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务工作汇报范例(3篇)
时间:2024-06-27
时间:2024-06-27
一、切实做好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玉米良种补贴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补贴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的关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核定任务圆满完成。
年,玉米良种补贴实行种植面积全覆盖,补贴标准每亩10元。
(一)核定范围和程序。核定范围是前出苗的玉米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核定程序按农户自报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汇总上报,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公示、确定、上报,县汇总上报四个环节。重点做好农民自报面积阶段的工作,严禁村委会和他人代为上报,严禁合并户头上报。
(二)实行张榜公示。严格实行村委会和乡镇(街道)两级公示制度。坚持村级到户清册一式两份,分别用于村委会公示和上报乡镇(街道),其中上报乡镇(街道)的到户清册应有农民签名并按手印;乡镇(街道)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用于乡镇(街道)公示和县农业局备案。凡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要重新复核。乡镇(街道)要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上报县农业局备案。
(三)明确核定时限。前完成农户自报,前村委会核实、公示、复核汇总上报乡镇(街道);前乡镇(街道)完成汇总、微机录入工作;前各乡镇(街道)将玉米种植面积以政府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其中到户清册、影像资料和电子档案还要同时上报县农业局备案。
(四)健全核定档案。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街道)有汇总表,村有到户清册”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玉米良种补贴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明细档案。
(五)做好国营农场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国有农场玉米种植面积由农场职工自行申报,农场组织公示确认、汇总,上报县农业局。
(六)核定各乡镇(街道)玉米面积。各乡镇(街道)依据附表1的计划面积参考执行,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
二、全面做好小麦良种补贴工作
年国家安排我县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面积91万亩,每亩补贴标准10元。
(一)供种企业及补贴品种、价格。
1、供种企业:由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确定供种企业。供种企业确定为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东方种业有限公司。
2、补贴品种:济麦22、良星99、郯麦98和良星66。
3、基准播量: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基准供种量为机械包衣种子7.5公斤/亩。
4、供种价格:省政府统一采购价格为每公斤3.86元,财政补贴每公斤1.34元,农户交纳购种差价款每公斤2.52元。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以上全省统一政府采购价格,坚决杜绝任何加价行为。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项目实施程序。到户供种清册由购种农户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村级填写汇总购种表,公示后报乡镇;乡镇(街道)做好村级汇总、微机录入、张榜公示、影像资料等工作,于前,将本乡镇(街道)供种分解表(村庄、品种、数量)、供种清册、电子档案、影像资料、购种差价款报县农业局,经审核无误后,由供种企业送种到村。
2、严格落实补贴计划。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粮食直补面积对补贴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及早细化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乡镇(街道)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市场需求,通过宣传发动,引导农民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确保小麦种植品种、种植面积集中连片,努力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以村为单位整建制实施,最大可能地发挥规模效益。各乡镇(街道)小麦良种补贴品种数量见附表2。
3、分级建立供种档案。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街道)有分解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卡”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推广明细档案。档案建立要到村、到户。乡镇(街道)任务分解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街道)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管。村级供种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财政报帐,并在良种供应时由购种农民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手印,确保良种和国家补贴同时落实到农民手中。
4、保证供种质量和时效。两供种企业要按照供种合同的要求,依据事先登记的分解表和供种清册,于前保质、保量供种到村、到户,确保不误农时。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过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一)明确责任。要逐级落实责任制。玉米面积核定和小麦良种补贴工作主要由乡、村两级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是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村级的组织和领导,将基础工作做好、做实。县农业局、财政局要按照分配的计划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作好部署,落实责任,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手段,做好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切实做到农民增产增收。
关键词:乡镇财政;银行承兑汇票;核算管理
一、乡镇财政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背景
1.资金短缺被动接收。乡镇基层政府肩负着维护稳定、发展经济的重任,然而,乡镇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上级财政仅负担了部分支出事项,资金不足需要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主要来源是乡镇企业的利润上缴、股金分红、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上述单位在货币资金不足时,经常会将银行承兑汇票上缴至乡镇财政,乡镇财政迫于资金压力和债务因素无奈被动接收。2.需求市场客观存在。银行承兑汇票与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相比,存在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使用范围小等缺点,所以多数单位不愿接收。但实际工作中反而有少数单位愿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而不愿意接收存款,原因是:尽管国家明令禁止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借用资质,但实际上乡镇工程建设项目中借用资质的情况客观存在。结算时,工程款以银行存款方式转至中标单位账户后,实际施工单位还需要经资质出借单位审批后才能转出,周期较长,也增加了财务成本,而资质出借单位本身不愿接收银行承兑汇票,加上疏于管理造成施工单位为逃避监管而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等债务。另外,因资质出借单位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关系等面临民事诉讼、账户封存、资金冻结的情况,造成借用资质单位财务风险,影响正常资金往来,导致作为乡镇政府的工程建设项目债权人反而会选择以银行承兑汇票来规避财务风险。
