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6篇)
时间:2024-06-15
时间:2024-06-15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带着精心准备的四份提案来参加今年“两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关于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提案。他建议实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未来5年间,使城乡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在新华网举行的“今年两会,你最关心的话题”的调查中,“收入分配”问题位居榜首,充分显示公众对收入分配改革的高度关注。此前中央高层曾多次明确表示,要提高劳动者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收入分配改革已经迫在眉睫,但具体如何改革,路径尚不明晰。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以职工工资收入为例,我国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长期偏低。据中国社科院2008年的社会蓝皮书显示,我国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也在逐年下降,2003年以前一直在50%以上,2004年下降到49.6%,2005年降至41.4%,2006年更是仅为40.6%。与此相反,资本回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却节节上扬,从以前的20%提高到2006年的30.6%。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从而提高劳动力的价值,使劳动者得以体面劳动、幸福生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在我看来,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高包括职工在内的广大群众的工资和收入水平,显然是个可供选择的有效路径。
事实上,通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来提高国民的收入,从而让国民分享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国民整体富裕水平的提高,这在国际早有成功先例。如1960年12月,日本的池田内阁会议通过并实施了为期十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结果只用了7年就使日本国民的收入翻了一番,最终造就了日本的经济奇迹,使日本在战争的废墟中迅速崛起,成为西方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强国。与中国比邻的印度,也在全面推行工资倍增计划。2005年印度再次成为薪酬增幅最大的国家,高达13.9%。事实证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一个国家在特定的发展阶段实现初次分配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以及强国与富民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普通职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的背景有着特殊的积极意义。
当然,在当前贫富悬殊明显、行业收入差距过大、市民与农民工待遇相差甚远的朴实背景下,要想让“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取得应有效果,并非一件简单的事。在我看来,它至少必须解决三个问题。首先是公平问题,决不能从制度上或事实上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排除在外;其次,对一些高收入的暴利行业,他们的工资水平本来就高,如果再倍增,那就更加不合理、不公平了,他们应该不增或少增;最后,是范围问题,应当要从全国的范围来推广,而不能仅限于个别地方,如此才会实现整个社会的真正公平。
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主要是指城乡居民为了满足旅游消费需要,并且具有货币支付能力的支出,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因素,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纯收入及收入类型与结构来衡量;二是非收入因素,如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习惯、旅游产品价格、旅游消费环境、旅游消费政策等。收入因素是影响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的主要因素,而收入的水平、收入的类型、结构等对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产生了不同影响[1]。1995-2010年间,城乡居民人均旅游花费比从1996年的7.58逐步降低到2010年的2.89,而同期城乡居民收入比在3.00左右徘徊。1995-2010年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异持续扩大,但在中国城镇化率持续上升及乡村人口数持续下降背景下,农村居民旅游总花费水平持续提升,出游总人次仍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变迁及其旅游消费影响机制的分析有助于正确认识收入变化对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旅游消费的影响差异及其内在机制,这对优化调控城乡居民旅游消费结构与潜力,及如何提升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水平具有一定价值。
一、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主要有城镇与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支出、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城乡居民人口、城镇与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城镇与农村居民旅游总花费等指标,数据年限为1995-2010年共16年时
间序列数据,这些数据来源主要是1996-2011年各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资料》(2009年后为《中国旅游抽样调查资料》)。
(二)数据分析方法与步骤
本文使用EViews6.0统计分析软件,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的方法与步骤如下:
1.对数据序列进行ADF单位根检验。ADF单位根检验对于检查时间序列的平稳性非常重要。时间序列只有同阶单整才能进行OLS估计,如果ADF统计量为负,且数值大于0.05显著水平上的临界值,则拒绝单位根假设而表明时间序列是平稳的。如果一阶差分不包含单位根,它就是一阶单整,如果一阶差分是非平稳的,可以继续对二阶差分进行检验[2]。
2.对数据序列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小树长成参天大树的过程与GDP的增长过程可能存在高度相关关系,但两者未必存在因果关系。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基本依据是将来不能预测过去,如果某变量的变化是由另一变量引起的,则另一变量的变化应该发生在某变量之前[3]。格兰杰因果检验统计量F服从标准的F分布,若检验统计量F的值大于F分布的临界值,则拒绝零假设。
公式(1)表明yt变动既受ΔXt的影响,又受上一次误差ecm影响。α为短期调整系数,反映了变量在短期波动中偏离它的长期均衡关系的程度及短期调整方向,若这一误差是负值,说明该变量在本期就应该做相应的正修正。
二、城乡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数据稳定性与因果关系分析
(一)农村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指标稳定性检验与因果关系分析
根据AIC最小原则,本文使用EViews分析软件,对农村居民旅游消费及农村居民年纯收入、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等指标进行ADF单位根检验(表1)。由表1观察以上指标均是二阶稳定性数据,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与年纯收入、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之间存在协整与长期均衡关系,可进行OLS估计。
(二)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与收入数据稳定性检验(ADF单位根检验)
本文使用EViews分析软件,根据AIC最小原则,对城镇居民旅游花费、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等进行ADF单位根稳定性检验(表2)。由表2观察以上指标均是二阶稳定性数据,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之间存在协整与长期均衡关系,可进行OLS估计。
(三)城乡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分析
1.农村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因果关系分析。本文把农村居民旅游消费设为因变量Y1,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等设为自变量X1,村居民工资性收入X2、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X3、农村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X4。格兰杰检验的基本依据是将来不能预测过去,如果Y的变化是由X引起的,则X的变化应该发生在Y之前。
本文使用EViews6.0,通过选择滞后期2、3、4,对我国农村居民旅游消费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农村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3。由表3可见选择滞后期为2,在0.05显著水平下,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均为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格兰杰原因。
2.城镇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因果关系分析。通过使用EViews6.0进行运算,本文选择滞后期2、3、4,对我国城镇居民旅游消费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4。由表4可见选择滞后期为2,在0.05显著水平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格兰杰原因;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在0.05显著水平上,不具有格兰杰因果关系。
三、城乡居民收入与旅游花费水平回归分析
(一)中国农村居民旅游花费与年纯收入及类型之间的回归分析
1.中国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与年纯收入回归分析。据本文第三部分分析,农村居民旅游花费、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等均是二阶单整序列,且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是旅游花费的格兰杰原因,可以借鉴EG检验法来检验它们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本文使用EViews6.0分析软件得出农村居民旅游花费与年纯收入之间的回归方程及表3、表4。
