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作文(整理31篇)
时间:2024-05-14
时间:2024-05-14
他,是我们班上的一位好同学,什么都好,运动好,成绩好,上课好,品德好,纪律好,寝室好,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同学们的榜样,在班级上游的位置,岂今到现在,他还没有挨过任何老师的批评,他是我们组的——罗翔蓝。
罗翔蓝的九好是他成为好学生的必要,可以说,他有了这九好就无敌了。
每节体育课,他虽不怎么运动,但是实在可以。尤其是跑步,堪称前十。他耐力比我们厚,低子比我们强,又会坚持,跑五圈不走一步,全跑。是我已经走了两圈。也正因为他的精神,他的体育才进了前十。
他成绩好,说明了他有上进心,能做到每次都跟自己比成绩,一次比一次更好。因此,他的成绩就算不是数一数二,也能稳居前十。他的语数外三科都很好,都能拿高分,为他未来的初中生活打下基础。
他上课好,他平时随不怎么说话,但是一到了上课,每个问题举手的都有他。他很积极,很活跃,他和那些不怎么说话的女生形成了鲜明对比。他不管他回答的答案是否又有误,这都不能影响他上课的好心情,这也是他成绩好的原因。
他品德好:罗翔蓝不向某些同学:说话时只有脏话满天飞,他很注意形象,他不向文冠中很大爷,他既豪爽又文雅,既有男子汉的气概,又有女生的细心,而且他说话是总带着微笑。
讲起纪律,他是少数知道在什么时候才能说话的男生,也许前一分钟他还有再谈天说地,但后一分钟他已经在座位上认真的写作业了。
而寝室,不用多说,他总是做的好,老师跟本不用管他,因为它实在无可挑剔,内务啊,纪律啊,值日啊,什么的都简单,既快又好。
罗翔男拥有着6好,我们也可以做到!罗翔蓝既是我们的榜样,也是我们的竟争对手!
一双小小的眼睛却炯炯有神,一排雪白闪亮的牙齿,加上两个深深的酒窝,他就是我的同桌——同。
他性格开朗,说话幽默。无论找哪一个人问问,他们的'回答一定是:“他呀,简直是自恋狂中的大王!”我对他的印象也是如此。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他急忙跑向美术教室,坐在位置上。“同学们,今天我们要玩一个圆筒造型,四人小组合作……”我看了看自己这组,一个学渣,一个美男子,一个自恋狂和一个学神,而其他组却是强强联手。
就在其他组快完工时,他发话了:“只有我才能带领你们走向胜利!让本帅哥来做吧!”说着,还故意摆了个造型,耍耍帅。现在只有相信他一条路了。
他动手做了。“瞧,超乎想象吧,完美极致!”听了他的话,我快恶心吐了,这连及格都达不到,简直一团糟嘛!没办法,时间已到。他兴冲冲地跑到老师面前,自夸了一句:“老师,还不错吧!”我站在一边,紧张地盯着笔尖。
“A”老师说。
不会吧,太走运了。组里的三个人都这么想,唯有他,情绪低落,仿佛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他自言自语道:“我觉得这件艺术品比A+还要好上几倍。”
还有一次,老师要求每个人讲一讲西部大开发的资料。轮到他了,只见他走上台不紧不慢地介绍着。眼看就要结束了,他突然说:“最后一张幻灯片还是别看了,免得你们被迷倒,因为我太帅了,”他定了定神,补充了一句,“尤其是女生。”
哎,这家伙,在自恋这方面学问倒挺深。虽然他深陷自恋这个坑里不能自拔,但他也喜欢帮助同学,有几次还借书给我呢!有他这个同桌,我也是挺高兴的。
谈起敬佩,人们往往会想到“流芳百世”的民族英雄;“光环耀眼”的大腕明星;还有那“腰缠万贯”的比尔·盖茨。他们固然有这样那样的成就和辉煌,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佩。但是,那些工作在平凡岗位上的工人、农民、清洁工不也值得我们敬佩和尊重吗?
在我的身边我就耳闻目睹过这样的一件小事,至今在我的脑海里记忆犹新。
那是个炎热的夏天,我们楼的垃圾道堵塞了,散发出一阵阵恶臭。这时侯,我们楼区的清洁工李叔叔手拿一根比他还高的铁钩子匆匆地赶来了,只见李叔叔打开垃圾道门,一股臭气扑鼻而来,令人翻肠倒胃。他一边钩,一边捅,怎么也捅不开。“唉!这下可麻烦了,层层都堵死了,要是早点说就不至于到现在这样难通了。”我望着李叔叔脸上的汗水豆粒般地往下流,汗水浸透了衣衫。
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垃圾道已经通了。可是李叔叔仍在垃圾道旁默默地清理着一堆堆的垃圾,路过的人无不捂鼻而去。小车装得满满的,一趟一趟不停的拉着拉着……
我望着李叔叔那汗流浃背的身影,不禁地为之感动,同时,我也为那些不讲公共道德的人随意往垃圾道里弃大件垃圾,造成大家很不方便感到悲哀。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见李叔叔了,听居委会的奶奶说,他带着两个小孩回家乡去了。
但是,我从李叔叔的身上看到了那种不怕脏,任劳任怨的劳动人民的优良品质。一直在教育着我,要尊重劳动,要敬佩他们,因为他们做着别人不愿意做的工作,默默无闻地为我们的社会贡献着自已的一份力量。
假如没有农民伯伯春种秋收,我们将饿断饥肠;假如没有纺织工人纺纱织布,我们将光着脊梁;假如没有清洁工人清除垃圾,我们的世界将肮脏不堪;假如……这诗写的多好啊!
李叔叔我敬佩你!
