破坏后的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督为主。
2.报道主题分析。在关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的报道上,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督占比重较大。其中涉及疆内的环境执法监督只占21.9%;在污染防治的报道中关于疆内的只占30.1%,其余都是关于疆外生态环境的相关报道。主题一是疆内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督,涉及主题有环保部门督查、空气质量指标、环保取得成效、防治和惩罚措施等;二是疆外污染和执法监督的报道,主要是采取了哪些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取得了哪些成效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主题是针对全国环境问题提出的一系列条文规定;单纯自然生态保护报道主题是关于新疆自然生态哪些遭到破坏,哪些在整改下有了改善等;而环保科技报道主题是人们运用一些科技改善生态环境的实例;新疆生态美景介绍主题以摄影和通讯的方式展现对美好环境的保护欲;环境与人们的生活报道主题是与人们日常相关的空气质量、水资源情况的报告。
3.报道倾向性分析。报道倾向性主要分三种,正面、客观、负面。报道倾向性主要通过报道的语句、词汇使用和传播技巧来表现的,从这519篇报道来看,天山网对新疆生态环境正面的报道有322篇,客观的报道有185篇,负面的报道只有12篇。所以天山网在新疆生态环境的报道中以成就报道为主,即通过一些措施和方法使环境问题得到了一些改善。
4.新闻来源分析。新闻来源指新闻是原创还是转载的。通过对519篇新闻报道统计,天山网原创新闻有35篇,只占总体新闻的6.74%,其他均来自外报和外网。其中疆内新闻来源占43.55%,主要有新疆日报、新疆网、都市消费晨报、新疆经济报以及一些自治区地州报纸和网站,如伊犁日报、阿勒泰新闻网等;疆外新闻来源占56.45%,主要是中国环境报,还有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新华社、经济日报等。
5.总结。通过以上分析,在报道主题上,天山网对新疆生态环境的报道主要是针对破坏的环境如何治理,虽然也有一些呼吁环境保护的报道,但效果甚微。大众传媒赋予各种“议题”的显著性程度决定着人们对该“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关注度。那么,天山网环保频道有关污染防治的报道比例最大,也就是说它把受众的关注点带到了如何治理上,而没有让受众更多的关注如何保护、如何预防。
报道倾向上以正面报道比重较大,表现治理效果。这不仅没有让受众了解现实生活中环境破坏的真相,反而遮蔽了受众对环境问题的认知视角。天山网并没有发挥好自己的媒介社会责任和舆论引导作用。且自创新闻较少,均来自外报或外网,其对新疆天然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报道较少,多是现在生活中的污染问题。
四、提出建议
我国处于构建“美丽中国”的大背景下,新疆生态环境问题较严重,天山网作为新疆门户网站,要增加环境问题的“议题”数量,让公众给予生态环境问题更高关注度,而不是仅作为政府文件的搬运工。也希望天山网在新疆生态环境问题的报道上,多一些原创性稿件。作为新媒体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传播优势,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时,也要发挥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引ё饔茫让受众深入了解现在新疆生态环境面临的问题,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刘涛.环境传播的九大研究领域(1938-2007):话语、权力与政治的解读视角[J].新闻大学,2009(4).
[2]李畅.“煮蛙效应”――中国环境新闻报道的问题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4).
[3]纪荔.媒体在环境保护运动中的角色:中澳研究对比[D].山东大学,2008.
[4]哈艳秋,黄东红.试论生态危机下环境报道的议程设置[J].新闻爱好者,2012(21).
