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精选8篇)

时间:2023-07-07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篇1

__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打造文化强市战略目标,努力创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这条主线,以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为抓手,开创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

一、__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

以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开展为契机,参照规范化建设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1、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实现跨越式突破。2月__日和4月27日先后召开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座谈会和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长座谈会,对县市区文化执法部门完善文化执法机构职责、健全执法组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均已成立了独立的正科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基本实现了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三部门合署办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获市政府批复通过,授权执法模式获省政府批复通过。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体制和机制在全市已基本形成。2、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严格执行文化执法人员准入制度,5月23日,组织全市34名新进入执法人员培训会议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量。5月至6月,市文化执法局组成3个巡查代训组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代训,通过上下联动、交叉执法、以案代训的形式传帮带训,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对文化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制定《目标量化考核办法》、《评先树优奖励办法》等制度规范,建立完善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目标量化管理机制、评先树优激励机制、督促检查落实机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社会媒体对文化执法的督促检查。3、严格培训促技能提升,“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竞赛取得省前三优异成绩。4月至10月,全市文化执法系统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为主线,举办了8期执法人员集体学习和3次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举办了1次由省市专家授课的高水平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专业培训,400余人次的文化执法队员受到系统培训。在全省“大练兵大比武”网上在线统一考试中,获得全省平均成绩第三名。8月30日,举行了全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决赛活动,省文化厅、省文化市场稽查队派员现场观摩比赛。4、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先后历时一个半月时间,深入11个县市区实地调查研究、发放60份调查问卷、召开7次座谈会等调研活动,调查了解、深入分析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当前文化市场改革面临的困境,针对存在的问题与矛盾,进行战略性、前瞻性思考,提出了积极的对策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省文化厅和市委宣传部,为推动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参考和依据。5、积极协调财政支持,推动全市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果。11月,投资近300万元的市级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提升了全市的文化市场监管的感知化、互联化、智能化水平,德州市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水平迈入全省先进行列。6、加大信息报送和网站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效果。规范全市文化执法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创建并编印了16期《文化执法信息》,积极交流执法经验、执法成果,完善信息报送奖励机制。截止11月底,共向各级政府部门、媒体报送信息60多篇。积极创新文化执法宣传模式,将德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网站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分派信息专员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宣传全市文化执法的成果,并利用网站平台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7、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专题活动。强化廉政效能建设监督反馈机制,对各科队日常管理工作、市场执法行为、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控。做好第一书记选派帮扶工作以及网格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开展慰问走访困难家庭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活动。

(二)以日常监管为抓手,创新执法办案模式,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双突破

积极落实年初制定的“一三三六”工作思路,实行全员执法办案,坚持对文化市 场的日常监管巡查狠抓不懈。创新办案模式,优化力量组合,打破科队界限,全局执法人员成立三个执法组,每月有两个执法组外出负责日常巡查、办案,一个组留守处理案件、组织学习,承担其他任务。始终保证一定数量的执法队员处于市场第一线,保持对市场的严密监管。执法检查任务分解到各科、队,由分管局长、科队长和各科队抽调的具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执法检查,每个科队一年(10个月)完成20个案子,实行执法办案48小时电话监督和回访制度,严格遵守依法办案、规范执法各项制度。截止11月底,全年完成办案数量突破60件,并做到零上诉零申诉,实现了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双突破。

(三)以市场专项整治为突破,全力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1、开展“保障两会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自2月下旬至3月底,重点对图书和音像制品市场进行 “拉网式”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音像店、书店50余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00余盘、非法书刊200余册;先后对4家出版物经营业户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与全市30余家图书经营单位、90余家印刷企业签订责任书,做好文化市场领域维稳工作。2、开展演出、娱乐、艺术品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了娱乐市场、印刷市场、网络市场、农村演出市场、卫星接收设施、网络共享设备等6次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使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3、开展网吧市场治理专项行动。5 月起组织开展了全市网吧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对网吧 “净网先锋”安全软件的安装情况进行大检查;对以电脑学校、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信息服务站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进行认真治理;对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进行公示,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坚决取缔。共出动执法人员760人次,检查网吧380家次,查处各类存在违规经营的网吧22家,责令整改7家。4、开展暑期文化市场整治行动和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和网吧、游戏厅和KTV等娱乐经营场所,严查网吧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对中小学周边的电子游戏厅、KTV等娱乐场所实行严加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在这些场所娱乐消费;对学校周边的小商店销售黄色、暴力书刊、侵权盗版教辅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以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1月22日召开了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2013年“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市网络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清源行动、秋风行动等三次专项治理行动。“净网”行动坚持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网下清缴与网上净化相结合,查堵清缴违禁出版物、色情出版物及有害信息、侵权盗版出版物,共检查各类业户300余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5起,收缴非法出版物20__余册。自5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了查堵非法出版活动的“清源”行动,针对运输环节、印刷环节、市场清理、网络监控、综合反制、案件查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七项任务。从5月份起,对全市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工业园区企业、上市公司的办公软件、操作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11月份,组织山东扒鸡股份有限公司、黑陶文化有限公司、国宝金丝贴、剪纸厂等四家版权创意企业参展首届“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

(五)加大文化市场法制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宣传声势

开展了318法制宣传日活动、“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活动、全市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保护正版、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及各类非法出版物、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良好氛围。积极依托两个协会做好法制宣传,召开全市网吧协会年会及业主法规培训会议,对印刷业户进行实地走访摸底,对违规经营纠正督导。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引领文化经营业户文明守法经营,努力营造出人人争做文明、绿色、健康文化传播者和建设者的社会氛围。

二、__年工作规划和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现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规范化的深层次工作: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汇编、制度汇编、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业户台账及档案整理、案卷规范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技术监管与服务规范化等一系列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活动、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县市区交叉执法检查等活动提高县市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基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以适应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廉政效能机关建设,树立风清气正、想事干事、提效提速、大胆创新的机关作风。积极转变思路,争取在由管理向服务文化市场的转型上做好文章。

