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义务专题讨论发言稿(精选5篇)

时间:2024-04-06

第5篇1

群众安全监督员的职责

1、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

2、查询工作现场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业相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3、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

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6、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7、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8、监督企业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向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的建议,9、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上告,要求严肃处理。群众安全监督员的权利

1、安全生产知情权;

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权;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

5、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避险权;

6、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权;

7、批评、检举、控告权。

群众安全监督员的义务

1、带头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

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管理的义务,3、汇报当班安全情况的义务;4,提高业务素质,法律意识和监督检查能力的义务,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的义务,6、参加伤亡事故抢险的义务。

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活动方案

门卫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

党员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共6篇)

2021党员权利和义务思想汇报

第4篇2

6、物业公司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根据建设部1994年3月颁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要履行的义务有:

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②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

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

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当然,履行一定的义务,也有一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有:①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7、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闭会后代表全体业主行使职能权的组织,即享有委员会应有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不论是享有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表现。除了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草拟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或修订草案并报业主大会通过这些基本职责外,业主委员会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1、决策权。业主委员会的决策主要体现在: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决定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物业的翻新、设备的维修保养或更新,需动用物业维修基金时,必须经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决定物业管理费用预算及审批重大费用开支;决定物业内公用部分的开发使用及处理,如天台广告牌的开发等。业主委员会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行使表决权,每位委员一票,以获得多数票为通过。如赞同票和反对票相等,委员会主席可行使双票权,使动议成为决议而获得通过。

2、审议权。应该说,审议权也是决策权的组成部分。因为对提交到委员会的提案进行审议,审议的结论也是一种决定。业主委员会要进行审议的事项有:管理费预算,每月、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管理公司的每月及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

3、监督权。行使监督权是业主委员会的重要职能,主要表现在对管理公司工作的监督。监督权的行使主要是:监督管理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得当;监督管理公司的工作能否达的目标。如果管理公司的工作有违背委托管理合同的地方,或管理公司的工作达不到合同目标要求,业主委员会则要督促管理公司在一

定期限内予以改进,否则,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除了监督管理公司的工作之外,还要监督业主认真履行管理公约,监督业主遵守各项管理规章,监督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使用与维护等。

(2)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在享有业主赋予的各项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A.遵纪守法。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是业主委员会自我约束的根本表现。

B.支持配合管理公司开展工作。管理公司虽受聘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管理公司,但也有义务支持管理公司,尽可能为其工作提供方便,应将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管理公司反馈,协调及增进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帮助管理公司排除工作中的干扰与阻力,为管理公司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

C.做业主的宣传、教育、说服及督促工作。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宣传各项管理规章,教育业主自觉遵守管理公约及规章,说服业主理解有关管理收费,督促业生按规定缴纳管理费及其他应分摊的费用。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3篇3

3.1《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

第一课时《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教学设计

阳山县阳山中学陈炳林

2009年12月14日

学习目标

一、知识:了解当代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知道危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要因素。理解和平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二、能力:提高分析和判断国际社会政治现象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理解谋求和平与发展,促进合作与进步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正确认识当代世界的主题,自觉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贡献;树立全球观念,培养开放,平等,参与的国际意识,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国共同发展而努力。

重点、难点和平与发展问题教学过程

我们经常从报刊、电视中看到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断发生冲突,甚至战争,导致社会混乱、人民流离失所,不得安生。也看到各国人民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协调下,解决了一些国际冲突、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问题。这说明当前的国际社会仍然是十分复杂的,如何看待当今世界的总体形势?我国如何面对这一现实,开展对外交往,以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这是本课要学习的内容。

一、20世纪下半叶,世界和平形势有了很大变化,避免了世界性战争的发生,这是世界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世界并不太平,和平与发展问题仍然突出,战争的隐患依然存在。

二、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每个历史时代,都有自己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这个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就是那个时代的主题。邓小平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可见,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1、和平问题

