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调查报告(6篇)

时间:2025-10-03

视力调查报告篇1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两项主要内容,均不得免修。它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研究、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更好地开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的工作,2009年4月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视会议的精神,于2009年春季率先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市校直属教学点)、奉化广播电视大学进行行政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秋季起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各分校、教学点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全面铺开实施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一、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1.综合实践环节要求。

根据2009年9月制定的《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环节教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2009年《实施细则》)的要求,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不仅能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能通过对热点或焦点问题的社会调查,培养、训练观察社会、认识社会及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实现这一教学目标,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社会调查,完成毕业作业,毕业作业形式改为调查报告。

2009年《实施细则》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调查内容、调查方式和方法,对社会调查的过程作了统一安排,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内容、格式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学员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调查计划,有计划按步骤开展社会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完成调查报告,从而圆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2.教学改革后综合实践环节教学的特点。

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在基层电大实施已近两年。2009年《实施细则》,明确社会调查选题,对调查过程要求详细,便于学生具体操作,便于教师在指导中监控,符合人才培养目标。

(1)明确选题,确定调查方向,使学员克服了选题的盲目性。2009年《实施细则》规定,社会调查对象由过去的自定命题调整为定向命题,提出以下三项专题内容供学生选择:“农村青年学习需求调查”、“农民工学习需求调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质量调查”,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之一。

选准、选好题目,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则会给社会调查的开展、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带来很多麻烦。社会调查题目首先要“新”,调查内容应关注当下的社会热点、焦点,关注前沿性问题。其次,必须具体,题目过大过空,学员不易进行实际的调查。最后,选题应切合实际,应与学员的工作、生活实际联系紧密,调查自己熟悉的内容,这样调查才能顺利有效。

在以往对学员综合实践环节指导中,我们发现不少学员选题简单化、形式化,有的题目陈旧,缺乏前沿性、现实意义;有的题目大而空,没有考虑主客观条件,最后难以完成。也有少数学员选题不认真,到撰写调查报告或论文时,无资料可用,没有实际内容可写,无奈临时更换题目。还有的学员所选题目根本不属于自己所学专业的范畴,不符合要求。盲目选题结果只能半途而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影响了实践环节整体质量。

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调查题目与学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明确选题,确定社会调查方向,保证学员的在本专业范围中进行有效调查,有助于学员顺利开展社会调查。调查对象的定向使学员减少了选题的盲目性,帮助学员走好了社会调查第一步。

(2)重视调查过程,强调过程监控。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没有得到学员的充分理解和重视。少数学员态度不端正,只求通过这个环节教学的思想比较严重,无论对调查报告还是毕业论文,他们都敷衍了事,存在侥幸心理。东拼西凑,没有实际参与过程,文章没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更有甚者在网上或杂志上抄袭以前毕业学员的文章,直接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企图蒙混过关,这样的做法达不到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的目的要求,势必影响到教学质量。

一直以来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对学生成绩考核的依据主要是学生撰写的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评审表等书面材料,以结果考核为主,对学生的调查过程虽也有要求,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没有有效的监控,使部分学员钻了空子。

2009年《实施细则》对综合实践的教学过程作了详细的安排,具体主要有:学期第四周前完成大课辅导;第六周前,师生共同研究确定调查对象;第9—12周前完成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第14—15周,将审核后的调查问卷输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第16—18周,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教学改革后的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强调了教学过程,并对整个教学过程都有一个有效的监控。学员每完成一个环节操作,都必须经过指导老师甚至是上级电大的审核,只有审核合格后学员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这样既保证了过程的完整性,又保证了整个环节的教学质量。

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后,社会调查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基本信息表、社会调查设计、访谈记录、问卷的填写、回收、输入验收和回访结果等为依据,最后才根据这些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撰写调查报告。教学改革细化了学生综合实践环节社会调查的过程,并且要求具体、明确,强调学生的实际参与,方便学生实际操作,便于基层辅导教师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的监控,克服了以往抄袭等顽疾。

(3)注重一手资料的积累,为学员撰写调查报告奠定基础,培养学员良好的科研习惯。2009年《实施细则》要求每位学员在认真做好调查的同时,必须保管好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具体表现在上交材料中,除了原有的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评定表外,还要有在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的原始材料:调查对象信息表提供了调查对象真实可靠的信息,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类型设置了个人基本情况、学习需求、您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希望和要求等四方面的调查内容,而且这些第一手调查数据通过网络平台汇总到上级电大甚至中央电大,可供需要时查阅。

在此基础上,学员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对相关的调查资料进行认真整理,结合自身的感悟能力对资料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而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调查结论,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社会调查活动的最终成果,是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反映。

二、积极推进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员对综合实践环节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教师、学员都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综合实践环节教学不仅是开放教育实践教育的重要环节,而且是检验学员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是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训练。因此从校领导到指导教师、从班主任到学员都要提高认识,学校对学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工作,使学员从思想上、行动上端正态度,对综合实践环节教育工作予以充分的重视。

2.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做好学员社会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2009年《实施细则》要求,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的综合实践环节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第4周前各教学点必须做好社会调查组织工作,完成行政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大课辅导,举办专题辅导讲座。

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一是指导学生制定社会调查计划。按上级电大规定的综合实践环节操作流程要求,辅导教师必须根据每一学期实际情况提前制定一份操作流程表,指导学员按此制定一份社会调查计划,保证每一学员的社会调查顺利进行,及时完成。二是落实辅导小组。行政专科学员人数比较多,责任教师负责把学员划分若干小组,每一小组都配备相应辅导教师,制定师生联系卡,明确师生联系方法(电话、邮箱等),方便调查过程中的师生联系,方便辅导教师对学员调查过程的指导与管理。三是强调社会调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如调查对象的条件、调查对象信息表的填写、调查问卷的操作、调查报告的要求和格式等,提醒学员在每一阶段应注意的问题。四是剖解往届学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如在调查报告撰写过程中,出现报告内容和调查内容不符合等。

大课辅导的效果直接影响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一方面责任老师必须预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学员的到课率,责任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和支持下,必须课前对学员做好宣传动员,强调辅导讲座的重要性,绝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

3.教师有效指导,培养学员自信心。

电大的学员绝大多数是利用业余时间,边工作边读书。有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已经干了十几年,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平时工作中从事文字方面的写作并不多,语言表达能力相对较差,为此,指导老师一定要提高服务意识,通过改进指导方式和方法,培养学员的自信心,帮助他们在综合实践环节学习中克服畏难情绪。

