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科研总结汇报(精选8篇)
时间:2023-07-02
时间:2023-07-02
关键词: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网络数据;平台
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实现了数据资源集中处理及管理和维护的能力。 基于中医药科研事业单位人才发展趋势及要求,笔者致力于采用数据采集平台了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现状,为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发展中长期目标及发展重点、提供政策支撑及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又快又好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客观的量化基础和数据参考。
1、目的
通过平台实现四川省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现状数据实时采集、更新、搜索、分析等。
2、研究方法
2、1主要研究对象
四川省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院本部、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医疗、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
2、2主要研究方法
基于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现状及特点,按照需求分析与概要设计的原则,结合目前省中医药学术带头人评价考核指标评价等基础参考指标,突出中医药特色的指标,采用文献检索、问卷调查、网络调查、专家咨询等手段及SWOT分析法、SPSS统计软件等分析法,对目前四川省中医药科研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现状进行采集分析,确定采集平台数据字典,建立并完善网络数据采集平台。
2、3 数据采集平台建设
2、3、1 系统需求分析
用户通过计算机输入各种数据到网络,可以实现远程维护和管理。块化、接口化的系统功能应具较好扩展性和易维护性。系统视图应操作简单、通俗易懂,方便非计算机专业人员使用。系统需有较高的稳定性、兼容性,保证使用中正常。系统应具较好的安全性用户帐户控制方式,有效限制系统的使用对象。
2、3、2 功能模块需求分析
设计主要功能模块:机构管理、申报和查询管理、个人管理、项目管理、继教管理、系统管理等模块。
2、3、3系统结构设计
(1)技术角度:第一层为系统每一级终端相关的视图模块的集成。各视图模块包含了系统对应角色权限下的功能模块集合,主要功能包括:信息的录入、分类汇总、统计、以及课题项目和继教项目的申报、数据查询检索等基本功能。第二层是系统后台数据交换处理系统,将各个终端上传的数据汇总集中存储,并为系统管理角色提供高级系统操作功能,包括系统维护数据维护等高级操作,并提供高级查询功能等系统管理功能。
(2)管理角度:第一层为主管部门汇总下属各部门人员情况,将汇总信息纳入决策。第二层将各个部门人员纳入组织发展现状评估的基本单位。第三层为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参加各类中医药科研医疗活动提供高效服务。
3、 讨论
四川省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现状网络数据采集平台成功构建实现了科研医疗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实时采集、更新、搜索、分析等,对全省中医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进行数字化采集和差异性分析、对了解我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人员人才结构、发展现状、科研医疗水平提供横向及纵向客观数据参考;也为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及省级科研、人事管理部门决策制定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长期发展目标及发展重点、提供政策支撑及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发展提供客观的量化基础和数据参考。在研发测试过程,遇到了许多新问题。随着项目推进,可让项目管理工作更规范化、合理优化系统视图。另外从减少研发成本和增加系统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在系统架构设计、开发、实施各方面,相关的技术水平都需要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川人发〔2008〕10 号
[2] 孙春玲,徐强等、省属医学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研究[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07,20(5)
[3] 文魁,谭永生、试论我国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5,2
[4]贾晓辉,韩恺,乐嘉锦、基于UML的系统需求分析[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07,(8):72—74
[5] 陈松乔,任胜兵,王国军、现代软件工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1、