四是促进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术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市级技术监控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控平台的正常规范运行。按照文化部统一要求,协调县市区财政支持,督促县市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的立项与建设,实现市、县两级互联互通,做到对对县市区文化市场的远程监控和有效管理服务。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篇2

一、我县文化市场发展基本情况

文化市场是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文化市场比较通行的说法是:凡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活动都属于文化市常文化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它具有双重性,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有自己的特性,因为文化市场中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既有一般的商品属性,又兼具意识形态属性。

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它的发展对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和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既涵养了税源,带动了饮食、宾服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又为社会创造和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而且还为人们改善文化生活提供了更多的精神食粮,优化了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年产值上亿元,年创利税3000万元左右。勿庸置疑,文化市场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作用是巨大的,效能是全方位的。

二、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现状

正是因为文化市场具有显著的作用与效能,我们应该大力发展、繁荣文化市场,同时应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促使其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行政执法。那么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如何呢?要了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首先要知晓其基本概念。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正确地说就是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指文化经营户和文化经营活动)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这里需要指明的是,我县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包括县文体局、县公安局、工商象山分局以及其他一些单位,很多,这些单位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职责以及相应法律、法规对文化市场实施行政执法,但笔者调查的仅是文化市场行业主管部门,即县文化体育局。目前,县文化部门在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据的专业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

纵观我县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大致可以从执法机构设置、执法人员配备、执法基础设施条件以及执法效果体现等方面来透视、来洞察:

(一)执法机构设置情况。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我县于1989年3月设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其性质是全民事业全额拨款单位,隶属于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随着法规的进一步健全,管理和执法职能逐步明确,原办公室的具体职能得到调整,到了1997年4月,我县又增设了文化市场稽查队,性质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也同样隶属于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上两执法机构是由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仍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文物市场执法方面,根据工作实际,由县文物管理办公室实施,但由于文物市场本身和文物办工作性能等原因,行政执法工作处于冰封状态,基本没动。此外,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有效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我县还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主任,文体、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有关镇乡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象山县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属协调组织,不属常设机构。

(四)执法效果体现。在建立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后,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克服种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了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和文化市场经营者培训,协调处理内外关系,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维护了经营秩序。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契机,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为重点,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突击检查等形式相结合,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保障了消费者和守法经营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文化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二是创造了文化环境。通过有效实施行政执法工作,不仅对违规违法经营者给予了沉重打击,而且也遏制了非法经营之风,促进了整个市场的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三是提高了社会认同度。通过广泛的法制宣传,社会对文化市场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监督力度逐年加大,同时明显提高了社会对文化行政执法部门的关注度。有作为才有地位,经过十多年的文化行政执法,使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和主管部门在社会上的影响扩大,地位提高,社会各界对文化市场执法管理由过去的不知道逐渐变为普遍认可,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还多次被评为市、县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四是锤炼了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专心搞执法,认真学法律,不仅掌握实体法,而且熟悉程序法,同时规范学习制度,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对一些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并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快速反应能力,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办案能力逐步增强,自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和稽查队成立以来,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无一起引起诉讼程序。五是探索出了有效管理模式。文化市场案件由于专业性强、文化科技含量高、涉及面广影响大等特点,注定其有效管理模式的探索是一个逐步累积的过程。经过这十多年来的摸打滚爬,一个合理有效的管理运行模式已渐渐浮出水面,那就是以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依靠社会~监督,强化经营业主的法制教育和正面引导,通过日常监管、制度建设、教育引导、设立举报电话等手段,内强基础,外创条件,里外结合,多管齐下,相互联动。

三、当前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几个问题

(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经费短缺。主要表现在日常执法办案经费不足和稽查仪器设备配置薄弱等方面。文化市场项目多、范围广、战线长,一年必要的稽查经费(含车辆交通费)就不下30万元,特别是近几年,上级部门对属意识形态的文化市场加强了整治力度,几乎月月有整顿,日日有行动,管理费用明显增加。而文化市场稽查队又是差额拨款单位,工资没有足额保证,还要从仅有的县财政2530万拨款中予以留用补足。事实上,自1999年文化市嘲管理费改税后,文化市场稽查管理经费就开始明显不足,连年得不到保证。另外,随着文化经营项目呈现的高科技趋势,以及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配置办案仪器设备特别是取证设备越来越显重要。至目前,我县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虽有数码摄像机和照相机,但已趋落后,现在需添置一些尖端高新技术产品,如微型摄像机、袖珍录音笔等取证设备,但碍于经费有限,无力购买。

(三)管理相对人及社会的文化法律意识相对淡保这几年,虽然通过四五普法以及管理部门组织开办法制培训班、开展文化市场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管理相对人及全社会的文化法律意识较以往有了大幅提高,但从高标准严要求来看,还是比较薄弱,有些经营户存在着说起来有理,做起来不理的状况,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时有违规经营行为,主要表现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没有得到根除;音像制品店零售出租盗版碟片情况较为严重,流动地摊、街头游商非法经营现象较为普遍,且出售的大多为盗版、淫秽~类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歌舞娱乐场所中仍存在着营利性陪侍活动;印刷企业常有超范围经营情况等。

