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产业和乡村治理(精选8篇)
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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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乡村治理;成都市
〔中图分类号〕D6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4)03-0078-0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是农业大国,乡村治理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乡村治理的重要性更加突出。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对新形势下的农村社会管理作出重要部署。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是指在社会转型期,大量农民由农业劳动者转为非农业劳动者,〔1〕也即农民改变自身身份的过程。乡村治理是以促进乡村发展、维护乡村秩序、保持乡村稳定为目的的公共权力的运用,是乡村多元利益主体协同公共管理乡村的过程。〔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加快,农民收入差距拉大,贫富分化加剧,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课题。近年来,成都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对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强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等作了有益探索。本文结合成都农村改革发展实践探索,对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与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了深入思考。
一、成都市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与启示 2007年成都市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成都市适应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大力实施农村“四大基础工程”,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率先在全国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3〕全面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居住地为单元的村级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形成了共创共享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一)主要实践
1、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一是优化乡镇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降低考核办法中乡镇经济指标的权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推进撤乡建镇并村。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城镇规划、人口分布、居住规模、公共服务配套、居民认同感等因素,采取就近合并、单独建立等方式,调整乡镇、行政村(社区)区划,实施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区(市)县、乡镇、村(社区)的关系,提高行政效率。三是推行乡镇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民主管理改革。在首批10个试点乡镇中建立了组织机构,强化公众参与制度、公开公示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推动决策公开,扩大群众的参与面。
2、创新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机制。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村民民主参与实现村庄有效共治问题,促进村民生活改善与基层治理结构完善。一是明确政府、村级自治组织、市场的责任。按照“公益政府承担、福利适度补贴、经营推向市场”的思路,明确政府、村级自治组织和市场主体的供给责任。二是建立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并建立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机制,实现村级公共服务“有钱办事”。三是构建基层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村民广泛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实行民主议决村级公共事务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事宜,达到“民生促进民主,民主保障民生”的良好效果。四是建立城镇“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机制。将农村的这一做法向城镇推广,建立城镇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建立城乡统一的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保障机制。
3、完善新型基层治理机制。一是全面推行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以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公推直选,以党内民主带动基层民主。二是理顺村级各种主体的关系。按照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分离的原则,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组织领导的思路,进一步理顺村(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基层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关系。三是健全村民自治机制。率先在全国建立村组议事会制度,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农村公益性社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基本形成。四是增强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促进村党组织领导方式的转变,整合基层党组织、村级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等多方力量,实现基层治理机制与创新社会管理有机结合,提高村(社区)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二)几点启示
实践证明,在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稳妥推进社会转型、加强社会管理、实现新市民安居乐业的坚强保证。
1、抓好基层党组织工作覆盖和凝聚力覆盖是基础。面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因势而为,主动变革,迅速跟进。要把服务中心大局的力度和效果作为根本标尺,积极围绕区域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载体,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加强党组织建设,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2、强化村级公共管理与有效服务是核心。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要着眼于群众多元化需求,探索建立更加直接、更加贴近群众的联系服务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的各种利益问题,在服务群众中凝聚人心。促进公共资源下沉,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村级建设,实现共驻共建。
3、提升基层党组织民主治理能力是关键。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扩大直接民主有机结合的思路,不断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用民主的方法聚民力、集民智,善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共商共建、共创共享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规范有序的运行制度,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促进群众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当前,农民诉求多元化,生产生活方式变迁,流动人口大量增加,部分地方村级公共服务职能和权责不太清晰,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进入农业领域的城市工商资本与原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关系需要改善,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亟待创新。
二、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特点与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现代化转型与经济体制转轨,随着所有制结构、分配方式和经营模式调整,农村社会阶层多向重组,呈现明显的多元化和复杂化趋势。据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研究,这一时期农村阶层分化为“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民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村管理者阶层”。〔4〕如今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出现一些新特点,呈现新的态势。
(一)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特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后期、城镇化加速期和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阶层分化还不稳定、不成熟,未能定型化,具有如下特点:
1、不完全性。转移后的绝大多数劳动者还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不论流转与否),所从事的非农职业岗位不太稳定。相当部分就地转移的劳动者亦工亦农,与农业劳动、土地都还有一定联系。土地还是大多数农民的“保险箱”,农村劳动力转移还有一个从兼业到专业的过程。
2、不平衡性。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开放程度、非农产业发展状况紧密相连。经济发达地区,农业劳动者阶层所占比例较低;反之则比例较高。
3、自发性。农民选择什么职业或进入哪个阶层由农民自愿决定,并没有制度承认和支持。社会阶层变化是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下发生的,国家并未运用相应社会政策去调节和引导。〔5〕
4、边界不固定。农村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着水平流动、垂直流动和结构流动,农民个体可以在各个阶层之间自由流动,也可以同时进入某几个阶层。由于阶层开放性、流动性大,使得阶层边界模糊不清。
(二)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趋势
在未来较长时期,农业人口会不断由农业领域向非农产业转化,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传统农业劳动者所占比例会下降,新型职业农民会大量涌现。农村社会阶层分化趋向简单化,农村社会结构趋向现代化,〔6〕将呈现如下趋势:
1、农村社会阶层分化规模化、扩大化。一是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尤其是大力发展中小城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其规模、速度、结构、方式、地域等都影响着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二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混合经济发展迅速,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雇工阶层等呈扩大态势。
2、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在两个层面展开。一是在农业内部转移。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这有利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二是农业向二、三产业转移。主要是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农村服务业等的发展,尤其是农业与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等融合发展催生新业态,农村管理人员、农民知识分子数量大量增加。这有利于扩大农民收入来源,繁荣农村经济文化,发展乡村旅游,改善乡村治理。
3、非农阶层定型化。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部分中小企业职工及管理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和一些农民工会彻底转换农村居民身份。同时,在大中城市郊区,由于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一部分非农阶层人员又期望转移成农村居民身份。
三、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对乡村治理的积极作用和影响与挑战 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不同阶层的区别,体现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这种变迁,一方面对乡村治理产生了积极影响,另一方面,也给乡村治理提出了许多新课题。
(一)积极作用
1、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使农民有多样的职业选择,进而使收入来源多元化,客观上加快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7〕对提高农民整体收入水平,改善农村落后状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生产要素整合,有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农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等,建设幸福美丽新村。
2、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与法治建设。首先,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为民主和法制建设创造了现实条件,分化后的农民各阶层,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成为农村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现实主体。其次,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改变了农村干部的经济和社会运行机制,增强了农村社会活力,促进了农村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8〕使农村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3、促进城乡交流融合与农民的全面现代化。随着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民阶层分化促进了农村社会结构的转型,调动了农民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改变了农民千百年来形成的固化守旧的思维方式,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带回了技术、资金、信息和先进理念,成为农村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实践表明,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是促进农民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动力。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促进了新型农民自身价值的实现。〔9〕
4、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新型城镇化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城镇化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关系着从都市到农户的产销、合作、互动、和谐的新型社会关系。农村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产生大批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工业发展、城镇建设提供了大量劳动力。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逐步破除和城镇内部二元结构矛盾的逐步化解,全体人民将共享现代文明成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影响与挑战
1、农村贫富差距拉大,各阶层利益矛盾凸现。农村人口职业分化,导致了其收入的明显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社会的财富占用率,也体现了农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层次。由于贫富差距拉大,农民负担与社会分层呈现逆向关系,损害了农业劳动者阶层的发展能力,带来了农民各群体之间的断裂,影响了社会公正秩序的建立和政府管理社会的公信力,导致各阶层的矛盾增多。
2、农村社会矛盾加剧,不稳定性因素增加。随着农村各阶层收入差距不断增大,个体相对剥夺感滋生,〔10〕平等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扭曲,导致一部分农民产生社会不公平感和心理不平衡,造成农村社会的不稳定性。同时,也动摇了人们的传统价值观念,导致了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的分化,形成不同的意识群体和阶层,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