经过测算,现进一步对估计方程(2)的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根据AIC最小原则,选择滞后期1时的单位根检验形式,残差平稳性检验的ADF统计量(-3.417419)小于0.05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3.098896),说明残差序列稳定,估计方程(2)不存在伪回归,序列Y1和X1线性关系显著。农村居民旅游花费与人均年纯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1995-2010年间农村居民旅游边际消费倾向为0.0382。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每增长100元,可以平均实现3.82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姚丽芬等(2010)认为旅游消费和居民收入为长期均衡关系,居民收入每增加1%,可以使旅游消费增加1.144%;农村居民旅游消费的长期收入弹性系数为1.175,短期弹性系数为-0.924;居民收入对旅游消费促进作用明显[7]。中国农村居民经济收入直接影响中国农村居民的旅游人均花费和旅游购买力,但对出游率影响不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增加1000元,人均花费大致增加161元[8]。黄秀娟(2004)认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0元为我国居民旅游消费的一个重要临界点,超过这一临界点,居民旅游消费将会以很快的速度增长。但是,从我国当前的经济收人来看还有大部分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人均收人没有达到这一临界点。刁宗广(2009)认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是提高旅游消费水平的重要因素[8]。中国农村居民旅游消费还受到城镇化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影响,1995-2010年我国乡村人口比重持续下降,人口数量持续减少,而同期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第一产业总产值、政府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农村、农业社会经济、农村居民出游率等指标均以较快速度增长,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村居民旅游总人次、年人均旅游消费支出及中国农村居民旅游总花费。因此,需要采取加大农村财政支持力度、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等措施,有效降低农村居民负担,提升其收入水平,这样才能有效提升收入对旅游消费的促进作用。
2.农村居民旅游消费与年纯收入误差修正分析。根据协整方程(1),运用EViews软件得到农村居民旅游花费受年纯收入影响的短期波动误差修正模型为:
估计方程(4)拟合优度R2为67%,表明被解释变量变化的67.0%可以由解释变量的变化得到解释,F统计量均满足显著水平为5%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如果其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则说明其不存在伪回归现象。根据AIC最小原则,现进一步对估计方程(4)的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经过测算选择滞后期1时的单位根检验形式,结果如表3所示(使用EViews6.0分析软件)。由表3可知残差平稳性检验的ADF统计量(-3.866761)小于0.05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3.098896),说明残差序列是I(0)平稳的,可以认为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支出与其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与转移性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且协整方程不存在伪回归,序列Y1和X1、X2、X3线性关系显著。
估计方程(4)表明:(1)农村居民年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每增长100元,可以平均实现21.7元的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2)农村居民年人均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每增长100元,可以平均实现3.0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3)农村居民年人均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增长抑制了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该项收入每增长100元,将会抑制56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黄秀娟(2004)认为我国居民收入对居民的国内旅游消费起着决定性作用,居民旅游消费的多少不仅与居民收人的绝对值有关,还与收人的增长率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人增长的相对速度有关。因此,在分析我国居民旅游消费时不仅要考虑居民的总体收人增长情况,还要分析居民的收人增长结构。
(二)中国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与年可自由支配收入及类型之间的回归分析
1.中国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回归分析。本文使用EViews6.0分析软件得出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回归方程为:
估计方程(5)的F,t统计量均满足显著水平为5%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如果其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则说明其不存在伪回归现象。现进一步对估计方程(5)的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根据AIC最小原则,使用EViews6.0分析软件经过分析,选择滞后期1时的单位根检验形式,残差平稳性检验的ADF统计量大于0.05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小于0.10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说明残差序列是稳定的,估计方程(5)不存在伪回归,序列Y2和X5线性关系显著。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长100元,可以平均实现2.3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陈敏(2011)研究表明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长1元,其中仅有约2.22%部分用于旅游消费,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旅游消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较小,旅游消费市场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开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人均旅游消费支出的影响较弱,即在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的情况下,个人旅游消费增幅并不是很大[9]。
2.中国城镇居民旅游消费与可支配收入误差修正分析。根据协整方程(1),运用EViews软件得到城镇居民旅游花费受可支配收入影响的短期波动误差修正模型为:
估计方程(7)的F统计量均满足显著水平为5%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工资性收入、财产与转移性收入t统计量不满足显著水平为5%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如果其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则说明其不存在伪回归现象。现进一步对估计方程(7)的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根据AIC最小原则,经过测算,选择滞后期1时的单位根检验形式,结果如表3显示,残差平稳性检验的ADF统计量(-4.016165)小于0.05和0.01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3.098896,-4.004425),说明残差序列是I(0)平稳的,协整方程不存在伪回归,序列Yt和X6、X7、X8线性关系显著,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与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
估计方程(7)表明:(1)城镇居民年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每增长100元,可以平均实现3.21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2)城镇居民年人均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抑制了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城镇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每增长100元,将会抑制32.79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3)城镇居民年人均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每增长100元,将会促进11.61元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
四、结论与讨论
第一,收入水平与旅游边际消费倾向对城乡居民旅游花费影响差异明显。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升,虽然我国城乡人口比逐渐升高,但2001年以来城乡居民旅游总花费一直在均值2.52左右波动,一方面源于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逐步提升,另一方面也与农村居民出游人次增长迅速有关。本文研究结论再次证明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水平,对旅游消费水平提升及我国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提升城镇居民旅游边际消费倾向与农村居民纯收入水平,是提升我国城乡居民旅游总花费的关键。从促进我国旅游发展视角,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对促进我国旅游总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培育城镇居民旅游消费理念,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消费水平,提升城镇居民旅游边际消费倾向,对促进我国旅游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对农村居民来说,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是促进农村居民旅游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
第三,城乡居民旅游消费对收入过度敏感性均过低。本研究表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旅游消费过度敏感性分别为0.023449、0.013403,城乡居民旅游消费对收入的过度敏感性系数均较低。相对于其他生活消费支出,旅游消费属于精神性非必需品消费,只有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才会考虑旅游等精神消费需求。在我国农村居民年纯收入不到1000美元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尚未达到3000美元前提下,以2010年城镇居民生活消费结构为例,居住、食品、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等花费占到总生活花费支出的87%,文教娱乐花费只占12.1%,且教育花费占到文教娱乐花费的75%,旅游消费水平比较低。城乡居民旅游消费对收入过度敏感性均过低,这对促进城乡居民旅游等精神消费或发展、享受型生活消费需求的增长是严重障碍。城镇居民消费过度敏感性系数比农村居民还要低,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城镇居民旅游消费对收入的依赖性,或收入增长对旅游消费增长的促进作用很微小。旅游消费在城镇居民收入得以持续提升背景下持续徘徊不前需要多方面思考,尤其是城镇居民的民生社会保障力度问题,如住房价格过高、教育负担过重、医疗成本过高、食品价格持续上扬等对居民收入实际提升的影响。农村居民消费变动呈现出对收入变动的过度敏感性;农村居民消费表现出了显著的内部习惯形成,即消费存在着棘轮效应,城镇居民的消费行为对农村居民具有示范效应[10]。
第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城乡居民食品、住房、医疗、教育等生活消费支出,提升城乡居民旅游消费对收入过度敏感性水平,促进旅游消费水平提升。增加农村居民收入能有效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对旅游消费的影响力,提升过度敏感性系数,增加农村居民旅游消费额,提高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水平。对于城镇居民来说需要在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基础上,有效解决住房、医疗保健、城镇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制度改革,有效减轻城镇居民生活消费负担,以避免城镇居民节省支出以增加储蓄来应付不确定性大额支出,从而影响城镇居民消费能力。
