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伦理学(6篇)

时间:2025-11-23

生活中的伦理学篇1

1.既有继承又有创新

在这本教材面世之前,伦理学专业的教材也有不少,但这本教材吸收了伦理学界多年来的研究成果,是对以往研究成果的继承。在继承的基础上,我们不难发现,该教材有很多创新。如第一章的第三节“伦理学的使命与任务”极具启发,可谓提出了当代伦理学需要研究和发展的合法性问题,亦为学习伦理学和研究伦理学指明了方向。在第二章“伦理学的思想传统”,系统呈现了中国伦理思想传统、西方伦理思想传统和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传统,在伦理学教科书中也是首次出现。第五章“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除了对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和集体主义基本原则进行了铺陈外,把人道主义、社会公正和诚实信用列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非常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对社会主义道德发展中的问题的应对。第六章“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除了原有的爱祖国、爱人民、尊重劳动、崇尚科学外,还增加了“保护环境”的道德规范,具有时代意义。而在“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敬重劳动”、“崇尚科学”等传统的道德要求中,作者对其进行了新的解读。像“劳动的伦理价值”、“体面劳动和劳动者的尊严”、“科学的伦理价值”等小节,在教科书中应是首次出现,赋予了伦理学教科书以新的内容。第七章把年轻人亟需解决的“幸福”问题加入其中,能使学生在思考中掌握何谓幸福以及树立怎样的幸福观,体现了伦理学的教导功能。

2.既讲感性又讲理性

生活是感性的,而科学是理性的。伦理学教科书的作用就在于引导人们从感性的生活中认识到理性的价值。这本《伦理学》做到了这一点。人为什么需要道德?人需要道德的理由是什么?人与道德的关系究竟如何?作者从“人存在的二重性与人的道德需要”来论道德之于人生的意义。人的二重性的存在决定了人既有感性的生活,又有理性的追求。道德生活是以物质生活为基础的精神生活,道德生活要求在经验与超验、历史性与超越性、自然性与超自然的理想性等实现和解与辩证的运动,人的生活应该就是这样的生活。如在第七章道德基本范畴对荣誉的分析非常透彻并且密切联系了生活实际,对什么是荣誉、什么是耻辱做了细分并把荣辱和义利相关联,对于处理好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个人尊严和社会赞誉、自尊和谦逊乃至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都做了很切实际的解说和引导。

这种理念始终体现在该书的整篇布局中。无论在基础理论的阐释还是具体生活领域的道德解读,都饱含了作者作为一个伦理学工作者立足生活又超于生活的严谨而平易近人的治学态度和为人老师的殷切情怀。

3.既重知识教诲又重理论拓展

作者在后记中说:“‘伦理之学使人庄重’,凸显了伦理学使人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尊严,因而决意按照人的方式来生存的学术品格,也内在地要求伦理学有独特的人文担当和人格关怀,不能也不应该只是知识性的阐释和现象性的描述。比较而言,伦理学的知识旨趣只有服务于‘使人庄重’的价值目的时才有意义,如果硬有伦理学要执着地去揭示伦理学知识的严谨性和系统性,甚或要像实证科学那样求得普遍的真理或规则,那也许既是伦理学的悲哀同时又是实证科学的悲哀。”作者正是本着这样的宗旨来安排《伦理学》的知识铺陈和理论延展的。伦理学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第一章“伦理学概说”对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类型、伦理学的性质与基本问题以及伦理学的使命与任务进行了陈述;第二章的“伦理学的思想传统”包括中国伦理思想传统、西方伦理思想传统和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传统的全面介绍,是对伦理学概说的思想资源证成。第三章“道德的本质、结构和功能”是对“道德”的本体性揭示,可以深化学生对“道德”的认识,而第七章“道德基本范畴”的“善恶”、“义务”、“良心”、“荣誉”、“幸福”的论述,都加入了新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内容。第七章第一节的“善恶”范畴论证中,“正当与善及其优先性”的问题提出,是伦理学对善恶在政治—社会伦理学问题上的拓展;第二节的“义务”增加了“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既是对此前伦理学界对此问题讨论成果的吸收,也是从教科书的角度对此问题的新关注。道德心理、道德行为、道德品质等是伦理学研究的常规领域,作者在第九章元伦理学和思想史的角度对他们进行了解读,在此章,作者加入了“道德人格”的内容,既是创新又是拓展,深化了读者对道德心理、道德行为、道德品质的认识,使道德人格成为涵摄道德心理、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的一个统一体,易于人们反省自思。

更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在第十章论述了“伦理学发展的新领域”,对应用伦理学的各领域进行了概论,使学习者能够从中发展自己的兴趣,为他们进一步学习或研究伦理学铺展了知识背景。而第十一章“伦理学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愿景”则是以伦理学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伦理学学科内部的关系作为本书的结语,使学习者形成对伦理学的整体性认识,在得到教诲后,能起到“余味绕梁”的作用。

4.语言既朴实易懂又蕴涵深刻

语言活泼优美、朴素亲切、广征博引是该书的特点。书中引经据典,可谓随手拈来。各种思想资料的运用纵横捭阖,恰到好处。其语言风格充分体现了该书写作过程中所融入的厚重历史感以及在字里行间所表达的对现实的关注意识。

生活中的伦理学篇2

[关键词]信息伦理学学科性质

信息伦理学这个语词,无论是从方便的角度随性地加以使用,还是专指一门新兴学科,都已经成为相关学术研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果将之视为应用伦理学的新兴学科,那么有几个基本问题必需回答和澄清,否则这个术语将无立身之本。这些问题是:从何种角度看信息伦理学应被视为一门新兴应用伦理学?信息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应用伦理学,应用的是什么、应用于什么以及如何应用?对这几个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将勾勒出这门学科的概貌、基本研究方法和未来研究走向。

1何为信息伦理学

要回答从何种角度看,信息伦理学应被视为一门新兴应用伦理学这个问题,须从应用伦理学的缘起上去寻找答案。

为《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撰写“应用伦理学综揽”的学者温克勒说:“应用伦理学是一个广泛的研究领域,它包括人们去理解和解决某种实际生活领域(如医学、新闻业或工商业)中产生的或者与某种一般的社会关注课题(如平等雇佣或死刑)相关的道德问题的一切系统化努力”[1]。这是个相当宽泛的理解,勾勒出了应用伦理学产生的范畴。尽管宽泛,从中我们仍可以得出应用伦理学从其起源上就具备了应用性和交叉性的特征这一结论。从应用伦理学发展的实际来看,应用伦理学是由不同学科组成的学科群,“专业化”是这门学科得以发展的重要途径。

要客观地反映应用伦理学在西方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必须看到,首先应用伦理学涵括了以往规范伦理学的内容,特别是承认了应用伦理学和自古希腊以来的伦理学传统的传承关系;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吸收了所涉及的更为专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表现出应用伦理学具体学科的发展远远超越了这门学科形而上学基础的拓展。而信息伦理学无疑是应用伦理学这一学科群中令人瞩目的一个分支。

