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读后感(收集9篇)
时间:2024-05-22
时间:2024-05-22
今年的寒假作业中有一项是读《水浒传》幷写一篇感言,《水浒传》我早已读过不少遍,所以对他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水浒传》讲述了北宋时期梁山上的英雄好汉在宋江的带领下于朝廷进行抗争,但宋江一心想招安并不想与朝廷再发生矛盾。便买通李师师说服皇上才终于成功,但梁山上大多数头领对招安心存芥蒂,勉强跟了下来。也有许多人从梁山泊直接各自散去,梁山泊自此以是名存实亡。
太尉宿元景怕日久生事,奏明皇上命宋江等出征。于是梁山义军起兵离京先征辽西再征田虎、王庆均大获全胜,接着再征方腊获胜时梁山一百零八将仅剩三十六人。宋江被封为楚州安抚使上任不到半年忽然特使送来御酒宋江饮酒当晚毒发身亡。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是李逵。在长期流传中“黑旋风”李逵的英名以家喻户晓。
李逵鲁莽刚正、憨厚、无私无畏,是义军中最能冲风陷阵的猛将之一,但李逵有时失之简鲁,不善思索。
书中关于李逵的篇章有许多精彩之处,无论是语言还是形貌均非常深动,如宋江吟反诗被押牢中,李逵道:“吟反诗打什么鸟紧……牢里谁敢奈何他!好便好,不好我使老大斧头砍他娘!”
李逵藐视一切法度,就是大宋皇帝他也有夺权,刚上梁山就提出“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有人忌讳造反,李逵竟当众大喊:“晃盖哥哥做大宋皇帝,宋江哥哥做小宋皇帝……我们都做将军!”
李逵对宋江的'忠诚爱戴令人格外感动直到临死知道被宋江骗喝毒酒任不负宋江,说:“能、能、能,生时服侍哥哥,死了还是哥哥部下的小鬼。”
他的勇武正直备受赞扬,他的率直、刁蛮、无畏都给人留下深刻印像。
寒假里,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此书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去海上经商,结果遇到海上风暴,船上的水手和乘客都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他被“飘”到了海岛上,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鲁滨逊克服了最初悲观绝望的情绪,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以及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从一无所有到丰衣足食,他不仅拥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和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呀!我被这本书深深吸引,它让我体会到鲁滨逊有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滨逊有坚强的毅力,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他也曾经很绝望,他说:“没有食物和水,我会饿死、渴死;没有保暖的衣服,我会冻死;没有武器,既不能捕杀猎物,也不能保护自己,获救的希望很渺茫。”但是他还是克服了许多困难,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自己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烘烤面包,他还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虽然这样,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砍到一棵大树,花六个月时间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但船实在太沉,无法拖下海去,他只好重新造一条小船,通过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他在岛上拥有了两处住所以及种植园、牧场等。
鲁滨逊还是一个勇敢的人,他冒险救出了一个差点被食人族杀死吃掉的俘虏,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此后,他们又一起齐心协力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我想,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像鲁滨逊那样勇敢地面对困境,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成功。
这本书中分了很多个系列,每个系列都有很多故事耐人寻味。我认为“童年的地图”系列里的文章《地下室的猫》非常有意义。
故事是这样的:一只猫不小心掉进了地下室却出不去,房主也不在。小姑娘放自行车的时候听到猫的声音,她请求妈妈找物业的人把猫救出来,但是没人肯多费心思,猫死了。这是生活中很平常的事。
后来停自行车的时候小姑娘总是幻听到猫的声音。于是她的父母又买了另一只猫,把它放到地下室,并且在猫临死前两天录下猫惨叫的声音。然后将这些瘆人的声音放给小姑娘听,一天天地强迫小姑娘习惯,终于,小姑娘渐渐听到猫叫也麻木了。我有些心寒,因为这个故事中的父母正是代表地球上千千万万个打着为人类好的牌子滥杀其他生物的人类。
小姑娘的父母打着为孩子好的招牌光明正大地残害弱小的猫。难道动物就是这般低贱卑微的吗?同样是这个地球上的生命,我们没有资格这样随心所欲地伤害他们啊。在一己私利当前,人们对其他的生命所表现出的自私和冷漠,才是所谓高智商的人类最大的失败之处!
