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科学现象及解释范例(3篇)
时间: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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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实证主义;人文解释;社会学研究
西方学术界普遍认为社会学的创始人是法国的实证主义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因为他最先提出和使用了“社会学”这一名称,并且力图把它建设成一门研究社会的实证科学。自此,西方社会学在研究人类社会上开创了实证主义流派且在19世纪英、法、美等国形成了实证主义或者科学主义的社会学研究。然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从不同的视角来解释社会就能得到新的发现。基于对社会的不同假设和审视,19世纪的德国形成了人文主义或反实证的方法论,这一社会学研究模式流行于整个欧洲大陆。在社会学研究中,实证主义精神和人文解释这两个不同视角构成了社会学研究的两个“极端”,并且二者是对立统一的互补关系。
一、实证主义下的社会学研究
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是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开创者,他坚信对待社会的研究可以像自然科学那样运用准确的研究方法,他致力于构建关于社会的实证科学。同为法国学者的迪尔凯姆也是实证主义的代表,他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和《自杀论》被公认为实证主义的经典之作。
在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和任务的讨论上,孔德从社会学作为一门实证意义上的关于社会的科学这一观点出发,把社会学关于社会的论述严格得同神学和形而上学关于人和社会的思辨区分开来。在他看来,神学将人看做是与动物有本质区别的另类,是神或天命的创造物;而形而上学则脱离现实,把社会解释为人类离职或个人理性意志的产物。[1]孔德认为,社会学在研究社会时也应该用科学的方法,正如物理学或化学研究物质世界时所运用的严格的科学方法那样。为此,孔德在论述社会学研究方法时首先提出了观察法和实验法,这两种方法都是自然科学所常运用的研究方法,他对社会学研究方法的论述和归纳充分展现了其把社会学建设为一门实证科学的思想和努力。
在迪尔凯姆看来,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他把发生在社会层面上的种种现象称为社会事实,正是这些社会现象构成了社会。他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写道:“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且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2]迪尔凯姆把社会事实作为事物来看待和研究,即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事实,如信仰体系、社会习俗和社会制度等,都应该被看做事物,同样也可以被直接地加以观察和客观地加以测量,正如物质的变化可以看作是对外部刺激的反应,同样,人的行为也可以看作是对外部刺激的反应,即人的行为可以看作是对社会事实的外界强制作用的反应。[3]迪尔凯姆继承和发扬了孔德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论思想,主张自然科学为榜样,通过对经验材料进行观察、归纳、分析、预测和检验这样一些步骤,对社会想象作出客观的说明和解释。此外,迪尔凯姆的《自杀论》一书开创了西方社会学经验研究的先河。同时,德国的社会学家滕尼斯也主张对人口与犯罪、工业化等社会问题作经验性的社会调查。20世纪二三十年代崛起的美国社会学芝加哥学派也十分重视社会调查研究,取得了大量关于城市社会的经验研究材料;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美国社会学界形成了一种风气,即特别强调数量化、模型化的分析方式,相继有布劳、邓肯、霍斯曼、科林斯、西蒙、兰德等学者采用数理分析方法进行了系列的社会学实证研究。换言之,实证主义方法论在西方社会学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
二、反实证主义的社会学研究
从整体来看,孔德的社会学无疑是处在社会学发展历史的初创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从科学分类出发对社会学与自然科学进行比较,以此来提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韦伯所处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社会学的形成时期。韦伯将社会学建立在对社会行动作“解释性的理解和因果性的说明”之上,他曾给社会学下过这样的定义:“社会学(就这个多义词在这里所表达的意义)是指这样一门科学,即它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据此,通过社会行动的过程和结果,对社会行动作出因果解释。”[4]因此,韦伯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人的“社会行动”,而“理解”成为了社会学研究社会行动的主要方法。
理解是在研究者的解释意图与解释对象之间的一个循环互动,因此,理解与解释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的见解则代表了社会学领域中人文主义的主观方法论的一般主张,他认为社会学是一门试图深入理解社会行动以便对其过程及影响作出因果解释的科学。韦伯的哲学观和理解社会学主要来源于狄尔泰以“理解”为核心的精神科学和李凯尔特以反自然主义的历史和文化的科学观为核心的新康德主义哲学。韦伯认为,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有着本质的不同,社会现象含有社会成员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的主观理解,即社会事实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他反对把人的行为客观化、定量化的实证主义倾向。