第五,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对城乡居民旅游花费影响具有较大差异,其中城乡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对城乡居民旅游消费影响相反。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对旅游花费的促进作用差异较大,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能显著促进旅游消费的增长(100元增长促进21.7元旅游消费),而城镇居民则影响甚小(100元增长促进3.21元旅游消费)。因此,加大农业产业化及发展乡村经济,提升农村居民就业与工资性收入水平对促进农村居民旅游消费及我国旅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乡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对旅游花费的促进作用相反。农村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增长能显著抑制旅游消费的增长(100元增长抑制56元旅游消费),而城镇居民则影响为正向(100元增长促进11.61元旅游消费)。中国的城镇化发展需要充分重视农村居民土地流转及土地征用过程中对土地价值的补偿水平提升,使农村居民在城镇化过程中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得以有效提升;需要为农村居民利用宅基地自建住房能办理房产证,使农居房不仅具有实用价值,也具有价值,而不是利用较多资金兴建的住房不具有财产性价值。此外,还需要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的财政性转移支付水平,使农村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具有质量。只有采取与城镇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相等同的措施,才能使农村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提升对其旅游消费或其他生活消费的正向影响水平。
关键词:收入分配格局;居民消费;财产性收入
中图分类号:F124.8
按国际通行方法,国民经济按机构部门划分为住户、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政府以及国外五个部门。宏观分配核算采用同样的部门划分,只是根据宏观分配的特点和需要,重新划分为住户部门、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简称居民、企业和政府,以反映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国民收入创造出来后,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政府(所有从事非盈利活动的公共服务机构,包括党政机关、服务性组织和企业)、企业(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居民(资金流量表中的住户部门)的初次分配收入和可支配收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主要是指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三者之间分配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合理,会对投资消费比例、居民收入差距、区域协调统筹发展等产生重要影响。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环节中,主要是政府、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关系和居民内部分配关系。从总体上看,初次分配属于微观分配行为,主要按照生产要素进行分配,体现效率的要求;再分配属于宏观分配行为,主要由政府以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各经济主体的初次分配所得进行调节,着重解决社会公平和发展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国民收入的总量是一定的,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在分配上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能否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能否提高、国内消费需求能否快速增长。
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演变
初次分配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成果即增加值的直接分配,政府收入是企业以利润和税金形式上缴形成的国家纯收入,居民主要得到劳动报酬,企业利润的另一部分以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形式由企业支配。各部门再加上财产收入的分配,包括地租、利息和红利等收入,就形成了初次分配格局。政府、企业和居民分别得到各自的初次分配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多个环节从其他收入主体那里获得一部分转移性收入,同时也要将初次分配收入的一部分转移出去,包括收入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从而完成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再分配格局是各收入主体掌握的真实可用的收入份额,能够充分和准确地反映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国民收入分配状况。
我们根据我国的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中的数据来考察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演变。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的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我们可以得到相应的居民、企业和政府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比重。根据表1,从1992年到2005年,在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中,居民收入占比从1992年的65.41%下降到2005年的59.59%,降低了5.82个百分点;企业收入占比从1992年的19.06%上升到2005年的22.93%,提高了3.87个百分点;政府收入占比从1992年的15.53%上升到了2005年的17.48%,提高了1.95个百分点。在国民收入再分配领域,居民收入占比从1992年的67.71%下降到了2005年的59.41%,降低了8.3个百分点;企业收入占比从1992年的13.33%增加到了2005年的20.04%,提高了6.71个百分点;政府收入占比从1992年的18.96%上升到2005年的20.55%,提高了1.59个百分点。综合表1的估计结果,我们可知,无论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还是再分配格局,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都是逐年下降的,而企业收入和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则是上升的。这说明,近年来我国国民收入的格局在向企业和政府倾斜。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统计年鉴》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中的政府收入只包括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而没有包括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制度外收入,例如制度外基金、制度外收费、制度外摊派和制度外罚没款等。在分析政府收入的水平时,如果考虑到国企利润和国有资产增值的总额和各级政府土地收入,那么政府的实际可支配收入要比资金流量表中反映的数值更大。相应地,企业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要比资金流量表中反映的数值更小。
我们认为,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着向企业和政府倾斜的失衡现象。这种分配格局通过以下两个方面直接削弱了居民消费。一方面,企业利润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挤压了居民收入增长的空间;另一方面,政府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滞后,又导致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储蓄倾向上升。政府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导致居民必须自行考虑医疗、养老、教育等诸多方面的支出,从而极大地强化了居民的储蓄动机,压抑了居民消费的欲望,进而阻碍了居民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事实上,我国目前宏观经济失衡的真正根源在于国民收入分配存在问题。因此,宏观调控政策的方向应是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目前国民收入分配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趋势,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这样可以在国家逐步富裕的同时,让全体国民享受到应有的福祉,从而真正实现启动国内消费需求的目标。
二、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企业和政府倾斜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利润增长快于居民收入增长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企业实现利润的总体水平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由于我国居民家庭普遍对企业资产没有所有权,所以,无法从企业利润增长中获得收益。绝大多数企业利润增长的收益分配,向国家和集体倾斜。这种状况的长期存在,严重制约了城乡居民即期收入的增长。根据收入法GDP的结构,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我国劳动报酬占GDP比例的变动情况来分析居民收入占比的变化趋势。通过汇总各省市1996―2007年收入法GDP的值,可以计算出全国收入法GDP的比例结构。表2给出了1996―2007年我国的劳动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我们可以看出:从1996年到2007年,我国劳动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从1996年的53.4%下降到2007年的39.7%,降低了13.7个百分点;而营业盈余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从1996年的21.2%上升到了2007年的31.3%,上升了10.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折旧与生产税净额的变化不大。这说明,我国经济中,企业营业盈余增加是以劳动报酬下降为前提的,“利润侵蚀工资”现象严重。
此外,我们可以通过考察规模以上企业利润以及我国职工工资的变化趋势来考察企业利润侵蚀劳动收入。图1是1998―2007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利润的变化情况,我国规模以上企业的利润从1998年的1458.11万亿增加到2007年的27155万亿,年均增长率为40.31%;图2是1998―2007年,我国职工工资总额的变化情况,我国职工工资总额从1998年的9296.5万亿增加到2007年的28243.99万亿,年均增长率为13.23%,远小于企业利润的增长率。图3是我国职工工资总额与规模以上企业利润的比值,我们可以看到两者的比值从1998年的6.38下降到2007年的1.04。这说明,企业利润挤占劳动收入现象严重。