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数不尽的过路人,有些人,纯属擦肩而过,而有些人,会在记忆中停留很久。——题记
他长得很高,有178厘米左右,鼻子很挺,他总是喜欢把双手放在口袋里,显得很高冷的样子,再加上眼睛很小,远看,就像一个霸道总裁。
我和他是在一个商场上认识的,我因为走的太急,一个不小心撞在了他的胸口,“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他没理我,依然走路带风,从我身边走过。那时我心想:“切,装什么清高,真没礼貌。”后来我才知道,他和我是同一个学校的,还是一个学长。
在学校里面,他总是与众不同,别人都是穿校服,他却总喜欢穿着一件黑色衬衫,他比别人高很多,在人群中,一眼就可以看到他。
我总是觉得,他一定是个坏学生,不过,有一件事,让我对他彻底改观。
那天他和一群学长在打篮球,我从旁边经过,他的脸就像怪兽一样,面无表情,他投球的动作,干净利落,亦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当时,有一个清洁阿姨在扫地,他一个投球,砸中了那一堆刚被清洁阿姨扫好的树叶,他的同学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可没过多久,就在哈哈大笑,他呢?依然面无表情,把球捡起。
我以为他要走了,便低喃了一句:“没礼貌”。
可他走到那个阿姨面前,诚恳的鞠了一个躬,很大声的说了一句:“对不起。”接着从阿姨手上拿过扫把,俯下腰,把地扫的干干净净。
后来,我就对他的印象发生了铺天盖地的变化,那个高冷、没礼貌的形象,彻底不见了。
他后来毕业了,可是过了很久,我还是想起那个他,那个外冷内热的他,听别人说,他叫启喆。
他叫浩,是我们班的活宝,非常调皮搞笑。下面我来担任解说,与大家说说他的“光荣事迹”吧。这件事要从那次的科学课说起。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打响了,大家嬉笑着跑进教室回到各自的座位上,教室里不一会儿就安静下来,可是科学老师还是没有来。刚开始大家开始小声地议论,后来声音渐渐大了起来,教室里又乱成了一锅粥。组长只得出来管纪律,但无济于事。班干部开始商讨对策,最后派了一个组长去找老师。
趁这会儿功夫,这位活宝抓住这个时机,他上蹿下跳,甚至还走上讲台,竟模仿起老师的样子来,只见他大摇大摆地站到讲台中央,故意清了清嗓子,一拍讲台,喝道:“上课,你们都给我站起来!”那声音确实有几分老师的味道。大家都被他惟妙惟肖的模仿逗乐了,整个教室充满了笑声,连一向严肃的班长也忍俊不禁。
忽然一位坐在窗边的同学大喊一声:“老师来了!”大家手忙脚乱地赶紧坐好,然而这位活宝兄在讲台上笑得前仰后合,根本没有听到,甚者还跑到走廊上大喊一声:“老师在天上飞!”恨不得整个教学楼都能听到他的声音。他刚喊完,洋洋得意地返回教室。这时,一只大手一把抓住这活宝兄。
“你仔细找找老师在哪?”这熟悉的声音是——老师!老师竟颇有幽默感地回了一句。可以想象这位老兄当时有多么惊恐与尴尬了。于是这场闹剧草草收场,而活宝兄“获得”了一份门卫的工作,实在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这就是他,一个幽默搞笑的同学,在枯燥的学习生活中,带给我们许多欢乐。谢谢你——浩。
我们班值日打扫卫生最认真的得属皮皮了,他不但学习认真,劳动也一样认真,是我们班公认的卫生管理员。
又到了下午放学了,今天轮到皮皮组值日了。你瞧,皮皮又开始认真劳动了。他首先和另一名同学,将每一个凳子抬着架到桌子上,看着动作很简单,做起来却无比吃力、满头大汗。因为凳子很重,而且他们的力气不够大,但他们依然没有放弃,坚持把每个凳子都整整齐齐的架上桌子。
凳子架完后,皮皮开始扫地了。你看,他一手拿着扫帚,一手拿着簸箕,认认真真的扫了每个桌子底下和走廊,很快就把脏东西全部都扫到了一起,然后集中扫进簸箕里,又拿起簸箕把垃圾到入垃圾桶里,把地上掉下来的铅笔、红领巾、橡皮、尺子等等学习用具,都一一捡起来整齐的放在讲桌上。
扫完地之后,皮皮在教室走了一圈检查了一圈,有没有脏东西还没被扫。在确定都扫完之后,就开始拖地了。皮皮拉着拖把桶去卫生间接了水,回来后,把拖把放进桶里,沾点水,再把拖把拧干,然后就弯下腰从教室最后开始,一个走廊一个走廊的拖,走廊拖完后,把桌子底下也仔细认真的拖了拖,遇到拖不干净的地方,就沾点水,用脚踩着拖布,用力的前后蹭地,这样所有的脏东西就全部被消灭无影无踪了。因为皮皮干的最快,干完自己的活后,就去拖讲台和卫生角。
皮皮又和另一名男生,把凳子轻轻的放下来,把每一组的桌子推了推,保证每个桌子和凳子都在一条直线上,不一会,教室打扫完了。教师的地板都能看见人影,教室的空气湿润润的,黑板干干净净,卫生角整整齐齐,桌椅整整齐齐。
皮皮做事认真的好习惯,让大家无比感叹,也是我学习的榜样。
他快过生日了吧?他,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过现在已经失去``````现在的他没有我也许过的更好吧!
我们是那么好的朋友,每天一起上学;放学都一起走,每次下课的时候,都会出现我和他的身影,我们有同样的爱好,同样的身高,喜欢同样的运动员。
每一件小事,每一次意见不统一,每一次我反驳他的时候,他总是微微一笑,我们的矛盾总是在无形中被化解了,有时矛盾太激烈了,我就总是不肯原谅他,下课的时候,他不是摸摸我的脸就是弄弄我的痒处,无论我脸有多严肃,眉头皱的有多紧,都要被这动作笑上一笑。
然后我就和他闹起来!
每次我们犯错误的时候,无论最严重的错误是谁,他总是把严重的错误往自己身上拦,总是把最轻的错误“给”我。我总是被这种情谊感动,给他一个的拥抱!
我们是同学们公认的好“哥们”
当然,这种情形不会持续太久,我们的矛盾终于在一天爆发了!我们在间操跑步时,老师总是说我们跑的太快了,可是我们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跑的更快了,老师说他的时候,他说:“还不是刘墨,让我们跑的那么快!”我瞬间惊呆了,他怎么会说我?老师把我训了一顿。下课,我找到他,“你怎么会说我?你还是你么?”说着,我便跑了出去,回家的路上,我想:他怎么也不该说我啊,和他和好吧,我们曾经是那么好的朋友,不,他都那么说我了,不可以和他和好!
这种矛盾持续了一周,我们一周都没说话,他快过生日了,我想在他生日的那一天和他道歉。还是希望我们像以前一样!回忆......
他,是H中学一位普通的班主任,历史老师。他,是学校中唯一一位家中在农村的老师。他,是学校中打扮最土的老师。他,是学校中家里的事最多的老师。
他,就是我们初三的班主任老师,我们深爱着的老师。我的学校,不是什么好学校,但是人也不少,老师却不多。他今年五十三岁,已经快到退休的年纪了,却还一个人教着好几个班的历史课。如果只是教课还不算累,不是还有我们班的一群小鬼吗!