信息伦理学由于生而具有的应用性和交叉性特质,使得具有不同出发点的学者对其学科地位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从伦理学基础理论出发来看问题的学者,往往倾向于否认信息伦理学的独立学科地位。伦理学一向被称为实践的研究,生而具备一种实践品格。苏格拉底使得伦理学摆脱了宗教,把关注的目光从此前的宇宙论转向人自身,确立了伦理学的自。作为一个认识着的积极主动存在着的人,真正的问题不是纯粹理论的认知,而是实践。纯粹理论的认知只要求人们掌握知识,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对生活中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能极其深刻地洞察和实践,由此建立一种不可动摇的生活信念,这才是伦理学的核心。所谓的信息伦理也并不因为与信息技术相关就变得特殊起来,伦理问题归根结底不会脱离人性的根基。信息时代的伦理问题也只是伦理问题的不同表达形式而已。

从信息技术发展的角度进行思考的学者,往往倾向于肯定信息伦理学具有独立的学科地位。他们认为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及发展才带来了一系列以前不存在的伦理问题,造成了之前不曾有过的伦理困境;他们强调信息技术科学在这类问题中的背景地位;在解决新的道德问题上,在使用传统伦理学方法的同时更多寄希望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注重整体主义色彩即所有相关知识领域的理论和实践者的意见,规范伦理学研究带来了颠覆性的变化。

由于认识起点造成的差异,在理论探讨中必定会产生冲突,对待这种冲突应有何种态度,沃尔泽对正义战争的说法或许会给我们一些启发:“我将不从基础开始讨论。如果我从基础开始,那么我可能永远也不能完成对基础的研究;无论如何,我都无法知道这些基础究竟是什么。伦理世界的底层结构是一个深刻且明显的充满无穷争论的问题。然而,我们都生活在伦理世界的上层结构中。伦理世界的建筑是宏大的,它的结构是复杂而又迷惑人的。……对现实世界的伦理判断和伦理证明的研究或许是我们接近道德哲学的那些最深奥的问题,但确实不要求我们直接介入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事实上,那些介入了这些研究的哲学家,常常忽略了紧迫的政治和伦理争论,很少为面临艰难选择的男人女人提供帮助。至少实践道德是暂时与其基础分离开来的;而且,我们必须这样来思考,就好像这种分离是道德生活的一个可能(因为它是实际的)条件”[2]。信息伦理学家关注的问题不仅涉及仅限于理论研究者才看得懂的纯粹理论领域,还需要关注更为活跃更为鲜活的信息生活的具体内容。对信息伦理学应有一种实践的态度,结合伦理学基础理论和信息技术理论,同时从这些信息科学发展最前沿的伦理生活的冲突中获取灵感,给这门学科带来发展的动力和机遇。

2信息伦理学的资源利用

信息伦理学作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所应用的是什么?这个问题关系到信息伦理学可资利用的资源问题。简言之,信息伦理学可资利用的资源主要来自信息技术科学和伦理学两个方面,除此之外还有来自其他领域的相关资源。

首先从信息技术科学的方面来看,现代信息技术科学包括信息学、计算机科学、通信科学、情报学、传播学、人工智能、信息管理学、信息经济学等学科。另外,相关的概率论、统计学等基础性学科也必须纳入信息伦理学应用的范围中去。

信息伦理学的繁荣得益于信息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人们的生活产生了颠覆性的变化,虚拟信息社会的出现导致传统交往行为模式的变化,产生了以往不曾出现过的伦理困境。与人的信息权力有关的内容包括隐私权、知识产权、信息自由权、信息获取权;信息社会中的伦理问题包括信息社会中人与社会价值问题,去权力与自我权利提升、信息社会中民主的风险与弱点、信息社会的文化冲突;信息社会的制度建设和信息素质培养包括信息伦理教育、自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信息立法等。每一项革命性的信息技术都隐含着新的伦理问题出现的可能。人们在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必须接受信息技术对人性和社会提出的挑战。新的伦理困境既是困难也是机遇,它为信息伦理学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为这门学科不断注入新的推动力。

其次,对信息伦理学而言规范伦理学的各种理论、概念和原则是其可资利用的基础性资源,从这个角度对信息伦理学进行的思考仍然占据信息伦理学研究的主流。一些著名的信息伦理学学者在自己的著作中,都以各种具有极大影响力的伦理学理论(例如功利主义、康德主义,权力论等),特别是现代伦理学(如罗尔斯契约论的公正理论、规定主义等)对经典伦理问题的重新回答来引发讨论。

再次,信息伦理学所应用的资源除去最明显的信息技术科学和规范伦理学这两个主要方面,道德心理学中道德发展阶段论、社会学中社会集群的分层理论、经济学中的博弈论、政治学与法学中的权利义务理论、管理科学中的组织行为学等也在信息伦理学中被用于对具体道德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日益显示了其在信息伦理学发展中的不同作用,成为信息伦理学可资利用资源的有益补充。

由于现实信息伦理问题的复杂性和每种理论自身的局限性,对这些不同背景和来源的理论的应用必须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整体或部分的使用方式。整体运用某种理论的范例,如蒂洛(J.P.Thirous)把人本主义伦理学应用于各个领域,罗尔斯把一种契约主义伦理学应用于社会的基本制度和人的目的――价值体系,而更多被采用的方式是部分地运用各种成熟的理论。以康德的伦理学理论为例,康德的思想作为对信息社会进行反思的思考源泉,其各个部分都被运用到具体的情境中进行了新的使用和开发。康德的绝对命令和对于信任的反思被用于解决如何在网络虚拟环境中建构信任;康德对美学和伦理学含义的理解有助于对网络环境下协议民主的思考;康德美学中对想象建构能力的理解对于形成信息环境下非政治性的共享社会框架有着极强的建设性。显然,部分地应用理论的模式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不同应用主体的性质援引不同体系中的有关理论作为持某种立场或政策主张的论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应用各种理论无论整体的还是部分的,往往涉及对这些论据在其所来自体系的深层解释,原初的理论必须经过很多综合和改造之后才能被应用。

3信息伦理学的应用对象

信息伦理学应用于什么?这个问题涉及到信息伦理学的研究主题和努力方向。与规范伦理学试图建立普遍的道德理论体系的目标不同,信息论理学试图调动一切资源,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分析和理解现实的信息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上去。

人际交往是伦理学赖以产生的基础,信息时代人际交往模式的新特点也催生了新的伦理问题。信息时代的人际交往超越了时空的限制,拓展了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交往范围的扩大使得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向多元化和复杂化方向发展(开放性与多元性)。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使得此间生存的每一个成员可以最大限度地参与信息的制造和传播,这就使网络成员几乎没有外在约束,而更多地具有自主性。网络对人际交往方式的改变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它使人与人面对面、互动式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带有明显的间接性。这种间接性也决定了网络交流的广泛性。网络社会的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定义,已经突破了传统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内涵。在网上,人们可以“匿名进入”,网民之间一般不发生面对面的直接接触,这就使得网络人际交往比较容易突破年龄、性别、相貌、健康状况、社会地位、身份、背景等传统因素的制约。由于网络没有中心,没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结构,没有等级和特权,每个网民都有可能成为中心,因此,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交往趋于平等,个体的平等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进一步加强。网络的全球性和发达的信息传递手段,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没有了空间障碍,同时也使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更加疏远。网络虚拟化的人际交往方式致使网上的信任危机甚于现实社会。

简言之,信息社会伦理问题发生的场合,从空间看既可能是现实存在的,也可能是在网络技术条件下的虚拟空间存在的;从时间看既可能是现在发生的,也可能是将来会引发的。这类行为在许多场合中涉及的是个人的行为考虑或选择,但却不是私人的行为,而是同伦理“公域”直接相关的行为。伦理公域,从客观上看是个时大时小的概念,在这个范围内有着共同的伦理话语。这也是信息伦理学存在的理由和研究的主题。

