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6篇)
时间: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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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农经济;三农问题;小农制;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数己达8亿,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随着改革的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日益突出。三农问题不仅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也是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正视并解决三农问题,不仅关系到中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它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以及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农经济问题再次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而从已有的关于小农经济的研究和论述看,如何定义小农经济?小农经济对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否需要对小农经济进行改造?如何改造?这些疑问在学者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本文主要通过对这些争论进行整理综合,以期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小农经济问题奠定理论基础。
一、关于小农经济定义的争论
要研究小农经济问题,就要清楚小农经济的定义。而在对“小农经济”含义的认识上,目前学术界存在很多的分歧。有的学者所说的“小农”只是指自耕农,而不包括依附农和佃农(刘昶,1981);有的学者则把经营地主也包括到“小农(经济)”中去(黄宗智,1986);还有的学者把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类同于现代的“家庭农场”,并对“小农经济”这个概念的科学性提出质疑(赵冈,1994)。
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得到的小农经济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马克思从批判的角度对小农经济进行研究。他认为小农经济是历史上小生产的一种,即农业领域中的小生产。马克思指出:“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累,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可见,马克思强调了小农经济在所有制基础、组织形式、社会分工以及生产规模等方面的特点。这些特点为学者分析小农经济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框架。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也对小农经济一词进行解释。该书指出:“小农是居住在乡村并在土地上工作的人,在经济学里,‘小农’一词有时在较为狭窄的意义上用来指小农民(佃户或小自耕农),而不是农业劳动者或很大的地主。小农经济是这样一种经济,在这种经济里,主要由佃户和小自耕农来耕种”。
以前苏联学者恰亚诺夫为代表的劳动—消费均衡学派认为,小农家庭以满足消费需要为首要生产目的,劳动供给与消费满足之间的均衡是决定其生产投入和运行机制的重要因素。恰亚诺夫认为,在生产力没有发生重大变革的条件下,农民家庭农场长期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西奥多·舒尔茨等经济学家则从经济人假设出发,提出了一种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追逐利润的农民经济模式。他们认为,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农业如同在特定资源和技术下的“资本主义企业”,追求最大利润,对价格反应灵敏,其生产要素的配置行为也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小农经济是“贫穷而有效率”的。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指出,为小农提供现代生产要素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而农民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则完全可以保留下来。
我国学者对小农经济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李根蟠为代表的部分学者认为:“小农经济是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二重性经济。其本质内涵,一是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和消费单位,即把物质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结合在个体家庭之中;二是以直接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为基础,这种小私有制包括对土地、农具、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不同程度的所有权。”’
朱筱新认为:“小农经济,是以家庭或家族为组成单位,在小土地分散式经营中,通过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形成的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和特定的生产与生活格局。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也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它的产生,有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更对中国的社会发展,乃至人们的观念意识及文化传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李伏明认为:“所谓小农,是一个与‘大农’相对的概念,指的是它的生产规模小—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与一个人或组织是否拥有土地及拥有土地的数量无关…这就是说,无论是地主、自耕农还是佃农,只要其生产规模小,以小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即是小农经济。”’
通过对小农经济概念的综述,可以发现:马克思最早提出小农经济的概念,其关注点集中于所有制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问题的探讨,他较为准确的概括出那个历史时期小农经济的特征;恰亚诺夫的理论产生于当时苏联特定的社会环境。他迷恋农庄传统,提出了劳动—消费均衡模式;舒尔茨的理论则建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他在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对小农经济问题进行阐释。恰亚诺夫与舒尔茨的观点虽不相同,但他们从生产动机的视角来分析小农经济的研究思路对后来学者的研究有所启示。李根蟠、朱筱新等学者都强调小农经济的内部结构,反映了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农户家庭经营的二重性特点。李根蟠的概念对小农经济的制度基础也有所涉及。
综合上边的分析,由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情或体制环境、不同的分析视角,对小农经济的定义存在争论是必然的,因此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动态的、比较的分析才能得出合适的小农经济的定义。
二、关于小农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争论
关于小农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争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小农经济阻碍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应该消灭小农经济;
马克思指出:“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高利贷和税收制度必然会到处促使这种所有制没落。资本在土地价格上的支出,势必夺去用于耕种的资本。生产资料无止境地分散,生产者本身无止境地分离。人力发生巨大的浪费。生产条件日趋恶化和生产资料日益昂贵是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规律。对这种生产方式来说,好年成也是一种不幸”。恩格斯也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发展,割断了农业小生产的命脉;这种小生产正在无法挽救地走向灭亡和衰落。资本主义的大生产将把他们那无力的过时的小生产压碎,正如火车把独轮车压碎一样是毫无问题的”。
同时,从西方世界的发展经验来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存在,曾经严重地阻碍着市场的扩张,而没有市场的扩张,西方世界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兴起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同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普遍存在,会使资本主义企业无法雇佣到廉价的劳动力。因此,古典经济学家几乎同声谴责小农经济,要求政府强硬立法或采取其它断然措施消灭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可以说,西方世界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兴起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逐步消灭小农经济的过程。
人们根据西方世界的发展经验,同时也根据马克思等经典作家的说法,认为中国小农经济是阻碍资本主义萌芽和发展的罪魁祸首,或者认为由于小农经济的普遍存在,一方面促成人口不断膨胀,使人口对资源形成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生产技术难以提高,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致使小农的生活水平只能勉强维持生存,因而不可能为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风行一时的“停滞论”、“陷阱论”、“过密化论”等,实际上就是持这一看法的。这类理论认为,由于小农经济的广泛存在,使中国的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缺乏产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基础。
