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自查报告(整理9篇)

时间:2024-05-05

社保自查报告篇1

根据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本次督查的内容,对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管理现状

截止20xx年8月底,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有参保职工7508人,缴费职工5681人,退休1413人,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了一个终生不变的个人账户。20xx年3月起采用全市统一的金保工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软件进行管理。

二、督查内容的自查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权益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1、采集个人权益记录情况,(1)严格执行部颁社保

(LB101-2000),采集个人权益信息;(2)准确记录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登记、缴费、享受特遇和个人权益信息;

(3)个人权益记录数据与业务经办原始资料一致;(4)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实行现场采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按政策规定记录到位,对个人参保缴费、单位划入部分分别进行记账管理;(5)我区目前尚未通过互联网经办社会保险业务采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

(6)所有经办业务数据采集,全部通过信息系统前台客户端进行;(7)待遇计发数据严格按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操作规程生成。

2、操作权限情况管理:(1)按照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每个岗位设置了相应的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权限;(2)信息系统中的岗位设置了管理权限。

3、目前,由于多方原因与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部门数据核对不够彻底,只对已参保单位或个人进行了核对。

4、业务专网的连通和使用:(1)企业养老保险业务专网联通到市级社保机构;(2)社保机构通过业务专网进行个人权益数据日常管理和维护;(3)联网指标监测与个人权益记录质量进行了有机结合起来。

5、保管与维护个人权益记录情况:(1)个人权益数据系备份、存储,异地备份存储由市局管理;(2)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个人权益数据经过核对再办理,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3)已建立并执行个人数据维护修改审批流程,对数据的修改严格按程序进行维护;(4)对维护的时间、内容、原因、处理方法和责任人信息系统前台客户端自动对其进行登记记录。

6、存档:采集、保管和维护个人权益信息涉及书面材料的,均由局档案室统一集中存档。

(二)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权益记录查询和寄送服务

1、参保信息查询在注册股窗口,查询时需带查询人身份证或养老保险缴费发票,查询服务未收取任何手续费。

2、目前,个人权益记录由上级统一通过邮政寄送,异地转移由我局通过邮政寄送。

(三)权益记录保密安全管理

1、没有存在通过后台直接进行数据输入,提供虚假个人权益记录或篡改个人权益记录的情况。

2、数据管理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没有个人权益记录委托第三方单独管理和维护。

3、个人权益数据库用户管理权限控制已落实,不存在系统管理员,数据管理员兼职业务经办用户或信息查询用户现象。

4、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严格按14号令要求,由本人提供身份证,经办人员提供查询范围的信息,不存在提供数据库交换或提供超出规定查询范围的信息。

5、不存在将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用于与社保机构约定以外用途,或者造成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泄露行为。

6、不存在擅自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变相交易个人权益记录信息行为。

7、个人权益数据安全情况:①目前只通过专网采集个人权益信息;②个人权益数据变更维护、权限控制、安全审计存储严格按制度和规定执行;③已经建立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个人权益数据由市局实行异地备份。

(四)、法制廉政教育开展情况

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反腐教育、定期学习相关资料、建立长效机制、补查漏洞,进一步创新法制廉政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利用节日庆祝活动开展保险法,廉政自律方面的知识问答,寓教于乐,让职工娱乐中得到教育,收效十分明显。

(五)组织情况

1、成立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

2、个人记录岗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内控制度的要求设岗并明确工作职责,注册、征缴、稽核、支付、财务各岗位严格分开设置,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形成相互监督和约束机制,我局将个人权益管理服务工作纳入职工年度业务考核,作为职工年度评优的主要依据。

3、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未与工商、民政、公安交换有关信息。

4、与移动银行充分进行合作,并签订了相关协议,我局参保缴费全部由参保企业和个人缴纳到收入专户,确保了基金安全。

社保自查报告篇2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社会保险干部队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社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平时要注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经济案件犯罪心理、犯罪过程,加深对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钟长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一专多能、廉洁勤政”的工作能手。