信息伦理学的研究主题已经与以往的伦理学有了很大不同,个人既是关注的焦点,也是网络中的一个点,关系和协调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个人行为的善、个人所处各种虚拟与现实关系的协调以及各种虚拟与现实共同体的稳定和繁荣需要同等程度的关注。在黑格尔看来,扬弃了的道德就是伦理,并在伦理中显示出人类共同体的有机形式。在信息伦理学试图把握并把各种资源加以应用的各种问题中,既有传统伦理学关注的微观个人层面的问题,也有传统伦理学所不曾深入探讨的组织层面、宏观体制层面与全球层面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信息伦理学大大拓展了以往伦理学研究的疆界。可以说传统伦理学更关注道德,而信息伦理学更关注伦理。

4信息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如何应用?这个问题涉及到信息伦理学的处理方法。任何特定的方法都是针对特定的问题而来的,信息伦理学的方法有赖于对信息伦理问题的把握分析理解,也有赖于对以往研究方法的借鉴和改造,还有赖于对最终想要达成的目标的期待。

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对当今民主社会的现状有这么一番描绘:“现在,严重的问题是,现代民主社会不仅具有一种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多元论特征,而且也具有一种互不相容然而却又是合乎理性的诸完备学说的多元论特征。这些学说中的任何一种都无法得到公民的普遍认可。任何人也别指望在可预见的将来它们中的某一种学说或某种别的合乎理性的学说将会得到全体公民的永久认可。”这恰与信息伦理社会有不谋而合之处。信息社会人际交往的开放性、多元性、自主性、随意性、间接性、广泛性、非现实性、匿名性与平等性的特点,决定了没有任何一种伦理价值观念能够得到所有人的认同而具备惟一的权威性,信息伦理学对伦理问题的把握也必须以多元价值观念为基础。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理解、沟通、对话,尽可能地去理解某种伦理困境出现的背景和原因。由于共识达成的困难,对对话程序的重视成为了新的关注焦点。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罗尔斯的反思均衡理论都是对价值多元性和程序共识的反思。

伦理困境往往是道德悖论类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即使建构了对话的平台,引入了探讨的程序,最终的结果仍然是很难达成的。交往行动理论也好,反思均衡理论也好,它们都是基于对个体自我意识的充分表达。任何一种宣称自己具有权威和正确的指导原则的理论在价值多元的情景中都无法再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信息获取的便捷和信息量的充盈,使得依赖网络生存的人群更具民主和自信的特质,他们允许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各种不同的理念互不侵扰地共存。对于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网络中寻求伦理问题的答案乃至最后的结果,我们所能期待的只是将某个伦理难题置于各种道德观念的审视之下,最后通过讨论来“对面临困难的男女提供帮助”,通过妥协获得一个接近于合理的答案。

信息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应用伦理学,它的兴起和发展与传统规范伦理学的理论发展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更与信息技术的广泛传播造就的信息社会的发展关系密切。它与生俱来的交叉性和应用性特征决定了它可资利用的学科资源――来自规范伦理学的成熟思想理论与信息技术科学的最新发展;关注的问题――不再是传统意义上规范理论体系的构造而是对具体引起伦理困境的问题与个体的关注;研究的方法――不再是成熟理论对新问题的包容而是对程序过程合法的重视;讨论的结果――不再是对权威的迷恋而是对共识的期待。信息伦理学未来的研究走向必然是多层次跨学科的,不同学科在不同层次上的合作将给这门学科未来的发展带来更多惊喜。

参考文献:

[1]ChadwickSR.Encyclopediaofappliedethics.VolumeOne.SaltLakeCity:AcademicPress,1998:192.

生活中的伦理学篇3

相关热搜: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环境伦理学伦理学与生活

伦理学是研究什么的?这个对于伦理学学科来说再也普通不过的问题应当是没有任何异议的,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对于什么是伦理学,中西的理解不完全相同,古今的理解也不完全相同。本文本着尊重中国文化传统的态度,从阐发伦理的本义入手,把伦理学定义为研究人伦关系之理及其调解的学问

在中国古文中,“伦理词,是由“伦”和“理”这两个独立的单字组成的复合词。要明了‘‘伦理词的含义,当先明了“伦”和“理”两字的意义。

“仑”字本义为“辈”。东汉许慎《说文》给了这样的解释:“伦,辈也”“一曰道也。”清段玉裁注释曰:“军发车百两为辈。引伸之,同类之次曰辈。郑注《曲礼》、《乐记》曰:‘伦,犹类也。'主‘既夕’曰:‘比也。’注《中庸》曰1:‘犹比也。’”又说:“《小雅》‘有伦有脊'专曰1:‘伦道、脊理也’。《论语》‘言中伦’包注:‘伦,道也,理也。’按粗言之曰道,精言之曰理。凡注家训伦为理者,皆与训道无二。”可见“伦”除了其原始的数量词用法之外,有两种含义:其是指不同辈分、同类事物之间的次第、顺序或秩序关系;其二,可以等同于道和理。

关于“里’,《说文》给予了下面的解释‘理,治玉也。”段玉裁注曰:“《战国策》郑人谓玉之未理者为璞,是理为剖析也。“凡天下_事_物,必推其情至于无撼而后即安,是之谓天理,是之谓善治,此引伸之义也。”可见,理有二义:_是动词之义,即依玉之内在纹理而剖析、整治、打理;二是名词之义,即指事物的内在条理、道理。

从“伦’‘理”二字的字面意义看,各有其非名词的含义,即“伦”是数量词“理”是动词。这与我们今天所说的伦理干系不大,可以不予讨论。在名词意义上“伦”字比‘‘理”字要丰富一些。“伦”字之“同类事物之间的次第、顺序或秩序关系”义为“理”字所无,而其“道’“理”之义却基本相同,只不过“伦”字所指之道理更宏观一些“理”字所指的道理更细密一些。

“伦’‘理”二字连用,始见于《乐记》:“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汉初伦理—词开始广泛使用,用来指人际的关系及其规范,伦理亦即是人际关系的条理。在古代中国人看来,人际间的关系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像玉有条纹_样,也是有条理可循的。伦与理之间有内在的联系,同类事物或人群不同辈分之间的次第和顺序,总是因道理而成的;循人伦道理来治理人际关系,才能使不同辈分、同类事物之间有和顺的秩序,各自相安而不相害。这种条理是人际关系中本有的,或者说是自然形成的。乐是用来疏通人际关系中的这种条理的。由此可见“伦理”一词的本义是指人伦关系及其内蕴的条理、道理和规则。《孟子滕文公上》中说“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这里的“人伦”,具体所指就是‘‘五伦”,即人类社会中五个方面的伦理关系及其伦理的规则。伦理有其特殊性。