最后,有人住进了地下室,打扫地下室时候把猫皮拿了出来,小姑娘只冷冷地看了一眼,便面不改色头也不回地走了。
原本小姑娘的童年是善良、纯真、美好的,可最后她却变得那般冷漠。是那两只猫令她变成这样的吗?小姑娘的父母打着为孩子好的'招牌光明正大地是她的父母,是这个社会一手造成的遗憾。她不再天真,她那些表情和动作,宣告了童年时代一种珍贵的生命温情的消退。这是这篇小说最具震撼力的地方,也是它最令我们沉默和沉思的地方。
看到这儿,我们是否应该好好反省自己,曾经不以为意的时刻,我们究竟伤害了多少生命?
今天读了读《培根随笔》写的我看也看不懂,哎!真惭愧啊。不过我试着读了几篇。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佳作,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有内在美和外在美。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
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美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是内在美重要,抑或是外在美?
我本人十分赞同培根先生的观点---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本人认为,外在美要建立在内在美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单单只有外在美的躯体,永远都散发不了高贵的气息。
在街上往往会见到一些外貌非凡的人,衣着也十分高贵,但口中总是说出一些与他们外在身份不相符合的话语。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一个外貌美的人可以瞬间迷倒他身边的人,但真正令人欣赏和尊重而耐看的人,是拥有能力,内涵和气质的!
所以与其花时间装扮自己的外貌,不如把时间用在吸收知识,丰富自己的阅历和提高自己的内在素质上。
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谢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面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直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来。
通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现在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宝贵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经说过:“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快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保持快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叫《西游记》的书。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这本书主要是写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一起,四人去西天取经的一路上的故事。
在刚开始的内容里,写了孙悟空大闹天宫,惹得天宫里的'神仙们都很是头疼,想尽了一切办法把孙悟空处死,可是都是徒劳。最后,太上老君想出来一个办法——就是把孙悟空锁在八卦炉里,用文武火来烧它,把它身体里的灵气和仙丹都炼出来,它自然就会化为灰烬。可是,之后孙悟空不仅没有化为灰烬,而且还拿出了金箍棒,一路朝凌霄宝殿杀去了。
之后,孙悟空又和神仙们打起来了。后来玉皇大帝派游奕灵宫和翊圣真君去找如来佛祖帮忙。最后,还是如来佛祖把孙悟空收压在了他的五指山下。如来佛祖怕孙悟空会从五指山下逃出来,随即将一张写着“唵嘛呢叭咪哞”六个大字的灵符,交给了阿难尊者,让他把灵符贴到五行山山顶。这下,孙悟空再也挪不动身子,只剩下手和头露在外边。
接下来,就是唐僧出场了。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过五指山救出了孙悟空,收它当了大徒弟。之后,唐僧在高老庄收了猪八戒当了二徒弟,又在流沙河收了沙和尚当三徒弟,师徒四人一路西天取经去了。
一路上,师徒四人经历各种磨难、挑战和困难,才取得了真经。最后,如来佛祖说他们是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这样圆满的取得真经,他们才能历练成仙。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是最英勇的,当然猪八戒和沙和尚也不赖,我以后要像他们一样,不放弃不舍弃,大家坚持不懈团结合作,做事就能事半功倍。
每个孩子对昆虫世界都有无限的兴趣,昆虫世界对我来说有很多的奥秘。阅读法布尔的《昆虫记》一书,给我解开了许多的疑惑,它是我了解昆虫世界的钥匙。
在我家旁边的松树上,有时会有毛毛虫。我常常拿一根树枝,去拨弄那毛毛虫,逗它玩。我很喜欢它,觉得它有劲。可是妈妈说:“别弄,那是害虫。”我说:“为什么?”妈妈没有回答,她提过来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打开书,贪婪的阅读起来了。
