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记_小学生六年级作文(11篇)
时间:2023-12-08
时间:2023-12-08
“快去睡觉!”唉!每到晚上八点钟,这一声就像恶魔一样不停的缠绕着我。可我正有一段精彩的部分还没看完呢!我只好装模作样的去睡觉,其实,我另有妙招!
我小心翼翼地从书柜上拿下一个迷你小手电,长不足5厘米,与手指般粗细,小巧而灵活。我拿着手电筒,轻轻地掂起脚尖,上了床,把被子罩在了自己的身上,四周稍稍地呲了点缝,让空气流通一些。
一切全都准备好后,我打开迷你小手电,翻开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但是光这样的一点预防被发现的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老妈有时还会进来“查房”所以我必须要眼观,耳听,动作快。怎样个说法呢?就让我告诉你吧!眼观是需要用眼睛看门缝四周的光,有人一站到门口,其中的一些光就会被挡住,只要一被挡住就说明有人来了;再说耳听吧,耳听就是听脚步声,一听到脚步声,就需要小心一些啦!最后是动作快,只要前两道防线都有问题,那就说明老妈来“查房”啦!就用到动作快啦!关手电,合书塞到枕头下,立刻把头枕到枕头上,装模作样地闭眼睡觉。等风头一过,我便又开始像恶狼一样贪婪地“嚼”着书!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两个眼皮在打架,越打越旺,我最终战胜不了睡意,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清晨醒来觉得脸上一阵酸麻,我对着镜子一看,呀!不得了!脸上竟然有书上的铅字……
“叮呤呤”终于放学了,我期待一天的时刻来到了!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我已压制不住内心的激情。不过,到这儿来,可不是来吃饭的,目标是邻近的一家书店。
我的名字叫林海音,不过由于家境贫苦,只能偷偷地读书,还要时时提防身边的人。我喜欢在人多的地方读书,那样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有时候,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我最喜欢在下雨天读书了,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里待下去。即使我再饥肠辘辘,即使炒菜的香味已飘进自己的鼻子里,我也不会放下书。
这已是我今天进的第五家书店了,书店里的人依然不见少。我拿起那本没读完的书,像饿狼一样贪婪地读着。渐渐地,我已进入了书的世界,沉迷在其中。“你好,小姑娘!”一声亲切的召唤把我又拉回了现实中。糟了,是书店老板!难不成我偷偷看书,光看而不买的事情被发现了!这可怎么办呀?老板说:“你总来我的店,但光看而不买,一定是没钱吧?不过,我看你这么用心读书,我就允许你免费看吧,因为我小时候也经历过这样的事,也很渴望读书……”我的眼眶湿润了,含着泪连声道谢。临走时,书店老板又送了我几本书!
这几本书,不仅仅是包含着知识,还包含着一颗渴望读书的心!从此,我悟出一个道理:每个人都喜爱读书,每个人都渴望读书!