(1)积极鼓励,多看闪光点。指导老师对电大学员的要求不能过高,只要学员能配合学校要求,参与社会调查,指导老师都应给予充分肯定。

(2)积极沟通,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电大学员是业余学习,大多数人正处在工作紧、家事忙的创业阶段,能挤时间学习实属不易。各方面的压力有时使他们心情烦躁,遇到学习上的困难容易退缩。一听说自己调查报告需要修改,就紧张。有时不免有些怨气,情绪容易激动。这时指导老师更需要有耐心,注意做好沟通工作,充分理解学员的心情,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让他们明白,调查报告的修改是一个非常正常的过程,所有学员都要经历这个过程。有的学员因工作忙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综合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指导老师需主动联系学员,积极鼓励学员在紧张的工作生活之余,争取按时完成教学计划。

(3)指导意见要具体。特别是社会调查报告的指导意见一定要具体,多提建议性意见。不能说大话套话,不能只提否定性意见,让学员一头雾水,修改时无从下笔。教师要明确指出问题在哪里,提出修改方案供学员选择,这样学员愿意接受老师的意见,便于进行修改。

三、结语

总之,积极推进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是提高实践环节教学质量,提高电大学员素质的重要举措。只有学校、教师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统一学员的思想认识,端正学员的学习态度,切实落实综合实践各环节,才能实现培养学员综合能力的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葛道凯.开放教育学习指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9.7.

[2]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科社会调查工作小组.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路环节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2009.9.

[3]温儒敏.中文学科论文写作训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

[4]林妙君.电大开放教育文科类毕业论文写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3).

视力调查报告篇2

研究性学习作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一门独具特色的新课程,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小学五年级研究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五年级研究报告1姓名:胡佳菁

调查时间:2008年10月29日

调查目的:寻找错别字、词,病句,不规范字体,用错的0标点

资料来源:广告牌

问题的提出:希望人们能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

调查、分析与研究:

我和调查小组的成员们到公园里大街上调查广告牌。经过调查街上的一些商店,为了吸引顾客,有个性和赶时尚潮流,就把广告牌上的字乱改写或用谐音字词乱改成语等。

一些店面广告牌上出现了很多这样的现象:把“依依不舍”写成了“衣衣不舍”,“依恋”写成了“衣恋”,“时尚”写成了“时裳”,“真功夫”写成了“蒸功夫”或“针功夫”,“娱乐圈”写成了“鱼乐圈”.......这些错误在街上已经是屡见不鲜!

据我们的调查和采访得知,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是现在的人们,完全为了追赶时尚潮流,吸引更多的顾客来购物,所以才不管什么字体规不规范呀,用错字没有。还有就是店主故意写错,自作聪明地把偏旁去掉或用错。

改进措施:

1.店主应该在做广告牌的时候,想想每个字的音、形、意,再相比较,就应该会发现字与字之间的意思不同,就不会乱用了。

2.店主该考虑滥用错别字对下一代儿童的教育和影响,对社会的影响,就不会发生这种错误了。

感受:

现在的.人们这样疯狂地奔时尚,赶潮流,就连祖先留给我们的字也不要了,亏那么多的老外还兴致勃勃地学中国的“方块字”,但中国人自己都不好好学习,可惜呀。

五年级研究报告2植物是一种有生命的生物,它们必须要生存。有些动物靠伪装来让自己生存,那植物也会伪装来让自己生存吗?

要解决的问题

那么,植物到底会不会伪装呢?经过了查找资料和平时自己的了解,我终于得出了答案。植物是会伪装的。

有一种叫做龟甲草的植物,它的特点就是它的茎上有和龟甲差不多的花纹,而从外观上来看,就很像一个龟甲,就可以避免一些食草动物的攻击。还有一种叫石块植物的植物,生长在非洲南部及西南部干旱的荒漠上。石块植物把自己变得矮小,肥胖。没开花的时候,像一块一块的花岗岩的碎块和雨花石。不去摸一摸,也很难发现它是植物。石块植物在荒漠里面是那种肥厚多肉的植物,也往往是动物们难得的食物。那些饥肠漉漉的动物在寻找食物的时候,都不会在意这些石块植物的。

有一些花是要靠昆虫传花粉来生存的。金蝶兰就是这种花。金蝶兰是一种野生生物,生存全靠昆虫传送花粉。而金蝶兰既没有香味,又没有香甜的蜜汁,昆虫都不愿意靠近金蝶兰。金蝶兰就偏偏长在螫蜂的领地里。雄螫蜂是允许别的昆虫侵入它的领地,一旦发现,就会进攻。而且金蝶兰很像昆虫,螫蜂看见了,就对它又咬有蛰,结果反而替金蝶兰传了花粉。

心得

这些植物的办法还真好啊!但是,保护了植物,一些动物又要饿肚子了。没办法,自然界就是这样的!

五年级研究报告3自从我们进入高年级以后,近视的人数越来越多,从刚开始的一人,到现在的七人,有的班甚至有十人近视,他们似乎都在和眼镜说:“Hello,眼镜,我来了!”

后来我们又有了新的发现,这些近视的人每次写作业或看书的时候,总是把头紧紧地贴着书,有时候还跟书“亲密接触”,要是不提醒他一下,这种姿势能维持很长一段时间。而且我还发现每当老师放电影的时候,他们都会很专注地看,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等一部电影放完了,他们又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对此,我们几个小伙伴们做了一此调查:

调查人:王妍妍、徐瑜浛、韩子媛、钱越、余海燕调查年级:五年级

五年级近视人数调查表

班级人数近视人数近视率结论

男女男女

五一5835≈5。2%≈8。6%

五二5725≈3。5%≈8。8%

五三5824≈3。5%≈7。3%

五四5855≈5。2%≈5。2%

五五5823≈3。5%≈5。2%

五六5835≈5。2%≈4。6%

经过我们一系列的调查发现。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因为没有让眼睛得到充分的休息或看书、写字时姿势不正确造成的近视,从而让我们明亮的眼睛失去了光芒!根据以上原因,我们提出了一此建议:

1、及时改正写字、看书时的姿势,时间长度也要适当。

并且让眼睛得到充分的休息;

2、班上的管理员也要认真检查每人做眼保健操情况。

眼睛是心灵之窗,如果眼睛近视了,那心灵也就朦胧了。所以,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眼睛!