世上的道理可以分为三类,_是物理,二是事理,三是情理。物理是自然事物之理,自然科学以其为认识对象。比如,数学把数与数之间的关系视为一物而求数之理,天文学把天体视为一物而求天体之间的联系以及天体变化之理。事理是人事之理,即有人参与其间的事务之理,社会科学以其为认识对象。比如,政治学把社会政治视为_事而求该事之理,法学把与法律相关的人事作为自己的对象而求该事之理。政治家们考虑的是如何把政治权力握得更稳固,如何使政治秩序更稳定。法学家们考虑的是如何使法律更有效,如何使法律更完备。情理是人类的情感发用之理,伦理学以其为认识对象。人是有情之物,因而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关系之理就不像物理和事理那么单纯。情理就是那种“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东西,即合乎天下人心、顺乎众人情感的东西。

值得指出的是,认识情理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不只是仅靠理智就能达到的。物理、事理是客观性占主导的,因而靠逻辑的方法、理性的思考可以增进认识。然而,高超的智商、严密的逻辑推理以及在一般性知识上的增进,并不意味着在伦理道德知识上的增进。一个人或许已经达到了博士、专家的知识水平,但其道德知识的水平却有可能连一个目不识丁的粗人也不如。偏远乡村善良的农妇常常能够清晰地分辨是非善恶,言所当言,行所当行,从而使家庭和睦,邻里相助,因而其心敞亮,其梦香甜,其乐融融。廷堂上的政客,都市中的商人,高等学府中的知识分子,说起来应该比乡村农妇更为明理,但他们中的有些人却常常在搞背后诋毁、相互拆台的勾当,常常因争名夺利和勾心斗角而把人际关系整得一塌糊涂因而其形疲惫,其心憔悴,其苦难言。“大心体物’知行合“以情絜情”是情理认识必由的途经。离开了这一途经,所得的知识只不过是一种系统的“信息”,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伦理性认识。

发现、认识人伦关系中所蕴含的道理,从古往今来无数个体的情感发用中发现普遍认同的情感,‘‘必推其情至于无撼”,并把这种普遍认同的、无撼的情感作为“中道”或伦理的规则以裁量、规范个体或过或不及的情感,以指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人伦关系的和顺及人伦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就成为一个专门的学问,这就是本义上的“伦理的学问”。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称的“学”是以经、史、子、集来划分的,有经学、子学等,而不曾有‘‘伦理学”这样的术语。

‘‘伦理学词来源于近代的日本。在近代化的过程中,日本学者在翻译西方文献时遇到英文ethics这个词时,因在日文中找不到相应的词汇与之对应,便借用了汉语中的“伦理”一词,把ethics译成了‘‘伦理学”。据龚颖博士研究“伦理学”_词是在日本近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且经历了一段时间后才最后固定下来的。在这个过程中,森冈健二、西周、井上哲次郎、井上圆了等人作出了重要贡献。将ethics定译为“伦理学”并使之广泛流传开来的是井上哲次郎。在他主持编纂的《哲学字汇》中的ethics的词条下,编者将其译为“伦理学’①清末民初严复先生在翻译赫胥黎的〈进化论与道德哲学》时,大概认为日本学者的这个译法还不错,就借用了过来,沿而用之。②

英文的“ethics”一词含义是指什么昵?《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说:“伦理学哲学的_个分支。它研究什么是道德上的‘善’与‘恶'‘是’与‘非'伦理学的同义词是道德哲学。它的任务是分析、评价并发展规范的道德标准,以处理各种道德问题=”“伦理学或道德哲学主要关心的常常是双重的任务:1,元伦理学的任务一对于人的行为、思想和语言中规范的道德成分之意义和性质进行分析。2,规范伦理学的任务一我们在判断道德上的好坏是非的时候提出并鉴定一种标准,以此标准来评价规范的道德成分。”®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关于“ethics”即“伦理学”的界定包含着这样几层意思:其_,伦理学是研究道德上的善恶是非的;其二,伦理学与道德哲学同义;其三,伦理学是面向生活的,是提供有效的道德标准为处理现实中的各种道德问题服务的;其四,伦理学有双重的任务,一方面是元伦理学的任务,一方面是规范伦理学的任务。这一伦理学的界定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把伦理与道德之间、伦理学与道德哲学之间划了等号,并且是用道德诠释伦理。

日本学者将英文中的“ethics”翻译为“伦理学”是不是很恰当呢?既然《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说“伦理学”与“道德哲学”是同义词,并用道德来诠释伦理学,那么,日本学者当初为什么不把“ethics”翻译成“道德哲学”呢?要明白这一点,一方面,需要我们去了解中国古代的“道德”与“伦理”两个概念,因为中国文字是极其精微的,不同的概念有不同意蕴,把“ethics”译成“伦理学”或“道德哲学”是大有差别的;另一方面,需要我们去了解古希腊文字中的相关概念,因为包括英文在内的一切欧洲文化都是从古希腊发源的。

在中文中,“道德”一词的本义是指人们行道过程中内心对道的体认、获得以及由此形成的内在品质;“伦理”_词的本义是指人伦关系及其内蕴的条理、规律和规则。前者是指向行为主体或个体的外在行为、内心观念和内在品质的,后者是指向群体生活、人际关系及其本有的条理、规律及其应有规则的;前者主观性更强烈些,后者的客观性更强烈些;从涉及的内容上说,前者更适合进行哲学的玄思,而后者则更贴近政治学、法学之类,关注的是治世实务。

英文的伦理学是“ethics”,“ethics”源自拉丁文的“ethica”,而拉丁文的“ethica”又源出于希腊文的“ethos”。在希腊文中,“ethos”一词表示的是驻地、驻所即一群人共居的地方的意思“后来,意义有所扩大,还包括了这一群人的性格、气质及其所形成的风俗习惯。”①“拉丁文的Ethica—字,又出于希腊文的Ethos;而希腊文的这个字,是指风俗习惯的意思。但是,广义的来说,则包括社会的一切规范、惯例、典章和制度。而拉丁文的Ethica—字,也就成为伦理学的专有名词。”②

英文的“moral’“morality”,与之相对应的中文译文就是“道德”。它源于拉丁文“moralis”,该词的复数mores指风俗习惯,单数mos指个人性格、品性^“从描述意义上说,道德是人们暗中或公开接受的人际行为标准’,“反映了人的文化,时代表征,传统和习惯,常被看作是群体的‘习俗’。”③“Morality”虽然有时可以和伦理一样表示传统、习惯以及人们接受的人际行为标准,但是,更多是与主体的行为和品质相联系的。

或许古希腊语ethos和拉丁语mores二者在风俗习惯、规范的意义上基本是相同的,但“伦理”与“道德”决不是两个词儿的问题。它们反映着人们的社会生活,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文化特质。在中国千百年来的社会生活中,伦理侧重的是实存的人伦关系之理,寻求的是人道的当然的规则,指向的是良好的、和谐的人伦关系秩序。道德侧重的是个体的对人伦关系当然之理或人道规则的态度、体认、学习、实践以及由此所形成的行为习惯、内在品质和心灵境界。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至今也不能混为一谈。如果我们认定“伦理”与“道德”人、古希腊罗马人真是多事了,为什么造出两个词儿来表达同样的一件事?因此,日本学者把“ethics”翻译成伦理学是很好的,严复先生对其沿用同时也是对这种译法的肯定。就像“伦理”与“道德”不同一样,伦理学也不同于道德哲学。

