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矿长岗位职责优秀(精选8篇)
时间:2023-08-09
时间:2023-08-09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令、决定,以及矿行政和职代会的决议,对全矿行政工作负全面责任;
2、根据公司规定的职权范围,负责矿领导班子建设、人员编制和行政机构的设置、调整、聘用和解聘本矿中层领导干部;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对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违纪事件组织追查,制定防范措施,签署重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意见,对本矿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负责;
4、掌握全矿开拓布局,协调各生产环节和采掘比例关系,抓好重大生产准备,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效益计划和市场的要求,组织编制本矿远景计划和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定期检查和部署生产和经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生产和效益指标;
6、严格财经纪律和经营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审查、批准各项费用的支付计划,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7、组织开展质量达标活动,搞好标准化建设,确保矿井达标; 8、抓好技术创新,积极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搞好挖潜、改造、更新工作,不断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和劳动效率;
9、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和科、队长会议,研究和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10、抓好职工生活福利,不断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劳动条件;
11、支持工会、职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
12、协调和处理好企业与地方关系,签署矿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决定对外的重大行政问题。
13、组织职工群众切实做好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生产副矿长的岗位职责
1、协助矿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矿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安全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安监处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松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矿长(安监处分)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3、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
4、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5、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7、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8、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9、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10、及时监督煤矿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
11、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12、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13、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14、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机电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工作。
2、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及事故隐患,督促相关科室,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
3、参与审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审定机电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机电设备的购置、改造、大修中长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审核各种机电报表。
4、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文件的要求,组织机电工程设计、大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安全措施或审查上报工作,参与水平延伸设计、采区设计、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等、提出机电安全方面的审查意见。
5、及时调查、分析、发现矿井机电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出、落实解决方案。组织召开机电专题会议。
6、指导机电部门、队组编制实施机电技术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机电方面的技术水平。
7、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
8、参与各类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审查、上报机电运输事故报告。
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决定。
2、早晨八点前参加安全碰头会,对特殊环节,变化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排除作业提出技术要求。
3、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和审查全矿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4、编制科技进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科技队伍 建设,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5、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地质勘探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以及矿 井建设,技术改造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组织研究解决合理开发资源,采掘衔接,合理集中生产,煤炭深加工等重大技术问题。
6、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并检查记录瓦斯, 水害, 火灾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技术措施落实进度。
7、组织技术开发,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组织科技交流和技术攻关;开展技术更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新装备,新材料。
8、组织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组织业务副总工程师解决各方 面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矿井技术管理,技术开发及科研成果申报等 方面的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安排有关部门实施。
9、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技术工作,组织编制 "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现场指挥"一通三防"重大安全 隐患的排除工作。
10,审签新增作业项目和补充在用作业项目设计,规程,安全 技术措施,审签通风瓦斯日报表。
矿长助理兼通风区区长
1、主持通风区的全面工作,对本区、队实施监管,并对其行为结果负责。
2、负责组织通风区安全、生产、成本、质量标准化建设指标的分解、督促、考核。
3、负责组织通风工程计划、“一通三防”措施、灾害预防预处理计划的实施。
4、负责组织通风区劳动组织、劳动定额、规章制度、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上报审批。
5、负责通风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工作。
6、负责通风区管辖范围内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7、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严格贯彻落实矿级会议决议、精神。
8、通知通风区内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通风区材料的审批、瓦斯报表、通风报表的审核。
10、负责通风区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
11、积极参加班前会议、坚持跟班作业。
12、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成本、投融资、预算、会计核算及监督、财务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2、主持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程序,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拟订或规划资金筹措和资本运作方案;
