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业自评报告(6篇)

时间:2024-12-27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篇1

关键词:高职;护理专业;实训基地;评价体系

2004~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分别资助各地的护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至今已建成一批能够实现资源共享的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护理专业实训基地。以下针对护理专业实训基地存在的问题及评价体系谈几点认识。

护理专业实训基地主要问题

装备更新迅速,管理理念滞后依赖政府投入,短期内实验实训设施装备条件明显改善,但装备规模扩增后的管理矛盾突出。表现在规章制度不全,人员配置不足,激励机制不完善,管理理念滞后,措施方法陈旧。

招生规模扩大,实训工位不足职业院校连续几年的扩增招生,部分已建成的护理专业实训基地结构布局与功能已不能适应迅速增长的学生人数。

依赖国家支持,缺乏后续增资上级财政支持的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实训装备。其特征是导向性、一次性,而非经常性的资助。各校应该根据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改革、就业需要等,有计划、有步骤地逐年追加投入,保障可持续发展。

部分资源冗余,设备利用率低过分豪华、不切实际的高档装备,至今作为实训陈列展示,没有发挥应有的实训功能。平时闲置并不参与实训,成为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的摆设,时间久了又要面临淘汰或更新,造成资源浪费。

开放时间不足,实训服务不够实训过程缺乏开放性、综合性,不能高效合理地使用实训室。由于管理协调、信息反馈、服务准备、实训耗材等因素,实训过程不能向全体护生全天候(包括双休日、节假日等)开放;学生不能自选实训项目;影响护生实训时间的自我掌控,不利思维能力、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实践教法陈旧,实训项目欠新实践教学仍采用教师原本熟悉的教法,没有紧跟临床护理技术的最新进展;教材依旧,教法照旧,项目陈旧,有的脱离临床实际,有的临近淘汰;新的临床路径和护理程序没有进入实训基地,尤其是专科护理技能实训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现象,实践教学课程改革深度不够。

护理专业实训基地评价指标构建

(一)评价目的作用

护理专业实训基地评价的目的,取决于不同的评价主体。财政部门是教育投资方,依据投资目标的实现与否,评价实训基地建设的质量与运行效益;教育部门是职教的监管方,依据基地的社会性质,评价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的功能;学校是经营方,依据行政管理的目标任务,评价其执行及完成任务的经济与社会效率;教师与学生是实训基地的使用方,评价其实用性、方便性和创新性。护理专业实训基地的评价目的归纳为如下几点:(1)总结成绩,发现问题。(2)判断质量和运行成效。(3更新理念和调整思路。(4)争取达标,赢得信誉。(5)以评促建、促改、促管。(6)吸取经验,以利再建。不同的评价目的,会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产生不同的评价结论。但无论何种结论,越是客观公正和切合实际,越能产生积极影响和预期效应。

(二)评价理论依据

欲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掌握科学的评价理论是基本要求。它是统一评价认识,制定适宜标准,作出公正评价的基础;也是评价结论发挥积极作用的内在力量。各地抽调的评估专家,其评价理论的知识储备不同,所以各有所长。分组时,评估专家应取长避短,各司其职。常用的评价理论如下:

实证主义理论认为凡事物总有数量,有数量就可测量;经测量可知量变,有量变就有质变。以测量数据作为分析判断依据,以数据说明问题,做出基本评价。不可测量的部分采用一定的方法将其转化为可测量的部分,再进行论证评价。

目标分类理论依据评价目标,将评价对象先行分类。分类后由于性质相同的内容集中在一起,易于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避免一概而论的模糊评价,使评价更为明确具体,有针对性,便于依据评价结论进行实训基地建设的整改与完善。

知识构建理论凡评价,总是选择事物的某一进程,进行时间横断面的随机抽检分析,不必等待相关知识与经验完备以后进行。投巨资建设护理专业实训基地是近五年内的事情,其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既需要时日,又分成阶段。根据构建主义理论,评价中的分等分级更符合事物发展的阶段论。

社会需求理论护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医学模式转变,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社会需要。社会需求常可用作评价标准,用来评价实训基地建设水平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社会服务功能越好,符合社会需求程度就越高。

科学发展理论护理专业实训基地的科学发展,指在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临床护理与社区护理、普通护理与特别护理、疾病护理与康复护理等实训领域,实训项目的衔接、融合和配套;管理模式的选择与运行机制的构建;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技能培养与就业导向;技术因素与环境因素的和谐发展。