现象学派对人文解释有了更大的发展,一切社会科学研究或解释性理解其本质上都包含着价值倾向性,研究者应该关注他们与被研究者以及与生活世界之间的意识活动,对社会现象要进行深度描述,研究者还要深入现象的内在联系之中。他们认为采用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结果是展示了一幅歪曲社会生活的图景,这种方法往往把人类行为主体描绘成外界刺激的被动应答着,而不是其自身社会生活的积极创造者。这一流派强调在探寻当事人意义建构的过程中,研究者应该长期在当地与当事人生活在一起,通过亲身体验以了解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他们自己是如何解释性理解对方的。社会个体对外部世界不仅仅是作出反应和回答,因而他们不仅仅是被动者,而是一个个行动者,他们在与别人的交往过程中创造出自己的意义,构成自己的现实,从而指导自己的行动。社会现实是由意义来加以构建的,社会世界是社会行动者的感性认识和主观释义的结果,而不是由存在于社会成员主观意识之外的客观实体组成的,事实上,意义正是行动者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建立和重新构成的。
三、对实证主义和人文解释的评述及应用
众所周知,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是一个实证主义哲学家,尽管社会学源自于社会哲学,但是从孔德、斯宾塞开始就能够看出社会学同实证主义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学从建立之初就是一门为重新组织社会而服务的实证性科学。
在实证主义占主导的形势下,社会学很明显地属于经验科学,人们很大程度上把搜集有关社会信息的活动等同于社会调查,正如前文所论述的那样,社会学领域里的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方法论形成于19世纪英、法、美等国,而法国社会学家孔德和迪尔凯姆更是直接地表达了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基本观点和主张。他们认为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除了研究内容不同外,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其研究的方法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他们还认为人们能够而且应该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或实证的方法,去研究和说明社会现象,发现并揭示社会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然而,社会规律性和自然规律性有着相同之处,也有着不同之处。社会规律性主要表现为统计规律,即总体的规律。社会研究所关注的正是有许多个人组成的总体的行为倾向或发展规律,而不是个体行为的规律性。[5]实证主义的社会学方法论认为,大量的社会现象是随机现象,而统计学是专门研究随机现象的数学工具,它提供了一系列研究随机现象的数量化方法。因此,运用统计学的方法,能较好地寻求大量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演变规律。在韦伯看来,社会现象不仅取决于社会规律,而且也是人的有意识行动的结果。使用实证的方法或自然而科学所遵循的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是合理的,但仅此是不够的,实证的方法不足以解释和预测社会现象。要引入直接理解或投入理解的方法,即研究者通过自己的感受和体检,通过对自己的理解,来重构他人的体验,来理解他人的行为,来阐述或解释他人行为及其形成的社会现象的意义。
随着时代的演进,实证主义的思想内容也改变着它的表达方式,如后来的科学哲学家波普尔的证伪理论和库恩的范式概念、科学发展阶段论等,则进一步地修正和改造了早期的经验实证主义。目前,大多数社会调查研究仍遵循着实证主义的研究传统,人们大量地运用实证的方法,特别是运用统计学的方法,以寻求探讨社会现象的本质和规律。在韦伯的影响下,一些社会学家从另一个角度批判了实证主义观点,反实证主义学派提出了许多令人深思的观点,他们给社会学的发展创新做出了巨大贡献。实际上,对实证主义坚持怀疑和反对的社会学家,大多数只是反对照搬自然科学的方法或者反对滥用数量分析方法,他们并不是反对以经验事实为依据来建立和检验理论的实证原则,因为社会学要想成为科学,就必须建立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
在社会学研究中,不容置疑的是,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研究方法在特定的情形下各有所长,有其主次之分,二者该是对立统一的互补关系。纵观社会学发展历史,大部分的社会学家都是在介于这两大传统之间来进行研究的。因此,在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过程中,将两个视角的研究传统及其具体的研究方法如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有机地加以整合运用,并且在不同的研究阶段形成主次、互补等关系,这才是应施之措。正如法国学者雷蒙・布东所言:“社会学越发展,任何统一方法论的企图就越明显的注定要失败。偏重定量方法和偏重定性方法一样都是不合理的;否认数学在社会学上的重要性和不承认社会学的广大领域和许多问题似乎不应该期望数学的巨大帮助一样都是不合理的;认为社会学家应该永远以具体描述社会现象为目标和否弃一切也许得不到抽象模式的研究一样都是不合理的。”[6]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
参考文献:
[1]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23.
[2][法]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狄玉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34.
[3]骆玲.西方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评价及应用[J].社会科学研究,2005(3):125.
[4]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91.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发生在70年代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是在默顿模式基本假设及相应基本规范受到来自科学社会学内部不断出现“反常现象”的挑战下发生的,是在来自科学哲学“库恩转向”的挑战下进行的,是在“爱丁堡学派”努力下完成的。【关键词】科学社会学/认知科学社会学/爱丁堡学派【正文】劳丹(L.Laudan)曾将科学社会学划分为认知科学社会学和非认知科学社会学两种形态。[1]依据他的解释,如果社会学企图依据外部的社会或经济因素来说明为什么某一理论被发现及发现后被接受还是被拒斥,企图依据外部社会或经济因素预先决定科学家对理论的态度是赞同还是抵制,企图说明某些社会结构对某个特定理论及概念的形成产生影响,那么,这种努力就属于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释范围;如果社会学家的研究宗旨不是去解释科学家对物理世界的信念体系,不涉及科学活动的认知过程,而是去研究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内部社会结构及其功能,那么,这种努力就属于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释范围。