4、组织拟定公司年度预算大纲及财务预算,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核融资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6、组织编制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等;
7、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并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8、参与集团重大投融资决策,优化资本结构和资本配置;
9、审定财务、会计、审计等财务负责人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事项;
10、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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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岗位职责
一、矿长
一、职责范围
1、受公司委托,全面负责煤矿的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区等各级主管部门关于煤矿行业的政策和规定,守法经营。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
3、负责组织制订煤矿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岗位职责、工作权限,草拟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报公司审批,执行劳务用工制度,招聘除矿级管理人员、副总工程师之外的相关人员,建立一个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统
一、高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4、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技术装备和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5、负责组织煤矿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和安全技术教育体系建设;应急和救灾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领导、指挥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含技术负责人)抓好设计、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化、机电、基建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制订煤矿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建立一个严格有序的企业规章制度系统。
8、负责组织制订煤矿年度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实施措施和考核办法,并按要求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9、负责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业务知识的培训,组织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10、负责企业文化和矿区环境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企业精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和矿区环境,创建和谐、文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11、负责煤矿临时派工、劳动定额管理,建立健全临时派工管理制度,坚持 “一支笔”批准的制度,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矿井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12、定期组织召开矿务会、矿长安全办公会等会议,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等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等专业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3、每月下井、跟班、值班次数符合公司要求,随时掌握、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情况。
14、完成政府主管、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对煤矿的整个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有决策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
1 处置权。
2、有对员工的聘用、调动和辞退权;有对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的任用提出建议权。
3、有按主管部门、公司的要求提出机构设置方案权。
4、有薪酬制度、奖惩办法的建议权。
5、有按照公司制度对员工的奖励权和处分权。
6、有煤矿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权。
7、有权拒绝或停止执行上级有关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
8、有主要技术方案、作业规程、重大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批权。
9、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一、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的技术管理,是煤矿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分管“一通三防”、地测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分管科室一通三防科、生产技术科、监控室及其他教育培训职能,分管(班组)通防打钻队(防突、瓦斯、通风、粉尘、防灭火)。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制定和审定各项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
3、组织编制全矿开拓接续生产长远规划;开拓方案,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组织编制矿井重大灾害预防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并组织审批日常生产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4、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认真落实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生产的全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在生产的各个环节结合生产现场实际制定相应的保证生产安全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确保不因技术问题发生安全问题。
5、负责分管科室、队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6、组织起草矿井质量标准化计划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参加矿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7、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组织制定“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抓好从方案设计、设备购置、设施施工、日常管理、维护维修、隐患处理等全过程工作,保证系统完善、合理,设施齐全,装备先进,安全可靠。
7、负责井田开拓和矿井地测工作。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搞好矿井主要巷道工程的总体布置和设计,严格控制井田边界,保证矿井安全。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井下巷道中、腰线的给定,确保井下巷道准确贯通。
8、抓好地构造研究,根据井田地构造资料制定矿井水防治、顶板管理工作技术方案,提供准确的图纸和资料,并对具体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9、负责组织扩能改造工程的设计和技术审核工作,负责矿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负责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工作。
10、负责编审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开拓方案和生产接续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建立健全职工教育体系,编审员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12、负责全矿技术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特殊专业和要害工种的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13、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通防专业会、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执行通防、顶板管理规定和问题整改情况,按规定定期审签瓦斯日报表、监测日报表、测风旬报表,制订风量计划。
14、每月下井及跟班天数不得少于公司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技术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15、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7、负责和上级技术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18、负责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管理制度,保证煤矿技术档案齐全完整。