因此,只有消灭小农经济,实行规模经营,社会经济才有可能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这种观念不仅在学术界曾经广为流行,同时也为当时的政治领导人所接受。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小农落后仍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这是对民国时期主流观点的继承,也与当时对经典着作教条式的理解有关。
而程念棋认为在中国历史的各项制度中,小农经济作为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至少已有2000年以上的历史。这种小农经济的特点就是低投人——低产出。小农经济的大量存在,加上城镇农产品市场消费人口过低,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的市场化需求,从而也导致了中国历史上工商业发展空间的狭小,制约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而随着农村人口的迅速增长使中国小农经济的低投入一低产出问题变得更为严重。
长期以来,基于西方世界的发展经验以及建立在这种经验之上的种种经济学理论,人们对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小农经济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和谴责,认为正是小农经济阻碍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使中国不能跻身资本主义,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
2、认为小农经济不仅没有阻碍社会经济的进步,反而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然而在学术探索中,学者们逐步揭示出其中的积极性因素,还观察到在特定环境中它能够适应社会需求,反映最佳的经营规模,带来普遍的繁荣。有学者提出简单从西方世界的发展经验和传统理论中来评判小农经济在中国的历史地位从根本上说是错误的。始于1978年的改革,似乎使中国农业一夜之间从“一大二公”的状态又回到了小农经济的分散经营状态,30年粮食产量的历史性突破创造了“小农的奇迹”。对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对于人民公社体制在经济上的成功、产量上的增长包括人性上的认可,国内外学者、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学者都表示了肯定。
中国并不是西方世界,没有理由预先假定其历史发展经验的普适性。中国的小农并没有阻碍商品市场经济的扩张,他们是推动商品市场经济扩张的强大动力,而不是市场经济扩张的阻力。事实上,充分发挥小农经济的活力,能够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发挥巨大的作用(李伏明,2006)。
关键字:城乡差距农村公共产品收入平衡
【中图分类号】F2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079(2008)10-0202-01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要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结构下的城乡发展格局导致城乡差距逐年扩大,从2000年到2007年城乡收入比为由2.79:1递增到3.33:1。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政府要减小这种差距,只能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入手,公共物品的供给是进行再分配的重要方面。统筹城乡公共物品供给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我国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落后,像农田水利的建设不足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交通运输的不足影响农产品市场化,从而直接影响农民的增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对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农村的社会保障缺乏
社会保障功能是政府的主要功能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只有城镇居民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农民一直未被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导致农民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低下,素质提高缓慢。
(三)农村教育、科技投入不足
农村科技工作与教育服务供给情况与市场经济的公平性不一致。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每个市场参与者应被提供同样的制度、规则和平等的机会。农村和城市一样纳入市场经济体制,城乡居民享受同样的科研、教育资源和环境。[1](P82)
(四)信息类公共产品的缺乏
农村信息网络的建设落后,使农村地区的信息闭塞。在科技高速发展的社会,信息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信息就是资源,尤其是对农产品这类实时类产品来说,流通的信息资源直接影响到它在市场上的价格。现代化的农村需要完备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信息以便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销售方案,使农产品能够经过科学的调整与市场的需求相一致。[2](P83)
(五)农村文化健身娱乐类公共产品不健全
良好的乡村文化不但能美化乡村环境,而且能丰富农民的生活,加强村风建设,陶冶情操,提高农民自身素质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
(一)政府是农村公共物品的单一供给主体
一直以来,政府都垄断着公共物品的供给,市场作用微乎其微。政府的垄断使得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极低,不仅供给不足、结构不合理,品种单一,而且质量低下、价格昂贵,农民可选择的机会小,农民成为公共物品的被动接受者。[3](P187)
(二)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外筹资机制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筹资方式单一,主要通过制度外的财政投资。这种制度外筹资方式是指没有纳入正规的财政体制范围内的公共物品筹集资金方式。
(三)农村公共产品的供需结构失衡
我国现行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实行的是自上而下公共产品决策机制,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需求不相适应,结构失调,主要表现在:一是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投资建设快,而许多见效慢、期限长、具有战略性的项目得不到供给。二是热衷于投资新建公共项目,而不愿投资维修存量公共项目。三是有形公共产品建设得快,而像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等无形公共产品却不愿提供或提供得很少。[4](P16)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监督管理体制缺失
传统的公共产品提供理论中,政府是唯一的供给主体,农民作为农村公共产品受益的主体被排斥在决策和管理体制之外,无法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监督和管理。[5](P79)
三、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对策
(一)平衡城乡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总量的供给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导致了城乡差距,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低廉的基础教育、发达的交通、优越的市政设施、整洁的环境及全面的社会保障,而农村则实行以农民为主的自己自足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所以要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从体制上强调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性。
(二)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沟通渠道,实现有效的供给
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两个现象,一是由上级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农民的真正需求不对称,政府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中瞄准的目标不是农民的需求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是为了个人的绩效而建造的形象工程。二是农民由于受教育程度有限和对自身需求的公共产品不明确,公共产品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效用不大,不具有可持续发展性。
(三)实现多元化的供给方式
农村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要通过多种途径,建立多元的供给主体。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由人治向法制的转变
农村公共产品的良性运行及有效供给需要一个健全完善的市场环境。
(五)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
在农村的政府资金投入中,必须强化财政支农全程中的监督和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7](P185)
(六)建立科学的公共产品供给绩效评价体系
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要求公务员在提供公共产品,进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服务的理念,因此我国要建立以公民评价政府的方式的公共产品绩效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2]陈会玲.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对策[J].武汉工学院学报,2006,12。25卷(40).