或许正是因为古希腊语ethos和拉丁语mores二者在风俗习惯、规范的意义基本相同,西方人把伦理学与道德哲学视为同义语;或许正因其二者在本义并不完全相同,才有伦理学与道德哲学这两个词。今天流行的“规范伦理学”与“美德伦理学”的两种提法,也正是导源于古希腊语ethos和拉丁语mores的本义的差别。不管“规范伦理学”与“美德伦理学”这两种伦理学有怎样的不同,它们毕竟统一于“伦理学”这个名词下面。因此,伦理学这个名词之下约定俗成地包含了中文意义上的关于“伦理”的学问与关于“道德”的学问。

正是由于当代中国人在日常语言中把“伦理”与‘‘道德”二词混同使用,不特别追究它们的原本涵义,加之西方有用拉丁语mores解释古希腊语ethos,有把和‘‘伦理学”与‘‘道德哲学”视为同义语的传统,因而在中国的许多关于伦理学的教材和专著中把伦理学定义为‘‘关于道德的学问”或‘‘关于道德的科学”。这种意义上的伦理学,与西方通行的对伦理学的理解一样,不仅包括了关于伦理的内容,也包括了道德的内容,因而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伦理学”。

尽管这种“广义伦理学”有其清楚明白的历史依据,尽管它在西方伦理学和当代中国伦理学界占据主流地位,我仍然认为它并不是本原意义上的伦理学,至少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本原意义上的伦理学。如果说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学问”,为什么不直接称它为‘‘道德学”?因此,我把伦理学定义为关于伦理的学问,即关于人伦关系及其内蕴的条理、规则及其变化规律的学问,是关于人伦关系如何调解的学问。它阐明人伦关系之理,并引导人们去认识并实现人伦关系中的应该和善。对于与具体行为主体相关的道德意识、内在品质、外在行为之类的学问,则把它划归为‘‘道德学”的范畴。

值得指出“伦理学”这一名称在学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滥用倾向。这种滥用主要表现在应用伦理学领域。在美国,环境保护主义者奥尔多利奥波德1949年出版的《少乡年鉴》提出了‘‘大地伦理学”或“土地伦理学”的概念,即把人类生活共同体从人群扩展至整个自然界。正如他自己所说:“土地伦理只是扩大了这个共同体的界限,它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者把它们概括起来:土地。”①在他看来,在“大地”或“土地”这个共同体中,人只不过占很小的一部分,整个自然界的其他成员也是有自己的权利的,这应当得到人的尊重。在中国,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李国英提出了‘‘河流伦理学”的概念。②近几年也有许多人关注这_问题,并有相关的文章发表。这种观点认为,河流是人类可以利用的对象和资源,具有支撑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价值,除此之外,河流还有自身的生命存在和生命健康的内在价值,因而也有其自己的权利。_条河调水超过20%,用水超过40%,就无法自我净化,从而会对生态产生严重影响。河流伦理学就是以河流的健康生命为主体而建立的伦理学,它所诉求的是河流的主体地位及其完整性、连续性、清洁性以及造物等权利,强调的是在此基础上的河流治理与开发。

这样的伦理思想面向人类社会生活的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符合科学精神,且符合人类的长远利益,因而可以说是卓越的思想,笔者对此举双手赞成。但是“大地伦理学”“河流伦理学”之类的提法或名称的学术严谨性却是值得怀疑的。依照这种提法的逻辑,因为大地、河流等有其‘‘权利”,也是‘‘主体”,故而可以建立‘‘大地伦理学”和“河流伦理学”那么,高山、湖泊和大海同样有其自身的生态系统,也相应地有其“权利”,故而也是“主体”,当然也可以有“高山伦理学”“湖泊伦理学”和“大海伦理学”。照此推导下去“沙漠伦理学’、“细菌伦理学”的提出也就不是没有理由的了。其他的事物都成了“主体”,人的主体地位必将失去;人的主体地位失去了,人的伦理责任也将不复存在了。实际上,离开了人这个主体,土地、河流、大海、天空以及浩瀚外太空星系只不过是一种自然的存在,其生存状态如何根本与伦理学无涉。因此“伦理学”概念的极度泛化,对伦理学学科的严谨性来说未见得是一件好事。

详而论之,伦理学的知识特征主要有四:

其一,伦理学知识具有理想性。伦理学是关于善恶的知识,而这种关于善恶的知识只能是在比较的意义上而言的。当我们说一个事物、一个行为是善的时候,只是在与其他的事物、其他的行为的比较中得出这种结论的。甲事物、甲行为与乙事物、乙行为相比较,可能乙事物、乙行为更好一些、更善一些;然而,如果甲、乙与丙三种事物和行为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的话,可能丙更好_些或更善一些。善或恶的判断只能依当时的各种条件、境况而定。在现实中,绝对地好、绝对地善或者绝对地坏、绝对地恶是很难找到的。伦理学的知识永远也不可能像数学那样精确。再大的伦理学家也不能独断地宣布自己所说的就是掌握了伦理学的全部真理。我们批判过去的伦理知识,建立了新的伦理知识,但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我们并没有掌握伦理学的绝对真理,未来的人如同我们所做过的_样,会批判我们建立的伦理学知识,创造出一种更新更好的伦理学知识。伦理学的本性就是这样,在对现实的不满中和在对现实的批判中追求更善和更好,在与恶和坏的对峙中向往善和好。失去了善和好的追求,失去了伦理和道德的理想,伦理学就沦为世俗的描述和再现,就丧失了其学科特质。

其二,伦理学知识具有历史的传承性。伦理学是面向人生活的学问,而生活着的群体和个体毫无例外地都是生活于一定的文化传统之下的。在农耕文化传统之中生活的人们,其风俗习惯不同于在游牧文化传统之中生活的人们,也不同于在商业文化传统之中生活的人们。古语有云:“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在原始时代的农耕文化之下,人们安土重迁,交通也很不发达,因而不同地域的人们有着自己的小传统。不同的部落和部落联盟都有自己的伦理生活方式。当大_统的封建政权建立之后,大的文化传统形成了,其统_的伦理规则也随之建立。有什么样的文化,就会有什么样的伦理知识。这种伦理知识是作为传统的风俗习惯、理所当然的规矩渗透到人们的血液和良心中去的。当今的世界,存在着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地区和国家,而各民族和国家毫无例外地都有着各自的伦理观念和伦理规则。离开了伦理文化的历史传统,一个民族的伦理性格也就丧失了。不讲历史传承、不讲伦理历史传统的伦理学,就没有历史的底蕴和历史的厚重感;没有历史的底蕴和历史的厚重感的伦理道德知识,是无法使学习者庄重的。

其三,伦理学知识具有普适性。伦理学作为面向大众生活的_门学问,探究的不是_个人的私理,而是适应公众生活的公理。它与一般的哲学思考有所不同,哲学的玄思尽可以因人而异,标新立异甚至提出奇谈怪论,只要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即可为_家之言。然而,怪僻的认识和观点是不能成为大众生活的指导的。因此,只是一人之私言的所谓的伦理学理论是没有伦理学价值的。研究伦理学不在于是否建立一个与众不同的理论体系,而在于能否适应公众的生活。一个伦理学家提出了一个观点或一个道理,这还只是他个人的_己之见,至于能否进入公共的生活,那要看其是否能够可普遍化或可普适化。一个伦理学的观点或理论,越是能普适化,就越是具有深刻的伦理真理性。当然,如前所述,不同的文化传统之下是有不同的伦理传统的,这里所说的可普适化主要是指在这一伦理传统文化圈内的可普遍性和可普适性。如果一个人提出了一种不仅可以适用于本伦理传统文化圈的伦理理论,并且可以超出本伦理文化圈而在全世界范围内适用,不仅在今天可以适用而且还能在未来适用,那他就是提出了至上的伦理学理论。正是因为伦理学的理论是可普遍化和可普适化的,伦理学才不崇尚道德的空想。如果—个伦理学的理论只是给少数所谓的“超人“圣贤”看的,那么这种理论再高妙也是没有多少实际价值的。面向公众,说普通的道理,让一般民众听了这种道理之后感到契合于心,并乐意照之行事,这才是伦理学所追求的效果。当然,面向公众生活与应和世俗或媚俗是两回事。一种崇高的伦理道德理想境界提出,只要有切实的可达之道,并为多数人心向往之,这也同样是具有普适性的。

