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精选3篇)
时间:2023-11-03
时间:2023-11-03
承诺人:永平县博南镇桃园寨子箐石厂
法定代表人:马栓柱
承诺人对报送国土资源部的资料做出承诺,即保证送审资料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和隐瞒等虚假内容,否则,后果由承诺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签字:
单位印章:
20xx年3月21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本人(单位)于年月日向贵局提交了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号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登记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上述材料执法人员已拍照取得。
现承诺:本人(单位)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提供人(受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自然人身份证影印件
执法人员签字:
年月日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提供人签字(盖章):执法人员签字:取证时间:年月日
本公司一贯实事求是,对所提供的文件、证件、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作保证,绝无弄虚作假,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单位:(公章)
授权人:(签字)
二0一四年六月十五日
通信地址:兰州市永登县中堡镇五里墩村(丁娃烧饼有限公司)联系人:薛永琴
联系电话:手机13919136653办公电话641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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