二、乡镇财政银行承兑汇票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收支环节。乡镇财政在有关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支账务处理时,财务会计是以汇票复印件做为附件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的,未对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做详细记载,也没有专设辅助台账和备查簿进行登记,应收票据作为资产类账户的一级会计科目,因业务较少而未设置明细账户,从账面上无法全面直观地反映单位承兑汇票的详细信息。2.持有环节。乡镇财政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占比极少,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在汇票承兑期限内缺乏有效监管,给汇票保管人员以可乘之机,私自出借、违规担保或者将快到期的承兑汇票倒换成期限较长的汇票,谋取私利,诱发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3.背书环节。乡镇财政所在承兑期限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向收款人支付款项时,需要对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在这个环节由于银行要求较高,通常会由于盖章不规范、印章不清晰、被背书人名字处登记与印章不一致等原因,需要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手续烦琐。在这个环节通常会采用两种办法:一是干脆不做背书签章;二是只做签章,但被背书人处不填写对方单位名称。这就会出现背书不连续的情况,无法全面清晰地反映汇票的运行轨迹;有的非正规单位甚至不做账务处理,仅仅以手递手的方式抵减债权债务,增加了财务风险。4.交换环节。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固定,往往与发生的业务往来款项金额不相等,若用大的票面金额支付小的款项,需要接收单位找补现金或银行存款,肯定行不通。这就需要将票面金额大的汇票找别的单位兑换成便于支付的小面额汇票。由于汇票期限不相同,而乡镇财政又不能精确计算汇票因时间的差异存在的利息差额,往往是以票面金额兑换等额的汇票,这势必会造成兑换其中一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同时也会给经办人员造成可利用的漏洞,有可能私吞利息差额,增加了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5.贴现环节。贴现银行要求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申请人,提供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真实合法商品交易关系的证明材料。而乡镇财政显然不符合上述要求,在急需资金时无奈只有违规选择民间贴现以解燃眉之急,而民间贴现既不规范利率又高于银行正常贴现利率,增加了财务成本,利息支出也无法做账务处理。6.承兑环节。乡镇财政对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将汇票通过邮寄向付款行提示付款,通常会出现经手单位背书元素不全,需逐级向前追索经手单位出具证明或加盖公章、规范填写单位名称等。有时也会出现因为财务人员疏忽超过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的情况,这时付款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需要做出说明,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农民种植小麦、玉米、水稻、花生和棉花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良种推广步伐,推动粮食生产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促进全县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任务目标
一是完成77.29万亩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任务,每亩用种量为15斤,统一供应优质小麦良种1159.35万斤。二是完成8个项目乡镇1.6万亩花生良种繁育基地补贴任务。三是按照核定的面积抓好玉米、水稻和棉花的良种补贴任务。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促全县小麦、玉米、水稻、花生和棉花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三、补贴的范围、标准、方式和对象
(一)补贴范围。
除花生项目补贴限在项目乡镇实施之外,全县范围内种植的小麦、玉米、水稻和棉花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含农场)。承租别人土地的,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双方约定,在土地所在村申请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方式。
1、小麦和花生补贴。
小麦:每亩补贴10元(每斤贴0.67元),共计补贴772.9万元;补贴后小麦良种1.27元/斤。小麦良种补贴采取差价供应良种的补贴方式,即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和价格,良种补贴补到企业,农民支付差价款购买良种,中标企业供种到户,良种补贴以良种形式补贴到户。
花生:按照14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荚果用量40斤/亩。花生良种补贴采取差价供应原种的补贴方式,即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和价格,农民支付差价款购买原种,中标企业供种到户、农民种植原种并将生产出的良种用于第二年花生大田种植。补贴后价格将在全省统一招标后定价。
2、玉米、水稻和棉花补贴。
玉米: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按照核定的前出苗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水稻: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按照核定的前插秧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棉花: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按照核定的前出苗(移栽)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二、严格核定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
(一)种植面积核定的组织与实施。
种植面积核定工作主要由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村两级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村民委员会为具体责任人,村民委员会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监督下,做好本村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二)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1、农民自报面积。种植玉米、水稻和棉花的农民,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宣传、发动和组织下,填写《到户清册》,实事求是地按时自报玉米、水稻和棉花的种植面积。
2、村委会核实面积。村委会采取直接丈量的方法核实农民自报面积,即通过统一组织,对每个农户实际种植的玉米、水稻和棉花面积,逐一地块丈量予以核实。
3、村级公示。村委会丈量核实后公示分户农民的不同种植作物面积和品种,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认定。
4、村级上报。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村委会确定本村玉米、水稻和棉花的分户种植面积和品种,填写《村汇总清册》,并经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共同签字后,上报乡镇。
5、乡镇汇总公示。乡镇汇总审核所辖各村核实的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后,填写《汇总表》,分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复核认定。
6、乡镇上报。经公示没有异议后,各乡镇财政所按照省财政厅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的程序和格式要求进行数据录入、汇总,把《汇总表》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并经政府法人签字后分别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乡镇要收集、保存乡镇、村两级公示影像资料,以备省、市抽查。
三、扎实做好小麦和花生供种工作
(一)及时落实供种计划。各乡镇要适时召开小麦和花生供种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搞好宣传发动,引导农民使用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的良种,按规定数量把小麦和花生良种落实到村到户。小麦良种供种工作要于月底前完成农户自报、汇总和差价款的收缴工作。花生良种供种工作要于月底前完成。
(二)分级建立供种档案。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面积汇总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订单)卡”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补贴项目到村、到户明细档案。乡镇面积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管。
(三)保证供种质量和时效。各乡镇要配合供种企业负责搞好收取种子差价款和购种供种到村到户工作。农业部门要安排有质检证的专业人员负责种子质量抽检存样,对不合格种子及时封存或退货,杜绝劣质种子进入项目区。供种企业按照与省厅签订的供种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小麦和花生良种,依据面积落实表和供种清册,按时、保质、保量供种到村、到户,保证不误农时。
四、加大良种补贴监管力度
(一)实行良种补贴和供种公示制。要全面实行公示制度。要以村为单位,对补贴农户、补贴数量、补贴金额和供种价格等进行张榜公布;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合理、合法。
(二)管好用好良种补贴资金。财政部门要按照项目要求,及时足额拨付良种补贴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供种单位要设立专门帐户,确保补贴资金用于优质专用良种的生产、采购、加工、运输、供应等补贴环节,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良种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良种补贴资金。
(三)加强监督管理。供种期间,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良种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良种补贴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县农业、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总结报告。收获前,农业、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区的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资金到位、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违反补贴政策,截留、套取补贴资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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