动员部署①
突出主官职责,强化顶层设计
突出地方实际,强化产业扶贫
突出薄弱环节,强化基础建设
突出素质提升,强化技术培训
突出找准穷根,强化精准扶贫
2、
动员部署②
常想立身之本,既要有本事,还要守本分
常修为官之德,既要掌好权,还要用好权
常思贪欲之害,既要会干事,还要不出事
常怀律已之心,既要重大节,还要慎小节
3、
动员部署③
“严”字当头,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
“学”字为先,勤奋学习是成事之基
“干”字为重,干事创业是人生追求
“廉”字为荣,清正为官是最高操守
“贤”字为尺,公道用人是重要职责
“实”字为要,取得实效是衡量标准
4、
动员部署④
讲和谐,统筹发展
讲团结,凝聚力量
讲纪律,强化保障
5、
动员部署⑤
科学规划,合理开发
优化结构,重点开发
加工增值,深度开发
强化服务,促进开发
6、
动员部署⑥
抓班子,树标杆
抓队伍,树形象
抓廉政,树新风
抓监管,树权威
7、
动员部署⑦
引路子,倡导向上的目标
出点子,设计合理的途径
压担子,提供良好的机遇
8、
动员部署⑧
塑造花山文化形象,提升城市影响力
营造花山文化氛围,提升城市吸引力
打造花山文化经济,提升城市竞争力
9、
动员部署⑨
以文化创意来融合
以重大项目来引领
以市场主体来支撑
10、
动员部署⑩
以大视野谋划大格局,提升发展理念
以大项目推动大发展,强化产业支撑
以大策划打造大品牌,彰显本市特色
以大文化构建大服务,实现惠及全民
11、
动员部署⑪
高起点谋划
高标准定位
高规格推进
高效率落实
12、
动员部署⑫
以大声势营造大氛围
以大视野谋划大格局
以大品牌推动大发展
以大文化构建大服务
13、
动员部署⑬
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敢于担当的勇气
强化学习意识,提升敢于担当的能力
强化奉献意识,彰显敢于担当的胸怀
强化敬畏意识,夯实敢于担当的底气
14、
动员部署⑭
在重点项目建设上下功夫
在龙头企业培育上见成效
在市场建设管理上求突破
在文化研究应用上有创新
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谋良策
在品牌形象打造上出实招
15、
动员部署⑮
教育要有说服力
制度要有约束力
惩治要有震慑力
16、
动员部署⑯
在扩大容量长久用力
在做大总量长久用力
在提高质量长久用力
17、
动员部署⑰
再理一理、突出重点
再促一促、抓好对接
再抓一抓、加强策划
再推一推、加快进度。
18、
总结汇报①
坚持“原生态”,原色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原遗址”,原样保护遗址文物
坚持“原文化”,原态保护花山文化
坚持“原居民”,原味保护风俗民情
19、
总结汇报②
高处着眼抓认识
实处着力抓重点
小处着手抓关键
33、
总结汇报⑦
抓责任,强化目标任务落实
抓意识,着力提升防治能力
抓预警,强化监测体系建设
抓治理,加大源头防治力度
25、
总结汇报⑧
领导抓,抓领导,确保组织保障到位
抓协调,协调抓,确保工作合力到位
深入抓,抓深入,确保办理质量到位
26、
总结汇报⑨
促进了民生改造
促进了上下联动
促进了依法履职
27、
总结汇报⑩
硬件升级,在环境改善中优服务
择优配置,在素质提升中强队伍
建章立制,在日常管理中促规范
转变作风,在廉洁高效中树形象
28、
总结汇报⑪
党政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
上下联动推进,责任落实到位
不断完善机制,保障落实到位
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创新到位
社会携手同创,氛围营造到位
29、
总结汇报⑫
规定动作出新
新增工作出彩
强压任务出效
30、
总结汇报⑬
一门方言
两种角色
三年时间
在质检总局科技司地理标志处工作的一年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地理标志处的各项日常工作,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努力协助领导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二)协助领导完成2014年地理标志处的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定卷工作,并写入总局《年鉴》。
(三)协助领导做好网络维护工作。每天及时浏览网络留言动态,保证留言能够及时答复和解决。定期关注质量报的相关新闻,协助领导及时整合信息资源,上传有关地理标志的新闻,做到及时更新网页内容,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政府网”对生产者、消费者和各级监管者的信息服务平台作用。
(四)代表总局地理标志处参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信息工作研讨培训班,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编写与报送内容,为今后对知识产权局《每周舆情报》等媒体的信息编写与报送打下了基础。
(五)协助领导做好科技司党务工作。科技司党支部荣获总局2010年“优秀党支部”,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结合《人民日报》的有关内容,每天做好剪报工作,做到及时更新支部学习材料。完成科技司优秀党支部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汇报材料初稿编写工作,在“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中,汇总科技司党支部及个人承诺书,协助领导做好承诺书的展示工作。
二、协助领导完成地理标志的会议工作。
