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安全施工应急预案(6篇)
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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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系数;铁路隧道;安全监理;监控测量
中图分类号:U45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 (2010)24-0111-03
0前言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自颁布实施开始,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然而,在监理的工程施工现场,个别监理工程师对上述文件学习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没有执行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或安全监理工作执行不力、不到位,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后,直接追究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法律责任,为监理工作敲响了振聋发聩的安全警钟。
甘肃铁科兰渝铁路监理站在标段内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积极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取得良好效果。现重点就标段内危险性较大工程之一胡家湾隧道(高风险隧道)的安全监理工作介绍如下:
1工程概况
1.1隧道概况
胡家湾隧道地处甘肃漳县境内,隧道起止里程DK153+005~DK155+867,全长2862米,工程所在区域地貌单元属于西秦岭低中山区,隧道洞身最大埋深420米。
1.2工程地质和水文特征
根据设计文件,该隧道位于区域大草滩背斜北翼,穿越临夏-漳县-天水(F1)断层束之F6、F7、F7-1三个断层及其破碎带,洞身在DK153+235~DK153+800段穿越F6断层,在DK154+270~DK154+530段穿越F7断层,在DK154+916~DK155+178段穿越F7-1断层;在DK153+235~DK153+270段为不整合接触带,围岩及工程地质条件很差,易发生涌突水地质灾害;根据沿线地壳应力测量结果,胡家湾隧道处于高地应力区,隧道Ⅲ级围岩(DK153+850~DK154+140、DK154+876~DK154+906)以硬质石灰岩为主,又产生岩爆的地应力条件,断层破碎带围岩软弱,有产生较大位移等收敛变形可能,其他围岩地段受高地应力影响易坍塌掉快。
隧道在F7断层破碎带DK154+269~DK154+526段属于石灰岩构造裂隙水与岩溶作用复合叠加形成储水构造带,存在涌水突泥的潜在危险;隧道在DK154+210~DK155+815段穿越二叠系下统砂岩加碳质页岩,存在产生瓦斯等有害气体的地质条件。
胡家湾隧道存在穿越三条地质断层,潜在的涌水、突泥,岩爆以及瓦斯溢出等复杂和不良地质条件,被定级为高风险铁路隧道。
2安全监理工作
针对胡家湾隧道的高风险性,监理站将其列为重点安全监理工点之一,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保证了胡家湾隧道的安全施工,同时也在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安全监理经验。
2.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1)在开工之前,监理站收集了国家、铁道部、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并根据文件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建立了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制订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包括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监理人员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承包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作业)交底书复审制度、专项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安全质量专项例会制度、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质量问题分级督办制度、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为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理站成立了以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设立了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及监理组组长为副组长,各级现场监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规定了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责任。
(3)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与公司本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总监与施工单位项目部以及监理站各部门、组长也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相应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台帐,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了具体工点施工及监理安全生产责任人,以此提高了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为使安全监理工作目标明确,程序严谨,方法科学,措施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将安全监理单独编制成章,针对性制订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理程序等,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等;针对胡家湾隧道为危险性较大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技术力量编制了《胡家湾隧道专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细则对胡家湾隧道穿越三条地质断层和潜在的涌水、突泥、岩爆以及瓦斯溢出等不良地质针对性的制订了具体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并对该隧道施工进行了重大危险源分析,制订了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求和检查要点。
重大危险源:
DK153+235~DK153+800不整合破碎带、F6断层:涌突水、坍塌、变形;
DK154+210~DK155+815F7、F7-1断层:坍塌、变形、瓦斯溢出、涌水、突泥;
DK153+850~DK154+140、DK154+876~DK154+906高地应力硬质石灰岩:岩爆。
预防措施:
第一,成立地质超前预报组,制定具体预报方案,根据反馈地质信息,研究开挖支护方法。使方案满足围岩、支护稳定、掌子面安全的要求。
第二,通过断层破碎带安全施工措施:严格按照“早预报、管超前、预注浆、半断面、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快封闭、勤测量”的原则施工;一是防水、二是防塌方,采用超前小导管预注浆固结地层并止水,超前锚杆支护增强围岩稳定,分台阶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开挖后及时设拱架、网喷联合支护抵抗围岩变形,底部仰拱跟进;采用综合地质预报方法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探测断层破碎带地段岩石的强度、岩性、岩层的破碎、松散程度、涌水压力和涌水量等情况,为正确选择开挖方法、注浆参数及采取相应的技术参数提供依据;根据超前地质预报反馈的地层实际情况,报请设计单位确定,依据修正后的支护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洞身结构安全。
第三,瓦斯地段安全措施:成立瓦斯检测机构,制定安全措施,安装瓦斯检测仪。在进入瓦斯地段前,施工人员配防护用品;各工班按安全措施严格检查,防止带火种进入该区;配备安设瓦斯检测仪,专职人员对洞内风速、风量、气温、气压、瓦斯浓度进行监测,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时,立即报警,人员、设备撤离到安全地区,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切断电源停止作业,立即加强通风,降低瓦斯浓度;每工班定期和不定期检测,认真填写报表,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上报处理;爆破用短进尺、多循环、台阶法开挖,炸药用煤矿专用炸药,用低爆力工法爆破;爆破后及时喷锚支护,封闭开挖面,并采用尽快衬砌,采用气密性混凝土,防止瓦斯溢出;为防止瓦斯积聚,在局部地段设局扇加强通风。
第四,防突泥突水安全措施:以超前地质预报为依据,摸清地下水部位和导水结构类型,根据地下水流量大小和压力高底情况,相应采取高压力双液围幕注浆法、三段围幕注浆法(即先封底段,后封上段,再填充中间段)、利用平导或用迂回导洞法注浆堵水等施工方案;建立报警和逃生系统,配置专用逃生车辆、应急平台、应急灯、应急牵拉绳等防护设施。当发现有突泥、突水前兆时,立即停止开挖,将人员和钻孔台车等设备及时撤离现场,保证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当洞内发生突泥突水或其它险情时,组织人员快速逃生、救护。
第五,预防岩爆的安全措施:通过类比法、经验法、前兆法进行岩爆超前地质预报,进入岩爆地段后进行应力测试,确定岩爆等级,根据等级确定开挖、支护和防护方法。开挖上采用超前钻孔,灌注高压水,释放应力;开挖后及时向岩壁喷水;及时喷锚,必要时作网喷支护或钢纤维喷锚支护;严格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使开挖面断面轮廓圆顺,尽量避免局部出现大的超欠挖,造成应力集中而引发岩爆;增设临时防护设施,给主要设备安装防护网和防护棚架,给施工人员配发钢盔、防弹背心等,必要时在掌子面加挂钢丝网;岩爆非常剧烈时,为了安全,在安全距离外进行躲避,直至岩爆平静;加强巡回清撬爆裂的危石,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勤检查,安排专人监测,掌握岩爆规律,发现岩爆及时拆离人员及设备。
第六,防止支护变形失稳的安全措施:做好掌子面前方地质的预测预报;建立日常量测管理制度,记录初位移速度和最终位移值,根据不同岩类确定控制位移值标准;为了防止断面挤入,采用短台阶分部开挖,下半断面开挖和仰拱同时施工,并及时浇筑仰拱,判断底部是否隆起,必要时对底部设横撑,打底部锚杆或向底部注浆,控制上隆;为了防止支护开裂,增强钢筋网,必要时用湿喷钢纤维混凝土。
检查要点:
地质预报及综合预报方案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施工中是否按照批复的方案及设计、规范等施工;
各项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机构、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
施工中是否按照规定的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各项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急物资等是否齐备,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应急机制是否建立,是否经过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加以改进。
(5)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要求,监理站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制定了《胡家湾隧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规定由相应专家对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由总监签认后实施。
(6)为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中的人为和设备影响因素,在开工之前由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各工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逐级交底进行了审查,保证各工种施工作业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将各特种作业证书备案;另外对施工机械验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备案,保证了各类机械设备的不带病作业,有效控制了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
(7)为了应对胡家湾隧道施工中的突泥、涌水、岩爆以及瓦斯溢出等突发事件,监理站成立了应急处理管理小组,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程序和机制,并要求项目部制定具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预案内容包括:危险性分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措施、信息传递、事故应急响应(处理措施)、应急物资及装备、预案的培训与演练、预案的修订与完善等。在对演练计划进行了审查后,择机对突发事件应急计划进行了实战演练,在演练中进一步发现问题,并制定具体措施,要求在隧道洞口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处置。
(8)监理站在检查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同时,要求项目部在对各分部的安全生产方面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由项目部会同监理站对各项目分部的各工点在开工之前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系统、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由项目部向该工点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准予施工,否则不允许施工,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直至整改到位并经复检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结合工程进展,监理站以各种形式及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传达国务院、铁道部、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交底,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遵章守法、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主动性。
(2)在开工之前,监理站要求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依据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志和防护进行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点不允许开工,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将强制性标准要求、隧道施工安全步距、监控量测工作、地质超前预报工作、作为施工“红线”,一旦发现触及“红线”的施工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或停工。
(3)在日常的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站规定各现场监理在对工程质量等进行检察监督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对出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制止,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要承担相应安全监理责任,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之前根据现阶段施工情况,制定系统的检查内容表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下发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必须要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并由现场监理对落实情况签署意见,同时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日对工地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和各类台账,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4)监理站根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需要,要求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每周安全质量分析例会及其他各种会议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通报该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违规违章现象和处理结果,监理站在每月的工地例会上将每月的安全生产分析列为会议重要议程之一,分析每月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具体安全生产要求,提高了各级参建人员的遵章守法、安全生产意识。