我找到了松毛虫一节,看到了法布尔先生把毛毛虫的栩栩如生,他介绍了毛毛虫的一生。他的笔触中流露了对毛毛虫的赞赏和敬意。当他写毛毛虫为“卵”做保护层时,用饱含深情的笔法写道:“这种柔软的绒毛是哪里来的呢?是松毛虫妈妈一点一点地铺上去的。它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身上的一部分毛。它用自己的毛给它的卵做了一件温暖的外套。”,我读到这里,心中油然而生对毛毛虫妈妈的敬意。你看它多么
有爱心,有牺牲精神啊。我感叹这位法布尔先生真是我的知音,和我一样喜欢昆虫。在读这本书时,我也感悟到作者在这些昆虫身上赋予了人文精神,就像松毛虫一节中的毛毛虫母亲身上,感悟到我母亲对我的爱。
阅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学到了作者的勤于观察的'品质。只有他细心的观察,才能写出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譬如: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等等。因此,他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只有勤于观察、勇于探索,才能写出这样上乘的科普作品来,阅读《昆虫记》,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读过《昆虫记》,我感悟颇深,《昆虫记》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他对各种昆虫都有生命的敬畏,我现在更爱毛毛虫了,因为他是这个大千世界生物链中的一员,它也有生命的价值。
放下沉甸甸的《三国演义》,那淋漓尽致的情节、拍案叫绝地计谋,还是余音绕梁,丰富的句子、富有表达性的好词佳句,都深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
回想起关羽、张飞、刘备桃园三结义,刘备参军时,遇到一位威风凛凛、个子一尺七左右,于是便摆酒设宴,酒兴发了一半,一名个子一尺八长的好汉推着车过来了,三凤眼,于是,他们便坐下谈天说地。那“把酒问青天”地豪迈气质、爽快的性格,真可谓是英雄啊。他们三个原本都是些粗鲁地农民,但是仓促的招兵起义,志同道合的三位好汉在此相遇。
三人论年长来定,刘备年长,为大哥;关羽句第二;张飞位第三。想起三人战吕布,那才喝为精彩,关羽甩了甩青龙偃,拍马迎战,刀光剑影,雁气长吼的'苍穹下,两道闪电在殊死搏斗,吕布来了个横劈,关羽往后一躺,说时迟,那时快,立刻向吕布腋下刺去,好个吕布,来了个半腰挡,把刀弹了回去。张飞见久战不宜,也拽着长枪,拍马飞去。又斗了几十回,刘备也出马,三人挥起手中的兵器,向吕布砍去,吕布见不妙,虚刺一枪,逃离战场,那精彩刺激的情节、丰富的语句,让我越看越入迷,陶醉其中。回到应内,便举杯庆祝,也让我有了胜利感。后来,兄弟三人经过南征北战,建立起了兵力厚实的军队。
刘备三次拜访诸葛亮,终于请出了山,开始辅助大业。绝世奇才诸葛亮略出计谋,让久经沙场的军队百战百胜。从中,我也学到了许多计谋,课外知识也进步了许多,性格开始从孤僻走向开朗,从心胸狭窄变成体面大方。
《三国演义》中的英雄豪迈、出神入化的计谋感染了我,唯有它激越起来,我才有真进步。
书是我们人类永远的朋友。
我爱读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得到很多快乐、很多知识。
今天我要向同学们推荐一本好书,大家看!就是我手中拿的这本《爱的教育》,它是一本流传世界各国的儿童名著,是由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耗时近十年才完成的。这是一本日记体的小说,记载了小学生安利柯整整九个月的四年级生活。
爱贯穿了整篇小说,就在最平实的字里行间,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老师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同学之爱……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但却感人肺腑、引人深思。而且整部小说都是以一个小学生的眼光来写的,相信同学们都能读懂,因为整本书以最朴实的语言,讲述着100个与孩子有关的故事:有《扫烟窗的孩子》、《班长》、《感恩》等等,有安利柯的好朋友卡隆的侠义之举,有品学兼优的.班长代洛西的助人为乐;也有诺琵斯的傲慢无礼;还有朴实可爱的“小石匠”,坚强不息的克洛西……
小安利柯和他周围的人们追求的是一个至善至美至爱的世界,难怪夏丏尊先生一边流泪一边翻译这本书。他当时就许下心愿,一定要把这部小说译出来,“不光是给孩子们读,还要介绍给父母们和老师们读,让大人们都跟他一样,流一些感动的眼泪”。
刚刚升入三年级,老师就向我推荐了这本书。当我捧起这本书时,我立即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那一个个爱的故事,至今记忆犹新,它使我懂得了怎样去爱伙伴、爱老师、爱父母,爱身边的每一个人。总之,是《爱的教育》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爱!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也来读读这本书吧,相信你们也一定会爱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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