显然,劳丹是依据社会学家的研究目标及研究方法来给科学社会学前后两种“范式”进行划界的,若不顾忌冒过分简单化的风险,劳丹的划界标准本质上就是认知标准。在劳丹看来,只要社会学家在科学之社会研究中不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那么,这种科学社会学就是非认知科学社会学,亦及默顿科学社会学,反之,则为认知科学社会学,亦即当代的科学知识社会学。这就引出了一系列亟待探讨的问题,非认知识科学社会学是怎样过渡到认知科学社会学的,换言之,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在前后两个阶段过渡期间必然发生过认知转向,如果发生,那么,是何种原因促成了这场认知转向?它产生了怎样的结果?认知科学社会学校之非认知科学社会学有哪些不同的特征?怎样看待科学社会学的这场认知转向?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考虑到认知转向不可能不涉及哲学层面,故此本文首先得从认识论视野对这一转变过程进行背景透视,这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构成因及认知科学社会学兴起的历史必然性是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一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认识论基础如前文所说,劳丹笔下的非认知科学社会学本质上就是默顿科学社会学,尽管这种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定域在科学共同体之内、实验室高墙之外,系“中距”科学社会学,所采用研究方法是科学计量学,所研究的宗旨是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内部社会分层结构及其功能,经费投入与论文产出评估,科学体制化目标。但只要我们冷静下来认真品味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说,仍可从中发现其认识论基础,仍不难发现这种被劳丹称之为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整个理论构架、经验事实正是建立在默顿给出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确保这一目标得以实现的科学家行为规范基础之上的。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兴衰是与构成其经验基础及理论构架内核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存亡是唇齿相依的,只要我们抓住了构成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内核也就可以从认知视角对此进行认识论分析,现就此进行讨论。如果我们对默顿科学社会学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形式逻辑分析,那么,默顿所言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就等于“三段论”中的“大前提”和“小前提”。所谓科学体制化目标就是生产正确无误的知识,所谓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具体含义则为[2]:①普遍主义。即科学真理的标准到处一样,只要是科学真理,不管其来源如何,都应服从于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且这种非个人属性的标准与先前证实的科学标准是一脉相承的。②公有主义。所有科学的重大发现都是科学家群体合作的产物,归科学共同体所公有。③无私利性。要求从事科学活动、创造科学知识的人不应以科学谋取私利,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发展知识而不是其它,科学家不能因为他个人的其它原因来决定接受或者拒斥一种科学思想或科学事实,科学家热衷于探索和发现科学真理的真正动力主要来自于内在兴趣。④有条理的怀疑主义。研究科学的人不承认在神圣的、不能批判的同非神圣的,可以进行批判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固定的界限,所有科学知识都要严格地加以检验。从默顿给出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来看,科学共同体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生产出归共同体公有的确证无误的知识,而行为规范则是确保生产确证无误知识的清规戒律。普遍主义则在表明科学理论的评价,科学知识的检验可诉诸普遍一致的标准,而无私利性原则则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理论的评价中,科学知识的检验中恪守感情中立原则。只要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严格遵守这4项行为规范,凭借其内在兴趣追求科学体制化目标的话,那么,社会因素,诸如科学家情感、信念、偏好、科学共同体的外部环境、科学活动中的种种内在与境、科学家所面对的“实在”,均不会渗科到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都不会影响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科学知识的评价过程。既然如此,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乃至科学知识的评价机制,均无需诉诸社会学分析,社会学家的研究范围就应该被严格限制在科学共同体内、实验室高墙之外。由此我们明白了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及研究宗旨为什么不涉及认知层面,不触及科学知识微观生产过程、不考虑科学知识的评价过程的原因所在。即使科学社会学家对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过程持有浓厚兴趣,那么,他也用不着走进实验室,只要借助于资金投入与论文产出及论文的引证分析,就可以达到对科学活动认知层面的了解,正因为如此,基于“控制论”研究方法的科学家计量学成了这一类社会学家研究的重点。[3]由此可见,默顿科学社会学在涉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及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及评价机制的具体过程方面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黑箱”式研究方法,它侧重于输入与输出二者之间关系的定量研究。