(二)质检总局与法国驻华大使馆共同召开新闻会,通报干邑成为我国首个获得专门保护的外国地理标志产品。期间,配合领导做好新闻会的会务工作,协助领导做好科技司与国际司、新闻办的衔接工作及会议材料的编写和发放。
三、协助领导做好“质检科技大会”的宣传工作。
质检总局“质检科技大会”由科技司承担,地理标志处负责大会的宣传工作。主要承担宣传片的拍摄、大会展板及宣传画册的编纂、制作工作。协助领导做好四大院及各地方省局的材料汇总上报工作。我积极开展工作,先后对系统内四大院66个省局报送的1000多个材料进行了汇总、登记和初选,围绕科技司“十一五”总结和“十二五”规划,完成大会展板及宣传画册的文字初稿和设计初稿。协助领导积极配合展览公司做好设计、制作及布展工作。通过这项工作,加深了我对科技工作及大型展览工作的了解,为我今后能够更好的适应快节奏、高层次的大型活动工作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护理专业;英语作文教学;词汇及句型训练;应用文
现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国护理专业出国就业的人才越来越多,护理专业学生的英语能力已经成为她们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中,作文教学是护理专业英语基础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需要改变传统教学观念,与时俱进。经过笔者十几年教学研究和多次出国调研,发现对于职业学校学生的英语教学,虽然其专业性极强,教学过程中必须严谨,但是护理是服务性行业,英语学习重在语言运用能力,不是学术型、研究型培养模式。学生的英语教学需要走技术型、运用型路线。
一、作文教学应循序渐进,先打好词汇和基本句型的基础
作文教学需要按照一定顺序,有逻辑,有条理地进行。让学生步步为营获得提高,把学习基础打扎实,再进入更高层次地学习。这里的基础包括护理学英语基本词汇,护理学英语构词特点和护理学英语常用基本句型。更高层次学习才是学生独立阅读国外护理学相关文献的学习和护理学论文各部分的要求。[1]护理学基本词汇需要学生通过大量地重复,才能达到熟练运用。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热情将会因为过度地重复而大打折扣。如何保持这些学生的学习热情是一个及其关键的部分,成为当今护理学生教学中几大热议话题之一。护理专业英语单词相比日常英语,专业性强,针对性强,记忆难度相对较大,恪守一般的背诵和默写教学模式很难解决这个问题,从现代学生的新潮流中,笔者发现一个很好的方式,通过播放视频进行教学。播放视频进行教学看起来似乎不那么高效,同样多的单词数,视频教学将会延误大量时间。事实上,播放视频的关键点是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教学的效率是以学生掌握英语单词水平为评价标准的,如果学生的积极性不高,消极对待,那么在英语单词默写,或者英语考试中将无法取得很高的成绩,如此一来,即使单位时间内英语教师的教学内容很多,但学生掌握不了,效率就显得无比低下。当学生一边观看视频,一边进行单词学习,原本枯燥的文字变成活生生的画面,学生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大脑的记忆能力也随着画面的介入而提高到一个全新的层次,于是教师的教学效率得到提高。笔者对自己担任英语教学任务的4个班做了一个英语单词能力的教学反馈测试。其中2个班级按照一般教育方式,课堂讲解,布置抄写作业;另外两个对照班级运用多媒体教学,播放教科书附带cd中的视频内容以及笔者通过研究而确定的国外电视剧“实习医生格雷”、“豪斯医生”等。一周的教学试验后进行一共100个英语单词词组的测验,结果显示传统教学方法教学组的学生综合正确率为72%,视频多媒体教学组的学生正确率为87%。可见通过视频多媒体进行教学大大提高了单词教学效率。
二、重点攻克应用文文体
职业学校护理专业要求培养技术型,运用型护理人才,因而英语作文的教学应该将重点放在应用文上,这类文体包括图表类,书信类等。在未来护理工作中,患者的日常病情记录常采用图表显示变化。例如:体温、血压等。在图表类作文的教学中,要教会学生根据横坐标,纵坐标进行图标内容的表述。常见的比如时间与病情变化类图标作文,要指导学生根据横坐标--时间的推移,对数据点进行描述。可以由初始点的描述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接着一个地将关键信息表达出来,直至终止点。教师在教学中要强调对信息点的多样化和详细化的表述。书信类文章在护士日后的工作生活中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比如求职信,工作报告,与病人的信件交流等等。传统的论述文和这类文体具有很大不同,不符合职业学校护理专业英语教学中培养专业性、应用性人才的要求。在书信类作文的教学中,英语教师的教学重点是文章格式,语言的优美性和句式的复杂程度将不再如论述文那样重要。例如工作报告,其格式应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自我介绍,以及工作报告主题;第二部分为此次报告的详细内容以及此次工作中自己的感受;第三部分为自己的总结、未来要求以及感谢。总之,笔者的教学经验以及调研结果显示,良好的英语基础是由学生可观词汇量以及丰富的句型构成的。循序渐进,通过多媒体视频教学以及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教学是值得推广的教学方式;应用文文体应成为作文教学的主要文体教学。其中,图表类和书信类文体是教学重点,在教学中需要抓住图表类的数据表述和语言多样性和书信的内容格式。这些是护理专业英语教师值得关注的教学内容和方式。
作者:陈青 单位: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2009级、2010级护理硕士研究生共19人,均为女性,年龄23~36岁,平均(26、63±3、83)岁。其中,应届毕业生入学者11人,有工作经历者8人;研一学生10人,研二学生9人;专业学位5人,科学学位14人。