二、存在问题

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部分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内部控制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思维定势必然会有冲突,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建设需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1、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之间的矛盾

控制执行人即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控制对象是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包括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参保单位等。这方面的矛盾表现在:当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以习惯思维处理业务分工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处理和办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时,由于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要求整改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如缴费基数核定,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仍然沿袭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即核定多少。因此而产生错核、漏核,产生少报、瞒报,这种核定方式违反了《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又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环节的审核,内部控制要求严格覆行审核职责,不仅要核查待遇审批表、养老金发放名册,还必须核查相关的支付依据和计算过程,以控制经办环节的舞弊和失误。但现实中审核、复核、签批流于形式,经办环节出现的失误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参保单位瞒报缴费基数、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或是恶意欠费,也属于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的矛盾。解决这类矛盾需要刚性的法律支持,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2、专业人员不足的客观现实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县专业人员不足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内部控制建设还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稽核的责任人,所以我们社保机构必须运用该《办法》赋予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来监督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让他们知道企业少报、瞒报的后果。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2、加快制度规范。建议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行为规范化,切实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社保机构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行使行政处罚。

3、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完善,以保持其时效性。就我州目前的情况来说,除了按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补充现有的内控制度外,还应增加部分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哪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要严格分离。哪些岗位要专职,不得兼职。哪些职位不得兼任和包办其他职位的工作。二是建立审批制度,规定哪部分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哪些职位的人员承担审核、复核、审批的职责。经办人员必须提供哪些资料给审核、复核、审批人,审核、复核、审批人必须核查哪些资料后才能签字。三是建立执行内控奖惩制度,规定部门和个人定期对执行内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稽核部门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并综合自查自评和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执行内控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执行内控制度差,或是业务操作违反内控制度规定,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追回损失、赔偿、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组织异地交叉稽核。在稽核工作中,大多数能够客观公正核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但是有时侯,“人情基数”也可能发生,另外碰到“钉子户”拒绝或阻碍稽核工作也有可能发生。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异地交叉稽核。

5、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和充实专业化的稽核工作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社保自查报告篇3

一年来,我股室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稽核科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目标,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履行稽核职能,积极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大家的努力下,稽核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本年度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审核情况

在基数核定工作中,我们以书面稽核为手段,以实地稽核数据为依据,对全县所有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逐一进行了缴费基数核定。为确保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真实、准确,我们对每个单位上报的资料都与实际稽核的数据资料进行核对,对申报缴费基数与实地稽核数据不符的,要求申报单位认真查找原因。确因职工离职、退休、在外地参保、不符合参保条件等原因,造成职工人数和年度工资与实地稽核数据不符的,要求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外地参保证明、身份证等资料。通过这些措施,有效的减少了企业少报漏缴,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本年度共受理申报养老缴费基数单位192户,核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19368人;受理申报工伤缴费基数单位155户,核定工伤保险缴费人数11469人。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我局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在加强制度建设控制的同时,狠抓了业务经办控制,各业务岗位严格划分了工作权限,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业务规程办理相关业务,看似分散和独立的表面下,其实已经形成了一张互为联系、互相制约的网格。经过充分的前期准备,我局于20xx年10正式上线运行了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在系统上进行参保人的信息管理和参保单位的`信息管理,同时在系统上操作保险费用的核定和征集、保险到账和实收划账、保险待遇计算及发放等业务,使我局各项保险业务的操作简便化、规范化、程序化。系统上线操作对于我局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有一定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杜绝了许多的人为化操作,可实时掌握全县参保人员情况、基金收支情况,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对参保单位欠费的清理情况

我局对系统上线操作之前的所有单位的社会保险欠费情况进行了全面、仔细的统计与核实,并对欠费企业送达了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规定其在限期前如数补缴完毕,逾期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加收滞纳金和进行处罚。经过一段时间的催缴工作,清欠效果显著,几个欠费大户都按照规定补缴了全部和大部分社会保险费。比如天一矿业、冷山糖厂、富邦铜业、公路段、自来水公司等。