(5)监理站要求在各隧道洞口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哨音提示标志,哨音长短不同代表相应危险等级,隧道各个工序的施工中必须要有专职安全员职守,佩戴安全袖标及口哨,一旦出现危险情况,及时以哨音提示各作业人员,以便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6)在隧道洞口设立值班室,设专职值班人员,对所有进洞人员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在洞内各类人员的情况。
(7)针对胡家湾隧道各种复杂和不良地质情况,在进入相应区段施工前,监理站要求项目部根据地质超前预报及已经揭示的地质情况,制定具体专项施工方案和防范措施,请设计单位现场勘察,要求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既定的方案实施,并对实施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方案和措施落到实处。
目前,胡家湾隧道以安全穿越F6、F7-1部分断层和瓦斯地层,由于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监理工作到位,有效控制了隧道出现的变形、坍塌及瓦斯溢出等危险情况,施工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同时也为后续施工积累了宝贵经验。
3结论及建议
在目前我国大力发展基础建设的情况下,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如何解决安全监理工作,尤其是解决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监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规避安全监理责任,日渐凸显其重要性和意义,对此监理人员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建议在每个建设项目开工之前,由富有工程技术、法律、安全事故处理等综合经验的人员为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构建安全监理工作框架,建立系统详尽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模式和流程,以达到安全监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参考文献
[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2007.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并指导地方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需要,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制订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公路交通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
各类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国务院责成的,需要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公路交通运输保障的其它紧急事件。
本预案指导地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1.5.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1.6应急预案体系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全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制定并公布实施,报国务院备案。
(2)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是交通运输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由交通运输部制定并公布实施。主要涉及公路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重点物资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桥梁安全事故、特长隧道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
(3)地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由省级、地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及时应对辖区内发生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包括专项预案)。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实施,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4)公路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由各公路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各公路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制订并实施。
2应急组织体系
公路交通应急组织体系由部级(交通运输部)、省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级(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县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四级应急管理机构组成。
部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咨询组、现场工作组等。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由交通运输部部长任组长,分管部领导任副组长,交通运输部内相关司局负责人为成员。
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
(1)审定相关公路交通应急预案及其政策、规划;
(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3)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
(1)决定启动和终止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负责统一领导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5)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交通运输部内相关司局组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八个应急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小组:由办公厅主任任组长,公路局、安全监督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厅、公路局、安全监督司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通小组:由公路局局长任组长,公路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公路局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省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小组:由道路运输司司长任组长,道路运输司分管副司长任副组长,道路运输司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小组:由科技司司长任组长,办公厅、通信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技司、办公厅、通信中心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保障交通运输部向地方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新闻宣传小组:由政策法规司司长任组长,政策法规司分管副司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司相关处室人员及新闻办联络员组成。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筹备召开新闻会,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指导地方应急管理机构新闻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小组:由机关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机关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服务中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恢复重建小组:由综合规划司司长任组长,公路局、财务司、质监总站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合规划司、公路局、财务司、质监总站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总结评估小组:由公路局局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交通运输部直属科研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通信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新闻宣传小组、恢复重建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散。
2.3日常管理机构
交通运输部设立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路网中心”),作为部级公路交通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
(1)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网、普通国道干线公路、重要客运枢纽的运行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向社会公路出行信息;
(2)负责与国务院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和地方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日常工作;
(3)拟定、修订与公路交通运输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4)指导地方公路交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5)组织公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
(6)组织有关应急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参加有关的国际合作;
(7)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
(8)参与公路交通应急规划的编制;
(9)根据地方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请求,进行应急指导或协调行动;
(10)负责督导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与管理;
(11)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
(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负责接收、处理应急协作部门预测预警信息,跟踪了解与公路交通运输相关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Ⅰ级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建议;
(3)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日报;
(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统一向地方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
(5)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4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是由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拟定、修订与公路交通运输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应急领导小组或路网中心委托的其他事项。
2.5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是由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要求,或公路交通运输Ⅰ级预警和响应时,或根据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请求,指定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机构。当现场工作组由国务院统一组建时,交通运输部派出部级领导参加现场工作组;当现场工作组由国务院其他部门统一组建时,交通运输部派出司局级领导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参与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负责跨省公路交通应急队伍的现场指挥和调度,并保障作业安全;
(3)提供公路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6应急协作部门职责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需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共同实施。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中,应急管理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类型,在国务院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应急协作,各协作部门的应急任务分工据其职责而定。
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作为国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专业应急队伍。国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专业队伍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警信息
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信息包括:
(1)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信息
每日24小时全国降水实况图及图示最严重区域降水、温度、湿度等监测天气要素平均值和最大值;
72小时内短时天气预报(含图示),重大交通事件(包括黄金周、大型活动等常规及各类突发交通事件)天气中期趋势预报(含图示),气象灾害集中时期(汛期、冬季等)天气长期态势预报;
各类气象灾害周期预警信息专报(包括主要气象灾害周期的天气类型、预计发生时间、预计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预计强度等)和气象主管部门已的台风、暴雨、雪灾、大雾、道路积冰、沙尘暴预警信息。
(2)强地震(烈度5.0以上)监测信息
地震强度、震中位置、预计持续时间、已经和预计影响范围(含图示)、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预计紧急救援物资运输途经公路线路和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3)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