19、参与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分析事故的技术原因,组织制定技术防范措施。
20、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队组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日常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含一般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审批权。
3、有分管工作的考核奖惩建议权。 4、有对“三违”、工程质量等行为的处理处罚权。
5、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三、安全副矿长
一、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分管科室安全科,分管班组检身房;分管业务:隐患排查与整治、反“三违”、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安全事故查处等。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认真落实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矿长监督检查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各队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矿长汇报,提出考核意见。
4、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并保证完成质量。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装备的管理,组织、指挥安检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督、检查,指导、检查安检人员工作,管好用好装备。
6、根据煤矿管理需要及时提出和组织修订、完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协助矿长组织起草矿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发展规划,起草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实施措施和奖惩办法, 经矿安全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7、负责分管科室、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落实情况。
8、负责同时抓好分管专业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并安全质量大检查。
9、每月下井跟班天数不得少于公司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10、负责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落实情况,参加审定安全施工方案,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11、负责检身房管理。制定入井检身和初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定期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12、协助矿长组织好安全办公会,做好主导性发言;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3、负责组织好安全例会,主持、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4、抓好安全文化体系的建设,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15、定期组织应急事件和救灾救援预案的演练,不断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要立即协助矿长启动预案,参加和协助矿长组织指挥事故救灾救援工作。
1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执行事故调查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职权范围处理事故责任人或提出处理意见。
17、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日常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的审批权。
3、有对“三违”、工程质量等行为处理处罚权。
4、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四、生产副矿长
一、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采煤、掘进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回采、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支护质量、顶板管理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分管科室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分管队班组采煤队、掘进队、维修队、库管、后勤。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省市的煤矿生产政策、规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会审、贯彻作业规程,指导、督促采掘班组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当生产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编写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掘进和新工作面的投产验收,组织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安装拆除和巷道开口、贯通工作、巷道维修、回收等工作。
4 4、负责生产调度管理。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动态,组织井下生产用物料的运输和储放,搞好综合平衡、均衡生产,协调生产和辅助部门的关系。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
5、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国家规程、井田地质资料、井田开拓情况和生产实际制定矿井防治水方案并组织实施。
6、认真落实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管科室、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生产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落实及处理工作。
7、每月下井跟班天数不得少于公司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生产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8、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生产建设计划,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9、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回采率和支护能力,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10、负责管理火工品管理。组织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房管理,确保库房安全、爆炸物品安全。签批火工品发放。
11、负责文明生产及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制定生产环境治理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
12、参加安全生产例会会,做好主导性发言,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3、负责组织生产例会、班组长例会、放炮员例会、顶板管理分析例会;按时参加机电、运输专业会议,主持或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4、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的组织工作。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组织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5、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日常生产计划、方案的审批权。
3、有对“三违”、工程质量等行为处理处罚权。
4、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五、机电副矿长
一、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供电、供排水及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等生产管理工作,分管科室机电科。分管班组设备维修班。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供电、提升、运输、供排水以及机电设备的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和落实供电供排水系统和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3、负责煤矿生产、生活用电、用水工程设计、施工、改造等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用电、生活用水安全。
4、负责机电设备的购置选型、安装、供应管理、配件管理及材料供给计划工
5 作,保证生产需要。
5、负责机电设备修理、保养工作。组织编制全矿设备大、中修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审批,组织计划的落实。按规程抓好机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抓好机电管理达标工作,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完好运行,杜绝失爆。
6、负责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制定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系统使用可靠安全。