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关于科学活动认知过程及评价机制的研究路径可用如下公式表示:确证无误的知识是“理性科学家”在自然面前“默祷”的产物。此处所言的“理性科学家”就是严格遵守默顿给出的4条行为规范且以默顿给出的实现科学体制化目标为已任的科学家,所谓在“自然”面前“默祷”是因为科学知识的本性就应该是对物理世界所作的逼真描述,按照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原则的理解,科学家只有面对非个人属性,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旨在对物理世界进行逼真描述并且依据普遍一致性标准加以检验就可获得“确证无误”的知识。说得白一些,作为科学活动认知主体的科学家是“理性人”,作为认知客体的物理世界是“自在之物”,充当认知活动评价机制的是普遍一致性标准。这种描述是朴素的经典实在论思维,可以说是与科学哲学的逻辑经验主义认识论基础相吻合的,甚至有学者直接声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哲学基础就是逻辑经验主义[4]。无论这种科学社会学怎样声称绝不触及,也不该触及亦无需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机制,但骨子里仍然带有浓厚的经典实在论色彩,仍然是凭借其数十年的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作为其生存基础的,一旦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走向衰落时,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的解构就成为不可避免。本文接下去就要探讨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解构过程。二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构严格地说,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解构成因首先来自于科学社会学内部,其次才来自于科学哲学的库恩转向以及由此引起的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复苏(关于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复苏作者已有专文述及),只不过前者不象后者来得那么彻底而已。此处先讨论来自科学社会学内部的种种诘难,无论意义多大,但它为科学哲学的库恩转向在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引起研究“范式”的变迁抑或“认知转向”作了理论上的准备。默顿科学社会学在后期所受到的种种诘难主要来自于社会学家对4条行为规范的怀疑,而且这种怀疑主要依据于科学史事实,而不是形而上的思辨。如在关于光的本性之争演化过程中,牛顿的微粒说在一定时间内占据垄断地位,尽管有惠更斯的波动说与此针锋相对,且波动说在某些解释功能上并不逊于牛顿的微粒说,但这一期间的科学家在对这两种理论的评价中仍有偏爱牛顿微粒说的强烈倾向,甚至置惠更斯波动说于不顾,这与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的行为规范明显不符。再则,当普朗克不得不放弃连续性观念,提出光的量子论时所表现出来的无可奈何心情也显示出科学家在描述和解释物理世界过程中是很难做到感情中立的。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时,由于触犯了左右科学共同体思维方式的经典时空观,受到了绝大多数科学家的抵制,同样表明科学家在接受或拒斥一种科学理论时是受既定价值观控制的,难以做到感情中立。如果计及政治因素,爱因斯坦“相对论”思想在德国、前苏联不仅受到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学术抵制,更重要的还受到科学共同体的非学术抵制,甚至遭受迫害。这表明,社会外部政治因素,如意识形态是可以渗透到科学共同体且影响到科学家对科学理论评价的,影响到科学家对科学理论是接受还是抵制,科学家在这种氛围中是无法做到感情中立的。默顿科学社会学受到的诘难还来自于社会学家对科学知识确证无误的怀疑。有些社会学家认为,科学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约定的,说科学知识是确证无误的当且仅当它被社会所接受。还有人认为,在科学文化的进化阶段,信仰可以被相信为真理,那是由于它被社会所接受的缘故[5]。还有人认为,科学思想只能相对于一定的约定规则才有意义,科学规律只能作为一系列行动规则为我们所用,甚至科学定律本质上是一种约定[6]。这种带有约定主义色彩的论点均对评价科学理论的普遍一致标准,科学知识的“含金量”提出质疑。默顿科学社会之所以受到诘难,还来自科学共同体内部存在的“弄虚作假”现象,如“N射线”就是典型例证[7]。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并非科学家故意生产“谬误知识”的现象,还存在着权威对出自一般研究工作者的新观点、新思想的抵制现象,还存在着破坏公平竞争的“马太效应”,等等。为回应这些社会学家的种种诘难,默顿采取如下挽救措施,首先他肯定了科学体制化目标和科学家行为规范在科学共同体中的规范约束功能,并且认为绝大多数科学家是能够较好的遵守这些行为规范的,其次,他仍然回避认知问题,将“弄虚作假”现象的存在归因于科学家在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受到外部社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科学家违背了正常的行为规范。因此,在默顿看来,只要运用这一系列行为规范对那些“弄虚作假”,包括非故意生产“谬误知识”的科学家进行矫治,将他们“康复”为“理性科学家”,那么,科学共同体仍能在既定的科学体制化方向上继续前进。然而,无论默顿学派怎样努力,社会学家仍能找到大量的科学史实予以反驳,这就使得这种研究纲领的“内核”不断受到“反例”的挑战。再则,既然有人经常不断地从内部发现“反常现象”的存在,那么,至少表明默顿科学社会学所依赖的经验基础是不牢固的,更何况他总是试图调整“保护带”,从没有正面解释认识论意义上存在的大量“反常现象”。简而言之,默顿科学社会学无论就其宏观经验基础还是就其微观认知层面,均因存在着大量“反常现象”而不得不在70年代开始走向衰落,甚至有些社会学家对这种科学社会学仅仅以科学共同体为研究单位还明确表示出不满情绪,认为它是大科学时代的“小科学社会学”,还有人认为这种科学社会学将科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实验室视为一只“黑箱”,只研究表象问题而不触及认知层面而将此种科学社会学称之为“黑箱”社会学。[8][1][2][][]三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随着“反常”现象的不断出现,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走向解构已成为定局。