1、2实施方法
围绕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按照课程开发程序,首先进行情景分析,进一步明确学院研究生教育理念、学生需求和定位、师资资源和条件;运用专家咨询法构建《临床护理的理论与实践》的实施方案,确定应用Seminar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完成教学大纲和资料讲义的编写;经过教学设计、集体备课等环节,最终应用和实践。
1、2、1教学目标
本专业课程开设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首次课程则由一二年级共同参与。通过学生讲课、集体讨论和教师指导紧密结合的方式,加深学生对护理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的了解,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启发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培养核心能力。完成此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能够(1)描述和分析临床护理相关主题的主要进展和动态;(2)应用循证实践的方法,获取和评判相关主题的最佳证据;(3)结合临床案例,分析和解决病人的护理问题,提供最佳护理实践。
1、2、2教学内容和安排
结合学生原有知识结构和本专业课程特点进行Seminar主题内容的选择与设计,以各专科共性的护理专题并侧重临床实践案例为原则,确定的主要专题内容包括:护理理论、高级护理实践、循证护理、危重症护理、皮肤护理、患者安全目标与安全管理、静脉治疗、疼痛护理、肠内肠外营养支持、临终关怀和姑息照顾。每一主题3学时,总计30学时;每周一次课(3学时),学生有至少一周时间进行相关资料研习。
1、2、3教学过程
Seminar过程的组织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决定着整个教学过程的最终效果[3]。课前做好充分准备是确保Seminar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建立了QQ群,便于课余交流和资料共享;明确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指导老师作为促进者、组织者角色;学生分组,每2~3人为一组,完成一个主题内容的主讲报告;外请临床护理专家参与部分主题研讨。每一主题内容的研讨中,Seminar教学模式的结构设计为:(1)预先作业:报告小组成员查阅资料、研习主题内容、分工准备多媒体幻灯,交由老师指导和修改,其余学生根据提供的参考书目和资料自学主题相关内容;(2)课堂开场(2~3min):指导老师结合主题内容及其临床特点介绍和引出研讨主题、主讲同学或主讲嘉宾,不作学理评价,以免影响学生的判断;(3)主题报告宣讲(40~50min):报告小组成员分别以幻灯、PPT形式进行主题报告,一般包括该主题的概念及理论发展、临床应用及进展、案例分析或病例分析三部分内容;(4)简要点评(2min):指导老师和同学点评报告人的讲解、幻灯制作、引用文献等;(5)分组研讨与交流(60~70min):指导老师提出3~4个研讨问题,同学分4个小组(每组5人)先进行组内交流研讨,各小组再将汇总意见在课堂集中发言,与其余同学交流。指导老师在此期间参与小组发言、组织课堂集中讨论、剖析研讨问题和内容,引导学生分析、思考和表达;(6)总结、点评:下一次内容布置和安排(3~5min);(7)网上交流:将相关幻灯和资料上传QQ群共享。1、2、4课程考核和成绩测评考核方式为案例研究(casestudy)。重新分组,每组3~4人,各组自选本课程中任一主题,以案例或病例查房形式进行演示,要求围绕临床病例确立问题,应用循证思维和方法,寻找理论依据应用于临床情境以解决问题。从案例选择、问题思考、理论依据、理论应用、概念图和汇报过程六方面进行评分,指导老师和同学参与测评(本组演示时本组同学不评分)。课程的成绩评定:主题报告30%,课堂研讨及参与20%,案例研究50%,总分为其课程成绩。
1、2、5课程评价
自行设计研讨课程的评价反馈表,学生的反馈意见按Linkert5分评分法表达,以1~5分分别表示“强烈反对”、“反对”、“一般”、“同意”、“非常同意”;对研讨学习的自我评价以5分表示“优秀”,4分表示“良好”,3分表示“中等”,2分表示“及格”,1分表示“差”;另设开放性问题收集意见和建议。每次课堂研讨结束,学生填写课程反馈表,指导老师汇总意见后阶段性反馈给学生,并结合开放性问题反馈的结果进行跟进和改进。
2结果
2、1课程成绩
课程考核中学生完成6个案例研究,分别以角色扮演、焦点访谈、循证查房等形式汇报演示,总的案例评分为(87、01±4、54)分。结合主题报告及课堂研讨的评价,课程总成绩评分为(89、81±2、58)分。
2、2课程评价
学生对研讨课程的总体评价反馈是积极的,各条目评分均在4分以上;自我评价学习效果为(3、89±0、12)分,介于中等和良好之间(表1)
3讨论
3、1专业课程
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点在于学生应具有独立思考与分析判断的能力,有沟通表达的技巧以及终身学习的态度。由对象资料分析,学生由于年龄、生源不一,入学时专业水平不齐,很有必要进行系统划一的专业学习,提高其专业认识和能力,为后继研究课题的确立打好专业基础。为此,《临床护理的理论与实践》课程以循证护理为主线,以当前最佳证据为依据,以学生的能力为本(-petence-based),结合临床关注的共性问题和热点,进行内容整合,分若干专题介绍临床护理进展。学生通过教师提供的文献资料目录进行预先自主学习,教师组织学生课堂报告、主题讨论和综述总结,让学生既了解学科前沿、熟悉最新实证、掌握临床动态,也拓展视野,培养分析、思考、评判性思维能力。学生在掌握护理学相关专业知识的同时,能够结合案例研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达到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融合统一。应用实践表明,学生对该课程的评价是积极的,各条目评分均在4分以上;课程成绩显示较好的集中度,取得较为一致的优良水平(89、81±2、58)分,达到了预期教学目的。