[3][7]周连第,陈俊红,毛世平,等.农村公共产品:政府投资优化配置[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自上而下转移支付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在农村地区内私人不愿意提供的、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社会产品,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主干网络、基础教育、农村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不可分割性特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仅满足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物质和精神需要,而且对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和推动国家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城乡差距也越来越大,相比城镇公共产品供给,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还比较短缺,因此如何满足农村公共产品需要以及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演变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经历了合作化时期、时期、家庭承包制实施至农业税取消前、后农业税时期四个时期。
(一)农业合作化时期和时期(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实施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其主要目的是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种组织形式,从组织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发展到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我国出现了初步的农村公共产品制度。1958年,我国实施农业化运动,进一步强化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制度拥有对人、财、物的绝对控制权,采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提供农村公共产品,保证了农村公共产品的基本供给。
这一时期,农村公共产品建设取得很大成就,主要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主干网络、低水平的社会保障等方面。总结这一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特点,主要有:一是供给主体主要是集体组织,合作社和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提供者;二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来源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国家财政为辅,主要依赖政府动员组织大量劳动力来完成农村公共产品建设,如表1所示;三是农村公共产品决策主要是自上而下,政府及集体组织是唯一的决策主体。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实施至农业税取消前(1978-2005年)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此同时,乡镇政府也在废除政社合一制度基础上成立,拥有一定的财政权力,成为基层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导者。
乡镇政府的职责几乎涵盖了农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央政府下放了事权,但没有下放财权,上级政府转移支付不足,导致乡(镇)财政紧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来源一方面以货币形式体现,包括乡镇企业上缴利润和管理费、三提五统,各种集资捐赠收入等,另一方面是农民提供的劳动。这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特征主要是:一是供给主体主要是乡镇政府,采用自上而下的决策程序;二是农民税费负担由以前的隐性变成显性;三是乡镇政府财力有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相对农业的高速增长来说是滞后的,主要因为改革后国家对农村基本建设的投资减少,而政府投资的减少并没有由私人投资来完全弥补(张军,2006)。
(三)后农业税时期(2006年至今)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废除《农业税条例》,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取消了“三提五统”和各种集资摊派费,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农业税的取消对不同的乡镇政府影响不同,但总体上是减少了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后农业税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有限,乡镇政府财政紧张,因此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也相应减少,甚至根本不提供农村公共产品,而“一事一议”制度也仅满足小额费用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议而不决,强制实施,数额偏小等。这个时期的公共产品供给特征主要有:一是资金渠道主要是转移支付和小额公共产品的“一事一议”;二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三是决策程序还是以自上而下为主。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也有很大改善,但总体上还存在供给不足问题,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比例没有随着经济发展而得到长足提高,如图1和图2所示。
财政支持不足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也不足。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所占比例不足47%,灌排设施老化失修,工程不配套,灌溉水有效利用率仍不高。到2010年底,全国仍有1200个乡镇、12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水泥)路,其中90%集中在西部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部分地区农网改造面偏低,如四川和青海的低压地网改造率不足65%。目前全国仍有约500万无电人口,主要集中在内蒙古、四川、云南、、青海和新疆等省区。农村公共卫生条件也发展不快,不能很好满足农村地区需要,如表2所示。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单一化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公共产品供给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方面都得到长足发展,但已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发展远远跟不上城市公共产品供给。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当前的供给方式主要有:政府直接供给;农村集体组织供给;投资者自愿供给。由于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仍然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决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仍然是政府主导。农村地区人员也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政府提供的,对于小型公共产品供给是村集体组织,村民出力出资自行提供,而对于大型公共产品,他们大部分选择等、靠、要。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的主要表现在供给过剩和供给不足,部分农民不急需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剩,而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相对不够。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等公共产品提供相对不够,而对于那些投资见效快,政绩比较明显的公共产品投资相对过剩。由于非生产性公共产品较生产性公共产品而言有着较强的激励,所以能在短期内见效的,这些公共设施的利用效率极为低下,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加重了农民负担(刘华安,2009)。现阶段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是根据农村地区的真正需求来决定的,而是根据地方决策者的政绩和效益的需求来决定的(陶勇,2001)。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成本高且效率不高