遭致解构的原因不外乎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科学史史料的不断挖掘,二是行为规范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三是研究方法的“黑箱化”,四是“不对称解释”,亦即错误知识是由违反规范的科学家生产的,确证无误知识是由遵守规范的科学家生产的[9]。这几方面因素均触及认识论问题。总之,如何从认识论上打开缺口是关系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设能否走向彻底解构,能否直接促成科学社会学认知转向的关键,于是,社会学家开始从库恩那里寻求问题的答案,他们的目标就是要从认知层面对长期以来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发起猛烈进攻。问题是库恩能否为这些社会学家的研究提供哲学基础,答案是肯定的,现略述之。库恩(T.Kuhn)首先使用自己的“范式”将科学事业视为在“常规科学”与“科学革命”相互交替中得以发展的,科学知识的增长在常规科学时期是线性积累的,而在科学革命时期却是间断的,甚至是跳跃的。所谓科学革命本质上是新旧两种“范式”在更替,如牛顿“范式”取代亚里士多德“范式”,爱因斯坦“范式”取代牛顿“范式”就是科学革命。依据库恩的解释,“范式”将决定科学家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念等。“范式”的变更必然导致科学家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念的整体变更,反过来,“科学革命”也就是以科学共同体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及价值观念的整体变更为其标志的,因而在库恩看来,科学知识的意义只能由特定“范式”所决定,且仅由这个“范式”所决定。既然如此,普遍主义,无私利性等行为规范在认识论意义上就难以成立,因为从普遍主义原则的要求来看,检验科学真理有一个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然而,只要承认“科学革命”是在“范式”变更的基础上实现的,且“科学革命”是科学进步所不可逾越的阶段,那么,普遍一致标准是不可能长期存在的,标准是相对于特定“范式”而言的,其结果是,要么否认普遍一致性标准,要么否认“科学革命”,既要坚持普遍一致性标准,又要同时承认“科学革命”,不仅在事实面前说不通,而且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从无私利性的原则来看,科学家在与物理世界对话时以及在评价科学理论时,要求恪守感情中立,从大量反例来看也是难以成立的,因为科学家是在给定“范式”条件下从事科学活动的,“范式”不仅影响他对物理世界的描述,导致“观察负荷理论”,而且左右着他对科学理论的评价,他对科学知识的检验,以及他所要使用的评价标准及检验标准[10]。就此而言,“范式”本质上是对科学共同体在“常规科学”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施加伦理约束的一种张力,换句话说,科学家是在这种张力约束下从事科学活动的,从这层意义上讲,默顿科学社会学才能寻找到极其狭窄的生存空间,那些游离于这种伦理约束的科学家要么成为下一次“科学革命”的先驱者,要么就是失败者。大而言之,库恩的“范式”理论为科学家模型的重新建构,科学活动的“重新背景化(Recontext)”提供了认识论基础,不论是作为科学活动认知主体的科学家,还是作为认知客体的物理世界,抑或科学家与物理世界的对话过程,以及科学家对“对话”结果的评价均取决于该时期的特定范式。如在经典力学里,物理世界定域在绝对时空中就是典型例证。库恩的这些思想成了70年代以来为科学社会学家彻底动摇默顿科学社会学哲学基石提供了认识论基础。受库恩思想的启迪,他们开始了对科学知识本性的深层反思,认为科学知识应接受社会学研究,不该享有特权。持这一观点的社会学家主要来自英国爱丁堡大学,他们是埃奇(D.Edge)、布鲁尔(D.Bloor)、巴恩斯(B.Barnes)、和巴斯克(R.bharsker),后人称他们为“爱丁堡学派”(Edinburgh-School),正是他们声称受库恩思想启迪,而转入科学活动认知层面的。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满足于库恩的历史主义——相对主义解释,因为在他们看来,无论是历史主义解释,还是相对主义解释只不过是科学哲学家在唱独角戏,社会学解释仍未从中获得合法性,他们决心重构科学社会学,将科学社会学研究引向认知层面,引向科学知识本性。于是,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在该学派努力下,遂得以实现,为将这种科学社会学区别于默顿科学社会学,有人将之称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或劳丹笔下的“认知科学社会学”。四认知科学社会学的兴起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问世,亦即认知科学社会学的兴起。这种社会学一反默顿传统,公然要对长期以来亨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提出挑战,将科学知识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从而直接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著名社会学家布鲁尔在其《知识及其社会意象》(1974)一书中开宗明义地问道:“社会学研究科学知识的细节及其本性问题是可能的吗?”布鲁尔用他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制定的“强纲领”(StrongProgram)对此作了肯定答复:“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对其进行彻底地研究……,没有什么特殊的界限存在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存在于合理合法的,真理的或客观性的特殊本质之中。”布鲁尔还为他的“强纲领”给出了下列原则[11]:①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及产生的原因。②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及知识,两方面都要解释。③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④反复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其中,因果性原则为认知科学社会学界定了研究对象及研究宗旨,即要对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及科学共同体信念体系进行认知层面的社会学因果解释;公正性原则是指认知科学社会学必须以所有科学知识体系作为研究对象,而不是仅仅以人为的、非理性的、失败的知识内容为科学社会学的考察对象,即使对后一类知识,在诉诸社会学解释中也应将其与前一类知识置于平等地位,社会学解释不含任何歧视色彩,两类知识在社会学研究中都应享有同等待遇;对称性原则是对公正性原则进一步展开,即不能采用默顿的“非对称性”做法或歧视性做法,只对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以求矫治那些“非理性”科学家,而对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的知识则免于社会学研究,而是对两类知识给出对称性解释。