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劳动力市场范例(3篇)
时间:2024-06-17
时间:2024-06-17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制度体系宏观经济法微观经济法
在经济全球化、全球市场化、市场竞争化的大背景下,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越来越离不开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在经济立法、司法甚至执法过程中,经济法理论都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经济法制度体系作为经济法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点,对其进行科学系统的划分不仅有利于我们对经济法的整体状况得到更深刻的理解;同时,当我们从整体框架的意义上对经济法的制度体系有了认知时,我们将更能从经济法内部结构的意义上来认知经济法的本质,从而为经济法的具体体系的构建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一、经济法制度体系需要重构问题的提出
从经济法出现以来,众多学者致力于对经济法制度体系进行一个合理的划分。各家学派的观点在其学术著作或者编著教材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杨紫烜教授在其编著的《经济法》教材中提出,经济法制度体系可划分为经济法主体、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等。
李昌麒教授在其编著的《经济法学》教材中提出,经济法制度体系可划分为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等。
潘静成教授、刘文华教授在其编著的《经济法》教材中提出,经济法制度体系可划分为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等。
从统编教材对经济法制度体系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出,其基本上是按现有经济立法状况对经济法律、法规作了一定编排和归类,看似合理,实际上却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法律制度是指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各种法律制度,它调整了多少社会关系就包含有多少种具体的法律制度如政治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等。而法律规范是指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或者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为规范的一种。我们不难看出,法律规范是法律制度用以调整不同社会关系的手段而不是划分标准。因此笔者认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不应当以法律规范为标准来划分,而应当按照的法律、法规调整的特定经济法律关系来确定法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综上所述,在分析了我国统编教材对经济法制度体系的相关内容后,我们应当意识到要正确理解经济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规范的关系,以特定经济法律关系为标准来破解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内涵和外延。现在,我们就沿着这个思路进一步对经济法制度体系构成进行分析。
二、整体构成
法国经济法学家a.雅克曼与g.施朗斯曾提出过微观经济法与宏观经济法的划分,他们把以规制企业为中性的法律统称为微观经济法;而把规制整个经济活动为中心的法律统称为宏观经济法。在传统西方经济学中,经济学被分为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两个领域。
笔者认为,微观经济法,主要是调整在财富创造领域(直接创造领域)、市场竞争领域(经营者与经营者作为市场竞争主体间的竞争关系)、及生活消费领域中的经济主体间的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统编教材所划分的经济法制度体系没有提出市场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竞争关系调整的归类,这无疑是一大缺陷。
而宏观经济法,主要是调整生产领域中国家调控的整体合作和国家介入微观经济领域的国家帮助,以及消费领域中国家消费和社会消费中的特定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统编教材涉及这一部分的所划分的经济法制度体系并不全面,值得我们去完善。
下面,笔者将从微观经济法和宏观经济法的划分为视角,以特定经济法律关系为标准来重构经济法制度体系,从而更好的让微观活动与宏观控制结合起来,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微观经济法律制度
微观经济法侧重于监管,监管在财富创造领域中劳动者直接创造财富、市场竞争领域中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及生活消费领域中法律与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的相关法律如《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试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可以成为中国微观经济法的主要的来源。
(一)财富创造领域
微观经济法中的财富创造领域主要是指财富的直接创造领域,表现为一种合作创造与分享,这种合作创造是由劳动者进行的,因此也应由劳动者共同分享收益。笔者认为,劳动者可以分为主动劳动者和被动劳动者。主动劳动者,顾名思义,是指主动进入财富创造领域,占据优势地位的劳动者,主要是指投资者。被动劳动者则是在主动劳动者投资的公司、企业进行直接劳动,与主动者一同对公司财产进行生产性使用的劳动者。由于被动劳动者普遍不具备稀缺性,依赖于主动劳动者的投资,因其在利润的分享上仍不可与主动劳动者同日而语,被动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在目前一直存在着。主动者与被动劳动者对于公司而言,都是经营者,共同对公司财产进行生产性使用(只是使用方式不同),合作经营公司。
劳动能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劳动创造能力,经营者们运用自己的劳动能力创造财富,促进公司、企业发展。财富创造领域的微观经济法调整公司、企业的主动劳动者与被动劳动者之间共同创造财富和相应地分配利益的关系,这可以从利益分配上公正地保障人们的经济发展权,使人们基于对各自利益的关心促进整个公司、企业的发展,从而创造出更多的利益。
(二)市场竞争领域