五年级研究报告4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眼睛在我们的生活中就变得不再特别,越来越多的同学鼻梁上都架起了眼睛,变成了四只眼。

每个家庭中的孩子都是宝贝,说一不二,随着电视、计算机的普及,我们祖国花朵的娇嫩的眼睛受到了袭击,现在,在我们班里,大多数的同学都患有近视,而且部分同学的近视情况十分严重,有的同学视力甚至低于了4。5,这也许给他们以后的生活、学习以及工作带来很多的不便。为了保护视力,预防视力,我对于近视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由于是先天性遗传因素造成。

主要原因是他父母亲中,可能有一方就是近视眼,而且近视较为严重,从医学角度讲可能有父母的遗传基因,造成孩子眼睛近视。

二、由于学习过程中,姿势不正确造成

我们排除自身内因之外,那么外因可能是在学习过程中,坐姿不正确,没有按照“胸脯距桌一拳远”的要领去做,长时间近距离看书,或者在户外光线较强的地方读书,都会造成近视问题发生。

三、由于生活中养成不够,造成眼睛近视。

近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使的先进的电子产品,不断涌入到我生活中。比如:平面直角彩电、数字液晶电视、各种名牌电脑、电子字典、MP5等新科技产品,给我们的学习带来了便捷、高效,但同时也会影响身体健康。日常生活中,养成不够,比如;近距离小于5米看电视,长时间操作使用电脑,近距离使用电子字典,都会导致眼睛过多疲劳,加之我们不及时做眼部保健操,没有让眼睛适度休息,就可能造成眼睛近视。

同学们,看到了这样一份近视研究报告,你有什么想法?还不赶紧和不好的生活习惯说再见,保护好自己的眼睛,远离近视吧!

五年级研究报告5一、问题的提出我现在是六年级的学生。

六年级是一个关键的学年,因为临近小升初,所以大家的作业、补习很多,导致许多人视力不良,不得已戴上了眼镜,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因此,我想研究一下小学生视力不良所涉及到的原因以及预防方法。

二、研究方法1、查阅有关的书籍、报刊、网站等,了解造成小学生视力不良的原因。2、采用采访的方式,了解大家对视力下降的看法。3、通过多种途径,了解预防近视的方法。

三、研究情况信息渠道涉及的方面具体内容网络近视眼是什么近视眼的眼睛因眼球过长而影像聚集在视网膜前方,导致看远处的物体会模糊不清。书籍第一位治疗近视眼的医生1985年的美国医生网络中国青少年近视发病率及人数中国青少年近视发病率高达50%至60%,近视人数约为2亿人。网络世界有多少近视眼占全世界人口的33%杂志世界最深近视度数最深3000度

四、结论1、根据研究表明,造成视力下降的原因包括:(1)读写姿势不正确;(2)经常看电视、玩电脑;(3)每天做眼保健操不认真;(4)经常躺着看书;(5)在光线不适宜的情况下看书;(6)在车厢里看书(7)遗传因素:与种族有关;有家族史。2、怎样预防近视:(1)养成良好的读书、写字习惯;(2)少看电视、少玩电脑;(3)合理饮食;(4)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3、除了同学们自身要养成好习惯,家长也要准备光线适宜的空间供孩子读书、写字。

【家乡环境研究报告作文3】

我的家乡在山西霍州,汾河从我的家乡流过。听妈妈说以前的汾河水是又清又甜、清澈见底的,鱼儿在欢乐地嬉戏,小蝌蚪在找它的妈妈,人们有的拿着衣服洗衣服,有的人在水里游泳,还有的`小孩子在玩水。。。。。以前的汾河是多么美,他给人们、动物们带来了快乐!

可是现在,这清清的河水再也看不到了,因为它被可怕的污染源带走了。经过我的调查,造成汾河被污染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污染源是工厂排放的废水。由于人们为了生活得更好,就建起了洗煤厂、发电厂、化工厂、水泥厂。。。。。这里的工人把工厂里没用的脏水排的了汾河,生活在汾河的小动物都在喊救命:小鱼和小虾再也不能玩了,小蝌蚪再也找不到妈妈了。。。。。家乡还有一些人不讲卫生,把垃圾倒到了汾河里,就这样,汾河变得又脏又臭,几乎干涸了。写到这里,我的心情很沉重,我想说:“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破坏了环境,真是不应该!”

如今,家乡的政府开展了“蓝天碧水”保护环境工程,真希望早日见到清清的河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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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调查报告篇3

关键词: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行政管理知识,熟悉行政管理规范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统设必修课,共计8学分,在行政管理专业(专科)中是学分最高的一门课。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两项主要内容,均不得免修。它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研究、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更好地开展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的工作,2009年4月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视会议的精神,于2009年春季率先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市校直属教学点)、奉化广播电视大学进行行政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秋季起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各分校、教学点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全面铺开实施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一、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1.综合实践环节要求。

根据2009年9月制定的《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环节教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2009年《实施细则》)的要求,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不仅能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能通过对热点或焦点问题的社会调查,培养、训练观察社会、认识社会及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实现这一教学目标,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社会调查,完成毕业作业,毕业作业形式改为调查报告。

2009年《实施细则》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调查内容、调查方式和方法,对社会调查的过程作了统一安排,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内容、格式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学员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调查计划,有计划按步骤开展社会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完成调查报告,从而圆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2.教学改革后综合实践环节教学的特点。

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在基层电大实施已近两年。2009年《实施细则》,明确社会调查选题,对调查过程要求详细,便于学生具体操作,便于教师在指导中监控,符合人才培养目标。

(1)明确选题,确定调查方向,使学员克服了选题的盲目性。2009年《实施细则》规定,社会调查对象由过去的自定命题调整为定向命题,提出以下三项专题内容供学生选择:“农村青年学习需求调查”、“农民工学习需求调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质量调查”,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之一。

选准、选好题目,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则会给社会调查的开展、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带来很多麻烦。社会调查题目首先要“新”,调查内容应关注当下的社会热点、焦点,关注前沿性问题。其次,必须具体,题目过大过空,学员不易进行实际的调查。最后,选题应切合实际,应与学员的工作、生活实际联系紧密,调查自己熟悉的内容,这样调查才能顺利有效。