3、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滞后,政治思想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受比较利益的驱动,农村青壮年劳动者大量转移,这给农村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农村基层组织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不少地方乡村债务严重,基层工作开展面临许多困难。〔11〕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后农村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受到考验,要在新的条件下重组优化我们党的执政资源,增强阶层分化后的政治优势,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实施分层分类教育,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4、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尚未健全完善,新生代农民职业素养不高。按照党的十提出的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还有一个过程,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体现不够。农村劳动者向非农产业持续转移后,一些地方出现结构性、季节性农业劳动者短缺现象,务农劳动者呈现老龄化、低文化等特征,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问题突出。农村新生代劳动者绝大部分在结束求学后选择“跳农门”、进城务工,“谁来种地”问题突出,务农农民成了国民素质的“低洼地带”。
四、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与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两者良性互动的对策措施思考 (一)协调好农村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健全各阶层利益表达机制
随着农村利益分化日益突出,密切干群关系的关键在于整合各阶层的利益。一是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提高实现农民自身利益的能力。二是着眼农村各阶层的共同利益和特殊利益,构建多层次、宽渠道的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各阶层农民的利益表达途径,支持合法、正当的利益诉求,疏导和化解非制度性表达。争取各阶层农民都能找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渠道,有效管控各阶层的利益冲突,保持农村社会长久稳定。
(二)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要立足提升传统农民、引入新型农民、培育骨干农民,制定认定标准,拓宽培养途径,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可优先选择农村种养大户、优秀业主、村组干部、返乡农民工等具备职业农民潜质且急需从生产型向创业型转变的农民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同时制定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政策,〔12〕促进大学生在农村创新创业。
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为基本方向,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基本目标,加快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经营组织,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对城市工商资本下乡从事种养业的引导和管理,切实做到带动农民增收。
要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尤其是农民合作社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组织运作打牢民主管理的现实基础,通过传播合作思想弘扬诚信友爱的和谐文化,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形式、有效开展乡村治理的新型载体。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社会治理能力
要把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全面发展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基层组织人员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积极吸引先进分子担任乡村领导,规范乡村干部的行为,努力改善干群关系,增强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13〕加强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把干部推向基层,融入群众,在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
(四)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创新基层管理服务
以党内民主带动基层民主,充分调动农村党员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激情,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村民委员会通过群众意见收集会、议题讨论会、议事决策会和述职评议等制度,引导村民对农村的规划、建设、治理和发展等公共事务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和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完善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和谐有序的管理秩序。
(五)深化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的自由流动和全面发展
破除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是促进农民有序向城镇转移、构建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由迁徙权利,努力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不平等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全面建立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的体制机制。一是消除城乡居民附着在户籍上的权利和待遇不平等。从就业、社保、住房保障、社会救助、计划生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主管理权利、义务兵家庭优待等方面入手,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二是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充分保障农民各项权益,农村进城不以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建立起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人员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制度,〔14〕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通过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机制,把农民的身份定位转变为农业从业者的职业定位。
(六)引导城镇化协调发展,切实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
要合理控制大城市规模,注重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的发展,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行“产城一体”模式,增强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收。要大力加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坚持产村相融、产业先行,三产联动、农旅结合。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明晰股权或份额,让农民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财产性收入;要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盘活用好存量资产、资金、资源,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有稳定的收益来源。〔15〕
(七)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
因地制宜地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等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城乡就业和社保制度并轨,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帮困助学、助医和建房三大救助为配套的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以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为主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者离开农村,农村“空巢老人”数量迅速增加,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刻不容缓。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要着力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社会化兴办农村养老机构的路子,加强和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和福利制度。〔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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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10〕〔11〕〔13〕魏惠萍、农村阶层分化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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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张洪伟,金卓、我国农村阶层分化的历史变迁及其特点〔J〕、理论探索,2011,(3)、
[关键词]乡村振兴;高职学生;社会实践
一、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
自高职院校创办以来,每年暑期广大高职学生深入农村,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文化振兴、乡村文明提升、乡村环境保护、乡村医疗服务、乡村扶贫和乡村治理等方面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有效弥补乡村振兴人才短板,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乡村振兴,人才是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而现实的情况是由于乡村发展不充分,工作条件、事业前景和生活环境等不如城市,大量青壮年选择进城,只留下老人、妇女和儿童,有的村庄甚至出现空心村和人才“饥荒”。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是治本之道,却非一日之计,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过程,而乡村振兴工作放不得、等不得,急需各类现代人才。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可以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乡村振兴人才矛盾,弥补人才短板,既可以集中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如技术支持、发展规划和调查研究等;也可以长期结对挂职,解决持久性的问题,如乡风引领、生态建设等。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大学生社会实践具有无可比拟的成本优势,社会实践提供的免费服务能有效解决乡村振兴中引进人才资金短缺的问题。
(二)有助于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创新发展,促进实践活动增质提效
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由于认知高度和现实条件的限制,实践活动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在认知上仅局限于对高职学生社会责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少有从政治高度和战略层面来对待。另一方面,部分高校执行不到位,认为这只是学校团委等部门的活动,社会实践往往停留在口头,流于形式,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设计,长效机制不足。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为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一是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未来发展“七大战略”之一,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有了更高级别的政策保障。二是按照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城乡一体发展,为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了广阔空间。三是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分三步走,为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
(三)有利于强化高职院校与地方合作,实现校地双赢
校地合作是高职院校办学的必然选择,通过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活动,将使二者无缝对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全面融合的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发挥高职院校智力资源优势,通过高职学生社会实践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优美和治理有效。另一方面,通过高职学生的服务活动,深入了解乡村振兴中对人才的真实需求,及时优化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二、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既是乡村自身的全面振兴,又是促进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更是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不可能面面俱到,应主要以下述四方面为重点展开服务。
(一)助推乡村产业兴旺,实现村民生活富裕
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其中乡村产业振兴是关键环节。乡村产业振兴既要做强现代农业这个主导产业,又要结合自身禀赋做出特色产业,更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工具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协助发展乡村产业具有难得的比较优势。1、高职学生利用一技之长,解决农民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现阶段,我国农业主要还是小农生产,短期内不可能实现规模化大面积生产,广大农民的各类生产技术仍然紧缺,急需高技术人员帮扶。例如,农业类专业学生可以在种植业和养殖业上进行一对一帮扶,解决新品种引进、病虫害防治和土地保养等现实问题;旅游类专业学生可以在发展农家乐、农村休闲游等方面为农民提供开发、规划和管理等指导;食品类专业学生可在农产品深加工、绿色有机农产品培育等方面为农民出谋划策。2、高职学生利用技术和人脉优势,解决农村产品销售不畅的问题。目前,有些地方以农民合作社或公司加农户的销售模式初见成效,但大部分农民还是自产自销,而且这恰恰是乡村振兴中最需要帮扶的弱势群体。高职学生不但可以利用互联网等知识帮助农民搭建网上销售平台,扩大销售范围,而且可以联系城乡,实现种植户和消费者的无缝对接,以解决种者卖不出、吃者买不到放心果的问题。一个学生可能解决的销量不大,但高职学生人数多,大家共同努力,便可以为农民打开广阔的市场。3、高职学生利用信息优势,解决农民发展产业的盲目跟风问题。近些年,时常出现什么好卖种什么,什么好赚干什么,一哄而上,等干成了,却发现产品雷同而严重过剩,根本卖不出去。高职学生可以和农民一道全面分析产业特点和本地优势,打造出独具地方特色的个性化产品,尝试一村一品,而不是一味跟风,从而实现产业的良性发展。4、高职学生可以借助高校的人才技术资源和学校教学设施,组织培训现代职业农民。高职学校天生具有地方性特点,本来就和当地有着千丝万缕的合作关系,高职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更能发现农民的真实需要,既可以到农村去培训农民,也可以请农民来学校集中培训,帮助农民真正做到“懂技术、会生产、善经营”。此外,高职学生社会实践在提供免费服务的同时,还可以为乡村产业发展拉来各种社会团体和企业的赞助,为乡村产业发展添砖加瓦。
(二)推进乡村生态宜居,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