微观经济法在市场竞争领域所调整的是经营者与经营者作为市场竞争者之间的竞争关系。笔者认为,竞争,是创造能力的比赛,是创造力权在竞争领域的表现,而不是财产权、公权力的比赛。法律的内部目标是体现公平,外部目标是追求效率,运用法律来保护能力的竞争可以从根本上实现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满足消费者需求,降成本、提效益、增品种,实现交易机会,提高市场份额。
目前,在我国市场竞争中较普遍的存在着运用财产权、公权力干预竞争的现象。其实,财产权与公权力可以参与市场竞争,但是不能直接参与,而应当间接参与入竞争中。经营者可以行使财产权,使用资金培养劳动者的创新能力和业务素质,通过提升劳动者的自身能力来创造财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而公权力的行使者们,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限制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竞争者的合法权益,为创造能力的提升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以此达到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利益的目的。财产权和公权力的这种间接参与,不仅没有违背公平,在稳定市场的同时发挥了自身优势,以此获得长足发展。
(三)生活消费领域
生活消费以竞争为基础,在通过竞争法调整之后,主动劳动者获得交易机会、交易份额,完成交易,而被动劳动者获得工资、奖金、红利等,由此劳动者们进入生活消费领域。
在生活消费领域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消费者弱势问题。作为一个法制社会,我们在处这一问题时,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去规制经营者的优势滥用,同时,还要鼓励消费者同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者做斗争,不仅由国家对不正当竞争者进行惩罚,而且还需由加害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对主动追究的被害人加以奖励。这样一来,这不仅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限制了经营者的不法行为,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其次,这有利于维护竞争公平,使正规经营者获得更多交易机会和交易份额;再次,这有利于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提升整个社会的消费能力。
四、宏观经济法律制度
宏观经济法侧重于调控,调控生产领域中国家机构与市场经营主体的合作,调控国家消费、社会消费等问题。它从社会总资本增值,即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的角度来调整特定主体间的经济关系,采用促进国家机构与市场主体合作共赢、介入微观经济领域帮助合法主体等手段保障整个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和增强国家的经济竞争力,以达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的目标。计划法、财税法、金融法、政府采购法、涉外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是宏观经济法的主要来源。
(一)生产与竞争领域
竞争有利于平等的发展,使人们在经济发展中享受到种种利益。但是竞争的自发性最终会导致两极分化从而造成经济过剩的经济危机直至政治危机。同时,以社会化生产为基础的竞争还会加速资源的枯竭、环境的恶化和生态失衡,这种状态的持续会形成资源、环境及生态危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将不可持续。竞争作为人类社会的生存斗争,是不可能由自然界自行平衡的,只有由人自己加以制衡才能预防和减轻危害。所以,竞争所引发的社会危机和自然危机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控制的原因。因此,国家需要在生产和竞争领域中进行调控,以减少损失,防范危机的转嫁。
在笔者看来,国家对国家经济不应只承担政治责任,还应承担经济责任,在此层面上,经济法是国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法。在生产领域中,国家作为经济主体,国家机构应该与市场经营主体合作,在市场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造成整体非理性的状况时,国家机构理应并且有权对此行为进行调控,这种调控不是民事行为(无违约),也不是行政行为(无侵权),而是国家作为经济体,在国家机构与市场经营主体双方行为都是正当行为时,市场监管者与市场经营者的整体合作。同时,国家也应当介入市场主体间的微观经济领域,在市场主体的个别合作中出现一些经营者利用不正当竞争,滥用垄断地位,以损害市场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来获得更大的利润等问题时,国家应帮助合法主体,采取如为受害者代为诉讼等措施,更彻底的实现合法主体与国家的整体合作。
(二)消费领域
笔者认为,在宏观经济法律制度中,消费领域可以分为国家消费和社会消费。
长期以来,我国奉行以低劳动力成本为基础的比较优势战略,这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资源自由流动趋势的加强,这一发展战略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其弊端。尤其在当前贸易争端频发,并且我国承诺WTO保护期期满的严峻形势下,我们应着力于拓展原有的比较优势,将比较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的竞争优势,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到贸易强国的转变。2006年对于中国的对外贸易而言是不平静的一年。一方面对外贸易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但同时也伴随着与贸易伙伴国越来越频繁的贸易摩擦,其中最令人瞩目的就是持续了近半年的中美、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据世贸组织统计,中国已连续11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另一方面,至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5年保护期宣布结束,这意味着金融、汽车、农业、电信四大行业将降低关税乃至完全放开市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双重压力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发展战略遭遇困境长久以来,为自由贸易学说提供理论依据的就是比较优势学说。