突发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强度、预计持续时间、受影响道路名称与位置、受灾人口数量、疏散(转移)出发地、目的地、途经公路路线和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突发地质灾害预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预报的等级、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预计持续时间、预计影响范围。
(4)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信息
洪水的等级、发生流域、发生时间、洪峰高度和当前位置、泄洪区位置、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含图示)、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含图示)、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5)海啸灾害预测预警信息
风暴潮、海啸灾害预计发生时间、预计影响区域(含图示)、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预计紧急救援物资、人口疏散运输的运力要求和途经公路线路。
(6)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突发疾病的名称、发现事件、发现地点、传播渠道、当前死亡和感染人数、预计受影响人数、需隔离、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该疾病对公路交通运输的特殊处理要求,紧急卫生和救援物资运输途经公路线路、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公路干线、枢纽交通管理手段和运力需求。
(7)环境污染事件影响信息
危险化学品(含剧)运输泄漏事件的危险品类型、泄漏原因、扩散形式、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所在路段名称和位置、影响范围、影响人口数量和经济损失、预计清理恢复时间,应急救援车辆途经公路路线;
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事件的原因、疏散(转移)人口数量、疏散(转移)时间、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8)重大恶通事故影响信息
重大恶通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造成道路中断、阻塞情况、已造成道路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
(9)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引发的紧急物资运输信息
运输物资的种类、数量、来源地和目的地、途经路线、运载条件要求、运输时间要求等。
(10)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和重要客运枢纽旅客滞留信息
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道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和排队长度、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绕行路线等。
重要客运枢纽车辆积压、旅客滞留的原因、发生时间、当前滞留人数和积压车辆数及其变化趋势、站内运力情况、应急运力储备与使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等。
(11)其他
其他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3.1.2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面向交通行业的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各级预警联系人常备通讯录及信息库,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风险源数据库,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评估系统。
联合相关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长效预测、预警机制。
路网中心负责交通运输部预测预警支持系统的建设,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路网中心指导下建设本省各级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1.3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交通运输部负责Ⅰ级预警的启动和,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的启动和。
3.1.4预警启动程序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预警时,交通运输部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1)路网中心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Ⅰ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3)Ⅰ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路网中心负责向相关省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
(4)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此次Ⅰ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如需要,在12小时内联系此次预警相关应急协作部门联合签发;
(5)已经联合签发的Ⅰ级预警文件由新闻宣传小组联系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
(6)路网中心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7)交通运输部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组和运输保障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
Ⅱ、Ⅲ、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各级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Ⅰ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3.1.5预警终止程序
Ⅰ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情况下,交通运输部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1)路网中心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Ⅰ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Ⅰ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Ⅰ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国务院上报预警终止文件,交通运输部各应急工作组自行撤销;
(3)如预警降级为Ⅱ级,路网中心负责在1小时内通知Ⅱ预警涉及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2小时内启动预警程序,并向路网中心报送已正式签发的Ⅱ预警启动文件;
(4)如预警降级为Ⅲ或Ⅳ级,路网中心负责通知预警涉及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涉及的市或县启动预警;
(5)如预警直接撤销,路网中心负责在24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6)Ⅱ、Ⅲ、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各级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Ⅰ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
Ⅰ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
3.1.6应急资源征用
公路抢通小组和运输保障小组应根据预警事件的特征和影响程度与范围,提出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征用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
在交通运输部征用通知下发后24小时内,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通知的要求,负责组织和征用相关应急保障资源,签署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征用通知书并下发相关单位,征调相关公路抢险保通和运输保障的人员、车辆、装备和物资,并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3.2应急处置
3.2.1分级响应
3.2.1.1响应级别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交通运输部负责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对符合本预案3.1.4款的公路交通Ⅰ级预警条件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或由国务院下达的紧急物资运输等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重大事件(Ⅱ级):对符合本预案3.1.4款的公路交通Ⅱ级预警条件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或由交通运输部下达的紧急物资运输等事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交通运输部备案。
较大事件(Ⅲ级):符合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公路交通运输Ⅲ级预警条件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市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一般事件(Ⅳ级):符合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公路交通运输Ⅳ级预警条件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县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2.1.2交通运输部负责的其它突发事件
除Ⅰ级预警或应急响应外,交通运输部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响范围等,还负责处置如下突发事件:
(1)根据路网中心的日常监测或对已启动的Ⅱ级应急响应事件的重点跟踪,已经发展为特别严重事件(Ⅰ级)或已引起国务院和公众特别关注的、交通运输部认为需要在不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下予以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
(2)根据省级应急管理机构请求,需要交通运输部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
(3)按照国务院部署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协助处置的突发事件。
3.2.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Ⅰ级响应时,交通运输部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响应:
(1)路网中心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文件,报送国务院,并于24小时内召集面向国务院各相关部门、相关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电话或视频会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正式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并由新闻宣传小组负责向社会公布Ⅰ级应急响应文件;
(3)Ⅰ级应急响应宣布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公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
(4)Ⅰ级应急响应宣布后,路网中心和各应急工作组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根据本预案2.2.款、2.3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各地应急管理机构可以参照Ⅰ级响应程序,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Ⅱ、Ⅲ、Ⅳ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上一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提出请求。
3.2.3信息报送与处理
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建立完善部省公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路网中心汇总上报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并提供跨区域出行路况信息服务。
严重以上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省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路网中心,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路网中心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公路交通运输管理有关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后,经核实后,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在2小时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3.2.4指挥与协调
3.2.4.1部省路网协调与指挥机制
当发生Ⅱ级以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时,路网中心和事发地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部省两级日常应急管理机构的信息畅通。
建立交通运输部与相关省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定期视频应急会商机制。
路网中心协调各省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科学实施跨区域公路网绕行分流措施,同时及时路况信息。
3.2.4.2部门间协调机制
当发生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指导地方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建立与公安交警的联合调度指挥机制,实现路警“联合指挥、联合巡逻、联合执法、联合施救”。
3.2.4.3现场指挥协调机制
现场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应急物资的特性及其分布、受灾地点、区域路网结构及其损坏程度、天气条件等,优化措施,研究备选方案,及时上报最新事态和运输保障情况。
3.2.5国家应急物资调用
当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在数量、种类及时间、地理条件等受限制的情况下,需要调用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时,由使用地省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由路网中心下达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调用指令,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单位接到路网中心调拨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完成储备物资发运工作。
3.2.6跨省支援
在交通运输部协调下,建立省际应急资源互助机制,合理充分利用各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力量,以就近原则,统筹协调各地方应急力量支援行动。对于跨省应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方应当给予征用补偿。
3.2.7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时,交通运输部采取如下终止程序:
(1)路网中心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公路交通恢复正常运行,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平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Ⅰ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签发Ⅰ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报送;
(3)新闻宣传小组负责向社会宣布Ⅰ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参照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编制。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3.3.1.1抚恤和补助
事发地各级公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司法援助。
3.3.1.2救援救助
事发地各级公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3.1.3奖励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公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3.2调查与评估
总结评估小组具体负责Ⅰ级响应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省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要求上报总结评估材料,包括突发事件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等。
3.3.3补偿
3.3.3.1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的补偿
在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处置的Ⅰ级突发事件中使用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采取“无偿使用”原则,对可回收重复使用的应急储备物资由使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代储单位清点后入库。损耗、损毁的物资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补充。其他等级突发事件中经交通运输部同意使用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的,按照“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3.3.3.2征用补偿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相应级别的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的征用补偿工作,并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行动结束后,由被征用单位(人)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递交应急征用补偿申请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补偿申请后,按规定发出行政补偿受理通知书,并结合有关征用记录和事后调查评估的情况,对补偿申请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出应急征用补偿通知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行政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财政税费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
3.3.4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小组负责组织Ⅰ级响应的恢复重建工作,省级公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其他等级事件需要交通运输部援助的,由省级公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请求,路网中心根据调查评估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报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援助,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指导。
3.4信息与宣传
3.4.1信息共享
(1)由路网中心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渠道,负责全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处理。
(2)国务院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应急管理要求和部门职责及时提供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提供各类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必要的基础数据。
(3)路网中心将信息及时通报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经复核确认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4.2信息
(1)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由路网中心负责。其他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负责。
(2)渠道包括内部业务系统、交通运输部网站和路网中心管理的服务网站、以及经交通运输部授权的各媒体。
(3)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应当加强同新闻宣传小组的协调和沟通,及时提供各类相关信息。
3.4.3新闻与宣传
(1)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与宣传工作由新闻宣传小组负责,承担新闻的具体工作。其它级别事件分别由地方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备案。
(2)新闻宣传小组负责组织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新闻通稿、预案启动公告、预警启动与应急响应启动公告、预警终止与应急响应终止公告,传递事态进展的最新信息,解释说明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问题、澄清和回应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错误报道,宣传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组织召开突发事件相关各单位、部门参加的联席新闻会。
(3)新闻主要媒体形式包括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新闻主要方式包括新闻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新闻通稿。
(4)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新闻材料包括新闻词、新闻通稿、答问参考和其他材料,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新闻宣传小组汇总审核,其中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新闻材料须经应急领导小组审定。
(5)涉外突发事件由交通运输部商外交部,统一组织宣传和报道。
(6)同相关部门建立多部门重大信息联合机制,并以会议纪要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予以规定。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
4.1.1组建原则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队伍。
4.1.2专业应急队伍的组建
4.1.2.1公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
(1)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
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作为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兵力调动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地方公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
省、市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应急抢通保障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构建以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路政管理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路养护工程企业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队伍,按照路网规模、结构、地域分布特点,采取全社会范围内的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公路养护工程企业,并与之签订合作合同,明确技术管理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规范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行为,保障参与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企业的利益。
省、市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统一调度本预案4.2.2.2款规定的本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的各类应急物资、机械设备,由本级应急抢通保障队伍用于公路的应急抢险。在发生Ⅰ级公路突发事件时,由公路抢通小组统一调度各类储备物资和设备,组织实施跨省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1.2.2公路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1)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突发事件运力调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保障企业的利益。
在发生特别重大公路突发事件(Ⅰ级)时,由运输保障小组负责协调运力调配,保障各类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和人员的疏散。
(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所辖区域内突发事件的特征确定相应的应急运输装备,以满足不同种类的应急运输需求。
(3)应急运输人员
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和执行应急运输保障单位按照相关标准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应急运输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等。
应急运输人员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统一配发证件和必要的用品。
(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建立相应的应急运力储备档案,包括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并上报上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备案。每年针对储备运力的技术状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对运力储备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及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更新备案。
4.1.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属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制订社会动员方案,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公路交通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人民、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1.4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应急管理机构应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不同类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并发放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应急管理机构应为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安全风险的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
4.2物资设备保障
4.2.1应急物资设备种类
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公路抢通物资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桥、钢板、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料、吸油材料等;救援物资包括方便食品、饮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采取社会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一定数量的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撒布机、汽车起重机、清雪车、平板拖车、运油车、发电机和大功率移动式水泵等。
4.2.2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体系
4.2.2.1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
根据全国高速公路的分布情况,确保应急物资调运的时效性和覆盖区域的合理性,以“因地制宜、规模适当、合理分布、有效利用”为原则,结合各地区的气候与地质条件,建立若干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点。
4.2.2.2地方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
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辖区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和特点,结合公路抢通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分布,依托行业内养护施工企业和道路运输企业的各类设施资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建设本地区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点。
4.2.3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应急物资代储管理制度,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监管,物资的调度和使用须经交通运输部同意。担负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代储单位,负责具体建设与管理工作。
代储单位应对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各项储备管理制度,包括物资台账和管理经费会计账等。储备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代储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对新购置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入库的情况上报路网中心。
地方公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防止储备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3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公路交通应急平台体系。