每天晚上,我因作业做得太慢而导致没有阅读的时间了。
刚洗完澡的我,趁妈妈不注意,从书柜里拿出一本书,放到枕头底下。妈妈帮我关好灯之后,自己也去洗澡了,爸爸又出差,哈哈,自由地看夜书吧!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突然,我听到门外妈妈沉重的脚步声朝我的房间走来。我见情况不对劲,便悄悄地关掉小台灯,把书倒扣,放进被窝里,再快速地躺下来,做完这些动作才用时大约四五秒。“嗒,嗒,嗒”,脚步声越来越轻。
过了两分钟,我再悄悄地坐起来,打开小台灯,拿起书本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我看书看得太入神了,就连门外的动静也不理不睬了,就连妈妈抱着一堆叠好的衣服,站在门口看着我都不知道了。“北北,都几点了,还在看书!明早还得上学呢!”糟糕,忘记时间了,我立刻变成了一只缩头乌龟,一声不吭了。等妈妈走了后,我便拿起小闹钟一看,呀,我竟然从九点半看到了十一点半!可是,我还没有任何一点儿睡意呢。再看一会儿吧……
“呼,呼,……”我进入了梦乡……
“叮叮,叮叮。”我的闹钟响了。咦?这是什么东西贴在我脸上,哦哦,是昨晚看的书呀!还没被爸爸妈妈拿走耶!我得快点把书藏到枕头底下,不然,爸爸妈妈一起床肯定会念“紧箍咒”了。
上星期,妈妈在整理我的小床时,发现了我书本的藏身之处—枕头下。昨天,我又换了两个地方—衣柜里或枕头套里。
我喜欢窃读。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可以让你懂得更多知识。我就是个“小书虫”,平时总是一捧起书就忘了任何事,为此没少挨妈妈唠叨。
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我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智慧公主马小岚》这本书。妈妈走进来大声对我说:“豆豆,可以睡觉了,看看都几点了,八点半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妈妈帮我关了灯也去睡觉了。躺在床上,我却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他们去山洞冒险的精彩内容。我悄悄爬起来,轻轻地将门打开一条缝,向外面偷偷看了一眼,确认爸爸妈妈房间里的灯已经关了,才放心地把房间的门轻轻地关上,打开台灯,又继续看起书来。不一会儿,我仿佛也跟着马小岚来到山洞冒险。忽然,我隐隐约约听见隔壁房间的门打开了。不好了!妈妈又要来查房了!我迅速关上灯,把书藏在被窝里,闭上眼睛,还故意发出轻微的呼吸声。果然,妈妈蹑手蹑脚地开门进来了。听着妈妈的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心跳得也越来越快。还好,妈妈只是简单地看了一下,为我盖了盖毯子,就轻轻地关上门走了。我睁开眼,竖起耳朵细听了好一会儿,确定妈妈已经回自己的房间了,才静静坐起来,用手拍拍胸口,暗暗说道:“还好,还好,幸亏妈妈没有发现,不然又要挨骂了。”
我又轻轻打开灯,贪婪地捧起书来,继续走进马小岚的世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的上下眼皮开始打架。我抬头一看闹钟,不知不觉已经是晚上十二点钟了,这才不舍地放下了书。
这件事虽然过去好长一段时间了,但每每想起那次窃读的经历,仍让我感到既紧张,又兴奋。
[师评:小作者通过自己读书的经历,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爱书胜过一切的女孩,相信在书的熏陶下,一定会做到“腹有诗书气自华”。
快睡吧,别看了,熄灯!妈妈的催促第N次响起。
才几点,再看一会儿,就一小会儿,要不你先去睡。我苦苦央求道。
都十点多了,必须睡!妈妈不容商量地啪的一声把灯关了。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因为我看书看的正起劲呢!《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各种各样的动物太有趣了,我假装顺从地盖上被子,合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只听啪的一声,爸妈卧室的灯熄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跑到柜子里找手电筒,借着月光,东摸西摸终于找着了。我光着脚丫爬上床,把藏在枕头底下的书拿出来,
打开手电筒,把被子往头上一盖,便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左手拿手电筒,右手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我如饥似渴地扑在这精神食粮上,贪婪地享受这书中的美味。当看到书上的水蛇时,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当看到书中的孔雀时,我心里像天上掉了馅饼一样开心;当读到鲸的知识时,我的嘴张的比鸡蛋还大。