不论是大卫?李嘉图的古典比较优势学说,还是赫克歇尔-俄林的新古典贸易理论,都强调了只要发挥本国的比较优势进行生产进而交换,就能通过国际贸易获利。在自由贸易的前提下,这些理论证明,基于比较优势进行国际贸易,发展中国家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很多经济学家也认为各发展中国家应当将比较优势理论作为其贸易战略的理论基础。“一个发展中国家如果选择了违背比较优势的战略,经济发展的绩效就会很差,将不能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相反,发展中国家如果选择了遵循比较优势的战略,经济就会得到更快的发展,将有助于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们拥有丰富且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根据比较优势理论,长期以来我国基本上是以劳动要素和资源禀赋差异形成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也即出口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具体来说,这一优势主要体现在由低劳动力成本带来的低价优势以及粗放型增长所带来的规模优势。凭借这种“比较优势”,中国的产品得以极强的价格优势迅速占领国际市场,中国的制造业也得到快速的发展。有关资料表明,“中国制造”的产品已渗透到世界各个角落,仅2006年前三个季度,中国出口商品额达6912.2亿美元,其中90%以上属于工业制造品。然而,从长期和动态的角度来看,这种比较优势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的。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全球化以及国内市场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我国这种以劳动力比较优势为基础的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正在遭遇瓶颈。主要表现为:(一)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贸易条件日趋恶化首先,随着社会消费结构的升级和生产结构的升级,人们对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需求比重逐渐下降,而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需求比重不断上升,所以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市场空间正在被不断压缩。其次,由于劳动力资源禀赋优势也都为发展中国家所有,而且劳动密集型产业一般进入门槛不高,因此,同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间贸易摩擦不断增多。再加上我国国内各厂商之间“割喉”式的价格战,更是严重影响了相关产业的正常发展,导致我国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贸易条件趋于恶化。(二)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和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使得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难以长期维持我国一直被认为是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但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成效的逐步显现,以及老龄化的不断加快,我国劳动力的供给在逐渐减少。另外,由于我国国内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单位产品的工资成本正在不断上升。同时由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提高,劳动者对工资水平、福利待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因素导致企业将面临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的压力。另外,由于各发达国家都认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已经在不同程度上侵害了其产业和劳工福利,因此都在采取各种贸易壁垒(如SA8000社会责任标准)来保护其国内产业及利益相关者,令我们的低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难以继续。(三)过分强调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抑制了我国出口产品结构的提高一直以来,我国制造业的发展一直都是强调数量增长为主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在产量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也占用了大量资源,从而限制了其他产业的要素投入,不利于其他产业的提高。在世界制造生产链中,我们往往也只能参与到其中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环节,居于对应价值链的末端。就企业来讲,主要体现为利润率低,对特定市场的上下游环节依存度较高,抗风险能力低。因此,在这个所谓“中国制造”的游戏中,我们得到的仅仅是一部分劳动力就业及极为可怜的利润份额,这样的发展显然不利于中国纺织业的产品升级和长期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四)要素替代进程的加快,致使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失去其比较优势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资源自由流动,技术进步及人力资本投资的增加,推动了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新材料对资源的替代以及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对数量不足的弥补,使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所具有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丧失。二、拓展比较优势空间,化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一)继续发挥比较优势,拓展外贸出口增长空间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在资金、技术方面相对稀缺,成本较高,而劳动力则相对充裕,成本也相应较低,这一状况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会存在。