他,家里常年种着地,每天骑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自行车穿梭于学校和家之间。学校晚上如果出了事情,一定会先找他,因为他家离学校近嘛,经验也多嘛。
他,处处为我们着想,他温柔的时候让人受不了,凶悍的的时候更吓人。但是我们班的孩子们不怕他,因为总是会把他当成父亲一样。每天会和他开开玩笑,当他不严肃的时候,总是特别的幽默,和我们开起玩笑来,会让你产生他不是你老师的错觉。然而,如果,你犯了他觉得不可原谅的错误,他又会变得很严肃,让你恨不得快躲开。
他,放着家里早就应该割得麦子,陪着我们一起参加中考。当我们肚子痛、头痛的时候,他比我们更紧张,到处给我们买药。
他,对我们的期待就像父母一样。中考那天,他把我们送进了考场。走进考场的时候,我分明看见了他中的期待,他期待我们都可以有个很好的未来。
他,就是我们的班主任,朴实善良的班主任。
崔老师,感谢你这一年来对我们的照顾,谢谢你中考前对我的鼓励。我们不会忘记你的,等待着我们以后会回来看你的。
天灰蒙蒙地,下着小雨,如黑夜般笼罩着大地。
“哗哗”,书房的翻书声,透着股宁静,慢慢品味,楼台前的小花园,木质骨架,缠着藤萝,雨打散了片片花香。
看着一个个草丛中的身影,我不免有点失落,闹钟响了,便提着书包,走向学校,河边“沙沙”的树叶声响个不停,我匆匆走过。
到了学校,喧哗声不断,靠窗的墙角便是我的位置,不会被打扰,亦不会有人注意。
我正写着作业,有同学回过身,仿佛打开了话匣子,“你怎么不坐中间,在中间更清楚”,我看了看他,心中一暖,说,“谢谢,我不太爱说话。”
他侧着身子,不时看看我的作业,我仿佛沐浴在春风里,有错误的地方他提醒一两句,见我不回话,又转过了身,若有所思。不一会儿,他便又窜到了隔壁组,手舞足蹈地忙着和别人探讨,在别人一阵阵笑声下,他慢慢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朋友,回句话,作业不简单,让我教你也不是不行。”他说着便扭过身子,指点了几题。
我终于做完了作业,他也讲了许多话,他看我离开座位,便跟了过来,在我耳边不断低语,讲一些题目的解题思路,知识要点。
偏偏是他,小学就是同一学校的同学,我一直受益匪浅。
教室里依然十分热闹,老师在黑板上写着题目,我们在动着笔,他慢慢翻开书本,一页页,十分认真,似是在认真学习,他的成绩一直很好,我也在下课时和他交谈一二。
纵是我成绩落后,作业也曾写不全,他却经常在我一旁指点。
偏偏是他,在我学习的道路上多了一道暖人身影。
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已停,灰蒙蒙的一片天却还当空。可是,我相信,阳光总会到来,会把温暖带来的。一步一步,从呱呱坠地到长成大小伙子,十几年的艰辛与劳苦,父母,亲人,师长,朋友,社会,该感谢的人太多。因而便肩负起了责任,为了别人的期许,更为了自己的道路。
君不见,课堂上,埋头苦干览群书,袖珍小笔不离手,恨不得将知识当做浓香的奶酪,一口一口细嚼到肚子里。总是默默无闻,不求争名逐利,却把时间都花在了啃食知识的奶酪这项人类伟大的事业上。人的智力或许可以决定劳动的强度,但却无法决定其最终的成就,他坚信。
他努力学习,热爱学习,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不足。整整一个学期的辍学,使他的学业荒废的近乎可怕,因而,他拼了命的想要将失去的东西再补回来。但是,他却不是一个读死书的人,因为他的真实经历告诉他:一个人,光汲取阳光和雨露是不行的,还要向外结出果实。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得到也意味着付出,权利便伴随着义务。
他爱阳光,也爱微笑。他说“微笑是阳光的种子,有微笑的地方就有温暖。”放学时,当别的同学争先恐后潮水般涌出教室的时候,他并不着急。他微笑着,将自己该做的事做完,帮别人摆好椅子,才走出了教室。在餐厅打饭时,他习惯排队,无论别人再怎么“引诱”,他依然不为所动,他有自己的世界。他知道,只有良好的秩序才能杜绝安全隐患的出现。
在走廊,在教室,在校园里到处闪动着他的身影。他的脚步很急促,可他的微笑却一点也不“急促”,阳光灿烂,暖心依旧。“呵呵”,如银铃般跳动的美妙音符。
他的朋友很多,因为他们都是热爱阳光的人。
嘻嘻,想知道他是谁吗?想跟他做朋友吗?快来找我吧!任时光沧桑微笑总不变。
站在窗台,我望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在夕阳下,仿佛白色的思绪一般拉开了我的记忆。
虽说那是三岁的童年,可那段往事却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心灵,仿佛一切都那么清晰的在我眼前回放
蝉声轻响,伴着那炎炎曙光,虽说还有一点微雨,却仿佛洁净了大地。我拉着爷爷粗糙的手奔向屋后的那片梨树林中,那棵我与爷爷一起种下的小梨树下,与他一起玩累了,就坐在小梨树下听爷爷讲那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渴了,就从一边的梨树上摘下一颗熟透了的梨儿来一品,相比之下,小梨树上的果子显得格外的青涩,就如同那时的我一样。
我和爷爷吵着,闹着。太阳公公好像嫉妒我们的快乐,时不时躲进云朵之中去。知了也为了我们的欢乐歌唱,小雨点儿们也想与我们一起分享快乐,柔柔的来到我们的身边。夏日,仿佛不再那么炎热了。天渐渐暗了,爷爷拉着我的手回去了,我们与小树告别:明天见
闲不住的爷爷总是一个人踩着他的单车出门,而我也总是一个人在门口傻傻的等着他踩着夕阳回来的脚步,以抱的旗号,从他的口袋里摸出我爱的零食。他,也总是装着没发现,直到我得逞离开,他便会开心的笑。
时间仿佛开玩笑,只一眨眼的刹那之间,如今的我十三了。十年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童年的过往,更是已经物是人非。
我仍会在六月的夏日,去看小梨树,却再也没走了那个讲故事的老人,却再也没有了那个夕阳下口袋装满零食向我走来的影子。
现在,小梨树长大了,却早已没有当年的青涩了;夕阳下的小路也变成了油柏路,却没了当年的美丽;我也长大了,却没了当年的那个玩伴
窗外的雨漫漫的下着;长大的我慢慢的想着;时间慢慢走着;泪在眼里慢慢转着
他到底是谁呢?你们一定很好奇吧?想知道他到底是谁呢?他就是我们班上的刘杰。为什么我会说他失信呢?那是因为他常常失信。就在上周星期六的下午,我正准备出去玩,碰见了刘杰,他说:“我的英语书不见了,借用一下你的英语书,我今天晚上要去补课。”我心想:既然是同班同学,那就借给你吧。
于是,我就答应了,上楼拿英语书,立即下楼给了刘杰,我说:“我明天上午还要补英语,你好就把书还给我?”刘杰说:“我今天晚上补完课就还给!”我半信半疑,但只好借给了他。我玩了一下,就回家等刘杰还书。我看了看钟已经八点了,我心想:怎么还不来还书!哎!再等等!时间很快过去了,我又看了看钟已经九点过了,这时我想:怎么还不来还书!难道发生了什么意外?