(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施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开展。作为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应与其他执法部门一样,以其合法的行政科室列编。同时,在执法机构合法化的基础上,相应的对从事执法管理人员在政策上和实际待遇上作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县虽已建立了文市办、稽查队这两个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实施机构,但均属事业性质,且稽查队属差额拨款单位,经费上没有保证,待遇上得不到落实,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得不到完全体现,容易出现感情执法等现象,不利于执法队伍的稳定和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保障体系。具体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做文章:一是要把执法经费落到实处。只有保证了执法办案经费,才能有力地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要把仪器设备配置到位。只有确保了执法办案仪器设备的配置到位,只能有效地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三是要把工作待遇相应提高。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是一线工作者,直面社会上各种矛盾,尤其是为处理举报事件,24小时要随时候命出击,双休日及夜间为强化日常管理查案办案,充满着艰辛但执法人员相应的待遇没有提高,应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四是要把编制性质予以解决。既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就应列为行政编制科室,这不仅是促使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名正言顺地履行行政职权的需要,也是认真解决后顾之忧,增强自尊心,调动积极性,努力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证。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具体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机构网络。形成一个以县文市办、稽查队为主,乡镇街道文化站为辅,各有关管理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纵横交错,多层次、广范围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网络;二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工作网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统一行动、统一检查、统一公布(通报)检查结果的专项整治活动,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真正在社会上有形象,群众中有影响,违法违规者前有权威;三是建立健全和完善信息网络。各地各部门联动,及时交流执法经验和信息,通报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提高执法效果和效率。

(三)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案件备案制度等,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每一个机构和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同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对执法人员进行纪律束缚;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拆举报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还可以通过从各个层面聘请行风监督员,注重执法人员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从而促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开展。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篇3

一、统一市场监管体制运行基本情况

2019年1月,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复的《临沂市机构改革方案》,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组建成立,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也相继完成重新整合组建,统一市场监管体制全面确立,在衔接磨合中实现平稳开局运行。

一是机构改革任务基本按时完成。基层对统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认同度高,对推进部门整合有稳定预期。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组建成立、领导班子到位后,成了改革过渡时期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办公场所集中等工作专线,及时制定有关制度,有序完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办公场所集中、内设机构及人员调整,实现各科室负责人及干部职工的交流融合,确保了改革过渡期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各县区、开发区也完成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整合,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按时完成,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统一市场监管新体制。

二是理念、工作、队伍实现初步融合。根据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六个着力、六个当好”的职责定位,研究制定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工作要点》,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就市场监管工作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专题学习,搭建沟通交流、凝心聚力、提升能力的平台,推动了市场监管理念、工作、队伍融合。在干部职工中树立“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理念,深入开展“改革推进年”“工作落实年”“解放思想年”“队伍建设年”四项行动,干部职工的认同感逐步增强,各项工作初步实现了横向协同、上下联动。

三是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围绕“守底线、促发展”两个重点,加强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统筹推进监管、维权、服务各项工作。自年初开始,在全市开展了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以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农村和校园周边市场等为重点,出动执法人员8万余人次,检查企业5万余家,立案查处市场违法案件342起,其中网络传销等大要案近20起,罚没款总额4000余万元。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制定并认真实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措施。坚持“以创促管”,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强基础、补短板,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是市场监管效能得到初步提升。争取市政府重视,建立了市场监管领域风险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类风险隐患的防范预警、分类处置,有效维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制定出台“双随机”抽查计划和指导规范,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网络交易、网络订餐等新兴领域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针对临沂商城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市场主体资格、商品质量、竞争行为、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市场监管工作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水平得到提升。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配套改革推进较为迟缓。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未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同步实施。原工商、质检、食药监部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系统未进行整合,统一市场监管标志、制服等也尚未完成,改革过渡期长,基层处于等待状态,不利于加快融合,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2018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2号),要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纳入地方机构改革统筹考虑,在省级机构改革方案中作出具体安排,统筹部署实施。但山东省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未涉及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文件提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另行安排,不利于通盘考虑、统筹落实“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规定。目前,个别县级局“三定”方案尚未制定出台,基层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未完成整合,机构改革尚未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市、县明确改革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使用事业编制,与中央逐步清理现有事业性质执法队伍规定不符,行政编制调配到市场监管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甚至划转到其他部门,长期从事行政执法的行政编制人员流失到其他岗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成果受到损失。

(二)市场监管职能“化学融合”不足。市场监管部门机构、职能、人员实现“物理整合”后,能否顺利完成“化学融合”,关系统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成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转职能、转方式、抓作风还有待深化,仍然基本延续原来的模式运行,在监管理念、执法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化学融合”不足,未彻底改变运动式执法的监管模式。执法办案中,相关科室仍分别通过原山东省工商局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和质监、食药监部门纸质材料签批程序进行,执法办案文书编号不统一,各业务条线目前应用的相关信息系统近20个,部门内“信息孤岛”难以消除。目前,山东省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仍设置食品、质量、价监等用户名,分别归集相关信息,食品药品、质量管理方面信用约束机制未有效建立。

(三)职责事项叠加,工作统筹难度大。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承担职责任务繁多,执行的法律法规达300余部,成为“超级部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量工作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参与。临沂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有30项,其中配合其他部门的事项26项,每月需要上报完成情况。县级局面对的各类检查、整治、创城、创卫等任务多,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消费者投诉事项多,大量工作任务压到了市场监管所,兰山区市场监管局金雀山市场监管所、罗庄区市场监管局盛庄市场监管所,每月需要处理消费者投诉100余起。改革中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编制、人员有一定削减,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抽调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多,人、事矛盾较为突出,如何把握轻重缓急,合理摆布工作力量,成为普遍难题。县级局从防范履职风险的角度出发,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方面投入较多监管资源,受人力所限,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等重要工作还没有摆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山东省12315热线电话并入12345政务府服务热线后,增加了转办环节,市场监管部门难以实时掌握投诉举报信息,影响了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溯源监管,市场监管工作面临“治标不治本”、本末倒置的困境。《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废止后,《市场监管所条例》尚未制定出台,市场监管所职能设置缺乏相应依据,有的县级局盲目下压监管责任,汇总上报各类报表、数据、情况汇报占用基层大量精力。

(四)地方政府重视不够,职能重要性层级弱化。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市场监管工作对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表现为潜绩,不如招商引资、城建交通等工作作用直接。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除食品药品安全占有一定分值外,市场监管其他职能没有纳入考核体系,难以形成重视和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鲜明导向和有效引领,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有边缘化倾向。