因此,低劳动力成本优势仍然是当前我国的比较优势所在。另外,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现阶段我国在国际市场上有价格竞争力的也仍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所以我们应当把传统的比较优势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价格优势尽可能充分地发挥出来。这一方面可以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能不断地积累资金和技术,提升资源禀赋结构,为产业的逐步升级打好基础。为此,我们可以通过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含量,或者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和高技术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来继续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拓展外贸出口增长空间。另外,虽然当前我们在货物贸易方面摩擦加大,但服务贸易遭遇到的摩擦很小,而且可以获得相当的回报,因此,我们可以利用丰富劳动力资源和低价劳动力成本的优势来发展我国的对外服务贸易,这也符合当前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当前制约我国劳动力比较优势发挥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加大对劳动者素质的培训,使我国大量的非技术性劳动力向技术性劳动力转化,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先进的劳动密集型转变,将单一的低劳动力成本优势通过提高生产率转化相对成本(生产率/劳动成本)优势,从而为今后充分发挥我国经济比较优势,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促进产业升级提供条件。(二)通过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改善,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根据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一个国家或其特定产业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为基于比较优势而形成的一国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单纯的比较优势不能形成竞争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几种具有竞争优势的是具有垄断性的资源和技术,创新能力是竞争优势的关键。但现在总体上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自主创新的能力还比较低,国际竞争力还主要体现在由低人力资源成本主导的劳动密集性进出口产品上。因此,面对保护期之后多元而白热化的国际竞争市场,我们应当在发挥原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来提升竞争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将潜在的比较优势转化为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才能真正实现自身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更好地应对当前的新形势。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指出,在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形成过程中,一国的要素禀赋、需求状况、相关产业或辅助产业、公司的策略、结构和竞争等四大因素对一国竞争优势的形成具有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因此,一国竞争优势的取得最终落实到其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改善之上,所以我们可以从我国的产业布局整体来把握竞争优势。首先,整合资源,走集约化发展道路。中国的持续高速增长,基本上还是一种外延粗放以规模取向的简单增长方式,与国际竞争力提倡的以效率、质量、环保取向的内涵集约式增长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我们应该通过整合资源,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使经济在高效率水平上运行。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到国际市场上去“抢蛋糕”,在竞争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其次,着眼区域经济,走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将那些产品关联性强,价值链长的产业通过整合,形成区域性产业集群。通过集群内部技术外溢、资源共享达到成本降低,并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最后,积极引导,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国际贸易中,虽然存在有技术外溢和“干中学”(LearnbyDoing)的效应,但是我们仍然要强调高新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的开发,而这正是我国当前国际竞争力缺乏的主要原因。我们可以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和高校、科研机构的成果产业化,来发展自己国家在未来具有竞争能力的战略性产业。(三)采取必要的贸易保护政策,维护我国国家及相关产业的竞争优势目前各国在发挥比较优势时,并没有完全放弃贸易保护,我国总体仍缺国际竞争优势,WTO保护期满之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国内市场市场化程度提高,外汇体制更加开放,因此当前我国在宏观上实行适度的贸易保护仍极其必要。但是,在相关产业的选择上,我们应当运用战略性的眼光,选择那些具有战略意义、产业链长的产业,尤其是某些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以及高技术的战略性产业。另外,在政策手段也应有所选择,不是一般性的保护幼稚产业甚至保护落后产业,而更应注重其在核心技术方面的自主开发能力上。