难道他不来还书,那我的英语课怎么上?再等等!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已经十点过了我想:果然不出我所料,看来只好明天去要书了!我失望地回到床上睡觉,很快到了第二天我因借书这事已睡过头了,醒来看了看钟才知道已经九点半了,我慌忙起床收好东西匆匆忙忙赶到刘杰家楼下。我心想该怎么说呢?该怎么给他家长说呢?得想怎么说,有了我立即按了门铃,说:“婆婆,您们刘杰借了我一本英语书,说是昨天晚上还,结果没有还,我是向您来拿书的”。然后刘杰的婆婆叫我上去找书,最终我终于拿到书了。
我高兴的下了楼,心想:总算拿到了,太好了。的快点去补课了,要不就要迟到了。我飞速的跑去补课了。对别人承诺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希望他以后别再失信了!大
“看树看根,看人看心。”你从表面上看到的那个他,是否有什么特别之处隐藏着,是否有些单单用肉眼察觉不出的东西呢?
一个雨过天晴的下午,空气异常的清新,彩虹在朦胧中探出了身子。我想:这么好的天气,该去楼下踢踢足球。于是,我如同离弦的箭一样,飞也似的冲向了足球场。果然,许多人都在这么好的天气里踢球。忽然,一个崭新的足球飞来,我一踢,没想到踢到了河里。“我的足球,这可是我新买的,你得赔我一个。”那个足球的主人心急火燎地喊着。“岸边总会有人帮忙捡的。”我心里想着,沉默不语。
转眼间,下起了倾盆大雨。过了一会儿,我发觉他的脸上都是晶莹的水珠,不知是雨还是泪。我猛地回忆起了之前脑子里的想法:谁叫你乱踢球,差点砸到我了,我躲闪不及,轻轻踹了一下,没想到就飞河里去了。现在,我愧疚极了。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了。他擦了擦眼泪,“哼”一声上楼了,我也去上课了。
我本以为之后他会纠缠我赔钱,所以有意地避开他,但我终究不是个料事如神的人,所以我们相遇了。“对……对不起。”我吞吞吐吐地向他道歉,他笑了笑:“没关系,不就一个足球嘛!”我愣住了,他在我眼里一直是个爱钻牛角尖,心胸狭窄的人。今天我却要为他感叹,多么宽广的胸襟啊!
也许你眼中的那个他十分傲娇,但他可能划破了自己的双手,让荆棘化为了杜鹃;也许你眼中的那个他十分自私,但他可能踏破了自己的双腿,让夕阳撒满了小路。也许他在你眼中并不太好,但他的心里可能晶莹无比。我们不能由一两件事或外表来判断一个人的人格。
今天我要大显身手,来画一画我朝夕相处的同桌。
先画一个不规则的元,上稍大,下略小,标准瓜子脸,让人着迷。里面画上匀称的不宽也不惜细的弯眉毛,画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圆溜溜的,小眼睛一笑就会变成一条半圆弧形。长着一张红红的薄唇抹了口红似的,因此同学们都开玩笑地说:“你可真丑美呀,好漂亮的呀!”他却不生气,面不在乎地说:“你可真笑人呀,你们懂什么呀?这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捏!想抹口红也不花钱呀!”这张小嘴有事会让人难以琢磨。两面性的人让人捉摸不透,有时总爱说话,说个没完没了,有时又不爱说话,一个人默默的,我着任何人。最后就剩鼻子了,就使这张脸上的器官显得较为均匀。这样一张帅气的脸蛋就画出来了。
他是班里典型的调皮鬼,时常会调皮捣蛋。不过对于男孩子来说,往往发自天性,所以不能因此歧视他们,还有“捣蛋包”身上往往具备许多“乖乖生”们生上不具备的优点,这些在我这几年同桌慢慢“磨练”来的:一:身上总有股子不服输,坚强不懈的精神,自己认准的,就一定去办,不求任何回报,做到最好就是最好的。二:尽管,他学习成绩不太好,但他还是很认真的去聆听,并且会刨根问底,三:体育是他的强项,短跑、长袍...样样精通,他那矫健的身体在体育课上充分的发挥出来。这些是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点!我也是十分佩服他的,也算是我的体育偶像吧!
班里,他是个人缘超好的人,能与同学融洽相处、积极劳动,和他交往会带来许多乐趣。这--就是我的同桌。
我并不认识他,只是觉得他很辛苦。枯瘦的脸,竹节似的手,凸出的眼,内陷的眉骨,很小很小的身板,便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仲夏,他任劳任怨地工作,每天拂晓时分,当我睡意朦胧地站在窗边,他已经将小区内打扫干净了。他的手中还停着一杆麻袋撕成的扫把,很大,看起来很沉——那杆子比他的手不知大了多少倍。他好像从没说过一句话,只是默默地扫着地上的垃圾纸片……
深秋,一片一片枯黄的树叶落下,是谁轻踩过枯枝轻响?这个秋天的落叶很多,他不停地扫着,扫了又落叶,有了落叶再扫。一缕秋风吹过,又吹散了叶堆,而他却面不改色,又细心地将每一片落叶拾回。如果枯叶是秋寄予人们的信笺,这封信带给孩子的是欢乐,带给农民的是丰收,而带给他的,确实一秋痛苦,一朝一夕,一叶一拾,何时才了?
冷冻,洁白覆盖了每一寸土地,窗边上还有一层薄薄的霜雪,而窗上的每一片冰花好像已经覆盖了千年,透过这千年的霜雪,我还能看见他小小的身影在蹒跚地摇晃着,一左一右,一左一右……手中的扫把换成了铁制的旧工具,用这最原始的方法清除每一片积雪。正午,冰雪消融,但不一会儿,又在地面上冻住了。这时,他会用沙土给冰面防滑。他没有太多的保暖工具,一双手套就足够了。他总是捂着冻僵的耳朵一点点取暖。冬天快过去了吧!春天,也许就能轻松些了!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更不知道他在这里守候了多少个春秋?我渐渐长高,他看起来更加渺小,也许他只有一米四吧?但他的双肩扛起了整个小区的卫生环境。我感觉他就像是一株小草,用他小小黑的身躯带给我们太阳般的光和热。做过最艰难的工作,还有什么是他熬不过去的呢?
爱迪生说:“成功等于一分天才加上九十九分汗水!”每一个成功者取得的成就都是他们用勤奋得来的。我的身边就有一个这样的人,他就是我的邻居。
他已经上了初中,个子长得高高的,鼻梁上戴着一副眼镜,皮肤是淡棕色的,四肢十分强壮,这跟他爱好运动分不开。
那是前几个星期,我发现每当我在床上睡觉时,对面邻居家的灯还亮着,房间里隐隐约约露出了他的身影。我想,他怎么这么晚还在读书,难到他不想睡觉了吗?接着我睡着了。次日早晨,我特意早点起床想看看他这么早有没有起床。当我打开窗帘吃了一惊,他早已在书桌前读书了。我仔细听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原来在读古文呀。看到这儿我想起了祖逖和刘琨闻鸡起舞的故事,他们每天听到鸡叫就起来练剑,后来他们都成了东晋时期的高官。而这位大哥哥多么勤奋呀!他不也和祖逖一样吗?
