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济分析的一般程序范例(3篇)
时间:202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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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治安案件;经济因素;灰色关联度
中图分类号:D035.3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贫富差距也在日益扩大。一部分人为了“快速致富”,追求享乐,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就造成了治安案件的发生。治安案件发生数的降低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降低治安案件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降低治安案件发生率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切实加强公安基础工作,认真抓好阵地控制,从源头上堵住案件的发生;提高每个公民的综合素质,等等。
本文从经济因素的角度出发,使用经济方面的各指标,找到经济指标与案件发生数的关联程度,从而找到提高治安案件发生数的间接因素。我们不可能知道全部的信息指标,为了得到较为准确的评价结果,一般采用灰色综合评价方法来对各经济因素影响案件发生数的情况做出客观的判断。本文利用重庆市1996~2007年的治安案件发生数及各经济因素的资料,采用灰色综合评价方法中的灰色关联度法来分析各经济因素对案件发生数的影响程度。
二、公安机关案件发生数的灰色性
灰色系统理论是一种研究少数据、贫信息不确定性问题的新方法。治安系统是由警力、人民群众、制度、经济情况、环境组成的动态系统,各要素必须协调地运动,才能达到整个系统安全、有效、行动快、质量高的要求。在这个系统中,任何因素的不充分、不平衡、不稳定都可能导致治安案件发生数的增加。
公安机关治安案件发生数是治安系统各要素协调的结果,案件的发生数量与众多因素相互关联和制约,但又很难找出影响案件发生数量的全部因素。也就是说,影响案件发生数的信息不明确、不完全。同时,各种因素对案件发生数影响程度的大小不同,对案件发生数影响大的因素支配着案件发生数量的变化。灰色系统理论所研究的就是这种外延明确、内涵不明确的对象。该理论认为,尽管客观系统表象复杂,但总是有整体功能的、总是有序的,在离散的数据中必然蕴含着某种内在规律,所以可以把治安系统看成是一个灰色系统来研究。
三、灰色关联度分析原理介绍
灰色系统理论认为,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具有广泛的灰色性,即信息不完全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影响分析对象的各个指标就会有不确切性。灰色关联度分析的目的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揭示这些因素间的主要关系,找出影响目标值的重要因素,使各因素之间的“灰”关系清晰化。
关联度是事物之间、因素之间关联性大小的量度。它定量地描述了事物或因素之间相对变化的情况。如果事物或因素变化的态势基本一致,则可以认为它们之间的关联度较大;反之,关联度较小。
灰色关联度分析的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参考序列和影响系统行为的比较序列。参考序列是反映系统特征行为的序列,记为x0(k),比较序列是影响系统行为的因素组成的数据序列,记为xi(k)。其中,
x0(k)=x0(1),x0(2),…,x0(k)
xi(k)=xi(1),xi(2),…,xi(k)
2、无量纲化。由于受各指标量纲和数量级不同的影响,使各指标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必须对各指标实际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用均值化处理原始数据,均值化是先分别求出各个原始序列的平均数,再用数列的所有数据除以该数列的平均数,就得到均值化数列。即公式是x=,i=1,2,…n,j=1,2,…p。一般来说,均值化方法比较适合于没有明显升降趋势现象的数据处理。
3、求绝对差序列及两级最大差(max)和两级最小差(min)。参考序列x0与比较序列xi在第k点的绝对差为:
ij(k)=x(k)-x(k),i=1,2,…n,j=1,2,…p,k=1,2,…n。
在此基础上,可计算(max)=maxmax(ij),(min)=minmin(ij)。
4、计算关联系数。公式为:
=
其中为分辨系数,0<<1。
5、计算关联度。公式为:ri=,其中,ri表示第i个比较序列与参考序列的关联度。
6、比较和排序。由于ri表示第i个比较序列与参考序列相互关联的程度,因此,如果ri>rj,则表明第i个指标比第j个指标好,即第i个指标与被评价对象的关联度大于第j个指标与被评价对象的关联度。
四、灰色关联度分析在案件发生数中的应用
(一)确定参考序列和比较序列。本文主要研究各经济因素对公安机关案件发生数的影响情况,因此确定治安案件发生数x0为参考序列;选择经济因素为比较序列,包括第三产业比重x1、人均GDPx2、总人口x3、城镇化率x4、财政收入x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x6、全员劳动生产率x7、建筑业总产值x8、旅客周转量x9、电信x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11、经济外向度x12、城乡居民人民储蓄x13、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x14、总恩格尔系数x15,具体数据来源是1997~2008年的重庆统计年鉴。
选取以上经济指标的意义是:一个地方治安案件发生数的多少与其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因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地区,相对来说,居民的文化程度和素质都要高,公共服务、基本医疗保障、社会福利也要好,案件发生率也低。而上面所选的指标都是衡量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发展程度的核心指标,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研究它们与案件发生数的灰色关联度。
(二)经济因素影响重庆治安案件发生数的关联度。本文采用均值法对原始序列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得到新的参考序列和比较序列(表略),再进行绝对差值序列计算,得到(max)=1.98824,(min)=0.00068,通常情况下分辨系数取0.2和0.5,经比较发现取0.5较好,故采用分辨系数为0.5计算案件发生数与各经济因素之间的关联系数,最后得出它们之间的关联度。(表1)表1表明:案件发生数与第三产业比重、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总人口、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城镇化率、旅客周转量、总恩格尔系数等经济因素关系最为密切;与经济外向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人均GDP、建筑业总产值、城乡居民人民储蓄、电信等经济因素关系较为密切;与全员劳动生产率、财政收入一般密切。
(三)结果分析
