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优秀作文(整理7篇)

时间:2024-03-07

高一优秀作文篇1

美来自自然,每个人对美的不同看法,造就了我们对不同事物的喜爱。

我见青山多妩媚辛弃疾后半生爱上了青山,在他眼中青山是美的,甚至是可以用妩媚来形容的。其实众多诗人也各有所好,李白喜欢酒,白居易爱菊,林和靖钟情于梅花……无论什么事物,在喜欢的人的眼中,终究是美的,为了它,可以倾其所有。李白可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迈出古愁”林和靖认为”梅虽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辛弃疾的”我见青山多妩媚”便是他后半生浏览众山的理由了。

每个人的审美观可以让我们”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纵然是美的,但我们眼中有不同的”西施”。所以我们眼中也会有不同的”妩媚”了。倾生只为《兰亭集序》众所周知,<兰亭集序>是书法大家王羲之之作,多少帝王为它日思夜想。它从落入李世民手中,让他世民”伴枕而眠”;到女皇武则天也爱不释手,欲随同”入葬”。不知经过多少帝王之手。以至今天早已失传。不知在哪个帝王的地下宫殿中。

我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比不上千古帝王,但为了所爱的东西日思夜想,倾其所有就不足为奇了。这就是审美观的不同,农人可以认为金钱可以换来一切,而收藏家却认为钱是呆板而又俗气的,农人得到了实利,收藏家得到的是高雅。

现在的社会一切都在发展,我们的思想也在不断的改变。但我们对审美终究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眼睛,只要我们去寻找,去发现,就可以发现这个社会能上的众多的美丽。

也许我们不能理解有些人眼光,正如有人也不能理解我们的思想一样,但我们都有一颗心,都能感知美,我们都能发现:美来自自然。

高一优秀作文篇2

17岁的天空有着许多许多熠熠发光的星星。其中,那最有特色的一颗便是我17岁的我会带着一个插上翅膀的梦想,去翱翔那人生之中最有诗意的花季雨季。

生命之花绽放得如此旺盛多姿,17岁的我在人生的跑道上奋力追赶着。那里不会有畏惧的心态,只会有拼搏的勇气;那里不会有战败的残云,只会有自信的彩虹17岁的我拥有一颗富有神秘感的心。鸟儿的飞翔会令我想到人生的自在,叶儿的飘落会令我想到生命的辉煌。17岁的点点滴滴,都为我的生命之歌添上了快乐的音符。那永恒、优雅的旋律会给世界带来另一份精彩!

父母的含辛茹苦令我铭记在心,父母的呵护关怀令我无限感激。17岁,我长大了,像一匹骏马,奔跑在广无边际的草原上,去寻找属于我的幸福源泉!在那奔跑的瞬间,我仿佛听到了叮咚的泉水声,水声滋润着我不羁放荡的心灵,坚定着我前进的步伐

是谁给予我前进的动力?又是谁给予我激励的话语?

是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为我清除了成功道路上的绊脚石,他们为我准备了探索之旅的美味佳肴失去他们,我会变成一只寸步难行的瘸脚鸭,再宽阔的湖面都不会是我人生的戏台!17岁,我爱我的爸爸妈妈,正是他们那种蜡烛精神,让我享受光明澄澈的世界。

17岁,是安徒生笔下的童话故事。那天真可爱的白雪公主,善良睿智的小矮人,便是它散发芬芳的形象

17岁,我把自己的梦寄以无限浪漫的情怀。我渴望能得到雅典娜女神的指点,去完善真实的自我。17岁的我喜欢看那窗外飘零的雨水,雨中仿佛有一个赤足嬉闹的我,在追寻着,追寻着。

17岁,带给我欢乐。17岁,赐于我智慧。17岁的我是幸福的。因为在这17岁的花季雨季中,我得到了近乎完美的人生!

高一优秀作文篇3

熟悉的气息扑鼻而来,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忆起儿时,在那记忆深处,似乎是有那么一台电视机,不过时隔太久,早已记不清了罢!

今日的政治课,整整四十五分钟,只有那即将下课的一分钟引起了全班同学的激烈响应,不是因为下课,而是因为,新闻联播!或许是太巧了吧?今晚七点的新闻联播,恰好与我们今日政治课所学的知识,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应该就是政治老师破例让我们看一次电视的缘故吧!