当天下午我忍不住前去拜访他,我用力敲门达二十次,依然没有人来开人开门。幸亏我打通了他家的电话,终于接通了,“喂……”大门打开了,他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因为一直在专心复习,没有听到声音。”我说:“没关系,我就是来拜访一下。”
我进了屋,仔细一看,他家里的书柜随处可见。一本本经典名著放满书柜。看到这情景,我开口了:“为什么你每天早晚都在书房里读书呀?”他说:“天才出于勤奋!我的目标是考上北大这样的名牌大学,当然只有勤奋才行呀!”听完我想:“他是那么勤奋,我也要像他一样勤奋,以后才能有成就,想到这儿我立刻告辞,飞奔进书房,专心的读书。
他使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一生勤奋才能有所做为,才能对人民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他爱笑,笑的时候,脸上流露出他对失败坦然面对的笑,流露出他从心底里发出的无限快乐。
他个子矮,脸上有一双小眼睛和一个小嘴巴。
他爱笑。有一次,他的数学测验考了低分。看着本子上的分数,他面无表情,然后又微笑着,似乎这件事和他没关系。到了晚自习,他已经坐在座位上,左边是验算本,上面到处是数字、图形、字母,右边是一个练习本,上面有五道数学题。他一会皱皱眉头,一会又好像茅塞顿开,然后他抽出测验本,看他错的那几道题,仿佛能从中挖掘出什么,可是,能挖掘出什么呢?到了第二天的第二节课,这是令人紧张的一节课,因为要数学模拟考试,又回去让家长签字。他笑着,似乎胸有成竹,发到卷子后,他马上写起来,教室里鸦雀无声,只有同学写字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别人陆陆续续的交卷了,他不交,因为他发现,题中有错误,改完并检查完毕后,他不慌不忙的交上去。一上午的时间,卷子的结果出来了,他竟然考了全班第一名。他露出灿烂的笑容:眼睛眯成一条缝,嘴弯成了一条曲线。经过了风雨,终于见到了彩虹。
他爱笑。由于他的学习进步了,妈妈给他买了一架漂亮的飞机模型,那架飞机模型帅呆了,他看到后,脸上又露出快乐的笑容。他对他的飞机爱不释手:充电时,他默默地蹲在一旁,细细的观察他,脸上还是刚才的笑容。充好电后,他拿着遥控器,仰着头,看着飞机一升一降,心里已充满了无限的欢乐。玩完后,他小心翼翼的把飞机放回盒子里。整个过程好像对待贵宾一样。
他爱笑,不仅是笑,还笑出了他对失败的坦诚接受,笑出了他那心底里无限的快乐。如果是我们,我们可以吗?
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无影无踪。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回头看看,身后已留下了许多从幼稚到成熟的每个脚印,这一个个脚印就像一个个流光溢彩的珍珠,给人留下了用不泯灭的印象。
同桌的他,是个贪玩、爱笑、幽默的人。说他笨吧,语文考试考了第一;说他聪明吧,那好脑子总是派不上用处,还总搞些歪门邪道。黑黝黝的皮肤,白白的牙齿,怪异的表情,说的不客气点儿,他笑起来真像中了彩票似的,他还梦想这着以后要当百万富翁,拥有着一千万元的资产,真是无可救药。
就从他的“笑”说起吧,他的笑啊,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震耳欲聋”,身为他的同桌,可真是太倒霉了。只要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会已每秒“十万八千里”的速度来传播他的笑声,“哈哈哈……”,听到他的笑声,不笑的人也会随着他哈哈大笑,那声音似乎有感染力似的,把全班同学都带动起来了。
再说说他的唱歌吧。每次上音乐课,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主角,用我的话来说,他唱歌啊,完全陶醉到了歌子里,可他却不知道,自己唱的歌与磁带上的调子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可他对于这一点却满不在乎,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唱自己的歌,让别人说去吧!他唱歌的样子,真是惨不忍睹,把书放在桌子上,闭上眼睛,手还时不时的在空中“指挥”一两下,真是笑死人了。就这样,一堂死气沉沉的音乐课,就被他带动起来了……
啊!再过不久,我们就要告别母校、告别朝夕相处的老师、同学,带着依依不舍的深情,跨入新的学校,开始新的生活。但是,母校的那些人和事,景和物,都会留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永远……
是谁,驾一叶扁舟,饮一壶美酒,泛游赤壁?是谁,抒一腔愁绪,在密州处处寻寻觅觅,与明月相伴?是谁二游赤壁,感叹着“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苏东坡,一个风流英俊的豪迈豁达的一个人。在无时无刻,寄情于山水之间,享受着美好,留下了灿烂的百首诗篇。你曾吟过“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坎坷苦难的人生更体现出了你的豁达。茫茫历史的潮流中,你显得是那么的巍峨,“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却一心只愿“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既没有刘禹锡的那一份计较,他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当人生不称意时,就抱怨。而你,幽闲而对人生始终充满了信心。你活了61年,而柳宗元却只活了46年。虽然他也将自己寄于山水之间。但他却无法对一些烦恼,学会放弃。
苏轼你是捡尽寒枝终不肯栖的寒鸦,你是举杯邀明月的隐者,你是徘徊在承天寺下散步得游人。
你人生中处处经历的每件事情,你在政治上所做的,在人生仕途的坎坷之中。你道尽了人间的沧桑,你的“一蓑烟雨任平生”将你的豪情展现在我的面前。在永州的时候,你不对当时的悲惨感到哀伤,而是继续寻张怀民游玩散步。
苏轼,你是文学史上的永恒的光辉。你的豪迈你的豁达,你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东坡啊!你给我们留下的不仅仅是优美的诗篇,还有一份你那豁达的豪情啊!
