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收集9篇)
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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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
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
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
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
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一定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可以一气呵成,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知道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必须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人们一定很想知道: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独具慧眼,出奇制胜呢?他究竟掌握了一些什么知识呢?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给我们开出了一张怪有意思的简表: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茛蓿剂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从这张简表你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是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的。实际上这就是柯南道尔所主张的侦探人才的知识结构。当然,由于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今天看来,它还远非最佳结构,但是,他给我们的重要启发是:
第一,要实现某种功能,必须有相应的某种结构才行。结构不同,功能也会不同。
第二,单有一门知识是不够的,必须有多门知识。知识面要广,是围绕某种目标的广。
第三,在多门知识中,哪些知识应该充分掌握,哪些知识应该达到精深的程度,哪些知识只要略知则可等等,以实现功能的需要为准。
第四,这些知识不像仓库中堆积起来的混合物,而是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化合物。
第五,与实现这些功能无关的知识甚至可以不要。
第六,这些知识并不全是为了工作,有一部分也用于丰富自己的生活,例如拉提琴。
“您好!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我想你当过军医!”这是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时说的第一句话,这立即让华生感到非常的惊讶,这也许给华生愿意跟福尔摩斯这样的人同居起到重要的参考价值。也向世人展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绝伦的悬疑冒险故事。
“排除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剩下的那个,无论你多么不相信,但那就是问题的答案!”福尔摩斯的这句话在今天看来也是无懈可击的一句话。比如一道选择题,在我们无法快速确定哪个是正确答案的时候,排除法是我们最常用的方法,排除了其他不可能的答案,最后剩下的那个,就算你觉得多么不可思议,但也就是这道题的答案。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最喜欢看的侦探类小说之一。小说里面对人物的外貌描写十分的生动详细,福尔摩斯也常常从一个人的外貌上得出一些对案件有帮助的线索,有时甚至直接看出这个人的性格特征。比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就根据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窜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了这个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这让福尔摩斯直接锁定了作案凶手。
也许每个人都惊叹福尔摩斯的惊人推理能力,但每次福尔摩斯向华生解密后,我们都知道这只不过是从一些细微的线索然后再加之简单的推理得出来的。也就是说,福尔摩斯的惊人推理能力,只是他留意到了我们经常忽略的细节,而往往真相就藏在这些所谓细节中。
所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我也时不时的留意起身边的一些大部分人都不会去在意的细节,虽然不能从中看出什么秘密,但这也算是对我个人能力的.锻炼。我留意的细节千奇百怪,什么都有。比如,要走上学二食堂的那两段台阶,每一段都有14级台阶,一共是28级台阶;图书馆一楼阅朗室靠窗的那一排桌椅,在倒数第三张桌子,一旦你把手放到桌子上,那桌子就会咯吱咯吱的响……等等一些大家不会留意的东西或者不会发现的细节。
所以说福尔摩斯是个天才,这也许无可厚非,但是我觉得福尔摩斯更多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们应该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执着追求的精神。在难题面前,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因此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向福尔摩斯一样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我们一个崭新的世界。只要我们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我们的一生。
在一个安静祥和的下午,我一边读着书,一边思考着:如果把生活中每一个琐碎的细节都连接起来,那么就可以组成一个一个故事,而生活正是由这些故事组成。其实很多事情都比我们想象中的简单,但是当那些琐碎的细节反向行驶时,我们常常会感到疑惑不解。例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有一章名叫“铜山毛榉案”。
一天,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二人收到了一位女士的委托信,这位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她去应聘家庭教师时,雇主要求她把头发剪短,但是她不想失去她这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而雇主开出的薪水使她无法拒绝,她实在太需要这份工作了,于是她来请教福尔摩斯。
后来,她决定去试一试。在一天深夜,福尔摩斯接到了这位女士的电报,请求第二天中午见面,显然她遇到了麻烦。第二天上午,二人前往目的地的那个小村庄,一路上面对清新美丽的村庄景色,福尔摩斯内心却产生恐惧,这种恐惧令我不禁想到,一个个乡村古宅间隔甚远,人烟稀少,因此很容易发生罪案,倘若发生了,也没有人会知道,但如果是发生在城市里,更容易引起注意,就算没有法律制裁,公众舆论的压力也可以做到法律所不能做的事情。
他们的委托人讲述了她在雇主家遇到的怪异事件:她的雇主与雇主夫人都很和蔼可亲,但是他们有一个性格十分恶劣、脾气乖张的儿子,雇主与他的前妻有一个女儿去了美国费城。她到了雇主家,在收拾行李时在柜子里发现了和她前几天剪掉的一模一样的头发。两天后雇主请她换上一件面料很特殊的衣服并且背对着窗户坐下,然后雇主给她讲笑话,逗的她笑得喘不过气。隔了两天,又要求她穿着那件衣服背对着窗户读书,这样怪异的要求令她十分不解。然而还有一件奇怪的事,她发现,雇主家有一扇门上了锁,除了雇主有钥匙以外其他人不能进去。但是,有一天雇主喝的酩酊大醉,把钥匙落在门上,好奇心驱使着她偷偷转动钥匙溜了进去。走到走廊的'尽头,还有一扇门上了锁,她透过门缝望去,有一个人影在晃动,她大惊失色,转身想逃跑却被雇主发现。迫于恐慌与无助,她请福尔摩斯帮忙,去一探究竟。
