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训练指导范例(3篇)
时间:2025-11-30
时间:2025-11-30
一、时间
2012年月28日至月30日。
二、目标任务
1、积极推荐马家店街办社区、社区的4名残协专职委员参加市残联举办的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班;通过培训取得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资格,并获得证书。
2、对20名盲人(包括低视力残疾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并进行训练效果评估。
3、完成《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标准》、《国家盲杖标准》调查问卷各4份,以及盲人安全行走马甲调查问卷2份,并提出意见建议。
4、初步形成符合本地实际、有特色、成效好的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机制。
5、按期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和其他图片、光盘等资料的上报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市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市教育、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残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工作范畴,形成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
2、加强技术指导。成立由市残联领导、盲人定向行走训练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组成的评诂小组,在市技术指导人员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对盲人训练情况进行效果评估。
3、加强训练服务工作。认真抓好指导师培训工作,逐步达到有1至2名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盲人较多的镇(街办)有一名训练指导师,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积极建立完善由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康复员、盲人亲友和助残志愿者组成的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网络,为盲人朋友进行定向行走训练提供热情、便捷、有效的服务。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和实用技术,提高公众对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关心、支持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大经费配套力度。除争取中、省、市残联项目经费外,我市分别按训练一名盲人不少于250元的标准落实盲人定向行走训练项目配套经费,并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6、加大奖励措施力度。市残联对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有特色、成效好的县市区残联,给予适当奖励,并评选表彰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单项先进,推荐参评上级残联命名的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示范县市区;对参加定向行走训练的盲人,市残联免费发给盲杖,经评估达到合格标准的,免费发给安全行走马夹,对达到良好以上标准的,奖励一台袖珍式收音机,对参与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技术标准调查反馈意见的盲人,每人每项发给100元补贴。另外,由市、枝江市两级残联对获得三级定向行走训练任职资格的指导师,奖励100元,获得二级任职资格的,奖励200元,获得一级任职资格的,奖励300元。对每开展一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达到合格、良好、优秀资格的,分别奖励训练指导师80元、100元、120元。
7、加大建立有效机制力度。要根据中残联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别是盲人的需求,积极探索建立一套有特色、成效好的工作机制,在组织管理方面要坚持五个并举的措施,即:在组织领导上实行政府领导、残联主抓与各方协调配合并举,对训练指导师实行强化责任考核与强化激励措施并举,对盲人朋友参与训练实行思想动员与物资奖励并举,积极宣传营造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氛围与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并举,加强培训训练工作与完整规范建档统计工作并举,在对盲人朋友训练中要努力探索“五个结合”的路子,即: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与社区康复相结合、同盲协工作相结合、同特教学校教学相结合、同盲人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同就业安置和扶贫救助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善盲人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的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入户调查,掌握盲人康复需求。训练指导师要会同社区(村)居委会主任、康复协调员对辖区盲人开展入户需求调查,进行宣传动员。调查工作要有记录,对有康复需求的盲人要登记造册。
2、认真进行康复训练,提供全面康复。训练指导师要为每名参加定向行走训练的盲人提供不少于50小时的训练服务,内容包括定向训练、独行训练、随行训练、导盲用具配用及心理咨询等,使盲人能达到独立、安全、自然、有效的行走。同时,要针对盲人的不同要求,提供生活技能、职业技能、就业指导、扶贫救助等个性化康复服务。使盲人不仅能走出家门,而且能掌握一技之长,促进就业,改善生活条件,实现全面康复。