四、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许多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增强,缴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但是同时也发现用人单位逃避缴费义务的手段也有所提高,一些问题突出。

(二)系统上线操作之后,各股室之间缺乏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有些业务责任不是很明确,有些业务重复操作。当然,我局刚刚上线运行系统,正处于熟悉和摸索的阶段,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所难免,随着对系统软件操作熟练之后,各种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社保自查报告篇4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逐项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目标管理。二是利用每一次例会,部署、分析、研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制度。三是坚持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送,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全天24小时安排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

二、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工作

以劳动监察专项检查为契机,指导、协助辖区内企业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操作流程,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案说法,让企业深入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毫无松懈地抓好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二是结合“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三是建立了以“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用工合同不规范、工伤认定标等社会矛盾纠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77.32%。

三、狠抓预防,确保局内安全

我局坚持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齐抓并进,做到了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在隐患排查的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注重车辆管理,建立公车使用台账,做到节假日公车入库,禁止单位驾驶员酒后驾车,禁止领导干部酒后驾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是要求全局职工严格遵守交通规章,禁止横穿马路,禁止乘坐无客运资格的车辆外出;三是注重全局内部防火工作,各办公室负责办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人走电关,避免电脑、电热水器等因漏电引发火灾事故;四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着力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城镇劳动者安全意识,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五是为推进我区安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人才引进和事业单位公招,为区安监局新招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六是积极协助相关单位,作好安全生产事故工伤认定、仲裁等工作,共定工伤206件,处理劳动仲裁案件289件。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未出现人员、财产、交通安全事故。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指导精神,始终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狠抓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人才引进、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力争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法制建设、提升科技保障、加强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确保用水、用电、用火、出行等方面的安全正常运行,形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局面。

社保自查报告篇5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已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平同志任组长,分管保密、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代红新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邦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落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和市电子政务办对相关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职责。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信息审查员(计算机安全员)管理制度、发布信息登记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二是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规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干部观看保密教育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三是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我局保密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为做好我局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实施有关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科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应当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查,截止目前,我局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部门发布自己权限外的信息内容,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新闻、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能做到稳妥、及时、详尽地公开。

2、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和文件的管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治理工作和文件的管理。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计算机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机关各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协调。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计算机网络的检查。经审查,截止目前,上网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意识有待提高。目前,有些部门、部分同志对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认识度不高,还有麻痹大意的情况,信息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二)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有些部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流程需要进一步细化、规范和完善。

三、下一步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总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时刻绷紧信息公开保密这根弦,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该公开的公开,不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规范,对重大事件、重要政策、重要数据,要强化保密制度审核。

社保自查报告篇6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

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

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

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社会保险干部队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社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平时要注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经济案件犯罪心理、犯罪过程,加深对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钟长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一专多能、廉洁勤政”的工作能手。

二、存在问题

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部分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内部控制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思维定势必然会有冲突,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建设需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1、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之间的矛盾

控制执行人即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控制对象是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包括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参保单位等。这方面的矛盾表现在:当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以习惯思维处理业务分工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处理和办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时,由于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要求整改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如缴费基数核定,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仍然沿袭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即核定多少。因此而产生错核、漏核,产生少报、瞒报,这种核定方式违反了《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又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环节的审核,内部控制要求严格覆行审核职责,不仅要核查待遇审批表、养老金发放名册,还必须核查相关的支付依据和计算过程,以控制经办环节的舞弊和失误。但现实中审核、复核、签批流于形式,经办环节出现的失误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参保单位瞒报缴费基数、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或是恶意欠费,也属于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的矛盾。解决这类矛盾需要刚性的法律支持,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2、专业人员不足的客观现实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县专业人员不足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内部控制建设还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稽核的责任人,所以我们社保机构必须运用该《办法》赋予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来监督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让他们知道企业少报、瞒报的后果。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2、加快制度规范。建议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行为规范化,切实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社保机构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行使行政处罚。

