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讲话范例(3篇)
时间:2024-06-05
时间:2024-06-05
关键词:社会管理;农村社会矛盾;问题与对策
2011年2月19日,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第一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论断。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农村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凸显,科学分析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矛盾,把握其规律特点,以积极的态度和正确的方法,切实做好化解工作,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之义。
一、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
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利益之争”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宅基地纠纷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主要有村庄规划不够科学、不够规范;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溥,对有关法律法规视而不见,自主翻建新建,侵犯了他人宅基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而引起矛盾纠纷;某些村民在翻建房屋时,“建新不拆旧”,形成事实上的“多占抢占”,因而产生的矛盾纠纷;有一些干部不依法依规办事乱批地,也造成了许多纠纷;“外嫁女”不愿意走,要求划分宅基地产生的纠纷。
第二,征地补偿和拆迁引起的纠纷。目前征用土地引起的纠纷有几个特点:一是上访要求补偿数额特别大,有的要求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二是上访人掌握有关土地方面的政策;三是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做不通,解决时限长,一般都在2年以上,甚至更长;四是上访人见缝插针,沾边就赖。
第三,因诉求得不到合理解决引起的纠纷。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也不断增多。但有些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难”,最终演变成“老大难”问题;一旦发生矛盾纠纷,有些村民不是按照正常程序要求处理,而是争相拉关系找后台,出了点小纠纷互不相让;打官司难也是造成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相当部分群众认为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还是上访制造影响施加压力解决快。
二、深刻认识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当前的农村社会矛盾是时展的产物,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
第一,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农村基层干部任劳任怨,扎实工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一部分干部身上也确实存在素质不高,作风不正的问题。“官本位”思想严重,服务意识、公仆意识较差,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不会使用新办法引导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动辄强迫命令,方法简单粗暴;不能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踢皮球。
第二,对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得不够稳妥。有的部门对群众反映的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和突发性重大事故等,处理得不够及时、不够公正,引起了一些群众不满;有的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村务财务、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处理不够公正;还有的是对企业与驻地群众之间矛盾协调不力、处理不当而引发的问题。特别是城区村居企业多、人员杂,所引发环境污染问题、公共资源使用问题等应当引起我们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主要是因为个别部门的保护主义,为了自身的好处,置国家的利益于不顾,对劳苦大众的利益更是置之不理,导致了部分人员或部门“法外开恩”,绕过法律政策办事,这样导致了矛盾的产生。
三、创新社会管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构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应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努力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构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第一,建立健全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乡(镇)、企、警的三位一体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要建立社会矛盾信息员制度,注重开辟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领导干部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民情民意调查,及时捕捉群众的“第一信号”,把握群众的第一愿望,在帮助群众中了解群众心声,在服务群众中把握群众脉博,在深入群众中体会群众情绪。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机制,定期排查、定期召开社情民意通报会分析会,超前谋划,及时化解。
第二,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手段,加大对社会矛盾调解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中介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群众团体调解的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加大对轻微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调解力度。按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加大对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适用治安调解的行政案件,采用说服教育感化方式,做到案结事了,使矛盾双方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第三,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扩大普法力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电视讲话、法律讲座、文艺汇演等喜闻乐见方式,教育群众运用法律知识保护合法权益。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使干群之间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提高村民道德水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目前改革己进入攻坚阶段,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取向多极化,利益差别显性化,各种社会矛盾不可避免地随之逐步尖锐化。在新形势下我们执政党如何正确看待群众的利益诉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避免社会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社会矛盾的化解离不开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这既是弥补“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也是协调各种矛盾与冲突的必要前提。因此加强社会管理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必然要求。
一、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管理应有之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矛盾,改革开放初期总设计师邓小平就对改革开放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行阐述,他在强调改革与发展的同时,特别重视社会稳定问题,他对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出精辟的论述,他认为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这充分说明稳定在这三者之间的重要性,离开稳定这个前提,其他两方面就无从谈起,我们的改革将一事无成。他在不同场合的谈话中多次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社会如何稳定,这其中就隐含了一个社会管理问题。事实正是如此,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各种社会矛盾也逐渐凸显出来,为了化解社会矛盾,党中央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把它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发展要以人为中心,要重视人民的利益诉求,这是抓住解决社会矛盾的根本;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全面、协调发展,就是强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它第一次把社会发展与政治、经济看着同等重要,这是党的执政理念的一大进步。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执政能力的五大任务,其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五大任务之一,对如何构建和谐社会进行全面部署。2004年6月我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被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2012年7月23日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在谈到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时,再次强调,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工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保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总书记的讲话既强调了社会管理的重要性,也体现解决社会矛盾的紧迫性,两者是紧密联系的。
从社会管理的内涵看,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这既是弥补“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也是协调各种矛盾与冲突的必要前提。社会管理主要是以行政强制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约束,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社会管理就是以人为本,以化解社会矛盾为根本。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中央、省、市、县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一个与人民群众联系较为紧密的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战略的视角、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增长点,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准确把握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
一是预防性优势。社会矛盾的发生具有突发性、随机性特点,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行政机关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落脚点。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在根本上具有超前排查了解矛盾纠纷、及时调解稳控激化态势、准确分析把握规律特点、科学提出预防预警意见的优势,能够发挥专业性、社会性、前置性的预防功能,起到全面、深入、实效的预防功效。