时间慢慢流淌,我在书里徜徉。从爸妈卧室里传出咔嗒声,不用说,肯定是妈妈出来上厕所,我赶紧关了手电筒,藏好书,便倒在床上佯装睡得正香,以迎接老妈的检查。果不其然,马桶的冲水声还没停止,妈妈的脚步便朝这边走来,妈妈把我的被子整理好,便轻手轻脚地走了。我看了看手表,快一点了,不看了,我翻了个身,便睡觉了。
窃读暂时告一段落,梦里我仍在动物园里玩耍着。
书,可以让我学到知识;书,可以让我积累名言;书,也可以让我受益无穷,书就是我的朋友,我在生活中已经不能缺少它了。
“何恩典,我至少已经说了一千遍了,快给我去睡觉,要再不睡,明天,你就别想再见到《童话大王》了!“我的耳边又响起了这讨厌的声音。我一听这句话,马上反驳道:”你连十遍都还没有说到,再说了,你没看见我正在整书了嘛!“我嘴上这样说,可是心里却一万个不愿意,这有什么办法呢,妈妈下了死命令,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回房间。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都睡不着,脑子里想的都是书里的情景,小兔子会帮狐狸送东西吗?狐狸真的可靠吗?这本《故事大王》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抗拒不了它的诱惑。突然,我的脑中滑过了一个不安分的想法。
走出房间,看见爸妈都在楼下,我可以安心了。我蹑手蹑脚地走向客厅,瞄准目标,嗖地一下把书抽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跑回房间,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要是以这个跑步的速度来参加比赛的话,我想我肯定是第一名。
好不容易等到了爸妈都睡着了,我迅速把书抽出枕头,拿起了小黄人台灯,一页两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在书中,我与兔子一起帮狐狸忙,一起喝茶谈心,仿佛我是它的好伙伴。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就像一位导游,带领我走遍世界;书,也像一位老师,传授我智慧与道理。
街头的那家书店已经开了许久,每次放学以后我都会偷偷地溜进去找书看,因为那时候很穷,家里又没有多少钱,根本就没有足够多的钱来买好看的书籍,所以只能偷溜进去躲在书柜后面看,每次都胆战心惊的,生怕被老板发现了,每次一次性都看不完,只能分成好几次来看。
走进书店,书柜上面摆满了书,有四大名著,各种类型的小说,阅读资料还有漫画……数不胜数,花花绿绿的看得我眼花缭乱。接着,我找到了那本上次还没有看完的书,继续翻到那页,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里面的内容很是丰富,就仿佛置身在书的里面了。在我看完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还有与五个孩子、老师的成长历程,书中的故事情节很优美很感动。
每次一读起书来,我就会忘记了时间,醒来之后店里的人都已经走光了,每次老板问我买不买的时候,我都会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不买,谢谢。”有时我会拿着书躲在书柜后面看,当有人走来的时候我就会立马换一个窃读的地方;有时有大人会站在我的旁边,我就会顺势站在或挨在他们的旁边,来伪装成他们的女儿,这样就不会惹人怀疑了。读书的时候,肚子总会饿得咕咕叫,即使这样我也不会放下手中的书,继续看着书中的文字,仿佛它就是食物,已经把我喂饱了。
每次走出书店总会有一个醒目的题目在我的脑海中回荡着——窃读记。
啊哈!妈妈出去了!哈哈哈!一定把你们搞糊涂了吧!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仔细的讲一下。
每个星期六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就会回到小和山住,我便会一个人睡我自己的房间,先装睡个几分钟,等爸爸妈妈出去之后,我就开始准备窃读之前的工作了。
首先,我会掀起被子,悄悄地爬到左边床头柜边,把台灯打开;然后把放在床边的垫子拿2个放到床上;回过头来再把房门关上;我还会把台灯开到小度;做完这些,我再把放在椅子上用衣服盖着的书拿到床上来;最后我躺倒床上,盖好被子。下面,我就开始窃读啦!
我静心听了听声音,“咚咚咚”原来他们上楼了,啊!我叹了口气。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五页。。。。。。我贪婪地读着,犹如一只十天没有吃肉的狮子一般。我非常快乐,快乐的是:可以在书中汲取人世的真谛,吸取书中的智慧,也可以在书中获得自信!当然,我也很惧怕,惧怕的是:时间太久,耽误睡眠,被爸爸妈妈发现,责骂我,批评我,或者以后都要跟我一起睡觉,让我没法窃读了。
所以,每当听到“咚咚”的脚步声传来,我就会把灯关了,垫子放好,书藏在枕头底下,我呢?也滚到右边装睡,直到爸爸妈妈上楼睡觉去之后,我才像一匹受惊的麋鹿快速地摆好“装备”,又开始窃读了......