7、负责运输、提升工作。制定运输、提升管理办法和作业规程,组织指挥物料、人员的提升和运输并确保安全。
8、负责井下排水工作,严格执行井下防治水规定,保证排水系统的运行可靠。
9、负责机电设备的仓库管理,落实仓库管理标准化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10、认真落实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分管科室、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11、负责分管工作的质量标准化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参加矿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负责设备、修旧利废、工器具以旧换新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审查决定设备、工器具的报废。
12、每月下井天数不得少于公司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生产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13、参加安全生产会,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4、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机电、运输专业会议,每天参加生产调度例会,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5、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的组织工作。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组织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6、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车间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权。
3、有对“三违”、工程质量尤其是设备安装质量等行为处理处罚权。
4、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安 全 矿 长 工 作 职 责
安全矿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首先从其岗位职责来界定,然后从其没有履行好职责而受到的责任追究来看其具备的工作职责。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条 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 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第4条 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5条 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6条 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7条 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8条 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9条 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第10条 及时监督煤矿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
第11条 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第12条 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第13条 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14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7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8条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科室)的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不适应工作需要,未及时向矿长提出建议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未按规定主持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监察工作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未履行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燃发火、水害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责任,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3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4条 未及时监督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落实的,安全矿长负重要责任。
第25条 未严格审查、及时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安全矿长负重要责任。
第26条 未及时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矿长负重要责任。
第27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安全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在分管科室领导人员负直接责任的事件中,安全矿长负领导责任。
第30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矿长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生产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生产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审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本单位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考核。
11、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
12、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13、定期组织和领导矿山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4、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5、及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矿山事故。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本矿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7、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安 全 员 职 责
1、安全员在厂矿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厂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厂矿矿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厂矿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厂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厂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厂矿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预防事故演习。
6、参加厂矿扩建、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安全设施的验收。
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并进行考核;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厂矿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厂矿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厂矿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12、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对所辖生产范围内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熟悉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组织职工学习并对熟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好对分配到本班组的新工人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4、开好班前和班后会,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和工人的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和注意事项,并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5、坚持交接班制度,保持作业场所的安全、整洁。遇有无力处理的事故隐患上报单位领导,发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单位领导。
