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例(3篇)

时间:2024-06-01

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篇1

今年以来,__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村财管理的新途径,通过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走上“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监督制度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最近,市委书记__专门就__的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作出批示,指出“__村级阳光理财的做法好,应予推广,以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们一定要按照张书记的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总结经验,狠抓落实,继续深入推进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深对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就是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村级组织的财务和经济活动,参与村级组织的决策与管理,监督村级组织依法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实践证明,开展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效能,有利于确保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连续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建立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室,是一个既符合农村实际,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有效载体。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来加深对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深化完善村级民主监督重要意义的认识。

(一)推进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建设和谐__的重要保证。发展是第一要务,社会稳定和谐是发展的前提,农村是基层组织的最小细胞,农村的稳定和谐是全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基层稳定,关键是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当前,我区上下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一些村干群关系不够密切,有的甚至出现矛盾激化的情况,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少数基层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开,从受理的反映农村干部的群众来信来访看,大多数是反映村级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的,主要是财务管理混乱、缺乏透明度,少数干部、作风粗暴、挥霍浪费、损公肥私、侵占挪用集体资金。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有的村民对村级财务问题有意见,而反映到选举上,已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核心问题。实施村级阳光理财监督,能够有效地促进村级组织和村干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改进工作方法和办事作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更好地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这样,在村两委和群众之间搭起了“连心桥、沟通桥、信任桥”,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群众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信任;有利于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中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好各种矛盾,形成政通人和的局面;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入新农村和两个社会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是保障农民群众民利,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七大明确强调,要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政治上保障农民群众的民利,经济上保护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这是我们党确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乡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近年来我区村级集体资产也迅速发展壮大,与此相适应,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农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民主意识正在不断提升。为此,我们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要从农民群众中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情入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践表明,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提高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拓宽了村民自治范围和领域,能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真正地实行对农村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因此,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是我们在农村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有效形式,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是实现强村富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着眼于加快推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的的一项新的历史任务。认真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就必须要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深化农村改革,逐步建立起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发展机制、工作机制和参与机制。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规范有序运作,从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实现强村富民。近年来,我区各地推进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全区村级集体资产总额达到24.49亿元,村均907万元,这笔庞大的集体资产正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通过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在实践中培养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农民素质,形成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共同谋划、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科学管理村级集体资产,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全力建设和谐的人居环境。这表明,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的内涵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是相一致的。

(四)推进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是强化对权力的约束,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乡村干部侵犯群众利益、侵占集体和国家资产、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时有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他们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尤其是缺乏农民群众的监督。现在,不光“穷村”的农民上访,一些“

富村”的农民也上访,而且“富村”农民上访数量有所增多,这说明经济越发展,农民对村级集体资产更加关注,对干部廉政、增加权力透明度的愿望更加迫切。一些地方民主理财机制不健全、组织不完善、决策不民主,民主理财监督“名存实亡”,缺乏了应有的群众监督,财务管理“暗箱操作”、财务开支随意性大,集体资金被侵占挪用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到位的村,让农民群众可以随时掌握村级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状况,将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农村腐败问题的产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正如一些群众说:“阳光普照天地宽,腐败行为无处藏”。因此,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有利于建立起一套有约束力的村级组织权力运行规范和运行机制,提高村级经济财务情况运行的透明度,为广大农民群众直接对村级组织的权力进行了最广泛的监督开辟了一条渠道;有利于加强对村干部的行为监督,增强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提高了村干部的“廉情指数”。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村级民主管理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就是要扎实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以此为载体,不断加大村务和财务监督力度,逐步规范村级阳光理财、会计委托制、农村审计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制。要遵循“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因地制宜抓好工作,重点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一个专门的民主理财监督机构。为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成立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小组,村阳光理财监督小组代表村民开展民主理财。各村要规范村阳光理财监督小组成立方式,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民主选举产生,届期与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相同,可连选连任。各村要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选举,把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财务知识和村情并具备一定履职能力的人员作为候选对象。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具体人数由本村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组长从小组成员中推荐产生,但村两委、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成员和村财务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及近姻亲不得担任村阳光理财监督小组成员。