同时,我们还应认识到,就总体和长远而言,自由竞争和市场配置资源才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因此,我们的政策导向还应始终致力于营造一个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上。三、结语WTO过渡期结束后,中国在世贸组织所处的地位将更加重要,中国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以及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都会进一步增加。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会继续把中国的经济发展看作挑战与机遇,因此,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和争端案件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这将是当前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要面临的国际贸易的新环境。为此,我们应当在遵守WTO规则之下,着力于拓展原有的比较优势,将比较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的竞争优势,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到贸易强国的转变。
[关键词]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结构性就业矛盾;竞争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90(2006)09-0048-04
自2004年春天开始,中国劳动力市场出现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完全不同的形势,社会各界关心的焦点由“如何防范因为‘民工潮’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转变为“如何应对‘民工荒’带来的用工短缺问题”。以人力资源为服务对象的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必须审时度势,以培育自身的优势,赢得竞争的胜利。
一、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中国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必须面对的现实
(一)中国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的主要表现
1.从全国的劳动力供求情况看,并不存在劳动力供不应求的问题。2004年第四季度,全国117个城市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报送了本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信息。在117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347.4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369.1万人,求人倍率(需求人数/求职人数)约为0.94。更不要说中国每年还有高达1000万人左右的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此外,还有大量的新成长城镇劳动力和新失业需要再就业的劳动力进入市场寻求就业。
2.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不平衡特征明显。(1)各地区的劳动力供求矛盾表现不同。以2005年第一季度的求人倍率为例,江苏为1.01,广东为1.09,浙江为1.32,成都为0.76福州为1.26,西安为0.61,武汉为0.91,南京为0.89,济南为0.91,沈阳为0.63,重庆为1.05,上海为0.73,北京为1.14。可见中国有的地区是劳动力供不应求,有的地区是劳动力供过于求。
(2)各工种、技术等级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供求矛盾表现不同。首先,高技术等级人员供不应求。根据2004年第四季度全国117个城市向劳动保障部报送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信息,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求人倍率较大的是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83、1.78和1.7。其他技术等级,初级工和中级工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45和1.44,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42和1.17。其次,并不是所有工种和职业都是劳动力供不应求。例如,广州市2005年第一季度营业人员岗位调查资料显示,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属于缺口最大的职业,而深圳市和佛山市两地的营业人员却是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再次,从文化程度看,各地劳动力供求情况不尽一致。比如,广东省从事普通体力工作的工人短缺现象较严重,而对大专以上人员的需求不足。2005年第二季度,广东省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为1.00;而大专以上的求人倍率为0.88。浙江省劳动力供求矛盾却表现为对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需求紧张程度大大超过对一般文化程度人员的需求。2005年第二季度,浙江省对初中及以下、高中、大专和大学文化程度人员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35、1.31、1.10和1.38。
3.各年龄段及不同性别的劳动力供求矛盾表现不同。首先,年轻劳动力供不应求。以广东省为例,200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求人倍率情况是:16岁~24岁分别为1.61和1.45,25岁~34岁分别为0.79和0.93,35岁~44岁分别为0.695110.77,45岁以上分别为0.55和0.69,劳动力市场的求人倍率正好随年龄的增长而下降。其次,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充足。比如,2005年第一季度,广东劳动力市场对女性的求人倍率为1.35,对男性的求人倍率为0.86;2005年第二季度的情况与第一季度基本相似,女性的求人倍率为1.37,男性的求人倍率为0.90,女性的求人倍率比男性仍然高出0.47。2005年第一季度,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男性和女性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12和1.73,女性的求人倍率比男性高0.61;2005年第2季度,男性和女性的求人倍率则分别为1.16和1.63,男性的求人倍率与女性的求人倍率相比,差距仍高达0.47。