三、相关建议

(一)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以推进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议市场监管总局争取中央编办重视,对各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和督促,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改革政策规定,防止改革政策在基层落实中发生变形走样,避免在机构改革中削弱市场监管机构、编制、人员。指导基层根据市场监管执法客观需要,科学确定市、区执法队伍设置,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确定为行政编制,保留一定数量行政编制执法人员,现有事业人员只出不进、逐步消化。按照相应审批程序,尽快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市场监管标志、制服,在省级范围内统一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

(二)促进职能“化学融合”。加强统一市场监管体制下的各项具体制度设计,打破市场监管部门质量、信用、消费者保护等工作的条线分割,实现职责综合优化、同类合并归口,充分激发机构职能整合后的“化学反应”。加强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理顺层级职责,发挥系统优势,增强文化认同,凝聚市场监管的整体合力。对干部职工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增强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篇4

一、坚持“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是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

“四个统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的高度概况和科学总结。推进“四化”建设,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是实现“四个统一”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四个统一”体现的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理念、基本目标。“四化”是落实这一基本理念、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基本方法。

坚持“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是工商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把履行监管这一基本职能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协调统一起来。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就要坚持监管与发展的统一。通过加强监管促进科学发展,在促进科学发展中发挥监管的作用,实现监管的价值;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要坚持监管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的统一,在市场监管中统筹兼顾服务、维权、执法工作。在市场监管中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维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执法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和谐监管的有机结合。工商部门要做到“四个统一”,必须注重“四化”建设。这是因为制度、规范、程序和法治建设。带有基础性、长期性、根本性。在此基础上。职能工作才有法可依,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才有章可循,真正做到职权行使规范到位、程序正当。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形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个统一”含有“四化”建设的要求。一是监管与发展统一。要求把握好加强监管的“度”。既不能以强化监管为由,过度干预、过度管制,阻碍发展;又不能以促进发展为由,放弃监管,放任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竞争的无序状态,使市场经济偏离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把握好这个“度”,需要制度、规范、程序、法治来保障,防止乱作为和不作为。促进法定职责的正确履行。二是监管与服务统一,要求把握好工商部门“监管者”与“服务者”的角色。既不能以“管理者”自居,强势监管,不讲服务;也不能只当“服务员”,对市场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忽视监管职责的履行。只有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框架下。把握好“监管者”和“服务者”角色定位。才能做到对法律负责与对经营者、消费者负责的有机统一。三是监管与维权统一,要求把握好履行监管职责的目的。监管是手段,维权是目的。在监管执法中实现对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必须推进维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才能使监管和维权依法、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更好地维护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监管与执法统一,要求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把监管执法统一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来,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检查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执收执罚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监管职权、履行执法职责,达到监管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化”建设是实现“四个统一”的基本途径。“四化”建设是把“四个统一”由理念、目标变为实在的工作模式、工作状态的基本途径。首先。“四化”是确保“四个统一”依法行政、有章可循的有效途径。围绕“四个统一”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执法制度、维权和服务制度、内部管理和保障制度。为“四个统一”的实现奠定制度基础,确保“四个统一”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具体的行为标准和工作要求,使工商监管执法人员能准确地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履行职能。第二,“四化”是确保“四个统一”有效落实、效能最佳的有效途径。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通过加强和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各方面的程序建设,明确各项工作的过程、效力和责任。确保行政程序严格、正当。便于监管执法操作,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发展、保障民权。第三,“四化”是确保“四个统一”符合依法治理方略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法制教育、落实执法责任和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整体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在监管执法中做到“四个统一”,更好地在“四个统一”的落实中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二、“四化”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方向

一般而言,制度化是指群体或组织的社会生活把不固定的方式或规则向被普遍认可的固定化模式转化的过程及其结果。规范化是将零碎的、不完整的程序、方法、要求、结果进行整理或优化,使之成为比较固定的标准、法式。以调控、指导、制约人们的行为,进一步调整社会关系。程序化是将不同的环节或步骤组合成有机统一的系统过程及其结果。程序化可以使行为有序地进行,并使之具有合理性、正义性,使活动更有秩序,达到实体能顺利、完整实施的目的。法治化是指国家和社会基本关系和主要活动经由法律制度确认、规范、调整和保护,实现依法治理。按合理高效的原则运行。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分别回答了“做什么”、“做到什么标准”和“按照什么次序来做”的问题。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构成一个辨证统一的整体。制度化建设是前提、是核心,制度是规范和程序存在的基础;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是关键。规范化体现制度的有章可循和程序的有条不紊,程序化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的有效性。三者的有机结合既解决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又解决了有法能依、有章能循的问题。只有实体性的制度和规范。还不足以保障制度和规范得到公正、有效、严格的实施。只有将制度和规范的实施活动程序化。并在其保证和作用下,制度和规范的目的才能成为现实。规范化、程序化都需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规范化需要程序的约束。程序化也要求坚持正确的方法步骤。使之规范操作。法治化建设是根本。法治化是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升和固化为法律。并按照依法治理的轨道运行的高级形式。

“四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动态过程的结果。其核心是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将各项工作职能及其履行职能的主体、原则、范围、过程等确定下来。变成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并以一系列完整而系统的规范和程序来建立履行职能的秩序。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就是要改变工商职能工作和自身建设粗放型、经验型、随机型管理的现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常态管理、精细管理、科学管理;就是要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程

序的成果以国家或地方性立法的形式巩固下来,严格执行、依法治理。使其更具有稳定性、长效性。不因各项具体工作的决策者、执行者、操作者的改变而改变,不因其主观意志的改变而随意改变。