1、从以上计算结果可见,在重庆市,案件发生数与第三产业比重、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总人口的关联度最大,分别为r1=0.89,r14=0.88,r3=0.87,案件发生数与这三个因素的关联度差不多,证明这三个因素对案件发生的影响程度同等重要,是重要因素。一般来说,第三产业比重和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大的地方案件发生数少,说明服务行业发达、文化素质高的地方,案件发生数就越少;人口数越多,案件发生的概率就越大。
2、在案件发生数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城镇化率、旅客周转量、总恩格尔系数的关联分析中,关联度分别为r6=0.86,r4=0.84,r9=0.84,r15=0.83,它们与案件发生数的关联度较大,说明这些因素的高低也决定案件发生数的多少。一般来说,城镇化率越高,旅客周转量越大的地方,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口就越多,案件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总恩格尔系数越大的地方,收入中用于基本食品支出的比例越大,居民生活相对来说要贫困些,案件发生的机会就要大些。
3、在案件发生数与经济外向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人均GDP、建筑业总产值、城乡居民人民储蓄、电信的关联分析中,这些经济因素与案件发生数的关联度分别为r12=0.76,r11=0.76,r2=0.74,r8=0.72,r13=0.70,r10=0.70,说明这些经济因素与案件发生数的关系较为密切,一个开放的经济环境,案件发生的概率要大;而人均GDP越大,城乡居民人民储蓄越多,说明居民的生活水平越高,相应的,治安案件发生率要小些;用电的普及程度越广,黑暗的地方越少,案件发生的概率越小。
4、在案件发生数与全员劳动生产率、财政收入的关联度分析中,关联度分别为r7=0.68,r5=0.64,说明这两因素与案件发生数关系一般密切,也就是说劳动生产率的高低、财政收入的多少对于案件的发生不是重要影响因素。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刘思峰,郭天榜.党耀国等.灰色系统理论及应用[M].科学出版社,1999.
论文题目: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
一、选题缘起、目的及意义
(一)选题缘起
由于裁定依据既判力与执行力的扩张,裁定措施外观推定的特点,均可能对裁定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法侵害。如果不为裁定当事人和第三人提供救济,那么,他们在裁定过程中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将成为一纸空文。但我国的裁定救济制度规定较为粗糙,在救济范围、救济方式、救济程序等方面规定极为简单,存在理论上难以弥补的缺陷,难以实现对裁定程序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救济。同时,裁定救济制度的不完善,也是裁定实践“乱裁定”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民事执行救济具有独立的价值、功能和地位,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现行执行救济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现行法只规定了执行异议和执行回转两种救济方法,且执行异议只授予对执行标的物有排除执行力的第三人享有救济权,而对裁定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缺乏相应的保护。这不利于确保裁定公正,提高裁定效率,也远远不能适应复杂的社会现实的需要。就执行异议而言:1、对执行异议的审查制度并不能充分地保护案外人及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案外人对裁定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而提出裁定异议时,案外人与执行当事人就裁定标的的实体民事权益产生争议,而依据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民事主体之间就实体上权益发生争议的,就应当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即诉讼程序予以解决,裁定人员仅仅通过审查就来处理民事主体之间的实体问题,这与诉讼法的基本精神是相悖的。因为审查程序本身毕竟不是诉讼程序,不能促使各方提供全面、真实的证据,不能保证充分听取争议各方的意见,也无法进行公正的裁判,这在事实上剥夺了争议各方应当享有的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获得救济的权利。司法实践中,多发生裁定法院仅凭案外人的一面之辞,便确认异议有理而中止执行程序,使申请裁定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受到侵害。对异议理由成立的中止裁定,不能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经审查异议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裁定。这是对提出执行异议有理由的案外人的最基本的保护方法。但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目的是为了排除对该裁定标的的强制执行,或对已裁定的部分恢复到裁定前的状态,以确保其对裁定标的实体权利,并不是中止裁定,因为中止裁定以后仍要恢复执行。根据现行法规定,案外人对裁定标的物主张部分或全部权利时,只能向执行机关提出异议,而不能直接起诉,而执行机关以裁定的方式解决实体问题,这在法学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在司法实践中也是有害的。原因在于,裁定机构的任务就是以国家强制力确保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的得到实现,裁定人员只能就案外人在裁定程序中异议情况作出裁定,无权就案件的实体权利进行裁判,这是其一;其二,以裁定的方式解决实体权利无异于剥夺了当事人的诉权,使当事人无法通过举证、辩论、质证等开庭审理程序请求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这种裁定实际上是一裁代替了一审、二审和再审。
将审判监督程序和裁定救济制度混为一谈,而且第三人异议制度不能仅仅依靠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审判监督程序又称为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很可能有错误时,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执行救济则是执行当事人、案外人因强制执行行为而遭到损害时,按照一定程序对受害人予以保护的方法。二者的目的、内容、作用等方面各不相同,不能互相混淆。案外人寻求裁定救济,只能限于因法院的执行行为受到的侵害;因裁定依据错误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不是裁定行为错误,案外人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错误的法律文书,或者另行起诉保护自己的权利,但不能通过执行异议寻求保护,因为这时案外人所称的损害不是由裁定行为造成的。但《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却把执行异议与审判监督程序直接联系起来,即:只要经审查异议有理的,决定中止裁定,便要对裁定依据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再审,如果经审查认为裁定依据确有错误并决定再审,便是异议理由成立;如果经审查认为裁定依据无误,便是异议理由不成立,这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在关于金钱债权的裁定案件中,案外人对裁定标的异议与裁定依据是否正确毫无关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只存在异议有无理由的问题,不存在是否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问题。