社区康复是全方位、低成本、广覆盖、又能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性的康复工作。就中国农村实际来说,开展农村社区康复工作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
实行社会化工作方式,构建社会化工作体系。
构建社会化工作体系关键是组建三大工作网络,即: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和工作服务网络。
组织管理网络是农村社区康复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农村社区康复实现社会化工作方式的根本保证。省、市、县、镇要成立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市、县领导小组的组长由残联分管领导担任,乡镇由镇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在市、县残工委的康复办公室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推动社区康复工作。
技术指导网络是农村社区康复的技术和业务指导(监督)机构。它由残联康复中心、卫生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专业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农村社区康复技术指导、康复员培训、康复员康复训练工作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省、市、县残联可以依托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社区康复指导中心,乡镇依托卫生院的计划免疫网络建立起农村社区康复指导站。省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负责全省社区康复技术和业务指导。市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负责社区康复员培训、康复训练效果评估、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康复需求服务资料的整理,以及全市的农村社区康复技术和业务指导工作。县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负责筛选确定服务对象、挑选康复员、指导管理乡镇社区康复指导站,以及残疾人康复需求表格的整理分类和季度上报工作。乡镇社区康复指导站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家庭康复员的康复训练工作,收集、整理、归类、上报残疾人康复需求报表,填写康复服务记录和登记新发现的残疾人资料。
工作服务网络是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和康复训练的具体工作运行机制。它以乡镇为中心,依托卫生部门的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又称计免网络)组成两条工作路径:一条是由指导站-村委会,指导站-乡村医生,指导站-卫生院科室(外科、妇产科)多渠道组成的残疾人社区康复需求上报运行路径。另一条是由指导站-家庭康复训练点,指导站-社区(个体医生)康复训练点,指导站-卫生院康复训练点组成的实行按劳计酬的康复训练路径。
把农村社区康复纳入乡镇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网络(计免网络),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组建农村社区康复指导站,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月报制度。
就目前乡镇基层残联来说,残疾人康复工作普遍存在三个方面的困难:一是无业务人员,无机构。二是无技术资源的支持(包括指导机制和监督机制)。三是残疾人康复需求底子不清,对象不明。为此,我们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建立社区康复指导站,解决技术指导资源和业务机构问题。
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来解决乡镇没有专门社区康复业务指导机构问题,即通过当地政府发文规定,依托乡镇卫生院计免组建立农村社区康复指导站,把卫生院的计划免疫组(指导站)变成乡镇残联社区康复业务指导机构。指导站与卫生院计免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运作。镇残联理事长兼康复指导站站长,计免组的组长兼康复指导站的康复指导员。康复指导站受乡镇残联和卫生部门的领导,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站的人员、场地、技术,残联负责劳务费用。康复指导站既是社区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机构,又是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三项工作内容:一是每月检查、指导、监督康复员康复训练工作。二是每月整理、汇总、统计上报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报表。三是填写康复服务记录,登记新发现的残疾人资料。
(二)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月报制度,逐级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残疾人康复需求月报制度,即将康复需求表格发放到村委会、村卫生站、乡镇卫生院外科和妇产科等有关科室,有关科室每月将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登记上报到乡镇社区康复指导站。社区康复指导站每月将残疾人需求情况进行汇总、分类、整理报告给乡镇残联理事长(站长)。乡镇残联对能完成的康复训练,由乡镇残联干部、村干部、康复员等开展康复服务工作;对不能完成的康复训练,经材料整理上报县残联,由县残联组织开展康复服务工作;对还没有条件完成的康复服务工作,上报市残联,由市残联开展康复服务工作。这样,全市形成一条逐级上报康复需求和开展康复服务的工作链,使社区康复服务需求清楚,工作内容明确,各级残联的康复服务工作有的放矢。乡镇康复指导站的劳务费用由市、县两级残联按乡镇辖区残疾人总人数,人均3元补助给乡镇康复指导站。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劳计酬,由康复员直接上门开展康复训练。