在以往对学员综合实践环节指导中,我们发现不少学员选题简单化、形式化,有的题目陈旧,缺乏前沿性、现实意义;有的题目大而空,没有考虑主客观条件,最后难以完成。也有少数学员选题不认真,到撰写调查报告或论文时,无资料可用,没有实际内容可写,无奈临时更换题目。还有的学员所选题目根本不属于自己所学专业的范畴,不符合要求。盲目选题结果只能半途而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影响了实践环节整体质量。

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调查题目与学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明确选题,确定社会调查方向,保证学员的在本专业范围中进行有效调查,有助于学员顺利开展社会调查。调查对象的定向使学员减少了选题的盲目性,帮助学员走好了社会调查第一步。

(2)重视调查过程,强调过程监控。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没有得到学员的充分理解和重视。少数学员态度不端正,只求通过这个环节教学的思想比较严重,无论对调查报告还是毕业论文,他们都敷衍了事,存在侥幸心理。东拼西凑,没有实际参与过程,文章没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更有甚者在网上或杂志上抄袭以前毕业学员的文章,直接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企图蒙混过关,这样的做法达不到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的目的要求,势必影响到教学质量。

一直以来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对学生成绩考核的依据主要是学生撰写的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评审表等书面材料,以结果考核为主,对学生的调查过程虽也有要求,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没有有效的监控,使部分学员钻了空子。

2009年《实施细则》对综合实践的教学过程作了详细的安排,具体主要有:学期第四周前完成大课辅导;第六周前,师生共同研究确定调查对象;第9―12周前完成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第14―15周,将审核后的调查问卷输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第16―18周,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教学改革后的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强调了教学过程,并对整个教学过程都有一个有效的监控。学员每完成一个环节操作,都必须经过指导老师甚至是上级电大的审核,只有审核合格后学员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这样既保证了过程的完整性,又保证了整个环节的教学质量。

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后,社会调查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基本信息表、社会调查设计、访谈记录、问卷的填写、回收、输入验收和回访结果等为依据,最后才根据这些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撰写调查报告。教学改革细化了学生综合实践环节社会调查的过程,并且要求具体、明确,强调学生的实际参与,方便学生实际操作,便于基层辅导教师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的监控,克服了以往抄袭等顽疾。

(3)注重一手资料的积累,为学员撰写调查报告奠定基础,培养学员良好的科研习惯。2009年《实施细则》要求每位学员在认真做好调查的同时,必须保管好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具体表现在上交材料中,除了原有的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评定表外,还要有在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的原始材料:调查对象信息表提供了调查对象真实可靠的信息,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类型设置了个人基本情况、学习需求、您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希望和要求等四方面的调查内容,而且这些第一手调查数据通过网络平台汇总到上级电大甚至中央电大,可供需要时查阅。

在此基础上,学员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对相关的调查资料进行认真整理,结合自身的感悟能力对资料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而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调查结论,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社会调查活动的最终成果,是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反映。

二、积极推进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员对综合实践环节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教师、学员都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综合实践环节教学不仅是开放教育实践教育的重要环节,而且是检验学员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是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训练。因此从校领导到指导教师、从班主任到学员都要提高认识,学校对学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工作,使学员从思想上、行动上端正态度,对综合实践环节教育工作予以充分的重视。

2.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做好学员社会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2009年《实施细则》要求,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的综合实践环节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第4周前各教学点必须做好社会调查组织工作,完成行政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大课辅导,举办专题辅导讲座。

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一是指导学生制定社会调查计划。按上级电大规定的综合实践环节操作流程要求,辅导教师必须根据每一学期实际情况提前制定一份操作流程表,指导学员按此制定一份社会调查计划,保证每一学员的社会调查顺利进行,及时完成。二是落实辅导小组。行政专科学员人数比较多,责任教师负责把学员划分若干小组,每一小组都配备相应辅导教师,制定师生联系卡,明确师生联系方法(电话、邮箱等),方便调查过程中的师生联系,方便辅导教师对学员调查过程的指导与管理。三是强调社会调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如调查对象的条件、调查对象信息表的填写、调查问卷的操作、调查报告的要求和格式等,提醒学员在每一阶段应注意的问题。四是剖解往届学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如在调查报告撰写过程中,出现报告内容和调查内容不符合等。

大课辅导的效果直接影响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一方面责任老师必须预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学员的到课率,责任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和支持下,必须课前对学员做好宣传动员,强调辅导讲座的重要性,绝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

3.教师有效指导,培养学员自信心。

电大的学员绝大多数是利用业余时间,边工作边读书。有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已经干了十几年,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平时工作中从事文字方面的写作并不多,语言表达能力相对较差,为此,指导老师一定要提高服务意识,通过改进指导方式和方法,培养学员的自信心,帮助他们在综合实践环节学习中克服畏难情绪。

(1)积极鼓励,多看闪光点。指导老师对电大学员的要求不能过高,只要学员能配合学校要求,参与社会调查,指导老师都应给予充分肯定。

(2)积极沟通,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电大学员是业余学习,大多数人正处在工作紧、家事忙的创业阶段,能挤时间学习实属不易。各方面的压力有时使他们心情烦躁,遇到学习上的困难容易退缩。一听说自己调查报告需要修改,就紧张。有时不免有些怨气,情绪容易激动。这时指导老师更需要有耐心,注意做好沟通工作,充分理解学员的心情,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让他们明白,调查报告的修改是一个非常正常的过程,所有学员都要经历这个过程。有的学员因工作忙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综合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指导老师需主动联系学员,积极鼓励学员在紧张的工作生活之余,争取按时完成教学计划。

(3)指导意见要具体。特别是社会调查报告的指导意见一定要具体,多提建议性意见。不能说大话套话,不能只提否定性意见,让学员一头雾水,修改时无从下笔。教师要明确指出问题在哪里,提出修改方案供学员选择,这样学员愿意接受老师的意见,便于进行修改。

三、结语

总之,积极推进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是提高实践环节教学质量,提高电大学员素质的重要举措。只有学校、教师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统一学员的思想认识,端正学员的学习态度,切实落实综合实践各环节,才能实现培养学员综合能力的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葛道凯.开放教育学习指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9.7.

[2]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科社会调查工作小组.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路环节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2009.9.