公路交通应急平台体系包括交通运输部、省、市三级公路交通应急平台,以及依托中心城市辐射覆盖到城乡基层的面向公众紧急信息接报平台和面向公众的信息平台。
各级公路交通应急平台根据公路交通领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接报处理、跟踪反馈和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需要,实现与上下级公路交通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具有风险隐患监测、综合预测预警、信息接报与、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应急保障、应急评估、模拟演练和综合业务管理等功能,并能够及时向上级公路交通应急平台提供数据、图像、资料等。
公路交通应急平台的基本构成包括:应急指挥场所、移动应急平台、基础支撑系统、数据库系统、综合应用系统、信息接报与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
4.4技术支撑
4.4.1科技支撑
依托科研机构,加强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建立突发事件管理技术的开发体系和储备机制;制订研发计划,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重点加强智能化的应急指挥通信技术装备、辅助决策技术装备、特种应急抢险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开展预警、分析、评估模型研究,提高防范和处置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决策水平。
4.4.2应急数据库
建立包括专家咨询、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资源等数据库。
4.5资金保障
公路交通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应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中。
国家和地方公路交通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点的物资采购、运输、储存的相关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路网中心要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年度预算,报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并统一负责该项工作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应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请求,交通运输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路网中心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部省联合应急演练活动。
地方公路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5.2宣传与培训
路网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统一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印各类通俗读本,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携带方便、快速查询,提高宣传与培训效果,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图书等多种渠道,加强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宣传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5.3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建立规范化的评估机制,综合路网规模、组织体系、重大危险源分布、通信保障、应急队伍数量、规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提出评估方法和程序。
5.4责任与奖惩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关键词】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隧道工程是公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施工项目,其施工安全与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由于隧道工程的复杂性和其它不确定性因素,隧道施工中的安全事故频繁而严重。基于此,文章结合作者多年的实践经验,分析了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探讨了隧道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1隧道施工的特点
1.1隐蔽性大
在隧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虽然会进行地质勘查,但是由于地质勘察点并非全线满布,所以具有较大的隐蔽性,随时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与地址资料不十分吻合的情况,需要进行紧急处理。
1.2作业空间小
隧道施工需要的设备比较多,有施工设备、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等等,这些设备占地面积比较大,加上施工人员较多,而且人员和设备要相互协调和配合,按照各自的施工顺序完成既定任务。这种情况造成隧道施工作业空间小,作业面狭窄,施工工序干扰较大。
1.3作业秩序性强
由于隧道工程纵长,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循环作业,是一种不可逆作业。所以作业的秩序性强,不能随意变动。例如,隧道的开挖必须按照“钻孔、装药、爆破、通风、出渣”的顺序进行,不能破坏顺序。
1.4作业综合性强
由于隧道施工的特殊性,综合性很强,通常要在同一个工作环境条件下进行多工种的作业,如掘进、支护、通风换气、照明、出渣、排水等等。
1.5作业环境恶劣
施工空间内,狭窄潮湿,噪声污染严重,粉尘、烟雾、有害气体多,光线暗,地质条件不稳定,用电安全问题等等,环境中的这些不良因素对给施工人员的健康、心理状况等具有负面影响。
1.6作业危险性大
隧道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不稳定、作业空间狭小等因素,随时都有发生施工事故的危险,严重威胁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必须引起极大的重视。
2隧道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2.1加强地质选线工作
随着国内铁路建设的全面推进导致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呈现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规模大的不利局面,设计方为了短期内完成设计任务而将勘察和设计同步进行,往往出现对方案研究不够、地质认识不清,航测、遥感、物探辅以必要的地质钻孔验证等综合勘探手段不足,造成对区域地质影响辨别不清,而在定测及初步设计阶段方案优化不到位而不能满足铁路施工相关规范要求,线路方案不能结合地形地物情况、路基工程情况以及钻探后的不良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线路方案。同时,以施工措施和投资等措施来弥补线路方案的不足导致工程投资增加,但风险增大。因此应必须保证勘察设计的合理周期,严禁人为的压缩设计周期,建设单位应提前介入以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并积极协调各方关系,确保线路方案的合理性。
2.2隧道安全施工具体措施
(1)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隧道施工洞内设指挥调度,三管两线设专人管理,保证照明、通风、通水良好,道路平顺畅通,灯光明亮。设置好运输线路安全信号标志,确保洞内运输安全。
(2)专职安全员上岗佩带安全员袖标,凡进洞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3)把弱围岩作为重点防范对象,注重对围岩进行监测和观察,按新奥法原理组织施工,随时注意围岩的岩质和分布情况变化,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和方向,掌子面填充物的性质、涌水量,锚杆是否挖断,喷混凝土是否产生裂隙。当围岩变形量无变缓趋势或喷混凝土产生较大的剪切状态时立即停止开挖,采取辅助加固施工。做好隧道监控测量工作,根据监测资料,判定围岩的稳定性,超前指导施工,保证安全。
(4)洞内高压线及风管通过衬砌台车时,设置绝缘活动装置和风管分节安装,防止刮断电缆和弄坏风管。
(5)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6)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7)洞内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安全距离大于200m。
(8)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至少要在15min以上,才准安全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经过检查和处理确认安全后,其他施工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9)瞎炮必须由原爆破手按规定处理。爆破器材加工,在远离洞口10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10)隧道开挖中,围岩量测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环节。根据不同地质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隧道掘进通过不良地质段时进行空气检测,配备救护队,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配齐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3制定地质灾害处理与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统一指挥,周密部署,部门负责,多方协作,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确保辖区道路畅通。
二、实施条件
因航运价格提升、船期、台风或其他突发事件,东路、石化南、丰乐南、大道东等道路出现大量货车排队等候进港,影响道路正常交通秩序,甚至出现交通堵塞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进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应急预案等级区分及启动时机
(一)等级划分
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
(二)启动时机
1.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较长,导致东路石化路口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街道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嘉利仓码,且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但道路交通基本畅通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四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2.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继续延长,导致东路信华路口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东路丰乐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嘉利仓码,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且对该路段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导致交通拥堵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开展应急疏导工作。
3.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再继续延长,导致东路BRT双岗站以东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东路丰乐路口以东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以西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嘉利仓码,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且对该路段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导致交通拥堵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赶赴现场,依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当进港货车司机出现情绪化,制造故意堵车,导致部分道路交通出现堵车事件,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赶赴现场,依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各部门职责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交通局))
负责草拟《区进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应急预案》,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传达指令,通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不稳定因素研判,应急预案启动时,应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相应安排足够警力维持现场正常社会秩序,及时处置违法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维护辖区交通治安秩序。
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时,应立即安排足够警力赶赴现场,控制现场,制止违法行为,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遏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港务局分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督促港口码头企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加强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启动时,督促码头企业执行应急响应,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协调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
(四)交警大队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交通流量分析研判,及时报告交通信息。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科学安排警力维持正常交通秩序。
启动四级应急预案时,应加强路面执勤巡查,随时监控路面交通秩序,及时向区应急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交通信息;
启动三级应急预案时,应安排足够交警、协管员在东路石化路口和东路文船路口、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和东路丰乐路口、或大道鱼珠码头路口和鱼珠街道路口等指挥交通,维持交通秩序,及时向区应急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及周边交通信息;
启动二级应急预案时,应增派足够交警、协管员在石化路口、东路文船路口及东路信华路路口;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东路丰乐路口;或大道鱼珠码头路口、鱼珠街道路口及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等指挥交通,并加派警力加强相关路面巡查,维持交通秩序,并及时报送辖区道路交通信息。
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时,及时向市交警部门报告,请求市警力支援。在安排足够警力、协管员在事发点现场疏导交通的同时,应安排足够警力、协管员在相关道路、路口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并及时报送辖区道路交通信息。
(五)区应急办