尽数过来,你是史上最有个性的诗人之一。你虽然有一些烦恼,但是你对他们毫无畏惧。李白虽浪漫,但是太孤傲;杜甫虽现实,但体会不到生活的滋味;而你却将自己寄在自然中,享受着。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要说我认识的人当中写毛笔字写得又快又好的,非曹欣宇莫属。
一日,我找曹新宇玩儿,看见他家墙上挂了一幅匾,匾上写着“父爱如山”几个毛笔字儿。这几个字写得苍劲有力,笔走龙蛇,给人一种视觉上的美感。仔细一看落款——曹欣宇。这几个字儿刷新了我对曹新宇的认知,他的字儿什么时候写得如此好看了?他平时写的字又难看又小气,为啥这毛笔字就能达到这种境界,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找他一探究竟:“白菜,(这是我们的曹欣宇的昵称,)。这四个字是你写的吧,我故作风轻云淡。是啊,怎么了?曹欣宇随口答道。
果然如此,他一定是找到什么高人来给他点拨,但哪位神仙能把它的字儿从“万丈深渊”给拉到半山腰呢,这未免让我对他的话产生了怀疑,我们要他再写几个字儿给我看。我们来到书桌前,他拿起毛笔放好砚台滴上墨水,蘸上墨汁挥毫泼墨,这一连串的动作娴熟利落,没有半点儿拖沓,只见他的笔在手中不停挥舞,一会儿“曹欣宇”这三个字就写好了。我看了看他的字儿,不禁惊掉了下巴,这行云流水般的毛笔字煞是好看,不禁让我对他刮目相看。
我又问起他是如何写的这一手好字的,他告诉我说:“练呗,要想字写得好,除了持之以恒的练习之外,没有捷径。不过练字也是要背的。”他看我疑惑不解的样子,又继续说:”背贴呀,常用的汉字只有2500个,这些字的笔画、结构、转承,要你一一观察并背在脑子里,下次用到这些字的时候,你提笔自然就知道该怎么写了。我恍然大悟,又若有所思,正因为曹欣宇认真对待学习,他至于他的学习成绩不断上升,练字儿如此,做其他事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长大后,我不停地奔跑,曾试过在大海,在天空中寻找,但最后只是徒劳,后来才发现原来我早已弄丢了--那个他。
他当初对坏小孩儿特别好。
他给坏小孩儿打电话的时候,坏小孩在电话那头哭,他会无声地陪伴着。坏小孩打暑假工搞得一身狼狈时,他会温柔地说:“回来吧,我还养得起你。”坏小孩冻得瑟瑟发抖时,他会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披在坏小孩身上,自己却只穿着一件衬衣,颤微微地说:“别冻坏了。”他教育坏小孩不要乱花钱,转身却很大方地给很多零花钱。他让坏小孩儿不要熬夜,但他总是那个陪坏小孩到深夜的人。他平时嘴上说不让坏小孩儿吃太多的零食,但每次从外地回来时,会给坏小孩儿带许多零食。他每天很努力很努力地挣钱,只为了让那坏小孩儿幸福。
坏小孩儿每天都在乱用钱,而且坏小孩特别调皮。上小学差点儿没被学校开除,要不是他,坏小孩儿早已经不在学校了。即使坏小孩儿,但成绩不错,因此他对坏小孩儿特别重视,也对坏小孩儿特别有信心,总觉得这只是小孩一时的贪玩,没事的。
但那一次,他对坏小孩儿的信心被小孩儿重重地打垮了。
记得那是坏小孩儿刚升入初中的时候,那小孩儿交了很多朋友,但那些朋友没有一个好的。自从认识了他们,坏小孩儿变得更坏了。小孩儿沾染了很多不良恶习,成绩也下降了很多,从班级的前20一直掉到了班级倒数。他知道后劝了坏小孩儿很多次,可是坏小孩儿不但不听,还跟他吵架。他虽然很伤心,但他知道已经管不住坏小孩了,也就慢慢的放手了。
坏小孩儿就是我,而那个他是我那和蔼可亲的爸爸。
现在我慢慢地改掉了不少的坏毛病,我相信自己终会站起来。
但是爸爸,你还愿意做我的那个独一无二的他吗?
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没有稳定的工作,他没有英俊的面庞,他是一个普通的商人,靠成千上万只的蜜蜂过活。
他是我生命中的一抹余阳,舒适且暖。“stranger”是他教给我的第一个单词,也是唯一的一个词。
上学靠自己,生病靠自己,他没有给给过我更多的关爱,却总在为我的物质生活而打拼,独立是他赠予我的翅膀,却在从未教过我要如何飞翔;考试失利安慰我,交友失意宽慰我,勇敢是他给我的力量和前进的方向。
当我在前方拼搏“杀敌”时,他便在后方支援,他是我的后盾,亦是我的家。他总是疼我的,尽管我曾对他说过恶毒的话,正处叛逆期的少年总是会没有平常的理智。顶嘴,打架,喝酒,没有我不曾干过的,可是在那段不同往日的时期,只有他坚定不移的陪着我,就像他坚信我会回头,我也坚信,他会带我回家。
我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他不但没有责怪我的不是,他总是那么心平气和的教导我,给我指明正确的方向,他是我大雾迷途中的一盏灯。
他也曾有暴脾气,只是不曾对我,他总是为我守候这我心里他温和坚强的模样,我讨厌他平凡且俗的样貌,感激他坚定不移的信任。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可惜我不是,在他的眼里只有母亲一个人。每当别人说起时,他总是会说:“既然女儿是上辈子的情人,那么这辈子,便只能是女儿,我可不希望,我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还要为我奔波劳累,她是我的女儿,我亦要疼她。”这样的话,我只在他的嘴里听过,也只相信只有他能做到·。
他是我力所能及的一片湖,遥而可及的星海。他是我的父亲,我一生挚爱的男生。
你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可能遇到对的人,也可能遇到错的人。但是唯独对他印象很深刻。
他有一双明澈并且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两眼‘滴溜滴溜’转的时候,在朝我眨眨眼,真是那叫一个可爱。虽然他是男的,但是并没有觉得妖孽。
他还有一双强健的大腿。因为他的腿部肌肉非常发达。我有事没事都要往他身上蹦,他不会像性格暴躁的人直接把我放我下来,而是夹住我的大腿,问我要去哪里。然后我就会告诉他目的地。然而每次都会像牛一样,分分钟带我到目的地。每一次都没任何的抱怨之类的。背我虽然不算什么。但是赵佳一可是一个重量级的人,他都可以背起来满学校的跑。这就可以证明他非常的强健。
最让人记得清楚的就是他魔鬼一般的笑声。他要是笑起来会带动全班其他的男生笑。尤其是他的笑声,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就像鬼神下凡一样,必须要捂住自己的耳朵,不然一定会被他的笑声所感染的。有事我一不小心听到了笑声,也会暗自地偷笑几声。可是其他人就不一样了,一听到他的笑声一定会像吃了炫迈一样,笑起来根本停不下来。
这个人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简直就是让终身难忘!有时我有不开心的事了,他一看到我不开心,就会使用催人大笑的本领,逗我笑起来。我有时晚上觉得孤单的时候,在想想他和他的笑,都会感觉自己不是一个人。还有时想事情想不通的时候,想一想他,就不会在苦恼了。
这就是他,一个爱逗我笑、一个爱背我去玩、一个在我不开心的时候能替我排忧解难的人。是他,就是他!
“忘不了,故乡,年年梨花放。染满了山冈,我的小村庄……”不知从哪儿又传来了《梨花又开放》,一定是老妈在K歌吧。不过,我却一震,回想起我爸的故乡,安徽的一个小村庄里的人——我的大爷爷。
我的爷爷脾气很暴躁,而我大爷爷却不。大爷爷经常和声细语地陪孩子们聊天。据说,大爷爷是一位书法家,过年常帮人写春联。
这是我听二姐说的。我闭上眼睛,想象着大爷爷拿起毛笔,轻轻一挥手,就写下一行行云流水般的字来……不过我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从没见过大爷爷拿着毛笔的样子呢?”“年纪大了,笔握不稳了。”二姐叹了口气。“啊……怎么这样……”我替大爷爷感到惋惜。“不过,大爷爷到底是大爷爷,他可没那么容易被打垮。自己不能写,他就改行教孩子写了。”二姐顿了顿,又说。“真的?”“嗯!”