2015年1月,在云南考察时提出:“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而由于村民生态意识淡薄、生态制度执行不力,导致当前乡村生产生活中还存在大量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违背的现象。高职学生可充分发挥自己的生态文明理念和掌握的生态环境知识,通过与村民面对面的交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到实处。一是宣传正面典型,通过发放资料和PPT集中展示,向村民介绍环境保护的成功案例,如浙江安吉、磐安、仙居等地如何把绿水青山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二是发挥高职学生设计、规划、园林等专业特长,帮助村民如何在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做好村庄建设整体规划,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村落。三是根据乡村历史或地域特色,挖掘生态资源,帮助引进创业资金,创建生态旅游、生态食品、生态药物等生态产业。四是以身作则,以高职学生自身的文明卫生习惯引领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改变乡村乱扔乱排的脏、乱、差现象。
(三)引领乡风文明,提高乡村精神文明水平
党的报告指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之魂,是让乡风文明、乡村永葆魅力的核心所在。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引领乡风文明,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农村新风尚,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例如,组建文艺小分队,以文艺汇演的形式宣传党的精神,既有效解读了精神,又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二是坚持送教下乡,一方面利用寒暑假集中辅导留守儿童学业;另一方面发动同学捐书,创建乡村爱心书屋,从根本上提高村民的文化素养。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各类移风易俗、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弘扬新风等主题实践活动。四是积极培育村民身边的好榜样,如乡村产业发展领头人、村务管理好干部、环境卫生模范户、德高行正文明户等,用他们的高尚品德和模范行为引领和带动群众。五是身体力行,热情投入到为村民服务的工作中,如访贫问苦、深入基层,不计名利、不计报酬,用自己的辛劳换来村民的快乐,以自己的无私奉献引领乡村文明的发展。
(四)提升乡村管理水平,实现乡村治理有效
乡村振兴战略要以有效的乡村治理为保证。当下,乡村治理面临多重挑战,如乡村群众诉求多元化客观上增加了治理难度,乡村人才流失导致村干部选拔困难,外来负面信息冲击和弱化乡村德治基础,少数村“两委”成员腐败影响了村民对组织的信任度等。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可以在诸多方面提升乡村治理的有效性。一是针对当前部分村干部思想观念落后、法制意识淡薄等制约乡村振兴的不利因素,高职学生可以思想理念先进、法制意识较强、思路开阔、整体文化素质高等有利因素来增强村干部不断学习的紧迫感,推动村干部整体素质的提升。二是帮助村组织找准问题、精准发力。例如,协助村“两委”建章立制,规范办事流程,拟订村级发展规划,开展现代行政管理培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等。三是帮助乡村构建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体系,当下很多村“两委”干部都有自己的事业,往往难以时时顾及村务管理。高职学生可以通过牵线搭桥,帮助建立村老年协会、乡贤参事会、百姓议事会等,以弥补村常规管理的不足,形成“大事合力干、事事有人管、是非大家判”的新型乡村治理格局。四是根据专业特长,采取挂职方式来兼任远程电教管理员、村级会务规范辅导员、电子档案管理员等,全面提升村级事务管理效益。
三、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机制
高职院校学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人数多,活动范围广,指导难度大。为保证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开展,必须建立相应的社会实践保障机制。
(一)建立校内、外领导管理机制,保证服务实效
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一般由学校学工部或团委牵头组织,由于学校学工部或团委的地位和影响力,往往造成“上有组织下无实体,上中下脱节”的弊端。为了使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实效,学校应主动联系地方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并获得他们的大力支持,建立校内、外领导管理机制,形成合力,保证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校内组建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思想政治教学部、教务处、团委、学工部、宣传部、财务处、后勤处、二级学院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落实具体的社会实践工作。校外依托地方政府,特别是地方共青团组织,成立校地大学生服务乡村战略社会实践的协调机构,由地方和高职院校共同组建,全面组织协调社会实践各项工作。
(二)建立校地互通机制,实现多方共赢
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应当充分利用高职院校和地方的优势,建立校地互通机制,实现双方互利共赢、校地共同发展。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关心和支持高职学生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实践活动,充分认识到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活动对推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高职学生开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实践活动。例如,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专门成立了“台州乡村振兴研究院”,2018年暑期利用“农信杯”首届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招标村立项的机会,主动与临海市尤溪镇政府沟通联系,开展乡村振兴高职学生社会服务系列考察活动,积极申报大赛项目。在此基础上,学校还要充分利用地方乡村广阔的资源,进一步与当地政府加强沟通合作,建立稳固的高职学生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把高职院校的人才优势充分发挥,以达到社会实践扶技和扶智层层推进,由短期的高职学生志愿者服务向长期合作共商共建共享转化。
(三)建立宣传引导机制,激发高职学生服务热情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高职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是面向经济落后的农村,为了激发高职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必须建立宣传引导机制,营造高职学生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氛围,激发高职学生服务热情。首先,高职院校要通过广播、校园网和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一方面,宣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展示实践活动照片;另一方面,宣传国家、学校关于高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活动的鼓励优惠政策,在全校范围内形成重视和支持高职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氛围。其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利用报纸、网络和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活动给当地社会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并及时高效地报道已取得成效典型乡镇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活动的开展。
加强乡村环境保护,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和食品安全的现实需要。
目前,市乡村环境总体情况较好。全市乡村实现了部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全覆盖,镇被命名为部级环境优美乡镇,市被列为“全国实施乡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市”但是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城市工业污染向乡村转移,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严重,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恶化,乡村环境监管薄弱等等。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把乡村环境保护与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相结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村屯生态环境良好、村民生态道德提高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新乡村,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围绕新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统筹规划,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优先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充分考虑资源、环境、人文状况,基于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乡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开展有效、实用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3、坚持尊重意愿,注重实效。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并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实事求是科学谋划,量力而行,扎实推进,不搞形象工程,让建设成果惠及农民群众。
4、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保护乡村环境的责任。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创新乡村环境管理政策,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环境保护。
(三)总体目标
乡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10%以上。乡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乡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乡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乡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切实解决乡村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乡村饮水安全
以建设“清洁水源”为目标,把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重点抓好乡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根据乡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科学划定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饮用水水源地、引松工程沿线、重要湖库等水环境敏感区,执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测、监管力度,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强分散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及时掌握乡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加强乡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乡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二)加强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
以建设“清洁家园”为目标,通过开展生活污染治理,稳步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提高乡村环境质量。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以规划为龙头,根据环境承载能力,调整和优化乡村产业布局和小城镇建设;推进乡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切实改变“脏、乱、差”状况,促进村容村貌的整体改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废物循环利用,促进太阳能、风能和秸秆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应用,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粪便制沼等链条生产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环保工程建设,提升村屯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
以建设“清洁田园”为目标,综合采取技术、工程等措施,加强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加强对基本农田、污灌区、废弃工矿原址等区域土壤污染监管,严格控制污水灌溉,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坚持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尽量减少投放量。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力度,促进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绿色无公害农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健康畜禽养殖小区建设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污染成为乡村污染的主要来源,大部分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成为水源地、河流富营养化,乡村饮用水源水质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现有养殖场要限期治污改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和禁养区,建设标准化生态牧业小区,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要大力推进健康养殖,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方法,实现科学养殖和清洁生产。
(五)大力推进乡村生活污染治理,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
因地制宜地开展乡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对有毒有害、难降解固体废物,要集中处置,乡村垃圾处理逐步实现“户分类、组集中、村收集、乡运输、市处理”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六)防止城市工业污染转移,严格控制乡村工业污染
加强对乡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乡村地区工业污染。严把乡村环境准入关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向乡村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乡村地区死灰复燃。要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和小城镇建设规划。乡村地区所有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有的加工类项目都要进工业园区;所有工业园区,都必须通过环评;新上工业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要求。
(七)深化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加强乡村自然生态保护
深入实施“乡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继续抓好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建设,提高生态创建水平。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乡村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乡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乡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四、有关要求
(一)正确处理乡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城市环保与乡村环保的关系、主动预防与被动治理的关系,坚持预防和治理并重,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乡村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把乡村环境保护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要经常研究部署乡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乡村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定工作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积极推动环保机构向县以下延伸,各乡(镇)要确定一名领导主管环保工作,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干部负责环保工作。