利润侵蚀工资是指企业在分配中公开或隐蔽地将本来应属于劳动者工资的收入转化为利润。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企业利润侵蚀工资问题日益突出。这种侵蚀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下降。“利润侵蚀工资”现象主要表现在非国有企业员工收入长期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以及国有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等“编制外”员工,以降低用人成本。企业主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往往只是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报酬,而将其余部分和剩余价值一起归入了自己的腰包。但这部分超额所得企业主并不能独占,而是以税费的形式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上贡给了政府,被后者消费掉了(安体富、蒋震,2009)。“利润侵蚀效应”是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例逐年降低的重要原因。
在我国现阶段,“利润侵蚀工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企业压低、克扣或是拖欠工资,企业利润上升,但不给职工涨工资、延长劳动时间;(2)企业不交或欠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工资不含或少含住房费;(4)企业通过大量裁减员工来减少工资支出以增加利润。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之所以存在“利润侵蚀工资”现象,主要是由于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我国劳动力市场供给远大于需求。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以及高等教育扩招产生的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2)企业内部的工资议价机制还未建立,企业所有者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工资议价机制的缺失使得“利润侵蚀工资”行为得以实施。(3)政府管制的缺位使得“利润侵蚀工资”得不到有效遏制。例如,垄断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侵蚀下游部门的利润,从而降低了下游产业的工资水平(郑志国,2008)。
(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远高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
从1994年实行了重大财政改革之后,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就开始不断攀升。从1995年到2007年我国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超过19%,高于同期GDP增长率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率。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率基本年年低于GDP的增长率,其中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率相对更低。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政府购买与消费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政府购买是直接受制于政府财政收入状况,并且与政府财政收入呈紧密的正相关关系。这就是说,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政府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挤压了居民收入增长的空间,使得居民消费能力下降。
我国政府部门的收入主要以税收收入为主。根据安体富、蒋震(2009)的测度方法,我们给出了小口径宏观税负、中口径宏观税负和大口径宏观税负三种指标。其中,小口径宏观税负是税收收入与GDP的比值,中口径宏观税负是财政收入与GDP的比值,大口径宏观税负是政府收入与GDP的比值。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无法估算制度外收入的数量,所以我们很难严格核算大口径税负。在图4中,我们给出了小口径税负与中口径税负的演化趋势。我们可以看出,从1996年到2007年我国宏观税负呈上升趋势,这说明政府收入在逐年增加。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政府收入虽然名义上是以税收收入为主,但实际上还有大量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费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以及各地区各部门“自立规章、自收自支”的各种收费、罚款、集资和摊派收入等,大量的资金实际上处于财政控制之外(吕冰洋、禹奎,2009)。因此,我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例实际上要远高于图3中的水平。
我国税收主要由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几个主体税种构成,从税收规模上看,以间接税为主体。例如,根据吕冰洋、禹奎(2009)的估算,2007年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6.9%。我国宏观税负上升直接挤出了居民收入,这是因为我国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结构,这就决定了企业可以将间接税直接转嫁给居民。例如,根据吕冰洋、禹奎(2009)的估算,根据2004年资金流量表估算,企业部门交纳的税款占84.3%,居民部门仅占15.7%。但在企业缴纳的税款中,有12.7%是不能直接转嫁的直接税,有87.3%是可以转嫁的间接税。因此,虽然企业缴纳的税款较多,但企业部门却可以通过税收转嫁的形式将税收转嫁给居民部门。
(三)居民财产收入占比下降
居民收入主要由劳动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财产性收入又主要由动产收入与不动产收入两部分组成。动产收入是指股票、债券、利润、利息等,不动产收入就是房子、土地等。要提高财产性收入,就要提高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就必须发展资本和房地产这两个市场。现在居民收入中的财产性收入太低,导致老百姓的收人增长不了。因此要创造各种条件提高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由于投资渠道狭窄,现阶段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结构单一,以利息、红利收入为主。例如,2004年利息收入占居民财产收入的比例为89.5%,2005年利息收入占居民财产收入的比例为87.9%。近年来,国家实施的降息政策使得利息率降低,这又进一步使得财产性收入占比下降。根据图5,我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例从1994年的6%下降到2005年的2.5%。值得注意的是,在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下降的同时,财产收入分布的不平衡性问题也日益凸显。以股市、楼市为代表的资产价格迅速膨胀使居民财产性收入总额迅速扩大,但不可忽视的是,这部分收入的流向却极不均衡,很大一部分流向了拥有资产较多的中高收入阶层。
三、调整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建议
从我国原有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看,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持续降低,国民收入分配向企业和政府倾斜,严重制约了居民整体消费能力和意愿的提升。调整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具体思路是:收入分配机制向居民倾斜,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一)要建立居民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我国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为此应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强初次分配的公平性。通过提高劳动者报酬比重可以优化我国初始收入分配结构,从源头上为宏观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奠定基础。逐步调整国民收入在国家、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分配比例,要通过工资政策改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过低的状况,尽量使经济发展的财富更多地分配到居民手里。劳动者报酬包括工资及工资性收入和单位社会保险付款两部分,因此提高劳动者报酬比重可以从这两个方面着手。首先,适度提高劳动者工资及工资性收入。其次,加强劳动者单位社会保险付款政策力度。值得注意的是,加强劳动者单位社会保险付款工作不仅可以提高劳动者报酬比重,优化宏观收入分配结构,而且可以完善、夯实社会保险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我国虽然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尤其是要素市场还很不完善,在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情况下,劳动报酬往往不能准确地反映劳动要素的供求状况和在GDP中的贡献,相对于资本所有者的强势,劳动者所得的劳动报酬明显偏低。因此,需要通过一系列经济和法律手段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保证其公平性。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保提高劳动报酬:一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企业构建起合理公正的分配制度,将工资水平与利润挂钩,确保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解决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等问题。二要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随经济增长适时调整最低工资。加强劳动监管,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积极促进各地区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就业状况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三要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平等协商来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办法等。为此,要完善相关法律,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要求在企业推行。此外,还要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以解决部分企业退休老职工待遇过低的问题。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工的同工同酬和工资拖欠问题,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鼓励创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大力扩大就业,降低失业率,增加劳动收入的覆盖面和人群基数。
(二)适当减少企业利润
大量的资源性收益和垄断性收益作为企业利润存在,且长期不能分红,不能分给所有者,因此导致了企业的未分配收入大幅度上涨。减少企业利润的主要办法是增租和收利。增租是指通过加快推行资源税改革和征收环境税,增加要素使用的租金。资源税的调整可以提高投资品价格,征收环境税可以提高企业投资成本,这两项政策都可以纠正企业扭曲的投资行为,增加劳动要素的使用,从而达到增加劳动者报酬比重,促进居民消费,改善国民经济收入循环。收利是指加快国有资产收益改革,收回国家资产的经营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是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对收益权的正当实施,它对于促进公平竞争、改善初次分配有重要作用。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大型企业,其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明显提高。企业利润过高将直接导致投资率过高,造成产能过剩的局面,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企业的利润过高,可以通过分红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给民众,让公众更多地分享企业的高收益,这样更有利于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居民消费。