对程序上违法及不适当的裁定行为缺乏相应的救济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讲,裁定救济制度就是一种程序上保障制度,对裁定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来说,则更是如此。当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赋予其可行的救济途径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必然手段,否则,一切所谓的权利都是虚无的,不真实的。正是在这个意义英美学者认为“救济先于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也规定,对于案外人的异议,由裁定人员执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但是,这种法定程序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所以,我国的案外人的异议制度其实处于一种虚无的状态。也正因为如此,在司法实践中某些裁定机关和裁定人员想依法办事,却又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同一案件或同类案件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某些别有用心者就可能利用这一制度上的缺陷,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任意作为,损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
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的不够健全,致使裁定救济制度还存在一些制度性的缺陷,最为明显的是裁定机关的裁定行为还缺乏必要的外部监督机制。
(二)选题目的
民事裁定是运用国家公权力实现私权的一种国家强制力。国家公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保护公民私权的同时,也同样存在着对公民权利的危险或侵害,既是个人权利的保护神,又是个人权利最大危险的侵害者。随着权力制约理论的发展,形成了两种模式,一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即企图在国家权力大厦内部形成一种自我控制的良性机制,以便防止专制和集权的产生。二是以权利制约权力,即赋权予公民制约国家权力。具体到民事裁定过程中,赋予裁定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裁定程序中获得裁定救济权利,为强制裁定权设定必要的限度,维护国家权力体系内部的平衡。
裁定中出现错误时,裁定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针对出现的错误进行抗辩,具体而直接,利于裁定机关发3现导致错误的原因而易于纠正。同时,裁定救济应当在裁定程序中提出,使得错误的裁定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受到的损害也能及时得到补偿。因此,裁定救济在规范民事强制裁定行为方面表现得有力且有效,成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法院形象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一切程序都含有对程序安定的价值追求。强制裁定中,强制裁定权在不受制约的情况下确实易于滥用而导致侵权,权利受害者往往对侵权表现出相应的回应以避免侵害。若无裁定救济,受害人积极或消极的回应性行为必然表现为“私力救济"。很可能造成程序上不安定因素的产生而影响裁定的顺利进行。由于“私力救济"的不可预见性,很可能将裁定中的争议事项升级为社会冲突,现实存在大量的涉法上访案件便是实证,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因此,必须从制度的角度规范裁定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救济方法与救济行为,维护裁定程序的安定,预防社会冲突。
(三)选题意义
法具有公正、效率、效益、自由、秩序等若干价值。从总体上来说法应当是这些价值的完美结合,但就具体部门法而言价值追求会有所侧重。民事审判程序功能是确认权利、定纷止争、以公正为其价值所向。民事裁定程序功能不是在于确认权利,解决纠纷,而在于实现执行依据所确认的权利。如何实现执行依据所确认的权利,是民事执行程序的根本任务之所在,其价值取向应当为效率。所以,有人认为效率是执行的第一价值取向。当然,强调高效执行并不能否定执行对公正的追求,公平与正义一直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主题,如果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民事执行就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公正也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只不过在执行程序中更加侧重于效率而已。
由于民事裁定强制性以及效率的内在要求,决定了执行措施必须迅速及时,所以执行时只能就裁定依据的外表加以判断。裁定程序具有侵害当事人和案外人实体权利的特点。裁定工作所追求的效率与公正地保护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之间必然存在冲突。裁定瑕疵即冲突产物。但是效率是以公正为边界,效率如超越公正边界,只是速度。民事裁定救济程序作为执行程序中纠正瑕疵裁定行为和排解有关利害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纠纷的程序装置,首先对瑕疵裁定行为予以纠正,保护执行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使执行机关依法、合理执行。即纠偏和救济双重职能。其次,对裁定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进行解决,包括程序争议及实体争议,依法排除执行程序的障碍,确保执行顺利进行。最后,促进司法公正,提高人们对司法的信赖度。民事执行救济程序价值取向仍在于富于效率地实现对公正的追求,在效率与公正辨证关系上,对公正则应当更为侧重。民事裁定救济程序的公正包括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必须坚持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参与、程序公开,保障执行人员及裁定法官独立审查、审理裁定程序中出现的违法和不当裁定行为,保障当事人救济权的行使不受贬损和压制,保障民事裁定救济体系的完备,保障法官准确认定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而在程序效率方面则应当尽量缩短民事执行救济周期,简化民事执行救济程序,提高救济的效率,保障当事人及时获得执行救济。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对民事裁判救济机制问题的研究是零散杂乱的,很多学者侧重于对我国立法上规定的裁定补正程序的研究,从适用范围、权力保护、缺陷弥补等入手,提出设想,完善裁定补正的具体程序。有的学者则从脱漏判决的现行救济机制入手,分析该机制的缺陷,提出应然的救济机制。就笔者掌握的资料,我国学者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规定,开始对民事裁判瑕疵救济机制进行整体性的研究。主要有:2004年邵明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的《民事判决更正要论》;2008年陈晓君在《法律适用》一书中发表的《缺陷的弥补与权力的补充救济一民事裁判瑕疵的补正程序》:2009年占善刚在《法商研究》一书中发表的《我国民事判决脱漏应然救济探究》。还有学者注重对民事裁判瑕疵问题的研究,界定民事裁判的内涵以及种类。若是对民事裁判瑕疵的内涵以及种类形成相对统一的观点,对于其相应的救济机制的研究也会变得简单许多。各理论学者的观点可说是真知灼见,为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的珍贵的资料,学者们的研究针对的是某一种救济程序,并非整体的救济机制。