社区康复训练是农村社区康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很难完成的一项工作。主要由于乡镇能够提供的康复训练资源缺乏,家属的康复意识淡薄,家长难于抽时间为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因此我们可以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康复员直接上门服务。具体做法是:
首先,挑选康复员。各县(区)、乡镇残联应根据康复训练对象的具体分布情况,以“就近服务”为原则挑选康复员。康复员必须与乡镇残联签订好聘用合同,确定好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应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康复员实际负责康复人数的多少来确定。
其次,培训康复员。康复员应在市级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中心(或卫生、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康复训练技术培训。培训机构对康复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康复员上岗证》和《初级康复员结业证书》。
第三,进行康复对象的首次评估,制定训练计划。康复对象应到市级(有条件的可在县级)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进行首次评估,建立训练档案,制定训练计划。训练计划一式两份,一份由康复员保管,作为训练方案,一份交社区康复指导站指导员,作为检查训练效果之用。
第四,进行家庭康复训练。康复员应根据训练计划上门进行一对一的康复训练。每次训练必须一个小时以上,同时做到家长同训。训练结束,康复员应填写《康复训练卡》和《康复日记》,陪训的家长(属)在卡上签名确认。
第五,检查评估,发放劳务费。每月月底,康复员必须将康复对象和《康复训练卡》、《康复日记》带到社区康复指导站进行检查、评估。指导站检查评估后,签名确认。镇残联根据康复指导站的签署意见,按合同规定的劳务费和实际工作时间发给劳务报酬。
【关键词】脑卒中;语言功能;恢复指导
语言障碍是脑卒中后患者的常见后遗症[1]。现针对笔者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之间参与的78例脑卒中患者语言功能恢复指导工作进行回顾性分析,探讨脑卒中患者最佳语言功能恢复训练指导的方法。
1资料与方法
1.1分组方法78例脑卒中患者中男性51例,女性27例,平均年龄为(57.2±19.5)岁。所有患者均为首次发病,急性期后即开始进行语言功能恢复训练。将所有患者随机等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每组各39例。对照组:进行脑卒中恢复基础治疗与护理;治疗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同时进行语言功能恢复训练与指导。
1.2选择标准所有病例均符合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制定的诊断标准[2]。所有患者均伴有不同程度的语言障碍,意识清醒,无精神疾病。2语言功能恢复指导
对于脑卒中后出现语言障碍的患者进行康复训练指导时,一定要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从简单的单音、单字训练到短语、语句以及对话训练。
2.1发音训练脑卒中患者出现语言障碍一般是由于面部与发生相关的肌肉运动功能完全或部分性丧失。对于此类患者的训练主要从恢复面部患者肌肉功能入手。首先可由康复人员发出一个音节要求患者模仿,前期要求患者自主发出声音,一个音节持续3至5s,对于发声的准确性不要过分追究,而是着重对患者的发声方式进行指导。下颌训练:要求患者在发声过程中将下颌抬高,尽量张大嘴巴,保持下颌的最大活动范围;唇舌训练:要求患者模仿康复人员嘴部动作,先使双唇尽量撅起保持3至5s,再尽量收拢,对健康唇侧与患侧分别进行上述训练,同时训练双唇用力闭合,每次训练重复5次左右;对于舌头的训练,主要要求患者用力伸出舌头、抬高舌头以及回卷均至最大范围,舌尖尽量伸出,做上下左右运动,每次训练重复5次。
2.2听力理解训练脑卒中患者语言功能不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脑卒中导致大脑语言控制区病变而引起语言交流障碍。听力理解也是脑卒中患者语言功能恢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患者听力理解功能恢复要通过反复的、易记忆的语言刺激入手。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前期康复治疗师根据图片或是具体的实物说出物品名称(尽量简单),要求患者复述,然后由康复治疗师说出物品名称要求患者选出正确的物品;后期康复治疗师可说出稍微复杂容易混淆的物品名称或是直接说出物品的功用,要求患者选出正确的物品。后期还可以由康复治疗师发出一些简单的指令,要求患者执行,如“请坐下”等。
2.3交流能力训练康复治疗师先说出单音字、数字然后是单词,要求患者复述,反复训练后要求患者一起读。选择的字词应当由简到难,由短到长,利用一些常用的短语,如数字可从1到10,有规律便于患者理解接受。然后同患者进行日常交流,交流的内容从简单的吃饭、睡觉入手,逐渐增大难度。
2.4心理护理脑卒中患者出现语言功能障碍后一般心情低落,容易出现自卑心理,在康复训练中往往想要尽快恢复健康,但恢复过程的缓慢又会给患者带来不小的打击,因此康复人员同时还要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工作。由于患者交流能力弱,康复人员应当多观察,在患者对于语言训练出现抵触情绪时,康复人员一定要耐心向患者说明,在训练过程中,难度一定要逐渐增加。训练过程中患者出现困难时,应当适当延长该阶段的训练时间,同时多鼓励患者,对于患者的进步多夸奖。此外,语言功能的恢复训练需要上述多种训练过程同时进行,可以相互促进。3结果与结论
经过上述语言康复训练后,所有患者的语言功能,包括说话、听力以及与人交流的能力都有明显提高,患者对于自身语言功能的恢复都有了信心,都能够积极配合康复训练。因此尽早进行有效的康复训练能够最大限度地改善患者的语言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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