(三)适当减少政府收入,加强与民生相关的政府公共支出
深化财政税收制度改革,降低政府收入比重,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具体而言,可以参照国际标准,将政府收入(支出)的增长速度控制在经济增长速度附近,适当降低税收收入规模和增长速度。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基础上,确定需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要量。此外,目前我国非税收入的规模和比例仍然过大,并且游离于预算之外,是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应该进一步通过费改税,减少非税收入的规模和比例,规范完善非税收入制度,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内治理。
加大与民生有关的支出,建立面向民生的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近几年,我国加大了对民生的投入,但财政支出结构远没有转型,政府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基础建设投资,而对面向民生的财政支出却很少。为此,政府应加大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支出力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与分配水平,完善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在健全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时应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的相匹配,在优化财政支出时要注意处理好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的关系。重新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尤其是需要确立各级政府预算内独立的收入来源以及相应的支出责任,避免事权在上下级之间推诿和逐级下移。事实上,根据表3,近年来,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在逐年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在逐渐下降;但中央政府的支出比例在下降,而地方政府的支出比例在上升。因此,要注意财权与事权的统一。适当降低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或是提高地方政府收入的比重。
(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现阶段,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较少,且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值逐年降低。因此,我国居民财产收入的增加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我们认为,可以通过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快金融产品创新,降低投资门槛,拓宽投资渠道,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金融投资环境。政府要努力消除不利于居民收入增长的因素,为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拓宽渠道。这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发展以投资者主动行动为基础的法律自我实施机制,完善民事赔偿机制,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更充分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加快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加快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3)健全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完善监管机制,构建有序的资本市场秩序;(4)不断改善金融服务,构建广大群众收入来源多元化、风险结构异质化、资产存量组合化的理财平台,为广大群众增加财富、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5)大力拓宽投资渠道。例如,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制度,以及划拨国有股做实个人养老金账户等方式提高居民参与资本分配的程度,使社会各阶层能更加均衡地享受企业利润增长的收益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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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民收入倍增产业升级收入分配
一、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在一个相对确定、较短的时期内,通过提高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居民实际收入水平、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机制等方式,实现居民收入翻番目标。历史上,日本和俄罗斯等国都曾实施过该项计划,并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一)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1.背景
上世纪五十年代,日本经济经历了短暂的恢复之后,许多有志之士意识到建立福利国家必须通过经济增长实现民众收入水平的提高。池田勇人首相作为其中的杰出代表,在执政期间推动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出台。
2.内容及其历程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对整个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所做的长远的战略安排,最终目标是提高国民生活水准和实现充分就业。主要内容包括: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培养技术人才;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降低各种收入差距等等。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起源于1957年发源于英美两国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的爆发对日本的出口产业产生了重大的不利影响,国内消费的低迷态势又加剧了经济困境,社会各界急切需要通过一场大规模的变革来改变这种紧张的劳资关系。经过思想界“增长到顶论”和“高速增长论”的探讨之后,池田勇人首相等人着力推动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出台,该计划为期10年,主要目标为:国民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7.8%以上,人均国民平均增长速度保持在6.9%以上。计划实施后,日本经济保持了飞速的发展,1967年日本提前完成了之前制定的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1968年就超越许多西方国家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因此可以说,该计划可以被称为日本经济腾飞的重要基础和关键转折点。
3.效果及评价
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核心,日本政府制定专门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生产和技术创新、通过减税和加速折旧等政策保障企业对设备及时进行更新换代、积极培育和发展债券市场以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到1970年,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的增长率均保持在111%以上。从产业结构计划指标来看,除农林水产等第一产业的个别生产指数略低于目标值以外,其他各项指标全部超额完成。计划期间,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人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消费革命和产业革命随之出现,为日本产品占领国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该项计划的实施也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虽然工业的生产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工业和农业的生产率差异未能有效降低;以重化工业的发展为主导的经济发展使得大气污染的情况加重,化肥以及各种有机农药的使用破坏了农业的发展环境,大城市工业污染以及汽车的普及使得环境问题雪上加霜。
(二)中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1.背景
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了5000美元,正式步入“中等收入陷阱”。随着国民经济这个蛋糕的“做大”,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使这一效果普惠于民,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实现到2022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政府有责任、有能力让老百姓收入增长得更快一些。于是明确提出了“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宏伟目标,该目标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号或者指令。它的实施涉及全国各行业经济的转型、政府职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转变、现有的分配体系的重大变革等一系列问题。
2.内容
从短期来看,政府已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调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推进工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从长期来看,各级政府必须摒弃现有“唯GDP至上”的发展理念,将经济发展的目标从单纯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向国民收入增长的目标转变;必须加强基础设计建设,在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时控制物价的变化,保障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必须提高生产效率,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积极进行产业升级,打破一些行业的恶意垄断。必须通过城镇化建设等措施打破城乡二元化差距,从制度上遏制两极分化恶化的趋势。
二、中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比较
(一)相似之处
1.经济背景相似。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之前的1960年,日本的人均GDP为462美元,大体上相当于美国当年GDP的17%;而中国在2011年人均GDP为5414美元,占美国同期的11%左右。
2.政策出台的原因类似。二者目的都是为了让经济发展的效果普惠于民,真正的实现国富民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不同之处
1.起步背景不同。1960年日本的人口红利尚未来临,反观中国,人口的红利却即将过去,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
2.国际环境不同。1960年,全球资本主义开始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这使得日本能够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发展自己的工业体系。当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全球经济都面临增长乏力,次贷危机以及欧债危机的相继爆发之后,欧盟以及美国纷纷对我国出口商品进行“双反”调查,贸易保护主义纷纷抬头,因此当前想要通过外需来拉动中国经济的增长可谓难上加难。