当晚上七点的钟声还未敲响之时,他们都已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电脑,家的气息在广告响起的那一瞬间决堤。“连广告都是那么的熟悉,亲切。”这是某位同学的感叹,也恰巧击中我内心的观点。

随着新闻的播出,我激动的差点滴下晶莹的泪珠,不是因新闻的内容,而是这种熟悉的气息引领着我的思绪回到了往昔岁月。那时的一切,和现在大不相同。

在那小小的房间里,一台破旧的电视机撑起了这温馨的小屋,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围坐在电视机旁。这是我深处的那丝记忆。可惜,时过变迁,沧海桑田,早已物是人非。

爷爷在几年前已经归西,奶奶也进了养老院,爸爸妈妈皆与病魔抗争,他们和弟弟也远在深圳。所以,当广告响起,我似乎看到了健在的爷爷,慈祥的奶奶,和我们那温馨的家。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新闻联播,它包含了我们以前的故事,它让我忆起了亲人,忆起了往昔。致使新闻播出很久,我还定格在那里,想念与思念并行爆发,而后在回忆中慢慢地消逝!第一次觉得电视机、新闻联播、广告竟如此亲切。

今日的我,在傍晚坐了一趟时光机,寻到了那丝过去,又一次体验到了,家是那么地温暖!

高一优秀作文篇4

苦是什么?乐是什么?

个人的处境是苦是乐,常是主观的。有人安于某种生活,有人不能。因此,能安于自己目前处境的,不妨就如此生活下去了;不能的,只好努力另找出路,你无法断言哪里才是成功,也无法肯定当自己到达了某一点之后,会不会快乐。有些人永远不会感觉到满足,他的快乐只建立在不断地追求与争取的过程中,因此他的目标不断地向远处推移。这种人的快乐可能很少,但成就可能大。

拿破仑曾经说过:我拥有了权力、财富和荣誉,可我没有一天是感到快乐的。从而可以看出,苦与乐全凭自己判断,这和客观环境不一定有直接关系。

正如一个不爱珠宝的女人,即使置身在极其重视虚荣的环境下,也无伤她的自尊;拥有万卷书的穷书生,并不想去和百万富翁交换钻石或支票;满足于田园生活的人,也并不羡慕任何学者的荣誉头衔,或高官厚禄。你的爱好就是你的方向,你的理想就是你的目标,你的兴趣就是你的资本,你的性情就是你的命运。各人有各人理想的乐园,有自己所于安享的花花世界。

苦与乐也来源于自身的理解。当你遇到挫折时,或许你会很痛苦,会令你无法自拔,你所感到的只有苦。但你若把失败、不幸、挫折和痛苦读懂了,对生活的理解加深一层,对人生的醒悟增添一阶,对世间的认识成熟一级,对成功的内涵透彻一遍,你所感到的苦就会被乐取而代之。

生活中的智者最善于在生活中调整、完善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做生活的编导,这样走到人生的终点,就不会有毁灭的苦痛,而是叶落时的平静和无悔,还有乐。

人生如咖啡,总是在浓浓的苦后迎来淡淡的甜。

生活的咖啡需要人慢慢地去品味,仔细地去品味,才能品味出其中的苦与乐。

高一优秀作文篇5

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有人来了又去。不知在下一个路口会不会走散,总之,这一生是一个人,一个人在冒险,一个人在独行。

背起行囊随着夕阳前进,无论有多苦,无论有多累,既然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就要咬牙坚持到底。自己不配说苦说累,挺直脊梁,留给世界一个背影,去天涯寻找自己曾丢失的梦。

走在草原间,感受那炙热的温度。让自己的血液沸腾,寻找那份生命的曙光,草原上每一个生命为了生存都是出浑身解数,而我一个人在生命的路上探索着,寻着那梦

独自一个人的路途,让自己学会了坚强。既然选择了高傲,就不要再让自己卑微。就像一只受伤的孤狼,独自·悲伤的舔着自己伤口。笑给别人看,把悲伤留给自己,总是自己早已泪流成河,也要给世界一抹自信的微笑。

一个人,不知从何时起,忘记了寂寞,忘记了悲痛。一个人走着,走着。就像雪山中独立的寒松,虽然单薄,但依旧挺立。不是因为别人我才存在,是因为我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了拾起那个梦。