三、当前推进“四化”建设的着力点

“四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需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四化”又是一个渐进过程,需要循序渐进、长期建设。推进“四化”建设要与当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各类工作规划,夯实“四化”建设的基础。工商部门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具有从国家工商总局到工商所五级分层管理体制。作为工商部门,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基础上,要在常态管理、精细管理、科学管理上下功夫,通过进一步健全工作规则,为高效、优质管理奠定基础。

一是健全、细化各类职能工作的实体规则。即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市场监管和执法、消费者维权服务等各类行政行为规范。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上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9项职能工作制度建设和5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即。以健全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规则为重点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制度、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登记服务制度;以健全市场监管和执法规则为重点的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商标审查制度;以健全维权工作规则为重点的12315行政执法制度、消费维权制度。重点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公平交易执法行为、商品质量监测行为、商标行为和服务发展行为。作为工商部门要突出这些重点。结合实际。健全职能工作规则。

二是健全、细化各类职能工作的程序规则。严格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程序、市场监管程序和行政执法程序(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程序)。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以28号令重新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增加了告知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处理结果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调查取证程序的具体规则。增加了关于案件办理期限的规定,规范了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强化了对行政处罚的监督。要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基层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权限、省以下各级工商局核审案件的类型和范围、需要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的范围、罚没物资处理办法等。

三是把握系统自身建设与管理规律,健全、细化内部管理规则。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过近30年建设发展,内部机构体系比较健全,职能范围一直延伸到基层乡镇。要确保整个系统有序高效运转,必须与时俱进地加强自身管理的“四化”建设,不断健全内部运行规则,包括工商系统人、财、物、事各方面的管理规则;理顺系统上下,特别是机关与基层的职能配置、事权关系;规范决策、执行、督办、保障、评价、奖惩等各方面的运行规则,以确保工商系统协调有序、高效规范运转。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篇5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

1、建立了文化市场监管稽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各稽查队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2、建立了市场监管问责机制。按照岗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履职尽责,共同承担片区网格化管理和市场监管稽查等工作职责,落实日常巡查、市场稽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任务,对因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今年上半年,结合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执法大队议事规则和廉政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举报受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

(二)市场执法监管力度较大

1、增加错时执法和周末巡查、夜查频次。每周市场稽查不少于2次、错时执法(夜查)不少于1次,每月节假日市场稽查和乡镇市场稽查不少于2次。今年以来,共计出动检查40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500余家(次),其中网吧900余次,娱乐场所200余次,新闻出版、广电及宗教等场所360余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40余次。

2、严格落实举报受理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文化市场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实行快速调查核实,并及时做好回复。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58起,办结回复58起,办结率100%,回复满意率97%。

3、强化案件查处工作。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6起,完成罚没任务33、2万元,较上年增长70%。其中,责令整改2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9家,停业整顿18家(含实行顶格处罚11家),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家(世纪先锋),取缔无证经营场所7家。

(三)文化市场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

1、网吧市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今年5月份以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大队全体执法人员自我加压,签订《网吧整治军令状》,并通过网格化管理、技术监管和有奖举报制度等措施对网吧实行严格管理,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网吧违法经营案件31起,对地中海网吧、传奇网吧、新贵族网吧、东升网络会所、创世纪网吧等11家网吧开出“最严罚单”,依法实行顶格处罚,分别给予15000元罚款并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通过以上举措,我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屡禁不止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会同市文明办等部门单位评选出了10家“文明网吧”,组织开心网吧、德玛西亚网吧参加黄石市举办的“电竞比赛”,积极引导网吧市场转型升级。

2、全面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今年8月份以来,制订了《大冶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立案查处、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对全市44家娱乐场所(取得合法经营资格12家,无证经营32家)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娱乐场所19家,督促整改31家,规范办证3家,对点歌曲库含有违禁曲目的红馆KTV、蓝调KTV、星月神话KTV等3家娱乐场所给予行政处罚,对不具备设立法定条件的蓝天游戏、卡拉大冒险、普化巷游戏机室、世纪舞厅、铜都舞厅、午夜阳光舞厅等6家依法取缔,同时函告消防、安监、工商等部门单位。12月份,争取市政府办组织召开了全市娱乐场所整治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联合执法行动。

3、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黄石市局和市“扫黄打非”办统一安排部署,7月上旬,组织召开了全市印刷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织业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印刷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守法经营理念,并督促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下半年,执法大队分两组对全市印刷企业进行了两轮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各单位落实印刷业“五项制度”进行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未经许可,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的炎黄谱业、鸿昌印刷中心等3家印刷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4、“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成效较好。积极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建设工作,会同黄石市“扫黄打非”办在大冶刘仁八镇成功举办了全市“扫黄打非”进基层业务培训会。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成员单位开展“清源”“净网”“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4次,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图书、印刷、快递、音像制品等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大了宗教非法出版物的查处打击力度,会同民宗局开展宗教场所陈列摆放非法宗教出版物专项检查3次,对大冶市佛教居士修学堂陈列摆放违法宗教出版物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一年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0余家次,收缴宗教类非法出版物3000余册、宗教类非法音像制品1000余张、盗版非法音像制品150余张、淫秽影碟70余张、户户通地面卫星接收设施7台,立案查处7家新闻出版案件。

(四)全力保障文化市场平稳安全。

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先后制订了《大冶市商业综合体内文化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化市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岁末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预案》等专项安全检查方案,特别是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市场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摸排,督促业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年共组织文化市场安全隐患排查75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0多起,组织经营业主进行消防安全集中培训3场次。

2、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经常性组织对康力体育游泳馆、碧桂园水力方游泳馆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4家室内游泳场所均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海雅地产未经审批擅自开放泳池及时进行了制止,对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泳池)的宏维人家物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

3、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按照市扫黑除恶办要求,在全市文化市场领域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共签订扫黑除恶守法经营承诺书、发放问卷调查表各160余份,发放宣传牌200余块、宣传手册2000余份,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条。