(二)中国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的成因分析
1.信息传递不畅及市场的不确定性。劳动力市场的典型特征是就业机会与劳动力资源之间的信息分布不对称。劳动力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的许多不可准确预测的因素决定了劳动力市场必然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特别是中国主要的用工大省主要依靠外来劳动力的迁移来满足增加的劳动力需求。而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在地理上是隔绝的,距离始终是制约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因素。迁移的距离越大,迁移成本就越高,劳动力外出做工面临的收益的不确定性也就越大。
2.劳动力的有效供给与现实需求不平衡。(1)由于工人的工资水平不高,难以形成更大的吸引力。虽然近年来政府部门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有所提高,而事实上工人能够拿到的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之后的实际工资并没有太大的提高,甚至没有提高。由此,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中削弱了城市的“拉力”作用;同时国家富农政策的实施又进一步缩小了沿海省份与内陆省份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农村的“推力”不足。最终使得劳动力的有效供给跟不上现实的需求。(2)工人的福利待遇及工作条件较差,对潜在劳动力的吸引力不够。笔者对广州市某地区315名外来工的问卷调查显示,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由打工所在的公司解决住宿问题,但大部分外来工没有获得其应得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而且每天工作的时间超过8小时,有的甚至超过14小时。(3)女性劳动力和年轻男性劳动力的有效供给不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受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女孩的出生率相对又比较低,根据统计,目前中国男女性别比为117:100。
3.中国不少地区的经济发展还没有完全从“低技术陷阱”中走出来。长期以来,中国不少企业的发展主要走低劳动力成本、低技术的劳动力密集型的道路,并且形成“路径依赖”,不少企业甚至陷入“低技术陷阱”。受“低技术陷阱”的影响,又恰逢2003年开始中国经济处于新的发展高峰期,对劳动力的需求自然会有一个高涨,从而加剧了部分年龄段和女性员工的供求矛盾。
二、新的就业形势对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劳动力就业中的结构性矛盾本身说明人力资源中介组织还大有可为,还存在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同时,也要求人力资源中介组织拓宽视野,提升服务水平,推出更多适应客户需要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
(一)当好信息沟通与人员配置的“红娘”
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的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特长和不同要求的人力资源配置到适当的位置。那就是说,市场已经提出要求,必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成为劳动力供求双方信息沟通的纽带,最大限度地避免信息不对称给劳动力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从劳动力寻找工作的路径看,也需要有一个好的“红娘”。以外来工到广东来寻找工作为例,根据笔者对广州某地315名外来工的问卷调查,目前,外来工到广东来找工作主要是以自发为主,出来找工作的途径,以自己出来找工作为最多(占50.2%),其次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占45.4%),只有3.8%的人是通过政府劳务组织找到工作。可见,政府及人力资源中介组织还远没有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
(二)“两个客户市场”都不能有偏颇
在积极发掘劳动力需求方客户的同时,还必须建立稳定的劳动力供给方客户。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因为一般的普通劳动力供给有余,因而不少人力资源中介组织把市场拓展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劳动力需求方上,对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认识不够充分。在这种指导思想的主导下,当然也就较少考虑如何进一步发掘个人客户市场,更不要说提升为个人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了。
但是,在新的就业形势下,除了劳动力需求方对劳动力会有所选择外,劳动力供给方对就业行业、就业岗位、就业职位以及就业环境等同样会很挑剔。因此,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就必须既要掌握大量的劳动力需求方客户,也要有足够的个人客户,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和人力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
(三)高诚信度是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的基本要求
一直以来,在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中介组织是鱼龙混杂。在劳动力远远供过于求、人力资源中介组织比较少的时期,受就业压力驱使,人们可能对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的诚信度还不可能有太多的挑剔。但是,在政府放松管制后,当前的现实是,人力资源中介组织机构林立,人力资源市场进入了一个充分竞争的时代。市场竞争的法则是优胜劣汰,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只有将每一次的交易结束视为“一段友好关系的开始”,才可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最终赢得市场竞争的胜利。
(四)贴近客户才能赢得市场