[关键词]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生态红线;环境容量
中图分类号:X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222-01
现阶段的城市环境规划工作以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通过“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城市环境规划工作体制。即《关于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确立了部分城市开展城市环境规划试点城市,并以环保部颁布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规程》为辅助指导性文件,从而确立了十二个城市的环境总体规划工作,随着试点城市对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工作的开展,至2013年已经有第二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制定试点已经启动,这对我国现阶段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针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推进实施工作当中的问题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一、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设计
1.有相关文件明确指出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由我国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建议,并以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当地的环境资源状况为基本出发点,遵循自然规律严格遵守可持续发展核心目标,将城市整体环境布局在满足以上条件以及人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M行的维持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及生态文明的相关部署工作。统筹国家发展规划,优化城市环境,针对目前城市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有效的改善,并且试点城市需要满足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的需要,以编制要求为基本点,开展符合城市特色的环境总体规划工作,并且鼓励相关的编制理念在基础上进行创新从而满足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需要。
2.在现阶段对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工作已经处于规划开始的实施阶段,但是对于部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工作出现了两种理论上的分歧,一部分认为,对于现在试点城市环境规划已经出现部分成效,主要由于对部分已经开展过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城市,提供的生态红线、风险防线、环境容量底线等数据作为基本依据,为今后第二阶段城市开展环境总体规划工作提供了大量的理论性依据;而另一部分则认为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中应当以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的规划管理机制为基础,利用一系列系统规范的审查工作,对于城市开展环境总体规划成果特别重要。
二、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现存问题
随着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城市工作开展以来,由于不同城市之间的区别开展相应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工作,但是从主要的规划内容和技术总体线路等方面来看,还是有一套完整的共通体系存在,其包含四个层面的内容。
一是目标层,根据对基本环境资源的分析,针对目前的环境发展整体趋势,对于今后的环境发展走向,对于造成污染的情况进行评估工作,确立明确的规划目标和体系指标。对于部分城市城市规划目标过高或是不明确的情况,应当提出部分对当前城市环境规划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质性建议的观念。
二是分区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范围多是以全市域为主,区划大多依据生态环境的分类表述,如山地、平原、滨水等分区。对于地类比较单一的城市,多按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等类别分区。
三是规划层,该部分是环境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基本上以空间开发管控为主,按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管控分区明确控制标准;依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设定控制等级;环境承载控制一般可以测算大气环境和水环境承载容量,并可提出总体消减量,而对于土地的承载控制缺乏更有效的测算和管控方法。
四是实施层,地方环保局长期处于一种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状态;并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以环评、监督检查、制定规划等工作为主导,责任大、管控面大、管控手段有限、实施效果差等问题表现突出,环境总体规划缺乏有力的实施机制。
三、城市环境规划的具体实施
通过环境总体规划以及试点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颁布的实施办法,对于缺乏监管的情况,规定要求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对规划和审查工作进行分离,建立明确评估系统,并针对规划实施的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管工作,对于现阶段试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进度进行研究,并提出一定的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经由上级人民政府对相关内容和评估修整情况进行备案,同时上报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一是加强规划目标针对性,虚实结合,既要体现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发挥总体规划的综合指引作用,加强与城市、土地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又要指引下位专项规划,健全城市环境规划体系,层层落实。在此基础上提出城市环境保护、提质和治理的阶段性目标,确定规划目标的构建、实施、跟踪评估以及执法决议的流程,建立目标推进的严格修正程序,保障环境规划目标的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
二是完善指标体系。在环境总体规划中,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直接影响规划实施效果。受限于城市经济发展压力、民生保障压力以及城市的GDP考核压力等因素,大多试点城市提出环境保护的底线指标,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生态红线控制范围,进行刚性限制。这种底线控制法将环境问题压于一线,一旦突破底线将难以恢复和补救。建议仿效国境线的设计原则,两国陆地之间并非一根线作为国境线,而是两根界线,之间为过渡地带,即双线控制或带控。
三是因地制宜制定区别化的管控路径。关于环境质量改善路径,应对全市域城、镇、乡、村规划建设区探讨不同管控路径。不同的环境功能区管控范围尽可能与行政边界相结合,便于建立基层的管理机构。环境总体规划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城市控规单元和土地规划的不同类范围中,管控的范围市域不同于市区,管控的内容即有差异,又有交叉,可实施、可操作性加强。
四、结语