3、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完善,以保持其时效性。就我州目前的情况来说,除了按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补充现有的内控制度外,还应增加部分内控制度。

一是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哪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要严格分离。哪些岗位要专职,不得兼职。哪些职位不得兼任和包办其他职位的工作。

二是建立审批制度,规定哪部分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哪些职位的人员承担审核、复核、审批的职责。经办人员必须提供哪些资料给审核、复核、审批人,审核、复核、审批人必须核查哪些资料后才能签字。

三是建立执行内控奖惩制度,规定部门和个人定期对执行内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稽核部门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并综合自查自评和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执行内控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执行内控制度差,或是业务操作违反内控制度规定,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追回损失、赔偿、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组织异地交叉稽核。在稽核工作中,大多数能够客观公正核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但是有时侯,“人情基数”也可能发生,另外碰到“钉子户”拒绝或阻碍稽核工作也有可能发生。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异地交叉稽核。

5、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和充实专业化的稽核工作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社保自查报告篇7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保基金安全,这次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根据当前社保基金管理形势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整体联动。

二、基本情况20xx年度,xx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63359人,全年收缴保险基金31586万元。为13618名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遗属补助金及丧葬费16891万元,支付率达100%,滚存结余20582万元;全市共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13212人,参保率达100%,全年收缴保险基金8739万元。为6730名离退休人员及600名享受遗属补助人员支付养老金、遗属补助金及丧葬费17372万元,支付率达100%;全市有88560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有62460人参加生育保险、有83424人参加工伤保险,全年收缴三项基金9823万元,支付7303万元,分别滚存结余10963万元、421万元和1742万元;全市有57182人参加失业保险,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956万元,支出失业保险金1042万元,滚存结余4441万元。

三、管理情况

(一)基金征缴情况基金征缴中各经办机构依法审核社会保险费基数,如实征缴社会保险费,严格按规定入帐。20xx年4月,我们成立了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实行了各项保险费一票征缴,加大了征缴力度,逐步减少欠费。

(二)基金支付情况社保基金支付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自查中未发现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以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实行退管、财务、微机室之间的互相审核,加强牵制,有效堵塞漏洞。

(三)基金管理情况一直以来,我们严格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划归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收入户基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20xx年1月1日,我局成立了基金监督财务科,成员3人,配备电脑3台,从根本上保证了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各项基金的监督管理。几年来,各级各部门对基金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层层检查,确保了各项基金的安全运营。

四、存在的问题以前检查发现20xx年—20xx年从企业养老金中列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1440万元。本次治理发现20xx年1月—20xx年底从企业养老金中列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1021万元。共计2461万元。

五、整改情况待威海市统一理顺调整。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xx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xx市支行xx市监察局xx市政府纠风办公室xx市审计局xx市卫生局

社保自查报告篇8

xxxxxxxxx社保中心:

根据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人社字〔20xx〕xxx号)精神,我公司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公司积极支持就业,深入开展企业内外部培训,切实维护员工权益,有效开展社会保险等工作。在劳动保障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把人员的进入关,做好人员引进的各个环节,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等符合国家规定及企业要求。特别是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总经理的一贯要求下,从上到下形成了一条强制规定,无论公司的盈利状况如何,都要确保员工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保按照要求足额及时缴纳。

通过自查自检,对照劳动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的用工行为规范有序,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履行合法。公司职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社保自查报告篇9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工作作风专项检查活动安排,我所按照具体要求进行了一一排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无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处理业务情况

二、无超越职责权限办理业务情况

三、无对服务对象区别对待,讲私情,谋私利情况

四、无徇私枉法,偏袒一方当事人情况

五、无隐瞒证据或者变造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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