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随笔作文(收集6篇)

时间:2024-07-13

读书随笔作文篇1

今天,我读了《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洋七先生与他的外婆一起度过的那八年时光。在物质缺乏的时代,作者从外婆身上感受到的,是乐观的力量。

外婆的一生经历贵族的光彩和失去丈夫后独自抚养七个子女和一个外孙的艰辛。在生活的巨大落差面前,乐观的态度让艰苦的生活变得快乐,她说:“穷有两种:穷的消沉和穷的开朗。我们家是穷的开朗。”于是,在贫穷的日子中,作者一样感受到了幸福,这也许便说明了前言中的“幸福不是金钱左右的,而是取决于你的心态”,正是乐观的`心态带来了幸福。作者洋七先生曾是作为棒球特招生进入棒球强校广陵高中,怀有成为职业棒球手的梦想,但却在高二时因伤未能如愿,极大的失落中,他选择去闯荡天下,应聘歌手、汽车修理工、出租司机等职位一一失败。乐观的心态又给了他力量,从跑龙套做起,终于成为喜剧泰斗。

任何时候都能开朗乐观的孩子与"欺负事件"无缘。如果被别人说到痛处比如"肥蛋"、"穷光蛋"等,你或许会受到伤害,但是,以前的孩子具有将这些难堪转化为笑声的开朗与坚强。"穷光蛋!""你说什么?如果不服气,你也做做看呀。你想做穷光蛋还做不上呢。"

外婆给我们的,便是这样一份精神财。

读书随笔作文篇2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

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

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读书随笔作文篇3

高尔基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个假日,我得到一本《三国演义》,一看便一发不可收拾。我用心地读着,犹如身临其境,那烽火连天、狼烟四起的三国时代,真令人惊心动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翻开《三国演义》,首先印入眼帘的便是这首开头诗。《三国演义》中塑造了许许多多有血有肉、血气方刚的英雄,如刘备、曹操、孙权等人。在这些有血有肉的英雄中,我最敬佩的便是蜀国丞相诸葛亮。

书中,有关诸葛亮的英雄事迹数不胜数,火烧博望坡、三气周公瑾、空城计、智料华容道、火烧赤壁……包括我们五年级语文课本中所学的《草船借箭》,无不令人对他的神机妙算、料事如神赞不绝口!

诸葛亮是如何做到一开口便是一条妙计呢?难道他是一两天就学成的吗?当然不是。人家诸葛亮也是普通人,不是神仙,他也需要学习,且他非常热爱学习,熟读各种古书。他一得空就手捧书籍观看,每天深夜仍在挑灯夜读,正因为这样,他才修成正果,成为乱世中足智多谋、才华横溢的学霸!

回到现实中,我们能看到这样一个场景,许多同学们整天喊着想成为学霸,结果又做不到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学习,以为认真学个一两天就可以了。一到考试,考不好后又怨天尤人。

从诸葛亮身上,我悟到,修仙不是一天两天修炼成的,学霸也不是一蹴而成的,凡事都贵在坚持,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才会有所收获,才能成为真正的学霸。

读书随笔作文篇4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書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書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書,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書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書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書,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書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書,我们花了更多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書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書,读好書,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读书随笔作文篇5

梦里的落花,春过的初夏,干净阳光的笑容,我都想一一送给你。

三毛说:“送你一匹马。这匹马,当然,是养在心里,梦里,幻想里的那种马。”海子又送你一座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林徽因也将那美好无比的四月带到你的身旁。

仿佛我手中捧着一本书,我就得到了清晨升起的日光、新绽开瓣儿的花、一杯温热的开水,这些美好——皆是执笔者所赠的祝福啊。

翻开书页,淡淡的书墨香缠绕身旁,看着别人的故事变成一个个有趣又生动的字体从纸面上跃入眼中,情不自禁,又深陷其中,“醉里颠蹶,醉里又有分别。”好像我就是那故事中的主角,也在云里穿梭,在林里漫游。

坐看灯火阑珊,笑叹世事无常。他们的人生就是一个个传奇,却又平凡简单。我喜欢的一位作家刘墉先生曾说过,白日工作完毕,家人也都睡了,在夜晚的时光里,他喜欢一个人写写毛笔字,作几笔画,看本好书等等,他称这些自得其乐的时刻为“以求不负我心。”倒也喜欢三毛《简单》一文中的“我爱哭的时候便哭,想笑的时候便笑,只要这一切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所以我痴迷——在这些文字里找寻着心心念念的自己。

心似万丈迷津,遥亘千里,在重重雾霭中自渡,在不断变化的情景中游走,无问西东,只问自由。也愿做一个虔诚的执笔者,爱你所爱,为你祝福。

读书随笔作文篇6

俗话说:“读不尽的世间书,走不尽的天下路。”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知识和乐趣,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自由地遨游,像个小婴儿一样吮吸甜美的乳汁。书伴随我长大,仿佛它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它是我的小老师,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回到家它会认真地给我复习功课;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不明白,回到家它会帮助我一起学习。

它是我的小伙伴,每当我因为一些事情被爸爸批评,它就会给我讲一个笑话,来逗我开心,这时我就会捧腹大笑;每当我一个人无聊没事做的时候,它就会跑过来找我玩,我来到书柜,找了一本《格林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它还是我的…….

我爱读书。有一回,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见桌子上有一张纸条写着:“帆帆,今天爸爸妈妈有事,桌子上有钱,你自己出去玩,中午自己去饭店吃饭。”我心想:啊!太高兴了,我终于不用爸爸妈妈管了,自由地去玩吧!我兴高采烈地乘着公共汽车来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会粘上,时间似乎过得非常快,不知不觉之间已到了中午。就在这时感觉自己饿了,但是我看见了一本非常喜欢的《中国未解之谜》,我非常想买。可这只有二十元钱,这可是午饭钱呀!我犹豫不决,最后终于禁不住这本书的诱惑,快步走向收银台。

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海洋。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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