具体地说,社会因素渗透是对称的,它既可导致伪的、非理性的、失败的知识的产生,也可导致默顿笔下的真的、理性的,成功的知识的生产,如果将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知识的产生归因于社会因素介入,而将所谓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知识的生产归因于未受社会因素影响的结果就违背了对称性原则。由此不难看出,公正性与对称性解释原则是为彻底的因果解释服务的,换言之,任何科学知识形态都是在特定社会因素影响下得以产生和形成的。这几项原则说到底是为科学社会学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机制、科学知识的文化本性提供辩护和说明的,所谓“强纲领”中的“强”也就体现在这几项原则之中。总之,自“强纲领”提出以后,对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进行社会学研究或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已无什么可言,“爱丁堡学派”的努力,尤其是“强纲领”的提出在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既象征着默顿科学社会学基本假说的彻底解构和科学社会学认知转向,又标志着认知科学社会学或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无论功过如何,它在科学社会学发展史上,在科学社会学从现代形式向后代形式走向上都应占有极重要的地位。究竟对此作何评价,有待我们进一步探讨。【参考文献】[1]浦根祥:《科学知识本性的哲学与社会学解释之争述评》,载《自然辩证法研究》No,10.1996.[2]D.Bloor,KnowledgeanditsSocialImagery,RoutledgePress,1976,pp.1-3.[3]浦根祥:《科学社会学研究综述》,载《社科信息》No,1.1996。[4]陈光:《“科学知识”社会学概念及哲学背景》,载《自然辩证法通讯》No,3.1992。[5]浦根祥:《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研究会趋同吗?》,载《江苏社会科学》No,5.1994。[6]S.Full,M.D.Mey&T.Shim,TheCognitiveTurn.KluwerAcademicPublishes,1989,pp.211-23.[7]赵乐静,浦根祥:《“给我一个实验室,我能举起世界!”》载《自然辩证法通讯》No,5.1993.[8]S.Mulkay,TheScientificResearchCommunity.inScienceTechnologyandSociety,SagePublication,1977,p.108.[9]S.Woolgar,Representation,CognitionandSelf.intheCognitiveTurn,(同6)1989,p.108.[10]M.玛斯特曼:《范式的本质》,载《批判与知识的增长》中译本,华夏出版社,1987,pp.73-115。[11]崔绪治,浦根祥:《从知识社会学到科学知识社会学》,载《教学与研究》,No.10.1997。
行政管理学者迫切需要一种认知基础,由此对行政管理的本质提出新洞识,从而不仅能够思考人们所关切的政治、经济和工具的事物,而且能够从人本主义和文化层面上来思考社会现象。当一种实证主义的认知论受到批判的时候,人们总是批驳其基本理论内含的假设(譬如功能主义理论中的科层制、偶然论或系统论)。从一种选择性视维(包括后现代主义的视维)来批判一个理论,这本身就是一个理论构建过程。这种批判假定:人类的理解和行动过程不能仅仅被简化成科学(或实证论)的探究。而且,为了恰当地把功能主义理论置于范围更广的行政文化视域中,我们就不得不寻求一个一般性的人类理解理论,并将几乎从每个点上与普遍接受的或经典的理论进行对比。
德国哲学家狄尔塞(WilhelmDilthey,1833-1911)曾介绍过一种研究社会和文化的新方法。他强调,从学者们用以探究社会现象的方法论而言,在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之处。自然科学家运用普遍法则来试图阐明某种现象;而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学者则试图通过一些确定的经历,并依赖研究目的,来理解某种现象。如此一来,狄尔塞就把诠释理论带进了“历史知识和人文科学的哲学境界”,其中阐释人类活动的方法基本上是心理的或直觉的。
胡塞尔(EdmundHusserl,1859-1938)则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中的经验主义科学)批判成以“幼稚的客观主义”(或现实主义)来看待社会现实。他特别是对“自然主义”(经验主义或实证论)在哲学探索中企图建立真理持否定态度。胡塞尔强调理解“生活世界”的重要性;强调通过观察体验认知的平凡世界和即得经历的重要性。这个生活世界被看成是活生生的和俗世尘嚣的世界,胡塞尔将其形容成并赋予了这
样的内涵:我们人类正经历变化着的事物、期望、情感和观念等等。这个尘世和生活的世界先于所有的内心反省而存在,并且我们必须做如此理解:这个尘世赋予在其中发生的其他所有可能经验世界以意义。
狄尔塞和胡塞尔作为诠释学和现象学哲学家,对进一步推进解释视维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其他持解释视维的西方思想家,如海德格尔(Heidegger)、萨特(Sartre)、梅洛—庞蒂(Merleau-Ponty)、米德(GeorgeMead)和泰勒(StevenTaylor)等,通过批判自然科学式探究的预先假定,以及通过提倡发展总体上理解历史、文化、语言、传统和人类现象等的新兴方法,来强调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不同。但是近年来,解释实践活动中所存在的缺陷也遭到一些后现代思想家如罗蒂(Rorty)和德瑞达(Derrida)的非议。使解释成为独一无二的方法,尤其是使其与行政管理紧密相联的正是解释视维对社会现象持构成主义(Constructivist)的立场。这种构成主义立场强调辩证法以非决定论(非因果关系)方式存在的可能性,并且在此方式下,目标、规划、方案则被视为通过参与者们所持有观念和经历的相互分享而使共同行动得以合法化。
解释方法提供了一系列观念和假设帮助我们来理解社会现象和行政管理现象,现可把这些相互联系的观念列举如下:
第一,解释视维,特别是建筑在现象学基础上的解释视维,通过社会情境的参与者角度来寻求理解和阐释社会现实。解释视维在个人的意识和主体性领域中,是通过参考行动的参与者而不是观察者的框架来探求解释。解释视维把社会现实看成是由那些对社会抱有自身利益需求的人引发的突发社会过程。人类是社会真实的创造者,他们通过社会互动来建立社会现象的意义,通过社会互动和观念的分享,一个修正(妥协)意义的活动就出现了。