(二)明确村级阳光理财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村阳光理财监督小组建立后,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依章履行监督职责。一是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经济活动进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并认真登记理财记录簿;二是审查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流程;三是审查、补充、完善村集体提出的财务公开具体方案;四是审查财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程序是否及时、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民主理财、监督情况;五是经常与村民代表和群众保持联系,及时听取和反映群众对村财务管理和公开活动中的意见投诉,组织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村集体做好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六是协助上级农经管理部门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的审计。

(三)建立健全村级阳光理财工作制度。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有其自身的规律,各地要严格按照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的流程、环节和特点,科学制定,并以“村规民约”的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程序。一是明确阳光理财内容和环节。村级阳光理财小组要在原事后监督的基础上,向事前、事中延伸,强化全程监督。二是定时理财定时公开。村集体要定时接受村阳光理财小组的监督,确定固定理财日,按照规定的议事程序,民主监督各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重大事项随时理财随时公开。三是建立自身制约机制。村阳光理财小组要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在工作中应当正确行使职权,不得超越职权,借民主理财之机,妨碍影响财务管理工作和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对违法违纪违规、严重失职渎职的村阳光理财小组,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并依照程序进行改选或补选。

(四)落实阳光理财监督工作保障措施。各村要积极创造良好的理财环境,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落实理财场所。有条件的村要设立专门的阳光理财监督室,并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实行定时定点理财,有关理财内容、环节和程序等资料要上墙;二是科学设置财务公开点,规范村级财务公开事项。村级财务公开形式要采用在公开栏中公布为主,各村要在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设置固定的村务财务公开栏,各村财务收支、各项经济活动等都应逐笔逐项定时定点公开。同时,村阳光理财小组应在财务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三是落实误工报酬。村阳光理财小组成员不脱离生产,各村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误工补贴;四是建立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各村要支持并鼓励村阳光理财小组成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五是完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村阳光理财小组应当认真听取并反馈群众对集体财务、经济活动和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干部落实处理,对集体财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报告。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要支持村级阳光理财小组正确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阳光理财小组成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确保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是当前“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一项造福人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既是群众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需要。为此,全区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各村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出发,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村事村民知、村策村民定、村事村民管、村事村民评”,稳步推行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镇、街道的领导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思想上真正绷紧抓农村财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根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要正确领导,分类指导,以积极的态度,扎实推进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已把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的实施作为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对镇、街道两个社会考核的内容,区纪委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之一。为此,各镇、街道要完善考核机制,将推进村级阳光理财监督工作作为考核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考评相结合。

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调查

一、近年来东坡区加强和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情况

近年来,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东坡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实践中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创新,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1.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09年11-12月,东坡区试点性地开展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搞好试点工作,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工业镇(松江)、一个农业乡(金花)、一个街道办事处(大石桥),探索性地开展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对开展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区级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成员单位深入现场指导,共同探讨、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初步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

2010年7-10月,为巩固工作成果,在试点基础上,东坡区结合即将开展的村级干部换届选举工作,首次在全区全面开展了村级财务清理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全区24个乡镇、街道所辖的220个村、62个社区的522名村(社区)党支书、主任,全面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此次共组织审计人员147人,审计资金总额为19904万元。经审计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6.26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19.30万元,自行纠正258.19万元,通过审计查出违纪金额4.4万元,由区纪委立案查处2人,组织处理2人,正在调查1人。通过审计,全区村(社区)的会计基础明显加强,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为加强村(社区)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农村财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1年,东坡区还开展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全区24个乡镇(街道)40个村(社区)党支书和村主任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交叉审计,对规范村级财务收支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2.对农村“三资”进行了全面的核实清理

东坡区继2007年合村并组财务清理和2009年农村“三资”清理之后,2010年7月,按照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决议精神,对除政园合一的两个乡镇以外的24个乡镇(街道)的220个村、62个社区自2007年3月1日以来的集体“三资”及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与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推进。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个别问题多,群众意见反映大的村组进行了重点清理。对下拨资金、土地补偿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等进行了重点审计。通过核实清理,摸清了全区集体资产存量,界定了产权,规范了账务,健全了制度,切实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干群关系得以改善。