3.国内环境不同。早在1960年,日本的城镇化率已经高达65%,城乡差距并不明显,而直到2012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为51%,与日本想去甚远。
三、日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给中国带来的启示
日本和中国经济结构差异巨大,自然资源条件各异,但单纯从目前经济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上来看,中日两国的情况可谓似是而非。日本的实践经验表明,对国民经济的各个相关产业进行相应的升级,甚至可以通过再工业化等途径解决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是切实有效的,随着经济基础的广泛提升,国民消费与生产率同步增长才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动力。正所谓“藏富于民”才是真正实现“国富民强”,才是社会发展的维稳之道。因此当前进行中国版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真正实现“中国梦”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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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野达郎,著,赵毅,等,译.战后日本经济史[M].新华出版社,1982.
关键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原因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101(2013)04001807
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指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提出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1]。这段表述充分说明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依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的重大课题,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更对社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情况不能得到改善,中国的发展将始终存在障碍。从经济角度看,由于收入分配不公,收入相对较低者的劳动积极性会大大减退,直接影响生产力的发展。从社会角度看,收入分配公平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与否,如果收入分配问题得不到改善,极有可能激发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安定和谐。这些可预见的后果都迫切要求政府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
一、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概述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国内生产总值逐步攀升。相较于1978年,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3.5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52.2倍。经济的快速发展逐渐提升了人民的收入水平,使中国的发展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综观图1,从1978年到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都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4元增加到21809.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由133.6元增加到6977.3元,增幅明显小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幅。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2.57倍扩大为3.16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图1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对比
图2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对比
从恩格尔系数来看,城乡居民在生活水平上同样存在较大差距。综观图2,尽管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都呈现出稳步下降的趋势,但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始终大于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1978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57.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67.7。到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下降为36.3,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下降为40.4,二者一直存在较大差距。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都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依旧十分严重。如果经济的发展伴随的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那么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效益就会被收入差距带来的负效应部分甚至完全掩盖,这种经济发展只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国家的发展与进步要求我们有效地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不仅要把蛋糕做大,更要把蛋糕分好。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政策偏差
1.户籍制度的限制。
1958年1月9日,新中国第一部户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户籍制度由此建立。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也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但现有的户籍制度却与城镇化目标背道而驰。根据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整理得出,中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但如果按照户籍人口指标计算却只有35%左右,这一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接近80%的平均水平。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农民工大量涌入城镇工作,在为自己的生活谋得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做出自己的贡献。但是,由于现行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进城后并不能转入城市户口,无法享受城市人的福利,而城镇居民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户籍制度的保护,享受城市人的待遇和社会保障,在各项需求得到满足的条件下,进行高效的学习和工作,从而创造更多的财富。以上的分析表明,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对城乡居民的生活情况产生重要影响,进一步影响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2.对农业生产投入不足。
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重要作用。多年来,政府一直非常关注农业的发展,但到目前为止,政府对农业的投入还不够充分。综观图3,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中农业收入占比58%,超过一半多,可见农业收入是农村居民最主要的经营性收入。但从图4看出,政府对农林水事务的支出仅占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的9%,这个数字相对于农业收入在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中的占比来说,显得十分渺小。
图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纯收入
图42011年中央和地方财政主要支出项目
从以上数据分析可知,农业生产是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而政府对此投入太少,对于满足农业充分发展远远不足,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而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产生。
(二)人口数量的差异
温总理曾说过: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大问题,一个很大的总量除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小数目。这段话表明人口数量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影响很大,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众多为中国的发展积蓄充足的力量,也给中国带来了很多问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产生也受到了人口因素的影响。据调查,在2010年前,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超过一半,直到2011年,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比例才降为48.7%,依旧接近一半的比例。综观图5,在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农村人口一直占据着全国人口的很大比例。其中,1978年,城镇人口为17245万人,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7.92%,而农村人口为79014万人,占全口人口总数比例为82.08%。从两个方面分析,可得出人口因素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形成存在紧密联系。第一,由于农村绝对口数量过多,而农村经济发展又跟不上城镇,进一步导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下。第二,城镇人口绝对数量相对于其经济发展水平来说比较少,能充分保障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十分充足。
图5城乡人口分布
综合以上分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受到人口数量的影响,农村居民收入的有限增加不能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得到有效增加,而城镇居民收入的大幅增加可直接反映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上去,这样的双向影响只会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三)受教育程度的差异
教育是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接受教育实际上是在进行人力资本的积累,人力资本可以为其所有者带来工资等收益,因此城乡居民受教育程度的不同直接导致由人力资本带来的收益不同,即城乡居民收入的不同。另外,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与劳动力从事生产的劳动生产率有直接联系。劳动生产率是影响生产力水平的主要因素,高劳动生产率能够带来经济的高速增长,低劳动生产率必将被市场淘汰。受教育程度越高,掌握生产技术的能力越强,劳动生产率就会越高,从而从劳动中获得的收入也会越高。