国内学者早在1994年,就提出我国诉讼保全制度在对象上的不完善,建议将行为纳入诉讼救济的范围,而对诉讼保全进行简介评析的文章就更多。另外,也有些学者对我国民事诉讼体系中财产救济和先予执行制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对之提出完善的构想。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在制订《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修订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时均引入了与国外相关法律中类似的法律制度,如海事强制令和诉前临时措施的建立。理论界也对立法上的新变化做了很多探讨,如:《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张成立,《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5期)、《美国禁令制度研究——兼评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临时禁令制度》(李澜,《科技与法律》2003年第2期)、《浅析海事强带怜与玛瑞瓦禁令的异同》(赵彤)、《美国商业秘密法中的禁令救济》(彭学龙,中国私法网)等。归纳起来,对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临时性救济措施,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在保持现有的财产救济和先予执行不变的基础上,确立行为救济制度,使之与前两者成为并行不悖的制度;二是以临时性救济措施的直接目的为标准将民诉中临时性救济措施划分为两种类型,保全性措施和暂时状态方面的措施,三是将海事诉讼中的强制令引入—般民事诉讼中,同时确立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强制令和先行给付几种并行的制度。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
(一)研究思路
第一章选择了民事裁定的涵义、功能以及民事裁定的类型等三个基本问题进行阐释。首先,通过对我国民事裁定概念的历史追溯和世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相关规定介绍,厘清民事裁定概念的法律涵义,为下文对民事裁定救济制度的论述做好铺垫。其后,简要分析我国民事裁定本身所具有的重要功能,如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等等。最后,就我国民事裁定的类型进行了详尽的介绍,为在后文详细阐述我国民事裁定救济制度打下基础。
第二章是对民事裁定救济制度的概述,通过对民事裁定救济制度的概念、特征以及内在机理的阐述,剖析我国民事裁定救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法院时常随意运用判决或裁定、裁判类型适用比较混乱,注重判决的效力、缺乏对裁定效力的应有尊重等等。同时,以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裁定救济方式的规定为基础,对民事裁定救济途径进行了分类,即复议、上诉审以及再审。
第三章是对我国民事裁定救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进行了完整论述,本章紧密承接第二章内容,对民事裁定救济从复议、二审上诉、再审制度三种制度上分别加以剖析。在民事裁定复议制度中,主要论述了民事裁定复议的缺陷以及完善。在民事裁定上诉审程序中,不仅阐述了我国民事裁定二审上诉程序的目的以及法理基础,还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裁定二审上诉制度进行了介绍,在对上述立法例有较为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阐述我国民事裁定二审上诉制度的弊端及其完善措施。民事裁定再审制度是程序完善的基础,其后以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裁定再审的规定为线索展开对民事裁定再审问题的研讨,讨论的焦点集中在于我国民事裁定再审程序中的弊端及其完善。
(二)研究的方法
1.文献查阅法。运用文献法,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
2.比较分析法。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有关民事裁定救济进行比较分析,指出民事裁定救济对现实社会的意义和局限性。
3.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在民事裁定救济理论做较为系统、全面研究的基础上,把民事裁定救济置于社会背景下,对其理论本身的价值做探讨,来确证其民事裁定救济在现实社会的应用中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意义。
(三)研究的进程
1.20XX年8月——20XX年2月,查阅文献,收集资料。
2.20XX年3月——20XX年5月,撰写开题报告,并参加开题。
3.20XX年6月——20XX年12月,完成论文初稿。
4.20XX年1月——20XX年3月,修改论文,完成论文第二稿。
5.20XX年4月——20XX年5月,论文定稿,并参加答辩。
四、前期研究基础及主要参考文献
(一)前期研究基础
本文以民事裁定救济的目的及意义为切入点,分析了民事裁定救济的涵义、分类、存在的原因以及效力。机制问题上的缺陷,并针对笔者界定的民事裁判瑕疵完善相应的救济机制。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执行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采取裁定措施,强制负有裁定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完成一定义务,实现裁定权利人权利的司法活动。执行程序的职权性和强制性决定了债务人必须容忍并服从裁定行为。
(二)主要参考文献
1.著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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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赵梅生:《关于专利侵权救济的国际比较分析载学术研究》2004年第11期.3.优秀硕博士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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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钱怡:<论专利侵权救济中的临时禁令制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