视力调查报告篇4

《2008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由中国电影家协会产业研究中心组织撰写,由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刘浩东担任主编,多位从事电影产业研究的专家学者参与了这个研究项目。该报告充分发挥影协广泛联络和深入调查的优势,把“一手数据分析”与产业视角的独特研究结合起来,既尊重数据的客观准确,又发挥撰写报告专家的理论分析智慧,对2007年中国电影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科学而客观的阐述,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综合性等特点,对业界、学界了解2007年度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状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008中国电影艺术报告》作为国内第一部年度电影艺术创作报告,由中国电影家协会理论评论工作委员会组织撰写,理论评论工作委员会主任尹鸿、秘书长刘浩东担任主编,作者由各大高校、科研机构的电影理论评论专家组成。该报告以年度中国电影艺术创作为研究对象,全书共包括十二个章节和一个专题研究,分别为中国电影创作年度综述、年度热点、年度创新、年度症候、年度走向、导演艺术、剧作艺术、表演艺术、摄影艺术、声音艺术、新技术、港产合拍片的年度分析,以及专题研究中国进口分账影片态势分析。此外,报告还收录了中国电影家协会理论评论工作委员会“2007年度十部优秀国产影片推介活动”的片目名单。影协理论评论工作委员会推出这部艺术创作报告的目的,旨在让更多的人在聚焦产业喧嚣的同时,冷静细致地思考电影艺术层面的诸多元素,从电影创作本体上把脉国产影片,把理论家、评论家的判断与声音传递给社会大众,以期在电影理论评论中坚持主流文化的声音。该书凸显出三个特点:一是改变了只关注精英和艺术电影的传统角度;二是对实现市场转型做了全面的关注;三是对新形势下的主流电影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因为《2008中国电影艺术报告》是第一次对中国电影艺术创作推出的研究报告,因此备受关注。参加座谈会的电影界专家学者就中国电影创作和中国电影艺术研究方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饶曙光强调眼睛要向下看。他认为,中国电影研究的立场要有一个调整,要从精英立场转移到大众立场,不能把电影研究变成空中楼阁。要从重电影票房转移到增加对观众人次的研究,尤其要关注中小城市和农村的观众人次。电影票房收入虽然重要,但不是全部的依据,人次虽不能计入经济效益,但对中国电影创作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当前中国电影的研究重点还应该放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类型片上,进一步建构主流商业电影体系,推动中国电影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侯克明希望敢于面对创作现实。他说,中国电影产量虽然多了,但创作上还存在着很多问题。目前对创作上的艺术研究还远远不够,创作问题远比产业问题大。《2008中国电影艺术报告》的出版对电影创作研究会产生很大影响,希望能坚持做下去,更希望这些研究能让创作者看到。因为目前拍摄者、投资者并不太知道中国电影的创作状况,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创作者对自己没有准确的评价。电影批评家要继续解放思想,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电影创作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讲出来,努力加强和扩大电影评论的声音。艺术报告不要追求大而全或面面俱到,要有重点分析,可以有多种写法,要敢于面对现实,面对问题。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郑洞天发言时先站起来向作者鞠躬,由衷地表示对这两部报告出版的祝贺和对作者的敬意。目前,高校有影视专业两千余个,研究生有三千余人。他认为两部报告为高校大学生、研究生提供了数据和依据。该报告开创了电影研究的新阶段。郑洞天希望报告每年能有针对性地提一些问题。比如中国类型片的问题,去年中国共生产了526部影片(包括120部电视电影),其中有多少部是类型片?我们的类型片不够成熟的原因究竟在哪里?再比如中国大片的问题,是否制作越大越挣钱?大片越拍越没有思想?应通过每年的报告把中国电影的现实真实地报告给创作者。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会林提出增加未成年观众电影调查。她说,影视文化对未成年观众有哪些影响,应该是报告的内容之一。今年,北师大艺术与传媒学院就未成年观众价值观的形成、对明星的认知度、对某些电影的暴力倾向的反应等进行了问卷调查,今年的调查对象选择的是都江堰的中学生。5月11日,包括聚源中学在内的孩子们最后交上了答卷,没想到第二天就发生了大地震,很多参与调查的孩子都被埋在了废墟之下,学院已决定把调查问卷捐给相关的博物馆,作为永久的纪念。黄会林建议,应该重点对未成年孩子们对当下影视文化的看法进行调查,他们才是中国电影市场未来的主力军。

针对当前名目繁多的各类报告,中国影协在去年《2007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推出的基础上,以其时效性和指导性俱佳的优势,今年又推出了《2008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2008中国电影艺术报告》两部。中国影协日前在京举行了两部报告的座谈会。

《2008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由中国电影家协会产业研究中心组织撰写,由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刘浩东担任主编,多位从事电影产业研究的专家学者参与了这个研究项目。该报告充分发挥影协广泛联络和深入调查的优势,把“一手数据分析”与产业视角的独特研究结合起来,既尊重数据的客观准确,又发挥撰写报告专家的理论分析智慧,对2007年中国电影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科学而客观的阐述,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综合性等特点,对业界、学界了解2007年度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状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008中国电影艺术报告》作为国内第一部年度电影艺术创作报告,由中国电影家协会理论评论工作委员会组织撰写,理论评论工作委员会主任尹鸿、秘书长刘浩东担任主编,作者由各大高校、科研机构的电影理论评论专家组成。该报告以年度中国电影艺术创作为研究对象,全书共包括十二个章节和一个专题研究,分别为中国电影创作年度综述、年度热点、年度创新、年度症候、年度走向、导演艺术、剧作艺术、表演艺术、摄影艺术、声音艺术、新技术、港产合拍片的年度分析,以及专题研究中国进口分账影片态势分析。此外,报告还收录了中国电影家协会理论评论工作委员会“2007年度十部优秀国产影片推介活动”的片目名单。影协理论评论工作委员会推出这部艺术创作报告的目的,旨在让更多的人在聚焦产业喧嚣的同时,冷静细致地思考电影艺术层面的诸多元素,从电影创作本体上把脉国产影片,把理论家、评论家的判断与声音传递给社会大众,以期在电影理论评论中坚持主流文化的声音。该书凸显出三个特点:一是改变了只关注精英和艺术电影的传统角度;二是对实现市场转型做了全面的关注;三是对新形势下的主流电影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因为《2008中国电影艺术报告》是第一次对中国电影艺术创作推出的研究报告,因此备受关注。参加座谈会的电影界专家学者就中国电影创作和中国电影艺术研究方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饶曙光强调眼睛要向下看。他认为,中国电影研究的立场要有一个调整,要从精英立场转移到大众立场,不能把电影研究变成空中楼阁。要从重电影票房转移到增加对观众人次的研究,尤其要关注中小城市和农村的观众人次。电影票房收入虽然重要,但不是全部的依据,人次虽不能计入经济效益,但对中国电影创作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当前中国电影的研究重点还应该放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类型片上,进一步建构主流商业电影体系,推动中国电影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侯克明希望敢于面对创作现实。他说,中国电影产量虽然多了,但创作上还存在着很多问题。目前对创作上的艺术研究还远远不够,创作问题远比产业问题大。《2008中国电影艺术报告》的出版对电影创作研究会产生很大影响,希望能坚持做下去,更希望这些研究能让创作者看到。因为目前拍摄者、投资者并不太知道中国电影的创作状况,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创作者对自己没有准确的评价。电影批评家要继续解放思想,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电影创作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讲出来,努力加强和扩大电影评论的声音。艺术报告不要追求大而全或面面俱到,要有重点分析,可以有多种写法,要敢于面对现实,面对问题。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郑洞天发言时先站起来向作者鞠躬,由衷地表示对这两部报告出版的祝贺和对作者的敬意。目前,高校有影视专业两千余个,研究生有三千余人。他认为两部报告为高校大学生、研究生提供了数据和依据。该报告开创了电影研究的新阶段。郑洞天希望报告每年能有针对性地提一些问题。比如中国类型片的问题,去年中国共生产了526部影片(包括120部电视电影),其中有多少部是类型片?我们的类型片不够成熟的原因究竟在哪里?再比如中国大片的问题,是否制作越大越挣钱?大片越拍越没有思想?应通过每年的报告把中国电影的现实真实地报告给创作者。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会林提出增加未成年观众电影调查。她说,影视文化对未成年观众有哪些影响,应该是报告的内容之一。今年,北师大艺术与传媒学院就未成年观众价值观的形成、对明星的认知度、对某些电影的暴力倾向的反应等进行了问卷调查,今年的调查对象选择的是都江堰的中学生。5月11日,包括聚源中学在内的孩子们最后交上了答卷,没想到第二天就发生了大地震,很多参与调查的孩子都被埋在了废墟之下,学院已决定把调查问卷捐给相关的博物馆,作为永久的纪念。黄会林建议,应该重点对未成年孩子们对当下影视文化的看法进行调查,他们才是中国电影市场未来的主力军。