3.加强村级财务制度建设

从2007年以来,东坡区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规范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变动移交制度等。对集体资源利用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2011年又制定、修改完善了《眉山市东坡区村组财务管理制度》、《眉山市东坡区村(社区)财务双代管实施办法》下发各乡镇、街道实施。

4.大力推行村财乡镇代管的新模式

针对农村财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不高,财务支出监管薄弱等问题,自2007年以来,东坡区积极试点,制定并出台了《东坡区村账乡镇管理办法》(试行),大力推行村账乡镇代管新模式。目前,全区24个乡镇中,实行村会计委派制的有2个乡镇,实行村账乡镇代管的有8个乡镇,实行钱账双代管的有2个乡镇,其中三苏乡的村级财务已实现会计电算化。2012年,东坡区拟全面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管”制度。在全区每个乡镇、街道设立村财中心,在保持“四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财中心对所辖村(社区)的资金和会计业务集中统一代管,并实行电算化管理。

二、认真开展调研,查找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弊端

2011年底,省、市、区财政部门联合对全区部分乡镇农村村级帐务与财务管理开展了一次调查,尽管区财政和农经部门及各乡镇在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个别乡镇从事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由于业务素质、文化水平和政策水平的差异,使村级帐务与财务管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行政村还存在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无资产台账,集体资产出租和发包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存在一定差距;帐务处理与财务管理与制度不符;会计档案遗失,管理不规范;民主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等现象,造成工作不规范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村会计人员变动频繁,会计经验积累不足,政策业务水平低下等。针对以上情况,区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现行的政策规定,对规范村级帐务财务管理制定了新的举措,以达到全面规范农村村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要求。

三、东坡区探寻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新思考

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和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采取区(县)财政、农经和乡镇、村联动办法,统一宣传口径,统一财务会计管理模式,选择先进的适合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办法,对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进行全面彻底的规范: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做到依法治村

一是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让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党委政府应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专人负责,为各村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帮助各村管好财,理好财,让他们懂得聚财生财与用财的道理,增加和积累更多的村级财力,用有限的财力,为村民们办更多的实事;二是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法规制度和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按章按制度办事。三是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理财教育,把政策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利,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和理财意识,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堵塞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漏洞。

2.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是在在各行政村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求各村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或本社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明晰资产所有权,进行产权登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情况,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和帐表相符。

二是建立资产台账,各村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将所有集体资产纳入管理范围,全面、及时、准确反映资产的使用、经营和管理状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是搞好资本营运,盘活存量资产,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特点,搞好资产经营。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效,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值,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开发,福利性资产重点抓保护。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如发包出租、使用权拍卖、统一经营等,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目的。

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首先是规范各村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各村征地补偿费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并定期向村民公示。对征地补偿费收支原始凭证应单独装订成册,归档管理。其次是规范“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村(社)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求社员出资、出力的,应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管理办法来筹集资金,在向群众收取时,要开具统一的“一事一议”筹资收据。“一事一议”收取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

五是正确处理“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在“村改居”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处置资产的,资产处置方案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杜绝一切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的行为,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村级财务管理的关键。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各村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资金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等,要求各村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4.用新的财务管理模式,理顺管理体制

推行村(社)会计委托,是各乡镇近年来针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的一种新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四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和财政所,建立村社会计记账中心(办公室),按照自愿的原则,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记账协议,进行记账的一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为村民集体财产的保护加上了一道保险,使村级财务管理风险防范更切实有效,也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保护村民集体资产安全和干部安全,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密切干群关系。全区应全面推行三苏乡村(社)会计委托的成功做法,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以便更好的实现群众监督。办公设备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或区财政预算。

5.搞好村级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和其它需要公开的财务事项。财务公开栏应固定设在村级办公地、或群众集体居住地、或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财务收支要在财务公开栏张榜公布。财务公开要及时,做到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级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开;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可靠,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每次公开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民主理财小组要充分履行职能,坚持原则,认真听取和反映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6.加大审计力度,强化会计监督