五、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通过对民事执行、民事执行权以及民事执行救济的相关理论研究,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执行救济制度的经验,分析我国执行救济方面存在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措施。
(二)本文论文拟研究的主要内容
民事裁定救济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设计之一,是民事诉讼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在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对之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和有用性。通过分析民事裁定救济的基本理论,对其的价值、分类、存在原因以及效力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借鉴日本、德国、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裁定救济制度的成功经验,从民事裁定基本内涵出发,提出我国现行民事裁定救济制度的不足,从而以程序性裁定救济和实体性裁定救济提出了相对的应对措施,并对其予以完善,是本文的研究的主要内容。
六、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本文在研究梳理民事裁定救济理论的基础上,对民事裁定其救济对社会的现实意义等进行整合和进一步的归纳。
1.研究的重点
本文力图在充分和合理借鉴中外有关对民事裁定救济问题研究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民事裁定救济思想所包括的内容进行重点阐述,从民事裁定救济理论的域外考察的分析论述中,对民事裁定救济在日本、德国、法国以及我国的台湾的救济进行了剖析总结,这是本文所研究的重点。
2.研究的难点
我国民事裁定救济的缺陷不足是本文研究的难点。
3.研究的创新点
通过对民事裁定救济的解读,为解决国内外社会现实问题,探寻民事裁定救济实际应用中的措施。
七、论文写作提纲
拟论文题目: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
导论
(一)民事裁定救济的目的及意义
1.民事裁定救济的目的
2.民事裁定救济的意义
(二)我国民事裁定救济的特征
(三)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现状
1.国际上对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现状
2.国内对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现状
(四)本文的基本思路
第一章民事裁定救济的基本理论
(一)民事裁定救济的内涵与价值
(二)民事裁定救济的分类
(三)民事裁定救济的存在原因
(四)民事裁定救济的效力
第二章民事裁定救济的域外考察
(一)日本民事裁定救济
(二)德国民事裁定救济
(三)法国民事裁定救济
(四)台湾民事裁定救济
第三章我国民事裁定救济的的缺陷及构建措施
(一)我国民事裁定救济的的缺陷
1.缺少债务人救济
2.缺乏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
3.民事裁定过程中没有全面的程序保障
(二)构建我国民事裁定救济的措施
1.程序性裁定救济
2.实体性裁定救济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浅谈本科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培养本科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有机环节,是大学本科生今后就读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前期训练。开题报告是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毕业论文写作中举足轻重。笔者拟就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撰写和答辩问题进行探讨。
一、开题报告的含义
本科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是大学本科生在完成文献调研(文献资料的收集与文献综述的撰写)后写成的关于毕业论文选题与如何实施的论述性报告,是开题者对毕业论文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开题报告主要说明选题应该进行研究,自己有条件进行研究以及准备如何开展研究等问题。本科生作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在第七个学期末或者第八个学期初,即基础课程学习完成之后,研究工作实施之前。开题报告一般为表格式,它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便于评审者一目了然,把握要点。
二、开题报告的意义
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一般没有硕博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严格,在深度和广度上也小于科研课题的开题报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主要意义在于使大学生通过毕业论文的开题,熟悉科研工作的一般步骤、流程和解决科研课题的思路与方法。同时,在本科毕业论文的形成过程中,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是提高毕业论文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开题者可以通过开题报告把对课题的认识和想法加以整理、概括、提炼,并通过开题报告的答辩明晰解决课题的思路,纠正一些可能错误的方法,以使具体的研究目标更加明确,解决的方案更加切实可行。
三、开题报告的内容
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选题研究内容、选题研究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调研计划及主要参考文献。由于开题报告主要体现论文的构思和写作的大致思路,因而篇幅不必过长,一般以2000字左右为宜,但要侧重把计划研究课题的题目、研究的大致思路、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等说清楚。
1.选题目的和意义
选题目的和意义就是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研究这个课题的主要作用是什么?有什么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其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的有关历史背景,指出目前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或现实应用中存在这个问题,有研究的必要性。要写得具体、精炼,有针对性,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
2.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这一部分内容的写法与毕业论文的文献综述大致相同,但更加精炼。一般包括引言、正文和总结三部分。