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透明,有些公共资源被挥霍、挪用,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成本高。另一方面,农村公共资源使用过程中,往往缺乏监督,公共资源没有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脱离了成本收益原则,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对农村公共资源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缺乏严格的规范监管,资金经常被挪用;二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价格往往高于市场价格,成本不透明;三是决策程序不透明,受到主要决策者的影响。
(五)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地区结构差异很大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不同地区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很大差距,造成地区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公平。刘新林,唐云峰(2009)通过调查发现基础设施公共类产品,东西部的差距主要在质量方面,但东西部的教学办学条件、水利设施、卫生院设施、信息、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很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也显示,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很大差距,如交通设施、卫生条件等,如表3、表4所示。
完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对策
(一)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支持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支出的涉农支出比例不够,严重影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财政收入也持续增长,因此必须加大对农村医疗、教育,社会保障投入,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道路等建设,增加农村信息和科技水平投入,提供农村劳动生产率。因此,从中央来看,要尽快建立与财力增长相适应的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正常增长机制,并把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积极加大“三农”投入,在本级财政支出中安排更多资金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
(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决策程序,仍然是政府控制公共资源的使用和分配,这种机制不利于信息的沟通,因此需要完善这种机制。随着国家农村政策的改变和农村经济发展,这种自上而下的决策程序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得有限的农村公共资源配置不当,因此需要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逐渐调整自上而下的决策程序,引入自下而上的决策程序,更多地考虑大多数基层农村公共产品需要,有助于信息的沟通,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有助于建立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使得基层需求更好地传达到决策主体。
(三)鼓励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多元化
我国是一个大国,农村地域占据非常大比例,因此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规模也非常大,仅仅依靠国家的财政投入不能完全满足需要,因此需要调整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单一机制,建立多元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机制,拓展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对于纯公共产品,坚持以政府供给为主。除了政府提供外,还应该拓展其它渠道:
一是公共品自愿供给,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批大企业和先富裕者,因此政府可以以税收优惠来激励公民个人、单位,以自愿为基础,以社会捐赠或公益等形式无偿或部分无偿地筹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用于教育、体育、济贫等公益用途,并接受公众监督的一种机制。
二是对于小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鼓励当地居民自己提供,按照林达尔均衡理论,当需要公共产品的人数有限而消费效用能够识别时,这些小型农村公共产品完全可以由当地居民自己提供,而政府应加以鼓励和配合。
三是对于那些少数人需求的农村公共产品,可以采用俱乐部公共产品提供,建立俱乐部,由那些有需求的人建立俱乐部。
四是对于那些准农村公共产品可以由市场来提供,按照市场原则来经营,比如洪必刚(2009)探讨了BOT模式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使用,充分发挥民营BOT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强大作用。
五是加强非盈利机构的作用,可以鼓励他们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
(四)加大对中西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力度并逐步消除地区不公平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些地区的县和乡镇两级政府由于财政有限,很难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形成不公平现状,因此需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投入,缩小地区差距,主要可以采用两种途径:一是加大国家对中西部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扩大对这些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财政支出,重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同时也要防止转移支付资金别挪用其他用途;二是国家采用措施引导这些地区经济增长,只有经济增长,才能真正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五)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及财务监督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往往出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金成本高,而且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也往往出现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公共产品决策监督出现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监督:一是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监管,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立法,明确监管主体、职责范围,反馈机制和处理程序;二是鼓励基层农民参与,在决策过程中引入农民意志,防止有限公共资源浪费,提高农民公民意识,积极监督公共产品资金使用和资源配置方向;三是鼓励媒体积极参与监管;四是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和财务透明度,定期公布公共产品进展及资金使用方向。
参考文献
1.张军.改革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变迁[J].经济研究参考,1996(11)
2.叶兴庆.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J].经济研究,1997(6)
3.陶勇.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的思路[J].经济纵横,2001(11)