3、2Seminar教学模式
我国高等教育模式中占据主流和核心地位的依然是“传授知识—接受知识”的传统模式;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课本为中心的“三中心”教学模式依然主导着今天的大学课堂,包括研究生教学[1]。如何不断地探索和创造生动、活泼、启发式的教学方法,一直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努力方向。Seminar是以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以学术交流互动为特征,以相互启发、相互激励为动力的课堂交流模式。与传统的课堂讲授模式相比:(1)Semi-nar教学具有突出的互动性,其交流方式呈现双向甚至多向的走势,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进入了一个平等的互动空间,可以全方位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研讨中常常为一个论点、一种临床现象而热烈交流,充分运用到脑筋激荡、头脑风暴,促成了发散性思维的现实转换。在学术争鸣中,师生真正体会到了“教学相长”的愉悦,更密切了师生关系;(2)平等的交流讨论,可以触及学生思想深处的一些东西,尤其是研一初学者的专业认识,在价值判断陈述、批评和共享的过程中,自然地完成了对心灵的再塑造过程,从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解析中体会到护理专业的作用,发展专业的内涵建设成为共识,“为学”与“为人”在Seminar过程中得到和谐、自然的统一;(3)Seminar教学还为学生提供了互助、互学的合作平台,相互激励、竞争的学习空间,人人参与,势必形成一种情境压力,促使每组成员积极投入到相关主题的思考中。本次研讨中,研一、研二学生共同参与,分组时新老搭配,研二学生的专业认识和方法对研一学生起到一定的传帮带作用;(4)Seminar教学中教师作为促进者和组织者,研讨中不仅要高度集中注意力,随时关注捕捉到学生的观点言论,而且要有全面而深入的护理专业知识,要能灵活地掌控研讨局面、适时推进,对于指导老师也是一种挑战,主持完一次研讨,老师常有“被掏空”的感觉,然而学生的争论和思考也对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观念提出反诘,激发了教师的自我创造潜能。
3、3不足和改进
现将20*年高校“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以下简称“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语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考试学科范围
1、外语考试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由参加考试的教师任选一种(外语专业的教师任选一种第二外语)。
2、学科综合考试学科(一级学科)共43个: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含文艺学、汉语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含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与高分子化学、应用化学)、地理学、生物学、机械工程、冶金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作物学、植物保护学、畜牧学、林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音乐、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力学。
二、报考人员范围和条件
参加高校“教师进修班”学习并已完成第一阶段规定的全部课程或主要课程学习,要求取得高校“教师进修班”省级结业证书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外语考试:20*年11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学科综合考试:20*年11月5日(星期日)下午2:00?4:30。
2、考试地点:*工业大学。
四、报名工作
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省教育厅委托*工业大学人事处具体实施。
1、报名程序:
(1)应试教师向所在学校师资管理部门(人事处或教务处)提交本人填写的《*省高校“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进修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或进修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教师进修班”学员全部课程或主要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3张两寸近照(照片需贴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
(2)各校师资管理部门(人事处或教务处)负责对应试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省高校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报名汇总表》进行汇总和录盘(按EXCEL格式)。