生活中的伦理学篇4

【关键词】高中地理;生态伦理;自然环境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口的膨胀,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环境问题等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国家发展的障碍,在此背景下,生态伦理这种绿色哲学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类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毫无节制地向大自然索取各种东西,如今已经遭受到了大自然的报复,对于人类来说,学会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建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树立科学的生态伦理观才是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可以说,生态伦理既是当代文明的产物,又是人类在遭到大自然报复以后进行的反思行为。在学校教育中,关于生态伦理观的培养已经逐渐成为了学生道德素质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众多的学科中,地理学科在帮助学生建立生态伦理观上拥有很多明显的学科优势,因此,对于广大地理教师而言,如何在地理教学中帮助学生建立生态伦理观也就成为了地理学科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生态伦理的涵义

所谓生态伦理是指,人类在处理自身与周围的动物、植物、大自然等生态环境的关系时所形成的一系列道德规范,是一种人类在进行与自然生态有关的活动中所逐渐形成的一种伦理关系。生态伦理的存在可以有效约束人们的行为,对人类的行为活动进行适当的调节。在如今生态环境日趋恶化以及人们生态环保意识日渐增强的今天,生态伦理开始进入到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二、地理教学中开展生态伦理观教育的途径

地理学科是一门向学生介绍各种地理事物、地理现象的分布及发生发展规律的学科。在地理学科中,包含着大量人类对于自然界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在生态环保理念日益受重视的今天,针对人与自然关系所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几乎贯穿了整个地理学科。因此,地理学科的存在对生态伦理观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随着新课改的发展,在地理教学中融入生态伦理观教育逐渐成为了新课改赋予地理学科的新的目标。那么,作为一名高中地理教师,如何在地理教学中帮助学生建立起生态伦理观呢?

1.从教材入手来开展生态伦理观教育

教材是开展地理教学活动的依据,在现行的高中地理教材中,关于生态伦理的观念基本上贯彻了教材的始终,像是人口问题、区域规划、旅游发展等都会涉及到生态伦理问题。作为教师,要努力挖掘教材中的生态伦理教学资源,以教材知识为中心,对学生实施科学有效的生态伦理观教育。

2.从日常生活入手来开展生态伦理教育

现阶段的高中地理教材中,其内容更加偏重于一些理论化的知识,虽然教材中也列举了一些生动的案例,但是与学生的实际生活毕竟存在一定的差距,使学生无法获得直观的情感体验。如果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能够把教材知识与学生的生活相结合,从学生身边的日常生活入手,这样不但可以增加学生对于知识的亲近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还可以帮助学生反过来理解教材中的理论知识。例如,在讲到《人口与环境》的问题时,教师就可以带领学生分析一些当地的人口基本状况,让学生结合自己日常的所见所闻来阐述一下人口给当地环境带来了哪些影响;在讲到区域产业活动时,同样也可以从本地的一些工业、农业布局特点入手来进行讲解等等,有了活生生的例子在眼前,对于学生来说就更具说服力。因此,在此过程中,生态伦理教育也会显得更加实用有效。

3.通过课外活动来开展生态伦理教育

我们常常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任何生动的口头语言描述都无法与亲身经历相比,在课堂教学中,无论教师采取什么样的教学方式,学生所接受的知识都是整理加工后的理性经验,而学生要想获得感性经验,必须要走出课堂,真正地接触社会、接触大自然,这样才能够从中获得最为直观的感受。因此,教师在地理课堂教学之外,还要努力推进地理课外活动,为学生多创造一些机会,让他们通过课外活动的所见所闻来丰富自己的感性经验,这样,可以有效加深学生对于生态伦理的感性认知,有利于学生生态伦理观的形成和发展。例如,笔者在给学生讲到有关环境污染的课题时,就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课外活动,活动课题是了解当地农村地区的污染状况,活动的地点是当地的城郊地区。在很多学生的心目中,比起城市,农村地区人口相对较少,工业污染、废气排放等也较少,因此,环境也应该会更好。然而,当笔者带领学生来到了城郊以后,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景象令学生感到非常吃惊。事实上,类似这种农村地区污染严重的问题并不在少数。如今各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不惜以牺牲当地环境为代价,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在城区无法落户的情况下纷纷朝着农村地区转移,从而给农村地区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再加上当地一些污染治理的落后,从而使得很多农村地区,尤其是一些郊区污染反而比城区更加严重。这次的课外活动对学生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回来以后,学生围绕着农村地区的污染问题开展了主题班会,大家在班会上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发表了很多的看法,学习的积极性表现的异常高涨,从而给学生生态伦理观的建立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总之,在地理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时刻把生态伦理观融入到整个地理教学活动中,使得学生透过地理教学建立起一定生态伦理观,这不仅是地理学科教育发展的趋势,更是整个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趋势。

【参考文献】

[1]邓小红.利用地理课堂对学生进行生态伦理道德教育[J].新课程学习:学术教育,2011年第4期.

[2].张玉荣如何通过高中地理教学建立学生的生态伦理观念[J].希望月报(上半月),2008年第01期.

生活中的伦理学篇5

陶行知认为:教育是依据生活、为了生活的“生活教育”,能够培养有行动能力、思考能力和创造能力的人。教育可以看作是一种价值引导下的活动。[1]教育作为一种活动,由三个基本因素构成: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资料,教育活动表现为以教育为中介(包括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等)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边共同进行的活动。[2]医院医学伦理继续教育,作为对已参加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的医学伦理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临床医疗伦理决策能力提升的一种高层次追加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医务人员施加伦理决策影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内在潜力与条件,逐步提高其医学伦理认识,培养医学道德情感,锻炼增强医学道德意志,坚定医学道德信念和养成良好的医学道德行为习惯的活动过程。同时,又表现为医院内部各类医务人员面对医疗服务市场取向,如何领悟和实践医学伦理的问题。比如医务人员在追踪医学前沿的时候,如何尽力满足服务对象的基本医疗需求,对病人高度负责任,具备解决医疗实际问题的能力,并通过自己的工作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2医院医学伦理继续教育的现实依据