负责指导各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负责全面应急协调工作,向上级部门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六)港务分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丰乐南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科学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七)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石化南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开辟足够的应急疏导区(候泊货车不少于80辆),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合理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市嘉利仓码有限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大道东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合理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九)区委维稳办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街道深入开展进港货车突出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综合分析研判进港货车涉稳情报信息;协调调处跨街道、跨部门的涉及进港货车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涉及进港货车涉稳问题引发的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本应急预案启动时,协同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及属地街道等单位研究落实各项化解工作措施,根据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十)区口岸办
负责协同相关部门督促港口码头企业执行相关应急预案,协调联系辖区各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区建设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石化南施工点围蔽管理;协调中外运仓码做好石化南应急疏导区进出道口衔接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现场情况,协助交警部门清理石化南道路障碍。
(十二)老港海关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协调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
(十三)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道路交通信息,应急预案启动时,配合各单位、部门、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东路、丰乐南、大道东交通堵塞带来的影响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本应急预案,制订完善部门应急预案。
机械顶管应急预案
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应急响应5
三、预防措施6
1、防止路面沉降、塌陷措施6
2、防止管线破坏措施6
3、防止交通事故措施6
四、应急措施8
1、顶管工作坑应急措施8
2、路面沉降应急措施8
3、路面塌陷应急措施8
4、设备应急措施9
5、顶管应急措施10
五、事故应急预案11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1
2、节日期间治安安全事故发生处理程序16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与善后工作18
八、保障措施18
1、通信和信息保障18
2、应急支援18
3、技术储备与保障19
4、监督检查19
5、自检19
八、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19
九、现场事故处置指挥机构19
1、指挥机构19
大官塘水厂一期三标段工程
安全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大官塘水厂一期输配水管线三标工程位于合肥市肥西县金寨南路东西侧,近东—西走向。
拟建管线长度2400米,管径1400毫米,大部分为开槽施工,管线埋深在2米至4米之间;局部地段为顶管施工,管道埋深在6.0米之下。
顶管施工:本工程在穿越金寨南路与大观湖路交口时,使用机械顶管施工法铺设套管,套管采用DN1600、接口为焊接。
二、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及危险源分析
1、危险源分析
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及复杂的地质情况,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难度和困难、不利条件等,经多方讨论和分析,确定本项目的突发事件、风险或紧急情况如下:
顶管穿越主要安全防范重点为:施工过程中的路面沉降、塌陷事故、地下管线破坏、触电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交通事故等。
2、应急预案工作流程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了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同时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物资部、机电队等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投入运作,组长及各成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级。
3)、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里抢救受伤人员,这是抢险救援的重中之重。保卫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有重伤人员出现时救援小组应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现有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呼叫医疗援助。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当事人必须用将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事故相关监管部门: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②事故类型(火灾、倒塌、触电、爆炸、泄漏、机械伤害等);
③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④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⑤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⑥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⑦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⑨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6)、事故现场保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图1应急预案流程图
3、应急准备
1)、成立应急抢险小组
组长:文树人
副组长:郭小兵
组员:刘经树、程森、迭飞
抢险队:公司抢险队、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2)、应急抢险小组人员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小组成人员分工、向上级单位请示启动上级部门应急预案等。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在组长不在场的情况下行驶组长权利、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各分工区生产安全的现场管理恢复和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组员:负责组织抢险队进行现场应急抢险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反馈险情情况并执行组长或副组长对抢险的指示。
抢险队:进行现场抢险作业。
4、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根据潜在的事故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资源包括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材料物资、生活保障物资等。主要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储备表序号材料、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现在何处备注
1汽车吊台150t施工现场
2发电机台2200kw施工现场
3挖掘机台31.0m3施工现场
4水车台18t施工现场
5自卸货车辆510m3施工现场
6压路机辆120t施工现场
7电焊机台322kw施工现场
8钢筋加工机械套1JQ-40施工现场
9混凝土喷射机台111kw设备处
10空气压缩机台19m3施工现场
11注浆泵台2施工现场
12灰浆搅拌机台1J2-200施工现场
13千斤顶台4施工现场
14对讲机台10施工现场
15工字钢M3025#施工现场
16砂石T60施工现场
17沙袋条500施工现场
18编织袋条1000施工现场
19水泥T20施工现场
4)、组建抢险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发现危险时首先抢险队进行抢险对应急抢险队所有人员均进行针对性的应急知识培训。
5)、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为了在出现险情时处理迅速,不至于手忙脚乱。项目部对预设险情进行实地演练,由组长负责组织安排,时间为顶管施工前,使所有人员均参与其中,并填写应急演练记录表、记录演练内容、人员分工、方案、处理程序等。
6)、应急电话: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火电话119。
三、应急响应
紧急事故发生应急抢险小组抢险方案确定物资、设备到位进行抢险抢险结束、恢复生产措施及善后处理进行总结,现场处置送医院抢救,现场处置、送医院抢救。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应急抢险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
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向相关政府部门请示启动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组长或副组长,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9、110等求救电话。
2)、应急抢救小组组长接到险情电话后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组长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3)、遇到紧急情况,全体员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同意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四、预防措施
1、防止路面沉降、塌陷措施
a、做好顶管施工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技术交底,从思想上首先确立质量和安全意识。
b、选用优质的管材,对到场材料做好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对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退回。
c、做好材料供应,开始顶进前做好材料计划并在现场备好余量在顶管工作开始前,保证所有管材到场。
d、在顶管的施工过程中,确实做好润滑减阻,根据地面变化和地下水位情况等因素及时调整压力和润滑浆量。
E、加强对顶管施工穿越鸡鸣山路、孔雀台路进行沉降监测。
2、防止管线破坏措施
a、在顶管施工前由我单位牵头与各相关部门联系,确认顶管施工范围内是否有管线通过。
b、在确认后及时调整顶管施工路线和高程以避开管线相交。
C、如在顶进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各相关部门联系。
3、防止交通事故措施
1)编制交通疏导专项施工方案。
2)教育全体人员遵守交通规则、自我保护意识和常规的救护常识。
3)进出施工现场走专用施工通道,不要随意横穿公路。
4)施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警觉性,所有进入施工场地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和佩戴闪光灯。
5)项目部设置交通协管办公室,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内外的交通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到达现场排除障碍、疏导交通,并设置专职交通疏导人员。
6)与交警部门协商,对公路上有封闭段进行限制(如加设减速带,警示标志提醒等),以保证来往车辆行驶畅通,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持密切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7)根据不同的施工高峰期,分别与当地交警部门协商制定具体的社会交通疏导方案,并制定交通示意图,做好公示与交通疏导,交通疏导距离不少于50米,对通行转弯部位安排专人疏导、指挥,并做好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灯。如遇恶劣天气将增加值班人员,确保行人及车辆安全。
8)在穿越施工段的临时道路全部搭设防护安全通道,通道内安装照明设施,通道进出口均有专人昼夜负责交通疏导工作。
9)施工区域内经常洒水、清扫,不准堆放任何材料。在冬季施工期间,专人负责清扫、养护,保证道路正常通行
10)材料将尽量安排在夜间10:00以后进场,以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11)钢筋、模板等材料根据进度要求,在现场有堆放场地的前提下尽量提前进场。
12)在道路施工段每30米设置一个交通导向牌,便于司机方便绕行或减速行驶。
13)与材料运输厂家明确交通运输道路,并对进出现场的方向进行确定,且在夜间10:00后交通流量较小时进场。
14)项目经理部将成立专职交通疏导队,设立交通疏导员,统一服装配戴袖标及对讲机,路交叉口交通协管人员联络,尽量错开车辆密集进入时段,派专人疏导现场车辆的开行方向,派专人在交叉口进行指引,确保车辆的畅通运行,并负责过往车辆的安全防护组织工作。
15)严禁车辆在场内抢行,并杜绝司机因车辆互相干扰而发生口角,避免车辆在主干道上长时间滞留。
16)进行交通疏导时,设置必要的路障、适当的照明、警告信号和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道路标志等,以保护本工程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17)夜间施工工地应具备满足施工和出行需要的良好照明。应按规定设置警示灯,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五、应急措施
1、顶管工作坑应急措施
1)、开挖工作坑土方时,两人间距应至少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作业中发现土方坍塌预兆等险情的,必须及时撤离并迅速报告项目部。
2)、吊运土方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靠,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登高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平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4)、高空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专人保管。
6)、工作坑要有防护栏杆,爬梯必须固定,必须每班检查。
7)、上班前严禁喝酒,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2、路面沉降应急措施
首先应从技术上和施工中确保避免路面沉降的产生和控制沉降量在沉降发生时,采取以下措施。
1)、在顶管通过路面根据第三方监测单位的路面沉降监测进行相应的措施调整,如超出预警值时立即停止作业,必须找出原因,及时调整方案并采用相应措施后才可继续施工。
2)、如沉降发生得到控制,则按调整方案继续施工。
3)、如沉降发生不能得到控制,应停止顶管作业,马上进行注浆工作进行加固土体,注浆材料采用纯水泥浆,注浆压力0.5~1.0MPa土体加固深度为8.0m,保证路面的稳定,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方案调整,确保路面的安全。
3、路面塌陷应急措施
1)、与当地交警、路政部门协商确定临时应急道路路线,在发生路面塌陷情况下做为应急通行路线。
2)、与交警等相关部门联系,组织交通分流,确保通行路线的畅通。