6、对本班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主管领导,并采取临时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9、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操作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增强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矿山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宣传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读物、安全橱窗、墙报、专栏等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矿的安全管理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宣传的具体安排:每月办一期安全专栏、墙报,每季度出一次新闻展览橱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宣传评比。
第四条:矿部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例会,主要是学习安全材料、报刊、总结本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星期
四、五全矿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所需的安全专题会议,报告或通报全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弘扬全矿的安全文化,增强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职业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培养职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和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措施。凡在本矿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接 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其它特殊工种的职业性培训,培训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根据需要可分为就地培训,派出培训 或送往大专院校培训。
第三条:企业必须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成立培训组织机构,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有足够的培训经费和书籍资料教材,选择合格的教师和辅导人员,制定培训工作制度,使培训工作正规化,达到普及提高的培训目的。第四条:职工全面培训,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矿部分期分批举办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班,每三年对全矿职工轮流培训一次,每期培训不少于十天时间,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次。培训的内容在重点突出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安全技术知识和思想道德意识同步提高。
第五条:新职工培训,凡来本矿工作的新职工(不论临时工、合同工、固定工)都必须经过本矿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位,异地异厂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离岗半年以上回归本单位的职工均接新职工对待,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六条:特殊工种培训,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必须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0周岁,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有生理缺陷和妨碍从事本作业疾病的人员不能参与培训,更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爆破、高空架设、绞车提升机、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所在行业的专门培训学习之外,必须经过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或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书、证件、凭证件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但必须经过熟练期或使用期。达到以上专业培训条件之后必须接受和经过本矿的安全培训考试,再凭本矿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性。否则,不能从事本工种。第九条:大中专、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按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教育考核的,符合所分配工种的凭考核证件,可不再进行培训考试,但必须遵守本矿的安全规定。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山生产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例》和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条:矿山的探矿、掘进、采矿、回采主体工程必须先设计、后施工,设计要求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第三条:矿山生产的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的人行通道,并将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系统、车场、排水、设施配套。第四条:每个矿井洞口,必须要有入井制度,即:(入坑须知),其主要内容是:
1、凡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检查工作的领导,工程测量、安全检查,本矿和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人员(持证)准许进入井巷。凡下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井巷安全(须知)制度。非工作人员目标入内,酒后神志不清者禁止入井。
2、凡井巷工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井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度,遵守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令行禁止。
3、入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所需工具(手电、雨鞋、安全帽)。
4、杜绝"三违"现象,严守技术操作规程,不玩忽职守,不盲目蛮干,严禁违令作业和擅自乱串。
5、爆破通风要提前15分钟警戒,信号要准确无误,不准在井下存放爆炸物品,不准有盲炮、哑炮存在。如遇哑炮,谨慎排除,做到万无一失。
6、工作之前要过细检查,通过敲帮问顶清理松石之后开始作业,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7、严禁在危险区、采空区、天井口、漏斗下、斜坡道及运输巷道停止,逗留歇息。
8、当班作业不留隐患,照明要齐全,工具有摆放整齐,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签字制度。
9、爱护井下一切设施、设备工具,严禁盗窃破坏。
10、坚持文件生产,不准在井巷大小便。
第五条:矿山生产应认真执行"采掘并举、掘进先行,贫富兼采、采充平衡"的技术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和采矿方法,落实井下安全措施,保障井下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山井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矿山井下生产作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持班制,填写好安全值班记录。第八条:矿山井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地下开采必须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技术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必须规范标准。
2、每个采场中段和分层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 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天井、人员通行的梯子要坚固适用,天井中不能有悬挂物、联络道口不能堆放石块,以便保障行人 安全。
3、矿山井下工作,队长、班长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危险地段不能安排工作,偏僻地点禁止单人作业,下班之前必须清点人数,一同下班。
4、井下作业普遍采用36v低压照明,作业场地保持明亮,不能黑暗,照明线路、动力线路都要整洁,开关、闸刀要安装完整。
5、井下爆破要有固定的时间、信号,放炮前要有专人负责发出警戒信号、标志、警戒线(露天不小于500米),井下不小于100米。炮响后20分钟之内不准接近爆破面,不准有哑炮存在,不准套残眼打钻。
6、井下通风,已形成通风巷道的采取自然通风,通风天井不允堵塞。未形成通风巷道的要有通风设备,较深的井巷要加大通风设备,将新鲜风流送入工作面,不允许在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防止炮烟中毒引起窒息。
7、危险区、采空区、塌陷区禁止作业,必须加固封闭,并要设挂醒目的禁令标志。
8、井下必须安装抽水、排水设施、水坑、水仓要加固栏杆。明显积水要随时排放。要严格注意观测地下水涵水层、裂隙水的涌出。
9、井下施工、开采遇到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现象,发现滴掉石碴,岩石移动、裂隙增大、岩石有响声,就是地压活动的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对地压活动地段要有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0、采准切割巷道,顶帮岩石松软不稳固、或破碎带,断层带,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它原因受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11、矿房采矿必先打通两头联络道,或分层的人行道,梯子与联 络道口要保持稳固安全通道,联络道口不能堆放杂物,要使作业 人员畅通。
12、矿山井下必须坚持湿式作业,禁止差异网www、差异网打干钻。