2、20*年“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一)院领导碰头会
1、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由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院长办公室做好记录。
3、会议主要是传达上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总结前期各方面工作运行情况,分析讨论当前重要工作,安排下期工作计划。
4、重要事项决定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二)院长办公会
1、原则上每半月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由院长主持,院领导及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3、研究决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人事调配、工资分配、干部聘任、人才引进等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填写“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承办部门,一份留院长办公室。
5、院长办公室编发会议纪要,加强会议决定事项督办。
(三)院周会
1、原则上每周一次。
2、由院长,或指定副院长主持,院领导、全院中层干部参加(根据需要扩大到班(组)长)。
3、传达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和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安排布置工作,听取有关科室及部门工作汇报。
4、严格会议考勤,对无故不到会者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处理。
5、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安排和会议记录。
(四)职工大会
1、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2、由院长主持,全院职工(各科留值班人员)参加。
3、会议主要是向职工通报医院工作情况,人事调配、工资分配、职级晋升等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室负责记录。
(五)现场办公会
1、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2、有关院领导、院长办公室、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3、主要听取临床、医技科室及部门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困难。
4、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加强会议事项的督办。
(六)科主任会
1、由院长、业务副院长主持,科室正、副主任参加。
2、安排、布置医疗业务、医院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听取科室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加强会议安排事项的督办。
(七)科务会
1、每周一次。
2、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3、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职责以及本部门、科室对上级和医院下达的工作任务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表扬本科室的好人好事。
(八)护士长例会
1、每周一次。
2、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副护士长参加。
3、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和安排下周护理工作。
(九)晨会
1、由病区负责人或病区护士长主持,当班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2、主要进行交接班工作,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夜间医疗、护理及病房管理工作情况,布置当日工作。
(十)工作会议
1、工作会议每季度一次,总结前一季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季度工作目标任务,研究部署医院改革、医疗质量安全、建设发展等重要事项。
审查通过前一季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报告、本季度主要目标任务、工作要点、财务预算草案、重要事项计划。
2、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
3、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安排,会前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督促落实。目标管理办公室纳入目标管理,加强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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