二姐告诉我,大爷爷明白自己不能写毛笔字后,很快就从阴影里走了出来,并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免费教孩子们写字。慕名而来的孩子有很多,但后来因为不能坚持下来,只剩下了二十多人。虽然如此,但这些孩子纸墨笔砚的费用都由大爷爷出,费用还是不少的。
有人说大爷爷傻,大爷爷摇摇头说:“我不能让我们祖先的手艺在我们这一块地方,在我们这一代人中失传啊!”
我回忆起去年我离开家乡前,有一次,我去看望大爷爷,闲聊中大爷爷得知我也会写毛笔字,而且写得还可以时,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从笑容中,我读出了大爷爷对祖先的手艺能在后辈中流传下去的欣慰和喜悦。
“忘不了,故乡,年年梨花放。染满了山冈,我的小村庄……”故乡的梨花很多很美,一开起来,雪白的花瓣铺满一地。我却始终忘不了,那天临别时,大爷爷站在梨树下目送我时的身影。
他是家里的齐天大圣,不时来个“大闹天宫”,让人火冒三丈;他是家里的小魔王,不时让人哭笑不得;他也是家里的开心果,不时让大家捧腹大笑。他就是我的小表弟!
有一次,小表弟来我家玩,未经我同意便溜进我的房间“大闹天宫”。我一进去,嘴巴变成了”O“字型,眼睛睁得跟铜铃一样大,惊讶地发现,他像一只袋鼠一样在我的床上又蹦又跳,嘴里还唱着:“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那声音如同狮吼般,我的耳膜经不起“强震”,双手捂住耳朵,都觉得难受。我眉头锁成团,脸涨得通红,生气地大喊:“小魔头,快下来!”小表弟压根就没把我放在眼里,简直把我的话的当成耳边风,继续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里。我双手叉腰,腮帮子鼓得跟青蛙似的,跺着脚对小魔头说:“你等着瞧!”然后准备去搬救兵。等我把救兵搬回来,“小魔头”正乖乖地拿着一本绘本津津有味的看着,老妈看到表弟这么乖,还教育我要向表弟学习,把我气得无言以对,哭笑不得!
小表弟看到妈妈走后,得意地冲我使了个我鬼脸,眼睛咕噜一转,又使起了坏招。他把纸巾盒里的纸巾全部抽了出来,撕成碎片往空中一抛,兴奋的呼喊:“下雪喽,下雪喽!”这回他可没那么幸运,被折回来的妈妈逮个正着,小表弟看到妈妈又突然出现,却不惊不慌,而是跑到妈妈面前,抱着妈妈的腿,又是撒娇又是卖萌,妈妈瞬间被小魔头这副可爱的样子给萌化了,对他的过错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就是我的小表弟,一个让你欢喜,让你忧,让你爱,又让你伤脑筋的小调皮!
印象中,在一个个平平淡淡的日子里,他总是在窗户旁玩玩具。
和他天天相处,自然觉得幼稚,但他总像个小狗,天天缠着你不放!又像个“跟屁虫”一样,走到哪里都找得见他,假如他不在你旁边,又觉得缺少许多。
我跟他立了很多规矩,让他进我房间时打声招呼。他悄悄的探出头,一只眼眼偷偷看我,他那不老实的手发出响声。“出来”!我大叫,他贼溜溜得笑笑,站的很直,看看我又低下头,“姐姐,我,那本书”!他声音越来越小,我点点头,他乖乖走向书架,在我不经意间,他把我的书翻得很乱,他看看我怒狠狠的表情,似笑非笑,他知道有妈妈护着他,就不怕!我也不想啥,走前还说了几句挑衅的话,接着躲在妈妈背后,这调皮的家伙!
他也特别懂事。那天有个阿姨喝醉了酒,有些伤感,哭泣着。他本来在玩玩具,看见之后拿上我妈的手机,往门外跑,谁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过了一会儿他回来,表情有些开心,抽几张纸给阿姨递过去,抚摸着她的背,坐到阿姨怀里,转移注意。我们看到此时都很感动,一个不到6岁的孩子,虽然什么都不懂,却有最淳朴的心灵,过后我妈妈给我说他用手机查网站“怎样让人不哭”,他用他能力之内,仅会的字来搜索,他看似随意的性格却有着无比细腻的情感,这仅是一个6岁的男孩,他用真挚的善良来打动了我们。
他也有被我妈妈教训的时候。记得有一次他学习钻空子、不自觉,被我妈发现了,他被打了,先小声抽噎着,接着一行泪水顺着眼角流下来,他的脸顿时通红,忙着用手揉眼睛,再后来放声大哭,我听着声音有些心疼,尽管他多么调皮,终究很爱我,我每次听见他的哭声,犹如刀割般,不好受。
年幼的他,有丰富的感情和性格,看着他的身影,平时我也会觉得平静些。
他,如果站在我的旁边,就显得不那么起眼,因为他没我高;他,如果和我一起聊天,就显得我是那么的沉默寡言,因为他喋喋不休,像永远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如果参加集体活动,就显得是那么的耀眼,因为他很有煽动性及喋喋不休地高谈阔论;他,就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时候,他对我抱怨很多,嫌我不爱动啦,嫌我不和他一起出去啦,嫌我没有配合他啦;但很多时候,他却是那么地照顾我,我去哪里他就陪着我;我忘记带东西了,如果他有他会默默地借给我用。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事情是前不久的一件事,有一次,一个同学突然对我叫道:“喂,你怎么把笔墨糊到我身上了!”我辩解道:“我没有啊,我在这里根本没有动啊!”“就是你,就是你弄的,你还死不承认!”说完,她就哇哇地哭了起来。我看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压根就不是我弄得,我也觉得很冤枉啊!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他挺身而出,说道:“肯定不是王天诚弄的,你看,你坐在他的左边,可他是右撇子,怎么会弄到你的左边呢!”然后他走过来,拿起我和她的笔,放在纸上划了一下,认真地比较后说:“不是王天诚的笔,他的笔细很细,并且墨水的颜色也不是衣服上的那个墨水颜色。这也许是你自己不小心划上去的,所以你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空口无凭地冤枉他。”其他有几个同学听后也纷纷附和他。我看着他认真地模样,那么专注地在帮我分析和辩解,我心里非常感动,觉得我有这么一个好朋友而感到很珍贵。
你,我的好朋友,让我们的友谊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而更加深厚、长久!
有些东西代表着某段时光某些记忆某种习惯,丢不掉,忘不掉。
升上初中,一切便是模糊。乏味的气氛不断漫延,枯燥的光阴不断延续。在这混浊的世界里,你如一缕和煦的清风,却猛如雷电般地刺破了这世界,让阳光的温暖渗透进我的心肺……
“路漫漫其修远兮”,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你是我的良朋,你是我的益友。一路上幸亏有你,风雨中感谢你的陪伴。偏偏是你,我的至爱一书!