4.李文.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7)
5.王国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收入问题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1)
6.王磊,宋英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关联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3)
7.王俊霞,王静.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实证性检验[J].当代经济科学,2008(2)
8.刘华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实困境与机制创新[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3)
9.洪必刚.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民营BOT供给模式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9(3)
10.赵明岚.新农村建设中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纵横,2009(4)
11.刘新林,唐云峰.东西部农村公共产品供求的比较研究-以上海和云南为代表的农户调查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9(9)
1.农村公共保障不足限制了农民积极性发挥。相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于城市投入了更多的投资,而且一度以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的剪刀差价格,转移农民创造的价值,推动工业经济发展,使得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缺乏,进而导致了农村商品经济和工业经济的发展差距,公共物品的不足还体现在对农民培训、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多个方面。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
2.农民自利空间在缩小。农民的土地在被工业化剥夺,农民拥有的土地已经无法让他们展示自己的积极性。
3.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的发展空间。如果农民没有农村空间,那么就必须要向城市空间拓展,而向城市拓展中,城市并没有给农民提供足够的空间发展,一是户籍制度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成本;二是城市中各种机构收费严重束缚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步伐;三是很多中小企业得不到发展,而农民不可能直接到微软这样企业工作,必须以服务行业、中小企业就业为主。
4.农业对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投资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是受到资金的限制,另一方面投资动力相对缺乏、缺乏优越的投资“技术”,投资引诱也严重不足。过度安逸的农村生活使得农民缺乏生存和竞争的压力,从而导致其抗风险能力不高,因此农民通过投资来进行改善生活和生产条件的动力相对缺乏。
5.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现今在我国,还存在着相当大比例的薄弱村集体经济,相对落后的农业基础设施,这些不足严重阻碍了高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农村基础设施的滞后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由于集体经济薄弱,使党支部缺乏履行领导职能,缺少为群众提供多种服务的能力,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得不到更好地服务,因此他们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就很难得到有效的发挥,给社会带来了很多不安定因素,从而导致农村经济不能持续、稳定、全面发展。
6.农产品质量跟不上,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产品供给出现了结构性、地区性和阶段性的过剩。我国农产品产量增长趋势过快,但是由于农业科技发展滞后,人均资源匮乏,导致产品质量没有跟上,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导致大量产品处于积压状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产品的质量提高迫在眉睫,但我国对农业的科技投资存在着严重不足,导致农业技术进步受阻,从而影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7.科技因素:农业技术创新是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产品优质化发展的动力。农业科技含量很低是我国的现状,农产品质量不高使我国农业与其它产业之间与世界农业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缺乏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对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具有很大的影响。重要问题之一是提高农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大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中农业科技体系存在着许多制约的因素。在目前农业科技的现状中,产中环节(特别是种植业)的重点依然是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分配,基本忽视了产前、产后等环节,因此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受到了明显妨碍。农业科技体系中按行政区划配置资源制约了农村结构区域化发展,目前改变区域结构雷同问题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要逐步形成区域分工合理,更大更好地发挥优势。但是,我国现有的农业科技体系总体上仍然呈现政府主体型格局,难以有效地支撑区域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农业经济存在着资源消耗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较低等现状。在欧美的西方发达国家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为70%左右,在中国,这一比重仅仅达到30%左右。由此看来,我国农业经济当前还处于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过渡阶段,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还存在很大不足。
(一)农村经济发展依赖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推动
农村区域经济是按照特定自然地域、经济情况、社会发展需要而形成的特定区域农村经济整体,经济区域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区域产业化等作为发展目标的。农村区域经济的产业化依赖于农村产业企业的支持和充分的资金供给。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为企业融资、吸纳农村剩余资金和促进资金的循环创造了条件,否则就会出现企业融资贷款困难,优势产业发展不起来,难以引导和促进当地农户有计划有规律的生产。区域内的农业产业多、小、杂、全,农户自给自足的多品种,多样化生产,不能使有限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金融市场不完善导致农村企业发展受到阻碍,农业的产业优势发展不起来,区域经济没有支柱产业的支撑,农村的现状更加难以改变。因此金融市场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支持和被支持的关系,更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能快速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能拓宽农民投资渠道,有效吸收农村剩余资金,促进区域经济的活跃
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市场发展不平衡,金融结构不合理,直接融资比例过低;金融产品种类与层次还不够丰富,风险定价等市场功能有待增强,大部分农户的投资渠道单一,储蓄仍是理财首选,股票、证券投资占比不足5%,导致资金外流严重,企业融资困难,难以解决劳动力等问题,农民只有到外地寻求就业,农村的经济发展缺乏推动力,农村农户缺乏收入来源,农村吸收剩余资金的能力有限。劳动力和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通过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帮助农村广大中小企业融资,推动农村企业的发展,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防止农村资金沉淀、逆流,才能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满足多层次农村经济主体资金的需求