二、工作亮点

(一)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市场监管全覆盖。建立了文化市场网格化片区管理机制,将全市文化市场分成4个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人,具体负责对所属片区网吧、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和新闻出版、广电、高危体育等市场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市场监管无遗漏、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经营户守法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市场巡查执法时,加强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根据市场检查实际情况,组织业主进行集中培训。自今年5月份以来,先后组织了全市娱乐场所、网吧和印刷业业主进行相关条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违法经营的处罚细则,切实增强了经营户知法守法意识。

(三)强化案件查办,凸显警示惩诫效果。对严重违法经营行为,顶住各方压力,克服困难调查取证,依法实行从重处罚,并对典型案件实行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已对11家经常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实行顶格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惩诫警示效果明显,较好地遏制了我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势头。

(四)加强队伍建设,业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结合市场执法监管实际,在大队开展全员学习计划,鼓励支持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机构组织的各类“以案施训”和执法交流活动,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大队工作人员集体荣誉感明显增强,工作热情普遍高涨,执法办案能力也明显提高,办案领域从往年的单一网吧市场拓展到歌舞娱乐、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市场;执法案卷文书质量也较大幅度提升,受到了黄石支队和市法制办的好评,由我队选送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卷被评为一类行政处罚案卷。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今年以来,我市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线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果离市场执法监管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小队伍大市场的问题。目前大队实有工作人员11人,一线执法人员仅7人,执法人员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特别是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有时无法顾及。

二是存在执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大队仅一台执法用车,无法保障市场稽查需要,办公用房也紧缺,待国资部门调剂落实。

三是存在执法人员年龄老化的问题。大队平均年龄47岁以上,大多在文化市场工作年限较长,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有部分同志因年龄较大不能适应新时期文化新业态和网络文化执法、移动执法的要求。

四、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全力保障市场领域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健康繁荣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一)深入推进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整体部署,适时启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工作职责,增加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保障。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提高“文网卫士”监管软件和全国文化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利用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持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新增文化经营场所市场排查,进一步规范完善登记台账。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网吧、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新闻出版、广电等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进一步拓展文化市场执法办案领域。加强传统文化市场的执法检查与监管,进一步规范网吧、KTV、印刷企业、书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市场的经营行为。加强网络文化执法,力争在网络游戏案件办理上有所突破。加强广播电视和影院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和电影市场。

(四)全力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指导与统筹协调,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清源、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会同宗教部门继续开展宗教场出版物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暑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网吧、书店、音像制品等市场专项检查。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篇6

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是规范执法的前提和基础,依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做到职权清晰、责任到人,促进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完善业务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二是完善执法状况考评制度。三是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完善协调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协作联动和交流互通,是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建立完善文化市场管理许可与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在文化执法中的协调协作制度,对日常工作情况、重大案件情况、市场最新动态等情况进行通报,加强交流、沟通和互相告知,从而形成执法一盘棋,增强执法合力。

二、建立文化市场监控和指挥系统

文化综合执法特别是网吧、网络管理科技含量高,要对网吧、网络实行有效监管,必须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从目前的人对人、面对面的传统监管模式,转变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管模式,升级建设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技术监控平台,或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探索推进与公安网络监控平台资源共享,建立起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监控和指挥系统,推动执法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实现技术监管与人工监管的有效结合,弥补执法人员不足的现状,避免执法人员的交差检查和重复检查,解决文化市场管理方式和手段较为落后的局面,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增强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是规范执法的有效途径。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总额配备执法人员,对于缺编人员尽快补充并按规定考试录用,确保建设一支力量充足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在全市统一实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准入制度,新录用人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大引进网络、法律等专业人才力度,充实一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根据文化综合执法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坚持以教育培训为基础,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采取举办法规培训班、专家讲座、教学执法、案例研讨、知识竞赛、案卷讲评、交流和观摩、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下大力气抓好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力争造就一批专家型、复合型、创新型执法骨干。三是深入开展网上执法办案。深化文化执法办公系统和监察系统的应用管理工作,切实将受理、调查、审核、处罚等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操作,杜绝网外循环,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四是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执法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

四、加强文化综合执法保障体系建设,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篇7

一、“四个统一”与“四化”建设为新时期的市场监管确定了新理念

(一)“四个统一”与“四化”建设是新时期市场监管的新理念

任何一种政府职能的发挥必须有一定的执政理念做支撑,而执政理念反映了政府发挥职能的政策取向和思想基础,决定着政府的执政思路和工作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部门,也有自己的监管理念,无论是早些年提出的“三度理论”,还是其后提出的“动态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等,均是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理念。而今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积极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面临的新形势。在形势和任务发生新变化。适时更新监管理念无疑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着眼于服务改革大局和提高监管效能,适时提出了要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和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及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思想。应该说“四个统一”与“四化”建设思想的提出,正体现了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规律,既是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行使市场监管职能的必然要求。

从内涵角度看,“四个统一”把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与促进发展、服务大局、消费和经营维权、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是第一要义,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作为承担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作为监管的落脚点和中心任务,是必然的,也是顺理成章的,同时也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发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四个统一”和“四化”建设思想的提出,体现了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置于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进行思考和准确定位的战略选择,必将对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四个统一”与“四化”建设是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二位一体的必然选择

要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必须探索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事实上,近些年来,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理顺管理体制、构建监管机制、加强制度和法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并在这些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正如周伯华局长所说的“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干部队伍,不仅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着眼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构建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而言,“四个统一”和“四化”建设二位一体是必然的选择。在二者的关系中,“四个统一”是指导思想,是基本理念和基本目标,而“四化”建设是实施保证。是实现目标的基本途径和基本方法,两者相互联系,互为作用。不可或缺,共同构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两大基本要素和基本内容。