以人为本理论护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评价重点在于人的作为而非实物装备。对实训基地的结构与布局、设施与装备、数量与质量、管理与效益、规划与发展的评价,最终是对人的管理能力、创新水平和工作效能的评价。因此,评价的重点不是事物的数量,而是工作的质量;不是设备的多少,而是发挥的价值效应。

上述理论在评价中配合应用。理论不能以偏概全,单一理论在实践应用中,总有自身缺陷和盲区。

(三)评价原则要素

理论与实践一体原则评价护理专业实训基地要注意理论联系实践。即“理念要新,实践要行”,说到做到,做到写到,写到看到,看到评到。

软硬兼顾原则软件指管理、效益和效应,硬件指装备、设施和设备。软件是质量价值所在,硬件是数量实物基础。基础扎实,管理到位,则能产生效率和效益。评价时要更看重质量和效价。

内外结合原则评估护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眼光要关注校内校外两方面。加强内涵建设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满足并服务于校外需求。评估专家不应仅按照主观认识评价,更应依据其他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不仅横向评出高低,更要纵向评出服务满意度。

量效转换原则等级对应评分,评分对应等级。教学评价应以数据测量为据,难以量化的绩效考核,可通过量效转化公式或量表,折算成统计数据,再进行分析评估,做出定级评价。

(四)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上述评价理论和原则,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护理专业实训基地评价方案制定

(一)评价标准等级

评价标准很难有统一的评价标准。(1)评价标准由评价主体确定,依据评价目的而变。(2)评价标准应需而生,因时而异。(3)现代评价标准正向“由刚转柔、由量转质,由物转效”演变。所谓标准,只是变动的量标,而非固定的钢尺。可在上述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制定适宜的参考标准。根据上述评价体系制定的评价标准,较适宜校内护理专业实训基地的评价,尚不适宜校外医院临床教学基地的评价。

评价等级有的地区将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与优秀三级;有的采用星级法分为五级(一星至五星)。前一种方法有明显的定性态度,后一种方法分级排序而不定性表态,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更易为大家接受,利于继续努力晋级。星级标准应预先制定,评价结果对号入座。即使自评,也能预测自己所在等级,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评价策略方式

评价策略客观公正的评价应采取相应策略。(1)明确评价主体。评级主体可由出资方、承办方、用人方三方组成的专家群体担当,也可聘请专业中介评估机构主持。(2)预先公布评价方案,包括评价时间、评价对象、评价标准、评价量表、评价程序、评价方式、评价等级、评价用语等,形成完整的评价执行方案。(3)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护理专业实训基地评价,宜采取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近及远、由实到虚、由硬到软、由量到质的递进策略。先从硬件环境切入,转入实训项目,再看管理效益,细审创新规划。(4)集中评价结果排序分级。做到全面掌握信息,总结特色亮点,理出成功经验,写出评价报告。

评价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1)内审自评。护理专业实训基地管理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先期内审自评自纠。内审自评应严格把握评测积分要点,从严入手,账物对应,数据准确,计算正确。(2)外援参评。聘请兄弟院校护理专业负责人组成外援同行评审组,对本校实训基地进行模拟评价。外援参评借助外脑智力和经验,较能发现问题和缺陷。因是专业同行,评价更为中肯求实。(3)专家点评。由临床护理专家、护理教育专家、护理管理专家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点评。他们平时参与护理实践教学,熟知护理专业实训基地的内部情况,能够抓住要害、缺陷、问题进行分析点评。(4)上级抽评。由国家或省级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现场评价。上级抽评程序严谨、科学规范,评价权威,效应明显。尤其是他们的评价意见,可作为指令,贯穿于后续整改实施之中。

(三)评价过程报告

评价过程听取基地建设情况汇报、查看过程文件资料、测量核查硬件数量、调查取证管理效能、观摩实践教学授课、座谈创新发展理念、交流各方评价观点、撰写初步评价意见、集中反馈建议信息。每一过程均有材料纪要,以便综合分析评价。

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分会议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会议报告也称即时报告,一般于评价结束时,当面反馈给受评实训基地管理人员。书面报告也称事后报告,一般于评估结束后,各路专家集中比较分析,广泛听证意见,综合评分论定。书面报告应由以下部分组成:(1)评价组织过程描述。(2)评价意见汇总(包括分类评价意见和总体评价意见)。(3)成绩亮点归纳。(4)缺陷问题指点。(5)整改意见建议。(6)重点努力方向。(7)评估专家签名盖章。评价报告应注意读者一般为专业负责人以上行政管理人员。评价报告的语言应言简意赅(1000~1200字为宜)、规范流畅,意见应实事求是,态度要真诚坦率,亦应行之有效。

参考文献:

[1]常唐喜,侍杏华,王艾兰.护理实训基地建设新探[j].教育与职业,2007,(21):169-170.