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不平衡性和层次性,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农业生产规模和组织形式都不尽相同,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下,金融工具与金融组织种类越丰富,金融活动对需求信息的收集、反馈和动态调整就越迅速,对经济的渗透力和促进作用就越强。因此,多样化的农村金融结构比单一形式的金融结构更能够满足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以某县级市为例,目前存在三种层次的经济主体:一是已经部分形成规模化经营的产业化农业组织,基本实现“基地+农户”的增长模式;二是部分仍处于贫困边缘,有待政策扶植的农户;三是以上两者之间大量存在的从事小规模农业生产的农户,该层次的农户处于从小农经济向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动态演进过程之中。对于这三种不同层次的农村资金需求主体,应该以不同的金融结构来满足。
(四)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能有效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
据对某市10家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构成调查显示,当前农村中小企业自有资金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企业成立之初的25%上升至29%,而金融机构贷款逐渐萎缩,由20%下降至17%。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对资金的需求增加,但银行提供的贷款却没有按比例增长,中小企业融资难局面一直难以改善。而与此同时,民间借贷存在明显的上升趋势,已由12.9%迅速增长到22.4%,利率由6%增长到20%,如果得不到很好控制,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情况还会以此方向变化。据部分企业主介绍,银行贷款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不得不采取民间借贷等措施,来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民间信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服务不足,对农村金融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但是民间信贷风险性大,无法律保障,有可能干扰农村的正常金融秩序,引发民事纠纷,产生金融诈骗等危害整个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因此,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势在必行。
二、影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深层次因素
(一)制度瓶颈
1.金融体制不完善,尚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明显存在着组织机构单调,服务功能不全等问题。一是基层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了信贷管理体制,上收了贷款审批权,减少了基层支行的授信额度;并普遍实行经营战略转移,信贷投放向中心城市、优质客户集中。在这种经营战略主导下,银行贷款投放集中于少数重点企业,而对乡镇工业、特色农业生产及农业深加工等企业发放的贷款却寥寥无几,支农作用日益削弱。二是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在支持农业产业化、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诸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方面政策性效能受到制约。三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中存在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自身包袱沉重,经营困难,结算功能不全,信用工具欠缺等。四是农村经济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健全,农业保险服务缺位,不能有效为农村经济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农业和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缺位。一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受到诸多政策法规约束,抵押融资受到较大限制。二是抵押物难选择,农业贷款扶持的农业、林业等产业,其资产多为农产品、林业资源,若作为贷款抵押物其自然风险很大。三是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目前,部分县域信用担保机构尚未建立,农村地区的小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难以获得融资担保。
3.民间金融缺乏规范的市场运行规则
民间金融在满足农村市场资金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民间信贷组织尚未被“正名”,新兴民间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监管办法久未出台,民间借贷活动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其拾遗补缺的作用难以发挥。
4.农业保险缺少政策扶植。农业生产最容易遭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由于农业保险风险高,赔付率大,保险公司开办此类业务积极性不高,造成农业保险供给不足,需要农业保险的农户无处投保。
(二)资金供需瓶颈
金融资源外流严重,资金短缺。县域资金外流严重影响了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阻滞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只吸收农村存款,大力压缩农业贷款,甚至只存不贷,使农业资金向其他行业转移。邮政储蓄利用政策和网点优势,吸收了大量农村资金,这部分资金在成为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后,有一部分通过支农再贷款形式返还到农业领域,但绝大部分游离于农业之外,
(三)效率瓶颈
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作用减弱。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主要集中投放于大城市、大企业、重点项目,并且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严密的放贷手续。同时,有些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在县域经济实施了分支机构的市场退出,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网点大幅减少,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此外,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实行比较集中的管理模式,对基层很少或根本不予授权授信,保留下来的机构网点所吸纳的资金大部分或全部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机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严重失衡,导致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乏力,导致县域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的根本原因。
三、相关建议