3.选题研究内容
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的对象和问题,主要介绍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基本基础理论以及研究内容的确定。重点写研究过程中的主要理论、方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包括对解决问题的一些假想或构思,可以问句的形式进行陈述。
4.选题研究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研究的技术路线”主要涉及研究中需要的一些基础理论,包括收集的文献中的一些论点或论据;“研究方法”一般指归纳、分析、证明、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等方法,确定研究方法时要叙述清楚“做些什么”和“怎样做”;“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论文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开题者对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构思。
5.调研计划及主要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一般应以文献综述部分所引用的第一手资料为主,以创新性强、可信度高、科学性强的核心期刊文献为主,且一般要引用新文献,这些文献相对来说容易反映选题的研究最新进展和争论焦点。参考文献格式的写法可参照一般正式发表的学术期刊上的格式来写。
调研计划中,方案的制定要做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因为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周期偏短,在这一部分一般不提倡难度较大的调研方案。相反,一些电子文献的查找、简单的实验或就某个问题的问卷调查,这些方案都是可行的。
四、开题报告的答辩
关于开题报告的答辩,研究生的答辩时间一般是一个小时。由于每个教师指导的本科生较多,同时其要求没有研究生的标准高,因此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的时间较短,一般是陈述10分钟,然后评委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约10—20分钟。因此,文献综述部分宜精炼,不能为求全面而掩盖了综述的重点;同时,应该把报告陈述的重点放在拟研究的内容或关键问题上,并在陈述时对拟研究的内容进行必要的阐述,尽量解释内容的含义,以及自己对此的观点或打算着手解决的构思,使人容易明白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和创新性。另外,在评委提问过程中,要注意倾听,认真思考,对不能回答的问题最好明确表示不懂,不能糊弄评委。要认识答辩的目的,答辩不是为了蒙混过关,而是通过答辩,从评委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中明白研究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使课题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受到启发。
五、开题报告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般来讲,学生在写开题报告时,往往只是知道开题报告要填写的表格及需要填写的内容,但难有一个可以参考的范例。所以,在写作中仍然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1.文献综述部分力求精练
简要介绍选题所涉及的主要概念、历史背景、研究现状和主要存在的问题,切忌长篇大论。关于这一部分的写作,很多同学常常是将文献综述的内容直接粘贴到开题报告中来,冲淡了开题报告的主题。正如前面所述,开题报告的重点应放在陈述拟研究的内容上而不是陈述文献综述。因此,这一部分的写作其实是单独文献综述的“综述”,即浓缩或提炼。另外,学生在写作中,要注意一些叙述的术语表达。例如,许多学生往往在开题报告中作如下的叙述:“本文主要对……问题进行了……研究”。须知,开题报告是在毕业论文形成之前就要写的,而文章还没有形成,因此建议改成“本选题主要对……问题进行……研究”。
2.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部分,在写作中要简短醒目,叙述清楚
很多学生在写作此部分时,常常叙述得很多,而一些常识性的问题也成了其研究的关键问题。有同学在写作时,把一些概念的定义也作为研究关键问题,给人一个无论什么问题都是关键问题的感觉。关键问题一般应是解决问题的突破点,在这部分要把关键问题和选题用到的基础理论分清楚。
3.关于开题答辩进行中的问题
为了使评委能对开题有一个比较详细的了解,在开题时最好能用幻灯片进行演示。在演示时,应重点展示研究的思路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必要的时候可以边展示边口头阐述,以便评委能对方案的可行性有一个较好的把握。
4.关于开题答辩之后的问题
这一部分往往被大家所忽略,很多学生只重视开题答辩之前和进行过程中的准备工作,而对开题答辩之后的工作则极不重视,把开题报告当成了一种“期末考试”,答辩完毕后就不再考虑开题报告的问题了。实际上,开题答辩是对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能否如期进行的一个初步检测,在答辩过程中,答辩评委往往会提许多不曾想到的问题,纠正一些可能错误的认识,帮助同学们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答辩完毕后,应该根据答辩情况,再次修改开题报告,有时甚至可能要重新选题,并且将答辩时的一些思想贯彻到今后毕业论文的写作中去。
中国经济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经济增长具有典型的要素拉动特征。经济发展需要刺激投资需求,最终消费需求的形成也有赖于加大投资力度,投资与消费双管齐下,投资需先行。因此,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离不开投资的持续增长。从理论上讲,投资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具有一种正向的关联关系。
一般认为,建设投资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强大拉动因素。几乎所有国家的政府都会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将建设投资作为刺激经济增长的工具。加大建设投资的规模,既可增加就业机会和国民可支配收入、扩大内需,又可以直接带动当前的经济增长,为新一轮的经济增长奠定物质基础。西方学者的研究表明:建设投资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建设投资在这些国家的整体投资中的比率甚至达到了20%(Kessedes,1995)。
我国大量的文献也讨论了建设投资对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但是,真正能够揭示建设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数量关系的研究成果却极少。中国发展研究院曾经做过一项研究,发现在中国经济中固定资产投资是决定社会需求的最积极的因素。因此,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可以作为刺激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中国发展研究院,1997)。虽然还有其他一些关于建设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重要性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大部分还处在定性阶段,很少能够指出建设投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水平。本研究就致力于找到其对中国经济发展拉动水平的具体数量关系。