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挥系统,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保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厂长担任,消防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条:提高警惕,谨慎小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务。
第三条: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坚持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诱发火灾的违法违纪行为。第四条:配备消防设施
1、装备足够的车辆、水管、水箱、高压水管喷头、水枪。
2、库房重地、楼堂管所、生产单位都要设放、装配灭火器材,(培训好使用灭火器材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干粉灭火器、油 质灭火器或化学灭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准备必要的水桶、砂袋和灭火工具。
4、各建筑设施、厂房、仓库、宿舍等均应设置防火设备。
5、舞厅、会议室多人聚集的场所门窗不能紧闭,要有迅速撤离 疏散的通路。
矿区防火防爆
1、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在矿区以内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 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矿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防爆炸 事故及火灾。
2、生产、生活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技术规 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用电系统引起火灾。
3、合理装卸,定期检查本矿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
4、办公楼、单身楼、车间、配电室、高压电路周围,不允许存 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检修设备、烤烧管道等生产性生火,必须经领导同意,在 周转无柴草燃料的情况下使用。
6、电焊机周围不能有木质器具 和易燃物品。
7、职工家属的烧柴做饭要"曲突徙薪"。监视火源,严防火灾事 故发生
8、车间、办公室、职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别注意生火 安全,铁炉子周围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质器具。室内要保持 空气畅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烟中毒。
9、严禁室内存放爆炸物品,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煤油、橡胶等 易燃物品。
10、禁止在矿区厂区、库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烟花爆竹。
矿区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条:加强矿区交通管理,维护矿区交通秩序,保障矿区道路交通安全,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凡本矿和外来我矿的一切车辆、司助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矿区行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本矿交通管理制度。
第三条:道路管理
1、路段:从周庄通往尖崖沟矿区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包括轻轨巷道),都是本矿的交通要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涉、侵占、堵塞和破坏。
2、养路:本矿对本矿区交通道路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养护。生产单位的路段由所在单位进行养护,不能塌方、冲毁、中断。各种生产施工都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改道和加宽路面的较大工程必须经矿部测绘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施工。
3、保护:在矿区公路沿线,禁止放炮、采矿、掏金、炸石。严禁挑渠、挖坑、放水,禁止上压下挖或开路种地。
4、道路安全要求:
①保持坚固、宽畅、利水的路基。
②矿区道路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信号、灯光。③禁止任何人设置路障,倒垃圾和堆放杂物。④不准在路面排放污水或放水结冰。⑤不准遮挡路灯、标志、信号。⑥不允许占路面摆摊设点。⑦不准霸道停放车辆。
矿区行人安全
为保障矿区交通安全,行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班职工必须排队行走,队列只限单列或两列,队列要整齐,不能并排横列,且忌散乱行走。
2、非上下班行走人员主动向右靠边行走。
3、在来往车辆较多的路段,行人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特别是下坡行车)的动向,提前在100米左右躲让,防止意外,切忌临车横穿道路。
4、重要路段的行人要精力集中,不准织毛衣、做手工活、分散精力盲目让车。
5、任何人不准在停车场、倒车点或危险路段站立、或逗留或故意不让。
6、禁止儿童在车路上或倒车场地贪玩或横穿行走。
7、不准行人追逐,堵截和爬乘一切车辆。
8、行人不准在桥梁、急弯、狭窄路段与车辆抢行通过。
班中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上班期间,应遵章守纪、注意安全、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违 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第二条:上班进入岗位,要熟悉掌握本工种的岗位环境,细心检查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以及当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机械工具、防护措施等,发现故障和安全问题及时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要报告班组长一并进行处理,确认故障排除达到安全后方可工作。
第三条:职工在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班中要精力充沛,情绪良好。禁止在班前中饮酒。体力虚弱不支,神志不清和理智失常者不准上班。第四条:高空作业
1、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或工作面没用平稳的立足地方以及震动的地方,均视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紧系能负荷150公斤以上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带的系桩或物体要坚固牢靠。在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穿底子光滑、坚硬的鞋。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未成年人、女职工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必须有稳固的支架、梯子和工作平台,作业平台不能堆放易滑、易滚和笨重的东西,地面人员不能在高空垂直台下供料或作业。
5、高空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条件,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以及绝缘用具,照明设施等都要使用得当。
6、高空作业班要合格分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工具要装入工具袋,零部件和其他材料要专门输送,上下梯架手中不能拿物件,不准在高空、投掷材料和工具,送往高空的材料、部件、工器具要摆放得当,防止堕落伤害,严禁高空违章作业。
矿 区 作 业
1、进入矿区、车间上班工作,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劳动防护,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穿上工作鞋,女工要盘好发辫,发辫要装入帽内。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穿敞服、裙子、散裤、长袖服,不准包头巾、围巾,不能光脚赤膊进入厂区或车间上班。
2、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岗位,班中不准戏弄、打闹、闲谈、争吵、高声喧哗、瞌睡纳闷,看书看报或做私活。
3、上班先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工作场所,确认本岗位的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照明信号、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再进行工作,作业场所不能有任何隐患存在。
4、在操作中,不许跨越运转设备和传动皮带,不准触动危险部位,不能用脚踩、手摸机电转动部位,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衣着、工具靠近设备的运转或传动部位,防止卷入事故。
5、操作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特征和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要爱护设备、保养设备,提高设备的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
6、机电设备、各种工器具、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消声除尘设施都要采取谁操作谁负责、谁损失谁赔偿的岗位交接责任制,更换工种时必须交清原岗位的设备和工器具。
7、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关机停车,停电检修要设监护人,挂停电警示牌,非监护人其他任何人不准动开关或擅自进入供电室,专职电工在合闸前要过细检查,确认检修完毕可合闸开车。
其 它 作 业
1、从事毒性药剂、腐蚀剂、粉尘作业的职工和易燃易爆作业人员都要加强自身防护,使用好防毒、防腐手套、口罩和专用保护用品,不准在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点火,作业后要 严格消毒、清洗。