本报讯(记者高小立)6月28日,随着电视剧《茶馆》中最后一个镜头——王利发娶媳妇拍摄的结束,由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独家制作、根据老舍同名话剧改编的长篇电视连续剧《茶馆》在涿州影视基地宣布前期拍摄完毕正式关机。

视力调查报告篇5

关键词:社会调查;量刑程序;证据材料

中图分类号:D66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53(2014)01―0001―06

一、问题之提出

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这样就使得原本活跃于各地少年司法实践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正式被立法机关采纳,也正式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融入到少年司法制度之中。从原本散落于各处的法律法规到如今法律层面上的正式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的少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适用经验,这对推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虽然新刑诉法对社会调查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仅仅具有原则性的指导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社会调查的主体和社会调查的内容,但对于社会调查报告所应具有的法律属性却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不能明确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就会使各地司法机关产生不同的理解,进而制定出不同的实施细则。这样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破坏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削弱此项制度所应该具有的实用性。例如,有的司法机关将其视为证据,可以在审理阶段进行质证;而有的司法机关只将其视为量刑参考意见,由法官自由裁量。不同的属性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因此如何在现有法律规制的条件下界定社会调查报告属性,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需要首先突破的难题。

二、社会调查报告属性之不同界定及评析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源于实践,其在施行初期并无普遍性法律的规制,所以各地司法机关对其法律属性的认定并不相同。例如河南省兰考县法院将调查报告作为证据使用,允许诉讼参与人提出质疑,然后由社会调查员进行解答。而江苏省的部分法院将社会调查员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对待,赋予其类似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随着社会调查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其在少年司法中所扮演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理论界对其研究也越发深入,总结各地的司法实践经验,学界大体上将社会调查报告界定为三种不同属性:即品格证据说、鉴定意见说、量刑参考说。

(一)品格证据说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较为普遍,其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也就是指未成年人的人格调查或是品格调查,而调查的主要内容便是未成年人的“人格”或是其“品格”,所以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为品格证据。之所以认为社会调查就是品格调查,主要是从人身危险性的角度来进行考量的。因为品格是人身危险性的重要表征,“通过考察行为人的人格特点并加以科学分析,才能使人身危险性的评估更加准确、可靠”。那么为何要考虑人身危险性这一要素呢?这主要是和社会调查的目的有关。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的理论基点在于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他们的心理状态往往不够稳定,而且自制能力差,加之受外界的不良影响,所以其大多是出于偶然原因走上犯罪道路,比如因心血来潮、一时冲动等,他们所实施的犯罪并不一定都是有预谋和有计划的,因此大多数未成年人罪犯并非“罪大恶极”者。少年司法方针主要是考虑如何教育并改造未成年罪犯,这里就要放弃刑罚传统上的报应和威慑功能,转而找到案件处理方式和教育改造的最佳“结合点”。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找出犯罪原因,了解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将对其未来的教育改造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人格调查制度对于量刑具有重大影响,其充分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通过审判前调查所获得的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险性的表症。”因此,社会调查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便具有品格证据的性质。

笔者认为,产生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其报告的法律属性并不能简单地纳入“品格证据”的范畴。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也不能单纯地等同于人格调查或品格调查制度。一是因为“品格证据”属于“舶来”的法律词语,其并没有反映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范中。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现有规范来看,其法定证据种类中并不包含“品格证据”。如果将其纳入现有的证据种类中,就会破坏证据适用的法定性。二是从《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来看,社会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虽然“等”字属于列举未完,但从上述三个要素来看,社会调查的主要方向不仅包括犯罪主体情况的调查,也包括犯罪原因的调查。所以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品格”即人身危险性只是社会调查的一个调查选项,将其统称为“人格调查”不免会以偏概全。虽然社会调查以行为人为核心而展开,目的在于全方位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但是其最终目的是并不只是对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分析和预测,它还包括行为人社会危险性方面的分析,而这其中显然又会考虑众多的社会因素。再者,因为个人生活经历的多样性也就决定了人格或品格的内涵具有复杂性,决定人格的因素有很多,社会因素和生理因素等都会对人格的形成产生影响,人格调查实际上就是追踪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轨迹,其并不能脱离社会属性。三是要对“品格证据”作出正确的理解。虽然对其概念的表面含义不难理解,但作为英美证据法中的一个重要规则,它的适用却十分复杂。“英美法上使用未成年被告人品格证据的目的有二:一是证明案件的某些争议事实或附随事实,二是攻击未成年被告人的可信性。”另外,它还会对被告人的定罪过程产生影响。因为未成年人品格证据的提出会给未成年人本身和案件的审理带来风险,所以它的提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而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它的调查内容并不是查明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而是犯罪原因的归纳,所以并不对定罪产生任何影响,主要作用是在刑罚个别化原则下对量刑和未来帮教上的考量。再者刑诉法268条对社会调查的启动并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性条件。综上所述,英美法下的“品格证据”与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不可相提并论。