(1)含义: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

(2)和平的意义:让人安居乐业,国家和睦相处,社会安定祥和,经济蓬勃发展。(3)和平成为时代的主流

世界和平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世界和平的维护将给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创造必要的前提。世界人民渴望和平,反对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过世界各国人民的努力,和平因素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因素的增长,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的国际环境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新的世界大战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打不起来。因此,要和平成为时代的主流。

(4)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影响和平的因素)

战后虽没有发生大的世界战争,但局部冲突不断,世界仍很不安宁。当今世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有的大国常常打着“自由”“民主”“人权”的幌子,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此起彼伏。西方一些国家插手和利用这些纠纷,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国际各种形式的恐怖活动危害着人们的安宁生活,贫困、毒品等问题更加突出。

总体和平、局部战乱,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仍是国际局势发展的基本态势。世界人民还面临着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艰巨任务。

2、发展问题

1(1)含义: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2)追求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在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中,世界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超越了以往的历史。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基本经济特征。世界经济发展趋于注重提高质量,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经济可持续发展日益受到关注。追求发展也成为时代的主流。

(3)世界经济形势依然严峻

当今世界仍是贫富悬殊的世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还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展中国家比较普遍地存在贫穷和饥饿现象。落后、贫困、危机、债务这些挥之不去的阴影仍然与人类相伴随。全球发展的最突出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

(4)和平与发展的关系

①和平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②没有和平就没有发展,世界和平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前提条件;③各国的共同发展则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并讨论问题

1、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存在是解决世界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

霸权主义:大国不尊重弱小国家的主权和独立,蛮横地对别国进行干涉、控制、统治,推行侵略扩张政策,谋求一个地区或世界的霸主地位的行径。

强权政治:超级大国以强凌弱,肆意干涉别国内政,任意宰割别国人民,侵害他国利益的政策和活动。

当今世界正是由于少数国家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才使世界和平受到威胁,使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受到阻碍。因此,维护和平、促进发展,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2、建立国际新秩序

(1)建立国际新秩序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和平与发展,必须改变旧的国际秩序,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这是抑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每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外部条件。

世界发展的主体是世界各国人民。世界的管理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参与。这是各国人民的共同呼声。

(2)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要内容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就是要保障各国享有主权平等和内政不受干涉的权利,保障各国享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保障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保障各个民族和各种文明共同发展的权利。

(3)中国政府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努力

中国提出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反映了爱好和平、向往发展的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要求,赢得了许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和支持。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充满复杂斗争的过程。中国政府多次声明,愿意同各国政府一道,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努力。

总结

本节内容主要讲述了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的含义及其现状,知道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存在是解决世界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建立国际新秩序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2效途径。我们要从中体会中国政府提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重要性和意义。

布置作业:《导与学》相应练习。附板书设计:3.1和平发展时代主题

一、和平发展是时代的主题(1)、和平问题①和平问题的含义

②和平环境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意义③影响和平问题的因素:(1)、发展问题①发展问题的含义

②造成发展问题的原因:当今时代的主题归根结底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

3、和平与发展的关系

(1)和平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2)没有和平就没有发展,世界和平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前提条件;(3)各国的共同发展则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

第1篇4

要正确处理好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通过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必须处理好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正确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党员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

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辨证统一的,没有不要义务的权利,也没有不要权利的义务。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党章既规定了党员在党内应该享有的权利,又规定了党员对党应该履行的义务。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深刻阐明了权利和义务之间的辨证关系。首先,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党员没有权利,履行义务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同时,党员要享有权利,就要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就不可能享有权利。所以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是相辅而成缺一不可的。其次,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是统一的整体,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是相对而言的两个方面,但它们又是统一的,这个统一点就是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党章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又规定了党员权利。作为一名党员,就是既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履行自己的义务,又要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党员的义务是每个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自顾承担的义务,党员的权利是每个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所必须享有的政治权利,因此,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都必须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为真理而干斗争,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而斗争。