农业、审计、财政等部门应以经济联席审计会议形式,协同配合,区级农经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要有固定的审计人员,有计划地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审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理意见,建立审计的长效机制。

7.抓好村级财会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和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应重点抓稳定财会人员队伍,加强村会计和村干部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各村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农经部门应加强对农村财会队伍的管理,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村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发证、年检等工作。每年均应从财政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组织村级财会人员和村干部培训一次,培训学习会计制度、财经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他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范文

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是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推进我区农村财务管理再上新台阶,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和民利,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委办〔20*〕118号)和《关于引发<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浙农经发〔20*〕3号)文件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理顺农村财务运行体系为基础,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为要点,以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民满意、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到20*年,我区20个镇乡(街道)和423个村社全面完成会计委托程序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公开透明、民主理财到位、财会人员稳定、监督渠道畅通、管理手段现代的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任务。

具体实施进度为:20*年启动实施,制定了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的内容要求和示范点考核标准;20*上半年按照建设要求,全区选建下应街道为镇乡(街道)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各镇乡(街道)选建一个村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采取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导督促,通过组织检查验收,认定示范镇乡(街道)1个、示范村20个。20*下半年再选择验收认定示范镇乡(街道)2个,示范村40个;20*年积极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导、示范辐射功能,全面完成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

三、总体要求

(一)示范点选建条件

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视,领导有力,农经力量健全,会计中心人员配备完整,会计核算规范,业务监督有效,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村内财务公开及时、真实、完整,理财民主,村级班子廉洁、团结、有威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及时,群众对村社财务管理满意度高。

(二)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

1.规范提高会计委托制。规范完善会计合同,建立健全会计账务处理流程和岗位责任制;配齐配足专门用于会计核算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设备,建立健全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2.规范完善村社财务管理制度。指导村里建立健全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预决算、集体资金审批领用、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和经济合同管理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村级经营承包合同和工程项目管理,做到决策民主、程序到位、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3.深入实施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规范财务公开栏建设,统一财务公开时间、内容、格式,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固定公开栏上按季或按月逐笔公布财务明细账。

4.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县级审计监督、乡镇会计监督、村社群众监督三级监督体系,努力规范和大力推进财务会计电算化、网络化建设。

(三)建设规范及考核标准

要求示范单位做到会计委托程序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公开透明、民主理财到位、财会人员稳定、监督渠道畅通、管理手段现代。

1.示范村建设标准。财务公开透明,村级所有财务项目逐项逐笔及时明细公开;民主理财到位,做到有人理财,有章理财,按章理财,建立健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民主理财机制;账务处理规范,村经济合作社有健全的账务处理程序,并得到严格遵循;财务制度健全,村经济合作社已制订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财会队伍稳定,村经济合作社依法配备有稳定的村出纳或报账员,并能熟练掌握会计业务,村经济合作社财会人员报酬上享受与村主要干部同等待遇;监督渠道畅通,审计监督、会计监督和群众监督三位一体。

2.示范镇乡(街道)建设标准。镇乡(街道)组织领导有力,镇乡(街道)领导重视,定期研究和指导检查,并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列入对村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农经站、会计中心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经费保障有力。会计规范有序,委托关系明确、手续齐全,范围合法合规,中心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电算化,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和必要设施设备。财务监督检查严格,对村社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审核严格,坚决制止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备、票据不规范的原始凭证入账,检查督促有效,积极配合县级农经部门做好村社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农经统计各类报表填写准确、报送及时。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辖区内90%以上村按照《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村标准,其他村没有发生违反农村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重大问题,没有因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镇乡(街道)、示范村建设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1)。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各镇乡(街道)坚持把加强规范化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经费,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区里安排22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先进的镇乡(街道)。同时把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列入镇乡(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一年二次组织人员对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验收。

2.以面促点,营造氛围。各地要大力组织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全面营造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氛围,增强各级对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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