第二,理解社会现实开始于成功有效的解释活动。正如塞尔沃曼(DavidSilverman)指出的:“解释的任务在于理解被解释者,创造解释在于提供对被解释者的理解。”例如,要考察行政管理沟通,现象学(或诠释学)解释就会关注借助于去解释沟通内容的活动,来理解并得出沟通者之间沟通经历的意义。因而,从解释者和内容(或资讯)关系的角度,意义可能被探究和描述。就此层面而言,解释是一种定性的描述。从这种联系可以看出,意义是被创造出来的。
第三,由于个人不仅为他或她自己存在,也为其他人的共同体而存在,因此理解构成各类组织和共同体的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就是必要的,即使人与他人之间时常存在着冲突。譬如,在工作场所,人们不仅有着个人利益,而且还必须同他人进行交流。舒茨(AlfredSchutz)把人的社会交往描述为“我们的关系”(We-Relationship),即当两个人处于面对面联系的情况下,他们相互觉察、理解以及分享各自的经历。通过主体之间的相互反省和对话,他们可以对某种情境的意义得出一致看法。要实现主体间的相互影响,“我们的关系”必须是互动性的社会过程:两人必须接触、扩大和丰富彼此之间的理解。在组织中,主体间相互理解使得组织成员的集体活动成为可能。
第四,解释理论家认为,功能主义对人类行动的阐释忽视了对实证论和经验论的认知论之理论预先假定及局限性的审视。功能主义的根本失误在于其对人类和行动所做的假设。功能主义关于人的内容的假定是:主要地说,人是消极被动的客体,屈从于象组织、经济、政治和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解释理论家则把人定义为积极、有目的和创造性的主体。人们之所以使其行为与法律或职业规章等组织的和外部的要求保持一致,那是因为这是替政府组织工作的任何人无法逃避且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对于行政官员和管理者来说,迫使组织成员应有一定行为,人们应顺从与合作,这些规范所要求的正当理由必须能够被从事实际活动的成员个人所理解。假如成员们深信,为了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必须坚持统一的规章和制度,那么,从成员们自己的观点来看,他们自身的行为才能被证明是绝对正当的。因此,相信和行动的理由同行动者对义务所做的解释以及对组织规范和目标的自愿信奉是不可避免地联系在一起的。这样,不考虑个人对于规范要求所做解释的组织义务,将仅会变成具体化的组织需要。正如马克斯·韦伯(MaxWeber)所指出的:“当并且在行动者个人赋予行动以主观意义的限度上,行动就包含着所有的人的行为。”
第五,因为人们的价值观念是异常复杂、常无定所、非理性以及总体上不具体的,所以就必须以非决定论的(非因果关系的)方式来理解人类行动,即必须从主体者看法的角度来理解。理解并不是由理论来决定的,而是经由研究者对主体的情景移植(empathy)来取得的,主要的研究方法是解释人的表现、情感、交谈、人造物和象征符号。
正如解释和定性研究者所看到的,人文科学把重点放在对日常世界中人的经历进行研究上面,也正是在这个日常世界中,动态的行政管理过程得以产生。通过行动和相互影响,人类的秩序才得以建立和重建,因而研究者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听、观察和解释主体各种经历的意义来研究这个流动的人类世界。作为主流行政管理基础的功能主义和实证论的方法,其目的是通过得到显而易见的而不是定性、隐含和心照不宣的知识来阐释和预测社会现象。
因为各种各样的组织问题深深地植根于历史和行政组织文化,所以就有必要运用这样一种方法:它有助于使我们关注在社会内容条件下人们所发觉的根本性问题。事实上,解释和批判方法较少地关心得到或验证经验知识,而更多地则是关心理解各种意义。定性研究方法,譬如现场观察研究和访谈分析方法,其目的是从涉及人类行动、象征符号、沟通、经历、价值观念、情感、历史、传统、文化、语言等社会内容中得到学习。为了去理解一个社会情境,研究者必须使用一些朴实无华的方法收集信息,这样才能够向主体学习,以及批判地反省研究设想和研究程序。定性和解释研究方法中理论联系实践,并非实证论和经验论研究的决定论过程,而是一个开放的、能够不断地与主体和社会环境相互影响的以及通过社会实践学习的过程。
总之,解释方法旨在寻求理解为什么事件会这样发生以及人们在不同情境中会怎样行动的共享假设(尽管通常是不明确的)。梅洛—庞蒂指出:“理解最终总是此时此地构建、建立、导致对客体的综合。我们分析一个人的身体和感觉时,其实揭示着比此过程更为深刻的我们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对于解释理论家来说,从主体看法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现实是所有人类活动的基础,并且借助这个手段社会生活和集体行动得以实现。
二、批判反省的需要
在现代行政管理的历史进程中,有一个令人惊叹的理论观念经久不衰,这就是理性主义。在行政管理和组织理论的字里行间,可以发现理性主义在制度性活动和人类活动中被广泛讨论的踪影。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如尼采(Nietzsche)和当今的后现代主义者们,就以反理性的面目出现。反理性主义者承担反传统的任务,但是并没有成功地克服非理性主义所易犯的理论错误,反理性主义者不对构成主义感兴趣,而是把纷繁复杂和破碎不整的问题作为自己关注的焦点。这样,它就无法在处理组织基本问题,如社会秩序、效率、产出能力、沟通、组织变迁和问题解决等方面,提供有意义的建议。尽管后现代主义者是以针对理性主义而进行的反传统的面目出现的,但是他们主要关心在解释过程中诸如内容分解和解释说明等问题上面。
相反地,批判理论主要关注功能主义、制度主义和构成主义等所有理论视维之间跨学科的对话上面,以及为管理活动提供报告方面。批判理论已成为一支批评主流社会理论预先假定的重要知识力量,并且批判视维的争论理由显而易见地得到后构成主义和后现代社会理论的支持。正如凯尔纳(Kellner)所暗示的,在社会学领域,批判理论(包括当初的法兰克福学派)和后现代社会理论为行政管理理论带来了多学科的研究取向,从哲学、社会学、政治理论、心理学、文化理论、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学等领域中介绍了研究视维。批判理论(并非没有争议)批判了主流行政管理的理论与方法;通过为改革现今的制度以及促进行政管理人员基于集体理解采取民主行动而提供新的理论选择,批判理论更是有力地推动着变革。
尽管批判理论还没有得到完全发展,但是这些被许多理论家如阿德诺(Adorno)、霍克海默(Horkheimer)、哈贝马斯(Habermas)、杰伊(Jay)、施洛尔(Schroyer)等所坚持的观念与理解行政管理中的问题直接相关。建筑在批判理论视维基础之上的行政管理,提倡努力地去影响根本性制度的变革,提倡对制度问题和人的价值观念问题、主体和客体、经验分析科学和诠释(历史的解释)科学、价值中立立场和价值涉入立场以及人的本质中积极能动的方面和消极被动的方面等进行批判性综合。批判理论反对在主体和客体之间或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进行本质性的区分。