心如潮水,清明,淡泊,不妄想,不奢求。是自己的总会回来,不是自己的强求也没有用。我这不是胡闹,不是无理取闹,是厌倦了所有的依靠。

当再次踏上征程,身边依旧只有空气为伴。在雪山的脚下仰望着布达拉宫,它是否和我一样,虽然孤立,但不孤独。因为他有一个宽阔的臂膀,容纳着人们的愁思。而我心中因为那梦所以充实。

那个梦在我多年以后,终于找到。追寻的途中体会到了孤独,感悟到了坚强,明白了要奋斗。最后,我把那梦理解成两个字,仅仅两个字那就是:汗水。

高一优秀作文篇6

小时候的我,很喜欢看书,从《格林童话》到《安徒生寓言》,从《小王子》到《鲁滨逊漂流记》,从《聊斋志异》到《西游记》。读过的每一页,都留着我对文字的独特感受。书本在我小小的生活中蜿蜒、弥漫,泛着浓重的墨香书写下精致的笔画。

这之后起,能自由地“穿梭”在书本的字里行间便成了我的梦想。埋头于书本间的快乐陪伴着我整个初中,像盏盏明灯,把世界照得明亮而温馨。我选择的书本的世界,就像我的梦境般,它们给我材料,而我则动手搭建了城堡;它们生长出果树,而我则拾起落下的硕果;它们渗透出海洋,而我则漂浮在这广旷的天地间……

甚至我萌生了一个想法:何不自己酝酿一棵幼苗,自己翻山越岭收集材料,自己挖掘一池河塘……让自己的梦想实体化,给他人一片海洋?于是我的梦想从收集,转移到了创造。

第一次自己大胆写出的童话故事令人发笑。当我完成了开头,才发现过程几乎没有可写的东西,而且情节混乱,语无伦次,我只好无奈放弃了它。虽然有人说写小说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但是我没有感觉到,反而写作为的能力随着“烂笔童话”的降临而变差了,语句不通顺,错别字变多了……果然,我还是不能随心所欲地将自己的感想表达出来。

临近中考,我将作文提纲和结构背了一遍又一遍,按死板的思维写作文,效果很好,得了很多高分,却远没有以前写童话般的快乐。

进入了新的高中生活,追逐梦想的火花又一次展现在我眼前。文学大赛的`报名让我跃跃欲试。我重新构思了一篇小说,讲述一个少年追梦的故事。我踏着一张张崭新的白纸船,在文字的海洋里启航,用自己的汗水将梦想点亮。

高一优秀作文篇7

有时候,真的会去感叹世事无常。那些最不想失去的,却偏偏永久地逝去了。——题记

只是那一秒,那一瞬间,我与您之间共同的回忆,就遗留在我这儿了。

在我呱呱坠地时,您一定很失望吧!是的,一个女孩,似乎没什么用吧!毕竟重男轻女的思想总是有的。

但是您还是很疼我的。也许是因为我最小吧!正因为你们的溺爱,加上爸爸妈妈的常年不在家,才会养成我严重的“公主病”。目无尊长,动不动就发脾气摔东西。每到这时,你总会瞪大眼睛,教训我说不准这样。可是我有哪次听过你的话呢?

到了叛逆期,我似乎更变本加厉了。那一次,不知道为了哪件小事,我们吵了起来,我说:“我讨厌你,讨厌这个价,讨厌”这时,一个巴掌狠狠地向我脸上拍过来。我哭了,哭着说我不要回这个家。然后冲出了家门。我在公路边不停地游荡,感觉无处可去,我感到无助极了,然后又偷偷跑回家,躲进房间,哭累了便倒头大睡。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走出房门,我就看见您急冲冲的往外赶,看到我,您眼里有我看不懂得神情。我很害怕,害怕你会骂我,打我,但是您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地,静静地走出了门口。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天,您找了我一夜,一夜无眠。那时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地不该,那么地不懂事。我才明白那时您眼里的是爱,是见到我时的喜悦。

我发现,原本乌黑的头发变得苍白,脸上的皱纹多了,深了许多,那原本挺拔的脊梁变得弯曲。那双牵着我手走过许多路的温暖的大手早因常年的劳作而变得粗大,变得粗糙。

其实我该记住的,那年我发高烧,您背着我跑了3公里;那年我考了100分时,您笑得比谁都开心

我亲爱的爷爷,愿您在天堂过得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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