根据以上对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实施中问题的描述和建议,针对目前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的情况,无论是已经开展过环境规划工作的前车之鉴,还是严格遵守和依据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划章程,对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来说应当根据城市自身情况,以可持续发展为环境规划工作中心,针对部分城市环境资源总量以及城市发展状况开展具有区别性的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工作,这样才有利于我国整体城市环境规划工作的进步以及今后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建设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遵循怎样的框架,制定哪些政策呢?机制未成,困难颇多东江流域生态补偿工作自2005年起就已启动,但总体上未有实质性的进展,与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差距较大。国家层面的补偿主要通过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工程等专项资金实现,属于国家专项资金的财政转移支付。尽管2007年底,国务院正式批准建立东江源部级生态功能保护区,2008年环境保护部也批准东江源区为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补偿试点,但未有配套政策跟进。江西和广东对东江各自有省内的流域生态补偿。江西省自2008年始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安远和寻乌两县的生态保护,但补偿额度较小,2008年和2009年两县分别获得783万元和182万元补偿,这也是目前江西省政府对东江源区进行财政资金补偿的唯一途径;相比之下,广东省对省内东江流域上游地区的补偿力度较大,方式以省级财政资金专项转移支付为主:一是从2003年起向省属的7座水库水电厂按0.5分/千瓦时的标准分别征收水土保持费和水资源费,用于支持库区和水源区移民应承担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任务;二是从东深供水工程费的收入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河源地区水源涵养林的建设;三是自2006年起每年投入250万元用于东江水质的监测管理。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财政共下拨约4.8亿元,用于扶持东江流域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工程建设。江西、广东和香港三地间也有着流域生态补偿。主要表现为,香港地区对广东省支付“东深供水工程水资源费”,购买广东省的供水服务。目前,广东保证每年向香港供应11亿立方米Ⅱ类达标水,而香港每年向广东省支付24.5亿港元供水费。自2006年开始“东深供水工程水资源费”中每年有1.5亿元资金用于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而这1.5个亿,也是下游受益区的粤港,对上游江西省水源区三县的唯一补偿。
总体来看,促进东江流域共建共享的生态补偿机制远未建立,特别是针对水源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尚处起步阶段。首先,生态建设的实际投入与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的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目前水源涵养区的三县,其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竟还是以自己解决为主。三县中的寻乌安远仍是部级贫困县,定南也是省级贫困县,有限的财力比之巨大的生态环境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实在是杯水车薪。其次,目前的生态补偿仍以区域内补偿为主,赣粤港三地间的跨区域横向补偿机制没有开展。再次流域供水生态服务的提供方与受益方之间的补偿和受偿关系没有理清,如下游地区对水源区是否应该补偿,补偿标准如何确定等,三地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并存在争议,亟需解决。最后目前的生态补偿实践具有明显的行政主导特征,且主要以纵向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基于市场机制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基本没有开展。理清头绪,确立框架考虑两个层面,把握四项原则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应考虑两个层面,把握四项原则。两个层面,即省内的补偿和跨省界的补偿。四项原则内容如下。先易后难,稳步渐进。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远未成熟,在前期试点探索阶段把握这一原则尤为重要。应结合当前的制度和政策基础,循序渐进,注重可操作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
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必须明确流域生态补偿的主体、对象和范围。补偿水平应与其提供的流域水生态服务或受损程度紧密关联。共建共享、公平发展。流域水源地和上下游各地区均有保护流域的责任,各地区应根据受益程度分担不同的补偿责任,同心协力促进流域健康发展。政府主导,余者辅之。在当前中国的流域治理体制下,行政主导的流域治理格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转变,补偿的主导方式仍将以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为主,但也要逐步引导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重视政策补偿、智力补偿等其他方式。明晰生态补偿主体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直接受益方不仅包括水源区三县、广东省东江上下游各用水城市和香港地区,也包括国家。毕竟,东江流域的健康发展也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东江源区生态补偿的主体应是国家、广东省、江西省和香港地区。从微观层面看,流域内各地区各行业部门的用水企业、水力发电站等也是受益主体,因此也是生态补偿的主体。我国实施跨省生态补偿还没有好的经验,结合当前行政体制,省级政府成为省际间生态补偿的主体较为可行。
界定好生态补偿客体考虑到流域中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与下游地区的用水量、水质状况紧密相关,建议构建上下游各地区间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此外,流域水源涵养地、流域上分布的饮用水水源地地区负有涵养水源和供应安全饮用水的重任,这两个领域的生态补偿应特别予以明确,对于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水源地而言,补偿客体除地方政府外,还有作出重大贡献和牺牲的公众,对他们的补偿尤其需要重视,这是很多地区开展生态补偿实践时常常忽视的。生态补偿标准设计补偿标准设计是否合理是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能否发挥效能的最关键所在。结合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的初步经验,建议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设计将流域上下游及专门针对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考虑。首先,东江流域上下游各地区间补偿标准的设计应基于水质、水量双因素考核的生态补偿方式,单位污染物通量的补偿标准可由上下游地区在核算流域水环境治理成本后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议定。其次,水源地补偿标准设计应综合考虑东江水源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和发展机会成本。前者主要包括为提供高标准供水服务而实施的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非点源污染治理、城镇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利设施修建等项目的投入成本;后者主要包括为实现水质水量达标供应所需的移民安置投入、限制产业发展造成的损失、产业转型的成本等。在近期内,补偿额的分摊因素可考虑江西赣州三县、广东省和香港地区的受水量和经济发展水平;放眼长远,应考虑将各地区受益的流域生态服务因素纳入生态补偿标准设计。
生态补偿方式选择从国内外实践看,流域生态补偿方式主要有资金补偿、政策补偿、产业补偿、市场补偿、智力补偿等。我国当前生态服务供给主要依靠政府,因此政府资金是东江流域生态补偿的来源。这对于水源区赣州三县来说尤其重要。由于财力有限和高标准的生态环境建设要求,生态环境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一直是突出问题,这需要受益方,即国家、江西省、广东省、香港地区加大对三县的资金补偿,并构建东江流域基于上下游地区间横向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的生态补偿机制,这也是促进流域上下游地区间生态环境责任与经济责任的一体化的良好途径。“给政策就是给补偿”,建议国家尽快落实东江源区作为部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配套财税政策扶持源区发展。我国的水权体系还没有建立,推动基于水权交易的市场补偿方式近期还比较困难,但付费形式的补偿是可行的,目前广东向香港供水的收费机制实际就是一种市场补偿方式,从公平性的角度来看,这种补偿资金也应合理惠及上游及水源保护地区,建议开展流域上下游各地区供水服务成本核算,以此为依据将香港提供的补偿资金分摊到各有关地区;也可考虑向受益区收取生态补偿费或生态补偿税,经国家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给东江流域生态服务提供区,特别是那些作出了重大贡献的水源区。处于下游的广东一些地区以及香港地区也可通过对口支援水源区和上游地区实施产业补偿,进行异地开发或推动当地的绿色企业和民间资本进入水源区及上游地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此外,也可对上游作出生态环境建设贡献的林农、民众开展职业能力培养等智力补偿;社会捐赠也是生态补偿的一种方式,不少香港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已通过捐赠的方式给予了水源区一定的援助,今后要建立生态补偿社会捐助办法,成立源区生态补偿社会捐助机构,加大该方面的宣传,接受受益地区单位和个人的捐款或援助。