2.1医学专业伦理精神重塑的社会期待

传统意义上的医德,强调的是医务人员的奉献,比如“医乃仁术”思想,就是在自然经济和不成熟的商品经济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3]它在确立医务人员的价值观、树立行业形象、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方面有着难以磨灭的历史功绩。但随着医学科学及其实践活动的发展、医学模式的转变、社会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和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医学的专业伦理精神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质疑。[4]如医学分科不断细化导致的“板块医疗”和医疗高技术应用“泛化”问题,疾病预防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不足导致的患者资源向城市大医院聚集的问题,城市大医院超负荷的诊疗工作压力使医务人员产生职业倦怠问题,医疗新技术、新药品超范围应用问题,医疗保险经济的公平与公正问题,“科室定额承包”体制与机制导引医疗机构主要追求业务绩效问题等,从不同侧面折射出医疗人际关系复杂化程度在逐渐加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需求矛盾日渐加大;看病贵和看病难问题仍然区域性存在;医务工作者的个体奉献与索取意识时有碰撞;临床决策中技术与伦理、医疗卫生经济与伦理的两难选择时常面对。医务人员如何建立起能够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新型医学伦理价值观,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适应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适应国际生命伦理学发展潮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医院医学伦理继续教育的使命所在。

2.2医疗伦理思想临床贯彻中的“知而行难”与“行而不知”并存

随着学校医学伦理学教学的逐步完善,医院临床医疗活动中伦理诉求的不断加剧和医德医风教育的逐步开展,医务人员对于医学伦理思想的认知度有所提升,但仍然存在着把医学伦理思想与临床医疗实践活动看成是互不关联的两个方面,存在着医疗伦理思想在临床贯彻中的“知而行难”和“行而不知”现象。我们的问卷调查证实了这一判断。研究中,在某地三家三甲医院的骨外科各抽取了44名护理人员作为调查对象,了解其对临床护理伦理的认知情况(见表1)。调查数据表明:现今在医院,存在着加强医学伦理继续教育的空间。

2.3医院医学伦理继续教育亟待完善

文献研究发现,医院的医学伦理继续教育存在不完善情况:一是教育内容体系不科学。绝大部分医院都将医学伦理继续教育等同于医德医风教育;[5]二是教育方式单一。多采用计划体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传统做法;三是医院医学伦理继续教育研究不足。通过维普和知网数据库搜索发现,研究医德医风教育的文献较多,研究医院医学伦理继续教育的文献非常少(见表2)。鉴于此,创新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科学性强的医院医学伦理继续教育内容体系成了本研究的重点内容。

3医院医学伦理继续教育切入路径

根据医院现有医学伦理继续教育情况,以及市场体制下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和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的需要,创新以伦理认知、规则伦理、服务伦理、交际伦理、契约伦理和美德伦理[6]教育为导向的医院医学伦理继续教育内容体系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3.1伦理认知教育

伦理认知是指道德主体对现实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的认识,包括道德印象的获得、道德概念的形成和道德思维能力的发展等。医院医学伦理认知教育的核心内容在于:一是要求医务人员明白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与作用,即临床医疗实践中为什么需要伦理学的问题;二是明白临床医疗的一切行为都受到医学伦理的约束,医疗中的许多判定往往是医疗技术判断和伦理判断的结合,用伦理判断的合理性来保证医学技术判断的准确性;[7]三是学会应用医学伦理学基本理论分析判断医疗实践中的道德问题;四是学会医学伦理决策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8]

3.2规则伦理教育

医院医疗规则伦理教育应从四个层面入手:一是医学伦理原则、规范教育;二是国际性的医学伦理法典教育;三是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四是临床医疗纪律制度教育。其中的医疗法律法规、纪律制度教育本身就是临床医疗的底线伦理教育。医疗法纪制度是临床医务工作者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然而,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医务人员将医疗伦理与医疗法律法规看成是互不相干的两个事物,或者不知道医疗法律法规本身就是规则伦理,甚至有的医疗科室主任也这样认为。

3.3服务伦理教育

服务伦理首先表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客观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是人们在相互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客观伦理关系。调节服务伦理关系的规范不仅有道德,还有法律。从一定意义上说,服务作为现代社会的伦理主题,体现着时代的发展趋势和道德精神,研究服务伦理正是对现时展趋势和时代精神的一种道德哲学的把握。随着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深入及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社会对医疗服务的需要逐步加大,强化了卫生经济、卫生管理和医疗保险经济对于人民群众健康权利的影响,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要意义。医务人员有必要从伦理学的视角懂得:医疗服务的可得、易得、有效、态度和服务收费合理等问题;只有当医务人员满足了患者的这些基本求医目的与需求,其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才是有意义和有效率的。

3.4交际伦理教育

交际伦理作为医院医学伦理继续教育的入口之一,是基于医疗人际关系复杂化的考虑。现今的医疗服务,呈现出一个包括以病人和医生为中心的用人单位、医院、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疗保险机构、政府等多主体的“博弈”态势,医务人员斡旋于包括自己在内的各主体利益追求之间,以不同的表达方式影响着医疗服务质量与和谐医疗人际关系的形成。医疗活动中的人际交往关系分为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和医务人员与社会关系三种类型。在医患关系层面,交际伦理强调医务人员要将其服务对象看成一个主体,要求彼此之间建立起能够相互交流的医疗人际关系,强化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因为患者“医病”与医务人员“救人”的价值目标是—致的,一个符合伦理要求的医务人员应该以病人为中心,忠诚于医疗卫生事业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己任。在医际关系层面,交际伦理强调医务人员之间的工作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相互支持,彼此平等、互相尊重,彼此信任、互相协作与监督,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和发挥优势。

3.5契约伦理教育

在医学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医疗保险制度普遍建立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背景下,医疗契约已广泛地存在于临床医疗活动之中,如临床医疗文书。现如今的临床医疗文书一般以三种方式存在:一是一般契约。如号签、住院安全须知、一日清单、人工(药物)流产术、上(下)环、分段诊刮手术同意书等名目繁多的医疗文书;二是新技术、新设备、新药品应用申请书、手术知情同意书等;三是医疗保险合同等。这些医疗文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证据,蕴涵着广泛的伦理诉求,如契约关系中应遵守的人道、尊重与自主、有利与无伤、公平与公正、知情同意等原则,以及对公共秩序规则的维护等。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契约伦理教育,首先使医务人员明确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医疗契约类型及其伦理诉求,其次明确一般医疗契约不能言其微,重要医疗契约当慎重。履行医疗契约的先决条件是遵守医疗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养成良好的医疗服务品质与习性。

3.6美德伦理教育

生活中的伦理学篇6

一、经济伦理理论现实化的深沉呼唤

所谓经济伦理,是指规范和调节经济活动过程中各经济主体相互关系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总和。经济活动中的中心问题是经济决策问题。因此,经济伦理就是关于经济主体经济决策行为的伦理,研究经济伦理就是研究经济主体决策行为中的伦理问题。经济主体在作决策时,首先需要的是知识,知识和信息可以使决策更全面和完善,方案选择更为合理,即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这一特点决定了经济伦理研究当然首先是理论研究,属于伦理学的理论探讨部分。众所周知,整个伦理学学科构成体系中首先是理论伦理学部分,这部分的任务主要是发现道德规律,告诉人们已做的是什么,属于认识论。经济伦理研究也有认识论的内容。她要解释经济主体经济决策的道德现状,证明不道德的经济决策行为为什么不道德,并指出经济主体走出不道德决策行为的可能性选择;她要阐述经济决策的道德知识、道德规则。我们可以以经济伦理主体为依据,把经济伦理的认识论内容具体化为三个层次:与政府经济决策密切相关的制度、秩序、政策、运行体制与方式的宏观层次的经济伦理认识论;企业或公司、工会、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等中观层次的经济伦理认识论;企业家、经理、雇主、雇员、消费者、供应商、投资者等等个体的微观层次的经济伦理认识论。这三个层次表明,经济决策活动中存在大量的复杂的伦理问题,这些问题都首先需要研究者通过理论思维加以准确把握。