中国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之于城镇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较低。据调查(见表1),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受教育程度达到大专以上的人口数占城镇人口比例的10.9%,而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达到大专以上的人口数仅占农村人口比例的0.7%,这些数据充分说明高学历的农村居民相对于高学历的城镇居民来说十分匮乏,用受教育程度达到高中(中专)程度的数据考察,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综观表1,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大多处于初中(小学)程度或小学程度以下,这些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为92.2%,而城镇居民中受教育程度相同的人口数仅占城镇总人口的63.4%。
由以上数据可知,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因为该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衡量农村居民劳动生产率水平的依据,所以农村居民的劳动生产率较低,导致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产生。
(四)信息化水平的差异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获取信息的能力和机会直接关系到个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就是说,信息化水平的差异往往与个人收入水平的差异有一定的联系。引起信息化水平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信息基础设施的差异、信息资源利用程度的差异以及信息传播的差异等。下面,笔者将根据城乡宽带接入用户的数量和城乡电话用户的数量两个指标来对城乡信息化水平的差异进行说明。
综观表2,城乡宽带接入用户的数量存在较大差异。2010年,我国城市宽带接入用户为9963.5万户,农村宽带接入用户为2475.7万户,城乡差距较大。到2011年,城市宽带接入用户和农村宽带接入用户都有了一定幅度的增加,城市宽带接入用户为11691.4万户,农村宽带接入用户为3308.8万户,农村宽带接入用户不仅与当年城市宽带接入用户数相差甚远,而且与2010年城市宽带接入用户数也存在很大的差距。
综合以上数据知,城乡居民信息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间接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产生。
(五)农业发展的局限性
尽管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众多成就,但不得不承认我国农业的发展还存在许多的局限性。由于受到地理环境和技术水平的影响,大部分农村地区还是采用传统方式进行生产,机械化水平不高。另外,农业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自然灾害的袭击,这种偶然性因素可能使农民的收入直线下降。这些局限性成为制约中国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下面,笔者将着重就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情况说明农业发展存在的局限性。
综观表4,中国农业器械拥有量逐年增加,2011年,农用器械总动力达97734.7万千瓦,农用大中型拖拉机4406471台,小型拖拉机18112663台,农用排灌柴油机9683914台。从绝对数的角度看,中国农业的机械化水平总体情况还不错。但一旦考虑到中国的耕地面积,这个数字就显得有点单薄。据统计,中国耕地面积为14.9亿亩(注:较实际面积可能偏低),约为世界耕地总面积的7%。这些数据足以说明目前中国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太低。
以机械化水平低为代表的农业生产局限性直接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效率,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自然而然得不到提高。由于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存在困难,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三、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建议
(一)调整相关政策
1.改革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制约着城镇化的发展,使农村居民很难转入城市户口,农民的社会保障得不到满足,收入水平得不到提高。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户籍制度改革成为政府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改革户籍制度是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服务的,所以户籍制度改革应侧重对农村居民权利的维护。要想使农村居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首先就要废除现有户籍制度中关于农民进城后不能转入城市户口的规定,应该放宽要求,使在城市长期居住的农村居民有可能转入城市户口。仅仅只是转入城市户口还不能完全解决户口问题,为了确保农村居民在城市安居乐业,政府应针对转入城市户口的农村居民制定相应的政策,完善这个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使他们能真正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社会福利,如医疗保障、退休福利和免费教育等等。只有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福利,才能促进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差距。
2.加大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投入。
“三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政府正以实际行动一步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但笔者认为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应该抓住重点,有针对地进行。
第一,政府应向农村地区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并为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向农村地区引进先进生产技术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产量,但最关键的一点是让农民学会这种生产技术,熟练运用其进行生产。这就要求政府采取相关措施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安排专门人员深入农村,进行一对多培训,直到农民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这门技术,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第二,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尤其是要加大对一些地理环境恶劣的农村地区的投入。基础设施是农民进行生产最关键的载体,只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才能有效地进行生产。第三,政府应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提高农用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比例。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可以节省农业生产的时间,大大提高生产效率。政府对农业生产投入的增多可以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二)控制农村人口
庞大的人口数量制约着农村的发展,要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需要控制农村人口的数量。
控制农村人口的数量需要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控制农村人口的数量需要控制农村人口的增加。这就要求政府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地区执行的管理,确保每一位居民都不违反政策。由于农村居民受到“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比较严重,往往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出于人性角度的考虑,管理者的工作也困难重重,所以这项任务十分艰巨,需要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完成。另一方面,控制农村人口的数量需要确保城镇化建设平稳进行。城镇化建设能够使一部分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减轻农村的负担,让城市带动农村发展,从而平衡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两项措施能够有效地控制农村人口,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一定的作用。
(三)加强对农村地区教育的投入
在这个高速发展并且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受教育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人能力高低的首要因素。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农村居民接受教育的机会远远比不上城镇居民,这就导致了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比城镇居民受教育程度低,城乡居民受教育程度的差异也是产生城乡收入差距的原因之一。
为了改善农村居民受教育的状况,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地区教育的投入。首先,政府应该确保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将其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需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去,保证农村地区教学设施齐全,教学资源丰富,师资力量强大,保证农村学生能够在舒适的环境里学习。最后,政府应该关注农村居民对子女接受教育的观念与想法,尽量让每位居民意识到教育不分男女,女孩读书也能为家庭和社会带来收益。提高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成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最根本的方法,需要每位公民的共同努力。
(四)缩小城乡信息化水平差异
由于城乡存在许多差异,必然会导致城乡信息化水平不同。从上文分析可以得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城乡信息化水平差异有关的结论,因此,为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需要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要求政府大力扶持,政府应该降低农村信息服务价格,给予农民接受信息服务相应的优惠,使农民能负担起信息服务的费用,享受信息服务的便捷,从而融入到这个信息化时代当中,提高劳动生产的质量和效率。另外,政府需要关注农村居民接受信息服务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尽量改善农村居民接受信息服务的现状。
(五)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由于中国耕地分布比较分散,难以集中进行规模化生产,所以耕地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生产效率较低。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思考解决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国家鼓励私人承包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采用先进技术进行专业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但是,这种解决方案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侵害;其次,土地由私人承包使得农民的收入得不到保障,这两处弊端都不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另外一种方案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实现土地立体利用。目前,农村居民主要从事的还是农业生产,要实现土地立体利用就需要农村居民从事多样化生产,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进行养殖业、渔业、畜牧业生产。在多样化生产的条件下,农村土地的利用率将大大提高,居民的收入也会随着从事的产业种类增多而有所增加,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一定的作用。