2、从事机修、机床、截割、焊接的作业班,必须是技术熟练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掉链、航车、滑轮、超重工具都要保证安全,防护要齐全,作业配合要联手。
3、矿区装矿、装卸土石工作首先要注意环境,工具有牢固,作业时不能拥挤保证安全生产。
4、各工种的班中作业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生产,做到清洁卫生整齐有序,畅通无阻。
机 电 副 矿 长 岗 位 职 责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矿长的指示、决定。
4、负责机电设备及运输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等管理工作。
5、负责所分管的机电部门、区队及全矿的机电管理工作。
6、负责机电配件、材料的计划、督促落实采购工作。
7、负责微机网络、自动化办公、指挥调度系统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8、对采剥和主要运输设备及时提出中、小修及大修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落实,保证全矿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9、搞好分管单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研究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转。
10、定期召开机电系统专业会议和组织机电设备大检查的布置总结工作。
11、搞好协作关系,顾全大局,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矿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令、决定,以及矿行政和职大会的决议,对全矿行政工作负全面责任;
2、根据公司规定的职权范围,负责矿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人员编制和行政机构的设置、调整、聘用和解聘本矿中层领导干部;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对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违纪事件组织追查,制定防范措施,签署重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意见,对本矿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负责;
4、掌握全矿开拓布局,协调各生产环节和采掘比例关系,抓好重大生产准备,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效益计划和市场的要求,组织编制本矿远景计划和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定期检查和部署生产和经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生产和效益指标;
6、严格财经纪律和经营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审查、批准各项费用的支付计划,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7、组织开展质量达标活动,搞好标准化建设,确保矿井达标;
8、抓好技术创新,积极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搞好挖潜、改造、更新工作,不断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和劳动效率;
9、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和科、队长会议,研究和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10、抓好职工生活福利,不断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劳动条件;
11、支持工会、职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
12、协调和处理好企业与地方关系,签署矿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决定对外的重大行政问题。
13、组织职工群众切实做好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内蒙古蒙发煤炭公司岗位说明书nn蒙发公司岗位说明书n
一、岗位基本信息: 岗位名称 公司/ 部门 制作人 审批人
二、岗位关系: 岗位职务关系 直接上级 其他上级(如存在多重汇报,请写明)直属下级 岗位名称及在岗人数 矿长 副总经理(分管煤矿)安监科科长 安全副矿长 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岗位编号 部门 制作日期 审批日期 暂不填写,为数据库做准备 呼和乌素煤矿安监科nn其他下级(指非直接汇报关系的下级岗位)安监科副科长、技术员、安检员、检身工、火工管理员、火 工保管员 总辖人数 岗位功能关系 填入名称 矿长 人 接受或提供的服务内容、资源、信息/文档名称等 提供煤矿工程施工、设备使用安全建议 提供矿井安全检查情况报告 提供安全检查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 提供煤矿生产工作安全要求、建议及处理意见 提供生产岗位安全培训通知及培训安排及培训结果 提供分管区队及科室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结果 提供火工品领用、使用和管理要求 提供通风安全隐患检查报告、整改建议及处理意见 提供通防工程安全管理方面需协助事项 提供安全管理要求 提供火工品使用管理要求 提供经矿长审批的安全处罚单,落实罚款。提供人员增补、调整申请 提供煤矿培训工作计划及安排 提供下属人员绩效考核表计考核结果 提供井下、井上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需调度会解决问题 提供火工品请购单的审批手续 提供煤矿隐患排查基本情况表 提供现场安全检查接待服务及相关资料 煤炭局 提供隐患整改情况报告及数据 提供现场检查接待服务及相关资料nn生产副矿长nn总工程师 内部客户 安检科长、安检员 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调度室 火工品管理员 安监局 外部客户nn-1-n内蒙古蒙发煤炭公司岗位说明书n培训中心(包头、鄂 尔多斯)职业疾病控制中心 公安局、民爆大队 卫生局 水利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环保局 施工队 财务部 办公室 安技部 提供员工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证办理申请及名单 提供安全相关资料、数据 提供火工的批报申请 提供火工品使用管理检查所需资料 提供火工品相关人员证件办理资料 提供职业安全检查资料 提供防洪检查接待服务 提供锅炉、仪器、仪表的检验情况 提供环保检查所需资料及接待服务 提供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及处罚决定 接受安全资金及处罚扣款执行情况 接受政府机关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及接待工作安排 接受矿井安全生产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安全检查报告及 处理意见 接受岗位所需的人员信息 人力资源部 内部供应商 机电科 调度室 机运队 接受管理及业务方面的培训 接受工资及奖金兑现结果 接受作业n
规程/安全规程 接受生产计划进展情况报告及安排 接受各区队安全生产情况及突发事件信息、事故进展情况 接受井下施工作业安排及操作规程/安全规程 接受停电、人员伤亡等突发事故报告 接受火工品请购单 火工品管理员 安监局 接受火工品领、用、退数量、库存数量 接受火工品库的安全防卫情况及异常情况 接受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及要求 接受安全检查通知及信息资料提供要求 煤炭局 培训中心 外部供应商 职业疾病控制中心 公安局、民爆大队 质量技术监督局 环保局 水利局 接受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及要求 接受安全检查通知及信息资料提供要求 接受岗位持证上岗培训通知及证书 接受职业病防治检查 接受火工品使用和管理检查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nn-2-n内蒙古蒙发煤炭公司岗位说明书n卫生局
三、岗位绩效与职责: 岗位设立目的概述 协助矿长完成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制度、法 规和上级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确保煤矿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关键绩效领域 业务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参考)煤矿安全工作计划完成率/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安全隐患 整改率/安全事故处理及时率/安全培训计划完成率/覆盖 率/培训达标率/职业病发病起数 安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偏差率 安全档案完整率/档案建立及时率 人员流失率/后备人员培养计划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nn nn费用管理 档案管理 人员管理nn岗位重要职能与任务描述(总体不超过 15 项,依重要性排列)
1、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制定呼和乌素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应急预案 等,协助矿长搞好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工作会。
3、组织并实施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联系特种岗位培训,完成特种职业的证件办理。 业务职责
4、负责组织开展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
5、负责煤矿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
6、负责煤矿火工品的报批以及火工库日常管理。
7、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对煤矿专项检查的相关工作。
8、协助安技部完成煤矿工程检查验收,工程进度、质量监督管理。
9、负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及人 员管理