重点构建四项支撑能力建立生态补偿资金专门账户江西、广东两省可设立东江源生态补偿资金专项账户,成立东江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将中央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的生态补偿资金、省级财政支付的生态补偿资金、水电生态附加费等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列入省、市两级公共财政设立的生态补偿基金账户,专款专用。上下游地区应制定《东江流域生态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界定好有关各级政府在流域生态补偿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对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标准和对象,资金使用、监管等予以明确规定,确保生态补偿资金收支规范。构建东江流域生态补偿上下游协商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需经过上下游地区反复的协商及博弈。建议近期江西、广东两省建立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联席会议制度,在以后将香港地区也纳入其中。会议由江西水源区三县、河源、惠州、东莞、深圳和广州五市及两省的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会议机制主要是核定生态补偿金,议定生态补偿标准,协商改进生态补偿机制等。重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江西、广东两省有关部门及有关市县需议定“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指南”,指南设计应考虑生态补偿标准实施的动态性,对上游水源区的补偿近期可主要考虑生态环境建设直接投入以及一定的发展机会成本,在长期应逐步将流域生态服务价值纳入;流域上下游地区间在议定跨界生态补偿标准时,应重视开展上下游地区的环境治理成本和污染损害成本核算,增进生态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生态补偿金的分配不仅要考虑补偿对象的财力水平因素,也要将其流域治理面积、森林覆盖率等生态环境因素纳入。
关键词:村镇生态环保;政策;变革
一、引言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十七大已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建设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农业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我国自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村镇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村镇生态环保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经历了起步阶段到停滞阶段,再到恢复和发展阶段,然后是工程化和国际化阶段,最后是快速发展阶段。生态农业建设、环境保护和绿色食品生产得到了重视和加强,促使我国农业经济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
二、我国村镇生态环保政策和制度的变革
(一)起步阶段(1949年至“”初期)
我国成立之初,国民经济有了迅速发展,经济效益有了较大提高。与此同时,国家在保护和改善村镇生态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虽然在法规建设方面还没有提出专门的村镇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但在国家的一些重要文献中做出了相关规定。如1957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暂行纲要》中,就包含了一些村镇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了村镇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设,在农村兴修水利、道路建设、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村镇居民身体健康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
(二)停滞阶段(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
该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变化,给村镇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在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后,对经济发展改变了原来稳步发展的战略,实行一种急于求成的冒进战略。如大炼钢铁,滥挖滥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了村镇生态环境。尤其是一段时期,关于村镇等领域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被当作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受到批判和否定。农业生产方面,在当时极左的思想引导下,推行“以粮为纲”、“牧民不吃亏心粮”等政策,全国各地大规模开垦荒地,大片毁林、毁草开荒造田,我国森林和草原生态状况急剧恶化,破坏了农业生产生态系统,导致了生态环境恶性循环。
以总理为代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主张以及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给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转折点。197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这次会议拉开了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序幕。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重点讨论、研究了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10条措施,同时,国务院制定并公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若干规定》。随后,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一系列条例、规定和标准。1974年,国务院及大多数省市分别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保机构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从1974-1976年,在污染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全国在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也为全国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恢复和发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20世纪90年代初)
该时期,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一时期出台。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订的我国《宪法》,第一次对环境保护做出了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为今后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立法提供了宪法依据。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和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崭新时期。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对象和任务,将农村列为法律保护的环境要素。1983年12月31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城乡建设、环境建设要同步发展,并提出到20世纪末乡村环境和城市环境一起达到清洁、优美、安静的目的。为此,国家采取了几项重要措施。1983年1月11日,国务院决定停产六六六、滴滴涕的生产和使用。针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1983年6月召开了全国县(区)环境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出选择无污染、低污染工业的工业产品结构,注意合理布局,制止污染转移和对有污染工业实行“三同时”规定等经验。根据这些经验,国务院及时做出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决定》,将乡镇企业环境管理正式列入国家工作。1984年5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生态农业,防止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提出,“山区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以发挥地利优势。口粮不足的,由国家销售或赊销”。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止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溃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素”。此外,国务院还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保护村镇生态环境的法规。如《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村镇规划原则〔试行〕》、《农药登记规定》、《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水土保护工作条例》、《渔业法》等,村镇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有了明确的政策法规依据,我国村镇生态环保工作进入到恢复和发展阶段。