在“四个统一”中,监管是中心点,发展是落脚点,服务是出发点,维权是关节点,执法是着力点,这种审视与定位,既凸显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能,即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和本质定义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同时又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新的内涵。如果没有“四个统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也就没有了方向和目标。与此同时,无论是市场监管还是行政执法职能,其发挥必须有相应的制度、法律法规作支撑和保证。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的“四化”建设正很好地提供了这种支撑和保证的平台。制度化就是构建固定的监管模式,把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被人们普遍认可的规则形式明确下来;规范化就是规范监管行为,杜绝任意行政:程序化就是明确监管和执法的步骤、顺序和环节。杜绝任意行政及责任不清;法治化就是一方面健全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显然,这“四化”建设的内容都是保证“四个统一”实现的关键环节,因此,在做到“四个统一”的同时,必须推进“四化”建设,两者不可或缺。

二、构塑市场监管职能新取向的战略构想

“四个统一”作为新时期市场监管的指导思想,从宏观上说不仅在市场监管理论建设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微观上对于指导市场监管实践同样具有方法论方面的意义。既然市场监管理念已经发生转变,那么按照新的理念重构市场监管职能取向无疑就是题中应有之义。在市场监管职能伴随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规制市场主体行为、构建规范市场运行秩序等方面作用日益重化的大背景下,重新构塑监管取向,对于保证市场监管职能发挥的正确方向、找准着力点、强化效能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市场监管职能的新取向至少应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要进一步凸显市场监管的服务性

政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体制因素,人们已对政府在市场经济高效、有序运行中的作用达成共识。但是,在市场经济已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已不再认为政府是权力导向型的无限政府,而是一种服务型的有限政府,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能由市场机制调节和配置的就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作用发挥,而在市场不能或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的领域即“市场失灵”和“市场低效”领域则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当今各主要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政府的管理体制是一种公共管理体制,在政府管理体制及职能的调整和改革中,大都以“新公共管理主义(new publicmanagement)”为理论基础,其基本的改革理念是建设“三E”加“三C”的政府,即“经济、效率、效能”和“竞争力、顾客导向、灵活性或变革力”。应该说这种政府理论和政府管理理念在当今政府管理实践中占据了主流地位,可以认为是一种国际惯例。建设服务型政府也已经

成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明确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党的十七大也明确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应该说,着眼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背景提出的“四个统一”正符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因此。无论是着眼于进一步做到“四个统一”。还是建设服务政府这个大的改革目标,都要求市场监管职能的发挥进一步凸显服务性,以通过市场监管职能的发挥,通过创造优良的市场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不是为监管而监管,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市场监管中凸显服务性,也就等于践行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服务政府的职能。因此凸显市场监管的服务性,必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握好监管者与服务者的角色,既不能以管理者自居,只讲监管不讲服务,也不能只当服务者,而放弃监管或忽视监管职责的履行,要做到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事实上。在凸显市场监管的服务性方面,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提出并打造“服务型工商”等。现在凸显服务性已经成为新时期市场监管职能发挥的一种必然要求,应该进一步系统地研究如何更好地打造服务型监管。

(二)要大力提高市场监管的和谐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重要目标,和谐社会理论也是我们党的一重大理论创新。而按照和谐社会理论着力提高市场监管的和谐性,无疑也是进一步做到“四个统一”的必然选择。按照和谐社会理论。和谐社会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也包括以人为本的经济和谐、政治和谐和文化和谐。显然。市场监管的和谐属于经济和谐范畴。

提高市场监管的和谐性,主要是提高市场监管主体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和谐,不断化解监管中的不和谐因素建立一种融洽、和谐的监管关系,从而取得理想的监管效果,在和谐监管中。一方面作为被监管者,能够做到自觉接受监管,并切实按监管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作为监管主体要运用和谐理念指导监管行为。增强人本意识。做到文明监管、人文监管。给予监管对象以更多的人文关怀,构建和谐监管关系,从而促使被监管者主动接受监管、服从监管及配合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的和谐性,不仅对于进一步做到“四个统一”是必需的。同时它也符合经济学中的激励相容原理。根据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哈维茨(Harwicz)的观点。所谓激励相容,是指在市场经济中。每个理性“经济人”都会有追求自身利益的一面,其行为会按自身利益的规则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种制度安排,使“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恰好与集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则这种制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按照这一理论。如果一种监管能够做到激励相容,使监管关系中的监管主体与被监管者利益一致,则大大有助于提高监管效果,因而提高市场监管的和谐性,则正符合构建激励相容的市场监管格局的要求。因此,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着眼于进一步做到“四个统一”,都必须大力提高市场监管的和谐性。

(三)要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在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统一中,监管无疑是核心或者基础,这主要因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放弃监管或监管缺位无疑等于没有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更重要的是,如果放弃监管或监管缺位,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市场环境恶化,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生产者和消费者维权及行政执法也就都无从谈起。因此,在做到“四个统一”和推进“四化”建设中,必须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也就是提高市场监管的水平和合意性,做到监管内容适当、监管方式方法合理,以达到预期的监管目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是决定监管效率与效能的关键因素,如果有效性差,即使实施了再多的监管或会出再多的监管成本,也不会取得预期的监管效果。影响市场监管有效性的因素很多,但一般地说主要包括监管者素质和能力、监管方法及方式、监管职能到位程度及是否存在缺位、是否存在监管失灵、市场监管部门对被监管对象信息的掌握程度等。近些年来工商部门在加强队伍建设、改革市场监管模式、改革和完善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推进职能到位等方面,无疑都有助于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方向和措施都是正确和有效的,应该继续推进和加强。而根据管制经济学的有关理论,要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除上述措施外。还应重点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改善信息约束下的市场监管,在现实中,监管部门与被监管对象常常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监管部门不完全了解被监管者的信息,即存在信息约束。政府监管理论近些年来最主要的发展就是在监管过程中考虑到信息约束。提出了激励性监管理论。在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中,也应该借鉴这一激励性监管理论,在监管中对被监管者实施以表彰、政策优惠等为主要内容的正向激励和以处罚、曝光等为内容的负向激励,并最终与被监管者达到激励相容。可以说。实施激励性监管也是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二是治理监管失灵,监管失灵指“政府作用的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的社会公共目标或损害了市场组织的效率或带来自身的高成本、低效率”。其诱因包括“政府的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政府被某些企业或利益集团所俘虏、政府官员的、等”。监管失灵是制约监管有效性提高的重要因素。在我国市场监管实践中,这种监管失灵同样存在,因此必须下气力治理。