(一)合理布局,完善农村金融体制。在当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既要尊重历史,又要放眼未来,要从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出发,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发展各类金融市场”的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适度竞争、共同发展的思路,去谋划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科学有效地整合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形成政策性、商业性、互三种金融主体并存的多元化经营局面,且保持适度的竞争,增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多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避免县域金融市场经营主体趋于单一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农村资金市场的资金供给与需求趋于均衡,从而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机构调整不能搞“一刀切”。为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在信贷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对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过程中,应从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和保持适度竞争的角度考虑,兼顾地区间经济发展的现状,由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深入细致的市场调研,统一规划机构撤并方案,科学有效地整合县级金融市场资源,保留1-2家县级商业银行及适当的经营网点,并赋予一定的贷款权限,以缓和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
(三)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推动农村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农村金融市场要完善,需要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农村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对优势产业企业的有力支持。通过开展存贷、担保、保险、期货等多种金融业务,刺激区域内的金融市场;提升区域产业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减小和分散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改变产业企业融资,贷款难的情况,只有建立起了农村金融市场,实现了区域经济,农业才会有一个新的面貌。要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吸引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防止农村资金逆流、滞留、回流,实现农村资金区域内的良性循环。
1.鼓励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从资金上支持区域优势产业,改变农村生产的“小、散、全、杂”的布局,专业化生产、经营,把小区域各产业的生产要素配置到优势产业上,打造区域特色。农民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不利于市场的发展,生产资料的过度分散也导致了生产力的下降,要通过专业生产和资金上的重点扶持改变这一状况,克服生产要素的过度分散,使生产资料(特别是资金)转移到优势产业上来,实现产业的规模化,增强产业的整体实力,这样,区域的特色才会体现出来。
2.以优势产业为载体,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促进强化产业优势,完善产业的相关服务,以优势产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政府要立足于支持优势产业的角度,吸引各种资金流向优势产业,鼓励广大中小企业经营优势产业,打开优势产业的销售市场,提升优势产业的社会效应,农业保险和企业担保贷款是建立农村金融市场的一个突破口,农业保险等一系列相关金融服务要抓住机会,保证优势产业取得足够融资,对优势产业进行金融支持,同时,以此为机会活跃金融市场。
3.发挥区域优势产业的整体效应,实现优势产业规模化。区域经济的产业化,有效降低了行业风险和企业风险,因此为之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和其他金融服务风险也会大大减小,金融市场便有可能得到发展和完善。要鼓励银行增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扩展其业务范围和领域。政府应鼓励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展开多种金融服务,创造一个活跃的竞争的氛围,改变金融市场的疲软状态。在一个完善的竞争性的金融市场的条件下,实现了资金地高速循环,推动经济地发展。同时,政府应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诸如交通通讯等公共事业,为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作补充,实现地区经济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三农”;信用担保;农村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为了改善河北省承德市贫困农村地区“贷款难”与“难贷款”的状况,本文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设计调查问卷,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于2009年11月开始进行调查。本次调查问卷内容涉及贫困农村地区农民及农村金融的基本现状,调查范围涵盖承德市七个部级、省级贫困县(丰宁、围场、承德、隆化、平泉、滦平、宽城),共发出问卷300份,收回问卷287份。
一、承德市贫困地区信贷需求状况
(一)贫困地区的“三农”现状。承德市贫困农村地区人均年纯收入较低,54.5%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2,000元,另外还有很大比例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达到23.6%。其收入来源以农业收入(36.4%)和打工收入(50.9%)为主。大多农业自然条件很差,大部分是山区,耕地少,投入多、产出少,周期长。其中,农业生产仍然以手工劳作为主,思想观念仍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范畴,越是贫困地区越是如此。而承德市贫困农村地区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较少,造成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严重。这样,在承德市就形成了现代工业与落后农业并存的局面,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农民在消费方面主要侧重于基本的生活消费,消费集中在衣食住行。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较大,占生活消费支出的50%以上。这种消费比例特征预示农民生活消费支出费用有一半是停留在解决温饱问题上,离小康水平基础性消费还有一定的距离。子女的教育费用在农户眼中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很多辛勤劳作的农民用大半辈子的积蓄来供子女上学,但是部分农户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无法满足高等教育支出。此外,“看病贵”的问题也依然困扰着农民们。虽然现今农村中正在普及农村医疗合作社,为农民就医治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对于本身经济基础底子薄的农民来说,一旦家里有人生大病,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社会问题比较突出。
(二)信贷市场结构调查。首先,当地农户面临的普遍问题就是贫困问题,收支平衡且略有节余的家庭所占比例很低,近50%的家庭没有结余,而且78%的家庭有债务;其次,农户贷款用途主要与家庭种植、养殖相关,有相当的部分还用于子女教育、盖房和治病,用于经商的比例最低;再次,农户贷款数额较低,多为3,000元以下,其中,又有超过1/3的家庭贷款数额在1,000元以下。农户金融需求的生存需求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户的借款行为。生存需求特征,使得农户一些情况下的金融需求无法与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对接,比如用于子女教育、盖房和治病的非生产性资金需求显然并不在正规金融服务的范围内。而3,000元以下,甚至1,000元以下的资金需求数额,显然也很难满足正规金融机构的成本收益法则。诸如此类的原因,导致农户的借款来源呈现出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并存的格局(金融机构贷款,占比33.1%,亲戚朋友的资助,占比29.3%),可见,农贷市场的分割性特征是客观存在的。
(三)制约农民致富的因素。承德市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影响农村经济及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因素很多,如图1所示。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除了农村政策这一宏观因素以外,广大农民普遍认为缺少资金(58.2%)是影响农民致富的主要原因。因此,要解决贫困地区的“三农”问题,除了政府部门不断调整农村政策外,根本的还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而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三农”的“缺血”问题。(图1)