3)、以本工程抢险队做为应急抢修单位为第一时间抢修主力。保证在路面塌陷情况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路面抢修,保证第一时间实现通车。
4)、路面塌陷处理
在道路顶进过程中或顶进完毕后,在管道顶进轴线位地面出现了路面塌陷情况,应对塌陷路面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办法措施如下:
用彩钢围挡板封闭塌陷部位路面,进行道路封闭或导行并设置警示标牌,并派专人指挥交通。夜间在围板处设置警示红灯、照明灯。
措施1:拆除塌陷部位路面,挖掘路基土至顶进管道的管顶。再从管顶部位回填至现有路基顶部。按原路实际铺筑道路基层,再恢复路面
措施2:在塌陷部位路面,顺管道顶进方向钻孔至管道顶部。孔径60mm,孔距500~1000mm。用1~2.5细砂水泥砂灌注、填充因管道顶进时土体坍塌形成的空洞,稳固地基。拆除塌陷部位路面,整理填平路基,再恢复路面。路面恢复后,及时拆除围板,清挖路面,恢复交通。
4、设备应急措施
A、起重吊装及大件运输的装卸必须由重工统一指挥,确保人、机安全。
B、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
C、卷扬机作业时,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齿轮、转动滑轮登,并确定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D、卷扬机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至少保留三圈
E、卷扬机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F、卷扬机吊运重物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齿轮保险卡卡牢。
G、卷扬机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H、梯子使用的工作角度为:75±5°,角度太大容易倾倒,角度太小容易滑落。
I、梯子上只允许一个人作业,不准两人同时在一个梯子上操作。
J、不准用梯子搭设临时操作架,也不准在脚手架上搭设小模杆代替爬梯。
K、梯子上端应固定,上下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高挂抵用,双手抓住梯梁进行攀登,以防失手坠落。
5、顶管应急措施
A、顶管过程中通过测量仪器控制管道高程和中心偏差,并做好记录。发现偏差应立即纠正。纠偏校正顶管偏差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偏差校正要以预防为主,不能等产生明显偏差时再进行校正超偏差校正也不会产生明显的效果,所以必须逐步由误差调整到正确。挖校正法,采用在不同部位调整挖土量的办法,以达到纠偏的目的这种方法校正误差范围一般不大于10~20mm。施工中要不断总结经验调整挖土范围,保证顺利顶进,决不可盲目掏挖造成超偏差,也不可盲目纠偏以产生隐患。强制校正法,这种在偏差大于20cm时,采取的杠杆或千斤顶纠偏法。一般在施工中应力求避免,因为这种方法纠偏往往不能彻底消除“病源”而效果不佳。衬垫校正法,当局部地基软弱、地基承载力不足而使管头底沉,这时应结合顶木校正法同时在管底,下衬垫,换填砂石加木板等以增加地基强度。
B、防止路面沉降、塌陷
做好顶管施工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对工班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从思想上首先确应质量和安全意识。
C、选用优质材料,对到场材料做好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对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退回。
D、做好材料供应,开始起顶前做好材料计划,并在现场备好足够的余量,在顶管工作开始后3天内,保证所有管到场
E、顶管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选用合适的橡胶圈。注浆工艺由专人负责,并保证注浆设备和管路可靠,并每日定期检查。
F、在顶通前应做好出洞前的准备工作在机头出洞后及时将机头和连接的管道分离,机头及时吊出井外。在第一时间抓紧处理井内泥浆和进行洞口封门止水,保证洞内土体和水量不流失,保证管道沉浆得到控制。
G、顶管施工过程中,同时应保证道路的运行安全。
H、在顶管通过路面设置间距为2m的观测点,根据顶进位置每1m进行不间断的测量,发现沉降超过3cm应立即停止作业,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才可继续施工。其中公路段部分与路政联系,建议委托相关单位代为测量。
I、顶力突然增大防治
顶进施工中,严格控制执行勤测量、勤纠偏、小纠偏的操作方法使管道轴线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同地质条件配制适宜泥浆,并同步足量注浆。对顶进设备要认真检修保养。
J、人工顶管前正面土体坍塌预防
顶进施工应采取短开挖、勤顶进的方法,严禁超挖。并随时注意地质变化,采用相应措施防止坍塌。认真做好土体的降水工作。
六、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指挥部、业主、监理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预防措施
a、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工程的科学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做好个体防范、互联保工作。坚决杜绝“三违”现象,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及电缆进行检查和测试。性能指标不达要求的,应立即更换,对一些不能封闭在处壳的带电裸导体,应将机安装在一定高度,符合《规范》要求。工地临时用电要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严禁电线拖地与金属物接触。电箱闸刀处加“严禁合闸”安全标牌,严禁随意合闸。电箱要装门锁,电箱门出线要规范,严禁随意加大保险丝或用铜丝。临时用电应详细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应一机一闸一漏保一箱,严禁一闸控制多机。严禁随意拉电线、接电气用具、电炉、电线挂衣物。电箱安装位置要确当,应有防雨装置,箱内无杂物。室外灯具距地不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不低于1.8M。焊机一次电源线长不大于5M,未来次电缆线长度不大于30M。使用震捣器应穿胶鞋严禁湿手去接触开关。
b、严禁相线直接进入灯具、电器。触电事故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严禁去碰被触电人。行灯电压不超36V,潮湿处金属窗口内行灯电压不超过阶级12V。潜水电泵应有防触电措施,应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手持电动工具一律遥类工具,一类电动工具按规定接地接零。工地上高低压设备及线路按电气安装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架设安装。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检修电气设备。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制度。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有专人监护,必须装设遮必要时加锁,且悬挂“危险”警示牌。地面高压配电装置,室外变压器,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且站在干燥绝缘台上,用专用的工具。将可能碰触的带电及接地物体应用绝缘物隔开或遮盖。地面使用的用电电器使用前要检查电源引线和插头,且要摇测绝缘电阻,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定期组织职工进行电气常识及触电急救知识宣传及训练。
(2)、事故处理措施
a、切断电源、救下触电者后,应立即采取救援措施,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在接到急救电话后,应迅速安排医护人员或调派其它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抢险,同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各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积极救护。
b、如果触电者伤害不严重,神志还清醒,只是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者,要全其就地安静休息1~2小时,并观察。
c、如果伤者情况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有心跳则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用人工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
d、如果伤者很严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且瞳孔放大,失去知觉时,则应采取现场人工呼吸和要工体外心脏挤压两方法进行抢救。
e、抢救过程中不要轻易注射强心针,只有确定心脏已停止跳动时才可使用。
f、及时调查事故,进行认真分析,落实责任并制定防范措施。
g、协助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及时做好触电家属的接待工作和善后事宜。
2)、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应急预防措施
a、支持预防为主,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工程施工的科学管理。
b、防火重点部位设立醒目醒目标志,严禁明火,保证通道畅通。
c、加强值班制度,把防火工作队列入值班重要职责之一。
d、健全并严肃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检查和奖惩力度从提高全员防范意识着手,根除火险隐患。
e、按期更换灭火器,确保灭火器正常有效。
f、划分分管范围,明确分管职责。做到定人定点,不留死角。
(2)事故处理的具体措施
方案一、当施工现场发生时
当班人员发现火警视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及时组织扑火,并立即打“119”报警,报清火灾地址,同时向领导汇报,启动应急预案。电力操作人员发现火警立即将总闸刀拉掉,切断电源,晚上保留照明电源,奔赴现场,参加扑救。
安全值班人员发现火警立即组织人进行扑救,用灭火器及黄砂等消防器材抑制火势并组织协调各项事宜。
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警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扑救。一旦火势较太大,应组织人员迅速安全撤离,以免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扑救后,应保护现场,待有关部门调整处理。特别在事后要做到“四不放过”,杜绝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方案二、当办公区域及其它场所发生火警时
当班人员发现火警视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及时组织扑火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清火灾地址同时向领导汇报。工作人员应马上撤离办公区域投入扑救。
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警,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扑救。扑救后应保护现场,待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要做到“四不放过”,杜绝火灾事故再次发生。
方案三、当夜间发生火警时
值班人员应立即打“119”报警、报清火灾地址,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扑救,抑制火势漫延,同时根据火灾大小采取应急处理手段。
主、分管领导接到报告,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扑救,一旦火势较大应组织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区,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3)、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应急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a、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b、基坑、沟槽、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由公司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关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c、土方开挖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和预案,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应对相邻构建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d、应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和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沟槽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e、基坑、沟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沟槽、边坡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沟槽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沟槽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f、基坑、沟槽作业时,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
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潜或找坡作业。
g、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沟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
基坑、沟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基坑、沟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沟槽壁的稳定情况。
h、基坑、沟槽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临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2)、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现场作业人员在任何时间,一旦发现事故发生,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和项目部要按照预案指导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在抢险救灾中,坍塌埋压人员时,按经下方法抢救:
查明事故地点情况及人员位置、人数和坠落埋压状况。采取措施加固支护,确保在抢救中不会再次坍塌后,小心地移除遇险人员身上的物体把他求出。如物体较大,无法搬开,可用千斤顶、汽车吊等工具抬起,绝不可用镐刨、锤砸等方法扒人。
对救出来的伤员,要立即抬到安全地点,根据伤情妥善救护。对轻伤出血者,要先止血包扎。对重伤或骨折人员,如无医护人员在场要及时转送到医院,转送前对骨折部位进行临时固定,小心搬运。对矢去知觉,停止呼吸时间不长的伤员,要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抢救或输氧。
4)、吊装作业以及吊装机械设备倾覆事故的应急救援
发生起重设备倾覆等重大事故后,按照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现场条件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救援措施。通常应有以措施:
(1)组织救援人员待命并进行救援分工,并迅速通知设备出租单位。
(2)组织救援设备和器材到位,包括:起重设备、吊索、铁丝、架料、切割设备、消防设备、工具、防护用品等。
(3)救援工作首先应抢救受伤人员,但必须保证救援人员自身安全。未被埋压的伤员应先救出事故点并立即送医院救治。救援被埋压的人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救援措施。一般应先对救援点的不稳定对象进行支撑、固定或清除,防止伤害救援人员,然后救援人员(佩带防护用品)进入救援部位,在起重设备的配合下,清除被埋人员上面的对象,救出被埋人员。
(4)在起重设备配合下吊起倾覆的起重设备等,起吊过程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起吊方案。起吊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
5)、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救援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最早发现者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组织现场营救小组人员迅速对伤者进行紧急清理包扎止血,同时拨打120或直接送医院抢救。