(四)要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的规范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体系中,市场监管职能是政府的一种重要经济职能,同时也是政府直接联系与接触社会各层面的重要平台和体现政府形象的主要窗口。监管行为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监管效果,也直接体现政府形象。因此。要进一步做到“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必须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的规范性。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篇8

一、2020年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为了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全年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要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局党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行政执法重点工作,调度执法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形成了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互联网+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和结案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落实“三项制度”,一是按照县司法局要求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立案)案件实行网上运行,案件及时录入执法办案系统并进行公示;二是全面推广“执法”手机APP安装,集中培训执法人员使用执法APP,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立案的24小时内在执法APP上同步立案,同步率100%;三是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执法办案实行全过程音像记录,2020年为各基层监管所、各直属执法中队配备19台DSJ-W2-B型胸挂式、大容量、高清晰执法记录仪,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同时配备ZY-CJ03执法数据采集终端,为执法数据的采集、保存、运用提供了保障;四是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持审核率100%,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行政执法风险;五是县市场监管局自主研发一套案卷信息存储系统,运用NAS网盘存储各执法案件电子资料、音像记录。为各基层监管所及各直属执法中队划分了存储专区,方便信息的存储及查询,并设置了独立的登录账号密码,保证各各基层监管所及各直属执法中队可以随时上传执法信息。系统运行环境为政务外网,保证了信息的安全性。并购置了TFDA-501U光盘刻录机及光盘若干,用于存储重大执法案件信息。

(三)权责清单、执法责任清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制定和落实情况

严格制定并落实“三张清单”。一是制定并落实县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及执法责任清单,通过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准确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行使权力,参照《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健全免罚清单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

(四)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开展情况

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开展工作,目前本局不存在需要清理的证明事项,未增加证明事项,也不存在证明类事项应取消而未取消、应增加而未增加的证明事项。本局不存在违反“六个一律”原则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事项和办理事项过程中无谓的、多余的、不必要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现象。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情况,依法决策情况

依法制定和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流程制定规范性文件,在规定的合法性审核时限内,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法制科室初步合法性审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且形成会议纪要的方式进行内审后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文件合法有效。

(六)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胜诉败诉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共接到行政复议5件,4件驳回,1件终止。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法用法和考试情况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按照2020年度学习计划,分别于4月27日、4月29日、6月20日、7月19日、9月18日组织本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药品管理法》、《商标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疫苗管理法》、《民法典》,其余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安排领导干部自主学习;制定了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多次举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积极参与“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组织宪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八)本单位法律顾问聘任、使用情况

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根据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到位。聘请品誉律师事务所主任司衍明律师为法律顾问,2020年以来司律师提出了一批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在局党组决策、风险防控与管理方面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县市场监管局积极申请设立公职律师,现有1人通过司法考试,待其通过公职律师职前培训即可上岗。

(九)开展监督和接受监督情况

2020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案卷审查、案卷评比考核等活动,制定了行政处罚案卷回访制度,规范行政案件办理秩序,倡导文明执法,使用文明用语,督促行政执法人员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杜绝“吃拿卡要”、“态度生冷”等行为,提高行政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打造一支纪律严明、办案高效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伍。

2020年6月3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执法办案过程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2020年共办理食品药品案件53件,罚没款33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2020年6月1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获得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庆恩同志的充分肯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食品行业高风险环节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6月3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县司法局对证明事项清理和网上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在县司法局副局长同志的指导下,于2020年7月2日、3日组织培训“互联网+监管”行政处罚(强制、检查)案件网上运行,并积极录入2019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9月24日依法治县委员会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活动。督察组通过查看资料、抽查执法案卷、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职责落实情况。督察组对本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意见,同时对本局注重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提出表扬。

(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落实了涉嫌犯罪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流程执行案件移送制度,规范了案件会商咨询制度,建立了案件移送监督制度,为推动行刑衔接工作正常开展奠定了基础。

(十一)依法履职情况和其他重点法治建设开展情况

深入开展“深化拓展药品零售环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守护成长’电子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问政》反映电梯安全问题专项督察整治行动”、“全县珠宝店套路抽奖骗局专项整治行动”、“畜禽网络交易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和“月饼生产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并加大力度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商标广告执法、产品质量案件查办及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有效地打击了各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优化了我县的营商环境,保障了县域经济持续良好运行。

根据省、市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运用法制思维,转变维权方式,以加强信用监管为重点,以增强维权能力为根本,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规范开展12315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以监管强信用,以信用促监管,不断提升全县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县上下重视消费维权的法制氛围。深入推广“全国12315平台ODR功能”,致力消费者纠纷线上处理,目前已为21家企业推广此平台。2020年,受理消费者投诉30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26万元,调解率为99%。

二、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

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注重提升社会广大群众的市场行政法律意识,同时要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丰富法治宣传内容。

二是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同时由于业务工作繁重,存在着学习教育时间的不足和与工作实际的结合不充分等现象,造成了个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力度不够。深入研究新形势新情况力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不足。

三、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一)规范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

加强执法监督,对各办案机构案卷情况进行检查,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证据不充分、收集不全面、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当、文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各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有效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遴选优秀执法人员参与执法监督,促使全局执法工作向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转变。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回访制度”,规范行政案件办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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