1、负责安检科组织架构设计及岗位职责调整。
2、负责专、兼职安检人员录用,培训和培养。
3、负责对下属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
1、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 费用管理
2、合理使用办公用品(纸笔、电脑、打印复印机)及公共资源(水电)。nn
四、岗位权限: 建议权 公n
司及煤矿发展规划 业务方面 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工作 井下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审核权 煤矿安全类制度流程; 煤矿生产采掘技术方案 等文件安全条款的审核 权。人事方面 费用方面n-3-nn决策权 1、外部分管机关科长及以下人员 的慰问; 2、煤矿各项生产计划,设备购买、使用的安全否决权 安检人员聘用的决策权 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权nn煤矿员工使用的建议权n内蒙古蒙发煤炭公司岗位说明书n
五、岗位任职要求(上岗基本要求): 学历 大专 总工作经验年限 专业知识技能 资格考试 行业或专业 煤矿井下采掘机运通相关工作 煤矿安监站站长(科长)工作 其它要求
六、岗位成功关键素质能力要求: 1 2 3 责任感 执行力 原则性 4 5 6 沟通协调能力 团队协作能力 决断能力 7年 管理年限(3)年,基层 中层 高层nn专业知识技 能要求nn煤炭相关专业 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 年限(年)7年 3年nn行业或专业 经验要求nn
七、工作条件及强度n工作制 □正常班 □长白班 □倒班(○两班倒 ○三班倒)站立 不紧张 低 小 1 1 1 2 2 2 工作地点 工作环境影 响程度(1-5)□室外 气味 3 走动 3 3 3 4 4 4 温度 3 80% 5 5 5 工作环境和条件 □室内 湿度 3 □室内外兼有 噪音 3 坐 非常紧张 高 大 粉尘 3 20% 辐射 2nn工作姿势(出现概率)nn精力nn紧张程度 发生频率 体力消耗nn
八、晋升与职务轮换 晋升岗位 轮换岗位 可直接升迁的职位 可相互转换的职位 可升迁至此的职位
九、其他说明: 安全副矿长 调度室主任 安监站副站长、综采队正副队长、综掘正副队长、通风正副队长nn-4-nn
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2、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执行情况。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其有效实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
6、负责每周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度,落实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10、决定安全工作方面的奖惩事项。
11、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安全副矿长岗位职责
1、协助矿长抓好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方面的隐患。
6、协助矿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监管实施矿山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预案。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检查各科室、工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辅助救护队伍,并负责组织培训。负责应急救援物质仓库建立和物质的保障和补充。
13、负责:应急救援、地面设施、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健康四个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14、负责地面物品的管理工作。
15、完成矿长临时交代的任务。
回采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回采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采煤工作面的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回采单位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三次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各种问题,协调解决单位之间的问题。
六、负责回采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杜绝无效进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主管调度室管理工作。
十、负责采煤专业、信息调度两个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开掘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开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采煤工作面的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开掘单位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三次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各种问题,协调解决单位之间的问题。
六、负责开掘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杜绝无效进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负责开掘专业、信息调度两个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本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负责安全技术工程项目的计划、设计及落实。
二、掌握和了解与本矿井田范围相邻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防止发生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三、负责组织编写矿井安全发展规划、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
四、负责编制组织审批矿井各项工程设计,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等。
五、负责全矿安全科研项目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推广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六、定期召开安全技术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提升运输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
七、负责矿井防治水设计、措施及防护水技术管理,主管探水队的管理工作。
八、组织编制矿井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和月度作业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
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全矿机电设备完好负责。
二、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并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负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五、对因设备长期失修,有重大隐患或因防护装置不安全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六、每月组织对本矿机电设备进行三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记录,并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七、负责各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使用。
八、对临时进行的设备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九、主管机电科、运输区、安装队的管理工作好安全工作。
十、负责机电专业、运输专业两个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
一、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通风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通风矿长是全矿“一通三防”的专业主要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二、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程、细则和有关规定。
三、根据生产地区的安排和条件有关人员的不断变化,负责组织制定矿井调风方案,确保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风量稳定,风量充足,安全可靠。
四、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防灭火相适应管理制度和方案,有效控制和实时监测煤层自燃,负责组织管理黄泥注浆队的工作。
五、负责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瓦斯检查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格现场交接班,严禁空班漏检,每月制度瓦斯巡查路线。
六、负责矿井测风测尘和主要进回风巷的防尘工作。
七、负责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盲巷管理、串联通风的管理工作。
八、主管通风区的工作,负责“一通三防”专业的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瓦斯防尘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拿出处理意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完成矿长临时交代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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