二、农村金融机构
承德市贫困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种类较少,就金融发展的地域结构看,承德市贫困农村地区的农村金融存在较明显的被抑制现象。
(一)农信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被看成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农村资金流动的垄断者和投融资活动的主渠道,这在承德市贫困农村地区也不例外,遍布广大农村地区,但农信社的支农功能总体还比较弱。问卷调查数据表明,大多数农民对信用社的金融服务不满意,主要表现在:第一,农信社缺乏合作性质。随着金融制度的改革,合作社的互助共济性正在淡化,“官办”色彩浓厚,农民缺乏入社的积极性;第二,农信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资本充足比率低,经济规模小,不良资产比率高,员工素质较差,管理水平低;第三,信用社为农村社员服务的范围非常有限。经营的自负盈亏、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商业倾向,使得资金向收益相对高的城镇或非农部门流动。而对于效益低、风险高的农业贷款发放上则慎之又慎,经常出现“嫌贫爱富”现象。
(二)邮政储蓄。调查数据表明,个别乡镇有邮政储蓄机构(40.7%)。邮政储蓄具有点多面广、贴近农村的天然优势,但是邮政储蓄目前提供的金融服务水平较低,并存在制度缺陷,表现在:第一,在业务上它只吸收存款,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第二,各地只存不贷的邮政储蓄机构被人们称为“资金漏斗”。邮政储蓄机构将农村仅有的资金“倒流”城市,使本来就紧张的农村金融供给市场更加恶化。
(三)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在贫困农村地区几乎是零,尤其是中国农业银行,金融改革以来,中国农业银行出于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考虑,大量撤并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向城市收缩并上收贷款权限,使其基层机构沦为“吸存机器”。这与它的不放弃农村,但不局限于农村的市场定位是不相符的。
(四)其他。其他的金融机构,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在这些地区一并找不到。
三、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
(一)供求机制的矛盾。承德市贫困农村地区的资金需求特点与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机制存在矛盾。贫困农村地区农户融资用途主要为子女教育(35.5%)和生产经营需求(37.5%),其次为改善住房条件以及治病用款。所需资金规模较小,据调查资料表明在农户经常性的金融需求中0.5万元~1万元的占40.1%,而1万元~3万元的占46.4%,3万元以上的仅占10%左右。大量的小额融资需求构成农村融资现实需求的主体,农户融资客观上要求融资过程简单、灵活、方便和快捷。这与有盈利预期、讲求信誉、资产抵押的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存在矛盾。因此,农民的融资渠道选择主要是民间融资(57.4%),信用社融资只占11.1%。
(二)贷款利率上浮幅度高与“三农”经济弱质低效的矛盾。如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5.58%,农村信用社按最大上浮系数为基准利率的2.3倍标准执行达12.84%。这种贷款的高利率与“三农”的弱质低效反差极大,农民不仅得不到实惠,反而加重了负担。
(三)贫困农村地区的资金需求满足率低。根据调查资料显示,在贫困农村地区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占当地总户数比重平均为15%左右。而有贷款需求的农户约占90%,这90%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中,实际向金融机构申请过贷款的比例约为30%,农民贷款满足率为50%左右,在贷款量上的满足率仅为20%~30%,大多数农户资金需求通过民间借贷解决。主要原因是,贷款需求者认为向银行贷款难,表现在:有47.4%的农民认为信用社贷款利率高,有48.1%的农民认为信用社借款手续麻烦,有48.9%的农民认为信用社借款担保难,有55.6%的农民认为额度小。
(四)贷款审批手续繁琐、时间长与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的矛盾。目前,由于各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上收,信贷门槛设置过高,大额贷款发放难,即使贷款能够到位,也经常出现贷款不及时,给农村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信贷资金安全性强与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弱的矛盾。各金融机构从信贷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出发,自然不愿意将贷款投入到抗风险能力弱的农业生产中,许多农户也正因为考虑到自然条件的不确定性而不敢冒险投入,造成了农村信贷供给和需求均不足。
通过上述矛盾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承德市贫困地区信贷市场表现出来以下特征:第一层是农村经济弱质低效、分散闭塞的特征,它是农村经济中最基本的决定力量;第二层是农村信贷供给,它基于农村经济的特征,从而也就决定了它的主体结构和政策取向,正是由于农村信贷供给是基于农村经济特征而不是基于农村信贷需求,从而产生了诸多难以调解的矛盾;第三层是农村信贷需求,它基于农村信贷供给,供给什么就只能需求什么,正是由于这种需求是基于供给而不是基于农村经济发展,从而产生供给抑制型供需缺口和非均衡就是必然的。
四、思考和启示
(一)设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国内学者在结合中国宏观经济环境的基础上,对经济和金融之间的关系看法很多,典型的观点认为:当经济和金融的发展水平都处于较低层次时,金融活动将局限在较小的范围,金融功能也仅限于“信用中介”,因而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正面效应极为有限,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一种负相关的关系,即不但不会促进经济增长,反而有可能形成金融制约,并造成经济衰退。将这些理论和观点结合河北省承德市贫困农村地区的“三农”现状,我们不难发现,由于产业弱质性明显,农业项目收益难以成为担保品,现有实际财产较少,即使有担保品,也存在担保手续的法律及相关服务不健全的问题,使得承德市贫困农村地区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农民贷款难、金融机构难贷款”同时并存,贫困农村地区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被抑制现象。因此,本人认为解决承德市贫困农村地区“三农”问题的当务之急是设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构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在农村正规金融组织和农户之间搭起一座桥梁,这样既可解决农户资金的不足,又可有效地分散农村金融组织的信贷风险,还可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非法民间借贷的发展势头。
(二)组建适应农村不同层次信贷需求的新型信贷供给机构
1、建立农村政策性政府委托信贷机构。为满足农村救、生存性信贷需求应建立农村政策性的政府委托信贷机构。这种机构接受政府的委托,对特定的对象发放无息贷款,主要是支持灾后的农户、农村企业进行灾后自救,支持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且应是中央政府提供一部分,各地方省、市、县政府配套提供,还可以接受社会捐赠和赞助。
2、组建专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小型社区银行,效仿孟加拉国的贫民银行,专门为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3、组建地方农村商业银行。从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商业性、发展性信贷需求特点来看,组建具有地域优势、低交易成本优势、市场效率优势、信息优势和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的中小型农村商业银行是具有制度适应效率的。
(作者单位:1.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河北金融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周立,王子明.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1978-2000.2002.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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