二、数据和模型
在本研究中,建设投资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是指以一定速度增长的建设投资所拉动GDP的增长量或增长率。GDP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水平的重要指标和方法。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年内所有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的价值形态。另外本研究涉及的指标还有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FAI)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年内在固定资产方面投资总量的指标,它同样也能够以价值形态反映固定资产建造和购买活动的总量,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可以根据国家的投资计划分为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部分。本文采用这个指标来代表宏观意义上的建设投资水平,既包括建水坝、修公路这些大型的土木工程项目,也包括住宅和商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同时,还涉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大型设备的修缮和改造。
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按其工作内容和实现方式可以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其他费用三个部分。在本文中也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CI)作为衡量建设投资活动对国民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一个变量,它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和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比固定资产投资的范围小一些,可以代表一年内国民经济中的建筑工作量,是一个衡量建设活动水平更为合适的指标。
本研究拟采用动态计量经济学所倡导的误差修正模型来描述建设投资和国民经济的相互作用。建立经济学模型的传统方法主要是以理论为导向,依据某种已经存在的经济理论或者已经提出的对经济行为规律的某种解释设定模型的总体结构,这种建模途径对先验的经济理论有很强的依赖性。这种建模方法在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动荡前屡次预测失灵,促使人们寻求另外的建模方法。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英国经济学家D·F·Hendry为代表,提出了动态建模的方法,交替利用经济理论和经济数据提供的信息,在协整理论的基础上建立反映变量短期波动和长期均衡的误差修正模型(D·Hendry,1998)。
一般经济变量都可以用时间序列来表示,如果它的均值和方差都不随时间变化,就称这个序列是稳定序列。如果一个序列在成为稳定序列之前必须经过d次差分,则称该序列是d阶单整。按照协整理论,几个同阶单整的时间序列之间可能存在着一种长期的稳定关系,其线性组合可以降低单整阶数,即所谓的协整关系。误差修正模型就是建立在这种理论之上的。以GDP和建筑安装投资(CI)为例,若GDP和CI具有协整关系,则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写作一般的自回归分布滞后的表达式:
附图
和CI之间存在的长期均衡关系。于是GDP的短期波动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长期均衡,一部分是短期波动。一般(β[,2]-1)都会小于0,因此,若(t-1)时刻GDP大于其长期均衡解,γecm[,t-1]为负值,使GDP[,t]减少;若(t-1)时刻GDP小于其长期均衡解,γecm[,t-1]为正值,使GDP[,t]增加。体现了长期均衡误差对GDP的控制。
以不变价格表示的流量指标一般是一阶单整。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安装投资和国内生产总值都是流量指标,一般情况下属于一阶单整,它们之间可以存在这种长期稳定的关系,同时,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安装投资的短期的变动又会对国内生产总值产生短期的影响。因此,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动既受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安装投资短期变动的直接影响,又受两者之间长期稳定关系的调整,可以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讨论这种关系:
附图
表明如果FAI变化了1%,GDP将变化β[,1]%。α[,1]同理。可见各个系数具有很强的经济意义。
本研究中的数据都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自1981年始,且已经折算为1981年不变价,这样可以去除通货膨胀的影响,更好地反映数据内在的规律性。在本研究中,采用SPSS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各年的数据如下;
表1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安装投资与国内生产总值
(1981-1999年,单位:亿元)
附图
注:1.所有数据均为1981年不变价;2.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0》。
三、建立误差修正模型
(一)方程的初步设定和简化
一般来讲,在经济数据中,以不变价格表示流量的序列往往表现为一阶单整。因此,从理论上判断,LnGDP、LnFAI和LnCI序列都应该是一阶单整。采用Dickey和Fuller于1979年、1980年提出的ADF方法进行单整检验结果也表明,的确如此。
然后,可以将方程设定为一般的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模型的右边包括被解释变量的滞后、解释变量及其时间滞后项。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方程,首先设定为:
附图
用最小二乘法估计这两个自回归分布滞后方程,采用逐步回归(Stepwise)方法,剔除不显著的变量。
在固定资产投资方程中,LnGDP[,t-1]、LnFAI[,t]和LnFAI[,t-1]被引入方程。估计得到的方程为:
附图
可见方程的显著性很高,完全可以通过检验。常数项的t值很小,并不显著。(由于此方程对后面的过程只有理论上的意义,因此不必剔除常数项。)其他各项系数在99%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不为0。该方程的残差类似白噪声。
在建筑安装投资方程中,也是LnGDP[,t-1]、LnCI[,t]和LnCI[,t-1]被引入方程。估计得到的方程为:
附图