(二)加强乡村环境保护,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条块协调联动,农民主动参与”原则,把乡村环境保护纳入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强化组织实施,做到规划、任务、目标、资金、责任“五到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发改局、农业局、建设局、卫生局、水利局、国土局、林业局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环保局要加强对乡村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管和指导协调。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要抓紧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市水利局要牵头解决乡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市建设局要加强对乡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的指导。市农业局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关工作。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着力建立健全乡村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乡村环境保护的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乡村的环境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要加强乡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乡村地区立项。加强乡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乡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分片管理的模式,全面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三下乡”活动。环境管理要入乡、进村、户,加强指导监督和服务。建立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组织村民参与乡村环境保护,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工作。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
200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造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旧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造步伐,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1]。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治理民主”,其基本含义如下:
(1)生产发展指通过高产高效、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收入,这是建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
(2)生活宽裕在生产发展基础上,村民收入相应得到提高,城乡差距缩小,村民能充分享受科技进步、生产发展带来的成果;
(3)乡风文明指加强精神文明建造,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然要求和详细体现;
(4)村容整洁表现在建造村镇、改善环境方面,详细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寨绿化等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然要求和详细体现;
(5)治理民主指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造,培养民主治理理念,引导村民主动有序参与乡村建造事业,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造的重要内容、必然要求和详细体现。
二、新农村建造背景下乡村旅游应承担的责任
乡村旅游的发展,既可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也能促进就业,调动村民治理自己事务的积极性,给游客和当地居民创造一个整洁、文明环境,从而全面促进新农村建造。近年来全国各地乡村旅游展的实践业已证实,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是建造社会主义新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手段。“十一五”期间全国旅游业发展指导思想中也明确提:“……建造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造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造对乡村旅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乡村旅游以更多的社会责任。概括起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视角下的乡村旅游具有了新的特点,即:
(1)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乡村旅游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成为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力量。在此基础上,乡村旅游能够而且应该在更程度上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发展新型农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培育区域经济的增长点。
(2)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的新渠道
乡村旅游对于村民增收起到了很大作用,新时期乡村旅游应解决两大问题:一是丰富增收渠道、扩大受益面、促进持续增收的问题,二是在“生活宽裕”的基础上,结合医疗等领域的改革,切实提高村民生活水平。
(3)加强精神文明建造的新形式
乡村旅游需要精神文明的支撑,同时也为精神文明建造提供了契机。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造的新形式,乡村旅游应在提高村民综合素质、推进文化设施建造、传承地方文化遗产、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等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
(4)推进基础设施建造的新载体
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需要完善的交通、给排水、电力、电讯、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造的进程,解决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村民生活质量和农村面貌的基础设施瓶颈问题。
(5)树立民主治理理念的新途径
乡村旅游者的到来为村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供了便捷的路径,高层次的乡村旅游项目的规划、建造与运营对于强化民主意识、树立先进治理理念将做出更大贡献。
三、新农村建造背景下乡村旅游的发展战略
为了实现上述新农村建造赋予的责任,新时期乡村旅游的发展必须紧密结合新农村建造,以发挥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造的互动作用为出发点,选择新的路径。在乡村旅游促进新农村建造这一问题上,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规划脱节、收入外流、目光短浅、产品雷同、生态破坏等等,制约了乡村旅游对新农村建造促进作用的发挥。为此,新时期乡村旅游必须采取下列新战略:协同规划、地方控制、政府引导、社区参与、产品升级、生态保护。
1、协同规划
“旅游发展,规划先行”。新农村建造背景下的乡村旅游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也迫切需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的规划作为指导,主要涉及新农村建造规划和乡村旅游规划。但是,新农村建造规划和乡村旅游规划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规划,编制目的、规划内容、主管单位各不相同。在实践中,新农村建造规划主要涉及民居改造、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及公共设施等,对旅游发展相关内容涉及不多;旅游规划主要负责确定乡村旅游空间布局、主要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客源市场、主题形象、旅游设施、开发措施等,对新农村建造涉及不多。这就造成新农村建造规划和乡村旅游规划缺乏调解、相互脱节,甚至相互冲突,严峻制约着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造互动作用的发挥。
为了克服这一问题,应对新农村建造和乡村旅游进行协同规划,即:新农村规划充分考虑乡村旅游发展的客观需要,将旅游氛围的营造、特色民居的建造、旅游接待服务设施、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利用与保护等列为重要内容,编制旅游服务型新农村规划;乡村旅游规划中将新农村作为有机组成部分,充分考虑村落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完善、治理模式创新、利益分配调解、产业结构调动等关系新农村建造的重大问题,编制新农村型的乡村旅游规划。
2、地方控制在乡村旅游促进新农村建造的实践中,乡村旅游经营方面的“飞地化”现象日益突出,使旅游收益的大部分往往被外来投资者拿走,形成“抽血机制”,大大削弱了乡村旅游对当地经济的贡献和对新农村建造的促进作用。为此,乡村旅游发展中必须实施地方控制战略,即:建造本地产品供给链,保证收益最大程度地保留在本地,确保开发力度在地方环境与社会承载力之内,这是保证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以及旅游推动农村发展最有效的机制[3]。
地方控制主要表现为两大方面:第一,产业链本土化机制,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产业环节的供给本地化,形成大量地方(养鸡、种粮、种菜、工艺品制作、歌舞表演等)专业户,最大程度地利用当地农民,采用当地原料,保证当地居民最大程度收益,也能最大程度地保护与真实展示地方文化景观;第二,经营者共生合作机制,即:建立合理外来户与本地户的合作机制,实现外来经营者与本地经营者共生共存,贵州天龙屯堡“政府+公司+旅行社+农民旅游协会”的合资合作共生模式、北京怀柔北宅“鹅和鸭”农庄与当地民俗旅游户的业务分工共生模式就是其中较为胜利的模式。
3、政府引导
在新农村建造背景下,乡村旅游的快速健康发展涉及到乡村发展的诸多问题,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产业结构的调动、农业科技的推广、社区基础设施的建造、旅游规划的编制、农村农民政策的制定、生态环境的保护、乡村文化传承;等。显然,上述问题的解决,除了村民的努力外,乡域或县域政府的扶持和引导是十分必要的[4]。
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可以有很多形式,如:产业结构的调动,围绕特色农业旅游产业,根据农民意愿,鼓励农民调动种植结构;出台宽松的优惠政策,鼓励乡村旅游发展;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引导乡村旅游产品创新和持续发展;完善治理制度,实施行业治理,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宣传教导,引导村民保护生态环境、传承乡村文化;提供导向性资金和技术指导,完善乡村地区基础设施;等等。
4、社区参与
村民是新农村建造的主体,同时也是乡村旅游发展中的新主体,这是因为,村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吸引物,是乡村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最重要的动力源。在新农村建造和乡村旅游建造中,村民既应是建造者,更应是受益者。新农村建造背景下的乡村旅游发展中应注重发挥村民的积极性,实施社区参与战略,推进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治理民主目标的实现。
如何发挥广大村民在新农村建造中的主体作用和乡村旅游发展的积极性,要害是处理好村民参与和村民受益的关系。为此,必须妥善解决好三个问题,即:参与渠道问题、能力培训问题、利益分配问题。参与渠道是社区参与的前提,在乡村旅游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村民参与旅游服务、旅游治理、环境保护的途径,提供相应就业岗位。能力培训是社区参与的前提,应通过示范讲座、实况模仿、情景分析、专人指导等方法灵活运用“请进来,送出去”等手段,加强文化传统、服务意识服务技能、礼仪礼貌、生态保护、治理能力等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村民的参与能力[5]。利益分配是社区参与的保障,必须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产品升级
乡村旅游产品升级换代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在旅游需求层次不断提高、新农村建造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乡村旅游产品应该不断推进创新,提升档次,优化结构。长期以来,一提到乡村旅游,人们就会想到农家乐,就会想到“吃饭+麻将(或)”,这反映了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其实,农家乐是乡村旅游的基础层次和较低级的表现形式,并没有体现出乡村旅游的真正内涵,并且游客滞留时间短,消费项目单一,对于新农村建造的带动作用十分有限。在乡村旅游发展和新农村建造中,应积极探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专业公司进行合作,寻求智力和技术支持,使乡村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技术含量不断提升,形成乡村旅游产品的创新机制,使乡村旅游经营主体适应旅游者的需求和市场变化趋势,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乡村旅游新产品[6]。这样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还能够延长滞留时间,拓展消费内容,提升消费层次,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对新农村建造的促进作用。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我国未来乡村旅游发展趋向于三种模式,出现三类产品,即:文化观光型产品、文化体验型产品、文化综合型产品。文化观光型产品是指以旅游者从事观赏田园景观、观看相关民俗活动、参观手工艺品制作、农产品展览、农具陈列等为主的观赏类活动;文化体验型产品是游客亲自从事各种农事活动,或深入农民家庭体验乡村生活,或亲自参与手工艺品制作,或参加各类民俗活动;文化综合型产品集上述两类产品于一体,是一种能够适合不同层次旅游需求的乡村旅游产品。在乡村旅游发展和新农村建造中,各地应因地制宜地挖掘资源,寻求特色,打造亮点,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乡村度假旅游、乡村专项旅游等高层次的旅游产品,推进乡村旅游产品升级换代,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造深入发展。
6、生态保护优美、调解的自然环境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村容整洁是新农村的基本特征之一,由此可见,和谐、优美的生态环境是旅游服务型新农村的内在要求。但是,大量游客的到来会对的大气、水、生物、土壤等环境要素造成负面影响,不负责任的旅游行为也会导致大量不可降解的物质进入农村地域。同时,乡村地区一般很少具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和科学的垃圾处理设施,这无疑加剧了生态环境的风险。
为此,在旅游服务型新农村建造过程中,必须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科技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以乡村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景观遗产特色的保护为前提,优化乡村生态环境,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这主要包括: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推广生态治理方法;改变传统能源结构,使用清洁能源(如沼气);合理施用农药和化肥;保护野生动物,慎重引入外来物种;避免引入污染严峻的项目和企业。[7]
四、结束语
广阔的乡村可根据自身发展条件的空间结构、自然环境背景、区位状况等,结合乡村地域特征、客源市场,可选择适于自身发展的乡村旅游类型,走一条以旅兴农的和谐发展之路。解决三农问题、建造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发展乡村旅游的责任和目的,必须保持地方控制、协同规划、社区参与、产品升级、生态保护等战略来实现新农村的建造和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造的若干意见、人民日报,2009-07-23第5版、
[2]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9,12:12-18、
[3]邹统钎、乡村旅游推动新农村建造的经验、机制与政府对策[EB/OL]、/lyyj/ly06、htm、
一、产业兴旺
实现乡村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也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核心。现阶段农村发展落后,资源分布极不均匀,收入低直接导致农民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村里只留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村子自然就演变成空心村;。唯有乡村产业兴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社会问题,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生态宜居
实现乡村生态宜居;,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点,是农村农民的梦想,同时也是每个国人的梦想。生态环境是宜居的根本,只有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才会得到保障。现在许多肺病都是由空气直接引起的,饮用被污染的水资源会影响整个人体内脏器官。因此,乡村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地形地势,可打造城市没有的绿水青山,遍地多彩野花,设施服务的环境,实现人们安居乐业的理想。
三、乡风文明
实现乡村乡风文明;,例如上篇文章中的山东中郝峪村,硬件软件一手抓。但凡村里坚持戒烟的,村委会核实后,会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的奖金;我们都知道这个村的每位村民都参加每年的利润分红,只要有老人向村委会投诉其子女不赡养他们,经村委会核实,会取消其子女的分红机会。因此,村里的每位村民都遵守道德原则,整个村子的乡风都带动起来,成为了乡村文明示范村!