二是机制性优势。司法行政机关具有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的职能,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优势。在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重点抓好调委会主任和首席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机制建设方面,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立足于抓小、抓早、抓苗头和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的工作原则,依托基层调委会,组织广大民调员和信息员经常进村入户,了解信息掌握情况,对于发现的个别苗头性纠纷信息要及时反馈,对辖区内的稳定状况要定期通报,对于一些倾向性并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信息,在及时上报的同时,建立应急预案和防范机制,做到超前谋划,超前防范,把事态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搞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变被动调解为主动介入,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防范,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资源性优势。社会管理涉及执政兴国的各方面,深及科学发展的各环节,触及和谐建设的各领域,需要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较多又相对分散,一方面造成管理不便,工作职能不能交叉;另一方面也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优势所在,主要表现在,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领域广、对象多、手段全,各方面的行家里手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鉴定执业人员、公证员、人民调解能手等等,可以说是众多的优秀人才都齐聚司法行政这个大家庭,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广”的资源性优势。
四是服务性优势。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职能,在跟进社会发展需要和公众个体需求,在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公益型、公众化、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中,能够彰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践行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群众工作路线,发挥全力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协调利益关系、规范行为秩序、助推依法治理等作用。
五是亲民性优势。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部门,肩负着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倡导社会法律道德风尚,营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等重要职能,发挥着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维定式和行为习惯,提高政府管理决策水平、营造民主法治环境、规范思想行为方式的重要作用,必将更深层次地调动和集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因素。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即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又能达到当事人在不伤和气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做到不因一件纠纷的输赢而影响当代甚至是后代的关系,为建设和谐新农村、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基本任务
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在落实、贵在利民。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中央关于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职能作用确定基本任务,创造性地提升工作站位、打造工作平台、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标准,争做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锋队”。
(一)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服刑劳教人员管控,突出抓好监管改造工作。一是创新工作载体。依托“____县楚风生态园有限公司”敖家坝药材产业基地,投资近20万元建立了“____县社区矫正劳动教育培训基地”。购置课桌椅、档案柜60余套,基地内设集中教育室、谈话室、心理矫治咨询室、技能培训室、过渡性安置办公室,蓝球场、乒乓球、羽毛球等活动健身器械。分区域、分批次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开展量化评比,建立个人档案。对“三无”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社会适应性过渡安置帮扶,解决生产生活问题。2013年以来,先后在该基地开办法制教育轮训班八期,培训对象达265人(次)。二是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模式,把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工作当作全年重中之重工作来抓:摸清底子,对全县范围内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严、普、宽”管理类型分别造册登记,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0万元投入到矫正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了司法E通全覆盖。通过区域监管、信息交换、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的智能化,提高了特殊人群信息化监管水平。三是实行不定期走访摸底排查,建立严密的监管体系。实行与村((社区)组织联动跟踪、巡防调查、回访问查和家属监管、社区帮教、信息反馈、活动告知等监管机制,进行全方位动态掌控,做到及时发现苗头及时完善补救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立足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突出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公证律师、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公证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和新近颁布出台以及执业执法活动中经常适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司法解释、执业执法程序和相关业务,履职能力和执业执法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加强教育,规范执法。采取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抽查卷宗、案件评查、回访当事人等不同形式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服务态度、履职行为、廉洁自律适时进行跟踪督查,执业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畅通渠道,接受监督。为保障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县司法局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警办证办案的投诉举报,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卷宗进行抽查,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立足于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提升人民调解文化氛围,营造群众“崇尚道德”的仁和礼让精神。在巩固原有人民调解文化氛围的基础上,立足团结、和睦、友善、互信为根本出发点,大力弘扬孔孟之道、儒家思想、伦理道德、礼敬谦和的古朴之风,增进广大民众之间互信、包容、礼让的做人之本,积极营造尚和、尚礼、尚善的良好社会风气。二是落实人民调解防控机制,营造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在岗有责”的敬业奉献意识。因地制宜,坚持和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接待、凝难复杂纠纷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倒查追究等矛盾纠纷防控调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司法行政干警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三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营造部门“联动对接”的协作调处观念。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整合调解力量,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和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机制,以机制联动应对处理各种行政争议,处理化解各种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
(四)立足于解决民生问题、帮扶弱势群体,突出抓好服务民生工作。一是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减少审批程序,畅通绿色通道,对需要法律援助的老、少、穷、病、残等弱势群体给予真情实意的关心,做到应援尽援。二是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在汽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制作悬挂大型广告宣传牌,公开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对象,以及联系电话,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条件。三是援助服务进一步优化。广泛运用电话、手机、互联网等方式,推行延时服务、误时服务、预约服务、流动服务,提供网上咨询服务。尊重当事人意愿,引导当事人采取援助与非诉讼调解等手段提高办理援助案件水平。
(五)立足于增强法制意识、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学生带法回家、法制宣传中心户组织学法等多种不同形式开展全县普法教育;二是以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咨询解答等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生产生活中经常适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在调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宣传法律,讲解法理,普及法律,从源头上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工作;四是以综治维稳、工商、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组织深入乡((镇)加强对“三八”妇女维权、“3.15”维权和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五是结合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积极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和安全知识教育,与政法各部门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和“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各种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得到及时预防和有效遏制。
三、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水平
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解决思想障碍、制度束缚和保障瓶颈,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转变服务方式、激发管理活力、提升综合效能。
(一)融合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司法行政机关要自觉立足主体多元的社会管理格局,积极探索整合社会管理力量的有效方法,增强与各类管理主体的协调互动能力。既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获得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也要努力争取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更要努力争取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水平。
(二)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能。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依法健全完善各相关业务制度,用制度来管理,用制度作保障,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服务群众热情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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