(二)鉴定意见说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一种特殊的鉴定意见,是近来不少学者的主张。“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形成的过程来看,社会调查报告的类型视为鉴定意见都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规定。国外立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例如,《日本少年法》第9条规定:进行前款规定的调查,务必调查少年、监护人或者相关人员的人格、经历、素质、环境,特别要有效运用少年鉴别所提供的关于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以及其他专门知识的鉴定结论。美国也是采用类似的做法,由鉴别中心或鉴别所负责社会调查工作。”在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也将社会调查员的地位等同于鉴定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

笔者不赞同上述说法,社会调查报告不能等同为一种特殊的鉴定意见。虽然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区社会调查工作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承担,其运用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对调查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通过分析和判断形成一份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从某些方面看和传统的司法鉴定者的工作相同。但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下规定的鉴定意见并不具有包含社会调查报告的可能性。第一,因为根据《司法鉴定管理决定》的要求,我国对于鉴定机构的资格和条件有着原则性的要求。鉴定机构的设立和鉴定业务的开展必须要经过相关机构的登记和公告,鉴定人的资格和要求也有法律规定。而且从现有规定看,我国鉴定工作根据鉴定对象可分为“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将社会调查强行纳入鉴定意见,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不能直接套用外国的规定在我国使用。第二,鉴定意见为“鉴定人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后所作出的判断”。可以看出,案件事实也包含了定罪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鉴定等同于事实调查,也就是对与定罪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但是社会调查不涉及对被告人定罪情况的考虑,并不调查与犯罪构成有关的行为和结果事实。第三,从法律责任的角度考虑,如果鉴定人故意作出虚假鉴定或不实鉴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第268条也没有规定虚假调查报告的法律后果,因此不能贸然认为其属于鉴定意见,也不能将国外的制度不加辨别地适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将社会调查报告等同于鉴定意见,其在形式上是想将社会调查报告纳入法定的证据种类,但实质上是将由专业性工作人员作出的调查报告等同于“专家意见书”,这样也是不妥的,同证据能力法定化和证据形式法定化原则相悖。虽然其中会包含专家事实意见,但对案件事实却不是亲身感受的,也并不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三)量刑参考说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不涉及案件事实本身的调查,因为“调查报告的内容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联,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该种观点立论的主要依据便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根据通说,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社会调查报告之所以不是证据,就是在于其并不具有关联性。因为证据的关联性是同案件事实存在的某种联系,因为证据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产生的,它同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和客观的联系,对证明案情十分重要。而这里的案件事实正如上所述,主要是关于行为和结果的事实,是定罪事实。而社会调查所反映的内容却同案件事实没有必然和客观的联系,例如社会调查中关于犯罪原因的探查,其同案件事实的发生虽然有某种联系,但却不是必然联系,只是偶然或间接联系。而且社会调查中必然会涉及到第三人对未成年人的评价,这些都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案件事实并没有客观的联系。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同量刑参考的观点避免了前两种观点的“违法”嫌疑,从现有的法律规范上来说,确实没有突破证据的法定种类的限制。但这并不表明将调查报告视为量刑参考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从社会调查报告本应具有的“应然法律效果”和“应然社会效果”来看,还是有很大问题存在的。如果将其视为一般的量刑参考意见,则难以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终使社会调查的适用效果“大幅缩水”。因为量刑参考意见只是在量刑阶段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材料提交法官,其所反映的内容只能依据法官的自由心证予以采纳。但是依据刑事诉讼的证明原则,一项诉讼材料在取得证据能力之后才可以对它的证明力运用自由心证进行综合评判。而证据能力的获得要经过法定的调查程序。那么量刑参考能否获得证据能力?另外,控辩双方如果对其真实性产生异议,能否适用质证程序?这都是深入研究后留存的疑问。因此笔者认为,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量刑参考意见仍然不妥,因为不能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经过法定程序的检验。如果只是提交法官单纯的量刑建议,势必会使社会调查的内容形式化和单一化,使其无法真实反映未成年人的各项情况,以至于法官无法把握刑罚的裁量和后期的帮教矫治,削弱社会调查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社会调查报告属性之重新认识

上述几种观点都不能准确地界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这就需要以另一种视角来解析其法律属性。可以说上述对社会调查报告属性的认识都是在我国刑事诉讼传统的定罪量刑相混合模式下进行的。能否以另一种视角重新审视社会调查报告的属性?笔者认为这是可行的。在这里首先要重新认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之重新认识――定罪与量刑的分离

之所以要重新认识社会调查制度,是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角度出发的。一般来说我国刑事诉讼是定罪和量刑程序相混合,量刑事实的认定并不需要经过独立的诉讼程序。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量刑前社会调查的发展和成熟已经使少年刑事诉讼体现出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的分离。之所以得出上述结论,一是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作用便在于使量刑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进而推进量刑程序相对独立化。从社会调查的内容可以看出,其并不反映案件事实,而是围绕未成年人的个人家庭情况、社会环境和犯罪原因等因素来展开,这些因素都是量刑过程中法官所应考虑的酌定情节。考虑到这些因素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过程中或大或小的影响,加之对其未来人生发展的考量,法官必须在量刑时慎之又慎。继续延续传统的定罪量刑相混合的模式,法官可能无法掌握大量的酌定情节等材料,所以有必要将量刑从定罪程序中分离。二是因为定罪与量刑相分离的诉讼模式有法可依。根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院在审理活动中应当保证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接受质证。从上述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对影响量刑的社会调查报告可以经过质证程序,说明社会调查报告的适用便是在定罪与量刑相分离的模式下生成的。

(二)社会调查报告属性在定罪一量刑分离模式下之重新认识

上述已经阐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在定罪一量刑分离模式下生成的。社会调查报告适用于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所以其法律属性便是量刑证据材料,即用来证明量刑事实的载体。