四、治理有效
实现乡村治理有效;,还是以中郝峪村为例,该村实行的是全民入股的政策,利润的80%归村民所有,这是许多乡村发展休闲农业没有完全调动村民积极性的一大法宝。因此,运营负责人在管理与治理上会得心应手,十分顺畅的开展工作。因为每位村民都是在为自己工作,跟自己的收入息息相关。运营人员只要将制度规则设计好,就能将整个村子运营得井井有条。
五、生活富裕
实现乡村生活富裕;,以村民为中心,美丽乡村的建设最终目的是让村民过上稳定美好的日子,判定人们生活是否富裕,村里是否有活力,关键看村民的神态,来到中郝峪村,你会发现,这里的每位村民都喜笑颜开,充满幸福感。此外,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基本上都回村里发展了,空心村一去不复返。
六、乡村振兴战略的灵魂
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2005年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相比,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进一步丰富了内涵、提升了层次。
乡风文明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质上是在推进融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要素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文化是农村几千年发展历史的沉淀,是农村人与物两大载体的外在体现,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灵魂所在。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应转变过去重经济轻生态、轻文化的发展理念,也就是既要护口袋,还要护脑袋;。
乡风文明涵盖丰富的内涵,一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并以此提升文化软实力;二是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保护,特别是关键区域农耕文明、游牧文明、海洋文明的保护,以及民族地区民俗、民风、民居等文化要素的保护;三是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扬光大,特别是传承了几千年的道德伦理,这是不忘初心;的体现;四是新时代意识的培养,广大的农村居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乡村振兴成效的受益主体和价值主体,为此,应提高农村居民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认知水平,培养农村居民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在乡风文明建设过程中,还应注意避免两大误区:一是把过多的现代化元素引入农村;二是把过多的城市元素引入农村。应注重强化农村原生态文化的建设与传承,乡村灵魂;不能走样也不容歪曲。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要求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党的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规划围绕这一总要求,明确了阶段性重点任务。
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方面,部署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同时,通过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在促进乡村生态宜居方面,提出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并确定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在促进乡村乡风文明方面,提出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在促进乡村治理有效方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在促进乡村生活富裕方面,提出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如在改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条件、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以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说,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在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因地制宜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方案,做到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
系统解决乡村振兴人、地、钱;难题
围绕乡村振兴人、地、钱;等要素供给,规划部署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乡村振兴要真刀真枪地干,就离不开真金白银地投。补上乡村建设发展的多年欠账,光靠农村农民自身力量远远不够。;韩长赋说,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必须下决心调整城乡要素配置结构,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落实“三农”工作重要思想、视察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三农”放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民主体地位、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创评标准
创评工作标准分为产业兴旺“星”、生态宜居“星”、乡风文明“星”、治理有效“星”、生活富裕“星”五个方面,创评工作以8个行政村为基础,按照创评标准五个方面进行定性定量评价(评价标准见附表),每达到一个方面标准即为达到一星,全部达到五个方面标准为村。
(一)产业兴旺“星”。富民产业发展美,精细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地方特色农业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农村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全产业链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实现有1-2个符合农业产业导向的特色产业,非贫困村有特色产业园,至少有1个带动力强、利益联结紧的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每户都有致富产业和技能,主导产业对农户增收贡献占比60%以上。
(二)生态宜居“星”。村容村貌整洁美,镇村布局科学、融合发展,乡村文化特色与村庄形象融合,村庄规划科学合理,乡村气色和品味浓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村容风貌整洁有序,农户庭院洁净美观,卫生厕所合理配建,垃圾污水有效处理,面源污染得到治理,文化遗迹合理保护,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实现达标村建设规划、卫生公厕、卫厕改造全覆盖,美丽庭院(洁、齐、绿、美、景、韵“六美”)占比30%以上,垃圾收运设施配备,创建一批景区村庄。
(三)乡风文明“星”。村风民风文明美,民风淳朴、崇尚文明、邻里和睦、尊老爱幼、诚信友善、勤俭节约,村规民约务实管用,文体活动丰富多彩,生产生活方式明显改善,农民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实现“五美”家庭(勤劳致富美、诚信守法美、和谐友爱美、热心奉献美、移风易俗美)占比15%以上,文化活动正常开展、每月至少1次,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四)治理有效“星”。安定团结和谐美,乡村治理机制健全,村务管理民主规范,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村民自治作用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及时解调,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级活动场所达到有文化娱乐广场、有农家书屋、有村史馆、有道德讲堂、有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有文化长廊“六有”要求,推动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全覆盖。有村规民约,达到善治示范村标准,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效结合,无案件、无诉讼、无。
(五)生活富裕“星”。村民生活幸福美,乡村绝对贫困全部消除,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便利,村民生活有保障、活动有场所、学习有阵地、商业有网点、医疗有服务、五保有供养,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加。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产业兴旺”,建设富裕乡村
1、打造乡村特色生态农业品牌。持续开展产业扶贫质量提升“四攻克四围歼”专项行动,围绕苹果、元芪蛋、香菇、酸奶等特色产业,通过硬提升、强带动、深联结、促效益,持续完善产业扶贫体系、强化到户产业培育、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两园”建设成果,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
2、发展乡村文化休闲旅游产业。依托村、村等美丽乡村建设和度假村、剪的整体规划和布局,紧贴“土气、老气、生气、朝气”,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紧紧围绕精品民宿、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模式,进行高端化、精细化、差异化打造,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乡村精品。
3、推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依托镇电子商务站,探索发展以农村电子商务为代表的“四新经济”,积极引进知名电商龙头企业布局农村市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利用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打造的网红人才培训中心、铜城直播间、党建直播间、网红主播间等平台,通过抖音、快手等新型传媒进行直播带货,宣传推介好本地农特产品和美丽乡村。加强从村到乡镇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
4、培育有机对接新型经营主体。加强组织引导与政策支持,着力培育壮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新型经营主体与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利用远程教育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加强从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支持农村青年依托自身已有的产业、项目和平台,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利用当地资源开发创业项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围绕“生态宜居”,建设宜居乡村
1、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四抓四促”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农村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改善环卫设施,建立健全“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行政村垃圾分类投放、集中收集的全域覆盖,新建1-2个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70%。实施“厕所革命”,力争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加强村容村貌管理,集中整治农村环境“14乱”,彻底拆除残垣断壁,坚决消除“视觉贫困”,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整治,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加强病死禽畜处理,提高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河道整治,加强农村河道保洁,清除河道洪水后垃圾,打造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用水安全。
2、开展农村绿化美化活动。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银山”理念,以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和美丽庭院建、公路沿线、乡村主干道沿线、景区等设为重点,抓好村旁、路旁、水旁、农户院落绿化。结合“三清一改”,积极开展村庄环境修复、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加快沿河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绿化,构建绿色“风景线”。
3、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坚持科学统筹、分类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村庄资源,坚持按生态宜居乡村要求,围绕特色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农民住房、公共基础设施等布局,与村庄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做好村庄可持续发展规划,构建农村基础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格局,防止重复建设。严格规划耕地,防止耕地被违规占用和毁坏。
4、引导规范农民建设房屋。进一步加强镇、村二级对农村宅基地建设审批和监管,建立风貌管控制度,按照一户一宅、适度集中的原则,引导村民选用本地民居的建筑方案,做好重点区域户型的选择指导,推进交通干线沿线、景区周边户型的相对统一。对列入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目录的村庄,加强保护和发展。
(三)围绕“乡风文明”,建设文明乡村
