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记叙文450字

时间:2023-06-28

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记叙文450字

母爱是迷航的灯塔,指引着前进的方向;母爱是冬日的阳光,温暖着赤子的心灵;母爱是尽职的卫士,保护着幼小的生命;母爱是春天的细雨,滋润着干涸的土地;母爱是秋天的金黄,展现着丰收的喜悦。对于我而言,母爱是生命的源泉,成长的摇篮,祖国是我们心中挚爱的母亲。爱恋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和祖国,是一种更为纯洁而高尚的情感。

读完《我的母亲叫中国》让我感受到:这里有充满神秘色彩的青藏高原;这里有世界之最的珠穆朗玛峰;这里有川流不息的黄河;这里有气势磅礴的长江;这里有闻名中外的万里长城;南方有风景如画的苏杭,北方有历史悠久的洛阳我游览过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流连于风景秀丽的九寨沟;攀登过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泰山;欣赏过鱼米之乡的洞庭湖;领略过叹为观止的秦始皇兵马俑,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我们共同的母亲中国!

我不禁为祖国拥有如此广阔的疆土而感到自豪,为祖国拥有富饶的物产而感到欣喜,为祖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而感到激动。如今,我们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作为一名小学生,依偎在祖国母亲的怀抱里茁壮成长,我是如此的幸运,如此的骄傲。我们要铭记历史,不忘初心。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让中国母亲这颗镶嵌在世界东方的明珠更加璀璨

读后感1100字正红旗下读后感

老舍先生在小说《正红旗下》描述去势的旗人,喜欢公子哥式的穷讲究,主人公的姐夫,喜欢养鸽子,并且是漫天飞元宝的那种,不管多么要紧的公事、私事,他的眼睛总看着天空。我的这位同事也有这个毛病,每一天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上,他的脖子始终是向后紧缩成一团,以便脑袋能够上扬,追寻天上的百灵、云雀,还有其他不知名的鸟。要是我们一块出去走走,他常常一边惟妙惟肖地学着小鸟吹起口哨,一边在草丛里找寻这些小鸟的巢穴,透过掩没在草丛里细微的爪印,亦步亦趋,极其认真地找寻,常常让一旁的我感到无从理解。

有一次,我下完夜班,迎着早晨微明的曙光,在路旁,我看到我的同事半拱着身子,在草丛里找寻着什么,看见我来,打着手势,让我轻轻的靠近,在他的左手掌里霍然托着一只小小的雏鸟,我正在诧异,他是如何抓住这只小鸟的,同时不由得感叹,他这样狗似的寻找,到底捉住了这只可怜的小生命,他却全然不管我这短短的一瞬,变换了多少种想法,又开始正经八百的给我讲这只小鸟的来龙去脉,前世今生。原先在昨晚,他已经将这只还嗷嗷待哺的小鸟弄到手,把玩了一个晚上,趁大鸟还没回来,赶快放生,如果让大鸟闻到陌生的气味,这只小鸟立刻就变成弃儿,说到这,又开始找寻鸟窝去了,看着他半是焦急半是得意地佝偻着腰,我摇摇了头,这是何苦呢。

我的不理解在他的佝偻着腰,吹着口哨下,慢慢地变得淡了,听见清脆、婉转的鸟鸣声,我也会不自觉地向天空望去,追寻那一团黑色的影子,飞向远远的天际。

一次,我正偏着头,看天上一个一个掠过的鸟影,两个蒲团大的黑鸟从头顶飞过,我忙不迭地叫我们的这位鸟痴,只是可惜他从房子里出来,那两只贵客已经没有了踪影,为了证明我不是再次诳他,我竭力给他描述鸟的形状,他听后摆摆手,说是黑天鹅,我却老大不信,这样高贵的血统,如此轻易的让人见到,岂不是忒埋没了人家的身份,我说不会是大雁吧,他说,中午队长已经看见过一次,在我们茶房边喝水,他立刻跑来告诉我,我也亲眼见了,乖乖,受它影响的人原先还不止我一个。

在没有认识我的这位同事之前,我以为如此国粹的爱好也许早埋没在西学东渐的路上,历次运动的火炉里,崇洋媚外的说教声中,见识它也只能从电视上游手好闲的公子哥的主角中略窥一二,但是它还是顽强的生存在这片怪异的土地上,毕竟与这个民族有着血脉相关的东西,不是激进的精英们凭着伪科学就能够武断地否定掉。而且在现今如此功利,如此惟经济利益至上的社会,看到我这位痴迷的同事,从小学时,就开始勤勉地贡献自己的时间和金钱,单单只是为了爱好,实在是不容易。

小说《正红旗下》,描述地是在国家摇摇欲坠的清末,一群没落的旗人,在微不足道的事物中得到享受和满足,但是对天下大事一无所知,在蛐蛐、鸟笼、干炸丸子、鸽铃.等上面一生都在作着细巧的,明白而又糊涂的梦。我想在现代的社会决计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故事,有的只是隐藏在这个光怪陆离社会的一个角落里一群既爱好生活,又不迷失自我的新旗人。

小说读后感700字正红旗下读后感

在太平天国、英法联军、甲午海战等风波后,高鼻子的洋人越来越狂妄,竟看不起清人,在老舍的《正红旗下》里将晚清的状况作了生动的描述。

《正红旗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描述了清代末年北京城内满族旗人的生活场景,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五类人:一类是寄生于八旗制度之下的大姐公公一家和大舅、姑母等人,过着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的生活,把全部生命都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注死水里。一类是能够审时度势,想从八旗制度中挣脱出来,为自己重新设计一条生路,如福海二哥等人;另一类是晚清时期进入中国的洋人,他们或着仗着本国使馆的力量胡作非为,或者在殖民地为非作歹;还有一类是当时依靠洋人的大毛子、二毛子,他们反过来欺凌中国老百姓,如多大爷等人;最后一类是受不了教会、洋人的欺凌,自发组织起来反抗的人,如十成等义和团成员。此外,书中还对清末满族社会风俗进行了生动的描述。

遗憾的是,当时中国文坛出现了极左势头,迫使老舍先生搁笔,只写到了定大爷请牛牧师吃饭一节。然而我们仍能从现存的十一章里窥探到清末北京城内飞万千景致。如大姐公公一家,他们能赊就赊,发下银两再还钱。但是还钱之后又所剩无几,只好再赊。福海二哥等人则是工商兵一体,并为民族的前途担忧。牛牧师呢,虽然没做什么坏事,但任其信徒们胡作非为。多大爷等人呢,仗着洋人的势力横行霸道,吃饭不付钱,赊账并不还,让人敢怒不敢言。而十成等义和团成员受不了洋人、大毛子、二毛子的欺凌,进行了反抗。在老北京,不但老百姓赊欠东西,连官僚都靠赊欠生活,可见当时社会的黑暗、朝廷的腐败、不同人的不同性格。

老舍的小说显示了他艺术视野的开阔,塑造人物形象的多样和鲜活。小说中人物的身份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老舍对人物注重揭示个性。但是老舍的作品中也有不少对社会、文化的批判,但老舍的散文、作品少不了对生命的感悟。

看生命,领略生命,解释生命,你的作品才有生命。看,看便引起了心灵的感应,这个感应便是心灵的呼唤。这段《论创作》中老舍留下的文字,也许就是他作品的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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