正确认识党员的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在维护党员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更加时刻牢记作为一名党员所要履行的职责,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一是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是要自学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是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六是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如何正确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那么,怎样才能准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呢,我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正确履行党员义务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当前要特别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共产党员不仅要“红”,而且要“专”,否则就难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党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党的性质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要求。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无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

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

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缺点、错误,从而保证自己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共产党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保证自己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必须做到:

第一,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会议,认真阅读党的文件和党报党刊。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己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自觉性和水平,及时纠正自己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行,并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

第二,经常忠实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指导,共产党员决不能对党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括动,更不能对党组织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和小集团活动。

第三,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要经常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勇于承认和纠正自己的错误,并诚心诚意地争取和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同志对自己批评、教育和帮助。

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在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还存在不正确的认识和行为,主要表现在:有的误认为党员只要尽义务就行了,似乎这才是党性强的表现;有的则超越党员权利,把党员权利看成是一种特权;有的不敢行使党员权利,怕打击报复;有的不善于行使党员权利,行使权利时不分范围和场合,收不到应有的成效。共产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

1、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利都必须用于更好地为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并努力做到:

第一,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积极为党的工作和决策进言献策。

第二,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勇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在新的形势下,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去解决,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就特别要注意这一点。例如,党员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就一定要经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并善于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结论。而不能把眼光停留在事物表面,更不能为事物假象所迷惑,或以道听途说甚至以讹传讹为根据。否则,反映的情况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情况,提出的建议就是没有价值的甚至是对党的事业有害的建议。再如,对党组织和党员提出批评,就一定要分清是非,分清性质。批评时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团结的愿望出发。否则,则有可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事与愿违。

3、遵守党的纪律。党员行使权利一定要在党的纪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超出了这个范围就是违纪的行为。党员对党的政策和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充分发表,但一定要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决议相反的言论,一旦党员自己意见未被采纳,个人可以保留,但不得散布不满情绪,搞非法活动。党员有权对任何党员和任何组织提出批评,但要以事实为根据,不能不顾事实,或者夸大事实,更不能诬陷他人。

认真领会学生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有的说党员义务是每个党员都应当也必须遵守的,而现在某些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作为一个党员处处却不以一个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只顾个人利益,危害了我党在人民中的崇高形象,这些人有怎能保持先进性,真是令人气愤。作为学生党员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为班级体多做贡献,在生活和学习中起先锋和模范作用。有的说作为学生党员行使权利有限,但不能忘记对某些后进的党员提出批评教育,起到帮助大家共同进步的目的。提到后进的党员,由此联想到某些同学,申请入党思想不纯、入党动机不良,为了入党靠拉关系请客等,这样的做法,严重污染了学校风气和党的纯洁性。

第2篇5

法官的权力:

法官享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法官职责是指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主要是指法官审判案件必须依法进行,法官审理案件只服从法律,对于任何依仗权势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非法干涉办案活动的行为,都有权抵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四)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五)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六)参加培训;

(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八)辞职。法官辞职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法官辞职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法官的权力: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审判案件是指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以查明案件事实,并适用法律以作出判决的活动。

法官除了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外,还必须依法审查起诉以决定是否立案;依法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依法裁定采取诉前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措施;依法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对妨害诉讼者决定给予强制措施;依法解决下级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依法指导下级法院工作;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同时必须办理下列事项:

(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人民法院的院长的其他职责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与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直接相关的,如主持审判委员会;对本级法院已经生效的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者裁定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指定合议庭的审判长;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决定对妨害诉讼者给予强制措施等。另一类是与审判活动没有直接联系的职责,如处理人民法院的日常行政事务。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其他职责主要是根据分工协助院长工作。庭长、副庭长的其他职责也可以分为两类,与审判活动直接相关的如决定合议庭的组成,指定审判长,等等;此外,还负有管理本庭日常行政工作的职责。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其他职责主要是指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院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或者总结审判经验。

法官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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