1、开展乡村道德建设。持续开展“三晒三比三赛”乡村文明行动,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完善村(社)宣传栏、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推进乡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十佳农民”等学习宣传活动,发动群众挖掘模范,在日常生活中争当好人、争当模范。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农民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文明礼貌、爱护环境等美德,传承农村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和睦相处的优良传统,树立现代价值观。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农村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2、推动乡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创建,以“五新”“四学”的理念,编写“说得清、听得懂、学得快、记得牢、做得到”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讲政策、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杜绝黄赌毒、破除陋习。加强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倡导文明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
3、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定期组织农民文化艺术节、农民运动会或农村文化表演活动,鼓励农民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农民书画家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突出作用,支持乡土文艺团组发展,扶持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古树花木、传统工艺等,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民间文化、乡村特色文化。鼓励城市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定期送文化下乡,做好民间文化艺术节、文艺作品及文化人才、“三区”人才等文化艺术工作和“关爱成长、快乐生活”、“文化惠民、为您服务”文化惠民工程志愿服务活动,努力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围绕“治理有效”,建设和谐乡村
1、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持续开展“三个一”、“民情大走访、矛盾大排查、纠纷大调处”活动,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开展党建引领合作社发展活动,巩固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优化党员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整合资源、健全运行机制,明确各类组织功能定位,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健全村级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四位一体”治理架构,全面落实“三议五会”工作法。加大村级组织运转工作经费投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保障能力。
2、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互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因地制宜创新乡村有效治理机制。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各村便民服务站设立矛盾调解室,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力争实现无案件、无诉讼、无,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乡村治安防控。完善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机制,加强对乡村违规经营的休闲娱乐场所整治,构建城乡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大“平安乡村”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播、宣传车、宣传标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成效和治安防范各类知识,努力增强群众心理防范意识。
(五)围绕“生活富裕”,建设幸福乡村
1、推进精准脱贫致富工程。持续开展“五紧盯五整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战和“过筛子、补漏洞、化矛盾”行动,查漏补缺、固强补弱,确保任务大起底、短板真补齐、问题全清零。强化脱贫产业培育和增收产业提升,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社质量,构建稳定脱贫的产业体系,让贫困户深度融入产业链。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3+1”冲刺清零扫尾和“4+1”专项行动。继续落实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机制,激发扶贫的整体合力。加大财政投入和涉农扶贫资金的整合使用力度,创新融资体制,结合精准扶贫等帮扶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不断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
2、强化创新创业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扶持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认真梳理并广泛向农民宣传,强化督查落实,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制定更加优惠的支持政策,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农业农村补助项目等向农民创业创新倾斜。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农民创业创新项目予以支持。
3、搭建乡村创新创业平台。依托各村现有的农业产业园,支持打造农民创业创新园区,依托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创建农民创业创新见习基地。搭建农民创新创业信息平台,提供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方面的高效便捷的服务。建设农民网上创业平台,支持农民依托平台网络发展电子商务,鼓励龙头企业、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商、信息服务商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为农民创业创新开辟新途径。
四、创评目标及步骤
全镇乡村振兴“星级乡村”创评行动分三个阶段,各村要严格按照《区镇“星级乡村”创评行动重点任务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扎实组织开展创评工作。7月底,全镇8个村村达到4个,村达到3个,村达到1个。
(一)第一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到6月底,、、、、、等6个村达到村标准,和2个村达到村标准。
(二)第二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到7月中旬,和2个村达到村标准,、、、、等5个村达到村标准,村达到村标准。
(三)第三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到7月底,、、、等4个村达到村标准,、、等3个村达到村标准,村达到村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评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督查组人员除抓好督查工作任务外,还要统筹抓好包抓的村及帮扶户的工作,农服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落实创评工作主体责任,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为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牵头单位对创评工作负总责,参与单位负共同责任。各办、中心、行政村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党委书记、镇长是“一线总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各办、中心、行政村要按照创评工作全覆盖要求,制定创建计划,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创评工作任务,切实做到领导落实、力量落实、责任落实,全面实行路线图式管理。要建立“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节点目标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以目标、时限倒逼进度,使各项工作任务可报告、可量化、可核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部按预定计划不折不扣顺利完成。把创评行动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包抓领导要指导包抓村做好创建工作,各村书记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三)严格考核标准。依据“星级乡村”创评任务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对8个行政村进行排名。建立“星级乡村”创评长效机制。同时,督促各村建立完善的后期管护机制,完善公共设施管护制度,落实维修管护资金,确保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做法
通过抓实建强基层党组织、提升乡村资源要素集约化水平、发展形式多样的村民组织、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优化农村社会管理方式,是改变农村发展现状、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已成为强化乡村治理的当务之急。
(一)深化农村产权改革,管好农村资源资产。全区*个涉农街道的*个村居已有*个实行了账目资金“双代管”。2020年正在推行“银农直联”系统及“村务卡”支付模式,逐步减少现金支付,2021年有序开展。下一步重点要放在加快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充分放活经营权上;放在农村产权交易三台共建,加快股权变现上;放在盘活集体空置校舍、办公用房、旧厂房、“四荒”地等闲置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上,以改革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二)提升文明程度,关键是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乡风文明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和软件基础。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培育爱国爱乡、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道德力量。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发扬民间艺术、民俗活动等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促进休闲农业与文化保护传承的良性互动,推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有机融合。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关键在人。重点是要建好村党支部,重中之重是要选好党支部书记。一个好的带头人和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是全村走好乡村振兴之路的力量之源,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乡村治理的关键。要坚持自治为本,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合理合法的村规民约,使之内化为村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要坚持法治为纲,以法律为准绳,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坚持德治为基,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四)典型事例。*街道*村以党建引领促乡村振兴。该村以“党建+合作社”的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由党支部牵头,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成立了专业合作社流转起闲置农田实行统一代管,引入无人机进行农药喷洒,提升了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集合闲散场地租赁经营,并开展粮食深加工,还发展注册了“**”的农产品品牌。该村还盘活空置房舍,设计打造特色乡村旅游路线,发展特色旅游经济。再结合整合特色农产品、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推行“农业+电商+旅游+文化+养生”的模式,积极探索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等,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构建了多样的生态。**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基层法治、村民自治和妇女保护、环境保护工作,打造完善了新形势下的乡村治理体系。2019年荣获了“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治理理念滞后。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还未深入人心,管理理念与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二是治理机制不够完善。表现为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不足,村民自治机制运转不灵,多元参与机制不够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缺位等。三是治理能力还不强。如村党组织凝聚力不强,村委会自治能力、协调能力不适应发展要求,村民主体地位淡化、自治能力和参与能力较低。四是治理方式落后。当前乡村治理中的科技支撑力明显不足,网络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无法实现信息化、网格化全覆盖,基层信息化人才缺乏。