6)、人员中毒的应急救援
(1)在救灾现场对所救出的轻度中毒者必须及时使其脱离中毒环境并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吸入新鲜空气或氧气,解开伤者领扣、腰带,头偏向一侧。这样处理后轻度中毒伤者很快恢复正常。但是抢救同时还应注意伤者保暖,因为寒冷刺激不仅会加重缺氧,更能导致末梢循环障碍,诱发休克和死亡。因此,发现煤气中毒后一定要注意通风与保暖。
(2)对已经中度中毒者以上的伤者必须按下列抢救①胸外心脏挤压:将患者仰卧在硬板床、水泥地或木板上,抢救者跪在患者右侧,左手掌根置于患者胸骨下半的2/3处,右手掌压在左手背上,双手有节奏地向下按压,每分钟按压60至70次,注意按压时用力不要过大,连续按压直至心脏出现自搏的征象。另一种方法是:抢救者可骑跪于患者髋部,两手掌伸开并手指交叉,两臂伸直,借助身体前倾的力量使交叉的手掌根部压迫患者的胸骨下部(剑突以上),压下后即放开。胸外按压后加入一次人工呼吸。
②口对口人工呼吸:在施行胸外心脏挤压的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可以保证氧的输入和二氧化碳的排出。在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若患者嘴里有异物,应先去除,然后将患者置于仰卧位,抢救者一手托起患者颈部,使头部尽量后仰,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另一手捏住患者鼻孔,深吸气后对准患者的口用力吹入,然后放松鼻孔。
如此反复,每分钟约12次。如现场只有一个抢救者时,一般每按心脏4至5次后,再做口对口人工呼吸一次,即按15:2的比率进行。在现场抢救时,也可一面抢救一面送附近医疗部门作进一步抢救。抢救不能中途停止,直到患者恢复生命体征或确定已经死亡为止。
(3)对有外伤的中毒伤者必须对伤口进行清洗、止血、包扎、对骨折受伤人员必须采取木夹板和绷带对骨折部位进行固定或就地取材(如雨伞、木棍和竹子)就地包扎。
7)、交通事故应急救援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早发现者立即拨打120,同时设置交通安全警告标志。保护好事故现场。
2、节日期间治安安全事故发生处理程序
1)、现场人员应保护现场立即拨打110请求公安机关的协助。
2)、安排人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急救并及时与公司值班处报告并报告公司领导。
3)、公司领导协同相关人员立即到事故现场,通报高新区安全事故处理部门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责任追究情况上报各级安全和小组管理部门。
3、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当灾害事故发生后,抢救人的生命非常重要。在救灾现场对所救出的伤者必须及时检查伤员的心跳、呼吸和瞳孔等三大体征,并观察其神志而作出伤情判断,及时抢救.依次在救灾现场处理伤口,应注意消毒,以防感染,破伤风和气性坏疽等.其伤口处理的步骤为:
(1)、清创
用生理盐水、温开水,冲去覆盖在伤口周围皮肤伤的污物;
(2)、止血
对毛细血管和静脉出血,一般用纱布、绷带包扎好伤口即可止血;大的静脉出血可采用加压包扎法止血.但动脉止血,常见的暂时性方法有:
a、指压止血法:在伤口的上方,用拇指压住出血的血管,以阻断血流,但此法不宜过久。
b、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消毒布或干净毛巾、布料盖住伤口,再用绷带、三角巾或布带加压缠紧,并将肢体抬高,这是最常用的有效的止血方法。
b、止血带止血法:用橡皮止血带,也可用大三角巾、绷带、手帕、布腰带等布止血带代替(但禁用电线或绳子),适用于四肢大血管出血;应在半小时或一小时左右放松一次;上止血带的部位要先衬绷带、布块或绑在衣服外面,以免损伤皮下神经。
(3)、包扎
为了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减轻疼痛和固定敷料及夹板,在无法做清创手术的条件下,必须对伤员先进行包扎。
(4)、骨折的处理
对骨折受伤人员必须采取木夹板和绷带进行固定或就地取材、就地包扎,在移动时不得使受伤人员屈曲,在运送过程时必须采取木板运送。
(5)、包扎的材料
包扎的材料有胶布(用于固定纱布和绷带),绷带(用于四肢和颈部的包扎),三角巾(用于全身各部位的包扎),四头带(用于鼻、下颌、前额及后头部的包扎),以及手巾、毛巾、衣服等。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与善后工作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发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经许可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在存在其他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事故现场的局面已无法控制和挽救的,场内相关人员已经全部安全撤离;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令或授权事故现场操作副指挥分布明确应急救援终止令。
应急救援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好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作好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事故处理工作提供进一步的资料。
对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做好总结,为今后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提供教训、经验和依据。
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汇编》,对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有功人员和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奖励和处罚。同时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慰问,祝福他早日恢复健康,使他感到企业的关怀。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信和信息保障
公布工地应急电话,在室外附近张贴常用电话,如110、119、120等的安全提示标志,方便现场人员都了解,在应急时能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求救。
2、应急支援
发生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后,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要求相关人员参于应急支援,如要求就近的医院组织人员进场急救,发生火灾则要求就近的消防队赶赴现场急救,发生火灾则要求就近的消防队赶赴现场灭火等。
3、技术储备与保障
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与其它事故有所区别,很多时候处理道路工程施工发生险情、安全生产事故需要专业的道路技术,因此应成立相应的应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应急处置技术,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监督检查
由监理单位担任监督主体,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小组,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段,相关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制制定应急预案并评价其可行性,项目部需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等。
5、自检
项目部应当定期检查本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学习。对救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项目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
1、医疗器材设备:急救箱、止血带、纱布、云南白药、医用酒精、夹板、担架。
2、工地抢救设备设施:挖掘机、推土机、工程运输车、清障车、行车信号工具、输水装置软管、喷头、便携式灭火器、水泵、发电机、防护装备、通风机、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救生衣等。
十、现场事故处置指挥机构
1、指挥机构
指挥:文树人
副指挥:郭小兵
成员:张松、王军、刘岩
2、通讯联络:
为了积极应对汛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路面塌陷等危害县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汛期公路保通及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中心主任)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级工程师)
(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中心副主任)
成员:(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农路中心主任)
(工程管理站站长)
(质监站负责人)
(运管所副所长)
(运管驾培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工程站,联系电话:,汛期值班电话:
(二)工作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领导小组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指示、命令和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落实应急监控领导小组做好抢险期间电话通知和传达工作,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抢险工作的资金保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和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对接、协调上级安全部门工作。
工程管理站、农路中心工作职责:会同路政大队,牵头负责公路汛期巡查和地质灾害路段现场勘查,负责抢险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险情并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负责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做好抢险物资及设备储备、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局工程管理站还需负责承担交通重大工程和在建工程汛期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抢险物资及设备储备、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于领导小组办公室。
路政大队工作职责:负责管辖道路汛期巡查,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负责维护、疏导地质灾害路段及桥梁交通秩序,负责对接、协调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抢险通道畅通。
运管所工作职责:负责抢险期间客货车辆调遣,承担受灾群众转移和抢险物资运输任务;根据地质灾害路段险情调整客运线路、班次,确保群众乘车安全。
地方海事处:负责所辖码头、航道汛期巡查,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码头、航道的次生洪涝灾害防治工作。
局财务室:负责地质灾害抢险工作的资金保障。
(三)领导小组工作纪律
各成员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防汛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每天汛期记录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安排及联系电话与《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防汛值班表》相同。防汛期间,分管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方案。
(一)四级应急响应(即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小型地质灾害,即:道路发生小型滑坡、坍塌,涵洞、沟渠堵塞及路面、管网不均匀沉降等对道路交通产生一定影响的地质灾害。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立即启动四级应急预案,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工程管理站、农路中心、养护段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组织抢险队伍进行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在第一时间恢复受灾路段的正常交通。并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制定交通疏通方案。
(二)三级应急响应(即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中型地质灾害,即:道路局部路基不均匀沉降、垮塌,桥梁、隧道、沟渠及涵洞发生局部破坏、堵塞,严重影响正常交通运行,现场抢通时间在5—10小时内。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总工办应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工程管理站、农路中心、养护段等责任单位负责根据险情和灾情提出应急对策,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赶到灾害发生地段实施抢险作业,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并迅速设置警示标志、制定交通疏通方案;运管所负责抢险车辆调度,组织协调地质灾害路段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路政大队负责维护、疏导地质灾害路段及桥梁交通秩序,保证抢险通道畅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电话通知等工作。
(三)二级应急响应(即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大型地质灾害,即:道路较大范围内路基垮塌及山体滑坡、垮塌堵塞交通,部分桥梁、隧道、沟渠毁坏、堵塞,需调动重型机械设备进行抢通作业且预计抢通时间超过24小时。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必须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预案。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灾害发生地段指挥现场抢险。工程管理站、农路中心、养护段等责任单位根据险情和灾情提出应急对策,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前往灾害发生地段实施抢险作业,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迅速设置警示标志、制定交通疏通方案;路政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路段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负责维护、疏导地质灾害路段及桥梁交通秩序,负责对接、协调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抢险通道畅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电话通知、信息报送、媒体报道等工作。
(四)一级应急响应(即特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特大地质灾害,即:重点交通干道、桥梁、隧道严重破坏,道路交通堵塞、阻断,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并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抢通工作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机械,短时间内无法抢通保通。
发生特大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预案,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灾害发生地段,根据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的指示和命令,积极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设备物资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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