在市场起步阶段,因为有太多的空间等待我们去开发,因而人们对服务品种、服务内容及其服务水平往往没有太多的要求。也许正因为没有太大的市场压力,或者是因为没有明确的认识,或者是因为创新开发能力不足,不少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品种上一味地照搬他人的模式。一个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做人力资源,马上所有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都做人力资源;一个机构做人力资源派遣,接着派遣业务就成为各家机构追逐的对象。而真正贴近自己目标客户群的业务开发和营销却是后继乏力,或者是投入不足,影响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的竞争力。特别是在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传统的大众化的一般性的普通服务不能满足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要求,“贴近市场、贴近客户”才是人力资源中介组织走出重围的最佳选择。
在市场竞争进入人的竞争及品牌竞争的时代,特别是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无序竞争之后,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迫切希望有规范化的服务,企业和个人都希望与之打交道的是资信好、服务质量高、贴近客户的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品牌服务即核心竞争力将成为人力资源中介组织未来在市场中立足的根本。
三、努力创新,增强竞争优势
(一)服务理念创新:以社会价值为重
理念是一种信念,一种思想意识,它是人们判断是非、行为选择的根基和动力。IBM总裁托马斯・沃森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相信,无论是什么组织,为了生存下去并且取得成功,就必须有一整套正确的信条,作为该组织一切政策和行动的前提。同时,纵观世界所有优秀企业无一例外都摒弃了单纯的“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模式,而是将企业的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根据兰德公司对500强调查,其中100年不衰企业共同遵循以下三条价值原则:(1)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2)共同价值高于个人价值;(3)社会价值高于利润价值。
对于必须在市场中求得生存的人力资源中介组织来说,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能否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往往就反映出一个企业的价值理念,并将直接影响到客户对企业所提供服务的认同度。尤其是以“人”作为经营和服务对象的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如果过于突出经济利益甚至是经济利益至上,容易导致人们对其在感情和心理上的疏远,最终失去客户的认同、信任与支持。正如日本松下电器的创始人松下幸之助所说:如果公司没有把促进社会繁荣当作目标,而只是为了利润而经营,那就没有意义了。
(二)发展战略创新:运用差异性战略,突出特色服务
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一个公司必须努力寻找能使其产品产生差异化的特定方法,以赢得竞争优势。正如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著名的竞争战略专家迈克尔・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所指出的,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基本战略就是:成本领先、标歧立异、成本集聚和歧异集聚,差异性是企业制胜必须的选择。
对于广大的人力资源中介组织而言,要以歧异取胜,就必须在做好市场细分的基础上,按照“在服务内容上尊重客户选择,在服务过程中关注客户感受,在服务效果上注重客户评价,从整体上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的要求,确定人力资源中介组织自身的服务定位,以科学的定位促进服务品牌的形成和培育,以特色的服务提升服务品牌在客户心中的认同感,以独特的理念强化服务品牌在客户心中的美誉度。
(三)服务内容创新:将服务的链条延伸到人力资源培养与发展的全过程
人力资源中介组织要在竞争取胜,必须转变以往传统的做法,不但要寻找到足够数量的人力资源,而且要使可得的人力资源合乎用人单位的需求,将服务的链条延伸到人力资源培养与发展的全过程。(1)未雨绸缪,发掘好客户源头。即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必须在人力资源充足的地区和单位建立稳定的联系网络,在人力资源供求比较旺盛的地区和单位之间建立其以人力资源中介组织为核心的有效的推介渠道,把人力资源需求方对于员工的素质要求传递给人力资源供给方,使人力资源供给方对其人力资本投资形成稳定的预期和明确的方向。在必要的情况下,直接介入到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培养工作中,与人力资源的需求方―起,按照人员素质要求对潜在的可供给的人力资源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培养。努力做到,一旦有需求就能招得到、招得好、招得足。(2)做好事后服务非常必要。产品的销售还有―个售后服务,甚至是终身保养。人力资源中介组织以“人”为服务对象,理应进一步做好事后服务,实现既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又让劳动者个人满意。(3)关心人力资源个体到工作岗位后的发展与培养。既为我们人力资源中介组织自身创造条件,准备未来的客户,又在社会公众特别是劳动力供给群体中树立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的形象和品牌。
(四)内部管理创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人员队伍
无论是服务品牌的建立还是维护,离开了高素质的服务人员队伍,一切都将成为空话。服务品牌依靠的是一个一个员工的服务,需要的是每一个员工都能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每一项工作。所以,有人说,品牌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凝结在品牌上的企业精华,也是渗透在品牌经营全过程中的理念、意志、行为规范和团队风格的体现。这既需要企业领导者个人的能力和魅力,也靠所有的员工共同打造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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