【摘要】乡镇必须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组织转变。官退民进的“乡公所+乡协”模式是实现乡镇转型的现实选择。转型后乡镇不再作为我国基层政府,而是县的派出机构。乡协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是农民利益表达的有效机制。乡镇转型是在“县政——乡派、乡治——村治”框架下进行的。
【关键词】乡镇经济建设型政府公共服务型组织乡公所乡协
乡镇政权是我国政权序列的最基础部分。国家在乡村社会的治理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政权的实际作为。
乡镇政府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农业结构、兴办农村学校、振兴乡镇企业、保证财政税收、促进农村稳定等方面功不可没。然而,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政治的演变,完整功能、队伍庞大的乡镇政府的存在已经是明显的弊大于利,阻碍了农村的进步,进而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和稳定。乡镇必须转型。
一、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组织
1、经济建设型的乡镇。
目前我国乡镇一级政府普遍是经济建设型的。政府直接管理、干涉农民经营自主权,农民种什么、不种什么由政府决定。政府公共服务机构的运行管理色彩较浓,服务色彩较弱。
农民缺乏农村公共服务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农村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对需求的动态反应性不强,因为乡镇政府是在没有准确了解和掌握农民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需求状况下治理乡村的。因行政体制改革滞后,计划体制色彩较浓,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起决定作用的,往往不是农村社区内部的需求,而是来自上级政府部门的收费和达标升级活动。对来自民间方面的供给积极性调动不足。
经济建设型的乡镇政府是收费型政府。乡镇公共财政收入由国家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三部分组成。在实际中,乡镇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自筹资金收入经常相互混淆,自筹资金收入十分混乱。一般地,乡镇自筹资金收入主要来自于乡镇企业的上缴利润、管理费和各种集资、罚没款等,而这些资金的来源和管理又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乡镇收费行为的随意性。乡镇财政的主要来源就落到农民的身上,农民收入在缴费之余所剩无几,不足以维持农民劳动力再生产和农业的简单再生产。
在乡村社会里,县一级政府最关键,收税费的动力在县一级,乡镇的主要工作是收税。为了应付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征税收费,它不得不临时聘请一些工作人员、成立一些收费性机构,依靠这些非国家正式人员、非正式机构征收税费。这些非正式人员、非正式机构因未被列入编制,其工资和费用基本上是从相应的收费项目中列支或按一定比例从上缴税费中提成;同时,乡镇在执行国家的政策(尤其是税费等经济性政策)时,他们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即以自身财政收入增长为目的,有条件地执行国家的政策。
经济建设型乡镇政府是大而全的政府。乡镇政府是一个“五脏俱全”的政权机构,它的结构和权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级政权机关设置的。乡镇政府机构主要分两块,一是政府机关。主要有:乡镇政府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司法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城镇建设所(办公室)、土地管理所(办)、农经站(办)、文教卫生办公室、教委(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统计站等;二是被称为“二政府”的“七站八所”。即粮站、农机站、农技站、农电站、水电站、林业站、兽医站、文化广播站、工商所、派出所、邮电所、交管所、国土所、财税所、计划生育服务所,另加文教办。乡镇站所性质是事业单位,但实际上行使行政职能。站所管理有纵有横,有乡镇管的,有上划的,还有受“上级”对口单位委托执法的。这些部门挂牌后,人员编制严重失控机构庞杂,人员超编,农民负担沉重。
乡镇维持了一种政、经、社全能的体制,并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社会。在农村形成了上自乡镇党委书记下至“七站八所”和村干部(主要是村党支部书记)的“金字塔”型权力结构。
经济建设型乡镇政府是充满矛盾的政府。乡镇一级政府上联“国家”,下接乡村社会。代表“国家”治理乡村社会,也代表基层民意。然而,乡镇政府总是乡村社会治理不济的“替罪羊“,是对村民自治、村主任选举和行使职权横加干涉的罪魁祸首。
乡镇的困境表现为权力小、责任大、能力弱。权力小,乡镇政府缺乏独立的决策和行政权力,乡镇干部的任命主要取决于县级党政,乡镇无决策权力,却要承担行事与亲民的责任;责任大,就是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直接面对农民,担负着传达和落实国家意志,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治理能力弱,就是缺乏完成承担任务的手段和条件,特别是财政能力弱。无行政责任能力,却随意干预属于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村民自治领域的事务。
随着90年代以来现代化的加速度建设,乡镇政府所承办的上级政府的任务愈来愈多,与此同时,设置于乡级的实力性机构,如财政、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愈来愈多地实行垂直式领导,属于县的派出机构,条块分割,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这一体制性变动在进一步加重乡镇政府责任的同时,却进一步缩小了乡镇政府的权限,特别是弱化了乡镇政府的治理能力。乡镇的管理权限是有限的,其主要领导方式是引导和指导,但基层领导习惯的是行政命令式命令,该管的不该管的都要管,盲目决策,强迫命令。
经济建设型乡镇政府是越位、缺位和错位共存的政府。强制性提供公共物品,诱致性公共物品供给少,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农户需求。在县和村夹缝中,越位、缺位、错位并存。地方政府直接介入微观经济活动,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计划安排上,存在强迫农民种植某种作物的现象。政府的运行费用和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成本,最终都需要通过农户这一微观经济主体承担,农户对此表示非常不满意;公共物品供给与需求错位,缺乏规范的公共选择机制,农村公共服务大都是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自上而下决策进行强制性供给的。农户真正需要的服务提供不足,而不需要政府提供的服务却存在供给过剩。这样,本来有限的公共服务经费得不到合理的利用。
经济建设型政府是自利的政府。在现行体制下,决策目标偏向政绩,而不是农民真正的需求。片面追求GDP,搞政绩工程,资源浪费严重,导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
2、公共服务型乡镇的内涵。
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提供私人或者社会不愿意提供,或者没有能力提供的公共产品的组织,公民把自己的部分权力让渡给政府,通过纳税将政府养起来,政府必须帮助公民做一些公民做不了的事情;公共服务型政府视人民为顾客。需不需要服务、需要服务的多少由人民自己说了算,服务的价格由可以讨价还价,服务的质量好坏、服务的效率高低要由人民来评定。如果不解决要不要你服务的问题,那么服务多少、服务方式和服务效益的问题将很难解决;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权力重心和责任重心向下的政府,是尊重人权的政府,是有限政府,是有效政府,是人本政府。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鲜明地提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指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治理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公共权力,即施政者为达到目的所具有的特殊权力;二是相应的政治责任,即施政者为达到施政目的所必须承担的事务和履行的义务;三是一定的治理能力,即达到施政目的所需要的手段和条件。然而,自国家政权下沉到县以下以来,与国家政权体系的其他层级政府比较而言,乡镇政府从来就不是一级完备的政府。撤消乡镇政府,建立乡镇公共服务型组织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公共服务型乡镇要求“官退民进”;要求乡镇干部充分尊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要求农民自己说话,建立农民自己表达意见的机制;要求乡镇的责任重心向下;要求乡镇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要求农民广泛参与农村管理,广泛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
3、乡镇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组织转变的客观要求。
农民满不满意是乡镇转型的基点。在农民看来,乡镇政权组织就是他们通常所指的“国家”,因此,乡镇政权组织的行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关乎国家的权威及其合法性基础的建构。
然而由于乡镇干部与农民缺乏沟通;乡镇官僚主义严重、贪污腐败盛行;一些干部素质低,横行乡里;超生罚款了事;个别地方因向农民强行征税,尤其是处罚不当抓人打人,暴力征税(收费)等恶性事件都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少数地区政府与农民关系紧张,人民群众对基层政府的满意度很低,尤其是乡镇政府。
见下表: 改革乡镇政府,改善干群紧张关系,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是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生动体现。
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乡镇转型的外在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乡级政府面对千家万户的农业个体劳动者,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经济发展如何导向,政府职能如何转变?怎样实现有为行政,政府应有哪些权力?应该承担哪些责任?长期以来未能找到理想模式,并给乡(镇)政府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惑;随着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中国的农村、农业和农民无论主观上是否愿意,客观上却无法避免地被逐步卷入全球竞争的浪潮之中,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广大农民迫切需要政府为他们的生存、发展、致富、奔小康给予引导、服务,把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目前我国乡镇政府没有承担这样的职责。在发达国家,乡镇都是实行自治的,没有强大的乡镇政府。在我国,撤销乡镇政府,替之以县以及县的排除机构直接服务乡村社会,将有利于活跃农村经济,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
解决“三农”问题要求破除乡镇体制性障碍。中央政府一直对“三农”问题非常重视,“三农”问题的实质是乡镇政府的困境问题。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有限政策资源在乡镇不断被吸纳,解决三农问题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体制和制度性障碍。在现有体制下,无法把体制内的人消化掉,无法把权力还给农民,减轻农民负担只是良好的愿望。不可能增加农民的收入,不可能彻底解决“三农”问题。
转贴于 二、“乡公所+农会”模式实现乡镇转型
1、乡镇转型模式比较。
关于乡镇政府的改革,学术界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公权退出乡镇模式。徐勇、胡星斗、邓大才等学者持此种观点。他们认为,乡镇政权改革应该遵循转型期以来中国农村政治发展的基本逻辑,国家的行政权力要逐渐退出农村的政治领域。其政策性主张是撤乡并镇,在确保国家基本行政职能下沉的同时,逐渐实现国家行政权力体制性上移,最终在国家法律权威下建立授权性自治体制,即在村一级实行村民自治,在乡镇一级实行社区自治。撤消乡镇政府,建立“统一、精简、非实权化”的县委县政府乡镇办事处,实行村级自治,放活农民。县委县政府驻乡镇办事处作为党委、政府派出机构,按授权行政,不具有重大决策的实权,只拥有少数的具体办事权。乡公所,其编制、人员、经费由县政府统一掌握,政府要办的事(如应由县级财政支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种转移支持)由县财政统一纳入预算。
邓大才认为改革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撤乡并村,推进乡村自治。要按照“实县虚乡”的设计原则,将乡镇政府改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设立乡公所,其编制、人员、经费由县政府统一掌握,政府要办的事(如应由县级财政支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种转移支持)由县财政统一纳入预算。同时坚决实行乡村自治。
在人民网2004年4月16日海外中文网上刊登的《乡镇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与潘维先生商榷》一文主张乡镇政府该为乡镇管理委员会或乡公所,有农民自治管理,直接向想乡民负责。
二是强化乡镇政权模式。沈延生和吴理财的“乡治”较为典型。主张者认为,应该强化国家对农村社会的主导作用,大力加强乡镇体制建设,在规范乡镇各政权机构相互之间的关系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乡镇干部的素质并努力使其行为制度化,特别是县级政权要简政放权,下放各部门在乡镇的下设机构,以改变目前乡镇体制上条块分割的状况而提高乡镇政府的工作效率。有研究者进一步指出,要强化乡镇体制,还需要将社会体制的下线伸入到村,实行“乡治、村政、社有”,也就是将村级组织的行政功能扩大并制度化,在村一级建立行政化体制。