批判理论对进行行政管理研究持价值批判态度。例如,由于选择或设计一个理论架构和对事实知识进行分析这两者都受到研究者个人价值观念的影响并且最终使社会现实客观化,那么就有必要对理论(或假设)试验和经由客观研究而得到的经验数据的局限性进行解释,并批判性地重新考验所假定的价值中立观(如韦伯所指出的)。为此目的,解释视维和批判视维为选择性地研究行政管理问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批判理论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去认识众多阐释视维的力量和缺限,并批判性地把它们融入为一个范围更广阔的解释架构中。从这方面说,批判理论为行政管理提供了一个解释性的方法。通过摒弃制度对人类非人道的统治以及行政人员惯常性的行为,批判的行政管理理论根据行为如何符合伦理道德和行动怎样负有责任,来理解和解释所存在着的行为和行动。通过新旧解释方案相互影响、综合为一个辩证的过程,从而使变革得以产生。
假如人们要开放地面对不同理论视维的批判性分析和选择性地变革制度和行动,那么他们必须是自我反省的。自我反省是运用自觉意识,点燃理智之光,照亮个人知识所基于的内在化假设,从而构建个人关于社会秩序、合法行为意识方面的社会知识以及理解和行动所赖以形成的基础。哈蒙(MichaelHarmon)把自我反省描述为“这样一个过程,人们监视自我内心生活的流动,为的是清醒地认识有意识的目的性行动同那些行动中所反映的不明显的、深层心理构想之间的联系”。哈蒙强调行政管理者必须通过自我反省和对他人所承担的义务使责任重新个体化。自我反省意味着,行政管理者在实现角色任务时去积极能动地“创造”而不是消极被动地“得到”或“接受”责任。
由我们所认识并体现在我们行动中的组织和行政管理世界,正如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的,是主体性和相互主体性的组织管理世界,其终极本体论不是植根于自然,而是个人意识活动的历史累积。它是一个相互主体性地分享着世界和日常生活的领域。这样,在这个世界里,自我反省就使理智得到体现,它为理论性地理解由自我和社会现实之间相互构成的关系提供了一条方法,它是理解意识的神秘本质、自我、现实、意义和秩序的人道主义手段。自我反省仅是赋予人类的实践,它是面向意识基础并面向社会秩序预先假定基础所进行的激进的内心理智活动。一个自我反省的人着眼于这种判断基础,为的是通过信念使他的观念有意识地得到坚持,或是为了使观念更适合人类的需要而改变它。
三、行政管理相关的问题
解释和批判理论,其理论观念和方法的运用所面临的一些问题有:一、术语的非普遍性;二、对待行政管理现象的习惯(非批判的)方法;三、理论联系实践的困难。
第一个困难,即这两种理论视维其术语的非普遍性,是学者们对所用理论词汇和抽象隐喻常感全然困惑的原因。大多数学者不是很通晓解释理论的文献,他们对某些所介绍的语言感到陌生。要试图对某一理论的理论假设以及对社会和行政管理实践进行批判,那么专业术语的使用或新隐喻的创建则是必要的。其目的是为了摆脱当今行政管理理论现状的僵局特征。激进的和自由主义理论家的主要任务并非要使人们确信理论假设的缺点(或弱点),而是用辩论去证明选择性的观念,以激起智力的交流。作为一种结果,分裂化的学术努力还会继续下去。
另一个困难来自于人们通常对熟知的理论假设和活动持非批判态度而形成的习惯思维定势。大多数行政管理学者和实践者习惯于在关注制度的、功能的、经济的以及行政管理政治层面的理论架构下工作,并且大多数这类学者和实践者对不符合熟知架构的认知选择方法不感兴趣或不予注意。譬如,当我给自己的研究生或学期培训小组的实践者指派诸如新组织设计这类问题解决的任务时,他们经常把应用诸如描绘层级结构、勾勒权威格局、描述新雇用人员的功能责任等这类正式组织的基本要素作为开端。通常,有些人会关注与传统组织方法相关的问题,并且坚持应从人道主义、学习、变革、文化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来讨论组织活动更为广阔的面向和假设。
最后,对于许多人来说,理论观念的效用落到其与行政管理者实践考虑的相关性上面,诸如提高效率、绩效和产生能力的问题。大多数行政管理研究者关心通过演绎理论而得到事实资料和通过行政管理情境的假设来阐释行政管理的现实;在进行实证论研究时,为了阐释和预测行政管理现象而采纳一种独特的理论视维。大多数解释研究普遍是定性取向的;描述和提供定性研究的发现对于大多数持经验取向的行政管理学者来说不是太令人信服。
尽管存在上述局限,但是作为反主流力量的任何新理论视维都值得引起行政管理学者的注意。起初,行政管理的事业是理性地管理政府功能的活动,但是,当今行政管理的范围要比政府组织做什么和怎样做大得多。从该领域绝对地必须从广泛的内容——人类、共同体、社会和世界等层面——去看待这个意义上说,行政管理的今天与以前的日子是不同的。
假如我们作为行政管理者想理解复杂的关系,想承担起提倡的角色并与社团内外的人们一道工作,那么我们就必须超越那些显而易见的事实性的发现。批判性地说,许多行政管理中传统的和狭隘的方法缺乏理智实质。作者并非暗示:针对眼前考虑,如效率、产生能力、定量化政策研究、绩效评估、人类行为的阐释等管理取向的研究,不存在有效性和理智成就。该文趋向于认为:负责任的行政管理学者应有理智好奇心,有批判某些琐碎观念和知识的紧迫感,并把他们的精力于去辛勤地探索选择性的视维。
四、结论
现代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正如科层制管理所体现的,是由一系列规章和层级节制关系在决策及问题解决中的运用而决定的。管理过程总是由组织层面向个人层面流动。为领会行政管理中解释和批判理论的要点,行政管理研究者个人需将他或她的理智视维做至少是暂时的分类,应试图从人类视维(人类活动或实践)的角度去理解社会(或行政管理)现实。研究行政管理的学者有必要把管理过程和社会互动看成是由个人层面向组织层面的流动。缺乏对社会现实的足够理解,管理(来自上层)和社会互动(来自下层)之间有意义的平衡(基于批判综合)就不可能得到发展。
通过组织和共同体成员(理智的)合理的沟通,解释和批判分析可以有意义地在行政管理内部严谨地得到实践。因而,就有必要把批判态度植入行政管理思考中,不仅有必要批判地审视产生行政管理知识所使用的认知假设,而且有必要去理解行政管理制度结构得以形成的行政管理秩序的预先假定基础。解释和批判研究的显著作用在于能够帮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及更牢固地理解行政管理者的非完整的信息和行为所反映出来的行政管理现实。解释视维尽力揭示行政管理之预先假定的问题层面,它触及到知识的基础和行政管理的实践。在这里,实践永远使程序作为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不再是绰绰有余的。
【内容提要】在如今行政管理实践追求以人为本理念的条件下,行政管理理论中出现的解释方法和批判方法对推动行政管理学学科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该文对建筑在实证主义认知论之上的传统研究方法,尤其是结构一功能主义方法的局限性进行检讨的同时,提出解释理论和批判理论对行政管理研究各理论和方法的相互吸收与借鉴,并共同促进行政管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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