(四)工程化和国际化阶段(20世纪末10年)
20世纪末,我国村镇生态环保进入到了工程化和国际化阶段。1991年6月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是全国自然资源保护法规之一,用法律形式将水土保持工作固定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后14个月,国务院颁布了《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同时,各省也先后制定并出台了配套法规,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进入到可操作阶段。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为我国的村镇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法律保障。
1993年国家环保局公布了《乡镇企业污染重点控制行为和重点区域名单》,将18个行业列为重点控制的污染行业,并根据污染轻重和危害大小,分为禁止从事生产的行业、严格限制的行业、重点控制的行业,437个县市区镇被列为重点污染区域,其重点地区有159个。1994年,农业部决定在全国4亿公顷草牧场上推广内蒙古阿鲁科乐沁旗有偿使用草场的经验,有25个省区约7200万公顷草地范围落实了不同形式的草地有偿承包责任制。
1998年,长江流域的特大洪水和沙尘暴对环境造成巨大破坏,加上由于粮食的连年丰产等因素,促使国家最终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2000年中央2号文件将退耕还林列为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要点之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实施。其中规定2000年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14个省、区、市以及兵团进行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同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退耕工作要明确责任,完善政策,健全种苗供应机制,严格检查监督,确保质量。
这一时期,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并下发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农村经济司的《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一文,对我国农村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我国世纪优先发展项目计划也将涉及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放于首位,如特别重视工业、农业发展及能源建设中的环境无害化技术与示范项目,优先安排环境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方面的重大项目。期间,我国政府开展了一系列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了很大成就,如五大生态工程、灭荒工程、治沙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草地建设、小流域治理等。
(五)快速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
进入21世纪,我国村镇生态环保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十五”期间,先后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把加强村镇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一时期,自然生态恢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村镇生态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107个地区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村镇的生态监管与执法检查力度,村镇环境污染防治得到重视。国家环保总局先后印发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联合建设部颁布了《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制定了《有机食品技术规范》和《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会同商务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命名了一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十一五”期间,我国大力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综合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巩固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计划到2010年,基本摸清全国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重点区域农村面源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省、市、县、乡镇和村相应级别的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保护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得到提高,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人们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提供坚实的生态安全保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自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村镇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村镇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为我国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我国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农村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R].国家环保总局,2007-11-26.
2、吴雪.我国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初探[J].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
3、于杰.新农村建设中环境环境保护问题的思考和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7(33).
去年8月份,光山县检察院开展了两服务一配合活动。为了取得实效,该院抽出精干力量组成3个调查小组,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着重分析该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独特优势、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提出推进对策和建议。
为了写好这份报告,光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大银亲自查阅相关资料,拟定调查提纲,指导确定选题和调查思路,多次面对面指导调查,力求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提交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深入实地走访等形式,历经两个多月的时间写出《关于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调查报告》。万余字的报告从三个方面分析资源开发对该县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该院提出了推进该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五项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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