笔者以为,彻底取消乡镇管理机构是在目前是不现实的。抛开乡镇一级,由(区)县政府直接来管理数百个实行自治的村委会,其治理效能是可以想象的。“乡派”模式可以部分替代原有乡镇的功能,但是,在民间的权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的情况下,这样的改革往往会反覆,乡公所势必成为区县裁减人员的接收站,乡镇早晚会重新膨胀起来。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转型的核心问题是要建立起适合农民表达利益的机制、讨价还价的机制和监督机制,提升民众“抗衡”政府的能力。同样,强化乡镇的模式历史已经证明是不成功的。乡镇体制问题的根源是农村官方权力过剩和民间权力的弱化。
2、乡镇转型的现实路径选择。
公共服务型政府应该是一种有效治理,治理是一种基于民主的现代政府理念,在治理模式中,政府由人民直接授权组成,并代表社会行使职权。乡村民主化治理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乡村社会的全面、持续和协调发展。“乡派”加“乡协”的官退民进模式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1)“乡公所+乡协”模式构想
乡公所是县的派出机构,接受县政府的委派,专事县政府委托的任务。乡镇的财政支出由县政府编制预算,由县财政开支。乡镇不必与政府设立对等对口的机构,人员精简,转变职能。其主要职能一是完成政府任务,二是指导村民自治活动。乡长由县长委任,不设立副职,可根据需要设乡长助理职位。乡属机构均为办事机构,在县政府领导下行使事权。
乡协即乡村自治协调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组织,是农民利益的整合和表达组织,是与政府沟通协商的组织。乡协的主要任务包括:指导所在乡镇各村村民自治,对全镇村民自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组织乡镇和各村农会组织,监督乡公所的工作,反映民意等。
(2)“乡公所+乡协”模式的优势
确保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途径一般有农户自己想办法解决、村集体统一解决、农户合作解决、专业协会解决、基层乡镇政府解决等几种。当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最主要的仍然是依靠农户自行解决,村集体和基层乡镇政府往往是缺位的,专业协会在农村还很不发达。在实行“乡公所+乡协”模式后,农村的公共物品供给将主要依靠村集体以及县政府的专门拨款,农会和各种农业专业协会将得到大的发展。乡村公共物品的提供将逐步过渡到县政府安排,乡公所和乡协统筹,农会、多种民间专业协会和企业多主体负责提供的局面。这样的供给制度合理确定了公共物品的供给安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供给制度是建立在真正民意基础之上,确保了农村公共物品的有效性。
减轻农民负担,放活农民。取消乡镇一级政府后,乡镇原有的机构和干部编制必然大幅度减少。在乡镇一级存在诸多的组织,包括乡公所、乡协、农会、各种农业专业协会以及服务中心,但是,只有为数不多的乡公所干部工资由县财政负责,乡协的所有委员是兼职的。除了合农业税外,杜绝乱集资、乱罚款和乱摊派现象,农民的负担将大幅减轻;另一方面,乡协、农会和大量的农业专业协会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必将充分激发农民利益表达和参与农村管理的热情,增强农民与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
从根本上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我国村民自治、村主任选举和行使职权的阻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乡镇政府;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机构改革,最难落实的也是作为最末端的乡镇政府。实践证明,至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成功的。随着民间力量在农村经济领域主导地位的确立,客观上要求国家将乡村社会的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返还给民间。如果能够一劳永逸地撤消乡镇政府,代之以不具实权的乡公所,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回归乡协、农会,无疑将极大地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从乡镇开始的由下至上的、以民为本的、主权在民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合理起点。
从源头上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根本在于滞后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消耗了经济建设的成果。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启动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公共权力退出乡村社会,让农民自己发声,已经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官退民进将催生众多农民合作组织,国内外经验证明,由农民主导的合作化是乡村建设的法宝。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按照官退民进的思路,转变干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符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农村能否走出困境、农民能否享受现代化的成果以及农业能否实现大发展,将是对党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
(3)模式推行的可行性思考
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可以让渡给民间。农业税和绝大部分农业特产税将取消,乡镇政府的征税职能大部消失,极少数需征税的项目可由县局负责。区县乡村政策的执行完全可以由乡公所承担;“乡公所+乡协”模式是中央政策的合理延续。在中央政府的倡导下,我国各地农村广泛进行了村委会民主选举,奠定了村级自治的一定基础,扩村并镇工作的有序展开,以及2004年中央1号文件又提出“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有关农民合作组织的立法工作”,这些都为乡协、乡村两级农会和各类专业协会的组建准备了条件;“乡公所+乡协”模式有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自主权,符合民意,必将赢得农民的支持;尽管我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但是宪法并没有规定县和乡镇的治理方式。撤消乡镇一级政权,建构公共服务型组织,实现基层的有效治理,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举措。何况宪法如果脱离现实、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要作出必要的符合实际的修改。
(4)模式推行的障碍分析
乡镇债务的消化、乡镇人员分流以及乡公所与乡协关系的界定等都是“乡公所+乡协”模式推行的现实困难。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决定乡镇转型的成败。
三、“乡公所+乡协”模式的具体构建
乡镇的转型是在“县政——乡派、乡治——村治”的整体架构内进行的,乡镇的转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1、大力推行县政。
县是中国行政区划的关键一环,是中国权利架构的基本单位,在社会发展和管理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我国政治所面临的困境也主要在县一级。县既是城市的尾,更是农村的头,乡镇转型后,县级政府成为直接面对乡村社会、功能完备的基层政府。发展“县政民主”不仅是必需的、可行的,而且也最可能具备民主政治应该具备的品质。“县政民主”并不单单是全国民主化过程中的一个发展步骤,更是全国民主化制度框架中的一个主要环节,是未来“民主中国”的政治制度的一个轴心。
县政是指县成为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和具有地方自治特点的行政法人单位。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县拥有更多根据本县实际进行治理的自主权。主要根据规则—遵守而不是命令—服从关系行使权力。即国家明确规定县所拥有的权限,并主要运用法律等方式管辖县政事务,而不是直接的行政干预。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设计和构造县级治理体制,条件成熟时,在县一级实行县人大代表和县长双直接选举。县人大代表职业化,专事议事与监督。县长民选,对本县行政事务全面负责。为了防止地方主义和离心倾向,可以通过垂直式的党组织系统和司法系统的影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县域内的贯彻实施。
将县作为基层政权并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权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践操作困难不大,可利用的现成体制资源也多。如现行法律规定县乡人民代表直接选举,县是独立的财政核算单位,县级决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较强等。
2、乡公所替代原有乡镇政权。
机构设置应该主要着眼于提供必要和必须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乡公所是县的派出机构,只是一个办事机构,在县政府领导下行使事权。撤消乡镇,建立乡公所需要做好以下配套工作:
明确原有乡镇机构的去留及归宿。原由乡镇政府的职能部分上交,如财政所、工商所、税务所、文教办、司法所、派出所、检察室、土地管理所、电力管理所、计生办、畜牧检疫站等;部分取缔,如工业办公室、劳动管理所、交通管理站等;部分由村级自治管理,如水利站、林政管理所、渔政管理所、种子管理所、环保所等。撤消乡镇的人大、政协机构。
做好人员分流工作。乡镇财政供养的1200万人员。非公务人员自行就业,教师由区县教育局管理,公务员将由国家多渠道安置。就乡镇公务员安置而言,一是加强企业。县乡分流人员懂管理知识,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有较好的人际关系,相对于其他就业主体更受企业的欢迎。县乡机关分流干部到企业,会充实企业的管理人才,增加企业的活力,有利于企业效益的提高;二是发展民营经济。县乡干部的文化素质和管理能力在农村区域人群中具有比较优势,他们可以成为农民致富的带头人。由中央、地方各级财政联合,把安置金集中发放,通过提供贴息贷款、信用担保、减免税等金融、财税政策进行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可以发挥示范效应,有助于机关干部转变“官”念,又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三是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得好,也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减轻政府负担,节约财政开支;四是开展多元化培训。公务员的培训既要适应政府管理的要求,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一的党校培训显然不符合要求,应把公务员送到地方大学培训,培养复合型人才。
做好债务清偿工作。目前,乡镇一级净负债2300亿。对于乡镇负债,化解的办法是,由县驻乡镇办事处即县政府负责偿还一部分;由县、乡镇国有、集体企业偿还一部分;由中央、省、市政府偿还一部分。
3、乡协指导乡村农会。
乡协由乡镇的所有民选村长(村主任)组成,各村长都是乡协法定委员。在委员会内部,推举一名村长任农会主任,其余为副主任,任期一般为一年,主任实行轮值制,委员会成员全部是兼职。主要工作是村与村的合作、协调等。乡协反映本镇农民的民意,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搞好村民自治,使村民委员会真正成为群众性自治组织,保障农民权益。
在乡镇和村建立农会组织,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生产收益,改善农民生活,发展农村经济。农会是公益社团法人,而非营利社团法人。农会的功能与作用如下:①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产生产技能,为会员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农会提供综合性服务,不局限于某种专业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并有金融信贷业务。②协调、沟通农民和政府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宣传解释政府的政策计划,并迅速获得农民的支持;向政府反映农民的愿望,供政府决策参考;沟通农民与农民间的意愿,以期减少分歧与误会,增进团结和理解。③为农民提供服务。包括农用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的采购与分配、农产品的共同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农业推广教育、生产指导以有及文化福利事业、会员金融事业、农业保险事业等。
政府可以通过乡协、农会了解农民的意愿,在政府与农民之间形成有序的信息传递渠道,为制定和调整农村发展政策,创造更好的条件。
4、合理界定乡公所和乡协的关系。
乡公所和乡协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决策与执行的关系。乡公所代表区县,执行区县政策,直接对县负责,乡协对乡镇民众负责。他们之间是一种既合作又相互监督,甚至讨价还价的关系。乡公所无权插手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5、完善村民自治。
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村里的公共事务及支出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委员会直接对本村村民负责。
关于村民自治,学术界讨论很多,其中胡星斗提出的建立现代农村政治制度比较具有代表性。现代农村制度包括现代农村政治制度、现代农村经济制度、现代农村社会制度等。现代农村政治制度指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的村民自我管理、直接选举、村务公开、村民监督的农村自治制度。
具体而言,村组的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罢免;村里重大事务由村民直接投票决定,乡镇性公共物品由区县或乡民管理委员会协商基础上提供,其他农村公共物品由村级提供;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鼓励成立农会、各种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中的博弈能力;在村民自治中培养农民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促进中国从管制型社会向自治型社会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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