方程的显著性很高,完全可以通过检验。常数项的t值很小,也不显著。其他各项都在99%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不为0。该方程的残差类似白噪声。
可以看到,以上两个方程中LnFAI[,t-1]和LnCI[,t-1]前的系数为负值。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它们分别与LnFAI[,t]和LnCI[,t]之间存在着共线性的关系,导致两者的系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互相任意分配。但这对后面的研究影响不大。
(二)求长期均衡方程
下面可以用简单的回归分析求得长期均衡方程。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方程,长期均衡方程为:
附图
可见,整体显著性明显满足。各项系数的显著性检验均顺利通过。从此均衡方程可以计算ecm序列(即残差序列):
附图
AdjustedR[2]=0.982F=980.657
整体显著性明显满足。各项系数的显著性检验均顺利通过。
ecm[,t-1]=LnGDP[,t-1]-3.228-9.793LnCI[,t-1]。
(三)建立误差修正模型
1.固定资产投资方程
考虑到在初步设定的方程中LnFAI[,t]、LnFAI[,t-1]和LnGDP[,t-1]都比较显著,在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时引入LnGDP[,t],LnFAI[,t],ecm[,t-1],以保证方程的包容性。
设定误差修正模型为:
附图
p=0.0002,可见整体显著性明显满足。
从变量显著性检验来看,两个方程的ecm[,t-1]的显著性较低,但是,考虑到它们重要的经济意义,仍不将其剔除。
四、经济意义分析
(一)弹性分析
在以上两个误差修正方程中,LnFAI[,t]和LnCI[,t]前面的系数可以看作是GDP对FAI和CI的弹性系数,因此,可以根据方程的系数对它们进行弹性分析。
LnCI[,t]前的系数为0.324,这说明国内生产总值对建筑安装投资的弹性系数为0.324。当建筑安装投资增长1%时,将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324%。而LnFAI[,t]前的系数为0.317,这说明国内生产总值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弹性系数为0.317。当基本建设投资增长1%时,将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317%。
这是非常重要的结论,定量地给出了建设投资对国民经济拉动作用的大小。可以看出,建设投资对国民经济的拉动效应大致是这样一个概念,即当建设投资增长1%时,能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大约0.32%。以往的分析往往仅限于定性,没有反映出真正的定量关系。从两个弹性系数可以看出,建设投资对国民经济的增长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弹性系数都较大。
(二)拉动效率分析
为了进一步分析建筑安装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对国民经济拉动作用的大小,引入一个新的系数,将其称之为“拉动效率”,它是GDP对该变量弹性系数与该变量在GDP中所占份额的比值,即附图,D[,i]表示在此区间内GDP对某一变量i的弹性系数,S[,i]表示某一变量i在此区间内占据GDP的平均百分比。这样可以排除弹性系数大小中不同变量份额因素的影响。如果q>1,这表明某一变量在这一阶段对GDP的拉动作用是积极的,超过了自身在GDP中所占据的份额,是高效率的。相反,如果q<1,则表示这种拉动作用是消极的,少于变量自身占据GDP的份额,是低效率的。
结果如下(1981年—1999年间):
变量D[,i]S[,i]q[,i]
CI(建筑安装投资)0.3240.1961.652
FAI(固定资产投资)0.3170.3001.057
由此可见,两者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都是很积极的,q[,i]均超过了1,建筑安装投资更为显著。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为19.6%,而弹性系数达到了0.324%。这进一步验证了在本文开始时所提到的定性研究的结论,建设投资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刺激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能够高效率地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
(三)误差修正项(ECM)的分析
Ecm项系数的大小反映了对偏离长期均衡的调整力度,系数的估计值一般是负值。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方程,Ecm前面的系数是-0.049,由此看来,调整的力度不是很大。调整的过程大致如下:
附图
对于建筑安装投资方程,Ecm前面的系数是-0.018,调整的力度也较小。因此,可以看出,建设投资主要以短期波动的形式来影响GDP的变化,长期均衡起的控制作用不大。这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情况,我国目前正处在大规模建设的发展阶段,还远远没有达到建设量的稳定和平衡,因此,目前主要是增量在起作用。
五、总结
本研究将固定资产投资(FAI)和建筑安装投资投资(CI)作为对GDP产生拉动作用的变量,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得到了反映它们之间长期均衡和短期波动的表达式。从弹性系数可以看出,无论是建筑安装投资,还是固定资产投资,二者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都是很明显的,国内生产总值对建筑安装投资的弹性系数为0.324。当建筑安装投资增长1%时,将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324%。国内生产总值对基本建设投资的弹性系数为0.317。当基本建设投资增长1%时,将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317%。综合起来,当建设投资增长1%时,能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大约0.32%。从拉动效率来看,两者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都是积极的,q[,i]均超过了1,建筑安装投资更为显著。
建设投资主要以短期波动的形式来影响GDP的变化,长期均衡起的控制作用不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大规模建设的发展阶段,还远远没有达到建设量的稳定和平衡,因此,目前主要是增量在起作用。
因此,本研究的定量结果不仅验证了很多研究者的定性结论,即建设投资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刺激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能够高效率地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而且给出了具体的拉动效应值,分析了短期波动和长期均衡各自的作用,有助于更加准确地分析建设投资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
收稿日期:200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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