四、结论
中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已经非常严重,由此产生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中国的发展前景令人堪忧。惟有处理好收入分配问题,中国的许多难题才能迎刃而解,才能取得长期稳定的发展。要缩小成居民收入差距需要深度分析产生这种差距的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将其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去。但是我们深知,在调节城乡收入差距的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阻碍和困难,因此这注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中国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政府、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共同努力,中国的继续腾飞才存在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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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收入;国民财富;收入分配;增长差异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极大发展,但国民财富并没有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财政收入的增速超过国民财富。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发展经验,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民收入分配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比例会有此消彼涨的变化,但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国民收入分配在政府方向的比例就会出现逐步缩小的态势,然而在我国则恰恰相反,反而进一步向政府倾斜。对于这种有悖于一般发展规律的现象及其可能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潜在危害,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彭爽、叶晓东(2008)、闫肃(2011)等学者对我国收入分配格局进行研究,都认为我国国民收入格局向政府和企业倾斜,居民部门收入比重不断下降,但他们仅对原因做了相关描述性研究。因此本文将视角放在国民收入的部门分配关系上,重点在于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关系的研究,着重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二、关系及影响因素分析
我国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不协调是多种因素影响下的结果,从本质上讲,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就是按照一定的收入分配方式将国民收入分配给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因此,国民收入分配是影响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关系的最主要因素。国民收入分配理论认为,国民收入首先会在宏观经济的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之间进行初次分配,其次国家会通过政策对不合理的初次分配进行调整,也就是再分配过程,不同经济主体在各阶段的总量和份额也会发生显著变化,通常认为,经过再分配,居民所得份额会上升,企业所得份额会下降,政府所得份额的变化依政府行为的不同会有所差异,而在我国则表现为政府所得份额会上升。可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从根本上促进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的共同增长,但是受到收入分配政策的影响,这种促进效果对于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不尽相同,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协调与否,取决于收入分配政策:均衡的收入分配政策下,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能够实现协调增长;反之则将会出现不协调增长。
在收入分配过程中,税收除了需要履行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还要作为调节分配关系的主要政策发挥作用。一方面,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增加必将导致财政收入的增加,两者形成同向变化;另一方面,根据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税收主要通过劳动供给选择和资本投资等途径影响经济增长和国民财富。税收主要通过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实现对经济增长和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提高某一要素税负,将同时导致要素边际回报率和可支配收入下降,在前者影响下,相对价格变化影响私人行为选择,减少该要素供给,即税收的替代效应;而在后者影响下,为维持原有的收入水平,可能反而增加要素供给,即税收的收入效应。增加税收在替代效应下会阻碍经济增长,进而阻碍财政收入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在收入替代效应下一方面会直接导致可支配收入下降,另一方面通过更多的要素投入促进经济增长,进而促进财政收入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但是在我国劳动力过剩以及企业“轻劳动重资本”的分配格局下,增加资本和劳动投入反而会间接阻碍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由此可以得出,在我国税收增长在促进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会阻碍国民财富的增长,也就是说,在我国税收增长将加剧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不协调。
根据国民收入分配理论,我国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关系受到宏观经济状况和宏观政策的双方面影响,除税收增长外,财政支出、城乡收入差距、城镇化水平、工业化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等也对其有比较重要的影响。
财政支出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各种职能,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计划,将国家集中的财政资金向有关部门和方面进行支付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的活动。因此,财政支出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带动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加。由于我国收入分配结构向政府部门倾斜,挤占居民部门收入,因而财政支出所带来的经济增长未能合理流入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从而加剧了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的不协调。此外,财政支出主要通过转移性支出实现对居民收入增长的促进,对收入分配产生较大的直接影响,由于我国转移性支出比重较低,弱化了财政支出对居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因此最终将出现财政支出增长与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差距正相关的局面。
城乡收入差距加大是居民收入内部增长不协调的表现,在我国具体表现为相对于城镇,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过慢,这显然不利于居民收入的增长,更不利于经济的增长,而经济增长受阻又意味着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受阻。另一方面,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过慢迫使国家加大支农力度,包括降低对农村的征税力度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在缓解城乡收入差距扩大造成的对居民收入增长的阻碍作用的同时降低了财政收入来源,进而对财政收入增长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由此可见,城乡收入差距加大对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的影响尚难确定,这主要取决于政府支农力度,当政府支农政策对居民收入的促进作用大于目前城乡收入差距造成的阻碍作用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将会缓解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的不协调性,但这种缓解作用是两相角逐下的暂时性状态。
城镇化水平是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城镇化水平提高一方面意味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下将加剧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的不协调增长;另一方面由于相对于农村,我国征税重心更偏重于城镇,城镇化水平提高意味着税收增长加剧,进而导致财政收入增长加快。由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衡量指标是工业化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类似,工业化水平提高一方面意味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下将加剧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的不协调增长;另一方面由于相对于农业和服务业,我国征税重心更偏重于工业,工业化水平提高意味着税收增长加剧,进而导致财政收入增长加快。
市场化是以建立市场型管理体制为重点,以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进为标志,以社会经济生活全部转入市场轨道为基本特征的。把特定对象按照市场原理进行组织的行为,通过市场化,实现资源和要素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社会效率,推动社会进步。因此,市场化程度加深提高意味着收入分配政策的合理化程度加深,也就意味着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向协调化的方向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是增长不协调的主要原因。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主要通过税收增长来表现,在我国现阶段,税收增长本身成为促成两者增长不协调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税收出现超速增长加剧了这种促进作用。此外,财政支出、城镇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对增长不协调也有加剧作用,而城乡收入差距对增长增长关系的影响则难以确定。最后,我国市场化中存在不足,导致了市场化程度加深反而加剧增长不协调的后果。今后的研究可以在扩大影响因素范围和借鉴国外情况两方面进行分析。(作者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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