[2]陆秀华.护理专业校内实训基地建设[j].当代护士(综合版),2006,(3):26-27.

[3]华危持.护理实训基地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j].江苏科技信息(科技创业),2009,(3):136-139.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篇2

科学分析《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确保顺利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副中心城市和渭北工业区航空工业组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责任分工和组织形式

我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二是对8个“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评估;三是对承担《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进行评估。

区发改委牵头组织我区《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在摸清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镇街的总结报告,形成《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审定并按程序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上报市政府。8个“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评估,由规划编制单位自行组织,并形成评估报告。承担《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评估分工详见附件。

三、评估重点

各部门、镇街要紧密围绕《规划》中涉及本部门、本辖区的目标、任务和上报项目开展评估,全面总结成绩、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近两年来,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现状、“十二五”目标实现的进度、2013年的情况预计以及完成五年目标的发展趋势判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等。

(二)近两年来,相关产业和领域主要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的对策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等,包括对完成《规划》中提出的相关任务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三)近两年来,项目的推进情况。对列入“十二五”规划中的150个重点项目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未能动工实施的或不能实施的要说明情况。

(四)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对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对未来两年进行预测,提出是否对规划的指标、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

(五)结合自身实际和承担的具体任务,提出进一步推进《规划》落实的对策。

四、工作步骤

(一)各单位评估报告起草阶段(6月14日—6月20日)。各镇街、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展开《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

(二)总评估报告起草阶段(6月21日—6月28日)。区发改委在各镇街、部门提交的评估报告及各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起草《规划》中期评估总报告。

(三)征求意见阶段(7月1日—7月30日)。区发改委牵头,广泛征集各镇街、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对评估报告的意见,并于省市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衔接。

(四)报送审议阶段(8月)。区《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审定,由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强领导,组建班子,周密部署,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中期评估采用数据应预计至2013年底。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篇3

最简单提升报告质量的方式就是按照权威性的标准编写报告。依据许多民意调查结果,今天的消费者及社区对企业的宣言都会保持怀疑的态度,尤其是针对环境或社会方面,并且抱怨企业只愿意揭露好消息。企业按照标准编写报告,表示愿意接受比较客观的要求且不那么容易遗漏重要的议题。

在选择参照标准时,企业应该注意几方面要点:利益相关方对标准的认同及支持度、其他同行企业使用该标准的情况、标准制定的过程是否公开并有足够专家的参与以及标准本身是否成熟。虽然采用标准很重要,但并非每一家企业都一样地详细披露信息及符合标准的要求,这导致按照同样标准编写的报告会展现不同的质量。因此,企业还必须同时通过一些其它方式来保证报告的质量。

现在许多企业都委托第三方来证明公司或报告的质量,可主要分为利益相关方和专业公司。在中国,许多企业会委托专家或其他有社会地位的人士对报告提出证言,并通常会放到报告里面。证言的优点在于其简单,并且借由专家的身份可以证明公司的表现。但同时,证言只反映一个人的主观意见,很难从证言的内容里厘清专家是如何调查公司的,使得证言的影响有限。为了弥补只有专家意见的缺点,企业也会组织外部团体委员会,在公司准备报告的流程中定期对公司提出建议及对报告做出评价,但是通常该委员会还是缺乏专业审核的经验,也不一定能够证明报告里面信息的正确性。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篇4

一、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列入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和我市“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统称“市重点耗能企业”),新纳入的省千家企业暂不列入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为40分,节能措施为60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经核定的市重点耗能企业“*”分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肇经贸资源〔*〕31号),依据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实际完成节能量,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本指标细分为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两个考核指标,各占20分,超额完成对应目标的适当加分。两个考核指标得分相加达到40分,视为完成*年节能任务。

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市重点耗能企业(含纳入省千家企业)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