事情的真相远比我想象的要简单的多,并没有什么可怕的阴谋或可恶的罪行,那间上了锁的房间里关着雇主的女儿,她与她的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雇主却不同意他们结婚,于是就把她关了起来,没过多久她得了很严重的脑膜炎,骨瘦嶙峋,头发也剪短了,但是她的未婚夫依然不放弃,每天来找她,后来她的病逐渐康复,雇主就请来一位和他女儿发色、身高、体型都很相似的女士,想间接的告诉女儿的未婚夫,离开他以后她过的很快乐。
生活中的许多琐碎细节都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分析能力和罗辑思维能力,作为一个中学生,我应该向福尔摩斯学习,在最不起眼的现象中找到最大的乐趣。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着。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夏洛克·福尔摩斯,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书海中汲取知识和获得乐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在暑假里阅读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第一次见到书名我就想买这本书,因为我非常崇拜福尔摩斯。作为他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刚回到家,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这三百多页的书里,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思维能力,我也在他的推理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深怕他们遭遇不辛,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去发现那一个个离奇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案件,一次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阅读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细心。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医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它,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分秒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认真、耐心地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勇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勇于探索的精神和非常积极的逻辑思维能力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过程,享受着发现真相而拥有的喜悦感。同时也学习着。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非常积极的逻辑思维能力;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清早,我和妈妈本来想坐伦敦的双层公交车去牛津街转道去格林威治天文台,但路过贝克街时,却远远地发现街上挤挤挨挨地站着一排在等待的人群。
这里是贝克街,有那么多人,那一定是福尔摩斯博物馆。我也用起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大法。我们临时决定先下车再说。凑近一看,果然是传说中的贝克街221B。
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伦敦的住处,也是他的工作室。这个地址只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真实街道上是没有的。在贝克街地铁站前,还树立着福尔摩斯叨着烟斗的塑像。世界上为名人、伟人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多如牛毛,但为一个书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馆却不多见,而像现在这样在真实的贝克街建造一个小说中出现的地址,用百年一遇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柯南道尔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受人爱戴呢?因为他判案如神,无往不利。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次次断案成功的金钥匙,就是对细节的掌控与他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遇到华生时,单凭握手就知道华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过的军医。华生很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福尔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当时福尔摩斯笑了笑,将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来:“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华生打心底里佩服福尔摩斯,每次当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讲出来时,都会让人茅塞顿开。
福尔摩斯总能对细节洞若烛火。他只要看一眼来人,就能判断对方遇到了什么事。第二次又通过华生的拖鞋知道华生最近感冒了,因为华生的拖鞋前有烧焦的痕迹,说明他在火炉边烤过火,而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让自己在火炉边待到鞋烤焦的,只有发烧感冒的人才会想办法让自己变热一点。
当然,虽然说管中窥豹,从细节可以推测全局,但是如果没有深厚的知识作为支撑,也是没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尔摩斯与华生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福尔摩斯不能将阿富汗气候、军人行为、医生习惯等相关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他还是不会知道华生是何方神圣的。
看来要想像福尔摩斯一样断案时神通广大,不仅有善于发现细节的火眼金睛、拥有强大逻辑推理能力的大脑,还得有丰富的知识做坚强的后盾啊。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潜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透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就应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潜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必须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能够一气呵成,这样既能够提高效率,又能够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一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明白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一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务必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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