你从历史的芬芳中走来,带着深邃的文字,宛若不经意,悄然钻入我的心房,从此根深蒂固。每次与你共览明月,同赏风舞婆娑、影乱零清之时,我也便不禁陶醉其中,不是因为月色的神秘,风声的萧瑟,只影的忧伤;而是在乎你的古?W。跟着你,漫游穿梭在历史的文字中,进入自由遐想的世界里一
飞到陶渊明的篱笆上,便读出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飞到李白的酒杯上,便读出了“我本楚
狂人,凤歌笑孔丘”的不羁;飞到苏轼的弓箭上,便读出了“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放;飞到顾城的双眸间
便读出了“黑夜给了我一双黑的眼睛,我去用它来寻找光明”的执着;飞到徐志摩的康桥上,便读出了“轻
轻的,我来了;正如我轻轻地走了”的温情;飞到钱钟书的城墙上,便读出了“城里的人一心想走出去,城外
的人一心想走进来”的矛盾……
在我枯燥无味的岁月里,偏偏是你。你开了一眼甘泉,滋润了我干涸的心;你采了一缕阳光,温暖了我僵硬的身躯;你捕了一丝清风,驱走了我无谓的烦恼……
偏偏是你,让我的生活因而变得更加充实;偏偏是你,让我的世界因而变得多彩;偏偏是你,带我进入一个迥乎不同的五彩斑斓的世界。
偏偏是你,我至爱的书。
泪,无边的流进苍白的世界不知何时又想起他—曼殊,这位历经沧桑的诗僧。
人,故往的一切回忆,再强求忘记,却也忘不了,而这窗外的雪,落下,再留下那样深的印痕,融化,一切皆空。
曼殊你是否还记得在这样寒冷的夜,她的来到,曾给予你无限的期望,与你相逢相知,最终莫不过是回忆,她走了,但在回忆中,你们曾围着温暖的火炉,彼此取暖,她的面孔,如此清盈秀丽,只是一切都来得太晚。回忆,较之于痛。她的泪,化作雪中的冰,在那个时代,永远的凝固了。
我不知道你为何会选择这一条路,或许这是你认为最好的选择吧,只是我无权参与。远山的苍青,云翳的深白,夹杂着无限的惆怅,你真的认为自己的命运就如冰封的千里雪一样寒冷吗?可我们又何曾认为过,纵观千古,又有几人看的人世像你这般透彻呢,早已顿悟,愿孤独简静,罢了。
芒鞋破钵无处寻,踏入樱花第几桥。在遥远日本的樱花林中。你的身影,常在其中,只是自己的国家,面临灾难,又何尝不担心呢?
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国不破,故乡才是故乡,可以随时回去追寻旧梦,纵是背上个不好的名声日日夜夜牵肠挂肚,终于决定回去。即使曾经在故国备受煎熬,但他的生命曾在那片土地降生,他青年时的踌躇满志也曾在那片土地上爆发,他觉悟的经历也都在这片土地上,他无法放下。三十五岁,正值人生最宝贵的时候,他终究没有等到五四运动,他终究还是离去了,就如这纷飞的雪,但他无悔,在最后一刻,他依然心怀有志,在梦中,我看见他还在履行他未完成的,对这个世界的愿望。
他叫小陈,是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他一入学就因成绩差而被同学排挤,没有一个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渐渐的变得内向自卑。
我曾经和小陈做过两个学期同桌。他上课特别喜欢吃东西、看书,还经常自娱自乐,唱起音乐跳起舞,摇摆的身子。我喜欢安静的环境,也非常讨厌他上课吃零食的习惯,还老是撞到我,所以每天我都要与他分清“三八线”,好让他不打扰到我,不然我就去老师那儿告状,让老师与他的家长开开会。
那时候他的习惯在我的纠正下已经慢慢变好了,偶尔懂得控制自己的一举一动了,但还是喜欢打扰别人。时间一天一天过去,马上就要放假了,只要到下个学期我就可以摆脱这个“钉子户”了,不用与他做同桌了。
终于到了下个学期,我正期待着我的新同桌是谁,可老师却在这时找到我,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焯晴啊,你是班干部,做事要认真负责,我希望你能帮帮小陈。小陈的父母从来不管他,除了周末,其他时间都是在托管全托的。因为以前在幼小衔接上课,每次开家长会都是托管老师去,别人都嘲笑他没爸妈管,因此他变得自卑起来。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带带他继续做他的同桌。”我出于同情便答应了。
我开始让他做出改变,并思考怎样纠正。我严格要求他上课不吃零食,不翘二郎腿,见到老师问声好,中午吃饭时不讲话。他知道我要帮助他,也积极配合我。就这样,过了半个学期,他的改变让父母都感到吃惊。他的字写的越来越好,在学校里榜上有名,他从被同学们排挤到了和同学友好相处,变化不是一般的大。
老师表扬我尽到了一个班干部的责任,小陈也很感谢我,听我的要求提升自己,我也为我能帮助到他而感到开心。
在我上学的路上,有一个十字路口,十字交叉中心的交通指挥台上,常站着一位警察叔叔。他头戴威武的大盖帽,身穿整洁的警服,每天都指挥着南来北往的汽车和行人。尽管我不知道这位警察叔叔的姓名,但他是我心中最敬佩的人。
一天放学路上,天气突变,狂风夹着黄豆般的大雨迎面扑来,我撑着雨伞,顶顶风冒雨,急急忙忙向家里跑去。我正要通过十字路口,忽然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我的肩膀,此刻,一辆汽车从我身旁檫身而过。好险啊!是谁救了我呢?我抬头一看,正是那位我经常看见是警察叔叔!他浑身淋得透湿,严肃地对我说:“小朋友,走路可要留神啊!你看,刚才多危险。”说完,他就拉着我的手把我送到了马路对面。我内心充满了感激,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十字路口。
我还记得那是又一个夏天,火辣辣的太阳当头照着,热得我恨不得不身上的薄衫也脱下来。这时,我又看到那位警察叔叔仍然穿着整齐的警服,站在烈日下执行公务。突然,一辆汽车不顾行车信号闯过了停车线,引起了一片混乱。刹那间,十字路口停满了各式各样的汽车,只听得喇叭声,人喊声,响成一片。我真为警察叔叔担心啊!只见这位警察叔叔急忙走下岗亭,果断地命令那位违章行车的司机停车,又向司机行了个礼,然后不知跟那个司机说了些什么,那个司机满脸通红,不住地点头认错。转眼间,所有的汽车又都有秩序地通过了十字路口。
从此以后,每当我经过十字
路口,总不由自主地停一停。看一看警察叔叔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专心工作的情景。心想警察叔叔可真不简单!我长大了也要做像警察叔叔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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