在他们看电视的时候,我特别开心,因为我开灯的声音,都会被电视的声音所覆盖,即使他们发现了,我也可以:“还没到睡觉时间”为由而看书了。
直到闹钟“铛”的响了一下,我才发现我已经看了两个半小时了,我咽了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人世真谛和智慧都吞了下去一样。
当我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想起了高尔基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转过街角,看见便利店,闻到糖果的香味,听见保安的讲话声,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忽忽地从学校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便利店,而是我的家。
我边走楼梯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了?被子里面,不错……”走到家门口,便看见家里仍像住日一样,爸爸在看手机。我可以放心了。但我又担心会不会发现,因为一连几天妈妈都说:“做作业的时候不能看书,我会“突击检查”的!”
我用钥匙打开了大门,暗喜爸爸没注意到我。我踮起脚尖,从爸爸看不见的地方偷偷走过去。哟,钥匙忘记放了,没关系,我总算到我房间了。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不想做作业就看书的滋味!
我害怕被爸爸发现,每当我听到脚步声的时候,我会知趣地写一会儿作业。有时,一本书至少要几天才能看完。
当客厅飘来一阵阵菜香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快点吃饭该多好!
当房间的灯突然亮了起来,我才发觉爸爸在门口站了好一会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坐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家长说,不能看的书有很多,如:漫画,任何的小说,闲书等。可是我就要看!
我很爱看漫画,就算家里只有一本漫画书,也要看到三更半夜。从小我就对漫画很敏感,看到图画,便咿咿呀呀地说了起来(虽然别人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从五岁起,我就开始迷恋起了漫画。可是,一开始上一年级时,爸爸便把漫画书藏了起来。
一次,我偶然发现了爸爸藏漫画书的地方,我的窃读记就从这开始了。
我从“藏书阁”拿出五六本漫画书,来到自己房间,开始一个劲地往下读。读得那叫个津津有味,读得那叫个如痴如醉,读得那叫个昏天黑地,连爸爸叫我吃饭都没听到,那么香的饭菜味都没有闻到。爸爸走到门口,准备把我叫出来,我听到开门声,慌乱地把书扔进了垃圾桶。爸爸进来了,看到我站在垃圾桶旁,有些可疑,便走过去,让我走开。这时,周围空气都凝固了,我急的出了一身的冷汗,爸爸打开了垃圾桶,啊!没有漫画书,真是有惊无险!
吃完了午饭,我要继续看书,找了半天,原来在垃圾桶的后面。呵呵,当爸爸叫我出去跟他打羽毛球时,我已经将漫画书都读完了,这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了,腿真酸啊!我咽了口唾沫,好像把读书吸取的营养和智慧咽了下去,智慧又随着血液哺育了自己的灵魂。
每当我读到这时,总会想起书上说的一句话:饭和水哺育的是身体,而智慧哺育了灵魂与大脑。
唉!今天电神和我双分陋地了,真是无聊啊!但上次的窃读失败让我耿耿于怀,何况最近还有点“江郎才尽”的味道,我也去补充“营养品”啰!
上午老妈去表弟家玩了,我趁机拿了《三国演义》就在床上看了起来。可一分钟后,老妈便回来了,可能是突击检查吧,我快藏起了《三国演义》从床上一跃而起,便来到书桌旁边,抄起笔,装模作样地在写作业。
待老妈走后,我又放下笔,扑在床上,取出书来正准备再补充“营养品”,老妈又回来了。我又放回去,老妈就进来了,见我不在写作业,就问:“怎么不写作业了?”,“休息一下啦,待会儿再写作业。”老妈被我蒙过去了。
我终于可以看书啰!《三国演义》中有几段我印象深刻的段落,鲁子敬力排众议中的辩论场面令我感到诸葛亮的口才思维极好,而孙权谋士张昭等也是聪明人。
而从八十回的“征南寇丞相大兴师,抗天兵蛮王初受执”到九十回“驱巨兽六破蛮兵,烧藤甲七擒孟获”中,又令我领略到卧龙的聪明才智。孟获七次被擒,终于立誓不再反。但乌戈国国主兀突骨的灭国之灾皆因他错误的领导国民尽反诸葛孔明,可他的三万藤甲军所披藤甲又使我敬佩。最后,原始地雷之威力之巨大,又令我再次敬佩孔明的智慧。
这次窃读,不仅让我吸取了“营养品”,还令我对《三国演义》增添了几分喜爱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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