但与此同时,经济主体在作决策时也需要价值判断,好的、正面的价值能帮助决策达到更高的伦理水准,更为民主化,使决策更符合伦理道德标准,即保证决策的正当性、伦理性。这一特点又决定了经济伦理研究同时也属于实践伦理学。

实践伦理学主要是应用道德规律,告诉人们实践中应做的是什么,这是实践论的。经济伦理研究的实践论,就是美国W.A.弗兰切(W.A.French)等人提出的“通过激发道德想像、促进道德认识、整合道德与管理、强化道德评价等手段”,[1](P9)来培养经济主体在决策中的道德推理能力的部分,其目的是澄清和化解经济决策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利益冲突。乔治?恩德勒(GeorgesEnderle)说,经济伦理发展的动力应该是追求一种“新实践”,这种“新实践”有两方面:一是强调实践对理论的优先性,即经济伦理研究应该面对经济实践中的决策和行动;一是强调批评和建设性的任务,即经济伦理研究不能仅仅简单地扞卫现状,而必须具有创造性、能开启实践的新视野。在他看来,决策和行动的实践是经济伦理研究的试金石,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上改进决策和行动的伦理质量是经济伦理研究的目标。[2](P5-9)

这里的“改进”一词就充分反映了经济伦理研究又同时是实践研究的特性。既然经济伦理研究既是理论研究,又是实践研究,那么,这就要关注“实现”问题,也就是说,要让理论与实践有机勾连起来,以达成经济伦理理论的现实化。因为经济伦理理论不过是人们关于经济决策实践中伦理问题的认识的系统化、理论化的反映,它来自于人们的经济伦理实践,但它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实际、彻底,还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列宁说:“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3](P183)这就是说,实践不仅直接就是一种现实的物质活动,而且还能够把经济伦理认识和理论变成直接的、实实在在的现实。

同时,经济伦理属于伦理学问题,而伦理学比其它学科更强调实现问题。应该说,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任何学科如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甚至纯粹的思维学科如逻辑学,没有不关注自己如何变为现实的方法问题的。但与它们不同的是,伦理学更为强调实现问题。亚里士多德指出,伦理学所探索的就是实践这种属人的活动,而且这种活动不同于一般的活动,而是实现活动。康德认为,伦理道德是一种实践理性。马克思则将其改造为实践精神。其意是指,伦理道德首先是一种知识、一种精神性的价值,但它又是以指导行为方式为内容和目的的,因此它又是实践的。人们只有在理解伦理道德的基础上又认真地践履它,做到知行统一,才能算得上真正懂得了它。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才说,伦理学并不是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4](P504)同样,作为伦理学所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的经济伦理研究也要关注其自身如何在经济决策实践中得以实现的问题。因为经济伦理是经济活动领域的实践精神,需要政府、企业组织及企业人员、其他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士真心实意地践履,才能取得普遍化的资格和旺盛的生命力。

自从经济伦理研究传入国内以来,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有新意的命题,但坦率地说,这些命题都显得抽象、空洞,因而对经济实践产生的影响力非常有限。经济伦理问题本应是非常鲜活的且吸引人的问题,但由于这些命题没有具体地联系经济实践和企业实际,所以经济伦理研究有日益演变为死气沉沉的知识体系或没有具体内容的纯粹的概念游戏的危险。这种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导致理论上“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而实践上实业人士对经济伦理结论根本就不信任。其原因就在于经济伦理研究没有面向活生生的经济实践,而与实践脱节的原因又在于经济伦理理论没有找到走向实践的中介。

因此,人们如果不想让经济伦理研究演变成只会从事抽象真理的研究的书斋学问,就必须干预经济生活本身,与现实的经济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具有广泛的现实可行性和实际操作性,从而被经济主体掌握、变为物质力量。总之,经济伦理理论要在经济实践中现实化,就要求治经济伦理问题者仔细研究和建构经济伦理的实现机制。

二、政府宏观调控经济活动的内在要求

建构经济伦理实现机制的宏观层面就是政府实践经济伦理的机制。因为经济制度、经济秩序、经济政策、经济运行体制与方式等都是政府制定或选择的。所以,现代市场经活动中,政府是相当重要的经济伦理主体,其在经济伦理的实现问题上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和影响。在政府层面,经济伦理的实现机制就是政府的宏观调控,其最大意义就在于,有利于经济伦理在政府层面的落实。

宏观调控是指政府依据经济伦理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指导、调节和控制的行为。现代社会的经济当然离不开市场、价格、竞争、利润等杠杆的调节,但是也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然而,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又是需要价值标准即经济伦理指导的。政府持什么样的经济伦理,就有什么样的宏观调控。所以,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必要的,但宏观调控的经济伦理价值标准更是必要的、根本的。

宏观调控有利于良好的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合理经济秩序的形成。社会的经济生活是存在某种“秩序”的,这种秩序既有自生自发的自然秩序,也有人为建构其中主要是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而形成的公共秩序。前者表现为,经济秩序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秩序中的基础秩序,如市场秩序、竞争秩序,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支配,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后者表现为,经济秩序中的社会公共福利秩序、保险秩序、财政秩序、产品的再分配秩序等是通过政府有意识、有目的地制定的各种制度和规则及相应的操作措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确立起来的,这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人的自觉活动的结果。合理的经济秩序就表现为这两种秩序的相辅相成、相互支撑、密切配合状态。

这也就是说,经济秩序中的自生自发部分只能被尊重和利用,人为建构部分则必须有政府的宏观调控。而政府的宏观调控又需要到价值中去寻找依据。张华夏教授说:“虽然经济结构不可能截然机械地划分为自发的经济结构和自觉的经济结构两个部分,我们也至少可以找出经济结构存在与运作的两种机制:第一种是自组织机制,按照它的定义就不是自觉形成的;第二种机制是依一定价值体系自觉调节的机制,它是一定的自觉的目的性的产物,其所引起的经济结构的某种变化是需要运用一组价值来加以解释的。”[5](P199-200)其中用以解释“经济结构的某种变化”的“一组价值”中显然包括经济伦理,因而,从一定意义上看,政府宏观调控又是伦理调控。如果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所依据的经济伦理价值是合理的,那么经济制度、经济政策就是良性的,合理的经济秩序就能形成。

同时,宏观调控也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容既包括通过生产要素变化(数量增加、结构变化、质量改善等),实现经济增长的方法和模式,还包括产业结构、收入分配、居民生活以及城乡结构、区域结构、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显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只有政府出面引导、提倡,并通过法律进行干预,又与市场经济体制有机配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有可能。而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所提倡的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也是根据经济伦理而做出的,这种经济伦理是一种与环境保护目标紧密结合起来的经济伦理。其基本价值就是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环境质量”为关键词,这使得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再像以往那样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是力图改善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使经济发展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它把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运行体制与环境所有的思想都整合起来,把环保意识深深植根于经济观念中,从而成为一种“既是利润和员工效率的驱动者,更是一种新商务逻辑和价值观念的源泉”[6](P38)。这说明,经济伦理通过宏观调控机制得以落实可以催生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宏观调控机制是经济伦理通往实践的途径。

更多范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