有的学者认为,“社会调查不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事实的调查,与案件本身没有必然联系。因而,显而易见,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不是证据的属性”。许多学者也认为社会调查并不反映案件事实,所以其缺少证据所应该具有的关联性。但笔者认为,上述结论都是在定罪量刑一体化的角度下得出的,即在不区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论断。诚然,证据的关联性必须要求证据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但是,在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下,在量刑过程中也存在相应的影响量刑的客观事实,即量刑事实。“案件事实”完全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可以分为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这两个因素合起来就影响了一个案件的定罪量刑。这里所作出的扩大解释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4条的规定,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即包括了“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又包括“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这也就是说,影响量刑的事实完全属于案件事实,而社会调查所记载的事实同定罪无关,但却影响量刑事实的认定。

既然社会调查报告同量刑息息相关,那么接下来又会产生另一个问题,即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就是量刑证据?笔者将其认定为量刑阶段的证据材料,而不是量刑证据。此处关于证据和证据材料的区分,一方面会涉及到二者属性的认定,另一方面也同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有关。

对证据和证据材料的区分关键是要明晰证据的定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证据定义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这里的“材料”不是指证据材料,而是指同案件事实有关联性的材料,并且经过各种证据规则查证属实。那些同案件事实无关联,或者未经证据规则查证的材料,则是证据材料,它只是案件证据的“来源”,并不是证据本身。证据材料只有经过各种证明规则查证属实才能取得证据资格,才能具有证明能力。因此,证据资料和证据之间应该有证明规则的链接。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社会调查报告可以接受质证,表明报告所记载的事项需要经过法定的证明规则来查证属实,进而也表明了其只是证据材料,并不是证据本身。因为证据材料只有经过法定的证据调查程序之后才能取得证明能力,接下来才能对有关事实进行认定,才能纳入法官自由心证的范围并成为裁决的依据,而那些未查证属实的事项则被排除在证据之外。所以说,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只有经过法庭的质证程序后,才能取得证据资格,法官才会根据自己的自由心证对调查内容进行采纳,那些被采纳的内容才会对量刑事实的认定产生影响。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分离,定罪程序在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下必须要对定罪事实坚持严格证明原则,对证据种类和取证方法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证据资料必须为法定证据种类,获取这些证据资料的手段符合法律规定。而量刑程序是一个独立的阶段,是在认定行为人有罪的前提下而启动的,所以其证据材料的认定不必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以自由证明即可,证据种类和取证方式不受法定证据方法的限制,但其若要认定为量刑证据也要遵循一定的证明规则。

另一方面,从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内容来看,其也只是证据材料。因为社会调查报告需要反映未成年人人身情况的多方面内容,包括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犯罪原因等许多情况,而这些内容又多具有社会属性,其是通过调查员多方走访而来的,其中必然掺杂着主观的成分,加之调查报告一般都附有调查员的事实分析和法律建议,这其中也都包含众多主观因素。而证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则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客观性要求排除个人的主观判断,而且其来源必须保证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则要求其同案件事实必须要有某种联系;合法性则要求证据必须要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就现阶段来说,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其并没有规定详细的调查程序,且其调查内容并不都具有客观性,其中必然掺杂着被调查对象或调查员的主观判断。因此,现在就贸然承认其为“证据”则操之过急,其只是由众多材料堆砌而成的证据材料。

在现阶段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规定详细的调查程序之前,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量刑证据材料,则可以尽量避免其法律属性分歧而使该制度所本应具有的法律和社会功效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因为证据材料所包含的内容极为广泛,凡是未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都可以统称为证据材料。而我国现实语境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起源于各地实践,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更是种类繁多,各地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形式也不尽相同,将其视为证据材料,可以使各种不同形式的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经过法定的证据规则取得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进而对行为人的量刑产生影响。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量刑证据材料,还会促使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进一步建立。因为社会调查报告记载的许多事项涉及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尤其是关于行为人品格方面的证据材料,如果在定罪阶段便予以出示,势必干扰法官的自由心证,造成审判者对事实认定的偏见。然而将庭审进行两步式划分,量刑阶段的启动是在证明被告有罪的前提下进行的,许多在定罪阶段必须排除的证据材料便会在量刑阶段出示并予以质证和采纳,既可以充分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又将特殊预防的理念融入到被告人的量刑程序中,有利于被告人未来的改造和再社会化进程,这就间接上促进了定罪一量刑程序分离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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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樊崇义.证据法学[M].5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219.

视力调查报告篇6

“我心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征文人大加强对计划的审查监督加强对计划的审查监督,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本届县人大常委会两年来,特别注重做好对计划审查监督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提前介入,认真搞好初审工作。计划初步编制后,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财经工委的同志深入到政府有关经济部门、乡镇、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在人代会审查之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践证明,这样做效果较好。如在初审2004年计划草案时,针对我县国有企业亏损面、亏损额居高不下,下岗职工再就业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要大力发展工业,提高工业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努力增加就业,实现当年新增就业人口与新增就业岗位大体持平等建议。定期了解计划执行情况。计划审批后,必须坚决按批准的计划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每半年要听取一次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请县级相关经济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后,人大办公室将审议意见加以综合整理,以《工作简报》的形式,送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加强对计划执行的监督。针对影响计划执行的关键因素,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我县是个工业弱县,财政穷县,要想从根本上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必须抓住三峡库区产业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工业经济。今年8-9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广泛深入到工业企业,对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要整治工业经济发展环境、理顺工业经济管理体制、加强对中近期工业项目的论证、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等建议,这些意见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代表视察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项目是完成计划的重要因素,也是计划执行中的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组织部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视察一批在建的重大项目。如2003年,组织代表视察了新县城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有力地推动了深井取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加强了对重大工程建设的监督。明确《计划报告》的定位。针对部分人大代表对是不是要在人代会上作《计划报告》提出质疑的现象,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与计划部门联系,共同商讨,指出政府每年向人代会作计划报告是宪法明确规定的,计划报告还是要作,但要找准《计划报告》的定位,在体例、内容、表述方式上搞好与《政府工作报告》的衔接,要求《计划报告》的语言表述与《政府工作报告》尽可能避免雷同,错开表述角度,《政府工作报告》侧重讲“工作”,《计划报告》侧重讲“结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计划部门对2004年的计划报告相应作了一些改革,在人代会上得到了多数代表的肯定。

“我心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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