二、考核程序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对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分别由省、市、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2月底前向市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经贸委和省节能减排办,市将在3月底前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形成评估核查综合评价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经贸委、国资委。

(二)省千家企业和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并于5月15日前将评估核查报告报送当地政府,并抄送我局备案。

(三)市直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4月10日前向市经贸局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

(四)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市统计局核定。

三、奖惩措施

(一)对评价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及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纳入市节能先进评比范围,进行评比表彰奖励。

(二)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先、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相关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重点耗能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评价结果,由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三)对在节能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其考核结果将视为未完成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企业自查报告要求

市重点耗能企业应认真编制企业节能工作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省*年省千家企业节能自查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写,包括书面自查报告、考核计分表、*年节能量计算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按计分表的内容必须附上所有证明材料)。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篇5

一、基本原则与指导思想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量化、促进提高”的原则。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促进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杜绝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是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组织对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三、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评估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治工作的成效。检查评估标准详见《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附件2)。

(二)药品质量状况评估。以省级药品质量公告为依据,重点检查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质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主要包括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企业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资料的真实性、诚信建设、规范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等。

四、检查评估的方式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自查自评与上级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研发、检验机构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抽查各类型单位均不少于2家。

4.召开座谈会。召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5.问卷调查。对社会公众、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办法: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分项加权汇总,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1.综合评估。主要评估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分值100分,权重0.6。

2.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省级质量公告和抽验结果为依据,自我评价质量状况。分值100分,权重0.2。

3.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组织网上问卷调查或发放问卷(不少于100份),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权重0.1。

4、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抽查辖区内各单位自查报告,自我评分。各企事业单位(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及医疗机构)每类别不少于1家。分值100分,权重0.1。

以上4项中,第1项由区检查评估组参照各参评单位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内容检查评分;第2、3、4项直接采纳各参评单位自查自评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根据各参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上为合格。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上旬,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二)上旬,组织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自查自评,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组织。

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辖区内自下而上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于前提交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中旬,迎接市政府检查评估组的检查评估。

(四)下旬,迎接省政府检查评估组的检查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抓出成效。

重点专业自评报告篇6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0〕140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执行规划环评制度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以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整体影响作为着力点,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观经济决策链的前端,通过对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从而达到在开发建设活动源头预防环境问题的目的,从而在决策源头上防止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以来,我市完成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电镀基地、化工基地等专项规划的环评报审工作。目前,正积极推进土地利用、区域建设、流域建设、开发利用及水泥、畜牧业、水利、交通、城市建设等规划环评工作。但在规划环评实施的过程中,我市还存在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滞后,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规划环评的要求和实施主体认识不清,意识不强等问题,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二、加大规划环评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渠道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宣传,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级对实施规划环评的认识,营造自觉地落实规划环评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规划环评的实施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条的规定,原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了《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98号)。根据通知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有:工业的有关专项规划、农业的有关专项规划、畜牧业的有关专项规划、能源的有关专项规划、水利的有关专项规划、交通的有关专项规划、城市建设的有关专项规划、旅游的有关专项规划、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有: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工业指导性专项规划,农业指导性专项规划,畜牧业指导性专项规划,林业指导性专项规划,能源指导性专项规划,交通指导性专项规划,城市建设指导性专项规划,旅游指导性专项规划,自然资源开发指导性专项规划。

四、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和重点项目环评

切实加强区域、流域规划环评,把区域、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长期性环境影响作为评价的关键点。严格规范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把园区布局、产业结构和重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作为评价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将区域产业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高耗能项目环评文件的前提,避免产能过剩、重复建设引发新的区域性环境问题。近期我市要重点抓好土地利用、区域开发、水泥、码头、火电、电网、水利水电、畜牧业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交通、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认真开展规划环评文件审查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按规范程序报送审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在审批前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的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由规划编制机关按要求将其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查。专项规划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对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受理审批。

六、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将规划环评结论作为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开展环评的,不予受理其规划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其包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适当简化,简化的具体内容以及需要进一步深入评价的内容都应在审查意见中明确。

七、强化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向规划审批机关报告,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指导和监管。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及时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采取改进措施或修订规划的建议。规划审批机关在接到规划编制机关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建议后,应当及时组织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或对规划进行修订。有重点地选取工业园区等管理较成熟的领域,与有关部门联合推动开展跟踪评价试点,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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